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強生態保護紅線監管,落實最嚴格的生態環境保護制度,根據《自然資源部生態環境部國家林業和草原局關於加強生態保護紅線管理的通知(試行)》(自然資發〔2022〕142號),結合實際,制定《廣西生態保護紅線監管辦法(試行)》。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廣西生態保護紅線監管辦法
- 頒布時間:2023年5月18日
- 實施時間:2023年5月18日
- 發布單位: 廣西壯族自治區自然資源廳
為加強生態保護紅線監管,落實最嚴格的生態環境保護制度,根據《自然資源部生態環境部國家林業和草原局關於加強生態保護紅線管理的通知(試行)》(自然資發〔2022〕142號),結合實際,制定《廣西生態保護紅線監管辦法(試行)》。
為加強生態保護紅線監管,落實最嚴格的生態環境保護制度,根據《自然資源部生態環境部國家林業和草原局關於加強生態保護紅線管理的通知(試行)》(自然資發〔2022〕142號),結合實際,制定《廣西生態保護紅線監管辦法(試行)》...
條例於1999年3月26日廣西壯族自治區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次會議通過,2004年6月3日廣西壯族自治區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八次會議《關於修改〈廣西壯族自治區環境保護條例〉的決定》第一次修正,2005年12月3日廣西...
本辦法所稱的生態保護紅線是指經國務院批准,由省級人民政府發布實施的生態保護紅線。生態保護紅線內各級各類自然保護地生態環境監管,法律法規已有規定的從其規定。第三條 堅持生態優先、統籌兼顧、綠色發展、問題導向、分類監督、公眾參與...
第十四條 自治區人民政府應當按照生態保護紅線、環境質量底線和資源利用上線的要求,制定生態環境分區管控方案和生態環境準入清單,完善生態環境分區管控體系。第十五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整合最佳化自然保護地,開展自然保護地勘界立標並與...
2013年6月,《廣西壯族自治區林木採伐管理辦法》實施以來,規範了全區各級林業主管部門的林木採伐審批流程、日常監管,助推了全區森林資源持續增長、木材供給能力持續提升。隨著《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天然林保護修複製度方案》《深化集體...
2.海域使用權人的海域生態環境保護義務非常重要,也涉及對權利人權利限制,但條例草案中沒有規定相關內容,建議補充。以上報告,請予審議。相關報導 剛剛閉幕的自治區十二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次會議,表決通過了《廣西壯族自治區海域使用管理...
《防城港市海岸帶保護條例》於2019年11月1日經防城港市第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九次會議通過,2019年11月29日經廣西壯族自治區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二次會議批准,自2020年3月1日起實施。條例目錄 第一章 ...
北海銀灘、潿洲島沿海沙灘的保護、利用和管理,《廣西壯族自治區北海銀灘保護條例》和《北海市潿洲島生態環境保護條例》有規定的,適用其規定。本條例所稱沿海沙灘,是指海陸連線地帶由顆粒砂質沉積物覆蓋的區域,包括潮間帶和潮上帶沙灘...
第六條 北部灣經濟區應當實行嚴格的資源環境生態紅線管控,合理開發和節約資源,加強對水源林、防護林、濕地等生態系統的保護與修復,建設經濟繁榮、生活富裕、生態良好、居住適宜的區域。第二章 管理體制 第七條 北部灣經濟區實行統一...
《廣西生態保護紅線管理辦法(試行)》(桂政辦發[2016]152號文發布)第十六條規定:嚴格控制生態保護紅線管控類別。生態保護紅線一經劃定,未經批准,不得擅自調整。 第十七條規定:生態保護紅線區範圍調整應按照以下程式進行:自治區生態...
1.鞏固生態系統固碳作用。結合廣西國土空間規劃,加快構建有利於碳達峰、碳中和的國土空間開發保護格局。嚴守生態保護紅線,構建科學合理的自然保護地體系,嚴格自然保護地管理。統籌生態空間布局,強化生態空間保護和管控,穩定現有森林、濕地...
2022年12月2日,《廣西壯族自治區土地管理條例(草案)》在廣西人大網公布,向社會公開徵集意見。意見徵集截止日期為2023年1月2日。該條例將於2024年1月1日起施行,全面推行耕地保護田長制,推進耕地保護格線化管理,落實耕地用途管制制度...
《北海市農房建設規劃管控辦法(試行)》是北海市根據《廣西壯族自治區自然資源廳辦公室關於貫徹落實鄉村振興戰略做好2020年村莊規劃和農房管控工作通知》(桂自然資辦〔2020〕145號)要求,為依法規範國土空間規劃編制審批過渡期農村宅基地...
第四十四條 各級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應當實施國土綜合整治,開展生態系統保護和修復,嚴守生態保護紅線,加強河湖、海洋、濕地、森林、草原一體化保護和修復,科學推進荒漠化、石漠化、水土流失綜合治理,實施退耕還林還草、退田還湖還濕、...
由廣西壯族自治區工業和信息化廳於2022年6月21日發布徵求意見稿,徵求意見時間為2023年6月21日至6月29日。意見徵詢 關於向社會公眾徵求《廣西產業園區管理暫行辦法(2023年修訂)》(徵求意見稿)意見的通知 為貫徹落實《自治區黨委辦公...
修訂自治區企業投資項目核准管理辦法。 (四)改革企業投資備案管理。對企業投資備案類項目,不設定備案前置要件。項目備案後,城鄉規劃(建設)、國土資源、海洋、環境保護、林業、水利等部門,根據投資主管部門出具的備案檔案,以及項目業主的申請...
第二十四條自治區人民政府生態環境主管部門應當建設生態保護紅線監管平台,並運用生態保護紅線監管平台開展巡查、詳查與核查工作,及時接收和反饋信息,加強監測數據的分析和綜合套用。第二十五條自治區人民政府生態環境主管部門應當會同有關部門...
廣西壯族自治區礦業權出讓管理辦法(試行)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自然資源部關於礦業權出讓制度改革和礦產資源權益金制度改革的決策部署,最佳化礦產資源配置,規範礦業權出讓行為,維護礦產資源國家所有者權益,保護礦業...
2023年5月9日,貴州省自然資源廳、貴州省生態環境廳、貴州省林業局發布《貴州省生態保護紅線監管辦法(試行)》。發布信息 各市(州)人民政府,縣(市、區、特區)人民政府:按照《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在國土空間規劃中統籌...
為加強我省生態保護紅線生態環境監督,保障生態安全,依據自然資源部、生態環境部、國家林業和草原局《關於加強生態保護紅線管理的通知(試行)》(自然資發〔2022〕142號)、生態環境部關於印發《生態保護紅線生態環境監督辦法(試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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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生態保護紅線監管辦法》是依據《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在國土空間規劃中統籌劃定落實三條控制線的指導意見》(廳字〔2019〕48號)、《自然資源部生態環境部國家林業和草原局關於加強生態保護紅線管理的通知(試行)》(自然...
第二十二條 省人民政府生態環境主管部門應當會同有關部門統籌建設生態保護紅線監管平台,利用衛星遙感、無人機航攝等技術裝備和數位化手段,加強全省生態保護紅線的監督管理。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生態環境主管部門應當開展定期調查、監測和評估,對...
(七)負責國土空間開發適宜性評價,配合建立國土空間規劃實施監測、評估和預警體系。組織劃定生態保護紅線、永久基本農田、城鎮開發邊界等控制線,構建節約資源和保護環境的生產、生活、生態空間布局。組織實施土地等自然資源年度利用計畫。(八...
配合劃定生態保護紅線、 永久基本農田、城鎮開發邊界等控制線,構建節約資源和保護環境的生產、生活、生態空間布局。組織擬訂並實施土地等自然資源年度利用計畫。負責土地等國土空間用途轉用工作。負責土地徵收徵用管理。(八)負責統籌轄區國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