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文通知
山西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山西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關於印發《山西省城鄉建設領域碳達峰實施方案》的通知
晉建科字〔2023〕36號
省直有關部門,各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山西省城鄉建設領域碳達峰實施方案》已經省人民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落實。
山西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山西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2023年2月27日
方案全文
山西省城鄉建設領域碳達峰實施方案
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以及省委省政府關於碳達峰碳中和決策部署,做好城鄉建設領域碳達峰工作,根據《住房和城鄉建設部 國家發展改革委關於印發城鄉建設領域碳達峰實施方案的通知》《山西省碳達峰實施方案》等要求,結合我省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主要目標
到 2030 年前,城鄉建設綠色低碳發展政策體系和體制機制基本建立;綠色低碳城市、縣城和鄉村建設成效顯著;基礎設施低碳運行水平不斷提高,建築能效水平大幅提升,用能結構持續最佳化;綠色建造和綠色生活方式普遍推廣,人居環境持續改善,城鄉建設綠色低碳發展質量明顯提高。
二、建設綠色低碳城市
(一)提升城市綠色低碳建設水平。按照“一群兩區三圈”的城鄉區域發展新布局,科學確定城市形態、密度、功能布局和建設方式,積極推動綠色低碳城市建設。大力實施城市生態修復,合理構建城市生態、通風、綠地、景觀等廊道系統,留足城市河湖生態空間和防洪排澇空間。推動組團式發展,組團間生態廊道應連續貫通,淨寬度不小於 100 米。每個組團面積不超過 50 平方公里,組團內平均人口密度原則上不超過 1 萬人/平方公里。合理布局城市道路網路,主城區道路網密度應大於 8 公里/平方公里。統籌布局各類市政公用設施和公共服務設施,提升城市綜合承載力。合理控制城市開發強度,新建住宅建築宜低於 80 米,太原市嚴格限制新建 250 米以上超高層建築,不得新建 500 米以上超高層建築;其他設區的市和縣級市嚴格限制新建 150 米以上超高層建築,不得新建 250米以上超高層建築。堅持“留改拆”推動城市更新,不大規模、成片集中拆除現狀建築,城市更新單元(片區)或項目內拆除建築面積原則上不應大於現狀總建築面積的20%。
(二)推進基礎設施低碳運行。實施供熱、供水、供氣、排水等老化管網和設施更新改造,到 2030 年供熱管網熱損失較 2020 年下降 5 個百分點、城市公共供水管網漏損率控制在 8%以內。以大同市為試點,紮實推進供熱計量改革工作。積極開展公共供水管網漏損治理試點建設。推進供氣數位化平台建設,提高管理效率。因地制宜系統化全域推進海綿城市建設,到 2030 年城市建成區平均可滲透面積占比達到 45%。實施污水收集處理設施改造和城鎮污水資源化利用行動,合理確定設施總體規模和布局,提高生活污水設施處理效率。加快節水型城市建設,擴大再生水利用範圍,到 2030 年城市平均再生水利用率達 30%。進一步推進垃圾分類處置,提高生活垃圾焚燒發電、建築垃圾資源化利用能力,推動垃圾減量化、資源化、無害化,到2030 年城市生活垃圾資源化利用率達到 65%左右、建築垃圾資源化利用率達到 55%。開展人行道淨化和腳踏車專用道建設專項行動,完善城市軌道交通站點與周邊建築連廊或地下通道等配套接駁設施,加大城市公交專用道建設力度,提升城市公共運輸運行效率和服務水平,綠色交通出行比例穩步提升。推進城市綠色照明,到 2030 年 LED 等高效節能燈具使用占比超過 80%,30%以上城市建成照明數位化系統。全面提升城鎮園林綠化水平,開展城市園林綠化提升行動,到 2030 年全省城鎮人均公園綠地面積達到 14平方米以上,公園綠地服務半徑覆蓋率達到 85%,城市萬人擁有綠道長度達到 1.5 公里。
(三)建設綠色低碳社區。推廣功能複合的混合街區,倡導居住、商業、無污染產業等混合布局。通過步行和騎行網路串聯若干個居住社區,構建十五分鐘生活圈。指導各市按照《完整居住社區建設標準(試行)》,推動完整居住社區建設試點工作,以點帶面逐步提高全省居住社區建設水平。持續開展綠色社區創建行動,將綠色發展理念落實到社區設計、建設、管理和服務等全過程,60%的城市社區先行達到創建要求。促進零碳社區技術體系研究,探索零碳社區建設。倡導低碳生活方式,營造簡約適度、綠色低碳的生活新風尚。鼓勵物業服務企業向居家養老、家政、托幼等多領域延伸,在步行範圍內滿足業主基本生活需求。引導居民減少一次性消費品和包裝用材消耗,加快推進生活垃圾分類,實現生活垃圾減量化、資源化、無害化目標。推動建築供暖、生活熱水、炊事等向電氣化發展,促進高效直流電器與設備套用。鼓勵選用新能源汽車,推進社區充換電設施建設。
(四)發展綠色低碳建築。持續開展綠色建築創建行動,城鎮新建建築全部按照綠色建築基本級標準進行設計和建造,公共建築嚴格執行一星級以上標準,超限高層建築全部執行三星級標準,到 2025 年城鎮綠色建築占新建建築比例達到 100%。嚴格執行新建建築節能標準,啟動新建建築能效“小步快跑”提升計畫,編制發布居住建築節能 83%標準、公共建築節能 78%標準。鼓勵標準化工業廠房按照節能標準設計、建設及改造。積極推動新建公共建築全面電氣化,到 2030 年電氣化比例達到 20%。加快推廣超低能耗、近零能耗建築,開展零碳建築試點,引導寒冷地區達到超低能耗的建築不再採用市政集中供暖。積極建設綠色低碳住宅,推行選單式全裝修交付模式,鼓勵支持裝配化全裝修在新建商品住宅項目中的套用。持續推進既有居住建築節能改造,對具備改造價值和條件的城鎮居住建築要應改盡改,改造部分節能水平應達到現行標準規定。以設區市為重點,加快推進公共建築能效提升工程,運用市場化模式實施公共建築綠色化改造,改造後實現整體能效提升 20%以上。推進公共建築能耗監測和統計分析,加強空調、照明、電梯等重點用能設備運行調適,提升設備能效。
(五)推行綠色低碳建造。大力發展裝配式建築,政府投資的大型公共建築要採用鋼結構,鼓勵建設鋼結構住宅,穩步推廣裝配式混凝土建築,到 2030 年裝配式建築占當年城鎮新建建築面積的比例達到 40%。推廣智慧型建造,積極套用建築信息模型(BIM)技術,實現設計、生產、施工協同。以裝配式建築產業基地為載體,促進智慧型化生產技術創新與跨界融合,到 2030 年,形成一批基礎完善、運營成熟的現代化建築產業園區。提高預製構件和部品部件通用性,推廣建築材料工廠化精準加工、精細化管理。加強施工現場管理,積極推廣節能型施工設備,監控重點設備耗能,對多台同類設備實施群控管理,提升建築垃圾源頭減量和資源化處置水平。到 2030 年,施工現場建築材料損耗率比 2020 年下降 20%,新建建築施工現場建築垃圾排放量不高於 300 噸/萬平方米。推動政府投資工程率先採用綠色建材,到 2030 年星級綠色建築全面推廣綠色建材。
(六)最佳化建築用能結構。積極推動建築熱源端低碳化。在太陽能資源較豐富地區及有穩定熱水需求的建築中,積極推廣太陽能光熱建築套用。在可利用屋頂面積充裕、電網接入和消納條件好的黨政機關、學校、醫院等建築屋頂加裝光伏系統,發展“自發自用、余電上網”的分散式光伏發電,推進建築光伏一體化套用,到 2025 年新建公共機構、新建廠房屋頂光伏覆蓋率力爭達到 50%。因地制宜推動空氣熱能、生物質能等可再生能源綜合利用,解決建築採暖、生活熱水、炊事等用能需求。對於具備條件的政府投資建設的新立項公共建築全部採用“地熱能+”多能互補的形式,解決供暖(製冷)用能需求。積極探索建築用電設備智慧型群控技術,在滿足用電需求前提下,合理調配用電負荷,實現電力少增容、不增容。推廣“光儲直柔”、蓄冷蓄熱等技術套用,優先消納可再生能源電力。到 2025 年,全省城鎮建築可再生能源替代率達到 8%。
三、打造綠色低碳縣城和鄉村
(七)建設綠色低碳縣城。以綠色低碳理念引領縣城高質量發展,加快推進縣城“營建要則”落地實施。嚴守縣城建設安全底線,加強防洪排澇減災工程建設。因地制宜有序控制縣城建設密度、強度和建築高度,位於生態功能區、農產品主產區的縣城建成區人口密度控制在 0.6—1萬人/平方公里,建築總面積與建設用地面積的比值應控制在 0.6—0.8,原則上縣城新建住宅以 6 層為主,6 層及以下住宅面積占比應不低於 70%,新建住宅最高不超過 18層,確需建設 18 層及以上居住建築的應嚴格充分論證,並確保消防應急、市政配套設施等建設到位。推進生態綠道和綠色遊憩空間等建設,建設適宜步行的縣城交通體系,嚴格控制縣城廣場規模和道路寬度,多點布局,廣場集中硬地面積不應超過 2 公頃,內部道路紅線寬度不超過 40米。因地制宜推行以街區為單元的公共服務設施統籌建設方式,有序推進縣城市政公用、公共服務、環境衛生等設施提級擴能,引導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向農村延伸。在靈丘、神池、興縣、沁源等 10 個縣率先開展縣城綠色低碳建設試點,逐步擴大試點範圍。到 2025 年,試點縣基本建立生態文明制度體系,建成一批市政基礎設施、公共服務體系、綠色低碳交通體系等建設項目,健全完善民生保障體系,為全省縣城高質量發展提供典型經驗。
(八)建設生態宜居鄉村。開展綠色低碳村莊建設,提升鄉村生態和環境質量。保護鄉村生態田園格局,合理布局鄉村居民點,傳承傳統建築和鄉村聚落綠色建造智慧,提高土地利用率和公共服務能力。在村莊建設中遵循鄉村發展規律,尊重自然生態和村莊肌理,堅持不挖山、不填湖、不毀林,促進人與自然和諧共生。注重提升農房服務配套和村莊環境,鼓勵新建農房向基礎設施完善、自然條件優越、公共服務設施齊全、景觀環境優美的村莊聚集。
(九)發展綠色低碳農房。結合當地氣候條件、傳統習俗等因素,引導新建農房執行《農村居住建築節能設計標準》(GBT50824-2013)、《農村宅基地自建住房技術指南(標準)》(DBJ04/T416-2020)等標準,綜合考慮農房建築結構安全和農戶經濟承受能力,因地制宜探索推廣裝配式建築、被動式陽光房等現代農房建造方式,套用綠色節能的新技術、新產品、新工藝,注重綠色節能技術設施與農房的一體化設計,到 2030 年建成一批綠色農房。加強對傳統建造方式的傳承和創新,注重採用鄉土材料、鄉土工藝,鼓勵技術單位和高等院校開展傳統生土建造技術改良方面的研究,推動相關科研成果有效推廣套用。在清潔取暖項目中積極推進農房節能改造,提高常住房間舒適性,改造後實現整體能效提升 30%以上。
(十)促進生活垃圾污水處理低碳化。推進農村污水處理,合理確定排放標準,因地制宜推廣小型化、生態化、分散化的污水處理工藝,規範設施運行管理,推行微動力、低能耗、低成本的運行方式。加快建制鎮生活污水處理設施建設,到 2025 年,鎮區常住人口 2000 人以上的建制鎮全部具備生活污水處理能力。積極推廣農村生活垃圾“四分法”,推動農村生活垃圾分類處理,倡導農村生活垃圾資源化利用,實現源頭減量。按照“戶分類、村收集、鄉(鎮)轉運、縣處理”的方式,突出以城帶鄉,將農村生活垃圾納入城鎮垃圾處理體系,推動城鄉垃圾一體化處理。到 2025 年,全省農村生活垃圾收運處置體系覆蓋的自然村比例達到 98%。
(十一)推動鄉村用能低碳化。持續開展農村地區“煤改氣”“煤改電”工作,因地制宜選擇技術路徑,按照“一村一策、一戶一設計”的理念,繼續擴大鄉村清潔取暖覆蓋面。推動綠色智慧型家電消費,推廣高能效的家電、智慧型家電,引導炊事、供暖、照明、交通、熱水等用能向電氣化發展。推進太陽能、地熱能、空氣熱能、生物質能等可再生能源在鄉村中的套用,大力推進農房屋頂、院落空地、農業設施加裝太陽能光伏系統,充分利用太陽能光熱系統提供生活熱水,鼓勵使用太陽能灶等設備。
四、保障措施
(十二)健全支撐體系。建立健全城鄉建設領域碳達峰相關制度,推動制定綠色低碳發展的地方性法規和政策,完善節能降碳地方標準計量體系,制定完善綠色建築、建築節能、零碳建築、綠色建造等標準。建立城市建築用水、用電、用氣、用熱等數據共享機制,提升建築能耗監測能力。完善支持城鄉建設領域碳達峰的相關財政政策,落實稅收優惠政策。探索綠色金融支持,鼓勵金融機構為綠色信貸和投資綠色項目提供專業化金融服務,鼓勵保險機構創新保險產品和服務。鼓勵採用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等方式推進重大項目建設。
(十三)創新發展模式。建立完善基層社會組織體系,構建縱向到底、橫向到邊、共建共治共享的城鄉建設領域綠色低碳發展模式,健全政府主導、群團帶動、社會參與機制。建立健全城市體檢評估制度,圍繞生態宜居、健康舒適、安全韌性、交通便捷、風貌特色、整潔有序、多元包容、創新活力等方面開展城市自體檢,逐步由太原、晉城等市向其他設區城市和縣級城市(縣、縣級市)延伸。開展鄉村建設評價,逐年分批對縣域鄉村建設情況進行分析和評價,引導鄉村人居環境持續改善。推動城鄉數位化發展,以太原市為試點,加快城市信息模型平台建設,打造智慧城市基礎平台,推動數字孿生城市、數字建築建設。聚焦能源系統最佳化、市政基礎設施低碳運行、零碳建築及零碳社區等重點領域,組織開展基礎研究、技術攻關、工程示範和產業化套用,推動科技研發、成果轉化、產業培育協同發展。
(十四)加強組織領導。各市要組織制定本地區城鄉建設領域碳達峰實施方案,明確目標任務和責任分工,細化分解工作任務,制定具體舉措,紮實推進相關工作。根據碳排放控制目標要求和產業結構特點,合理確定城鄉建設領域碳排放控制目標,積極落實綠色低碳城市、縣城、社區、行政村、住宅開發項目綠色低碳指標。住房城鄉建設、發展改革等部門要加強協作,及時溝通解決推進城鄉建設領域碳達峰過程中遇到的相關問題。各市住房和城鄉建設、發展改革等部門應於每年 10 月底前將當年貫徹落實情況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省發展改革委。
(十五)加強宣傳培訓。將碳達峰碳中和作為城鄉建設領域領導幹部培訓的重要內容,提高綠色低碳發展能力。加強業務培訓,提高規劃、設計、施工、運行相關單位和企業人才業務能力。及時總結好經驗好做法,大力宣傳成熟模式和優秀案例,推廣可複製經驗做法。利用“山西建設大講堂”“節能宣傳周”“全民節能行動”等活動,宣傳倡導綠色低碳生活和消費方式,引導公眾自覺履行節能減排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