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寧市興寧區自然資源局

南寧市興寧區自然資源局

南寧市興寧區自然資源局(Nanning Xingning District Natural Resources Bureau),是南寧市興寧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南寧市興寧區自然資源局貫徹落實黨中央、自治區黨委、市委和區委關於自然資源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自然資源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

現任南寧市興寧區自然資源局黨組書記、局長:劉珍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南寧市興寧區自然資源局
  • 外文名:Nanning Xingning District Natural Resources Bureau
  • 性質:政府工作部門
  • 現任領導:劉珍 
主要職責,職能轉變,現任領導,

主要職責

(一)履行城區全民所有土地、礦產、森林、濕地、水等自然資源資產所有者職責和所有國土空間用途管制職責。貫徹執行國家和自治區、南寧市自然資源和國土空間規劃等方面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擬訂城區相關管理辦法並貫徹實施。
(二)負責轄區自然資源調查監測評價。貫徹執行國家自然資源調查監測評價的指標體系和統計標準。組織實施轄區自然資源基礎調查、專項調查和監測。落實城區自然資源調查監測評價工作。
(三)負責城區相關自然資源確權登記工作。貫徹執行自治區、南寧市有關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的制度、標準、規範,組織開展確權登記、權籍調查、成果套用等工作。開展土地、礦產、林地、濕地、水等自然資源權屬糾紛調處工作,依法保護自然資源權利人的合法權益。負責自然資源登記資料收集、整理、共享、匯交管理等工作。
(四)負責自然資源資產有償使用工作。落實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統計制度,配合開展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核算。
(五)負責轄區自然資源的合理開發利用。組織實施國家、自治區、南寧市提出的自然資源發展戰略和規劃。落實南寧市自然資源開發利用標準。組織落實自然資源管理涉及巨觀調控、區域協調和城鄉統籌的政策措施。負責集體建設用地開發利用管理工作。
(六)推進落實主體功能區戰略和制度。遵照相關專項規劃編 制與管理標準,參與編制有關部門組織的各類專項規劃中涉及興寧區空間規劃的內容,負責組織開展城區、鄉鎮級國土空間規劃、村莊規劃編制和管理工作。根據授權,負責有關規劃審查報批、已批准規劃的報備工作。
(七)統籌推進城鄉區域協調發展。配合劃定生態保護紅線、 永久基本農田、城鎮開發邊界等控制線,構建節約資源和保護環境的生產、生活、生態空間布局。組織擬訂並實施土地等自然資源年度利用計畫。負責土地等國土空間用途轉用工作。負責土地徵收徵用管理。
(八)負責統籌轄區國土空間生態修復工作。配合編制國土空間生態修復規劃並實施有關生態修復工程。負責國土空間綜合整治、土地整理復墾和礦山地質環境恢復治理等工作。
(九)建立健全國土空間用途管制制度。建立城鄉規劃對城市發展、建設時序、範圍、內容等引導和管控機制。負責轄區規劃範圍內城鄉規劃實施的規劃管理工作,落實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鈎工作,落實城鄉規劃管理等用途管制政策。依法實施規劃許可制度,根據南寧市自然資源局的授權,按照許可權進行規劃設計條件的審核,核發選址意見書、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進行市政工程和建設工程審核審批,核發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臨時建設規劃許可證;負責實施城區轄區內建築類建設項目的規劃核實(竣工驗收)。
(十)負責組織實施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貫徹執行耕地保護政策,負責耕地數量、質量、生態保護工作。組織實施耕地保護責任目標考核和永久基本農田特殊保護。落實耕地占補平衡制度。負責設施農用地的備案管理相關工作。
(十一)負責實施城區地質調查工作,配合開展自治區、南寧市地質勘查專項工作。負責地質災害預防和治理,配合應急管理部門做好地質災害應急救援等相關工作。
(十二)負責落實南寧市綜合防災減災規劃相關要求,組織編制城區地質災害防治規劃和防護標準。組織指導協調和監督地質災害調查評價及隱患的普查、詳查、排查。指導開展群測群防、專業監測和預報預警等工作,指導開展地質災害工程治理工作。承擔地質災害應急救援的技術支撐工作。
(十三)負責轄區礦產資源管理工作。協助礦業權的出讓、審批、發證工作。負責礦業權審批後的動態巡查等日常監管工作。監督指導礦產資源合理利用和保護。
(十四)推動自然資源領域科技和行業發展。配合落實自然資源和城鄉規劃的信息化工作,推進自然資源信息化和信息資料的公共服務;負責制定並實施自然資源領域科技創新發展和人才培養戰略、規劃和計畫。
(十五)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和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在職責範圍內對有關行業、領域的安全生產工作實施監督管理。
(十六)落實管發展必須管生態環境保護、管行業必須管生態環境保護、管生產經營必須管生態環境保護的要求,負責監督管理本部門主管行業領域、主管業務範圍內的生態環境保護工作。
(十七)統一領導和管理興寧區林業局。
(十八)完成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職能轉變

南寧市興寧區自然資源局要落實中央、自治區黨委、市委、區委關於統一行使所有國土空間用途管制和生態保護修復職責的要求,發揮國土空間規劃管控作用,為保護和合理開發利用自然資源提供科學指引。進一步加強自然資源的保護和合理開發利用,建立健全源頭保護和全過程修復治理相結合的工作機制,實現整體保護、系統修復、綜合治理。創新激勵約束並舉的制度措施,推進自然資源節約集約利用。進一步規範有關行政審批事項、強化監管力度,更好發揮政府作用,強化自然資源管理規則、標準、制度的約束性作用,推進自然資源確權的便民高效。

現任領導

南寧市興寧區自然資源局黨組書記、局長:劉珍
南寧市興寧區自然資源局黨組成員、副局長:玉明俊
南寧市興寧區自然資源局副局長:吳永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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