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案全文
城鄉建設領域碳達峰實施方案
城鄉建設是碳排放的主要領域之一。隨著城鎮化快速推進和產業結構深度調整,城鄉建設領域碳排放量及其占全社會碳排放總量比例均將進一步提高。為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碳達峰碳中和決策部署,控制城鄉建設領域碳排放量增長,切實做好城鄉建設領域碳達峰工作,根據《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於完整準確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做好碳達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見》、《2030 年前碳達峰行動方案》,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歷次全會精神,深入貫徹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按照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堅持穩中求進工作總基調,立足新發展階段,完整、準確、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構建新發展格局,堅持生態優先、節約優先、保護優先,堅持人與自然和諧共生,堅持系統觀念,統籌發展和安全,以綠色低碳發展為引領,推進城市更新行動和鄉村建設行動,加快轉變城鄉建設方式,提升綠色低碳發展質量,不斷滿足人民民眾對美好生活的需要。
(二)工作原則。堅持系統謀劃、分步實施,加強頂層設計, 強化結果控制,合理確定工作節奏,統籌推進實現碳達峰。堅持因地制宜,區分城市、鄉村、不同氣候區,科學確定節能降碳要求。堅持創新引領、轉型發展,加強核心技術攻堅,完善技術體系,強化機制創新,完善城鄉建設碳減排管理制度。堅持雙輪驅動、共同發力,充分發揮政府主導和市場機製作用,形成有效的激勵約束機制,實施共建共享,協同推進各項工作。
(三)主要目標。2030年前,城鄉建設領域碳排放達到峰值。城鄉建設綠色低碳發展政策體系和體制機制基本建立;建築節能、垃圾資源化利用等水平大幅提高,能源資源利用效率達到國際先進水平;用能結構和方式更加最佳化,可再生能源套用更加充分;城鄉建設方式綠色低碳轉型取得積極進展,“大量建設、大量消耗、大量排放”基本扭轉;城市整體性、系統性、生長性增強,“城市病”問題初步解決;建築品質和工程質量進一步提高,人居環境質量大幅改善;綠色生活方式普遍形成,綠色低碳運行初步實現。力爭到 2060 年前,城鄉建設方式全面實現綠色低碳轉型,系統性變革全面實現,美好人居環境全面建成,城鄉建設領域碳排放治理現代化全面實現,人民生活更加幸福。
二、建設綠色低碳城市
(四)最佳化城市結構和布局。城市形態、密度、功能布局和建設方式對碳減排具有基礎性重要影響。積極開展綠色低碳城市建設,推動組團式發展。每個組團面積不超過 50 平方公里,組團內平均人口密度原則上不超過 1 萬人/平方公里,個別地段最高不超過1.5 萬人/平方公里。加強生態廊道、景觀視廊、通風廊道、濱水空間和城市綠道統籌布局,留足城市河湖生態空間和防洪排澇空間,組團間的生態廊道應貫通連續,淨寬度不少於 100 米。推動城市生態修復,完善城市生態系統。嚴格控制新建超高層建築,一般不得新建超高層住宅。新城新區合理控制職住比例,促進就業崗位和居住空間均衡融合布局。合理布局城市快速幹線交通、生活性集散交通和綠色慢行交通設施,主城區道路網密度應大於 8 公里/平方公里。嚴格既有建築拆除管理,堅持從“拆改留” 到“留改拆”推動城市更新,除違法建築和經專業機構鑑定為危房且無修繕保留價值的建築外,不大規模、成片集中拆除現狀建築,城市更新單元(片區)或項目內拆除建築面積原則上不應大於現狀總建築面積的 20%。盤活存量房屋,減少各類空置房。
(五)開展綠色低碳社區建設。社區是形成簡約適度、綠色低碳、文明健康生活方式的重要場所。推廣功能複合的混合街區,倡導居住、商業、無污染產業等混合布局。按照《完整居住社區建設標準(試行)》配建基本公共服務設施、便民商業服務設施、市政配套基礎設施和公共活動空間,到 2030 年地級及以上城市的完整居住社區覆蓋率提高到 60%以上。通過步行和騎行網路串聯若干個居住社區,構建十五分鐘生活圈。推進綠色社區創建行動,將綠色發展理念貫穿社區規劃建設管理全過程,60%的城市社區先行達到創建要求。探索零碳社區建設。鼓勵物業服務企業向業主提供居家養老、家政、托幼、健身、購物等生活服務,在步行範圍內滿足業主基本生活需求。鼓勵選用綠色家電產品,減少使用一次性消費品。鼓勵“部分空間、部分時間”等綠色低碳用能方式,倡導隨手關燈,電視機、空調、電腦等電器不用時關閉插座電源。鼓勵選用新能源汽車,推進社區充換電設施建設。
(六)全面提高綠色低碳建築水平。持續開展綠色建築創建行動,到 2025 年,城鎮新建建築全面執行綠色建築標準,星級綠色建築占比達到 30%以上,新建政府投資公益性公共建築和大型公共建築全部達到一星級以上。2030 年前嚴寒、寒冷地區新建居住建築本體達到 83%節能要求,夏熱冬冷、夏熱冬暖、溫和地區新建居住建築本體達到 75%節能要求,新建公共建築本體達到 78%節能要求。推動低碳建築規模化發展,鼓勵建設零碳建築和近零能耗建築。加強節能改造鑑定評估,編制改造專項規劃,對具備改造價值和條件的居住建築要應改盡改,改造部分節能水平應達到現行標準規定。持續推進公共建築能效提升重點城市建設,到 2030 年地級以上重點城市全部完成改造任務,改造後實現整體能效提升 20%以上。推進公共建築能耗監測和統計分析,逐步實施能耗限額管理。加強空調、照明、電梯等重點用能設備運行調適,提升設備能效,到 2030 年實現公共建築機電系統的總體能效在現有水平上提升 10%。
(七)建設綠色低碳住宅。提升住宅品質,積極發展中小戶型普通住宅,限制發展超大戶型住宅。依據當地氣候條件,合理確定住宅朝向、窗牆比和體形係數,降低住宅能耗。合理布局居住生活空間,鼓勵大開間、小進深,充分利用日照和自然通風。推行靈活可變的居住空間設計,減少改造或拆除造成的資源浪費。推動新建住宅全裝修交付使用,減少資源消耗和環境污染。積極推廣裝配化裝修,推行整體衛浴和廚房等模組化部品套用技術,實現部品部件可拆改、可循環使用。提高共用設施設備維修養護水平,提升智慧型化程度。加強住宅共用部位維護管理,延長住宅使用壽命。
(八)提高基礎設施運行效率。基礎設施體系化、智慧型化、生態綠色化建設和穩定運行,可以有效減少能源消耗和碳排放。實施 30 年以上老舊供熱管網更新改造工程,加強供熱管網保溫材料更換,推進供熱場站、管網智慧型化改造,到 2030 年城市供熱管網熱損失比2020 年下降 5 個百分點。開展人行道淨化和腳踏車專用道建設專項行動,完善城市軌道交通站點與周邊建築連廊或地下通道等配套接駁設施,加大城市公交專用道建設力度,提升城市公共運輸運行效率和服務水平,城市綠色交通出行比例穩步提升。全面推行垃圾分類和減量化、資源化,完善生活垃圾分類投放、分類收集、分類運輸、分類處理系統,到 2030 年城市生活垃圾資源化利用率達到65%。結合城市特點,充分尊重自然,加強城市設施與原有河流、湖泊等生態本底的有效銜接,因地制宜,系統化全域推進海綿城市建設,綜合採用“滲、滯、蓄、淨、用、排”方式,加大雨水蓄滯與利用,到 2030 年全國城市建成區平均可滲透面積占比達到 45%。推進節水型城市建設,實施城市老舊供水管網更新改造,推進管網分區計量,提升供水管網智慧型化管理水平,力爭到 2030 年城市公共供水管網漏損率控制在 8%以內。實施污水收集處理設施改造和城鎮污水資源化利用行動,到 2030 年全國城市平均再生水利用率達到30%。加快推進城市供氣管道和設施更新改造。推進城市綠色照明,加強城市照明規劃、設計、建設運營全過程管理,控制過度亮化和光污染,到 2030 年 LED等高效節能燈具使用占比超過 80%,30%以上城市建成照明數位化系統。開展城市園林綠化提升行動,完善城市公園體系,推進中心城區、老城區綠道網路建設,加強立體綠化,提高鄉土和本地適生植物套用比例,到 2030年城市建成區綠地率達到 38.9%,城市建成區擁有綠道長度超過 1 公里/萬人。
(九)最佳化城市建設用能結構。推進建築太陽能光伏一體化建設,到 2025 年新建公共機構建築、新建廠房屋頂光伏覆蓋率力爭達到 50%。推動既有公共建築屋頂加裝太陽能光伏系統。加快智慧型光伏套用推廣。在太陽能資源較豐富地區及有穩定熱水需求的建築中,積極推廣太陽能光熱建築套用。因地制宜推進地熱能、生物質能套用,推廣空氣源等各類電動熱泵技術。到 2025 年城鎮建築可再生能源替代率達到8%。引導建築供暖、生活熱水、炊事等向電氣化發展,到 2030 年建築用電占建築能耗比例超過 65%。推動開展新建公共建築全面電氣化,到 2030 年電氣化比例達到20%。推廣熱泵熱水器、高效電爐灶等替代燃氣產品,推動高效直流電器與設備套用。推動智慧型微電網、“光儲直柔”、蓄冷蓄熱、負荷靈活調節、虛擬電廠等技術套用,優先消納可再生能源電力, 主動參與電力需求側回響。探索建築用電設備智慧型群控技術,在滿足用電需求前提下,合理調配用電負荷,實現電力少增容、不增容。根據既有能源基礎設施和經濟承受能力,因地制宜探索氫燃料電池分散式熱電聯供。推動建築熱源端低碳化,綜合利用熱電聯產餘熱、工業餘熱、核電餘熱,根據各地實際情況套用盡用。充分發揮城市熱電供熱能力,提高城市熱電生物質耦合能力。引導寒冷地區達到超低能耗的建築不再採用市政集中供暖。
(十)推進綠色低碳建造。大力發展裝配式建築,推廣鋼結構住宅,到2030 年裝配式建築占當年城鎮新建建築的比例達到40%。推廣智慧型建造,到 2030 年培育 100 個智慧型建造產業基地, 打造一批建築產業網際網路平台,形成一系列建築機器人標誌性產品。推廣建築材料工廠化精準加工、精細化管理,到 2030 年施工現場建築材料損耗率比2020 年下降 20%。加強施工現場建築垃圾管控,到 2030 年新建建築施工現場建築垃圾排放量不高於 300 噸/萬平方米。積極推廣節能型施工設備,監控重點設備耗能,對多台同類設備實施群控管理。優先選用獲得綠色建材認證標識的建材產品,建立政府工程採購綠色建材機制,到 2030 年星級綠色建築全面推廣綠色建材。鼓勵有條件的地區使用木竹建材。提高預製構件和部品部件通用性,推廣標準化、少規格、多組合設計。推進建築垃圾集中處理、分級利用,到 2030 年建築垃圾資源化利用率達到 55%。
三、打造綠色低碳縣城和鄉村
(十一)提升縣城綠色低碳水平。開展綠色低碳縣城建設, 構建集約節約、尺度宜人的縣城格局。充分藉助自然條件、順應原有地形地貌,實現縣城與自然環境融合協調。結合實際推行大分散與小區域集中相結合的基礎設施分散式布局,建設綠色節約型基礎設施。要因地制宜強化縣城建設密度與強度管控,位於生態功能區、農產品主產區的縣城建成區人口密度控制在 0.6—1 萬人/平方公里,建築總面積與建設用地比值控制在 0.6—0.8;建築高度要與消防救援能力相匹配,新建住宅以 6 層為主,最高不超過 18 層,6 層及以下住宅建築面積占比應不低於70%;確需建設18 層以上居住建築的,應嚴格充分論證,並確保消防應急、市政配套設施等建設到位;推行“窄馬路、密路網、小街區”,縣城內部道路紅線寬度不超過 40 米,廣場集中硬地面積不超過 2 公頃, 步行道網路應連續通暢。
(十二)營造自然緊湊鄉村格局。合理布局鄉村建設,保護鄉村生態環境,減少資源能源消耗。開展綠色低碳村莊建設,提升鄉村生態和環境質量。農房和村莊建設選址要安全可靠,順應地形地貌,保護山水林田湖草沙生態脈絡。鼓勵新建農房向基礎設施完善、自然條件優越、公共服務設施齊全、景觀環境優美的村莊聚集,農房群落自然、緊湊、有序。
(十三)推進綠色低碳農房建設。提升農房綠色低碳設計建造水平,提高農房能效水平,到 2030 年建成一批綠色農房,鼓勵建設星級綠色農房和零碳農房。按照結構安全、功能完善、節能降碳等要求,制定和完善農房建設相關標準。引導新建農房執行
《農村居住建築節能設計標準》等相關標準,完善農房節能措施, 因地制宜推廣太陽能暖房等可再生能源利用方式。推廣使用高能效照明、灶具等設施設備。鼓勵就地取材和利用鄉土材料,推廣使用綠色建材,鼓勵選用裝配式鋼結構、木結構等建造方式。大力推進北方地區農村清潔取暖。在北方地區冬季清潔取暖項目中積極推進農房節能改造,提高常住房間舒適性,改造後實現整體能效提升30%以上。
(十四)推進生活垃圾污水治理低碳化。推進農村污水處理,
合理確定排放標準,推動農村生活污水就近就地資源化利用。因地制宜,推廣小型化、生態化、分散化的污水處理工藝,推行微動力、低能耗、低成本的運行方式。推動農村生活垃圾分類處理,倡導農村生活垃圾資源化利用,從源頭減少農村生活垃圾產生量。
(十五)推廣套用可再生能源。推進太陽能、地熱能、空氣熱能、生物質能等可再生能源在鄉村供氣、供暖、供電等方面的套用。大力推動農房屋頂、院落空地、農業設施加裝太陽能光伏系統。推動鄉村進一步提高電氣化水平,鼓勵炊事、供暖、照明、交通、熱水等用能電氣化。充分利用太陽能光熱系統提供生活熱水,鼓勵使用太陽能灶等設備。
四、強化保障措施
(十六)建立完善法律法規和標準計量體系。推動完善城鄉建設領域碳達峰相關法律法規,建立健全碳排放管理制度,明確責任主體。建立完善節能降碳標準計量體系,制定完善綠色建築、零碳建築、綠色建造等標準。鼓勵具備條件的地區制定高於國家標準的地方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和推薦性標準。各地根據碳排放控制目標要求和產業結構情況,合理確定城鄉建設領域碳排放控制目標。建立城市、縣城、社區、行政村、住宅開發項目綠色低碳指標體系。完善省市公共建築節能監管平台,推動能源消費數據共享,加強建築領域計量器具配備和管理。加強城市、縣城、鄉村等常住人口調查與分析。
(十七)構建綠色低碳轉型發展模式。以綠色低碳為目標,構建縱向到底、橫向到邊、共建共治共享發展模式,健全政府主導、群團帶動、社會參與機制。建立健全“一年一體檢、五年一評估”的城市體檢評估制度。建立鄉村建設評價機制。利用建築信息模型(BIM)技術和城市信息模型(CIM)平台等,推動數字建築、數字孿生城市建設,加快城鄉建設數位化轉型。大力發展節能服務產業,推廣契約能源管理,探索節能諮詢、診斷、設計、融資、改造、託管等“一站式”綜合服務模式。
(十八)建立產學研一體化機制。組織開展基礎研究、關鍵核心技術攻關、工程示範和產業化套用,推動科技研發、成果轉化、產業培育協同發展。整合最佳化行業產學研科技資源,推動高水平創新團隊和創新平台建設,加強創新型領軍企業培育。鼓勵支持領軍企業聯合高校、科研院所、產業園區、金融機構等力量,組建產業技術創新聯盟等多種形式的創新聯合體。鼓勵高校增設碳達峰碳中和相關課程,加強人才隊伍建設。
(十九)完善金融財政支持政策。完善支持城鄉建設領域碳達峰的相關財政政策,落實稅收優惠政策。完善綠色建築和綠色建材政府採購需求標準,在政府採購領域推廣綠色建築和綠色建材套用。強化綠色金融支持,鼓勵銀行業金融機構在風險可控和商業自主原則下,創新信貸產品和服務支持城鄉建設領域節能降碳。鼓勵開發商投保全裝修住宅質量保險,強化保險支持,發揮綠色保險產品的風險保障作用。合理開放城鎮基礎設施投資、建設和運營市場,套用特許經營、政府購買服務等手段吸引社會資本投入。完善差別電價、分時電價和居民階梯電價政策,加快推進供熱計量和按供熱量收費。
五、加強組織實施
(二十)加強組織領導。在碳達峰碳中和工作領導小組領導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國家發展改革委等部門加強協作,形成合力。各地區各有關部門要加強協調,科學制定城鄉建設領域碳達峰實施細化方案,明確任務目標,制定責任清單。
(二十一)強化任務落實。各地區各有關部門要明確責任, 將各項任務落實落細,及時總結好經驗好做法,紮實推進相關工作。各省(區、市)住房和城鄉建設、發展改革部門於每年11 月底前將當年貫徹落實情況報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國家發展改革委。
(二十二)加大培訓宣傳。將碳達峰碳中和作為城鄉建設領域幹部培訓重要內容,提高綠色低碳發展能力。通過業務培訓、比賽競賽、經驗交流等多種方式,提高規劃、設計、施工、運行相關單位和企業人才業務水平。加大對優秀項目、典型案例的宣傳力度,配合開展好“全民節能行動”、“節能宣傳周”等活動。編寫綠色生活宣傳手冊,積極倡導綠色低碳生活方式,動員社會各方力量參與降碳行動,形成社會各界支持、民眾積極參與的濃厚氛圍。開展減排自願承諾,引導公眾自覺履行節能減排責任。
方案解讀
方案明確了我國城鄉建設碳減排目標和路徑。2030年前,我國城鄉建設綠色低碳發展政策體系和體制機制基本建立;能源資源利用效率達到國際先進水平;“大量建設、大量消耗、大量排放”基本扭轉;城市整體性、系統性、生長性增強,“城市病”問題初步解決。
據了解,《方案》從建築布局、可再生能源、清潔能源利用,既有建築節能改造,農村清潔取暖等多方面給出了降碳路徑。
最佳化城市結構和布局。《方案》指出,城市形態、密度、功能布局和建設方式對碳減排具有基礎性重要影響。因此,嚴格控制新建超高層建築,一般不得新建超高層住宅。新城新區合理控制職住比例,促進就業崗位和居住空間均衡融合布局。
對於既有建築,《方案》指出,嚴格既有建築拆除管理,堅持從“拆改留”到“留改拆”推動城市更新,除違法建築和經專業機構鑑定為危房且無修繕保留價值的建築外,不大規模、成片集中拆除現狀建築,城市更新單元(片區)或項目內拆除建築面積原則上不應大於現狀總建築面積的20%。盤活存量房屋,減少各類空置房。
最佳化城市建設用能結構。根據《方案》,我國將推進建築太陽能光伏一體化建設,到2025年新建公共機構建築、新建廠房屋頂光伏覆蓋率力爭達到50%。並在既有公共建築屋頂加裝太陽能光伏系統。
此外,全面提高綠色低碳建築水平,推進綠色低碳建造。《方案》表示,大力發展裝配式建築,推廣鋼結構住宅,到2030 年裝配式建築占當年城鎮新建建築的比例達到40%。同時,推廣智慧型建造,到2030年培育100個智慧型建造產業基地,打造一批建築產業網際網路平台,形成一系列建築機器人標誌性產品。推廣建築材料工廠化精準加工、精細化管理,到2030 年施工現場建築材料損耗率比2020年下降20%。
打造綠色低碳縣城和鄉村。例如,鼓勵就地取材和利用鄉土材料,推廣使用綠色建材,鼓勵選用裝配式鋼結構、木結構等建造方式。大力推進北方地區農村清潔取暖。推進太陽能、地熱能、空氣熱能、生物質能等可再生能源在鄉村供氣、供暖、供電等方面的套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