桐梓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桐梓縣酒類生產流通專項整治行動實施方案》的通知

桐梓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桐梓縣酒類生產流通專項整治行動實施方案》的通知為貫徹落實《貴州省酒類生產流通管理辦法》(省人民政府令第106號)檔案,以下簡稱《辦法》,根據省、市酒類生產流通專項整治行動工作部署和要求,2008年7月至12月在全縣開展酒類生產流通專項整治行動,結合縣實際,特制定的方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桐梓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桐梓縣酒類生產流通專項整治行動實施方案》的通知
  • 地區:桐梓縣  
  • 類型:辦法通知
  • 時間:二〇〇八年七月二日
簡介,內容,

簡介

桐府辦發〔2008〕65號
各鄉鎮人民政府,縣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門、各直屬機構:
《桐梓縣酒類生產流通專項整治行動實施方案》已經縣人民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遵照執行。
桐梓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二〇〇八年七月二日

內容

桐梓縣酒類生產流通專項整治行動方案
為貫徹落實《貴州省酒類生產流通管理辦法》(省人民政府令第106號)檔案,以下簡稱《辦法》,根據省、市酒類生產流通專項整治行動工作部署和要求,2008年7月至12月在全縣開展酒類生產流通專項整治行動,結合我縣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
通過集中整治,全面加強對酒類產品生產流通全過程的監管,進一步規範酒類生產流通秩序,建立健全監管鏈條和安全追溯體系、責任追究體系,建立覆蓋全縣的監管網路,使《辦法》各項規定和措施落到實處,切實保護消費者、生產者和銷售者的合法權益,促進酒類產業又快又好發展。
二、主要任務和工作目標
(一)全面落實酒類生產許可制度
堅決取締無衛生許可證、無營業執照、無食品生產許可證等法定證照的違法生產加工企業、小作坊、黑窩點。到今年年底,全縣白酒獲證企業100%更換食品衛生許可證,對無照生產企業查處率達到100%。
(二)全面落實酒類銷售許可制度
根據《辦法》規定,對全縣酒類銷售企業(包括生產企業的銷售公司)實行許可制度;對農民自產自飲、自產自銷白酒的,酒類生產企業在其生產場所銷售其生產的酒類產品的,供消費者當場飲用的酒吧、飯店、飲食攤點、售貨點等場所銷售酒類產品的,實行備案制度。要嚴厲查處未獲銷售許可或未備案登記的違法銷售行為和騙取、偽造、變造、出租、出借、買賣酒類銷售許可證的行為。到今年年底,使全縣酒類銷售持證率達到100%。
(三)全面落實酒類流通溯源制度
全面實施酒類經營者在銷售酒類商品時按規定填制《酒類流通隨附單》制度,大力推行進貨檢查驗收、購銷台帳及索證索票制度,嚴格查驗和標識標籤管理,全面落實《預包裝食品標籤通則》和《預包裝飲料標籤通則》的相關規定。到今年年底,全縣酒類銷售企業《酒類流通隨附》使用率達到100%,100%建立酒類採購信息管理台帳。
(四)全面落實農民自產自銷酒的區域限制銷售制度
大力加強對農民自產自銷酒的監管,嚴厲查處超區域銷售行為。到今年年底,對超區域銷售自產自銷酒的查處率達到100%。
(五)建立健全酒類監管體制
各鄉鎮要建立相應的機構(酒類流通管理辦公室),明確專人負責酒類生產流通管理工作。到今年年底,使酒類生產流通管理機構持證執法率達到100%。
三、工作要求和措施
(一)加強領導,精心組織
各鄉鎮人民政府、有關部門要切實加強對酒類生產流通專項整治行動工作的領導,把酒類生產流通管理工作納入重要議事日程,定期評估和分析酒類生產流通狀況,針對主要問題和薄弱環節,切實採取相應措施,確保機構建立,人員到位。
(二)健全體系,落實責任
各鄉鎮人民政府要在縣人民政府的統一領導下,協調本行政區域內的監督管理工作,配合有關部門搞好調研,準確掌握情況,及時作出部署,加強督促檢查,建立監督管理體制。要堅持“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全面落實責任制,為專項整治提供必要的人力、資金和技術裝備保障。
(三)依法辦事,密切協作
各鄉鎮人民政府、各有關工作部門要嚴格依照法律和《辦法》的相關規定,履行監督管理職責,做到公開、公平、公正。要從嚴查處制售不符合法定要求產品的違法行為。要圍繞專項整治行動的工作目標和重點,做到令行禁止,密切配合,搞好銜接,建立上下聯動、部門聯動、區域聯動的工作機制,形成嚴密監控網路。各級各部門必須在縣人民政府的統一指揮下履行職責,群策群力,積極工作,對重點產品、重點單位和重點區域,集中時間,集中力量,聯合打擊查處。
(四)加強監督,確保落實
專項整治行動期間,縣酒類生產流通專項整治行動工作領導小組將組織督查組對各鄉鎮、部門工作進展情況進行督查,對重點市場和重點案件加強督辦,做到件件有落實、事事有結果。同時,各鄉鎮各部門要將專項整治行動每一階段工作進展情況報縣專項整治領導小組辦公室(縣經貿局),由縣專項整治領導小組辦公室上報市專項整治領導小組辦公室。
四、職責與分工
各鄉鎮人民政府要成立專項整治行動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制定本轄區的專項整治工作方案,組織、指導、督促、檢查本轄區專項整治工作的開展。各部門要按照各自的職責,既要分工,又要配合,互通情況,齊抓共管,形成整治合力,在縣專項整治行動工作領導小組的統一安排下,認真完成專項整治任務和目標。
縣經貿局主要負責酒類生產企業必須符合國家和省的產業政策、生產規劃和布局要求等工作,主要負責酒類銷售許可、備案登記和酒類流通溯源等工作(確保全縣酒類銷售持證率達到100%;全縣酒類銷售企業《酒類流通隨附單》使用率達到100%;100%建立酒類採購信息管理台帳;酒類流通管理機構持證執法率達到100%)。
縣質監局主要負責酒類生產企業必須持有生產許可證,酒類商品質量必須符合有關質量標準等工作(確保對無照生產企業查處率達到100%;酒類生產管理機構持證執法率達到100%)。
縣工商局主要負責銷售者依法經營、打擊假冒偽劣酒類商品、商標侵權現象和三無產品(無廠名、廠址和生產許可證)等工作。
縣衛生局主要負責生產、銷售者必須持有衛生許可證,經營場所不得經營有毒有害物品等工作(確保縣市白酒獲證企業100%更換食品衛生許可證)。
縣公安局要配合專項整治行動的開展,對干擾行政執法、暴力抗法的要依法處理。
各鄉鎮人民政府主要負責農民在當地自產自飲或自產自銷白酒的備案工作,並加強管理,特別要注意檢查農民自產自銷白酒的超區域銷售行為(確保超區域銷售自產自銷的查處率達到100%)。
五、實施步驟
(一)安排部署階段(7月1日至31日)
1、各鄉鎮人民政府、各有關部門要有針對性地制定符合本鄉鎮、本部門實際的專項整治行動方案,安排部署好專項整治行動工作。
2、要認真學習《辦法》,採取多種形式廣泛宣傳《辦法》,召開全縣酒類生產流通專項整治工作會議,並集中舉行一次貫徹落實《辦法》大型宣傳活動,在桐梓電視台播放《辦法》一周,在酒類生產、流通企業及個體工商戶中廣泛宣傳。
3、各部門組織工作人員認真開展調查研究,摸清本地情況。縣工商局要將全縣2008年7月1日前取得工商營業執照的酒類批發、零售企業情況報縣專項整治領導小組辦公室。縣衛生局要將全縣2008年7月1日前持有衛生許可證、工商營業執照的酒類批發、零售企業情況報縣專項整治領導小組辦公室。
4、各部門對行政執法人員及管理相對人進行集中培訓,為進入全面檢查階段打下堅實的工作基礎。
(二)全面檢查階段(8月1日至9月25日)
1、8月10日前,各鄉鎮人民政府、各有關部門對轄區內生產、銷售者的主體資格、經營範圍、經營資質等情況進行清理,並登記造冊。
2、8月11日至9月15日,經貿、工商、質監、衛生聯合辦公,對2008年7月1日前取得工商營業執照的酒類批發、零售企業分十個片區(縣工商局各個工商所所轄鄉鎮)辦理銷售許可證和備案登記證,並建立管理檔案。
3、9月16日至9月25日,對階段工作進行總結,並查缺補漏,安排部署下階段工作。
(三)集中整治階段(9月26至11月15日)
1、9月26日至10月25日,在縣酒類生產流通專項整治行動工作領導小組的統一領導下,由縣酒類生產流通專項整治行動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牽頭,組織經貿、工商、質監、衛生、公安、食品藥品監督局及有關鄉鎮對重點區域、重點場所、重點環節進行專項整治。集中整治行動不得少於兩次。
2、10月26日至11月5日,對與《辦法》規定不符的行為堅決依法整治、查處,嚴格市場準入制度,檢查酒類銷售者是否有酒類銷售許可證或酒類備案登記證,檢查酒類銷售者是否按要求《酒類流通隨附單》建立購銷台帳,加強對縣內小酒作坊的監管,建立長效監管機制。
3、11月6日至11月15日,對階段工作進行總結,安排部署下階段工作。
(四)自查總結階段(11月16日至11月30日)
1、11月16日至11月25日,各鄉鎮人民政府、各有關部門對貫徹落實《辦法》的情況進行自查和總結,發現未完成目標任務和工作不到位等問題,要採取相應措施,及時進行整改,並將自查總結報縣酒類生產流通專項整治行動工作小組辦公室。
2、11月26日至11月30日,縣酒類生產流通專項整治行動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完成全縣自查總結,報市酒類生產流通專項整治行動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五)檢查驗收階段(12月1日至12月31日)
1、12月1日至12月5日,縣酒類生產流通專項整治行動工作領導小組組織檢查,根據專項整治行動方案明確的目標和要求,對各鄉鎮、各部門專項整治工作進行檢查驗收。
2、12月6日至12月31日,繼續加強和鞏固酒類生產流通專項整治行動工作,查找問題,彌補不足,迎接市級驗收。
六、組織領導
為認真貫徹落實《貴州省酒類生產流通管理辦法》,加強對我縣酒類生產流通專項整治工作的領導,決定成立縣酒類生產流通專項整治行動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名單如下:
組 長: 鐘正萌 縣人民政府副縣長
副組長: 陳慶強 縣政府辦公室副主任
羅運飛 縣經貿局局長
成 員: 李祥南 縣經貿局副局長
張曉濤 縣質監局副局長
張紹書 縣工商局副局長
張中紅 縣衛生局副局長
袁 惠 縣藥監局紀檢組長
肖 平 縣公安局副局長
鄧懷翌 縣衛生監督所所長
各鄉鎮分管領導均為縣酒類生產流通專項整治行動工作領導小組成員。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在縣經貿局,具體負責酒類生產流通專項整治行動工作,李祥南同志任辦公室主任,從相關部門抽人辦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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