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過過程
2023年2月2日,河北省生態環境廳、河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河北省工業和信息化廳、河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河北省交通運輸廳、河北省農業農村廳等六部門聯合制定了《河北省減污降碳協同增效實施方案》,經河北省碳達峰碳中和工作領導小組暨應對氣候變化及節能減排工作領導小組會議研究審議,冀環綜合〔2023〕17號予以印發。
方案全文
為深入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碳達峰碳中和決策部署,協同推進降碳、減污、擴綠、增長,實現一體謀劃、一體部署、一體推進、一體考核,按照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結合我省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貫徹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堅決落實習近平總書記對河北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牢固樹立和踐行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理念,完整、準確、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認真落實省委十屆二次、三次全會部署要求,統籌產業結構調整、污染治理、生態保護、應對氣候變化,協同推進降碳、減污、擴綠、增長,錨定碳達峰碳中和目標,把實現減污降碳協同增效作為促進經濟社會發展全面綠色轉型的總抓手,科學把握污染防治和氣候治理的整體性,以結構調整、布局最佳化為關鍵,以最佳化治理路徑為重點,以政策協同、機制創新為手段,完善法規標準,強化科技支撐,全面提高環境治理綜合效能,實現環境效益、氣候效益、經濟效益多贏,加快建設經濟強省、美麗河北。
(二)工作原則
突出協同增效。堅持系統觀念,統籌碳達峰碳中和與生態環境保護相關工作,強化目標協同、區域協同、領域協同、任務協同、政策協同、監管協同,增強生態環境政策與能源產業政策協同性,以碳達峰行動進一步深化環境治理,以環境治理助推高質量達峰。
強化源頭防控。聚焦環境污染物和碳排放高度同根同源的特徵,緊盯主要源頭,突出主要領域、重點行業和關鍵環節,強化資源能源節約和高效利用,加快形成有利於減污降碳的產業結構、生產方式和生活方式。
最佳化技術路徑。統籌氣、水、土壤、固廢、溫室氣體等領域減排要求,最佳化治理目標、治理工藝和技術路線,優先採用基於自然的解決方案,加強技術研發套用,強化多污染物與溫室氣體協同控制,增強污染防治與碳排放治理的協調性。
推進機制創新。充分利用現有法律、法規、標準、政策體系和統計、監測、監管能力,完善管理制度、基礎能力和市場機制,一體推進減污降碳,形成有效激勵約束,有力支撐減污降碳目標任務落地實施。
鼓勵先行先試。發揮基層積極性和創造力,創新管理方式,形成各具特色的典型做法和有效模式,加強推廣套用,實現多層面、多領域減污降碳協同增效。
(三)主要目標
到2025年,全省減污降碳協同推進的工作格局基本形成;重點區域、重點領域結構最佳化調整和綠色低碳發展取得明顯成效,形成一批可複製、可推廣的典型經驗;減污降碳協同度有效提升。全省單位地區生產總值能源消耗下降達到國家要求,非化石能源占能源消費總量13%以上;單位地區生產總值二氧化碳排放下降達到國家要求;空氣品質持續改善,細顆粒物(PM2.5)平均濃度穩定達到國家空氣品質二級標準(35微克/立方米),優良天數比率達到77%以上;森林覆蓋率達到36.5%,森林蓄積量達到1.95億立方米。
到2030年,全省減污降碳協同能力顯著提升,助力實現碳達峰目標;碳達峰與空氣品質改善協同推進取得顯著成效;水、土壤、固體廢物等污染防治領域協同治理水平顯著提高。非化石能源消費比重達到19%以上;空氣品質達到國家二級標準;森林覆蓋率達到38%左右,森林蓄積量達到2.20億立方米。
二、加強源頭防控
(四)強化生態環境分區管控。落實主體功能區戰略,構建城市化地區、農產品主產區、重點生態功能區分類指導的政策體系,推進減污降碳協同增效。銜接國土空間規劃分區和用途管制要求,將碳達峰碳中和要求納入“三線一單”(生態保護紅線、環境質量底線、資源利用上線和生態環境準入清單)分區管控體系。增強區域環境質量改善目標對能源和產業布局的引導作用,落實國家以區域環境質量改善和碳達峰目標為導向的產業準入及退出清單制度。加大結構調整和布局最佳化力度,加快推動重點區域、重點流域落後和過剩產能退出。構建綠色產業結構,引導重點行業向環境容量充足、擴散條件較好區域布局,提高集約化、循環化、現代化水平。依法加快城市建成區重污染企業搬遷改造或關閉退出。(省生態環境廳、省發展改革委、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自然資源廳、省水利廳按職責分工負責,以下均需各市(含定州、辛集市)政府、雄安新區管委會具體落實,不再列出)
(五)加強生態環境準入管理。堅決遏制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項目盲目發展,高耗能、高排放項目審批要嚴格落實產業規劃、產業政策、“三線一單”、環評審批、取水許可審批、節能審查以及污染物區域削減替代等要求,採取先進適用的工藝技術和裝備,提升高耗能項目能耗準入標準,能耗、物耗、水耗要達到清潔生產先進水平。持續加強產業集群環境治理,明確產業布局和發展方向,落實項目準入類別要求,引導產業向“專精特新”轉型。健全以環評制度為主體的環境準入體系,最佳化生態環境影響相關評價方法和準入要求,推進規劃環評審查和項目環評審批聯動,加快構建以排污許可制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監管制度體系。嚴禁違規新增鋼鐵、焦化、水泥、平板玻璃等產能,合理控制煤化工、煤制油氣產能規模。(省生態環境廳、省發展改革委、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水利廳、省市場監管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六)推動能源綠色低碳轉型。統籌能源安全和綠色低碳發展,推動能源供給體系清潔化低碳化和終端能源消費電氣化。實施可再生能源替代行動,大力發展風能、太陽能、生物質能、海洋能、地熱能等,積極推動可再生能源制氫。有序推動抽水蓄能電站規劃建設,推進“三個一批”工程,加快提升調節規模。打造冀北清潔能源基地和唐山、滄州、沿太行山光伏發電套用基地,壓茬推進張家口、承德千萬千瓦級風電基地項目建設。加大力度規劃建設新能源供給消納體系,提高現有輸電通道可再生能源電量占比。有序推動新型儲能套用,深化“新能源+儲能”發展機制。合理控制煤電規模,重點削減散煤等非電用煤,嚴禁新建自備燃煤機組,推動自備燃煤機組實施清潔能源替代,鼓勵自備電廠轉為公用電廠。鞏固提升“氣代煤電代煤”改造成果,健全農村清潔取暖財政補貼、氣電保障、運維管理常態化保障機制。加大燃煤鍋爐淘汰力度,新改擴建工業爐窯採用清潔低碳能源,有序推進工業燃煤和農業用煤天然氣替代。到2025年,力爭全省光伏發電裝機總規模達到6000萬千瓦,風電裝機總規模達到4600萬千瓦,煤炭消費量較2020年下降10%左右;“十五五”時期煤炭消費占比持續降低。(省發展改革委、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自然資源廳、省生態環境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農業農村廳、省水利廳、省市場監管局、省財政廳按職責分工負責)
(七)加快形成綠色生活方式。倡導簡約適度、綠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從源頭上減少污染物和碳排放。擴大綠色低碳產品供給和消費,完善綠色產品推廣機制,貫徹國家統一的綠色產品認證與標識體系,健全能效、水效和環保標識制度。推廣綠色包裝,推動包裝印刷減量化,減少印刷面積和顏色種類。深入開展全社會反對浪費行動,開展節約型機關、綠色家庭、綠色學校、綠色社區、綠色商場和綠色出行等創建。倡導“光碟行動”。推動生態文明教育教學和課程體系建設,培養綠色低碳行為習慣。引導公眾優先選擇公共運輸、腳踏車和步行等綠色低碳出行方式。發揮公共機構特別是黨政機關節能減排引領示範作用,加大政府綠色採購力度。加快“碳普惠”試點推廣,建立公眾參與激勵機制。開展綠色生活綠色消費統計,建立完善綠色消費激勵回饋機制,引導消費者購買節能與新能源汽車、高能效家電、節水型器具等產品。(省發展改革委、省生態環境廳、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財政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交通運輸廳、省教育廳、省商務廳、省市場監管局、省機關事務管理局、省統計局、省郵政管理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突出重點領域
(八)推進工業領域協同增效。實施綠色製造工程,探索產品設計、生產工藝、產品分銷以及回收處置利用全產業鏈綠色化,加快工業領域源頭減排、過程控制、末端治理、綜合利用全流程綠色發展,培育打造一批綠色設計產品、綠色工廠、綠色園區和綠色供應鏈管理企業。加快企業數位化轉型,推進智慧型車間、智慧型工廠建設,提高綠色製造效率和效益。推進工業節能和能效水平提升,加強節能審查事中事後監管。依法實施“雙超雙有高耗能”企業強制性清潔生產審核,開展重點行業清潔生產改造,鼓勵企業自願性清潔生產審核,探索行業、園區和產業集群整體審核,推動一批重點企業達到國際領先水平。推進戰略性新興產業融合化、集群化發展,到2025年,規模以上高新技術產業增加值占工業增加值比重達到25%左右。開展重點行業企業績效分級“升A晉B”行動,大力實施激勵性績效分級制度,到2025年,A級、B級企業數量達到3000家以上。嚴格執行鋼鐵、水泥、平板玻璃、焦化等行業產能置換政策,逐步減少獨立燒結、熱軋企業數量,全面淘汰1000立方米以下高爐、步進式燒結機和球團豎爐,推動高爐-轉爐長流程煉鋼轉型為電爐短流程煉鋼,到2025年全省電爐鋼達到5%-10%。引導未達到超低排放標準和能效基準水平的鋼鐵企業,對照標桿水平實施改造升級,到2025年全省鋼鐵企業全部達到環保績效A級水平,能效達到標桿水平的產能力爭達到30%。水泥行業加快原燃料替代,石化行業加快推動減油增化,推廣高效低碳技術,加快再生有色金屬產業發展。推動冶煉副產能源資源與建材、石化、化工行業深度耦合發展。鼓勵重點行業企業探索採用多污染物和溫室氣體協同控制技術工藝,開展協同創新。加快碳捕集、利用與封存試點示範工程建設,加大工業領域推廣套用力度。(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發展改革委、省生態環境廳按職責分工負責)
(九)推進交通運輸協同增效。立足全國現代商貿物流重要基地建設,加快構建便捷、高效、綠色的現代化綜合交通運輸體系。推進“公轉鐵”“公轉水”,提高鐵路、水運在綜合運輸中的承運比例。深入實施多式聯運示範工程,開展貨櫃運輸、商品車滾裝運輸、全程冷鏈運輸等多式聯運試點示範創建。建設煤炭、鋼鐵、電力、焦化等大型工礦企業和重要物流園區鐵路專用線,全省新建及遷建大宗貨物運輸量150萬噸以上的企業,原則上同步規劃建設鐵路專用線、專用碼頭或管廊等。到2025年,沿海港口大宗貨物綠色低碳集疏運比例達到85%以上。發展城市綠色配送體系,加強城市慢行交通系統建設。加快新能源車發展,逐步推動公共領域用車電動化,有序推動老舊車輛替換為新能源車輛、非道路移動機械使用新能源清潔能源動力,探索開展中重型電動、燃料電池貨車示範套用和商業化運營。到2025年,新能源中重型貨車保有量達到3.5萬輛,新能源汽車新車銷售量達到汽車新車銷售總量的20%左右。加快淘汰老舊船舶,推動新能源、清潔能源動力船舶套用。加快港口供電設施建設,推動船舶靠港使用岸電,到2025年,秦皇島、唐山、黃驊港80%的5萬噸級以上泊位(不含危化品泊位)具備岸電供應能力。(省交通運輸廳、省發展改革委、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生態環境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河北海事局、北京鐵路局石家莊鐵路辦事處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推進城鄉建設協同增效。最佳化城鎮布局,合理控制城鎮建築總規模,加強建築拆建管理,推動超低能耗建築、近零碳建築規模化發展。實施全過程綠色低碳建造,大力推廣綠色建材,推行裝配式建築及裝配化裝修。大力發展綠色低碳建築,推進雄安新區近零能耗建築核心示範區建設,到2025年,全省累計建設近零能耗建築面積約1350萬平方米以上,城鎮竣工綠色建築占當年竣工建築面積的比例達到100%,星級綠色建築占比達到50%以上。加快推進既有建築節能綠色改造,鼓勵城鎮老舊小區、農村危房等改造過程中同步實施建築節能綠色改造,鼓勵小規模、漸進式更新和微改造。推進建築廢棄物再生利用,構建建築垃圾全過程管理和資源化利用體系。推動節能綠色改造與清潔取暖同步實施,支持利用太陽能、地熱能、生物質能等可再生能源滿足建築供熱、製冷及生活熱水等用能需求。合理控制城市照明能耗。積極發展光伏建築一體化套用,開展光儲直柔一體化試點。開展鄉村生態振興示範村創建,在農村人居環境整治提升中統籌考慮減污降碳要求,整體提升鄉村綠色建設水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自然資源廳、省生態環境廳、省農業農村廳、省發展改革委、省鄉村振興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一)推進農業領域協同增效。推行農業綠色生產方式,協同推進種植業、畜牧業、漁業節能減排與污染治理。深入實施化肥農藥減量增效行動,加強種植業面源污染防治,大力發展高效節水農業,推廣優良品種和綠色高效栽培技術,到2025年,主要糧食作物化肥利用率達到43%以上,主要農作物農藥利用率達到43%以上。加快老舊農機報廢更新,健全報廢回收拆解網路,完善更新補貼機制,推廣先進適用的低碳節能農機裝備。支持培育秸稈綜合利用主體,完善秸稈收儲運體系,提升秸稈綜合利用水平。推進種植業、養殖業大氣氨減排,加強源頭防控,最佳化肥料、飼料結構。實施畜禽規模養殖場糞污處理設施分級管理,鼓勵改進畜禽養殖和糞污處理工藝,到2025年,全省畜禽糞污綜合利用率達到85%。嚴格水產養殖投入品管理,規範水產養殖尾水排放,以秦皇島、唐山、滄州沿海3市高效漁業產業帶為重點,加快水產綠色健康養殖示範場創建。推進漁船漁機節能減排,鼓勵建造使用新型節能環保漁船,持續淘汰老舊高耗能漁船。在農業領域大力推廣生物質能、太陽能等綠色用能模式,加快農村取暖炊事、農業及農產品加工設施等可再生能源替代。(省農業農村廳、省生態環境廳、省發展改革委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二)推進生態建設協同增效。大力弘揚塞罕壩精神,深入實施北方防沙帶、太行山燕山綠化、雄安新區千年秀林建設、白洋淀上游規模化林場等重點工程,堅持喬灌草結合、封飛造並舉,科學恢復林草植被。全面加強天然林保護修復,保持總量不減,質量持續提高。持續實施“三化”草原治理工程。強化生態保護監管,完善自然保護地、生態保護紅線監管制度,落實不同生態功能區分級分區保護、修復、監管要求,強化河湖生態流量管理。加強土地利用變化管理和森林可持續經營。科學推進荒漠化、水土流失綜合治理,科學實施重點區域生態保護和修復綜合治理項目,建設生態清潔小流域。堅持以自然恢復為主、自然恢復和人工修復相結合的系統治理,推行森林、河流、湖泊、草原、濕地修養生息,提升生態系統質量和穩定性。開展河湖、海洋生態修復,實施曹妃甸海草床和白洋淀、衡水湖、灤河口、灤南濕地等生態修復工程。強化生物多樣性保護,在燕山、太行山以及壩上地區等重點區域實施生物多樣性保護工程,完善白洋淀、衡水湖等重要濕地生物監測網路。加強白洋淀鳥類棲息地管理,推進鳥類調查監測,營造優良棲息環境,切實提升白洋淀鳥類多樣性,打造“荷塘葦海、鳥類天堂”勝景。加強城市生態建設,完善城市綠色生態網路,科學規劃、合理布局城市生態廊道和生態緩衝帶。最佳化城市綠化樹種,降低花粉污染和自然源揮發性有機物排放,優先選擇鄉土樹種。提升城市水體自然岸線保有率。開展生態改善、環境擴容、碳匯提升等實施效果綜合評估,不斷提升生態系統碳匯與淨化功能。(省林業和草原局、省自然資源廳、省水利廳、省生態環境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發展改革委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最佳化環境治理
(十三)推進大氣污染防治協同控制。鞏固拓展重點城市空氣品質“退後十”成果,統籌加強減污降碳協同控制,開展重點行業資源利用效率、能源消耗、污染物排放對標行動,提高精細化管理水平。最佳化治理技術路線,加大氮氧化物、揮發性有機物(VOCs)以及溫室氣體協同減排力度。一體推進重點行業大氣污染深度治理與節能降碳行動,鞏固重點行業超低排放改造成效,探索開展大氣污染物與溫室氣體排放協同控制改造提升工程試點。以石化、化工、塗裝、醫藥、包裝印刷、油品儲運銷等行業領域為重點,實施原輔材料和產品源頭替代、VOCs無組織排放和末端深度治理等提升改造工程。推進大氣污染治理設備節能降耗,提高設備自動化智慧型化運行水平。加強消耗臭氧層物質和氫氟碳化物管理,加快使用含氫氯氟烴生產線改造,逐步淘汰氫氯氟烴使用。推進移動源大氣污染物排放和碳排放協同治理。(省生態環境廳、省發展改革委、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交通運輸廳、省商務廳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四)推進水環境治理協同控制。圍繞白洋淀流域、京津水源涵養區、環渤海、冀中南、大運河等區域分區施策,探索建立治理、修復一體推進的水環境綜合整治模式。大力推進污水資源化利用,提高工業用水效率,推進產業園區用水系統集成最佳化,實現串聯用水、分質用水、一水多用、梯級利用和再生利用。深化節水型企業創建,在鋼鐵、石化化工、紡織印染、醫藥等行業創建一批節水標桿企業。到2025年,單位地區生產總值用水量累計下降15%。構建區域再生水循環利用體系,因地制宜建設人工濕地水質淨化工程及再生水調蓄設施,對達標尾水和微污染河水進一步淨化改善後,作為區域內生態、生產、生活補充用水。探索推廣污水社區化分類處理和就地回用。建設資源能源標桿再生水廠。推進工業等污水集中處理設施提標改造,加強達標排放管理。推動污水處理廠節能降耗,鼓勵採用高效水力輸送、混合攪拌和鼓風曝氣裝置等高效低能耗設備,推廣廠區建設太陽能發電設施,推行污泥沼氣熱電聯產及水源熱泵等熱能利用技術,鼓勵生活垃圾焚燒設施等協同處置污泥,提高污泥處置和綜合利用水平。開展城鎮污水處理和資源化利用碳排放測算,最佳化污水處理設施能耗和碳排放管理。以資源化、生態化和可持續化為導向,因地制宜推進農村生活污水集中或分散式治理及就近利用。(省生態環境廳、省發展改革委、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林業和草原局、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水利廳、省農業農村廳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五)推進土壤污染治理協同控制。嚴格建設用地準入管理,結合留白增綠戰略,合理規劃污染地塊土地用途,農藥、化工等行業中重度污染地塊優先規劃用於拓展生態空間,降低修復能耗。推動嚴格管控類受污染耕地植樹造林增匯,研究利用廢棄礦山、採煤沉陷區受損土地、已封場垃圾填埋場、污染地塊等因地制宜規劃建設光伏發電、風力發電等新能源項目。以節能降耗為導向,鼓勵綠色低碳修復,最佳化土壤污染風險管控和修復技術路線。以金屬表面處理及熱處理加工、基礎化學原料製造、煉焦、專用化學品製造等行業企業為重點,優先採用污染阻隔、監測自然衰減等原位風險管控和修復技術。推行施用有機肥、種植綠肥等措施,推廣測土配方施肥技術,改良土壤,提高地力。(省生態環境廳、省發展改革委、省自然資源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農業農村廳、省林業和草原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六)推進固體廢物污染防治協同控制。堅持減量化、資源化、無害化,提升固體廢物治理和綜合利用水平。全面推進“無廢城市”建設,形成雄安新區率先突破、各市梯次發展的“無廢城市”集群。加快承德國家工業固廢資源綜合利用示範基地以及唐山、邯鄲國家大宗固體廢棄物綜合利用示範基地建設,創建一批無廢工業園區、無廢企業,推動煤矸石、粉煤灰、尾礦、冶煉渣等工業固廢資源利用或替代建材生產原料,實現大宗工業固廢貯存處置總量趨零增長。推進退役動力電池、光伏組件、風電機組葉片等新型廢棄物回收利用。加快發展再製造產業,推廣套用再製造共性關鍵技術,培育專業化再製造舊件回收企業,支持建設再製造產品交易平台。加快構建新型再生資源回收體系,強化再生資源回收行業監管。推進建築垃圾源頭減量,提升建築垃圾資源化利用水平。強化生活垃圾收集處理監督管理,大力推進生活垃圾分類,最佳化處理處置方式,加強可回收物和廚餘垃圾資源化利用,加快生活垃圾焚燒處理全域覆蓋,實現全省原生生活垃圾零填埋。加強生活垃圾填埋場垃圾滲濾液、惡臭和溫室氣體協同控制,推動垃圾填埋場填埋氣收集和利用設施建設。有序開展已滿填埋設施就地封場治理,推動填埋處理設施向新型功能區轉變。因地制宜穩步推進生物質多元化開發利用。禁止持久性有機污染物和添汞產品的非法生產,從源頭減少含有毒有害化學物質的固體廢物產生。(省生態環境廳、省發展改革委、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自然資源廳、省商務廳、省市場監管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五、開展模式創新
(十七)開展區域減污降碳協同創新。立足京津冀協同發展,落實“三區一基地”功能定位要求,積極承接北京非首都功能,加強與京津減污降碳協同聯動,強化技術創新和體制機制創新,推動形成以綠色低碳為特徵的區域產業體系和能源體系,助力實現區域綠色低碳發展目標。全面推進首都水源涵養功能區和生態環境支撐區建設,築牢首都生態安全螢幕障。加快建設雄安綠色生態宜居新城區,加強白洋淀全流域系統治理、協同治理,全面推行“六無”標準,探索流域治理減污降碳協同增效新模式,確保淀區水質穩定保持Ⅲ類,加快打造“藍綠交織、清新明亮、水城共融”的生態文明典範城市。沿海區域協同加強海洋環境治理和風險防控,嚴格用海管控,加大岸線、沿海濕地修復保護力度,增強海洋碳匯能力。支持大氣污染重點傳輸通道城市開展區域減污降碳協同增效試點,突出目標協同、措施協同、標準協同,整體最佳化空間布局,加快產業結構、能源結構、交通運輸結構調整,推進傳統產業提升改造,構建綠色低碳工業體系。(省生態環境廳、省發展改革委、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自然資源廳、省水利廳、省交通運輸廳、省科技廳、省林業和草原局、河北海事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八)開展城市減污降碳協同創新。統籌污染治理、生態保護以及溫室氣體減排,因地制宜開展國家環境保護模範城市、森林城市、海綿城市等示範創建,強化減污降碳協同增效要求,推進示範創建目標、路徑、措施、效果協同,以雄安新區生態文明典範城市建設為帶動,創新不同類型城市減污降碳推進機制。科學布局城市污水、垃圾、排澇等公共基礎設施,完善城市綠地系統,構建城市綠色用能和綠色交通體系,在城市建設、生產生活各領域加強減污降碳協同增效,加快實現城市綠色低碳發展。推動開展城市二氧化碳達峰和空氣品質達標試點示範,力爭2030年前所有設區市實現“雙達”。(省生態環境廳、省發展改革委、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交通運輸廳、省林業和草原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九)開展產業園區減污降碳協同創新。鼓勵各類產業園區根據自身主導產業和污染物、碳排放水平,積極探索推進減污降碳協同增效,支持開展減污降碳協同增效試點園區建設。充分考慮園區企業產業鏈銜接、土地等資源能源集約節約利用,最佳化園區空間布局。大力推廣使用新能源,建設集中供汽供熱或清潔低碳能源中心,支持發展光伏建築一體化、多元儲能、高效熱泵、餘熱余壓利用、智慧能源管控系統等,促進園區能源系統最佳化和梯級利用。加大園區污水、垃圾集中處理和再生水利用設施建設力度,推廣建設涉VOCs“綠島”項目,開展危險廢物集中收集轉運、利用處置試點,提升園區污染治理和資源綜合利用水平。(省生態環境廳、省發展改革委、省商務廳、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科技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自然資源廳、省水利廳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十)開展企業減污降碳協同創新。建立企業減污降碳協同創新的政策激勵機制和指標體系,推動重點行業企業開展減污降碳協同增效試點工作。聚焦低污染與低碳排放、節能與能效提升、節水與水效提升、資源綜合利用等關鍵領域,鼓勵企業採取工藝改進、能源替代、節能提效、綜合治理等措施實施綠色改造工程,實現生產過程中大氣、水和固體廢物等多種污染物以及溫室氣體大幅減排,推動污染物和碳排放均達到行業先進水平。優選一批具備條件的企業開展減污降碳協同創新行動,支持探索深度減污降碳路徑,打造“雙近零”排放標桿企業。(省生態環境廳、省發展改革委、省工業和信息化廳按職責分工負責)
六、強化支撐保障
(二十一)加強協同技術研發套用。加強減污降碳協同增效基礎研究和重點方向交叉研究,在大氣污染防治、碳達峰碳中和等領域部署實施一批省級重點研發項目,建設一批省級重點實驗室等研發平台,形成減污降碳領域戰略科技力量。推進氫能冶金、二氧化碳合成化學品、煉化系統能量最佳化、低溫室效應製冷劑替代、先進智慧型電網、儲能、碳捕集與利用等技術研發套用,加快高效節能電機、大型光伏和風力發電機組、氫能制運儲加、可再生能源與建築一體化、智慧交通等適用技術推廣套用。開展煙氣超低排放與碳減排協同技術創新,開展水土保持措施碳匯效應研究。實施生態環境科技幫扶行動,提升減污降碳科技成果轉化力度和效率。加快重點領域綠色低碳共性技術示範、製造、系統集成和產業化。加強碳排放等計量技術研究,建立健全計量測試服務體系。(省科技廳、省發展改革委、省生態環境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水利廳、省交通運輸廳、省市場監管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十二)完善減污降碳法規標準。推動將協同控制溫室氣體排放納入資源能源節約利用、城鄉規劃建設、生態環境保護等法規。完善生態環境標準體系,制定火電、石灰、磚瓦、耐火材料工業大氣污染物排放地方標準。提升建築節能和綠色建築標準。加快完善地區、行業、企業、產品等碳排放核查核算標準。落實低碳產品標識制度。(省生態環境廳、省發展改革委、省自然資源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統計局、省司法廳、省市場監管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十三)加強減污降碳協同管理。探索統籌排污許可和碳排放管理,銜接減污降碳管理要求。在環境影響評價中逐步開展碳排放評價,探索增加減污降碳協同度評價內容。積極參與全國碳排放權交易市場建設,嚴厲打擊碳排放數據造假行為,強化日常監管,建立長效機制,嚴格落實履約制度,科學分配碳排放配額。建立統一規範的碳排放核查核算體系,開展地區、行業、企業、產品等碳排放核查核算。開展重點城市、產業園區、重點企業減污降碳協同度評價研究,系統分析環境質量、應對氣候變化與政策措施的協同增效程度,探索建立減污降碳協同增效評價指標體系。推動污染物和碳排放量大的企業開展環境信息依法披露。開發減污降碳協同增效管理系統,納入全省生態環境綜合管理平台,提高信息化水平。(省生態環境廳、省發展改革委、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市場監管局、省統計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十四)強化減污降碳經濟政策。加大對綠色低碳投資項目和協同技術套用的財政政策支持,按照生態環境領域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改革要求,各級財政部門做好減污降碳相關必要經費保障。大力發展綠色金融,全面落實綠色金融指引、能效信貸指引等制度,引導金融機構和社會資本加大對清潔能源、節能環保、碳減排以及三個領域協同的支持力度。落實有助於企業綠色低碳發展的綠色電價政策。支持發行綠色公司債券。鼓勵創新綠色保險產品和服務。推動保定市國家氣候投融資試點建設,支持更多項目納入國家氣候投融資重點項目庫。加強清潔生產審核和評價認證結果套用,推動將其作為階梯電價、用水定額、重污染天氣績效分級管控等差異化政策制定和實施的重要依據。落實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完善用能權、用水權、排污權、碳排放權有償使用和交易制度。推進降碳產品價值實現機制改革,制定出台海洋、公共機構辦公建築、綠色交通等領域碳匯方法學,構建科學高效的常態化降碳產品交易體系。(省財政廳、省發展改革委、省生態環境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水利廳、省自然資源廳、省交通運輸廳、人行石家莊中心支行、河北銀保監局、河北證監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十五)提升減污降碳基礎能力。拓展完善天地一體監測網路,以唐山市、雄安新區為試點,構建城市溫室氣體監測體系,提升減污降碳協同監測能力。探索大氣污染源排放清單與溫室氣體排放清單融合套用,實行減污降碳協同增效清單管理。研究建立固定源污染物與碳排放核查協同管理制度,實行一體化監管執法。依託移動源環保信息公開、達標監管、檢測與維修等制度,探索實施移動源碳排放核查、核算與報告制度。探索開展海洋碳匯監測評估,有效發揮海洋固碳作用,提升海洋適應氣候變化的韌性。(省生態環境廳、省發展改革委、省統計局、省自然資源廳按職責分工負責)
七、組織實施
(二十六)加強組織領導。各級各有關部門要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充分認識減污降碳協同增效工作的重要性、緊迫性,堅決扛起責任,抓好貫徹落實。各有關部門要加強協調配合,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形成合力,系統推進相關工作。各級生態環境部門要結合實際,制定實施方案,明確時間目標,細化工作任務,確保各項重點舉措落地見效。〔各市(含定州、辛集市)、雄安新區和各相關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十七)加強宣傳教育。將綠色低碳發展納入國民教育體系。加強幹部隊伍能力建設,組織開展減污降碳協同增效業務培訓,提升相關部門、地方政府、企業管理人員能力水平。加強宣傳引導,選樹減污降碳先進典型,發揮榜樣示範和價值引領作用,利用六五環境日、全國低碳日、全國節能宣傳周等廣泛開展宣傳教育活動。加強生態環境保護和應對氣候變化科普。加大信息公開力度,完善公眾監督和舉報反饋機制,提高環境決策公眾參與水平。(省生態環境廳、省發展改革委、省教育廳、省科技廳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十八)加強區域合作。落實京津冀協同發展戰略要求,深化與京津對接合作,積極引進京津人才、技術、資金和項目,強化減污降碳政策、標準聯通,在綠色低碳技術研發套用、綠色基礎設施建設、綠色金融、氣候投融資等領域對接合作。探索與相鄰省市建立省級層面氣候和環境治理合作機制,推進更大範圍的區域合作和協同防治。(省生態環境廳、省發展改革委、省科技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人行石家莊中心支行、省氣象局、河北銀保監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十九)加強評價考核。按照試點先行、逐步推進的原則,探索開展減污降碳協同增效現狀、政策、效果評估,強化評估結果套用,持續完善減污降碳工作體系。統籌減污降碳工作要求,將溫室氣體排放控制目標完成情況納入生態環境相關考核,逐步形成體現減污降碳協同增效要求的生態環境考核體系。(省生態環境廳牽頭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