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家文化(梅州)生態保護實驗區五年行動計畫(2021—2025)》是梅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於2021年12月29日頒發的檔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客家文化(梅州)生態保護實驗區五年行動計畫(2021—2025)
- 頒布時間:2021年12月29日
印發通知,全文,內容解讀,
印發通知
梅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客家文化(梅州)生態保護實驗區五年行動計畫(2021—2025)的通知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管委會),市府直屬和中央、省屬駐梅各單位:
《客家文化(梅州)生態保護實驗區五年行動計畫(2021—2025)》已經市人民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實施中遇到的問題,請徑向市文化廣電旅遊局反映。
梅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1年12月29日
全文
客家文化(梅州)生態保護實驗區五年行動計畫(2021—2025)
為加強客家文化(梅州)生態保護實驗區(以下簡稱“實驗區”)建設工作,推動創建國家級客家文化(梅州)生態保護區,根據《客家文化(梅州)生態保護實驗區總體規劃(2017—2030)》,在完成《客家文化(梅州)生態保護實驗區三年行動計畫(2018—2020)》任務的基礎上,制定本行動計畫。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貫徹新發展理念,深入貫徹“保護為主、搶救第一、合理利用、傳承發展”的工作方針,深入實施非物質文化遺產(以下簡稱“非遺”)傳承發展工程,切實提升非遺系統性保護水平,努力實現“遺產豐富、氛圍濃厚、特色鮮明、民眾受益”的目標。
二、工作任務
根據《客家文化(梅州)生態保護實驗區總體規劃(2017—2030)》中期規劃目標,建立較為完善的文化生態保護體制與機制;進一步完善非遺代表性項目、代表性傳承人、傳統村落、古民居等的保護名錄,繪製梅州文化遺產分布電子地圖,建設梅州客家文化遺產網上展館;完成32項省級非遺代表性項目的實物資料徵集;推進非遺資料庫建設;新增18個非遺傳習所,培養一批新的代表性傳承人;修復區域的古建築、古民居等,推進保護區域的展示館和基礎設施建設;繼續扶持一批生產性保護單位,公布一批非遺生產性保護示範基地;繼續推進梅州客家山歌、廣東漢劇等國家級非遺代表性項目進校園、進課堂、進教材活動;繼續支持大專院校設立客家文化研究機構,培養傳承保護非遺人才,開展客家文化系統性研究。到2025年,非遺保護工作制度科學規範、運行有效,非遺及其得以孕育、滋養的人文環境得到整體性保護,社會廣泛參與實驗區建設的生動局面基本形成。
(一)以非遺為核心的保護行動。
⒈健全和完善國家、省、市、縣四級非遺代表性項目名錄體系。積極構建四級非遺代表性項目名錄體系,開展代表性項目存續狀況評測和保護績效評估,總結推廣非遺保護優秀實踐案例,明確非遺代表性項目保護單位責任和工作規範,實施項目保護單位動態管理。公布兩批次市級、縣級非遺代表性項目名錄。爭取新增18個以上國家級、省級非遺代表性項目。完成32項省級非遺代表性項目的實物資料徵集。
⒉積極申報世界文化遺產。推動漢劇申報聯合國教科文組織人類口頭非物質文化遺產、梅州圍龍屋申報世界文化遺產。
⒊加強非遺代表性傳承人隊伍建設。新增兩批次市級、縣級非遺代表性傳承人,爭取新增15名以上國家級、省級非遺代表性傳承人。支持、資助非遺代表性傳承人授徒傳藝。支持傳承人設立工作室、傳習所,力爭市級以上非遺代表性傳承人都有固定的傳習場所。加強傳承人群研修研習培訓。加強對非遺代表性傳承人的評估和動態管理,完善退出機制。
⒋加強非遺普查和分類保護。通過田野調查、問卷調查、個別訪談等方式,開展非遺代表性項目存續狀況評測和保護績效評估。加強對客家方言的保護,確保客家話進校園有教師、有教材、有課程,開展客家話、客家山歌、杯花舞等項目的傳承推廣活動,並在各類媒體開闢客家話專欄等節目。對民間文學、民俗、傳統體育遊藝與雜技等項目,注重在相關社區的宣傳教育,促進群體傳承,推進“非遺在社區”工作;及時搶救記錄老藝人及其代表性劇(節)目。每年復排傳統劇(節)目5個以上;舉行非遺活動200場次以上。
⒌推進非遺記錄工程。總結推廣梅州客家山歌大師記錄工程的經驗,科學實施非遺代表性傳承人口述史記錄工程。啟動75歲以上非遺代表性傳承人記錄工程。實施廣東漢樂記錄工程。
⒍推進非遺普及教育。在宣傳、文化部門的指引下,在學校內開展非遺傳承體系建設,融入國民教育體系。幼稚園和中國小結合“雙減”政策,積極探索在校本課程開設非遺專題,探索規範、充實的客家文化校本課本內容;積極推動《梅州市中國小音樂教材》普及使用,組織開展中國小校教師進行《梅州市中國小音樂教材》師資培訓;職業院校開展非遺教學傳習,高校開設客家山歌、廣東漢劇等非遺專業課程;在嘉應學院和梅州市中國小設立校園戲劇節;構建幼稚園、國小、中學、職業院校、高等院校階梯式的非遺教育傳承體系。開展非遺活動進校園、非遺知識進教材、非遺代表性傳承人上講台活動,提升“客家山歌進校園”水平,持續開展“梅州市中小學生客家山歌比賽”“中國小古詩文客家話吟誦”“客家武術進課間操”“梅州民間工藝進課堂”“客家話進校園”“客家漢樂進校園”,形成人人傳承發展客家文化的生動局面,促進梅州市客家文化傳承學校掛牌和內容建設。
⒎開展非遺主題傳播活動。利用“文化和自然遺產日”及其他重要節慶,舉辦以非遺為主題的傳播推廣活動。辦好梅州客家文化(非遺)藝術周、客家山歌節、梅州客家童謠大賽、梅州市漢樂漢劇會演等活動,打造梅州市廣播電視台客家話非遺品牌節目或頻道。支持梅州日報社辦好每年舉辦的網路春晚,精選民間非遺項目列入春晚表演,辦活赴圩節,在組織藝術下鄉活動中展演非遺項目。開展非遺進校園、進鄉村、進機關、進社區、進軍營、進企業“六進”活動。每個縣(市、區)建立2個以上的非遺工作站。全市每年舉辦各類非遺主題傳播活動60場次以上,其中各縣(市、區)每年舉辦5場次以上。利用文化館、圖書館、博物館等公共文化設施開展非遺相關培訓、展覽、講座、學術交流等活動。
⒏加強與國內外和港澳台地區的文化交流與合作。依託境外梅州籍客家社團及各類商業協會、青年團體,加強重大文化項目交流對接。利用世界客屬懇親大會、世界客商大會等知名平台,舉辦客家文化交流活動。利用華僑資源優勢,拓寬交流渠道,建設各種載體,在華僑華人集中地區舉辦客家文化活動。舉辦兩岸青少年客家文化體驗、梅州客家歌曲比賽、文化旅遊觀光等民間文化交流活動。積極推動梅州市成功申報“東亞文化之都”,廣泛開展“創建東亞文化之都我為梅州助力加油”活動,營造全民共創、全力共建濃厚氛圍。分別在日本、韓國設立世界客家(梅州)文化旅遊推廣中心,加強梅州與日韓地區的經濟文化交流,挖掘並用好客家文化資源,致力打造客家文化高地,展示源遠流長的客家文化。
(二)區域性整體保護行動。
⒈推進重點區域的整體性保護。加快推進梅州市非物質文化遺產館建設,在梅州市非物質文化遺產館建成國語、客家話、英語智慧型化講解系統,並投入使用。在非物質文化遺產集中分布的鎮村(梅江區城北鎮玉水村;梅縣區松口鎮、梅縣區南口鎮僑鄉村;興寧市葉塘鎮河西村;蕉嶺縣南礤鎮石寨村;大埔縣百侯鎮、三河鎮、茶陽鎮;大埔縣大東鎮坪山村;五華縣華城鎮黃埔村),打造非遺旅遊精品線路。探索挖掘“非遺+研學”“非遺+康養”“非遺+演藝”“非遺+文創”“非遺+民宿”等市場潛力,充分發揮“非遺+旅遊”的產業優勢。落實《梅州市客家圍龍屋保護條例》,修復區域內有代表性的古建築、古民居等。以保護梅江區“一城兩坊”江北老街區、梅縣區鬆口古鎮、大埔縣茶陽古鎮等歷史環境風貌的整體性及城市環境格局為目標,積極穩妥實施環境整治,對歷史文化資源的整合開發規劃和文化旅遊線路設計等提出建設性方案並積極組織實施。加強保護特色村鎮聚落和文化空間,依法劃定功能合理的複合保護空間,建設非遺特色村鎮、街區(如客天下非遺小鎮、凌風路非遺街區等)。進一步整合特色村鎮等文化聚落,實施“以點帶群、由片及面”的整體性綜合保護。挖掘傳統村落中的非遺資源,對文化聚落中的歷史建築實施重點保護,特別是對典型梅州圍龍屋及時進行保護性修繕,實施搶救性保護措施,在空間環境營造中突出非遺特色。在傳承傳統梅州圍龍屋建造技藝的同時,保護傳統建築風貌和格局。
⒉推動實驗區建設與鄉村振興相互促進。配合全市村莊分類和村莊規劃編制,打造鄉村振興示範線路,帶動重點村集中連片提升發展。加強區域內特色小鎮、傳統村落非遺保護,促進民俗、村規民約的傳承發展。支持建設客家家風家訓館等文化場館。在非遺項目、傳承人及傳統工藝、工藝美術大師評選以及保護經費分配中,體現對鄉村振興戰略的支持。持續做好全市文物保護單位安全修繕和博物館藏品安全保護工作,做好全市大型項目用地的考古調查工作。編制梅州市各級文物保護單位、革命文物名錄和梅州市第一批客家圍龍屋名錄。開展第一批梅州市名人故居(舊居)評選工作,評選梅州市文物保護單位活化利用優秀案例和第八批梅州市文物保護單位。開展革命文物、梅州圍龍屋、名人故居(舊居)活化利用工作,推進梅州僑批的保護和活化利用及僑批博物館建設,推進非國有博物館建設,打造“博物館之城”。積極申報第十批廣東省文物保護單位。
(三)理論研究和宣傳提升行動。
⒈加強客家文化生態保護理論研究。依託並發揮嘉應學院客家研究院、梅州市華僑歷史學會、梅州市社會科學界聯合會等相關研究機構作用,開展客家文化生態保護理論和實踐研究。重點課題包括傳承人傳承動力研究、客家非遺價值評估、客家非遺傳承規律研究、客家非遺生產性保護研究、客家文化(梅州)生態保護實驗區非遺項目個案研究等。5年內開展20個以上客家文化生態保護實驗區專項課題研究,分析和梳理客家傳統聚落產生過程、歷史沿革、社會組織等人文背景環境,以及文化聚落所依存的自然生態背景,為科學保護提供理論依據。
⒉全面科學總結保護成果並加強宣傳推廣。出版實驗區地圖集,內容包括各地文化形態形成的地理環境、歷史沿革、現狀、鮮明特色、文化內涵與價值的描述和分析,以及保護區域範圍及重點區域縣級以上非遺項目、文物保護單位、相關實物和重要場所清單,與文化遺產相關的區域自然遺產清單等。定期舉辦各種形式的客家文化生態保護研討會、經驗交流會等,積極開展實驗區建設的政策研究和學術交流。充分發揮嘉應學院客家研究院等專業團體和市客家山歌協會、市古民居研究協會等民間團體的積極性,形成一批調查客家非遺的資料和研究成果,5年內出版文化遺產研究成果叢書1套以上,各種音像製品、光碟、畫冊50本(盒)以上,促進相關學術成果轉化套用。
(四)非遺與經濟社會融合發展行動。
⒈推動實驗區建設與旅遊融合發展。依託區域內獨特的非遺資源,以打造旅遊目的地為目標,開展非遺研學游、非遺主題體驗游、文化休閒遊等。支持旅行社、旅遊企業等將非遺元素與旅遊線路融合,通過產品設計、線路策劃等,推出20條以上非遺主題旅遊線路,爭取入選全省和全國非遺旅遊路線。重點區域整體保護與旅遊景點建設相結合,夯實全域旅遊基礎。建設和提升18個以上非遺傳習所,打造2台以上植入客家非遺元素的常態性演出。發揮中國(梅州)客家非遺大會的後續影響力,繼續支持翼天文旅“客都人家”打造具有非遺元素的項目建設,助力實驗區建設。
⒉推進非遺生產性保護。加大力度扶持一批生產性保護單位或企業,進一步壯大梅縣客家鹽焗雞製作技藝、客家釀酒製作技藝、大埔青花瓷燒制技藝、大埔西岩烏龍茶製作技藝、梅江區清涼山茶製作技藝、五華石雕技藝、興寧藤編技藝、珍珠紅酒釀造技藝等非遺項目產業。新增各級生產性保護示範基地20個以上。推動非遺項目與文化創意、文化旅遊有機結合,推出一批符合當代審美和市場需求的非遺文創精品。積極推動利用線上線下等多種途徑進行非遺產品推廣、銷售,發揮非遺購物節對生產性保護的拉動作用。
⒊推動傳統工藝高質量發展。深入實施國務院辦公廳印發的《中國傳統工藝振興計畫》,培養一批能工巧匠,打造一批知名品牌。組織開展傳統工藝相關技能培訓,帶動就業,變“指尖技藝”為“指尖經濟”。開展傳統工藝美術品種技藝評審認定。推動梅州市、縣兩級傳統美術、傳統技藝類工藝美術大師非遺傳承人評選。舉辦2期以上“梅州工藝美術研習班”。發揮梅州市美術工藝協會平台作用,設立梅州市傳統工藝振興工作站,建成梅州“非遺+文創”孵化器,吸納專家學者、藝術家、設計師、傳媒人、企業等社會各方力量參與,共同培養非遺傳承人,為梅州傳統工藝開拓市場,帶動非遺整體價值的提升。
⒋創新非遺展示方式與提升活化效益。推動主流媒體加大非遺宣傳力度,發揮微信、短視頻、直播等新媒體優勢,提升梅州非遺的可見度、知名度和美譽度。鼓勵社會組織開展非遺宣傳展示。全市每年製作、發布傳統媒體和新媒體非遺相關作品800個以上,各縣(市、區)每年製作、發布不少於100個。對體制內的曲藝類非遺項目傳承機構,如廣東漢劇傳承研究院、市客家山歌傳承保護中心、梅縣區客家山歌傳承保護中心、梅縣區木偶傳習所等,探索靈活經營的政策,培育民間基層愛好者,滿足民間的需求,涵養藝術成長的土壤,讓藝術從戲院走向民間,促進非遺的“活態”傳承。
(五)加強保障要素建設。
⒈開展立法和機制建設。開展實驗區立法,出台《客家文化(梅州)生態保護實驗區管理辦法》《客家文化(梅州)生態保護實驗區建設激勵辦法(試行)》《梅州市市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傳承人認定與管理辦法(試行)》《客家文化(梅州)生態保護實驗區建設專項資金管理辦法》,實施非遺傳承人動態管理。落實國家級文化生態保護區、非遺保護相關法律法規,加強執法檢查力度,將實驗區建設工作納入地方政府績效考評體系。
⒉加強工作體系和隊伍建設。進一步健全和完善實驗區工作體系、隊伍建設。市、縣兩級配備客家文化生態保護(非遺傳承)專職工作人員,每年舉辦2期以上培訓班。擴大非遺保護志願者隊伍,調整充實梅州市非遺專家委員會成員。充分發揮客家文化(梅州)生態保護實驗區建設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的組織協調作用,每半年組織召開一次成員單位及專家代表會議,協調各成員單位抓好重點工作任務落實,結合調研和專題研究,加強跟蹤督促,及時通報情況。組織籌建梅州市非遺保護協會,形成全市傳承保護合力。
⒊做好經費保障。將實驗區建設所需經費納入市、縣兩級財政預算,鼓勵社會力量參與實驗區建設。強化資金前期審核、事中監督和事後考評,評價結果作為安排預算、完善政策和改進管理的重要依據。
⒋開展建設成效評估。實驗區建設管理機構負責每年度開展一次總體規劃和行動計畫實施情況和建設成效評估,評估報告適時向社會公布,並報送文化和旅遊部備案。
三、配套措施
(一)加強統籌協調。梅州市客家文化(梅州)生態保護實驗區建設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研究確定實驗區建設的重大項目,協調解決實驗區建設中存在的重大問題,督促落實各項任務。將客家文化(梅州)生態保護實驗區建設納入梅州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納入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和新型城鎮化建設規劃,統籌推進文化生態保護實驗區建設。
(二)加強人才保障。提高客家文化(梅州)生態保護實驗區保護工作人員業務能力。充分發揮高等院校、專家學者的作用。充實各級非遺保護中心的專業人才隊伍。對在客家文化(梅州)生態保護實驗區建設中工作突出的組織和個人,按照國家和省有關規定予以通報表揚。
(三)加強宣傳推廣。運用新傳媒、新技術展現客家文化之美,藉助報紙、網站、客戶端和微信公眾號等全媒體宣傳平台,形成“非遺+新媒體”“非遺+新技術”等全新傳播業態,對實驗區建設進行報導與宣傳,擴大非遺的社會影響力,推動非遺的傳承傳播。
附屬檔案:
1.《客家文化(梅州)生態保護區五年行動計畫(2021—2025)》主要任務清單
⒉客家文化(梅州)生態保護實驗區重點區域工作要點
附屬檔案1 《客家文化(梅州)生態保護實驗區五年行動計畫(2021—2025)》主要任務清單
序號 | 項目 | 主要任務摘要 | 責任單位 |
1 | 健全和完善四級非遺項目名錄體系 | 爭取新增18個以上國家級、省級非遺代表性項目。公布兩批次市級非遺代表性項目名錄和縣級非遺代表性項目名錄。完成32項省級非遺代表性項目的實物資料徵集。 |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文化廣電旅遊局 |
2 | 積極申報世界文化遺產 | 推動漢劇申報聯合國教科文組織人類口頭非物質文化遺產、梅州圍龍屋申報世界文化遺產。 |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文化廣電旅遊局、廣東漢劇傳承研究院 |
3 | 加強非遺代表性傳承人隊伍建設 | 新增兩批次市、縣級非遺代表性傳承人,爭取新增15名以上國家級、省級非遺代表性傳承人。支持、資助非遺代表性傳承人授徒傳藝。支持傳承人設立工作室、傳習所,力爭市級以上非遺代表性傳承人建立固定傳習場所。加強傳承人群研修研習培訓。 |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文化廣電旅遊局、市民政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委黨校、嘉應學院 |
4 | 加強非遺普查和分類保護 | 加強對客家方言的保護,確保客家話進校園有教師、有教材、有課程,開展客家話、客家山歌、杯花舞等項目的傳承推廣活動,在各類媒體開闢客家話專欄等。每年復排傳統劇(節)目5個以上;舉行非遺活動200場次以上。 |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委宣傳部、市文化廣電旅遊局、市教育局、市體育局、梅州日報社、梅州廣播電視台、嘉應學院、廣東漢劇傳承研究院、團市委 |
5 | 推進非遺記錄工程 | 總結推廣梅州客家山歌大師記錄工程的經驗,科學實施非遺項目傳承人口述史記錄工程。啟動75歲以上非遺代表性傳承人記錄工程。實施廣東漢樂記錄工程。 |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文化廣電旅遊局、市科技局 |
6 | 推進非遺普及教育 | 開展非遺傳承體系建設,融入國民教育體系。幼稚園和中國小結合“雙減”政策,積極探索在校本課程開設非遺專題,探索規範、充實的客家文化校本課本內容;積極推動《梅州市中國小音樂教材》普及使用,組織開展中國小校教師進行《梅州市中國小音樂教材》師資培訓。職業院校開展非遺教學傳習,高校開設客家山歌、廣東漢劇等非遺專業課程,在嘉應學院和梅州市中國小設立校園戲劇節,構建幼稚園、國小、中學、職業院校、高等院校階梯式的非遺教育傳承體系。提升“客家山歌進校園”水平,持續開展“梅州市中小學生客家山歌比賽”“中國小古詩文客家話吟誦”“客家武術進課間操”“梅州民間工藝進課堂”“客家話進校園”“客家漢樂進校園”,促進梅州市客家文化傳承學校掛牌和內容建設。 |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委宣傳部、市文化廣電旅遊局、市教育局、嘉應學院 |
7 | 開展非遺主題傳播活動 | 開展“六進”活動。每個縣(市、區)建立2個以上的非遺工作站。全市每年舉辦各類非遺主題傳播活動60場次以上,其中各縣(市、區)每年舉辦5場以上。 |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委宣傳部、市文聯、梅州日報社、梅州市廣播電視台、市文化廣電旅遊局、廣東漢劇傳承研究院 |
8 | 加強與國內外、港澳台地區交流與合作 | 依託境外梅州籍客家社團及各類商業協會、青年團體,加強重大文化交流項目對接。利用世界客屬懇親大會、世界客商大會等知名節慶,舉辦客家文化交流活動。利用華僑資源優勢,拓寬交流渠道,建設各種載體,在華僑華人集中地區舉辦客家文化活動,展示客家傳統文化藝術的風采和價值。舉辦兩岸青少年客家文化體驗、梅州客家歌曲比賽、文化旅遊觀光等民間文化交流活動。積極推動梅州市成功申報“東亞文化之都”,廣泛開展“創建東亞文化之都我為梅州助力加油”活動,營造全民共創、全力共建濃厚氛圍。分別在日本、韓國設立世界客家(梅州)文化旅遊推廣中心,加強梅州與日韓地區的經濟文化交流,挖掘並用好客家文化資源,進一步提升城市文化品位,進一步擴大客家文化影響力,致力打造客家文化高地,展示源遠流長的客家文化。 |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委宣傳部、市委台港澳辦、市文化廣電旅遊局、市外事局、市僑聯、市委統戰部、市工商聯、市客聯會 |
9 | 推進重點區域的整體性保護 | 繼續推進梅江區、梅縣區、興寧市、大埔縣等4個客家文化生態保護實驗區整體性重點保護區域的建設提升,多點布局、全方位做好形式多樣的非遺傳承展示,帶動老街區業態向好向優提升。打造非遺旅遊示範線路,帶動重點街區文化旅遊提升發展。在推進歷史文化街區、名城、名鎮、名村建設中,把保護非遺作為重點,充分挖掘資源,加強傳承和展示工作,提升文化內涵。建設非遺特色村鎮、街區(如客天下非遺小鎮、凌風路非遺街區等)。 |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自然資源局、市文化廣電旅遊局、市鄉村振興局、市發展改革局、市文聯、市林業局、市交通運輸局、市公路事務中心 |
10 | 推動實驗區建設與鄉村振興的相互促進 | 打造鄉村振興示範線路,帶動重點村集中連片提升發展。加強區域內特色小鎮、傳統村落非遺保護,促進民俗、村規民約的傳承發展。支持建設客家家風家訓館等文化場館。在非遺項目、傳承人及傳統工藝、工藝美術大師評選以及保護經費分配中,體現對鄉村振興戰略的支持。持續做好全市文物保護單位安全修繕和博物館藏品安全保護工作,做好全市大型項目用地的考古調查工作,編制梅州市各級文物保護單位革命文物名錄和梅州市第一批客家圍龍屋名錄,開展第一批梅州市名人故居(舊居)申報工作,評選梅州市文物保護單位活化利用優秀案例和第八批梅州市文物保護單位。開展革命文物、梅州圍龍屋、名人故居(舊居)活化利用工作,推進梅州僑批的保護和活化利用及僑批博物館建設,推進非國有博物館建設,打造“博物館之城”。積極申報第十批廣東省文物保護單位。 |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文化廣電旅遊局、市發展和改革局、市委文明辦、市民政局、市鄉村振興局、市文聯、市林業局、市交通運輸局、市公路事務中心、市科技局、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工商聯、市委黨史研究室 |
11 | 加強理論研究 | 強化理論研究和舉辦學術活動,出版客家文化生態保護區叢書及其它研究成果。5年內開展20個以上客家文化生態保護實驗區專項課題研究。 |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嘉應學院、市文化廣電旅遊局、市委宣傳部、市教育局、市社科聯、市文聯、市委黨史研究室、市委黨校 |
12 | 全面科學總結保護成果 | 5年內出版文化遺產研究成果叢書1套以上,各種音像製品、光碟、畫冊50本(盒)以上,促進相關學術成果轉化套用。 |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文化廣電旅遊局、嘉應學院、市文聯、市社科聯、市委宣傳部、市方誌辦 |
13 | 推動實驗區建設與旅遊融合發展 | 推出20條以上非遺主題旅遊線路,爭取入選全省和全國非遺旅遊路線。建設和提升18個以上非遺傳習所,打造2台以上植入非遺元素的常態性演出。 |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文化廣電旅遊局、市林業局、市水務局、廣東客都文旅有限公司 |
14 | 推進非遺生產性保護 | 進一步壯大梅縣客家鹽焗雞製作技藝、客家釀酒製作技藝、大埔青花瓷燒制技藝、西岩烏龍茶製作技藝、梅江區清涼山茶製作技藝、五華石雕技藝、興寧藤編技藝、珍珠紅酒釀造技藝等非遺項目產業。5年內新增各級生產性保護示範基地20個以上。 |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文化廣電旅遊局、市工業和信息化局 |
15 | 推動傳統工藝高質量發展 | 組織開展傳統工藝相關技能培訓。開展傳統工藝美術品種技藝評審認定。推動梅州市、縣兩級傳統美術、傳統技藝類工藝美術大師非遺傳承人評選。舉辦2期以上“梅州工藝美術研習班”。設立梅州市傳統工藝振興工作站。 |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文化廣電旅遊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鄉村振興局、市婦聯 |
16 | 創新非遺展示傳播方式 | 整合多媒體資源,創新表達方式,集中展示具有客家文化標識的演藝產品、視聽節目等。全市每年製作、發布傳統媒體和新媒體非遺相關作品800個以上,各縣(市、區)每年製作、發布100個以上。 對體制內的曲藝類非遺項目傳承機構,探索靈活經營的政策,讓藝術從戲院走向民間,促進非遺的“活態”傳承。 |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文化廣電旅遊局、梅州日報社、梅州廣播電視台、市委宣傳部、廣東漢劇傳承研究院 |
17 | 開展立法和機制建設 | 開展實驗區立法,出台《客家文化(梅州)生態保護實驗區管理辦法》《客家文化(梅州)生態保護實驗區建設激勵辦法(試行)》《梅州市市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傳承人認定與管理辦法(試行)》《客家文化(梅州)生態保護實驗區建設專項資金管理辦法》。落實國家級文化生態保護區、非遺保護相關法律法規,加強執法檢查力度。將實驗區建設工作納入地方政府績效考評體系。 |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文化廣電旅遊局、市司法局、市人大法工委、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財政局 |
18 | 加強工作體系和隊伍建設 | 進一步健全和完善實驗區工作體系、隊伍建設。市、縣兩級配備專職工作人員,每年舉辦2期以上培訓班;擴大非遺保護志願者隊伍。調整充實梅州市非遺專家委員會成員,為實驗區建設提供智力支持。組織籌建梅州市非遺保護協會。 |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文化廣電旅遊局、市委編辦、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委黨校、嘉應學院、團市委 |
19 | 做好經費保障 | 將實驗區建設所需經費納入市、縣兩級財政預算,鼓勵社會力量參與實驗區建設。強化資金前期審核、事中監督和事後考評,評價結果作為安排預算、完善政策和改進管理的重要依據。 |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文化廣電旅遊局、市財政局、其他各責任單位 |
20 | 開展建設成效評估 | 實驗區建設管理機構負責每年度開展一次總體規劃和行動計畫實施情況和建設成效評估,評估報告適時向社會公布,並報送文化和旅遊部備案。 |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文化廣電旅遊局、其他各責任單位 |
附屬檔案2 客家文化(梅州)生態保護實驗區重點區域工作要點
客家文化(梅州)生態保護實驗區內劃定的四個重點區域,嚴格按照以人為本、活態傳承,保護優先、實現民眾基本文化權益等原則,堅持真實性、完整性和傳承性,尊重人民民眾的文化主體地位,重視社區的承載作用,注重氛圍建設及梅州客家特色培育等,開展客家文化(梅州)生態保護實驗區建設各項工作。堅持以《國家級文化生態保護區管理辦法》為指導,創新舉措,努力實踐,穩步推進,進一步挖掘、整合文旅資源,做好頂層設計和科學規劃,不斷完善配套設施,推動生態文化、客家文化、紅色文化等與旅遊產業深度融合,打造梅州獨有的旅遊特色,推進文旅產業高質量發展。
四個重點保護區域涵蓋了絕大部分省級以上非遺代表性項目名錄(包括梅州客家山歌、廣東漢劇、席獅舞、廣東漢樂、竹板歌等5個國家級非遺代表性項目),輻射梅州圍龍屋、重要村鎮和梅江水系、陰那山等文化衍生地。五年行動計畫秉承“見人見物見生活”理念,創新非遺傳承保護方式,將重點區域內的非遺場館和設施融入非遺主題旅遊線路,開通歷史文化游徑。一是培育“非遺+旅遊”,助推文旅融合,振興傳統工藝,助力鄉村振興,發揮文化品牌引領作用。二是充分利用廣東漢劇、客家山歌劇及採茶戲等戲曲劇種資源優勢,在保護利用、活態傳承、展演展示等方面不斷創新創造經驗,擴大客家文化影響力。三是創新宣傳載體、拓寬宣傳渠道,發展壯大文化產業,提升梅州軟實力。進一步加大保護力度,積極穩步推進梅州圍龍屋申報世界文化遺產和漢劇申報聯合國教科文組織人類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作名錄。
一、梅江區
(一)新建非遺傳習場館和基地。5年內新增2個以上非遺傳習所(竹板歌傳習所和梅江區五句板傳習所),提升建設梅江區非遺綜合性傳習中心、梅江區客家山歌傳習所和席獅舞傳習所,新建梅江區非遺展示館,完善席獅舞相關保護基礎設施。
(二)推進非遺整體性保護。繼續建設以江北老街為核心的歷史文化街區,完成“一城兩坊”的活化利用重點工程。完成1個國家級非遺代表性項目的實物資料徵集,建立非遺資料庫。
(三)擴大非遺的社會影響力。繼續推進席獅舞、鐃鈸花、竹板歌—梅江區五句板和客家山歌等非遺代表性項目進校園、進課堂活動,提高青少年文化遺產保護傳承意識。及時挖掘、整理傳統舞蹈的演出服裝、道具、舞蹈組織形式等相關資料,對瀕危項目進行搶救記錄;積極申報一批國家級、省級、市級和縣級非遺代表性項目和代表性傳承人。
(四)開展宣傳展示,營造濃厚氛圍。充分發揮網際網路和傳統媒體的優勢,擴大宣傳範圍,讓民眾對客家非遺入心入腦,積極參與保護傳承和創新發展。
二、梅縣區
(一)促進非遺文化與旅遊融合發展。力爭在客都人家康養文旅綜合體設立梅縣區木偶、鬥神畫、客家服飾、隆文土紙展示館、客家娘酒非遺館等,通過非遺展演和實物展示的方式,讓參觀者對非遺有進一步的了解和認識,帶動文旅經濟持續發展。鼓勵木偶傳習所首創全國木偶劇目《變臉》。
(二)繼續完善場館和資料庫建設。利用梅縣區文化中心一至三樓公共文化區域建成梅縣區非物質文化遺產館。在省級文物保護單位南華又廬建設梅縣區客家山歌傳習所。建成非遺傳習所1至2個。繼續完善城區4所幼稚園開展足球項目的興趣培養與訓練制度。引進專業青訓機構進駐校園,繼續完善打造1家國家級、3家省級、6家市級足球傳統項目學校,打造男、女子足球網點學校,力爭達到34間。每年開展中國小校園足球聯賽,積極引進省級以上退役足球運動員到各網點任專職教練。繼續推進省級非遺代表性項目的實物資料徵集,完善非遺資料庫建設。
(三)多渠道籌措和用好建設資金。將文化遺產保護專項經費納入區級年度財政預算,保證不低於15萬元/年(其中文物保護5萬/年、非遺保護10萬/年),並隨著經濟的發展逐年有所增加,對其使用情況進行績效考核。每年在區級財政預算中預留500萬元作為市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項目——足球運動專項資金。加大資金投入,對保護範圍內16個重點村鎮的環境進行綜合整治,包括內外道路改造、給排水、環衛基礎設施建設等。針對中國傳統村落鬆口銅琶村、省級歷史文化名村南口僑鄉村,依法劃定功能合理的複合保護空間,實施“以點帶群、由片及面”的整體性保護。
(四)注重人才的培養和使用。加強對非遺挖掘、保護、開發的人才培養。引導民間文藝家協會等社團組織,以弘揚優秀傳統文化為主題,開展研究和實踐活動。加強對專業人才和民間文化傳承人的教育培訓,建立一支素質較高的保護和傳承隊伍。
(五)加大古建築、古民居保護力度。利用古民居開展非遺展示和民俗活動。對重點鄉鎮程江鎮內的不可移動文物輯瑞廬等進行活化利用。按照文創空間、民辦博物館、民俗演藝等內容,完善旅遊服務配套,策劃開展旅遊研學活動等。繼續推進省級非遺代表性項目的實物資料徵集,完善非遺資料庫建設。
三、興寧市
(一)支持非遺傳承人帶徒授藝。充分發揮非遺技能傳幫帶的作用,組織指導建設竹板歌、杯花舞和“大聲古”等3個非遺藝術團隊,每年演出100場次以上,促進傳統文化的交流互鑒和多樣性發展。
(二)推進非遺傳承基地建設。以羅崗鎮、大坪鎮、福興街道為規劃重點,完成1個非遺展示館及4個非遺傳習所(客家山歌傳習所、杯花舞傳習所、羅家通書傳習所、馬燈舞傳習所)的建設任務,新增10個以上非遺項目傳習點,在中國小新設立10個以上客家山歌、杯花舞、版畫傳承教學點,進一步完善非遺傳承傳習陣地設施設備建設,不斷促進非遺進校園、進社區等活動的開展。加大杯花舞傳承基地、版畫展示及創作教學傳承基地建設力度,繼續發揮《羅家通書》推算法、竹板歌研究會的作用,促進特色傳統文化的交流互鑒、創新發展。
(三)推動傳統工藝振興。挖掘大坪布駱包子豆腐製作技藝、興寧黃粄製作技藝、興寧珍珠紅酒釀造技藝、新陂樂仙腐竹製作技藝、興寧老酒釀造技藝、興寧根雕技藝、興寧藤編技藝、興寧烙畫等傳統技藝項目資源,加強能工巧匠培養,推動知名品牌打造。支持鼓勵興寧藤編技藝項目與汕頭大學開展“校企合作”模式,提升產品設計理念及產品競爭力,推動文創產品的開發、銷售,在傳統工藝中融入更多的時代元素。在羅崗鎮元潘村,利用油茶種植基地與傳統技藝相融合,建設高山茶油手工碾榨技藝傳承點,打造集旅遊觀賞、遊客現場參與為一體的非遺傳承傳習活動基地。
(四)加大非遺傳承普及力度。組織出版《興寧非遺》《客家山歌教材》《少兒客家山歌教材》非遺系列叢書、宣傳書籤和《興寧革命歌謠》等。依託文化驛站大力加強非遺知識普及。利用微信公眾號推送非遺主題內容,開展線上教學、培訓、展覽、藝術鑑賞等活動。加大對竹板歌、杯花舞、興寧版畫等非遺項目的宣傳力度,依託《南方日報》《梅州日報》《今日興寧》等加強對非遺的宣傳,促進非遺的傳承傳播。
(五)開展梅州圍龍屋修繕和活化利用。繼續開展梅州圍龍屋資源普查摸底和深度調研,爭取將更多圍龍屋列入各級文物保護單位名錄。每年活化利用不少於1座傳統客家民居建築。
四、大埔縣
(一)強化組織領導,加大政策扶持。發揮大埔縣客家文化生態保護示範區管委會的作用,協調指導全縣客家文化生態保護實驗區建設工作,完善和實施《大埔縣國家級客家文化生態保護區總體規劃》《大埔縣客家文化生態保護區實施方案》《關於加強對非物質文化遺產項目傳承人的扶持辦法》等檔案,繼續統籌資金,發放非遺代表性傳承人扶持資金和文保單位保護管理獎勵補助。
(二)探索文物利用示範建設機制。5年內爭取新增3處以上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建成大埔縣非物質文化遺產館、陶瓷展示館、家風家訓展示館。打造張弼士故居“光祿第”、鄒魯故居“椿森第”、田家炳故居“拱辰樓”等名人故居活化利用示範點。繼續推動非遺演藝進景區,在景區設定廣東漢樂、廣東漢劇、鯉魚燈舞等非遺表演。
(三)加強非遺展演工作。充分發揮廣東省非遺研究基地大埔縣廣東漢樂研究會的作用,繼續加大對廣東漢樂的宣傳和推廣,推進廣東漢樂進校園,鼓勵中小學生參與廣東漢樂活動;繼續完善和實施廣東漢劇傳承計畫,通過比賽選拔人才,通過媒體宣傳,激發當地民眾學習廣東漢劇的熱情。支持相關鎮村每年辦好花萼樓祈福、東塘迎白馬、漳溪掃街燈、百侯迎龍珠燈等民俗節慶活動,組織參加國家、省、市展演和比賽。繼續舉辦各類非遺展示周、“文化和自然遺產日”系列活動。增進全社會對文化遺產的認識和了解,營造共同參與非遺保護的良好氛圍。大力開展非遺進校園、進社區等,在中國小校設立廣東漢樂、廣東漢劇、花環龍、鯉魚燈等培訓基地,舉辦各類非遺講座、展演活動。
(四)加大非遺生產性保護力度。依託代表性傳承人授徒傳承計畫,開展扶貧對象工藝技能培訓,鼓勵支持各類非遺項目關聯企業,如富大陶瓷、小吃城、西岩山、飛天馬等,吸納貧困人員就業。繼續發揮光德陶瓷燒制技藝等省級非遺生產性保護示範基地的示範作用。
(五)加強媒體宣傳,營造良好氛圍。充分發揮媒體作用,大力宣傳和普及非遺知識,增強全社會對非遺的認知能力,營造非遺保護的良好社會氛圍。積極配合各類新媒體如移動客戶端、快閃、微信、短視頻、直播及電視台、報社等傳統媒體,採訪非遺傳承人,開辦非遺專欄報導,搶救瀕危非遺項目。以“非物質文化遺產展示”“送戲下鄉”等各種形式,在各鄉鎮開展非遺宣傳活動。通過懸掛橫幅、張貼標語等形式,營造民眾參與的社會氛圍,壯大客群人群。
內容解讀
《客家文(梅州)生態保護實驗區五年行動計畫(2021-2025)》解讀
一、制定背景
黨的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高度重視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設立文化生態保護區,是我國獨具特色的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制度。客家文化(梅州)生態保護實驗區是2010年5月原文化部批准設立的文化生態保護實驗區,也是目前廣東省唯一的國家級文化生態保護實驗區。2017年5月制定了《客家文化(梅州)生態保護實驗區總體規劃(2017-2030)》,根據《總體規劃》的要求,經過不斷地努力和實踐,已完成三年的近期目標和任務,需進一步實施中期目標任務。《客家文化(梅州)生態保護實驗區五年行動計畫(2021-2025)》對接中央、省、市“十四五”規劃和2035年遠景目標綱要重大決策部署,促進文化生態保護實驗區建設與經濟社會發展、鄉村振興有效銜接,提高區域性整體保護水平。
二、制定依據
1.《中華人民共和國非物質文化遺產法》
2.《中共中央辦公廳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加強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的意見》
3.《國家級文化生態保護區管理辦法》
4.《文化和旅遊部關於印發<“十四五”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規劃>的通知》
5.《廣東省文化和旅遊廳關於印發<廣東省“十四五”時期非物質文化遺產傳承發展實施方案>的通知》
6.《中共中央辦公廳 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於在城鄉建設中加強歷史文化保護傳承的意見>》
三、主要內容
《客家文化(梅州)生態保護實驗區五年行動計畫(2021-2025)》包括指導思想、工作任務、配套措施共三大方面。
(一)指導思想
明確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貫徹新發展理念,深入貫徹“保護為主、搶救第一、合理利用、傳承發展”的工作方針,深入實施非物質文化遺產(以下簡稱“非遺”)傳承發展工程,切實提升非遺系統性保護水平,努力實現“遺產豐富、氛圍濃厚、特色鮮明、民眾受益”的目標。
(二)工作任務
明確從以非遺為核心的保護行動、區域性整體性保護行動、理論研究和宣傳提升行動、非遺與經濟社會融合發展行動、加強保障要素建設等方面分為20個內容進行具體的工作部署;對重點區域梅江區、梅縣區、興寧市、大埔縣從不同的側重點明確了具體的工作要求,充分發揮各地資源優勢,使各項工作的開展更具針對性和可行性,形成傳承保護優秀傳統客家文化的濃厚氛圍和工作格局。
(三)配套措施
從加強統籌協調、加強人才保障、加強宣傳推廣加強配套措施保障等三個方面擴大非遺的社會影響力,推動非遺的傳承傳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