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碳達峰實施方案

《河北省碳達峰實施方案》是為深入貫徹黨中央、國務院關於碳達峰、碳中和的重大決策部署,紮實推進全省碳達峰行動,根據《國務院關於印發2030年前碳達峰行動方案的通知》(國發〔2021〕23號),結合我省實際,制定的實施方案。

2022年6月19日,河北省人民政府發布《河北省碳達峰實施方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河北省碳達峰實施方案
  • 頒布時間:2022年6月19日
  • 發布單位:河北省人民政府
發布信息,內容全文,

發布信息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人民政府,雄安新區管委會,省政府各部門:
  現將《河北省碳達峰實施方案》印發給你們,請結合本地本部門實際,認真貫徹落實。
  河北省人民政府
  2022年6月19日

內容全文

為深入貫徹黨中央、國務院關於碳達峰、碳中和的重大決策部署,紮實推進全省碳達峰行動,根據《國務院關於印發2030年前碳達峰行動方案的通知》(國發〔2021〕23號),結合我省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歷次全會精神,深入貫徹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貫徹落實京津冀協同發展戰略要求,立足新發展階段、完整準確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積極服務和融入新發展格局,將碳達峰、碳中和工作納入生態文明建設整體布局和經濟社會發展全局,強化系統觀念,處理好發展與減排、整體與局部、長遠目標和短期目標、政府和市場的關係,明確各地、各領域、各行業目標任務,重點實施十大專項行動,健全政策體系和市場機制,推動經濟社會發展全面綠色低碳轉型,加快形成節約資源和保護環境的產業結構、生產方式、生活方式、空間格局,確保如期實現碳達峰目標。
  (二)工作原則。
  整體謀劃、分類實施。樹牢全國一盤棋思想,積極服務和融入全國大局。加強全省統籌,將碳達峰貫穿於經濟社會發展全過程和各方面,加強政策的系統性、協同性。因地制宜、分類施策,推動各地、各領域、各行業梯次有序達峰。
  立足實際、兼顧長遠。結合資源環境稟賦、產業布局、發展階段等,明確符合實際、滿足要求、切實可行的目標任務,既避免運動式“減碳”,又防止“沖高峰”,有力有序有效做好碳達峰工作,為碳中和奠定堅實基礎。
  雙輪驅動、兩手發力。充分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更好發揮政府作用,建立健全與碳達峰相適應的財政、價格、金融等政策體系,加快形成綠色低碳循環發展的經濟體系和市場機制。
  防範風險、安全降碳。統籌發展和安全,堅持先立後破,穩住存量,拓展增量,以保障能源安全和經濟發展為底線,處理好減污降碳與能源安全、產業鏈供應鏈安全、糧食安全、民眾正常生活的關係,加強風險識別和管控,做好重大風險應對,確保經濟社會平穩運行,能源轉型平穩過渡,安全有序降碳。
二、主要目標
  “十四五”期間,產業結構和能源結構明顯最佳化,能源資源配置更加合理、利用效率大幅提高,煤炭消費總量持續減少,新型電力系統加快構建,綠色低碳技術研發和推廣套用取得新進展,生產生活方式綠色轉型成效顯著,有利於綠色低碳循環發展的政策體系進一步完善,綠色低碳循環發展的經濟體系初步形成,為實現碳達峰奠定堅實基礎。到2025年,非化石能源消費比重達到13%以上;單位地區生產總值能耗和二氧化碳排放確保完成國家下達指標。
  “十五五”期間,產業結構調整取得重大進展,清潔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體系初步建立,重點領域低碳發展模式基本形成,重點耗能行業能源利用效率達到國際先進水平,綠色低碳技術取得關鍵突破,綠色生活方式成為公眾自覺選擇,綠色低碳循環發展政策體系基本健全,經濟社會發展綠色轉型取得顯著成效,二氧化碳排放量達到峰值並實現穩中有降,2030年前碳達峰目標順利實現。到2030年,煤炭消費比重降至60%以下,非化石能源消費比重達到19%以上,單位地區生產總值能耗和二氧化碳排放在2025年基礎上繼續大幅下降。
三、重點任務
  (一)能源綠色低碳轉型行動。
  1.大力削減煤炭消費。嚴控新增煤電項目,有序淘汰煤電落後產能,等容量置換建設大容量、高參數機組,推進煤電節能升級、靈活性和供熱改造,推動煤電逐步向基礎保障性和系統調節性電源轉變。謀劃建設新的輸電通道,大幅提升可再生能源調入比例,新建通道可再生能源電量比例原則上不低於50%。推動重點行業通過工藝最佳化、技術改造等方式減少煤炭消費。實施工業、採暖等領域電能和天然氣替代,置換鍋爐和工業窯爐燃煤。有序推進散煤替代,逐步減少直至禁止煤炭散燒,合理劃定高污染燃料禁燃區。嚴格落實煤炭減(等)量替代政策,嚴控新增產能的新改擴建耗煤項目。
  2.加快發展可再生能源。堅持集中式與分散式開發並舉,全面推進風電、太陽能發電大規模開發利用和高質量發展。打造張家口、承德、唐山、滄州及太行山沿線等百萬千瓦級光伏發電基地,探索農光、林光、牧光互補和礦山修復等特色光伏開發模式,大力發展農村分散式光伏發電,加快發展城市屋頂分散式光伏發電。推進張家口、承德千萬千瓦級風電基地建設。鼓勵建設太陽能光熱發電示範項目。在糧食主產區和林業發達地區有序推動生物質熱電聯產項目建設。因地制宜發展地熱能。完善可再生能源消納保障機制,創新支持政策,推進可再生能源在大數據、制氫等產業和清潔供暖、公共運輸領域套用,提高可再生能源就地消納能力,完成國家下達的可再生能源電力消納責任權重任務。到2030年,風電、光伏發電裝機容量達到1.35億千瓦以上。
  3.積極發展氫能。統籌推進氫能“制儲輸用”全鏈條發展,占據氫能發展新高地。加快推進壩上地區氫能基地列入國家氫能產業發展規劃,推進河北氫燃料電池汽車推廣套用示範城市群建設。加快發展電解水制氫、工業副產氣純化制氫,擴大氫氣供給能力。加快氫燃料電池汽車推廣套用,鼓勵加氫站與加油站、加氣站和充電站多站合一布局,逐步擴展氫能在大型應急電源、通信基站、分散式發電、戶用熱電聯供等領域的套用,支持長距離、大規模儲運技術研究,開展氫能多領域套用示範。建立健全氫能安全監管制度與標準規範。到2030年,氫能產業產值達到1200億元以上,利用量達到10%。
  4.合理調控油氣消費。持續控制交通領域成品油消費,加快推動交通領域燃料替代,實施以電代油、以氫代油,提升終端燃油產品效能。推進頁岩氣等非常規天然氣資源有序開發,強化高爐制氣、生物天然氣等工業制氣,推動天然氣管網互聯互通,加強天然氣儲備基礎設施建設。有序引導天然氣消費,優先保障民生用氣,合理引導工業用氣和化工原料用氣,在LNG接收站、電力負荷中心等區域合理布局、適度發展天然氣調峰電站,支持發展天然氣分散式能源系統,提高系統調峰能力和能源利用效率。到2030年,油氣消費占比控制在20%左右。
  5.加快建設新型電力系統。構建適應高比例新能源接入的堅強智慧型電網,推動清潔電力資源全省範圍最佳化配置。構建河北南網“四橫兩縱”、冀北東部“三橫四縱”環網結構,加快可再生能源基地電力送出通道建設,推進城鄉電網建設改造,構建結構合理、安全可靠、運行高效的網架結構。加快靈活調節電源建設,引導自備電廠傳統高載能工業負荷、工商業可中斷負荷、虛擬電廠等參與系統調節,提升電網數位化和智慧型調度水平,加快完善智慧型化電力調度管理系統,探索多種能源聯合調度機制。積極發展“新能源+儲能”、源網荷儲一體化和多能互補,支持分散式新能源合理配置儲能系統。謀劃實施一批抽水蓄能重大工程,加快化學儲能、壓縮空氣儲能等規模化套用。深入推進電力市場化和電網體制改革。到2025年,新型儲能裝機容量達到400萬千瓦以上。到2030年,抽水蓄能電站裝機容量達到867萬千瓦,省級電網基本具備5%以上的尖峰負荷回響能力。
  (二)節能降碳增效行動。
  1.全面提升節能管理能力。完善能源消費強度和總量雙控制度。實行用能預算管理,探索開展能耗產出效益評價,推動能源要素向單位能耗產出效益高的產業和項目傾斜。加強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節能審查,新上高耗能項目必須符合國家產業政策且能效達到行業先進水平。未達到能耗強度降低目標進度要求、用能空間不足的地區,對高耗能項目緩批限批,實行能耗減(等)量替代。加強重點用能單位能耗線上監測系統建設及套用,推動高耗能企業建立能源管理中心,提高節能管理信息化水平。完善能源計量體系,鼓勵開展能源管理體系認證,提升能源計量服務能力和水平。完善重點用能單位能源利用狀況報告制度,開展重點用能單位能源審計,促進重點用能單位能效水平持續提高。強化節能診斷服務機構建設,開展重點企業節能診斷。建立省級重點行業能效“領跑者”制度。加強節能監察能力建設,綜合運用行政處罰、信用監管、綠色電價等手段,增強節能監察約束力。完善省、市、縣三級節能監察體系,強化人員力量保障。
  2.實施節能降碳重點工程。加快實施節能降碳改造,發布重點行業節能降碳技術改造導向目錄,實施節能、節水和綜合利用技術改造及示範項目。選擇高耗能高排放項目聚集度高的產業園區開展節能改造,加強園區能源資源梯級利用和系統最佳化,提升產業園區循環化水平,全面提高能源資源產出率。實施城市節能降碳工程,開展建築、交通、照明、供熱等基礎設施節能升級改造,推進先進綠色建築技術示範套用,推動城市綜合能效提升。大力推進科技創新,加速鋼鐵、煤電、水泥、焦化等重點行業關鍵共性技術攻關,打造一批典型示範樣板。
  3.推進重點用能設備能效提升。全面落實國家能效標準和節能要求,新建高耗能項目重點用能設備要達到一級能效。鼓勵企業以電機、風機、變壓器、工業鍋爐、壓縮機等主要用能設備為重點,開展節能改造。發布工業節能、資源綜合利用等先進適用技術及“能效之星”產品目錄,推廣先進高效產品設備,加快淘汰落後低效設備。加強重點用能設備日常監管,強化生產、經營、銷售、使用、報廢全鏈條管理,嚴禁使用國家明令淘汰的用能設備,嚴肅查處違法違規用能行為。
  4.加強新型基礎設施節能降碳。最佳化數據中心等新型基礎設施空間布局,新建大型、超大型數據中心原則上布局在國家樞紐節點數據中心集群範圍內,避免低水平重複建設。鼓勵數據中心企業與風電、光伏企業開展深度合作,優先支持可再生能源用電比例達到50%及以上的數據中心建設。對標國際先進水平,加快完善通信、運算、存儲、傳輸等設備能效標準,提升準入門檻,淘汰落後設備和技術。加大數據中心節能改造力度,加快推進全快閃記憶體、液冷技術、間接蒸發冷卻機組等綠色節能設備套用,鼓勵數據中心回收餘熱供暖。加強新型基礎設施用能管理,將年綜合能耗超過1萬噸標準煤的數據中心全部納入重點用能單位能耗線上監測系統,開展能源計量審查。
  (三)工業領域碳達峰行動。
  1.推動工業領域綠色低碳發展。最佳化產業結構,調整產業布局,鞏固去產能成果,打造一批優勢產業集群。深入實施“萬企轉型”行動,加快傳統產業工藝、技術、裝備、產品升級,推進高碳行業綠色低碳改造和清潔生產。促進工業企業化石能源消費低碳替代和清潔高效利用,推廣套用可再生能源,加強電力需求側管理,提升工業電氣化水平。健全“散亂污”企業監管長效機制,持續保持動態清零。加快發展信息智慧型、生物醫藥健康、新材料、新能源、綠色環保等戰略性新興產業。推行產品綠色設計,建設綠色製造體系,構建綠色供應鏈,支持創建一批綠色工廠、綠色園區、綠色設計示範企業和綠色設計產品。推動網際網路、大數據、人工智慧等與各產業深度融合。在高碳行業率先推廣套用碳捕集利用與封存技術。建立以碳排放、污染物排放、能耗總量為依據的產量約束機制,探索實施鋼鐵、水泥等高碳行業以污控產、以煤定產。
  2.推動鋼鐵行業碳達峰。嚴控鋼鐵行業產能和產量規模,嚴格執行產能置換規定,嚴禁新增鋼鐵產能,推進存量最佳化,合理控制鋼鐵產量。最佳化產業布局,推動產能“走出去”,加快企業兼併重組和搬遷改造。推進鋼鐵行業短流程改造,加快清潔能源替代。提高廢鋼資源保障能力,打造回收、加工、配送、流通體系,提升廢鋼資源化利用水平。推廣高效節能降碳技術,鼓勵鋼化聯產,試點示範富氫燃氣煉鐵,推動低品位餘熱供暖發展。
  3.推動建材行業碳達峰。加強產能置換監管,嚴禁新增水泥熟料、平板玻璃產能,引導建材行業向輕型化、集約化、製品化轉型。推動水泥錯峰生產常態化,合理縮短水泥熟料裝置運行時間。推進建材行業非化石能源替代,推廣套用光伏發電、風能、氫能技術,促進能源結構清潔低碳轉型。鼓勵使用粉煤灰、工業廢渣、尾礦渣等作為原料或水泥混合材,加強低碳建材產品的研發套用。推動水泥窯協同處理固體廢物。推廣節能技術設備,開展能源管理體系建設,實現節能增效。
  4.推動石化化工行業碳達峰。嚴格落實國家石化布局規劃和政策規定,有序實施列入國家規劃的重大石化項目,合理控制煤化工、煤制油氣等行業產能。轉變行業用能方式,推動太陽能、風能、氫能、地熱等可再生能源替代。促進石化化工與冶金、建材、化纖等產業協同發展,加強煉廠乾氣、液化氣等副產氣體高效利用。最佳化技術工藝路線,調整原料結構,提升產品催化劑效率,加強廢物綜合利用。鼓勵企業節能升級改造,推動能量梯級利用、物料循環利用。
  5.堅決遏制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項目盲目發展。加強規劃和產業政策約束,嚴格核准備案、節能審查、環境影響評價等審批,對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項目實行清單管理、分類處置、動態監控,嚴禁建設不符合要求的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項目。嚴把擬建項目準入關,對產能已飽和的行業,按照“減量替代”原則壓減產能;對產能尚未飽和的行業,嚴格落實國家布局和審批備案等要求,對標國際先進水平提高準入門檻;對能耗量較大的新興產業,支持引導企業套用綠色低碳技術,提高能效水平。全面排查清理在建項目,對能效水平低於本行業能耗限額準入值的,按照有關規定停工整改,提高能效水平。深入挖潛存量項目,依法依規加快淘汰落後產能,通過改造升級深挖節能減排潛力。
(四)城鄉建設碳達峰行動。
  1.推進城鄉建設綠色低碳轉型。推動城市組團式發展,最佳化城市空間布局,構建京津冀世界級城市群,建設現代化、國際化美麗省會,打造雄安新區綠色生態宜居新城。倡導綠色低碳規劃設計理念,增強城鄉氣候韌性,在設市城市建成區系統化推進海綿城市建設。大力發展裝配式建築,重點推動鋼結構裝配式住宅建設,推動建材循環利用,強化綠色設計和綠色施工管理。加強縣城綠色低碳建設。推動建立以綠色低碳為導向的城鄉規劃建設管理機制,嚴格建築拆除管理,杜絕“大拆大建”。建設綠色城鎮、綠色社區。
  2.加快提升建築能效水平。城鎮民用建築全面推行超低能耗建築標準。加快發展近零能耗建築。推進既有居住建築和公共建築節能改造,持續推動老舊供熱管網改造。提升城鎮建築和基礎設施運行管理智慧型化水平,逐步開展公共建築能耗限額管理。推動高質量綠色建築規模化發展,2025年城鎮新建建築全面執行綠色建築標準。
  3.加快最佳化建築用能結構。鼓勵可再生能源與綠色建築融合創新發展,推廣光伏發電與建築一體化,開展整縣屋頂分散式光伏開發試點。推進熱電聯產集中供暖,加快工業餘熱供暖規模化套用,因地制宜推行熱泵、生物質能、地熱能、太陽能等清潔低碳供暖。加快建築領域電氣化進程,建設集光伏發電、儲能、直流配電、柔性用電於一體的“光儲直柔”建築。到2025年,城鎮建築可再生能源替代率達到8%以上,新建公共機構建築、新建廠房屋頂光伏覆蓋率力爭達到50%。
  4.推進農村建設和用能低碳轉型。深入開展農村住房建設試點,推廣農村住房建築導則,推進既有農村住房節能改造,引導建設綠色環保宜居型農村住房。持續推進農村地區清潔取暖,因地制宜選擇適宜取暖方式,建立健全農村冬季清潔取暖常態化管理機制。發展節能低碳農業大棚。推廣節能環保灶具、電動農用車輛、節能環保農機和漁船。最佳化農村用能結構,提升農村清潔能源占比,加快推廣生物質能資源化利用,鼓勵採用太陽能、空氣源熱能、淺層地熱能等清潔能源滿足農業農村用能需求。加快農村電網、天然氣管網、熱力管網等建設改造。
(五)交通運輸綠色低碳行動。
  1.推動運輸工具裝備低碳轉型。積極擴大電力、氫能、天然氣、先進生物液體燃料等新能源、清潔能源在交通運輸領域套用。加大電動汽車支持推廣力度,持續推進城市公交、出租汽車、市政、城市配送、郵政快遞、鐵路貨場、水運、機場、大宗物料和產品運輸等車輛電動化進程。加快氫燃料電池重卡推廣套用。加快淘汰高能耗老舊營運車輛,積極推廣智慧型化、輕量化、高能效、低排放的營運車輛。推進船舶靠港使用岸電,新建碼頭(油氣化工碼頭除外)同步規劃、設計和建設岸基供電設施,推進建成碼頭岸基供電設施改造,鼓勵靠港船舶積極使用岸電。到2025年,港口5萬噸級以上專業化泊位(不含危化品泊位)岸電覆蓋率達到80%。到2030年,城市公共運輸領域新增的機動車基本採用新能源和清潔能源,營運車輛及船舶單位換算周轉量碳排放強度比2020年下降9.5%左右。陸路交通運輸石油消費力爭2030年前達到峰值。
  2.構建綠色高效交通運輸體系。發展智慧型交通,推動不同運輸方式合理分工、有效銜接,降低空載率和不合理客貨運周轉量。加快推進鋼鐵、煤炭、電力、汽車製造等大型企業及物流園區、交易集散基捷運路專用線建設。加快鐵路擴能改造,提升鐵路貨運能力,加快大宗貨物和中長距離貨物運輸“公轉鐵”、“公轉水”。推動鐵水、公鐵、公水、空陸等聯運發展,實施多式聯運示範工程,推進內陸港建設。大力發展智慧物流,推動國家物流樞紐承載城市建設,構建集約高效、綠色智慧型的城市貨運配送服務體系。加快完善縣、鄉、村三級農村物流網路體系,提升農村物流配送效率。落實公交優先發展戰略,加快構建以公共運輸為主的城市出行體系。推進腳踏車、步行道慢行系統建設。“十四五”期間,港口貨櫃鐵水聯運量年均增長15%以上。到2030年,城區常住人口100萬以上城市綠色出行比例不低於70%。
  3.加快綠色交通基礎設施建設。將綠色低碳理念貫穿於交通基礎設施規劃、建設、運營和維護全過程,推動交通基礎設施與可再生能源發電、儲能與充電設施一體化建設。提高資源利用效率,統籌利用綜合運輸通道線位、土地、空域、海域等資源。推動交通基礎設施節能降碳改造,推廣清潔能源套用和智慧型控制新技術與新設備,推行廢舊瀝青路面、鋼材等材料深度再生和循環利用。加快充電樁(站)布局,在高速公路服務區、港區、交通樞紐、快遞轉運中心、物流園區、公交場站等建設充電基礎設施。到2030年,民用運輸機場場內車輛裝備等力爭全面實現電動化。
  (六)循環經濟助力降碳行動。
  1.推進產業園區循環化發展。深入實施園區循環化改造,最佳化園區空間格局,合理延伸產業鏈條並循環連結,推動園區內企業清潔生產,深化副產物交換利用,促進能源梯級利用、水資源循環利用、廢物綜合利用,推進工業餘壓餘熱、廢氣廢液廢渣資源化利用,推廣集中供氣供熱,實現園區資源高效、循環利用和廢物“零排放”,全面提高園區資源產出率。搭建公共基礎設施和物質流管理服務平台,創新組織形式和管理機制,推廣契約能源管理、契約節水管理、污染第三方治理等模式。到2030年,省級以上重點產業園區全部實施循環化改造。
  2.加強大宗固廢綜合利用。提高礦產資源綜合開發利用水平和綜合利用率,以低品位礦、共伴生礦、難選冶礦、尾礦等為重點,推進有價組分高效提取利用,鼓勵替代水泥原料,協同生產建築材料。推動煤矸石、粉煤灰、高爐渣、脫硫石膏等工業固廢在工業和建築領域高值化、梯級化、規模化利用。加強建築垃圾分類處理,推動工程渣土就地回填、堆土造景、生產建材。推進國家大宗固廢綜合利用基地建設。推動國家工業資源綜合利用基地高質量發展,創建一批示範企業和示範基地(開發區)。到2025年,新增大宗固廢綜合利用處置率達到95%;到2030年,綜合利用處置率進一步提高。
  3.健全資源循環利用體系。完善廢舊物資回收網路,合理布局建設“交投點、中轉站、分揀中心”三級回收體系,推進垃圾分類與再生資源回收“兩網融合”。推行“網際網路+回收”模式,推廣智慧型回收終端,培育新型商業模式。鼓勵有基礎的市建立再生資源區域交易中心,爭創廢舊物資循環利用體系建設示範市。依託國家“城市礦產”基地、資源循環利用基地,推動再生資源產業聚集發展,加強再生資源回收利用。推進退役動力電池、光伏組件、風電機組葉片等新興產業廢物循環利用。促進汽車零部件、工程機械等領域再製造產業發展,加快國家再製造產業示範基地和機電產品再製造試點建設,加強再製造產品認證與推廣套用。到2025年,主要再生資源循環利用量比2020年增長10%以上;到2030年,比2025年增長8%以上。
  4.大力推進生活垃圾減量化資源化。全面推行生活垃圾分類,加快建設分類投放、分類收集、分類運輸、分類處理的生活垃圾處理系統。推進生活垃圾焚燒處理設施建設,提高垃圾資源化利用水平,加快實現全省原生生活垃圾零填埋、全焚燒。強化塑膠污染全鏈條治理,持續加大監督執法、替代產品推廣和宣傳引導力度,有序禁止限制一批塑膠製品。嚴格執行限制商品過度包裝強制性標準,推進快遞包裝綠色轉型。加強廚餘垃圾資源化利用。推進污水資源化利用。到2025年,城市生活垃圾分類體系基本健全,生活垃圾資源化利用比例達到60%。到2030年,城市生活垃圾分類實現全覆蓋,生活垃圾資源化利用比例達到65%。
  (七)綠色低碳科技創新行動。
  1.完善創新體制機制。實施省碳達峰碳中和創新專項,採取“揭榜掛帥”等方式,持續推動綠色低碳關鍵核心技術攻關和典型場景套用示範。將綠色低碳技術創新成果納入高等學校、科研單位、國有企業有關績效考核。支持企業聯合高校、院所承擔國家和省綠色低碳重大科技項目,鼓勵設施、數據等資源開放共享。充分發揮省科技成果展示交易中心和省產業技術研究院作用,推動低碳技術成果轉化和產業化。加強綠色低碳技術和產品智慧財產權保護。完善綠色低碳技術和產品檢測、評估體系,加快開展綠色低碳產品認證。
  2.加強創新能力建設和人才培養。培育壯大綠色低碳領域創新平台,建設省級重大科技基礎設施和科技成果中試熟化基地。高水平建設省產業技術研究院和省科技成果轉化中心。鼓勵高等學校加快新能源、儲能、氫能、碳減排、碳匯、碳排放權交易等學科建設和人才培養,推進綠色低碳相關基礎學科交叉研究,以及相關套用學科的多領域融合研究。鼓勵京津冀地區科研院所、高校和企業開展科技交流和區域性綠色低碳技術研發合作,引進國際創新團隊,建設國際科技合作基地,強化科技卓越人才國際交流。深化產教融合,鼓勵校企聯合開展產學合作協同育人項目。
  3.強化套用基礎研究。圍繞鋼鐵、電力、建材、化工石化重點行業,開展低碳零碳負碳關鍵技術基礎理論研究,推動重點行業降碳技術取得明顯進展。聚焦高效可再生能源利用、新型光電儲能材料、生物質化學品製造和碳捕集利用與封存、森林和海洋碳匯等重點方向,開展前沿引領技術研究,為重點領域碳達峰碳中和提供技術支撐。
  4.加快先進適用技術研發和推廣套用。在新型節能材料、高效節能電機及拖動設備、餘熱余壓利用、高效光伏電池及組件、高效儲能、智慧型電網工程、氫能制運儲加、大型風力發電機組、可再生能源與建築一體化、軌道交通能量回收、新能源汽車能效提升等方面,加大科技攻關力度。深入推進電網、光電轉換效率提升、氫能、儲能等技術裝備研發和規模化套用。加快高效低成本的氫氣製取、儲運、加注和燃料電池等關鍵技術研發和示範套用。推進碳減排關鍵技術的突破與創新,鼓勵二氧化碳規模化利用,支持二氧化碳捕集利用與封存技術研發和示範套用。
  (八)碳匯能力鞏固提升行動。
  1.鞏固生態系統固碳作用。結合國土空間規劃編制和實施,構建有利於碳達峰、碳中和的國土空間開發保護格局。落實主體功能區和生態功能分區定位,嚴守生態保護紅線,嚴格保護各類重要生態系統,科學劃定城鎮開發邊界,嚴肅查處違規占用生態用地行為,全面完成責任主體滅失礦山跡地綜合治理,穩定森林、草原、濕地、海洋、耕地等固碳作用。
  2.提升森林草原碳匯能力。開展大規模國土綠化行動,紮實推進京津風沙源治理、三北防護林、太行山、燕山、“三沿三旁”、規模化林場等重點國土綠化工程,深入創建森林城市,高標準建設雄安郊野公園,加強城市綠化,持續增加綠化面積。加強森林撫育,調整最佳化林分結構,提高森林生態系統穩定性和蓄積量。實施草原生態保護修復,以壩上、太行山燕山等地區為重點,推進沙化、退化、鹽鹼化草原治理。到2030年,森林覆蓋率達到38%左右,森林蓄積量達到2.20億立方米。
  3.增強濕地海洋等系統固碳能力。加強濕地保護,實施白洋淀、衡水湖、南大港等濕地修復工程,逐步恢復濕地面積、提升濕地生態質量。深入推進地下水超采綜合治理,加大生態補水力度,實施河湖連通工程,全面恢復重要河流濕地功能,逐步實現有河有水、有草有魚。實施最嚴格的岸線管制措施,除國家重大項目外,全面停止新增圍填海項目審批。推進“藍色海灣”和海岸帶整治修復,實施海草床、鹽沼等海洋藍碳生態系統修復工程,推動海洋碳匯開發利用。
  4.加強生態系統碳匯基礎支撐。充分利用國家自然資源調查和林草生態綜合監測評價成果,建立生態系統碳匯監測核算體系,開展森林、草原、濕地、海洋、土壤等碳匯本底調查、碳儲量評估、潛力分析,實施生態保護修復碳匯成效監測評估。健全生態產品價值實現和生態補償機制,推動我省碳匯項目參與溫室氣體自願減排交易。
  5.推進農業農村減排固碳。加快發展“生態綠色、品質優良、環境友好”為基本特徵的綠色低碳循環農業。增加農田有機質投入,提高土壤有機碳儲量。推進化肥農藥減量增效,提升秸稈、畜禽糞污等農業廢棄物綜合利用水平。
  (九)綠色低碳全民行動。
  1.加強生態文明宣傳教育。把生態文明教育納入國民教育體系。組織各類新聞媒體廣泛宣傳,加強對公眾生態文明科普教育,普及碳達峰、碳中和基礎知識,樹立綠色低碳生活理念。把節能降碳納入文明城市、文明村鎮、文明單位、文明家庭、文明校園創建及有關教育示範基地建設要求。深入實施節能減排降碳全民行動,辦好世界地球日、世界環境日、全國節能宣傳周、全國低碳日等主題宣傳活動,推動生態文明理念更加深入人心。
  2.推廣綠色低碳生活方式。堅決遏制奢侈浪費和不合理消費,著力破除奢靡鋪張的歪風陋習,堅決制止餐飲浪費行為。深入開展節約型機關、綠色家庭、綠色學校、綠色社區、綠色出行、綠色商場、綠色建築創建行動,廣泛宣傳推廣簡約適度、綠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理念和生活方式。完善綠色消費激勵機制,健全綠色產品、能效、水效和環保標識制度,引導消費者購買節能與新能源汽車、高效家電、節水型器具等綠色低碳產品。
  3.引導企業履行社會責任。鋼鐵、電力、建材、化工等重點領域國有企業要制定實施企業碳達峰行動方案,明確碳達峰路線圖和時間表,發揮示範引領作用。重點用能單位要梳理核算自身碳排放情況,制定專項工作方案,落實節能降碳措施。相關上市公司和發債企業要按照環境信息依法披露的要求,定期公布企業碳排放信息。充分發揮行業協會等社會團體作用,督促企業自覺履行社會責任。
  4.強化領導幹部培訓。將學習貫徹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作為幹部教育培訓的重要內容,把碳達峰、碳中和相關內容列入省委黨校(河北行政學院)教學計畫,分階段、分層次對各級領導幹部開展培訓,提高各級領導幹部抓好綠色低碳發展的能力和水平。從事綠色低碳發展相關工作的領導幹部要加快知識更新、加強實踐鍛鍊,儘快提升專業素養和業務能力,努力成為做好工作的行家裡手。
  (十)梯次有序推進區域碳達峰行動。
  1.統籌推進各地梯次達峰。根據各地資源稟賦、產業布局、發展階段、排放總量等,堅持分類施策、因地制宜、上下聯動,推動分區域分梯次達峰。產業結構較輕、能源結構較優的地區要堅持綠色低碳發展,堅決不走依靠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項目拉動經濟成長的老路。產業結構偏重、能源結構偏煤的地區和資源型地區要把節能降碳擺在突出位置,大力最佳化調整產業結構和能源結構,逐步實現碳排放增長與經濟成長脫鉤,力爭與全省同步實現碳達峰。
  2.協調聯動制定區域達峰方案。各地要按照全省統一部署,科學制定本地碳達峰行動方案,提出符合實際、滿足要求、切實可行的碳達峰時間表、路線圖、施工圖,嚴禁“一刀切”限電限產或運動式“減碳”。各地碳達峰行動方案報經省碳達峰碳中和工作領導小組審核通過後,由本地自行印發實施。
  3.積極創建國家碳達峰試點。按照國家統一部署,選擇具有典型代表性的城市和園區開展碳達峰創建工作,對列入國家碳達峰試點的城市和園區,加大政策、資金等方面支持力度,確保試點取得預期效果,打造一批具有地方特色、可複製可推廣的典型樣板。
四、國際合作
  (一)開展綠色經貿、技術與金融合作。持續最佳化貿易結構,大力發展高質量、高技術、高附加值綠色產品貿易。擴大綠色低碳產品、節能環保服務、環境服務等進口。加大綠色技術合作力度,推動開展可再生能源、儲能、氫能、碳捕集利用與封存等領域科研合作和技術交流。積極參與綠色金融國際合作。
  (二)推進綠色“一帶一路”建設。深化與“一帶一路”國家在綠色技術、綠色裝備、綠色服務、綠色基礎設施建設等方面的合作,帶動先進技術、裝備、產能走出去,引進我省急需的綠色低碳發展關鍵技術裝備並消化吸收再創新。加強綠色標準國際合作,積極引領和參與鋼鐵、氫能等優勢領域國際標準制定。積極參與“一帶一路”應對氣候變化南南合作計畫和“一帶一路”科技創新行動計畫。
  五、政策保障
  (一)建立完善碳排放統計核算體系。提升碳排放統計核算能力,加強人才隊伍建設,嚴格執行國家碳排放統計核算體系,支持行業、企業依據自身特點開展碳排放核算方法學研究,建立健全碳排放計量體系。在能源利用、工業、交通、城鄉建設、農林等重點領域開展碳減排量評估、低碳評價等河北省地方性標準的研究制定,開展移動源大氣污染物和溫室氣體排放協同控制相關標準可行性研究。推進碳排放信息化體系建設,加快遙感測量、大數據、雲計算等新興技術在碳排放實測技術領域的整合利用和分析套用,提高統計核算水平。
  (二)完善地方法規政策標準。推進全面清理現行地方性法規規章行政規範性檔案中與碳達峰工作不相適應的內容,加強法規規章間的銜接。在資源能源節約利用、城鄉規劃建設、生態環境保護等地方性法規規章制修訂過程中,增加與碳達峰、碳中和相適應的內容,鼓勵市級層面制定支持綠色低碳發展地方性法規規章。加快節能標準更新,制修訂一批嚴於強制性國家標準的能耗限額地方標準。完善工業綠色低碳標準體系。健全可再生能源標準體系,加快相關領域標準制定修訂。
  (三)完善經濟政策。各地要加大對碳達峰、碳中和工作的支持力度,各級財政要加大對綠色降碳項目、技術研發等支持力度。強化節能減排、環境保護、資源綜合利用等稅收優惠政策落實,加快市場主體綠色低碳發展。加大節能低碳、節水、資源綜合利用技術工藝裝備示範項目和節能環保產業支持力度。最佳化完善首台(套)重大技術裝備、重點新材料首批次套用保險補償機制。完善懲罰性電價、差別電價等環保電價政策,健全分時電價和居民階梯電價政策。大力發展綠色金融工具,引導金融機構為綠色低碳項目提供長期限低成本資金支持,鼓勵開發性政策性金融機構按照市場化法治化原則為碳達峰行動提供長期穩定融資支持。在防範政府債務風險的前提下,鼓勵各級政府將符合條件的綠色低碳發展項目納入政府債券支持範圍。支持符合條件的綠色企業掛牌上市融資。建立省級綠色低碳轉型基金,積極參與國家低碳轉型基金,鼓勵社會資本以市場化方式設立綠色低碳產業投資基金。
  (四)加快市場化機制建設。積極參與全國碳排放權交易市場建設,落實碳排放配額總量確定和分配方案,組織重點行業企業入市交易、履約清繳,嚴肅查處弄虛作假和違約行為。積極組建中國雄安綠色交易所,推動北京與雄安聯合爭取設立國家級 CCER交易市場。加快培育碳排放服務機構,探索碳減排諮詢設計、減碳量核證、碳交易經紀、碳金融等“一攬子”服務。加快融入全國用能權交易市場建設,完善用能權有償使用和交易制度,發展市場化節能方式,做好與能耗雙控制度的銜接。大力發展節能服務行業,推廣節能諮詢、診斷、設計、改造、託管等“一站式”契約能源管理服務模式。
六、組織實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加強黨對碳達峰、碳中和工作的領導,省碳達峰碳中和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統籌推進碳達峰、碳中和工作,研究解決重大事項。省有關部門要抓緊制定重點行業領域碳達峰方案和碳達峰碳中和保障方案,紮實推進相關工作。省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全省碳達峰工作的統籌協調,定期對各地和重點領域、重點行業工作進展情況進行調度,督促各項目標任務落地落實。
  (二)壓實工作責任。各地各有關部門和單位要深刻認識碳達峰工作的重要性、緊迫性和複雜性,切實扛起責任,嚴格落實中央和省委、省政府決策部署,明確工作目標、細化工作舉措,推動各項目標任務落實落細。加強督導檢查,將碳達峰行動落實情況納入省級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各地要加強對本地碳達峰工作的自檢自查,確保碳達峰行動方案目標任務落實到位。
  (三)嚴格評估考核。建立健全碳達峰碳中和綜合評價考核制度,落實以碳強度控制為主、碳排放總量控制為輔的制度,對能源消費和碳排放指標實行協同管理、協同分解、協同考核,確保目標任務落實。組織開展碳達峰目標任務年度考核評估,對碳達峰工作成效突出的地方、單位和個人按規定給予表彰獎勵,對未完成目標任務的地方、部門依規依法實行通報批評和約談問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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