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州最佳化提升政務服務營商環境工作方案

《大理州最佳化提升政務服務營商環境工作方案》是2021年大理州人民政府辦公室發布的工作方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大理州最佳化提升政務服務營商環境工作方案
  • 發布單位:大理州人民政府
  • 發文字號: 大政辦發 〔2021〕 28號
  • 印發日期:2021年8月4日
全文,解讀,

全文

各縣、市人民政府,州級有關部門:
《大理州最佳化提升政務服務營商環境工作方案》已經州人民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抓好貫徹落實。
  2021年8月4日
(此件公開發布)
大理州最佳化提升政務服務營商環境工作方案
根據國家和省營商環境評估評價工作部署要求,為進一步做好深化“放管服”改革最佳化營商環境工作,結合實際,特制定大理州最佳化提升政務服務營商環境任務分解方案。
一、工作目標
為打造“辦事不求人、審批不見面、最多跑一次”和“全程服務有保障”的政務服務環境,對標對表,逐項分析,制定切實有效的工作措施,解決政務服務軟硬環境建設的短板,推動州、縣市政務服務中心實行“綜合視窗”服務,積極推行“網上辦”、“一件事一次辦”、“跨省通辦”,全面提升線上線下政務服務能力,實現2021年政務服務事項網上可辦率達96%以上、全程網辦率達50%以上的目標。
二、主要措施
(一)提升實體大廳和網上政務服務能力(牽頭單位:州政務局;配合單位:州級各有關單位,各縣市人民政府)。
1.加強政務服務實體大廳建設。將州政務服務中心搬遷至龍山行政辦公區,進一步加強實體大廳硬體建設。各縣市按照《大理州2021年度重點工作目標考核綜合責任狀》確定的“政務服務工作責任目標”,紮實推進縣市政務服務中心實體大廳建設,滿足行政審批、公共服務、項目審批、跨省通辦、一件事一件辦、老年人及視障聽障殘疾人等群體針對性引導服務等業務辦理需求。
2.完善政務服務實體大廳功能。州、縣市政務服務中心合理布局視窗服務、諮詢服務、信息公開、自助服務、投訴受理、辦事等候、辦公管理(含會議室)等功能區域,合理分流業務辦理,減少辦事民眾排隊等候現象。設定明晰的引導、提示、警告、禁止、投訴電話等標識和視窗標牌,讓企業和民眾看得懂、會辦事,最大程度提供辦事便利,滿足直接面向企業和民眾依申請辦理的行政權力事項和公共服務事項(包括垂直管理部門事項)應進必進、集中辦理,做到事項進駐大廳到位、視窗人員審批授權到位、監督管理到位,力爭實現“只進一扇門、能辦所有事”。
3.提升線上線下政務服務能力。推進政務服務線上線下融合,確保實現政務服務事項網上可辦率、全程網辦率、最多跑一次率、一窗分類受理率達到省級要求。在州政務服務中心推行“綜合視窗”受理改革,變“多窗”為“一窗”,實行“前台綜合受理、後台分類審批、統一視窗出件”服務模式,實現視窗“一次性告知、一次性受理”,從“多頭找部門、多次辦理”向“一個視窗、一次辦成”轉變。各縣市參照州級模式,積極推行“綜合視窗”受理改革。
4.提升政務服務視窗工作人員形象。由州、縣市財政保障,對州、縣市政務服務中心視窗工作人員(已配備行業制服的除外)統一配置工作服,工作期間統一著裝。定期對視窗工作人員開展禮儀、服務、語言、工作、安全等規範服務禮儀培訓,提升服務形象。
(二)提高政務服務便利度(牽頭單位:州政務局、州司法局、州市場監管局按職責牽頭;配合單位:州級各有關單位,各縣市人民政府)。
1.嚴格實行辦事流程“一次性”告知等制度。提升視窗工作人員業務能力,確保熟練掌握視窗服務涉及審批系統的管理使用,熟悉辦事流程,及時準確辦理線上線下政務服務事項。加強日常工作督促,嚴格落實政務服務首問責任、一次性告知、一窗受理、並聯辦理、限時辦結等制度。需企業或辦事民眾補正有關材料、手續的,應當一次性告知需要補正的全部內容。
2.深入推進審批服務標準化。推進政務服務事項標準化、規範化,嚴格執行《雲南省政務服務事項基本目錄管理暫行辦法》,按照省級部署,同步調整政務服務事項基本目錄、完善實施清單。編制公布大理州行政許可事項清單、行政備案事項清單。推進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權改革,進一步理順審批受理機制。按照“五級十二同”要求加快審批事項流程再造,圍繞法律依據、承諾期限、辦理流程等關鍵要素進行規範、最佳化和提速,進一步壓縮自由裁量空間,提高辦事效率。
3.推行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根據省級公布的證明事項清單,全面清理各類證明事項。督促各級行政機關全面貫徹落實《雲南省全面推行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實施方案的通知》、《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大理州實行告知承諾制證明事項清單(第一批)的通知》,認真抓好本部門、本系統實行告知承諾制的證明事項工作。2021年在建設工程企業資質審批、涉稅業務辦理、檢驗檢測機構資質認定方面推行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
4.推進政務服務事項集中辦理。各級各部門要嚴格落實政務服務事項“應盡必進、進必授權”要求,完成事項進駐和辦理。整合高頻事項集中辦理模式,全面梳理“一件事一次辦”事項,形成“一件事”工作標準。按照省級部署,推動高頻政務服務事項“跨省通辦”,2021年底前實現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就醫結算備案、社保卡申領、戶口遷移等事項異地可辦。
5.加強監管和創新服務。健全完善新型監管機制,拓展部門聯合“雙隨機、一公開”監管覆蓋範圍。對疫苗、藥品、特種設備、危險化學品等領域實行全主體、全品種、全鏈條監管。通過“網際網路+監管+督查”平台,加強重點監管領域數據匯集,形成風險預警線索推送、處置和反饋機制,提升監管智慧型化水平。加強公共信用信息歸集共享,積極推進信用承諾、信用監管和信用套用。嚴格執行省級出台的新產業、新業態包容審慎監管規則和標準,穩妥推進“首違不罰”,建立容錯機制。落實公平競爭審查制度,持續清理和廢除妨礙統一市場和公平競爭的規定及做法,加強反壟斷和不正當競爭執法。
6.整合政務服務熱線規範運行。按照省級部署,完善提升“12345”政務熱線歸併有關後續工作,按照“一號撥打、屬地接聽、按責受理、強化協同”的運行模式加強熱線運行管理工作,按時辦理、回復民眾訴求,補充完善知識庫。
7.落實政務服務“好差評”制度。加強宣傳,引導辦事人員積極參與評價。實行現場服務“一次一評”、網上服務“一事一評”,加強評價數據綜合分析和套用。強化差評整改,做好“差評”辦件反饋、整改、督查和覆核等工作,確保差評整改率達100%。
8.推行州、縣市政務服務中心“兩免費”服務。按照省級部署,以問題為導向,健全管理機制,不斷提高政務服務中心服務水平。從2021年8月起,在州、縣市政務服務中心推行為辦事人免費複印和免費郵寄辦理結果的“兩免費”便民服務,進一步提升辦事便利度。
(三)規範中介服務事項(牽頭單位:州發展改革委;配合單位:州級各有關單位,各縣市人民政府)。
1.深化行政審批中介服務改革。貫徹落實省、州關於投資審批中介超市運行和管理的要求,做好採購公告審核發布、中介服務機構公開選取等工作,實行中介服務星級評價和中介服務機構信用檔案記錄、信用等級評價制度,向社會公開中介服務機構的有關業務信息,並將信用記錄信息納入國家統一的信用信息平台。
2.推進投資審批制度改革。州、縣市發改部門強化雲南省投資項目線上審批監管平台和投資審批中介超市使用管理,配合省級完善雲南省投資項目線上審批監管平台,推進與有關係統平台互聯互通、數據共享。最佳化投資項目前期審批流程,簡化、整合報建手續。推行告知承諾制,推動實現投資項目前期審批事項“一事一次告知、一次辦成”。
3.規範中介服務事項。按照省級部署,持續清理公布行政審批中介服務事項清單。

解讀

為進一步做好深化“放管服”改革最佳化營商環境工作,根據《雲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於印發雲南省州(市)營商環境評估指標體系(修訂版)的函》(雲發改法規〔2021〕27號),於2021年8月4日印發了《大理州最佳化提升政務服務營商環境工作方案》(大政辦發〔2021〕28號),對雲南省州(市)營商環境評估指標中的“政務服務”指標進行細化分解,並明確了各項任務措施的牽頭單位和配合單位,要求各責任單位對標抓好工作落實。為更好地理解和把握檔案內容,現就方案有關內容解讀如下:
一、加強政務服務實體大廳場所建設。將州政務服務中心搬遷到龍山公園新址,全新打造州政務服務實體大廳,改變目前州、市政務服務中心合設的現狀,有效解決場所面積不足的問題。各縣市按照《大理州2021年度重點工作目標考核綜合責任狀》確定的“政務服務工作責任目標”,紮實推進縣、市政務服務中心實體大廳建設,滿足行政審批、公共服務、項目審批、跨省通辦、一件事一次辦、老年人及視障聽障殘疾人等群體針對性引導服務等業務辦理需求。
二、提升線上線下政務服務能力。在州政務服務中心推行“綜合視窗”受理改革,以政府購買服務的方式招聘20名視窗接件工作人員,變“多窗”為“一窗”,實行“前台綜合受理、後台分類審批、統一視窗出件”服務模式,實現視窗“一次性告知、一次性受理”,從“多頭找部門、多次辦理”向“一個視窗、一次辦成”轉變。加強“一部手機辦事通”推廣套用,不斷提高註冊量和辦事率,實現政務服務線上線下同步運行。
三、提升政務服務便利度、滿意度。州、縣市政務服務實體大廳整合高頻事項集中辦理模式,全面梳理“一件事一次辦”事項,形成“一件事”工作標準,按照省級部署,全面推動高頻政務服務事項“跨省通辦”。嚴格落實政務服務“好差評”制度,實行現場服務“一次一評”、網上服務“一事一評”,通過辦事人的評價來倒逼視窗工作人員提升服務水平,從而進一步提升政務服務便利度、滿意度。
四、實行辦事流程“一次性”告知等制度。加強對州、縣市政務服務中心視窗日常工作的督促檢查,嚴格落實政務服務首問責任、一次性告知、一窗受理、並聯辦理、限時辦結等制度。需企業或辦事民眾補正有關材料、手續的,應當一次性告知需要補正的全部內容,儘量讓民眾少跑路,推動實現“最多跑一次”。
五、推行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由州司法局牽頭,全面貫徹落實《雲南省全面推行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實施方案的通知》(雲政辦發〔2021〕2號)、《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大理州實行告知承諾制證明事項清單(第一批)的通知》(大政辦通〔2021〕50號),督促各級各部門認真抓好本部門、本系統實行告知承諾制的證明事項工作,不得要求辦事人提供清單之外的其他證明材料。
六、規範中介服務和運行管理。由州發展改革委牽頭,按照省級部署,持續清理公布行政審批中介服務事項清單,貫徹落實省、州關於投資審批中介超市運行和管理的要求,實行中介服務星級評價和中介服務機構信用檔案記錄、信用等級評價制度,向社會公開中介服務機構的有關業務信息,並將信用記錄信息納入國家統一的信用信息平台。強化雲南省投資項目線上審批監管平台和投資審批中介超市使用管理,推行告知承諾制,推動實現投資項目前期審批事項“一事一次告知、一次辦成”。
七、加強監管和創新服務。由州市場監管局牽頭,健全完善新型監管機制,拓展部門聯合“雙隨機、一公開”監管覆蓋範圍。通過“網際網路+監管+督查”平台,加強重點監管領域數據匯集,形成風險預警線索推送、處置和反饋機制,提升監管智慧型化水平。落實公平競爭審查制度,持續清理和廢除妨礙統一市場和公平競爭的規定及做法,加強反壟斷和不正當競爭執法。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