師宗縣政務服務中心工作實施方案

師宗縣政務服務中心工作實施方案由師宗縣人民政府頒布並實施。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師宗縣政務服務中心工作實施方案
  • 發布單位:師宗縣人民政府
為加快轉變政府職能,努力建設陽光政府、法制政府和便民政府,加強師宗縣政務服務中心(以下簡稱 “中心”)的管理,切實提高行政機關辦事效率,提升服務水平,根據《雲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加強政務服務中心建設的意見》(雲政辦發〔2008〕185號)精神,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科學發展觀和黨的十七大精神為指導,根據《行政許可法》和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的有關精神,按照精簡、統一、效能的原則,以“便民、高效、廉潔、規範”為服務宗旨,將全縣涉及招商引資、服務面廣、審批項目多的政府職能部門全部納入行政服務中心集中辦公,實行“一個視窗”對外、“一站式”服務,最大限度地為企業和民眾辦事提供方便。
二、工作原則
1、堅持為民便民的原則。把為民眾服務、方便民眾辦事作為建立“中心”的根本出發點和立足點。
2、堅持人和事“三不變”、“三個歸屬”的原則。凡進入“中心”的行政事業單位,其執法主體地位不變,法定辦事程式不變,視窗工作人員身份和隸屬關係不變;視窗工作人員日常管理歸屬“中心”,年度考評及工資福利歸屬原單位。
3、堅持公開透明原則。將政務服務中心的辦事程式、政策依據、辦事期限、收費標準等統一向社會公開,接受社會監督,增加工作透明度。
4、堅持廉潔高效原則。視窗直接對外,杜絕暗箱操作;在承諾期限內辦結,提高工作效率。
三、進駐要求
(一)進駐單位
此次進入中心集中辦公的單位12個。即:發改局、國土局、建設局、公安局、工商局、環保局、交通局、煤炭局、衛生局、民政局、質監局、藥監局。
(二)進駐事項
納入服務中心集中辦理的單位要對各自實施的許可審批及登記事項進行全面清理。經清理後保留的許可審批事項全部進入中心辦理。在中心辦理許可審批及登記事項,其執法主體不變,職能職責不變,行政事業性收費實行收支兩條線不變。進入中心辦理的許可審批事項一律不得在原單位重複受理,否則對單位主要負責人和相關辦理人員進行行政問責。
(三)人員選派
各單位選派的視窗工作人員要保證至少1人,許可審批事項多、工作量大的單位可選派2?d4人。各單位選派的視窗工作人員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1、政治覺悟高。具有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思想,能代表視窗單位的形象。
2、業務素質好。熟悉視窗單位業務,具有獨立處理問題的能力。
3、敬業精神強。能吃苦耐勞,組織紀律性強。
四、工作步驟
為確保政務服務中心正常規範運行,各單位要認真做好進入中心前的各項準備工作,具體方法步驟和時間安排如下:
一)準備階段(8月10日?d12月10日)
、對許可審批事項進行清理確認(8月10日?d11月20日)。凡此次進入行政服務中心集中辦公的單位,要根據國務院、省、市、縣公布的關於保留的行政許可審批事項檔案規定,做好各類事項的清理上報等各項準備工作。對每一項許可審批事項,按項目名稱、辦事程式、申報材料、承諾時限、收費標準等逐項匯總,於2008年11月20日前報縣政府法制辦審核,審核確定的許可審批事項要通過多種形式向社會公開。
、規範審批程式(11月20日-12月5日)。各單位要對所有許可審批及登記事項的辦理程式進行梳理。在此基礎上,按照《行政許可法》的要求,規範許可審批項目的申報要件、審批程式、審批時限及收費標準,能減的減,能並的並,減少不必要的申報要件和審批環節,以簡化審批程式,提高辦事效率。
、配備辦公設施(12月6日-12月7日)。政務服務中心公用辦公設施、設備,包括大廳工作檯、查詢台、網路系統、辦公桌椅等由縣政府統一配置。各單位視窗工作人員使用的手提電腦由各單位配置。
、完善工作制度(12月7日-12月10日)。政務服務中心制定完善內部各項管理制度,視窗各單位也要制定完善相關制度。
二)實施階段(2009年一季度)
、對中心工作人員和視窗人員進行崗前培訓(12月10日?d12月30日)。由政務服務中心組織學習各級關於政務服務中心工作和最佳化經濟環境工作的意見、決定,熟悉行政服務中心工作程式、工作辦法和制度,特別是熟練掌握本單位視窗業務及各類事項的辦事流程,以儘快熟悉和適應中心的工作。同時對全體工作人員進行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宗旨教育,增強服務意識,提高服務質量。
、投入運行(2009年2月)。政務服務中心於2009年2月正式掛牌運行,政務服務中心在縣財政局一樓政務服務大廳集中辦公,按照政務服務中心工作機制辦理各類許可審批及登記事項。
五、制度保障
1、“一次告知”制度。對前來視窗進行政策諮詢的服務對象,要一次性明確告知辦理所諮詢事項需要提交的有關材料、辦理程式、承諾時限、收費標準和辦事依據;對於申報材料不齊作補辦件收件的事項,要在補辦通知單中一次性告知服務對象所需補充的有關材料;對於聯辦件,牽頭責任部門在預審後要以書面形式,對各協辦部門要求提供的有關材料一次性告知服務對象;對各類聯審會、審查會、評估論證會等要求服務對象補充或修改的內容,牽頭責任部門要以書面形式一次性告知服務對象。
3、“六辦件”分類管理制度。對受理申請事項按即辦件、承辦件、聯辦件、退回件、補辦件、急辦件分別採取不同的管理辦法。各視窗在辦理審批事項或服務事項時,對申報材料齊全、符合受理條件的“即辦件”必須當場或當天受理辦結;對符合審批條件、申報材料齊全,需經審核、論證、公告、召開聽證會或現場踏勘的“承辦件”,視窗工作人員按規定要求承諾辦結時間,出具憑據,在承諾時限內辦結;對申報材料不符合受理條件的“退回件”和“補辦件”必須將應具備資格、條件和辦理程式一次性明確告知行政相對人,如行政相對人對辦理結果提出異議,承辦人應明確答覆,並說明理由;對涉及兩個及兩個以上部門審批的“聯辦件”,由牽頭部門負責,相關部門應通力合作,協調配合,不得相互推諉、扯皮;對於涉及面廣,時間緊迫和特別重要的“急辦件”,由“中心”牽頭,相關部門應全力配合,按急事急辦,特事特辦的原則,從速從快辦結相關事項。
5、充分授權制度。各有關部門和單位的行政審批、服務和收費事項必須按規定進駐“中心”辦理,不得另行受理,並通過簽訂《授權委託書》,刻制審批專用章等形式授予視窗和視窗工作人員充分的審批許可權。凡一般性的審批辦證、收費、服務項目符合規定、手續齊全的,視窗工作人員可一次受理,直接辦結,不需要再請示單位領導同意。對暫不具備授權辦理條件且不涉及其他部門的審批辦理事項,實行一次受理,限時辦結。部門內部按規定操作運行機制,即由視窗工作人員受理服務對象的審批辦證申請,辦理登記手續後,將有關材料帶回本部門、單位自行按有關辦事程式處理,但必須在承諾時限內在視窗向服務對象發放批覆件和相關證照等。
7、嚴格考勤制度,各視窗單位周一至周五必須安排人員到中心上班;
9、兩次終結制度,所有服務事項一律實行兩次終結制,特殊事項不能兩次辦結的需報請“中心”批准;
11、健全台帳制度,實行一事一記,詳細填寫當日辦件名稱、承諾時限、辦件數量等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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