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加快建立統一規範的碳排放統計核算體系實施方案

2022年8月,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統計局、生態環境部印發《關於加快建立統一規範的碳排放統計核算體系實施方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關於加快建立統一規範的碳排放統計核算體系實施方案
  • 頒布時間:2022年8月
  • 發布單位: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統計局、生態環境部
內容解讀,方案要求,

內容解讀

統一規範的碳排放核算體系是實現碳達峰碳中和的關鍵基石。
碳排放核算是實現碳達峰碳中和的基礎性工作,對於推進地區和行業減碳、完善碳排放權交易市場、應對氣候變化國際談判等至關重要。此前,我國在提升碳排放核算能力方面已做了大量工作,從國家層面看,我國作為《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非附屬檔案1締約方,高度重視自身承擔的國際義務,形成了比較穩定的國家溫室氣體清單、國家信息通報和兩年更新報告編制隊伍。自初始國家信息通報以來,已於2004年、2012年、2019年三次提交了國家信息通報,於2017年和2019年提交了兩年更新報告。從地方層面看,我國2011年印發了《省級溫室氣體清單指南(試行)》作為各地區碳核算的主要依據。地級及以下的地區碳排放核算有學者依據相關方法學做了研究。從行業層面看,我國分別於2013、2014和2015年印發24個行業企業溫室氣體核算方法與報告指南,為發電、電網、鋼鐵生產等行業提供了溫室氣體核算方法。
隨著“雙碳”目標的提出,各地區、各領域、各行業對碳排放核算數據的需求顯著提升,對核算數據及時性、準確性要求顯著提高,也凸顯出當前我國碳排放核算體系數據更新偏慢、核算口徑不一、基礎排放因子滯後等一系列問題,一定程度上影響了“雙碳”各項工作推進。在“雙碳”工作由頂層設計轉向部署落實的關鍵點上,《方案》的印發可謂恰逢其時,必將有力推動我國碳排放核算方法科學體系的建立,為統籌有序做好“雙碳”工作提供堅實的數據支撐和基礎保障。
《方案》首次明確了“四位一體”的碳排放核算體系。
碳排放核算問題並非新問題,其伴隨著應對氣候變化議題出現,也將在今後繼續作為“雙碳”工作的重要基礎存在。一直以來,研究者通過不同的核算方法路線、排放因子、核算邊界,共同對碳排放核算進行研究,既有關注諸如全球、國別的巨觀尺度,也有關注企業、家庭、個人的微觀視角。如何從這個豐富而龐雜的核算體系中構建起適合國情特點、滿足“雙碳”工作需要的碳排放核算體系,無疑是對政策設計者的一大考驗。
針對這一難題,《方案》明確提出,要按照急用先行、先易後難的順序,有序制定各級各類碳排放統計核算方法。《方案》提出了包括區域、行業、產品、清單在內的碳排放統計核算方法體系,為形成體系完備、方法統一、形式規範的碳排放核算體系奠定了良好基礎。其中:全國及地方碳排放統計核算制度,主要用於核定並監測全國及各地區的碳達峰工作進度。該部分核算明確由國家統計局牽頭制定核算辦法,加強對能源活動、工業生產過程、排放因子、電力輸入輸出等相關基礎數據的統計責任。這意味著對區域的碳排放核算將不僅僅包括直接排放,也將包括電力淨調入的間接排放。行業企業碳排放統計核算機制,主要用於核定不同行業企業的碳排放。與區域性碳排放核算由國家統一出具核算結果不同,行業企業的碳排放核算是由國家給定相應的核算方法和標準,行業企業自行核算。這一類核算方法將主要服務於碳排放權交易市場、綠色金融等以企業為主體的套用場景。重點產品碳排放核算方法,目前主要用於核定上游產品的碳排放。在現階段主要聚焦於電力、鋼鐵、電解鋁、水泥、石灰、平板玻璃、煉油、乙烯等產品,之後將逐步擴展至其他產品和服務類產品。建立重點產品的核算體系,既有內部減排的需要,也有應對外部壓力挑戰的需要。國家溫室氣體清單編制體系,主要用於對外談判和履約。我國歷來注重履行國際承諾,將會繼續根據《巴黎協定》等國際氣候協定要求,推進國家溫室氣體清單編制工作,建立常態化管理和定期更新機制。《方案》進一步明確了這項工作的職能部門、工作要求和保障措施,有利於推動我國溫室氣體清單編制工作再上新台階。
統一領導、權責清晰是《方案》的突出特點。
初讀《方案》,第一感覺就是指向明確、權責清晰,部門職責一目了然。例如,《方案》明確碳達峰碳中和工作領導小組加強對碳排放統計核算工作的統一領導,區域、行業、產品、清單四類核算方法均須報碳達峰碳中和工作領導小組審核,從而保證了核算方法始終為推進碳達峰碳中和全局工作服務。又如,建立排放因子庫這項工作,過去很多單位、部門都有所涉及,一定程度上造成了核算數據的偏差。《方案》中明確由生態環境部和國家統計局兩部門牽頭建立溫室氣體排放因子資料庫,統籌推進排放因子測算,這個權威的、統一的排放因子庫一旦建立,將大大提高碳排放核算的規範性。再如,行業企業碳排放核算方法的制修訂,是由生態環境部、市場監管總局會同行業主管部門共同推進,確保企業向各主管部門提供的數據一致性,可以一次核查、一套表格完成核算工作,避免了多頭管理、多元數據,也減輕了企業壓力。
《方案》的印發,標誌著碳達峰碳中和“1+N”政策體系進一步完善。作為長期奮戰在碳達峰碳中和一線的諮詢工作者,深深為“1+N”政策體系描繪的美麗中國遠景感到振奮。我們將繼續以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為指引,充分發揮專業特長,積極為國家、地方、企業“雙碳”工作建言獻策,為早日實現碳達峰碳中和盡一份力量!
一、《方案》注重分類施策,提出四方面重點任務
碳排放核算體系建設是一項複雜而龐大的系統工程,針對不同層面的核算對象開展碳排放統計核算,其工作目標不同,具體工作要求也不同。《方案》針對區域層面(國家和地方)、行業企業層面、產品層面三類核算對象,同時結合服務於談判履約的國家溫室氣體清單編制工作,提出四個方面的重點任務要求。
一是針對區域層面,提出建立全國及地方碳排放統計核算制度的要求。區域層面的碳排放統計核算主要用於本區域的碳排放形勢分析和低碳發展路徑研究,可為推動本區域做好“雙碳”工作提供決策支撐,並為開展碳達峰碳中和評價考核工作提供數據支撐。《方案》要求,由國家統計局統一制定全國及省級地區碳排放統計核算方法,明確有關部門和地方對能源活動、工業生產過程、排放因子、電力輸入輸出等相關基礎數據的統計責任,並組織開展全國及各省級地區年度碳排放總量核算。
二是針對行業企業層面,提出完善碳排放核算機制的要求。行業企業是加強碳排放管理的重要主體,行業企業層面的碳排放統計核算,需充分反映行業和企業碳排放水平,支撐行業碳達峰預測預警、企業碳排放對標分析,同時應滿足碳市場交易、綠色金融等工作要求。國家發展改革委在2013至2015年間先後公布了24個行業的企業溫室氣體排放核算方法與報告指南,國家標準委在2015年發布了《工業企業溫室氣體排放核算和報告通則》及10個重點行業的企業溫室氣體排放核算和報告相關國家標準。針對新形勢,《方案》對行業企業碳排放核算工作做了進一步部署安排,要求對相關指南和標準開展制定修訂工作,不斷完善核算機制,切實滿足碳排放管理和市場需求。
三是針對產品層面,提出建立健全重點產品碳排放核算方法的要求。產品碳排放核算需要大量詳實的數據支撐,推動產品層面碳排放核算,有利於從全生命周期角度對產品開展低碳評價,促進企業加強碳排放管理,引導消費者實施綠色採購;同時可服務於國內國際雙循環,助力中國產品融入國際綠色產業鏈供應鏈體系。《方案》提出,研究制定重點行業產品的原材料、半成品和產品的碳排放核算方法;推動適用性好、成熟度高的核算方法逐步形成國家標準。
四是為加強支撐談判履約,提出完善國家溫室氣體清單編制機制的要求。《方案》提出,持續推進國家溫室氣體清單編制工作,建立常態化管理和定期更新機制,按照履約要求編制國家溫室氣體清單,推動清單編制方法與國際要求接軌。
二、《方案》注重從實際出發,科學部署各項工作
不同層面、不同維度下的碳排放統計核算工作,涉及的核算對象不同、核算邊界不同、工作目標不同、數據來源不同、管理部門不同、工作基礎不同,並且核算數據精度要求越高,需要核算的內容和數據工作量越大,數據的可獲得性越低、成本越高,因此要統籌平衡好科學性和可操作性的關係。這就要求建立統一規範的碳排放統計核算體系,必須堅持從實際出發,既要加快推動,也不能畢其功於一役,要堅持目標導向,把握工作重點,按照急用先行、先易後難的順序,科學有序開展工作,逐步建成體系完備、相互銜接、支撐有力、統一規範的碳排放統計核算體系,穩步夯實碳達峰碳中和數據基礎。
一是設定階段目標,明確工作方向。《方案》設定了“十四五”時期推進碳排放統計核算的分階段工作目標。到2023年,要基本建立職責清晰、分工明確、銜接順暢的部門協作機制,相關統計基礎進一步加強,各行業碳排放統計核算工作穩步開展,統一規範的碳排放統計核算體系初步建成。到2025年,統一規範的碳排放統計核算體系進一步完善,統計基礎、核算方法、技術手段、數據質量方面工作均有提升,為碳達峰碳中和工作提供全面、科學、可靠的數據支持。
二是聚焦當前重點,強調急用先行。《方案》提出堅持科學適用的工作原則,強調急用先行的工作方法。例如,《方案》根據工作要求和當前基礎,確定了四方面的重點任務,並且根據工作任務性質和國情實際,明確了須報領導小組審核、須報領導小組辦公室備案的具體工作事項。再如,關於統計核算制度,首先要求制定全國及省級地區碳排放核算方法,並組織開展全國及各省級地區年度碳排放總量核算,而對省級以下地區則提出鼓勵的要求。
三是立足國情現實,遵循先易後難。《方案》提出按照先易後難的順序推進相關工作,這是堅持循序漸進、實事求是的重要體現。核算範圍方面,當前在聚焦能源和工業生產過程二氧化碳排放的同時,也鼓勵開展對非二氧化碳排放、碳捕集封存與利用、碳匯等領域的方法學研究。統計基礎工作方面,要逐步建立完善與全國及省級碳排放統計核算要求相適應的活動水平數據統計體系。排放因子庫建設方面,要逐步建立覆蓋面廣、實用性強、可信度高的排放因子編制和更新體系。
三、《方案》注重分工協作,構建高效順暢的工作機制
建立統一規範的碳排放統計核算體系,數據支撐是基礎,統一規範是要求,分工協作是關鍵,需充分發揮我國的制度優勢,在碳達峰碳中和工作領導小組的統一領導下,加強統籌協調,理順工作機制,最佳化工作流程,形成各司其職、協同高效的工作格局。
一是加強碳達峰碳中和工作領導小組的統一領導。為推動碳排放統計核算體系的頂層設計和統一規範,《方案》充分強調領導小組對碳排放統計核算工作的統一領導,明確提出前述四類重要核算方法以及全國及省級地區碳排放數據、重點行業碳排放數據和國家溫室氣體清單須報領導小組審核,碳排放權交易、綠色金融、綠色採購、固定資產投資等領域的統計核算方法、指南、標準等須報領導小組辦公室備案。上述工作要求強化了統計核算工作的嚴肅性和規範性,為不斷提升統計核算水平和質量提供了機制保障。
二是構建部門和地方分工協作的工作機制。《方案》對前述四類重要核算工作及保障措施均提出分工安排,明確了各項工作的牽頭部門和工作機制,確保各項工作落實落地、協同高效。同時,鼓勵各地區參照國家和省級地區碳排放統計核算方法,按照數據可得、方法可行、結果可比的原則,制定省級以下地區碳排放統計核算方法,鼓勵有條件的地區編制省級溫室氣體清單。
三是積極發揮科研機構和專業隊伍的作用。溫室氣體核算是一項政策性和技術性都很強的工作,專業性要求較高,需要各方共同參與。《方案》提出,鼓勵高校、科研院所、企事業單位開展碳排放方法學研究,加強消費端碳排放、人均累計碳排放、隱含碳排放、重點行業產品碳足跡等各類延伸測算研究工作,推動對非二氧化碳溫室氣體排放、碳捕集封存與利用、碳匯等領域的核算研究。同時,《方案》提出要加強碳排放統計核算基層機構和隊伍建設,全面提升從業人員專業水平。
《方案》提出了加快建立統一規範的碳排放統計核算體系的總體要求和主要目標,明確了重點任務、保障措施和工作要求,是深化開展碳排放統計核算工作的綱領性檔案。通過各有關部門、地方和單位各司其職、共同努力,對加快建立統一規範的碳排放統計核算體系將發揮重要的推動作用,為統籌有序做好碳達峰碳中和工作、促進經濟社會發展全面綠色轉型提供堅實的數據支撐和基礎保障。

方案要求

實施方案提出,到2023年,職責清晰、分工明確、銜接順暢的部門協作機制基本建立,相關統計基礎進一步加強,各行業碳排放統計核算工作穩步開展,碳排放數據對碳達峰碳中和各項工作支撐能力顯著增強,統一規範的碳排放統計核算體系初步建成。到2025年,統一規範的碳排放統計核算體系進一步完善,碳排放統計基礎更加紮實,核算方法更加科學,技術手段更加先進,數據質量全面提高,為碳達峰碳中和工作提供全面、科學、可靠數據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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