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尾市碳達峰實施方案

汕尾市人民政府於2023年8月21日印發汕尾市碳達峰實施方案,請認真組織實施。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汕尾市碳達峰實施方案
  • 頒布時間:2023年8月21日
  • 發布單位:汕尾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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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為深入貫徹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落實《中共廣東省委 廣東省人民政府關於完整準確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推進碳達峰碳中和工作的實施意見》《廣東省碳達峰實施方案》精神,紮實推進我市碳達峰、碳中和工作,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貫徹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和習近平總書記對廣東系列重要講話、重要指示精神,完整、準確、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將碳達峰、碳中和納入經濟社會發展和生態文明建設整體布局,以經濟社會發展全面綠色轉型為核心,統籌發展和減排、整體和局部、短期和中長期、政府與市場的關係,在高效利用資源、嚴格保護生態環境、應對氣候變化的基礎上,系統推進我市各領域碳達峰工作,確保我市碳達峰、碳中和目標儘快實現。
  (二)主要目標
  到2025年,綠色低碳循環發展的經濟體系初步形成,產業結構、能源結構和交通運輸結構調整取得明顯進展,全市能源資源利用和碳排放效率持續提升。非化石能源消費比重達到32%以上,單位地區生產總值能耗、二氧化碳排放完成省下達的目標,為全市碳達峰奠定堅實基礎。
  到2030年,經濟社會發展綠色轉型取得顯著成效,清潔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體系初步建立,全市廣泛形成綠色低碳的生產生活方式。單位地區生產總值能耗、二氧化碳排放完成省下達的目標。確保2030年前實現碳達峰。
  二、重點任務
  (一)產業綠色提質行動
  1.加快產業結構綠色轉型。立足汕尾產業基礎和優勢,強化產業規劃布局與碳達峰、碳中和的政策銜接。堅決遏制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項目盲目發展,推動產業結構最佳化升級,加快退出落後產能。做大做強戰略性主導產業,切實推動資源、要素和工作力量向戰略性主導產業傾斜,加快做大做強電子信息、新能源汽車、綠色石化、電力能源產業。加快培育戰略性新興產業,以汕尾所能積極對接“雙區”所需,加快培育發展數字經濟核心產業、海工裝備製造、新材料、生物醫藥等產業,形成多個規模效益顯著、創新優勢突出、產業配套完備、區域特色明顯的戰略性新興產業集群。加快發展推動網際網路、大數據、人工智慧等與汽車製造和設備製造等產業的深度融合。鞏固提升優勢傳統產業,運用數位化、智慧型製造技術、低碳環保技術等賦能傳統產業,推動數字經濟和傳統製造業深度融合發展,不斷提升食品加工、金銀珠寶首飾及美妝、紡織服裝等優勢傳統製造業發展能級和競爭力。到2025年,高技術製造業規模有顯著提升,高技術製造業增加值占規模以上工業增加值比重均達到33%以上。
  2.大力發展綠色低碳產業。大力發展綠色低碳產業,堅決遏制高耗能、高排放產業的盲目發展,壯大海工裝備製造產業。落實綠色低碳產業引導目錄及配套支持政策,重點發展節能環保、清潔生產、清潔能源、生態環境和基礎設施綠色升級、綠色服務等產業。不斷壯大海上風電、核電等新能源產業,推動新能源汽車發展壯大,加快培育形成新動能。加快推進新一代信息技術、人工智慧、新材料等產業發展。加快發展生態保護和節能工程諮詢、能源審計、清潔生產審核等節能和環境服務業。積極發展綠色物流業,實現倉儲、運輸、包裝、配送物流供應鏈的綠色低碳發展。推進生態環境治理與生態旅遊、休閒康養等產業融合發展。
  (二)能源領域降碳行動
  4.大力發展清潔能源。大力發展清潔能源,促進能源供應多元化清潔化。大力發展海上風電,集約化利用海域資源,“十四五”期間海上風電規模化開發模式將成為重點開發方向,重點推進省管海域海上風電項目,裝機容量580萬千瓦。按照以資源定規劃、本地電網就近消納為原則,因地制宜有序發展光伏發電,推廣太陽能多元利用。加快能源先進技術研發、成果轉化及產業化步伐,培育儲能、氫能等新業態模式,打造全省重要的清潔能源基地。到2030年,風電、光伏發電和生物質發電裝機容量達到1000萬千瓦以上。
  5.安全高效發展核電。按照國家和省核電發展戰略和部署,在確保全全的前提下,積極有序發展核電。積極推動陸豐核電項目開工及前期手續辦理,並做好核電廠址保護工作。按照國家和省的核電發展計畫,加快推進陸豐核電5、6號機組建設進展,積極推動陸豐核電1、2號機組前期工作。
  6.積極推進煤電清潔高效利用。加快燃煤發電升級與改造,積極推進紅海灣電廠技術改造;積極發展清潔高效煤電,加快推進甲湖灣電廠3、4號機組,紅海灣電廠5、6號機組建設進展;全面推進煤電清潔高效利用,持續降低供電煤耗、污染排放,提高電煤燃燒質量。積極引進煤電熱氣綜合利用工程。“十四五”“十五五”期間煤炭消費增長完成省下達控制目標。
  7.合理調控油氣消費。有序發展石化、化工項目,加快交通領域油品替代,保持油品消費處於合理區間,“十五五”期間油品消費達峰並穩中有降。提高氣電比重,發揮天然氣在能源結構轉型過程中的支撐過渡作用,推動氣電與風力發電、太陽能發電、生物質發電等可再生能源發電融合發展。全面推進天然氣在工業、交通、商業、居民生活等領域的高效利用。
  8.完善能源基礎設施網路。構建適應新能源占比逐漸提高的新型電力系統,強化電力調峰和應急能力建設,提升電網安全保障水平。全面加強城鎮配電網建設,重點補齊農村電網短板,促進鄉村分散式光伏、新能源併網試點套用,推進農村路燈太陽能供電、太陽能熱水器等新能源綜合利用技術進村入戶。提高電網靈活性,為大規模海上風電的開發建設奠定基礎。有序推進新型儲能設施發展鼓勵風電、光伏等新能源配置儲能最佳化運行,提升可再生能源消納能力。加快油氣管網建設,積極規劃建設汕尾LNG接收站項目,加快粵東天然氣主幹管網規劃建設,加快惠州-海豐幹線、“縣縣通工程”汕尾-陸河項目建設進展,提高全市天然氣供儲銷體系水平和供應保障能力。
  (三)節能降碳增效行動
  9.增強節能降碳管理綜合能力。統籌建立碳排放強度控制為主、碳排放總量控制為輔的制度,推動能耗“雙控”向碳排放總量和強度“雙控”轉變。加快形成減污降碳的激勵約束機制,防止簡單層層分解。推行用能預算管理,強化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節能審查,對項目用能和碳排放情況進行綜合評價,從源頭推進節能降碳。完善能源計量體系,鼓勵採用認證手段提升節能管理水平。建立跨部門聯動的節能監察機制,綜合運用行政處罰、綠色電價等手段,增強節能監察約束力。加強碳排放登記、交易、結算、核查等環節信用監管,進一步完善市場主體的信用監管機制,有效引導企業環境守法,實現綠色發展。探索區域能評、碳評工作機制,推動區域能效和碳排放水平綜合提升。
  10.推動減污降碳協同增效。加強溫室氣體和大氣污染物協同控制,從政策規劃、技術標準、數據統計及考核機制等層面探索構建協同控制框架體系。加快推廣套用減污降碳技術,從源頭減少廢棄物產生和污染排放。
  11.實施節能降碳重點工程。開展城市建築、交通、照明、供熱等基礎設施節能升級改造,推進先進綠色建築技術示範套用,推動城市綜合能效提升。實施園區節能降碳工程,推動園區制定落實碳達峰碳中和要求的相關措施,鼓勵和引導有需求、有條件的園區加快推進集中供熱基礎設施建設,推動能源系統最佳化和梯級利用,引導打造節能低碳園區。實施重點行業節能降碳工程,嚴格落實行業能耗限值,推動高耗能高排放行業和數據中心等開展節能降碳改造,提高能源資源利用效率。實施重大節能降碳技術示範工程,推廣高效節能技術裝備,推動綠色低碳關鍵技術產業化示範套用。
  12.推進重點用能設備和新型基礎設施節能降碳。推廣先進高效產品設備,加快淘汰落後低效設備。提升通訊、運算、存儲、傳輸等設備能效水平。加強重點用能設備節能審查和日常監管,強化生產、經營、銷售、使用、報廢全鏈條管理,嚴厲打擊違法違規行為,全面落實能效標準和節能要求。最佳化新型基礎設施用能結構,推廣分散式儲能、“光伏+儲能”等多樣化能源供應模式。積極推廣使用高效製冷、先進通風、餘熱利用、智慧型化用能控制等綠色技術,推動現有設施綠色低碳升級改造。
  (四)工業領域降碳行動
  13.調整最佳化工業用能結構。促進工業能源消費低碳化,推動化石能源清潔高效利用,提高可再生能源套用比重,加強電力需求側管理,提升工業電氣化水平。重點控制化石能源消費,有序推進紡織、石油化工、建材冶金等行業“煤改氣”“煤改電”等清潔能源替代。有序引導天然氣消費,合理引導工業用氣和化工原料用氣增長。
  14.實施工業節能改造工程。推進工業領域數位化智慧型化綠色化轉型和低碳工藝革新,加強重點行業和領域技術改造。建立健全資源循環利用體系,深入推進園區循環化改造,推動產業低碳協同示範。打造綠色低碳工業園區,促進園區內企業採用能源資源綜合利用生產模式,推進工業餘壓餘熱、廢氣廢水廢液資源化利用。
  15.積極推行綠色製造。完善綠色製造體系,提升能源利用效率,深入推進清潔生產,推動技術創新,加強節能降碳技術推廣套用和創新發展,構建完善綠色製造體系。建設綠色低碳工廠,開展綠色製造技術創新及集成套用。構建綠色低碳供應鏈,支持新能源汽車、電子信息等行業龍頭企業將綠色低碳理念貫穿於產品設計、原料採購、生產、運輸、儲存、使用、回收處理的全過程,推動供應鏈全鏈條綠色低碳發展。
  (五)城鄉建設領域碳達峰行動
  16.推動城鄉建設綠色轉型。最佳化城鄉空間布局,推動城市組團式發展,構建城區、縣城多中心空間格局,提升縣城綠色低碳水平,持續開展縣城建設提質升級行動,建設綠色節約型基礎設施,打造尺度適宜、配套齊全、環境良好的綠色街區。合理規劃城市建築面積發展目標,控制新增建設用地過快增長。統籌推進海綿城市、節水型城市等“韌性城市”建設,大力建設綠色城鎮、綠色社區和美麗鄉村,增強城鄉應對氣候變化能力。建立完善以綠色低碳為突出導向的城鄉建設管理機制,杜絕大拆大建。
  17.推進綠色建築高質量發展。深入推進綠色建築創建行動,到2025年,城鎮新建建築全面執行綠色建築標準,星級綠色建築占比達到30%以上,新建政府投資公益性建築和大型公共建築全部達到星級以上。加快發展超低能耗、近零能耗建築。推動5G、物聯網、人工智慧等新技術在綠色建築中的套用,鼓勵和支持各縣、區因地制宜,執行更高要求的綠色建築技術標準。加快推進建築工業化,大力發展裝配式建築,到2030年,裝配式建築占當年城鎮新建建築的比例達到40%。完善綠色建材產品認證,建立健全綠色建材採信機制,優先選用獲得綠色建材認證標識的建材產品,到2030年,星級綠色建築全面推廣綠色建材。鼓勵利用建築廢棄物生產建築材料和再生利用,提高資源化利用水平,降低建築材料消耗,到2030年,施工現場建築材料損耗率比2020年降低20%以上,建築廢棄物資源化利用率達到55%。
  18.強化建築運營能效管理。建立健全建築能耗統計、能源審計、能耗監測和能效測評制度。探索建立供電、供水、供氣等互聯互通機制和信息共享制度,開展能耗信息公示及披露試點。加快推進居住建築和公共建築節能改造,持續推動老舊市政基礎設施節能降碳改造,提升城鎮建築和基礎設施運行管理智慧型化水平。強化公共建築節能,重點抓好辦公樓、學校、醫院、商場、酒店等能耗限額管理,提升節能降碳管理水平。鼓勵政府全面開展節約型機關、社區、公共機構、餐飲服務、個體家庭等節能減排先進示範。到2030年,大型公共建築製冷能效比2020年提升20%,公共機構單位建築面積能耗和人均綜合能耗分別比2020年降低7%和8%。
  19.最佳化建築用能結構。進一步促進可再生能源在建築中的套用,推廣建築太陽能光伏一體化建設,推動既有公共建築屋頂和農村居住建築加裝太陽能光伏系統。提高城鄉居民生活電氣化水平,積極研發並推廣生活熱水、炊事高效電氣化技術與設備。提升城鄉居民管道天然氣普及率。到2025年,城鎮建築可再生能源替代率達到8%,新建公共機構建築、新建廠房屋頂光伏覆蓋率力爭達到50%。
  (六)交通領域碳達峰行動
  20.加快運輸結構調整。全力構建“內聯外暢、立體多元、綠色智慧”的現代綜合交通運輸體系。推進陸豐海工基地水工工程碼頭、甲湖灣電廠配套碼頭建設,加快汕尾新港區及陸豐港區湖東甲西作業區、東海岸作業區規劃建設及陸豐港區湖東作業區疏港鐵路規劃建設,強化與鹽田港、揭陽港的聯動發展,全面提升汕尾港及其附屬港口的軟硬體實力。打造優質高效的運輸服務體系,全面打造現代物流體系,大力培育重點物流節點,加快城鄉物流配送綠色發展,重視智慧物流培育發展。推進全市綜合交通樞紐和配套設施建設,推動中、小運量公交和公交專用道建設,打通城市公共運輸微循環,完善城市慢行交通系統,積極倡導綠色出行,力爭到2030年公共運輸出行分擔率達到30%以上,城區常住人口100萬以上的縣(市、區)綠色出行比例不低於70%。
  21.推進燃料清潔化替代。持續加大新能源車投放力度,做好實施新能源車補貼政策,著力推動新能源公車和計程車實現城鄉全覆蓋,逐步加快道路客貨運的電動化進程,到2025年新能源公車比例達到100%。逐步降低傳統燃油汽車的占比,到2030年,當年新增新能源、清潔能源動力的交通工具比例達到40%左右,電動乘用車銷售量力爭達到乘用車新車銷售量的30%以上,營運交通工具單位換算周轉量碳排放強度比2020年下降10%。
  22.構建綠色交通基礎設施網路。將綠色節能低碳貫穿交通基礎設施規劃、建設、運營和維護全過程,有效降低交通基礎設施建設全生命周期能耗和碳排放。有序推進充電樁、配套電網、加注(氣)站等基礎設施建設,提升城鎮公共運輸基礎設施水平。加快布局城鄉公共充換電網路,積極建設城際充電網路和高速公路服務區快充站配套設施,加強與電網雙向智慧型互動,到2025年前實現高速公路服務區快充站全覆蓋。推動公共場所停車場、社區停車場、居住小區車庫普及電動汽車充電樁建設。
  (七)農業農村減排固碳行動
  23.提高農業生產效率和低碳化水平。加快推廣種養、農牧、養殖場與農田建設等結合型生態養殖模式和清潔農業模式,提升“兩型”農業生產技術套用水平。實施化肥減量增效行動,加大鼓勵和支持商品有機肥施用、綠肥種植、秸稈還田等推廣力度。推進農業可持續發展,推進高標準農田建設,全面發展農業機械化,提升農業綜合生產效率和能效水平。
  24.加快農業農村用能方式轉變。最佳化農村用能結構,大力推進農村可再生能源替代和綜合利用,以生物質能、太陽能等農村可再生能源為重點,提升利用水平和存儲能力。推廣節能家電,提升農村用能電氣化水平。推廣先進適用的低碳節能農機裝備和漁船、漁機。
  25.提升農業農村減排固碳能力。大力發展綠色低碳循環農業,探索開展“海上風電+海洋牧場”等低碳農業模式創新試點。加強高標準農田建設,構建用地養地結合的培肥固碳模式,實施保護性耕作,提高土壤有機質含量,提升溫室氣體吸收和固定能力。最佳化養殖水域灘涂規劃和區域生產布局,增加漁業碳匯潛力。
  (八)循環經濟助力降碳行動
  26. 建立健全資源循環利用體系。深入推進園區循環化改造,推動企業循環式生產、產業循環式組合,搭建資源共享、廢物處理、服務高效的公共平台。到2030年,全市省級以上產業園區全部完成循環化改造。完善廢舊物資回收網路,推行“網際網路+”回收模式。積極培育再製造產業,推動汽車零部件、工程機械、辦公設備等再製造產業高質量發展。提升大宗固廢綜合利用水平,支持粉煤灰、煤矸石、冶金渣、工業副產石膏、建築垃圾、農作物秸稈等大宗固廢大摻量、規模化、高值化利用,替代原生非金屬礦、砂石等資源,加大在生態修復、綠色開採、綠色建材、交通工程等領域的利用。推動建築垃圾資源化利用,推行廢棄路面材料再生利用,推廣瀝青刨銑料再生利用技術。推動退役動力電池、光伏組件、風電機組葉片等新興產業固體廢物循環利用。
  27.推進廢棄物減量化資源化。全面推行生活垃圾分類,加快建立分類投放、分類收集、分類運輸、分類處理的生活垃圾管理系統,提升生活垃圾減量化、資源化、無害化處理水平。高標準建設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設施。實施塑膠污染全鏈條治理,加快推廣套用替代產品和模式,推進塑膠廢棄物資源化、能源化利用。積極推進非常規水和污水資源化利用,合理布局再生水利用基礎設施。到2025年,城市生活垃圾資源化利用率達到60%,到2030年,城市生活垃圾資源化利用率達到65%以上。
  (九)生態碳匯能力提升行動
  28.推進生態系統保護與修復。堅持系統觀念,提高生態系統質量和穩定性。嚴守生態保護紅線,建立嚴格的管控體系,確保“生態功能不降低、面積不減少、性質不改變”,開展生態保護紅線勘界定標,並設立統一規範的標識標牌。嚴格執行土地使用標準,加強節約集約用地評價,推廣節地技術和節地模式。以縣級行政區為基本單元建立生態保護紅線台賬系統,制定實施生態系統保護與修複方案,以陸豐硫鐵礦等生態修復為重點,深入推進水林田湖草生態保護修復工程。
  29.鞏固提升森林生態系統碳匯。以創建國家森林城市為抓手,推動鄉村綠化建設。繼續開展低效林改造、森林撫育工作,穩步提高森林覆蓋率。大力開展以沿海基幹林帶建設為重點的沿海防護林體系建設,持續推進高質量水源林、沿海防護林、森林撫育等重點林業生態工程建設。到2025年,全市森林覆蓋率達到50%,森林蓄積量達到792萬立方米。到2030年,全市森林覆蓋率穩定維持53%以上,森林蓄積量達到840萬立方米。
  30.穩步提升濕地碳匯能力。禁止侵占自然濕地等水源涵養空間,開展濕地保護與修復。加強對城市水系的保護與管理,保留現有水系的自然流向與岸線,以修復與保護為根本,充分結合現有海岸帶、水系、水庫等自然資源特徵,保持和修復綠道及周邊地區的原生態,搭建“流域+廊道”的空間骨架。深入推進“美麗河湖”創建,建立功能完整的河湧水系和綠色生態水網,推動水生態保護修復,保障河湖生態流量。“十四五”期間,營造紅樹林7050畝,修復現有紅樹林720畝。
  31.大力發掘海洋生態系統碳匯潛力。推進海洋生態系統保護和修復重大工程建設,養護海洋生物資源,維護海洋生物多樣性,構建以海岸帶、海島鏈和各類自然保護地為支撐的海洋生態安全格局。完善海洋碳匯監測系統,開展藍碳摸底調查。嚴格保護和修復紅樹林、海草床、珊瑚礁、鹽藻等藍碳生態系統,積極推動海洋碳匯開發利用。探索開展海洋生態系統碳匯試點,推進海洋牧場建設,有序發展海水立體綜合養殖,提高海洋漁業碳匯功能。持續推進汕尾長沙灣、大湖灣、碣石灣、紅海灣、東海岸林場、湖東林場等沿海防護林生態修復。
  (十)碳達峰碳中和試點示範
  32.開展綠色低碳試點示範。以生態示範城市為載體,以低碳生產、低碳生活、低碳服務為主要內容,開展近零碳排放區示範工程建設,推動發展綠色低碳產業生態鏈形成可複製的樣板工程。開展低碳企業、低碳機關、低碳校園、低碳醫院等低碳單位試點,建立低碳單位評價標準、指標體系和激勵約束機制。到2025年,在全市創建5個低碳示範園區、10個低碳示範社區、30-50家低碳示範單位。
  33.開展低碳科技創新示範。建立以政府為主導、企業為主體、產學研相結合的低碳技術創新體系,加大低碳技術領域關鍵技術的研發力度,搭建低碳科研平台。鼓勵在二氧化碳捕集利用和封存等低碳技術領域的自主創新,推動紡織、石油化工、建材冶金等重點行業企業提出碳達峰、碳中和目標並制定中長期行動方案,鼓勵探索開展二氧化碳捕集利用與封存(CCUS)示範套用,將其作為全市重大科技創新項目優先列入各類科技計畫。
  (十一)低碳基礎能力建設行動
  34.建立健全碳排放統計核算體系。在省碳排放核算方法學的基礎上,結合本市實際深化碳排放核算方法學,將溫室氣體排放基礎統計指標納入全市統計指標體系,建立健全涵蓋能源活動、工業生產過程、農業、土地利用變化和林業、廢棄物處理等領域的溫室氣體排放統計體系,並根據省“十四五”指標分解和考核的要求,建立完整的數據收集和核算系統,周期性編制全市溫室氣體排放清單和監測評估報告。建立覆蓋陸地和海洋生態系統的碳匯核算監測體系,開展生態系統碳匯本底調查和儲量評估。
  35.積極配合全國碳交易市場實施。積極配合國家和省有關碳交易市場的各項工作,並督促企業建立能夠適應碳交易的內部碳排放和交易管理體系,通過與國家和省碳交易市場的合作,邀請有關專家協助和指導企業協助和指導企業獲取和管理初始分配配額,幫助轄區內企業建立開展碳交易的基本能力。為企業創造利用碳交易機制獲得發展機遇的機會,並鼓勵新能源和符合要求的企業參與中國自願減排交易機制。
  36.加強低碳及協同領域信息化建設。建設能夠有效支撐低碳管理各項工作的信息化系統,加快建設低碳城市管理雲平台,有效支撐低碳目標考核、溫室氣體清單管理、重點排放源管理、企業碳資產管理、投資項目評估等各項工作,加強對各類信息的收集、統計、分析和評估工作。促進跨領域信息共享,充分發揮其他相關領域對低碳發展的協同促進效應。探索將企業碳排放信息、環境信用評價等環境績效納入授信審批管理流程,加大對綠色低碳產業的支持,不盲目對傳統高碳行業抽貸、斷貸,形成控碳減排的約束激勵。
  (十二)綠色低碳全民行動
  37.加強生態文明宣傳教育。在各級黨校設定生態文明培訓課程,切實提高各級領導幹部的經濟與環境綜合決策水平。強化企業生態文明建設社會責任,重視企業文化建設中的生態理念培育。依託節能宣傳周、世界地球日、世界環境日等活動載體開展公益生態環保實踐活動,倡導綠色低碳的生活理念。在社區、學校、廠區等公共場所設定環境保護專欄,廣泛宣傳黨和國家的環境保護方針、政策、法律法規,普及環境保護知識。
  38.推廣綠色低碳生活方式。加快建立統一的綠色產品標準、認證、標識體系,逐步擴大節能產品、環境標誌產品認證範圍,支持企業生產節能環保、循環低碳、再生有機等綠色產品。制定生態產品政府採購目錄,探索政府採購生態產品試點。加快推廣套用新能源和清潔能源汽車。加強節約型機關建設,開展綠色社區、綠色出行、綠色學校、綠色建築等綠色創建活動,在全社會形成健康文明的綠色文化風尚。
  39.引導企業履行社會責任。推動重點國有企業和重點用能單位制定實施碳達峰行動方案,深入研究碳減排路徑,發揮示範引領作用。上市公司和發債企業要按照強制性環境信息披露要求,定期公布企業碳排放信息。完善綠色產品認證與標識制度。充分發揮行業協會等社會團體作用,督促引導企業自覺履行生態環保社會責任。
  40.強化領導幹部培訓。積極組織開展碳達峰、碳中和專題培訓,分階段、分層次對各級領導幹部開展培訓,深化各級領導幹部對碳達峰、碳中和工作重要性、緊迫性、科學性、系統性的認識。從事綠色低碳發展工作的領導幹部,要提升專業能力素養,切實增強抓好綠色低碳發展的本領。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市碳達峰碳中和工作領導小組要統籌協調全市碳排放達峰工作。各地各有關部門要結合工作職責,制定或落實有利於碳排放控制的投資、財政、稅收、金融、價格、貿易和科技等政策,做好各自領域的碳排放控制工作,確保各項工作任務有布置、有督促、有落實、有結果。
  (二)加大政策保障。市、縣財政要加大資金投入,統籌安排低碳發展專項資金,引導各類資金投資低碳及碳減排項目。加快整合現有財政專項資金,對低碳發展的重大項目和科技、產業化示範項目採取引導、激勵、獎勵或者貼息貸款等方式給予支持。積極爭取利用雙邊和多邊基金,開展低碳經濟領域的科學研究與技術開發。
  (三)強化責任落實。各地區各部門要深刻認識碳達峰、碳中和工作的重要性、緊迫性、複雜性,切實扛起政治責任,按照本方案確定的工作目標和重點任務,著力抓好各項任務落實,確保政策到位、措施到位、成效到位。各類市場主體要積極承擔社會責任,對照相關政策要求,主動實施有針對性的節能降碳措施,加快推進綠色低碳發展。
  (四)完善監督考核。市碳達峰碳中和工作領導小組加強對碳達峰行動目標任務完成情況的監測、評估,逐步建立和完善碳排放總量控制制度。定期跟進、評估、分析主要部門、各縣(市、區)主要目標的完成情況,對未完成年度目標任務的縣(市、區),約談政府及有關部門主要負責人,按規定進行問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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