《江西省低碳零碳負碳示範工程實施方案》是為貫徹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按照《中共江西省委 江西省人民政府關於完整準確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做好碳達峰碳中和工作的實施意見》《江西省碳達峰實施方案》部署要求,加快推進低碳零碳負碳示範工程建設,引領帶動經濟社會綠色低碳高質量發展,制定的實施方案。
2023年10月20日,江西省發展改革委發布《江西省低碳零碳負碳示範工程實施方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江西省低碳零碳負碳示範工程實施方案
- 發布單位:江西省發展改革委
發布信息,內容全文,
發布信息
有關單位,各設區市發展改革委,贛江新區經發局:
為開展低碳零碳負碳示範工程創建,加快打造綠色低碳發展樣板,在落實碳達峰碳中和目標任務過程中引領帶動經濟社會綠色低碳高質量發展,我委制定了《江西省低碳零碳負碳示範工程實施方案》。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
2023年首批示範工程申報工作同步啟動,按照優中選優、寧缺毋濫的原則,各地區報送數量不超過4個(景德鎮市、鷹潭市、萍鄉市、新余市等不超過3個,贛江新區不超過2個),其中各地區至少要報送1個綠色低碳先進技術類示範工程項目,省有關單位、省屬高校、省屬企業報送示範工程數量不超過1個。省屬公共機構示範工程由省管局或業務主管部門負責推薦,省屬高校示範工程由省教育廳負責匯總推薦,省屬企業示範工程由省國資委負責匯總推薦。示範工程匯總表和建設方案請於2023年11月2日前報送至省發展改革委(生態文明處)。
2023年10月20日
內容全文
為貫徹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按照《中共江西省委 江西省人民政府關於完整準確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做好碳達峰碳中和工作的實施意見》《江西省碳達峰實施方案》部署要求,加快推進低碳零碳負碳示範工程建設,引領帶動經濟社會綠色低碳高質量發展,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和習近平總書記考察江西重要講話精神,聚焦“走在前、勇爭先、善作為”的目標要求,按照因地制宜、突出特色,示範引領、有序推進,政府引導、社會參與的原則,開展低碳零碳負碳示範工程創建,布局一批技術水平領先、減排效果突出、減污降碳協同、示範效應明顯的項目,探索建立重點領域特色鮮明、系統集成的綠色低碳發展樣板,推動能耗雙控逐步轉向碳排放雙控,為實現碳達峰碳中和目標提供有力支撐。
二、主要目標
到2025年,通過創建60個左右低碳零碳負碳示範工程,一批示範項目落地實施,一批先進適用綠色技術成果轉化套用,工程示範效應初步顯現,為重點領域綠色低碳發展探索有效路徑。
到2030年,低碳零碳負碳示範工程帶動引領成效明顯,綠色低碳先進技術開發和商業化推廣模式基本成熟,套用場景類示範工程能耗、二氧化碳排放總量穩步下降,一批綠色低碳發展典型經驗模式向全社會推廣。
三、重點方向
(一)綠色低碳先進技術示範類
1.源頭減碳類。包括光伏產品研發製造與示範套用、清潔能源開發利用等非化石能源先進示範項目,化石能源清潔高效開發利用示範項目,先進電網和儲能示範項目,綠氫減碳示範項目等。
2.過程降碳類。包括先進鋼鐵及有色冶煉集成創新與流程最佳化、先進化工示範、可再生能源與石化化工生產系統耦合、工業綠色化低碳化數位化轉型示範等工業領域示範項目;超低能耗建築、近零能耗建築先進示範,既有建築節能改造示範,低碳零碳新型建材研發生產與示範套用等建築領域示範項目;現代交通綠色化建設改造示範、先進燃料研發生產供應等交通領域示範項目;廢棄物、城市再生資源等綠色化、高值化、高質化綜合利用等技術項目。
3.末端固碳類。包括石化、煤化工、煤電、鋼鐵、建材等行業建設若干全流程規模化碳存儲示範項目,低濃度二氧化碳高效低成本捕集的先進示範項目,二氧化碳製備合成氣、甲醇、聚合物材料等化學利用,二氧化碳人工生物轉化、礦化固定等示範項目,以及林業碳匯、土地改良、生物多樣性保護、精細化耕作管理等方面生態碳匯技術項目。
(二)套用場景示範類
1.園區類。包括開發區、農業、物流、文化創意等類型園區,通過實施可再生能源開發利用、綜合能源管理系統建設、建築資源循環化利用、產業綠色低碳化發展、園區內交通工具電動化替代等方式,實現園區近零碳排放。其中,開發區要建立碳排放管理制度,強化節能監察管理。
2.企業類。包括工業、商業、建築、金融、人力資源等企業,通過實施可再生能源開發利用、既有重點用能設備節能改造、工藝流程再造、綠色採購、辦公場所低碳化改造和運行等方式,推進企業碳排放總量和單位工業增加值碳排放量(工業企業)穩步下降。其中,工業領域示範工程需建立碳排放管理制度,強化節能降碳管理,實現能效水平應不低於行業標桿水平,其它企業需實現近零碳排放。
3.公共機構類。包括政府機關、事業單位、醫院、學校、文化體育科技類場館、車站、機場等公共機構,通過實施可再生能源開發利用、既有建築重點用能設備節能改造、大型活動碳中和、星級綠色建築創建、綠色消費、新能源車輛推廣普及、引導綠色出行和低碳辦公等方式,推動公共機構用能結構持續最佳化,用能效率持續提升,實現公共機構近零碳排放。
4.社區類。通過實施可再生能源開發利用、建築和基礎設施節能降碳改造、充電基礎設施建設與交通工具電動化替代、光碟行動、垃圾分類、減少一次性用品使用等方式,實現整個社區的低碳轉型或近零碳排放。
5.數據中心類。包括實施可再生能源開發利用,採用先進儲能系統、製冷設備技術推進節能減排,創新自然冷源與電製冷高效耦合供冷系統等,打造近零碳數據中心。
四、申報要求
(一)申報程式
按照“自願申報、有關單位(地方)推薦、省里審核”的總體流程開展申報工作。推薦單位為省有關單位、各設區市發展改革委(贛江新區經發局),其中省教育廳負責推薦省屬高校示範工程,省國資委負責推薦省屬企業示範工程,省管局或業務主管部門負責推薦省屬公共機構示範工程。
(二)申報主體
綠色低碳先進技術類工程申報主體原則上應為企業、高校、科研院所等法人。
套用場景示範類工程中,園區類申報主體為園區管理委員會或企業法人;企業類申報主體為企業法人;公共機構類申報主體為公共機構法人;社區類申報主體為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數據中心申報主體為數據中心運營主體法人。
(三)申報材料
申報單位參照《編制大綱》(見附屬檔案1、2)編制創建期不超過三年期的示範工程建設方案,按要求向推薦單位提出申請,並對材料真實性負責。
五、組織實施
(一)組織遴選。綠色低碳先進技術類工程項目創建數量不少於10個,套用場景類工程創建數量原則上不多於50個。推薦單位要認真審核建設方案,確定示範工程上報名單,向省發展改革委報送有關材料,報送材料包括推薦情況及工程建設方案,並對材料的真實性負責。省發展改革委委託第三方機構組織專家評審,根據評審結果研究確定示範工程名單,經公示無異議後正式印發。
(二)工程建設。創建單位要根據評審意見完善建設方案,明確具體項目清單,按照創建方案明確的目標、任務、工作進度組織實施。創建單位要加強組織領導,建立工作機制,落實工作責任,在規定期限內完成相關建設工作。
(三)監督管理。省發展改革委會同有關單位不定期開展創建工作調研督導。各地要加強示範工程日常監管,持續跟蹤工程創建進度、投資完成情況、減碳效果等,對於建設內容發生重大變更、技術路線發生重大調整或無法繼續實施的項目,要及時提出更新調整建議。
(四)評估驗收。按照“一年一總結、三年一考評”的原則,省發展改革委牽頭組織對示範工程進行評估,評估指標主要包括非化石能源利用率、節能降碳量、固碳增匯情況、示範效應等。示範工程採用“能進能出”的動態管理機制,三年期滿評估合格的授予“江西省低碳零碳負碳示範工程”牌匾,評估不合格的給予一年整改時間,整改後仍不合格的取消創建資格。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省發展改革委將會同有關單位協同推進示範工程創建各項工作。各地、各有關單位要充分認識低碳零碳負碳示範工程對實現碳達峰碳中和的重要作用,加強對示範工程的組織領導,壓實工作責任,強化督導、定期調度,推動項目實施。
(二)強化資金支持。省發展改革委將統籌資金支持示範工程建設,支持符合條件的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申報中央預算內投資、政府專項債等資金。各地、各有關單位要加強對示範工程的支持力度,拓展多元投融資渠道,推動和引導金融機構創新金融產品,為示範工程提供靈活多樣的產品和服務。
(三)做好總結推廣。各地、各有關單位要大力宣傳示範工程創建成效,形成一批行之有效的經驗做法,並定期向省發展改革委報送本地區、本單位示範工程創建情況。省發展改革委將會同有關部門對典型經驗進行總結,不定期組織開展交流互鑒,擇優向國家推薦,爭取納入國家典型經驗宣傳推廣清單,充分發揮示範的引領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