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項目管理辦法》是梅州市一部地方政府規章。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梅州市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項目管理辦法
- 類別:地方政府規章
《梅州市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項目管理辦法》是梅州市一部地方政府規章。
完成32項省級非遺代表性項目的實物資料徵集。⒉積極申報世界文化遺產。推動漢劇申報聯合國教科文組織人類口頭非物質文化遺產、梅州圍龍屋申報世界文化遺產。⒊加強非遺代表性傳承人隊伍建設。新增兩批次市級、縣級非遺代表性傳承人,爭取新增15...
第十八條 客家文化(梅州)生態保護實驗區建設管理機構(下稱“建設管理機構”)根據非物質文化遺產項目、文化遺產與人文和自然環境之間的關聯性,依照確定的保護區域範圍、重點區域和重要場所保護清單,制定落實保護辦法和行動計畫。第十九...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的“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項目代表性傳承人”,是指經國務院文化行政部門認定的,承擔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項目傳承保護責任,具有公認的代表性、權威性與影響力的傳承人。 第三條 認定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項目代表性...
《中華人民共和國非物質文化遺產法》《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加強我國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的意見》(國辦發〔2005〕18號)和《廣東省非物質文化遺產條例》有關精神,有效保護和傳承非物質文化遺產,梅州市組織開展了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項目申報...
加大對列入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名錄中的傳統戲劇類項目的支持力度。積極爭取中央和省的扶持資金,多渠道解決劇本創作、整理、移植等多方面的投入問題。4、加快培養戲曲創作人才。著力發揮“梅州戲劇創作沙龍”的帶動作用,我市各文藝院團...
市、縣級人民政府文化廣電旅遊主管部門應當在資金、人才培養、設施建設等方面支持客家菜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項目保護單位和代表性傳承人開展的傳承、傳播工作,鼓勵和支持項目保護單位和代表性傳承人在秉承傳統的前提下,對項目進行研究創新,...
第一條 為有效保護和傳承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加強保護工作的管理,特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是指列入國務院批准公布的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中的所有非物質文化遺產項目。第三條 國家級非物質...
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公約》、《中華人民共和國非物質文化遺產法》《廣東省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條例》等法律、法規,參考《廣州市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辦法》、《揭陽市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管理辦法》、《梅州市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項目管理辦法》...
第六條 組織管理費是指組織開展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和管理工作所發生的支出,具體包括:規劃編制、調查研究、宣傳出版、培訓、資料庫建設、諮詢支出等。第七條 保護補助費是指補助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項目、國家級代表性傳承人...
(二)非物質文化遺產的活態傳承、展示和傳播活動。(三)非物質文化遺產的調查認定和代表性項目的傳承人的命名表彰。(四)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項目後繼傳承人的培養。(五)瀕危非物質文化遺產的搶救性保護。(六)非物質文化遺產數據...
開展梅州市非物質文化遺產的普查、發掘、整理和研究工作;梅州市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項目、傳承人和資金申報等具體業務;負責非物質文化遺產資料庫、網站和新媒體平台建設工作;開展非物質文化遺產交流、推介、宣傳保護工作的職能機構。地理...
第七條 組織管理費是指組織開展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和管理工作所發生的支出,具體包括:調查研究、規劃編制、宣傳出版、諮詢評審、交流培訓、資料庫建設等。第八條 保護補助費是指補助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項目(以下簡稱代表性...
為有效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項目,加強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項目管理,上海市青浦區文化和旅遊局於2022年3月3日印發了《青浦區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項目管理辦法》(試行)。發文通知 各街鎮相關部門,有關單位:為有效保護青浦區非...
《荔灣區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項目名錄項目管理辦法》,是廣東省廣州市荔灣區文化廣電旅遊體育局2022年8月25日印發的規範性檔案。辦法自發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檔案通知 各街道文化站、區非遺保護單位:《荔灣區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
《杭州市市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項目管理辦法》於2021年9月2日印發,2021年10月15日起施行。發文通知 各區、縣(市)文化和廣電旅遊體育局,有關單位:為進一步加強我市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項目的管理工作,有效保護市級非物質文化遺產...
其中,民族民間傳統文化之鄉、民族傳統文化生態保護區的管理不適用本辦法。第三條 省級文化和旅遊主管部門負責全省範圍內省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項目的管理工作。各級文化和旅遊主管部門在省級文化和旅遊主管部門的指導下,具體負責本行政...
補助經費來源為市財政撥款,列入市文化行政部門年度部門預算。四、補助經費的申請主體有哪些 本《管理辦法》中的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補助經費的補助範圍為我市市級及市級以上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項目和代表性傳承人。申請主體包括市級及市級...
第五條 市、鎮(街)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機構在文化主管部門的領導下,負責執行本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項目保護規劃,並組織落實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保存工作。文化館(站)、村民委員會、居民委員會開展相應的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
2019年11月,文化和旅遊部發布《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傳承人認定與管理辦法》。2022年末,全國國家級非遺代表性項目1557項,共有在世國家級非遺代表性傳承 人2433名。2023年8月,北京市擬推薦87名國家級非遺代表性傳承人,名單...
為加強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規範非物質文化遺產項目的申報、評審和管理工作,廣東省深圳市文化局於2009年6月5日印發了《深圳市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項目申報評審管理暫行辦法》。該辦法自發布之日起實施。辦法全文 深圳市非物質文化遺產...
(二) 非物質文化遺產的活態傳承、展示和傳播活動。(三) 非物質文化遺產的調查認定和代表性項目傳承人的命名表彰。(四) 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項目後繼傳承人的培養。(五) 瀕危非物質文化遺產的搶救性保護。(六) 非物質文化...
進一步做好我市非物質文化遺產傳承管理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非物質文化遺產法》、《浙江省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條例》及有關規定,結合我市實際,特制定《台州市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項目管理暫行辦法》,現印發給大家,請認真貫徹執行...
為加強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項目的保護與管理,湖北省宜昌市人民政府辦公室於2019年12月5日印發了《宜昌市市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項目認定及管理辦法》。該辦法自發布之日起施行。辦法全文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宜昌市市級非物質...
第二十五條 本辦法由文化和旅遊部負責解釋。第二十六條 本辦法自2020年3月1日起施行。原文化部2008年5月14日發布的《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項目代表性傳承人認定與管理暫行辦法》同時廢止。內容解讀 2019年11月29日,文化和旅遊部正式...
第一條 為加強我縣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項目(以下簡稱“縣級非遺代表性項目”)的保護與管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非物質文化遺產法》、《浙江省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條例》等有關規定,參照《浙江省省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項目管理辦...
客家圍龍屋建造技藝 客家圍龍屋建造技藝於2022年12月7日被梅州市人民政府列入梅州市第十批市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項目名錄(編號Ⅷ-47-1)。
2019年1月13日,客家泥塑被梅州市人民政府列入梅州市第八批市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項目名單。客家泥塑的創作一般要經過五個步驟:構思畫圖稿、選料練泥、塑形、著色以及燒制和修整。其中,構思是最難的部分。據《乾隆嘉應州志》記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