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州進一步最佳化營商環境促進市場主體倍增實施方案

《大理州進一步最佳化營商環境促進市場主體倍增實施方案》經大理白族自治州第十四屆人民政府第85次常務會研究同意,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於2021年12月8日印發,請認真抓好貫徹落實。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大理州進一步最佳化營商環境促進市場主體倍增實施方案
  • 頒布時間:2021年12月8日
  • 發布單位: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全文,政策解讀,

全文

為認真貫徹落實省委、省政府關於實施市場主體倍增計畫的決策部署,根據《雲南省人民政府關於進一步最佳化營商環境促進市場主體倍增的意見》(雲政發〔2021〕21號)、《雲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成立雲南省促進市場主體倍增領導小組的通知》(雲政辦發〔2021〕47號)和《雲南省促進市場主體倍增領導小組關於印發促進農業市場主體倍增等8個培育計畫的通知》(雲促主體倍增小組發〔2021〕1號)精神,結合實際,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會精神,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考察雲南重要講話和對大理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立足新發展階段、貫徹新發展理念、融入新發展格局,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快打造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營商環境,樹牢“抓發展必須抓產業、抓產業必須抓市場主體培育”的鮮明導向,健全完善市場主體培育引進機制,激勵創業創新,推動大企業“頂天立地”、中小企業“鋪天蓋地”、微型企業及個體工商戶“枝繁葉茂”,以全力打造世界一流“三張牌”、塑造大理支柱產業、培育壯大新興產業,加快數位化發展、促進鄉村振興、加強基礎設施建設等為重點,興工業、強產業、促發展。
(二)基本原則
——堅持發展為要,數量質量並重。樹牢新發展理念,推動高質量發展,優存量、拓增量、提質量,不斷提升市場主體的競爭力,實現市場主體發展速度、質量、效益相統一。
——堅持市場導向,發揮政府作用。處理好政府與市場的關係,充分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更好發揮政府制定市場規則、維護市場秩序、提供公共服務的作用。
——堅持產業引領,強化精準施策。遵循產業發展規律和市場規律,堅定不移興產業、強企業。堅持問題導向、目標導向、結果導向,完善產業支持政策,加快構建現代產業體系,統籌推進產業最佳化升級和市場主體培育壯大。
——堅持放管結合,最佳化政務服務。持續推進“放管服”改革,營造一流營商環境,使準入更便捷、監管更有效、服務更高效,充分激發市場主體活力和內生動力。
——堅持公平競爭,促進平等發展。著力打造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政策環境、法治環境,確保各類市場主體權利平等、機會平等、規則平等,實現平等發展。
(三)主要目標
“十四五”期間,市場主體年均增速達到全省平均水平。在此基礎上,通過努力實現市場主體倍增。
——市場主體多起來。到2025年,全州市場主體數量不低於425326戶、年均增長11%,每千人擁有市場主體數量不低於128戶、年均增長11.28%。全州企業數量實現倍增,企業數量不低於84524戶、年均增長14.92%,每千人擁有企業數量不低於25戶。
——市場主體大起來。到2025年,全州“四上”企業數量達到1898戶、年均增長11.25%,力爭實現倍增。大力扶持“鏈主”企業,積極推進延鏈補鏈強鏈,支持“鏈主”企業發展壯大。
——市場主體活起來。到2025年,全州市場主體活躍度達到70%;民營經濟增加值占全州GDP比例超過50%;新增市場主體提供就業崗位大於60萬個。
——市場主體強起來。到2025年,全州企業在上榜世界500強上力爭取得突破、更多企業上榜中國500強,上市公司數量達到6家以上;實施高新技術企業“三倍增”行動計畫,全州高新技術企業達到104家,科技型中小企業達到500家;有效註冊商標擁有量超過3萬件,“三品一標”農產品達到800個。
二、重點任務
(一)實施農業企業倍增和農民專業合作社壯大行動
1.實現農業企業倍增。以鄉村振興戰略為引領,著力建設農業特色產業體系,大力發展農村新產業新業態,實施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培育工程。培育一批具有較強輻射帶動能力的現代農業產業園、農業產業強鎮、優勢特色產業集群,積極爭創國家農業現代化示範區和林業示範區。大力支持農民工創業,創建一批國家級、省級農村創業創新示範園區(基地)。到2025年,全州農業企業不低於11110戶、年均增長15.3%。(牽頭單位:州農業農村局;責任單位:州市場監管局、州工業和信息化局、州科技局、州商務局、州林草局、州鄉村振興局、州投資促進局等部門,各縣市人民政府)
2.培育壯大農業產業化重點龍頭企業。大力發展農產品產地初加工和精深加工,培育壯大農業專業化社會化服務業,推動形成一批綠色化、標準化、數位化農業生產、加工、服務企業。以龍頭企業為核心,圍繞優勢農產品生產和產品鏈延伸,建立緊密的農業產業化聯接機制,積極推廣合作式、託管式、訂單式等服務形式,推行“龍頭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基地+農戶”“公司+養殖戶+合作化養殖小區”等產業合作模式。到2025年,全州農業產業化重點龍頭企業達530戶,年均增長15.31%。(牽頭單位:州農業農村局;責任單位:州發展和改革委、州財政局、州工業和信息化局、州林草局、州市場監管局、州商務局、州鄉村振興局、州投資促進局等部門,各縣市人民政府)。
3.開展農民專業合作社壯大提升行動。最佳化扶持政策,強化指導服務,加快農民專業合作社培育和壯大提升,推動農民專業合作社高質量發展。(牽頭單位:州農業農村局;責任單位:州林草局、州供銷社等部門,各縣市人民政府)
4.實施農產品品牌提升工程。以優勢特色產業品牌創建為重點,培育一批具有影響力的農產品區域公共品牌、企業品牌和產品品牌,全力打造世界一流“綠色食品牌”,品牌效應逐步顯現,進一步提升大理綠色食品在國內外的知名度和影響力。到2025年,“三品一標”農產品達800個以上。(牽頭單位:州農業農村局;責任單位:州市場監管局、州商務局等部門,各縣市人民政府)
(二)實施工業企業倍增行動
加強產業園區基礎設施建設,推動項目、企業、人才、技術在產業園區落地,資金、土地指標、電力保障等要素向產業園區傾斜,著力將產業園區打造成為市場主體培育壯大、產業集聚發展的重要平台,做大做強園區經濟。圍繞全州“445”千百億級現代產業體系,緊扣水電鋁材、水電矽材、綠色能源、先進裝備製造、電子信息、生物醫藥、新材料、綠色食品與特色消費品等重點產業,依託各地資源稟賦、產業基礎、比較優勢等,組織、謀劃、儲備一批重大項目。加快實施產業發展“雙百”工程,精心培育一批龍頭企業,發揮龍頭企業支撐帶動作用,支持綠色鋁材、綠色矽材、綠色食品等重大項目和國有工業大型骨幹企業向中小企業開放供應鏈,培育引進一批延鏈補鏈強鏈配套企業,推動形成一批戰略性新興產業和世界一流“三張牌”企業,扶持引進一批低能耗、高附加值工業企業,加快促進產業鏈上下游、產供銷、大中小企業協同發展,形成特色鮮明、配套完善、生態良好的產業集群和企業集群。以工業網際網路為重點,加快產業網際網路建設,深化新一代信息技術與重點產業發展、打造世界一流“三張牌”等融合套用,加快傳統產業數位化。堅持“以資源引企業、以市場換產業、以套用促發展”,吸引一流企業到我州多點布局建設信創產業基地。實施工業企業成長工程,完善工業企業成長升規常態化支持政策,加快項目投產納規,持續推動一批中小企業培育成長為規模以上工業企業。加快中小工業企業技術創新、產品創新、管理創新、模式創新,培育更多單項冠軍、服務型製造企業、“獨角獸”等優質企業。到2025年,全州工業企業不低於5457戶、年均增長14%,其中規模以上工業企業達到450家、年均增長11.17%。(牽頭單位:州工業和信息化局;責任單位:州市場監管局、州發展和改革委、州科技局、州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州國資委、州能源局、州投資促進局等部門,各縣市人民政府)
(三)實施企業上市倍增行動
完善企業上市掛牌政策支持體系,大力推動企業規範化改制,加快建設上市掛牌後備企業庫,最佳化入庫企業上市掛牌“綠色通道”,推動一批科創企業、新經濟及新業態企業上市掛牌。鼓勵上市企業完善公司治理,提高信息披露透明度,加強再融資、併購重組等資本運作,實現上市發展質量提升。到2025年,上市(掛牌)公司家數達到6家。(牽頭單位:州財政局、州金融辦;責任單位:州發展和改革委、州國資委、州市場監管局、州科技局、州工業和信息化局、州農業農村局、州文化和旅遊局等部門,各縣市人民政府)
(四)實施建築業企業倍增行動
1.實現建築業企業倍增。加快實施城市更新改造、美麗縣城建設、縣域高速公路“能通全通”和“互聯互通”、鐵路“補網提速”、民航“強基拓線”、水運“提級延伸”、水網基礎設施建設、滇中引水等重大工程,依託重大工程形成一批大項目,依託大項目培育壯大一批建築施工企業,配套發展一批裝修裝飾、安裝、監理諮詢、設計等企業。到2025年,全州建築業企業不低於9142戶、年均增長14.32%。
2.推動建築企業高質量發展。加大對龍頭骨幹建築業企業支持力度,提升企業市場競爭力,加快實施“走出去”戰略,鼓勵支持企業到州外、省外、國外建築、市政、電力、水利、交通等領域承攬工程。支持民間資本參與城市基礎設施、市政公用設施、燃氣下鄉等項目建設。最佳化資質資格管理,簡化工程建設企業資質類別和等級設定。到2025年,入庫資質等級建築業企業達到443家、年均增長11%。
3.引導房地產企業穩健發展。嚴格落實國家房地產調控政策,積極防範房地產企業經營風險,加強房地產中介機構管理,規範房產中介市場,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到2025年,全州房地產企業總體實力明顯提升。
(牽頭單位:州住房城鄉建設局;責任單位:州市場監管局、州發展和改革委、州國資委、州交通運輸局、州水務局、州滇中引水建管局、州投資促進局等部門,各縣市人民政府)
(五)實施商貿企業倍增行動
1.實現商貿企業倍增。深化擴大內需政策,順應消費升級趨勢,改善消費環境,促進實體零售業創新轉型、跨界融合發展。落實提振大宗消費、重點消費措施,實施培育新型消費行動計畫,加快農村吃穿住用行等傳統消費提質擴容,培育壯大批發零售、住宿餐飲等企業,進一步激發消費潛力。積極搭建電商孵化平台,引入知名電商企業落地大理,推動本土企業聯動發展,大力孵化電商市場主體。到2025年,全州批發零售業和住宿餐飲業企業不低於27215戶、年均增長14.8%。(牽頭單位:州商務局;責任單位:州市場監管局、州發展和改革委、州文化和旅遊局、州投資促進局等部門,各縣市人民政府)
2.加強限額以上商貿企業跟蹤培育。強化資金、項目等資源支持,確保達限企業及時納入統計。到2025年,限額以上批發零售業和住宿餐飲業企業達到827家、年均增長11.5%;等級旅遊民宿達55家,規模(限額)以上涉旅企業達305戶。(牽頭單位:州商務局;責任單位:州發展和改革委、州文化和旅遊局、州級各有關部門,各縣市人民政府)
3.加快推進外貿外資主體培育升級。健全外商投資促進和服務體系,完善外商投資準入前國民待遇加負面清單管理制度,鼓勵支持有進出口業務的企業註冊落地,大力推動服務貿易出口,加快培育外貿外資市場主體,完成省行業主管部門下達的目標任務。(牽頭單位:州商務局;責任單位:州市場監管局、州發展和改革委、州投資促進局等部門,各縣市人民政府)
(六)實施服務業企業倍增行動(不含批發零售業和住宿餐飲業企業)
1.實現服務企業倍增。打造形成具有鮮明特色的現代產業集群,構建創新能力、可持續發展能力和競爭力強的現代服務業產業體系。保持現代服務業規模科學合理增長,現代服務業對經濟社會發展的貢獻度穩步提升。到2025年,全州服務業企業不低於31600戶、年均增長15.22%。規模以上服務業企業不低於178戶、年均增長11%。(牽頭單位:州發展和改革委;責任單位:州商務局、州市場監管局、州投資促進局、州工業和信息化局等部門,各縣市人民政府)
2.推動生產性服務業專業化高端化發展。著力打造和引進一批現代物流、網際網路和相關服務、軟體和信息技術服務、現代金融、會展服務、科技服務、電子商務、節能環保服務等生產性服務業企業,強化國家郵政主幹網路建設,持續推進快遞“兩進一出”工程,加快推動郵政快遞業基礎設施建設。大力推進大理國家物流樞紐建設,以省級重點物流產業園為載體,以滇中城市群為核心,以沿邊地區、滇西北、滇東南、滇東北為重點,完善物流配送體系,加快打造物流產業集群。鼓勵物流業由基礎性物流服務向高附加增值服務轉型升級,積極吸引國際物流企業落戶大理州,支持本地物流領軍企業轉型升級,增強供應鏈管理服務功能,打造供應鏈服務中心。推動大數據、雲計算、物聯網及移動網際網路等新一代信息技術廣泛套用,培育信息服務新業態,助推產業信息化和城市智慧化發展。加大金融機構設立有關政策落實力度,大力引進內外資銀行、證券期貨、保險等金融機構,支持銀行設立專營機構。依法依規穩妥發展融資租賃、融資擔保、典當、保理等金融服務企業。緊緊抓住城市更新、老舊小區改造等重大工程,提升居民住宅物業管理服務,培育一批品牌物業服務業企業,推動形成一批城市更新、智慧社區運營、住房租賃等領域服務業企業。推進會展業轉型升級,促進展會“雙線”創新發展,培育一批服務水平高、專業優勢突出、核心競爭力強的專業會展企業和特色會展企業。到2025年,全州生產性服務業企業達到16800家、年均增長15.22%。(牽頭單位:州發展和改革委;責任單位:州商務局、州工業和信息化局、州市場監管局、州財政局、州科技局、州生態環境局、州住房城鄉建設局、州投資促進局、州郵政管理局等部門,各縣市人民政府)
3.推動生活性服務業和服務業新型業態加快發展。全力推動旅遊業、文化創意產業、健康服務業、居民和家庭服務產業、房地產業、平台經濟和分享經濟、總部經濟、服務外包產業、人力資源服務業發展。引進實力雄厚、資源豐富、專業系統的國內外知名旅遊產業骨幹企業投資大理,培育一批新型文化企業、文創企業、智慧旅遊企業。鼓勵社會力量投資開辦運動康復、體質測定、健身指導、康體服務等各類服務機構。支持發展優質社會辦醫服務,鼓勵社會力量舉辦的醫療衛生機構提供基本醫療服務、參與醫療聯合體等協同聯動的醫療服務合作機制及促進健康養老服務。建設州級醫養一體的老年康養中心,發揮州級醫療機構的技術服務優勢,填補州級醫療單位無康養一體業務的空白。全力發展高品質居民生活服務業,圍繞旅遊、健康等產業的發展需要,大力引入高端餐飲、住宿企業,創建星級飯店。積極發展高端洗染業、美發美容業、健康娛樂等服務業,發展大型連鎖家政公司,發展保潔、嬰幼兒看護、老年人生活照顧和護理、理髮、洗染、配送、維修等家庭服務,促進家庭服務規範化、標準化發展。到2025年,新業態企業達55戶,4A級以上景區達22個以上。(牽頭單位:州發展和改革委;責任單位:州商務局、州文化和旅遊局、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州民政局、州衛生健康委、州教育體育局、州投資促進局等部門,各縣市人民政府)
(七)實施中小企業和個體工商戶倍增行動
1.實現中小企業倍增。落實促進民營經濟發展的各項政策措施,加快推進民營經濟發展。設立州級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資金,聚焦重點產業鏈上下游市場主體培育,支持中小企業創新能力提升、公共服務平台和融資體系建設。強化中小企業發展統籌協調機製作用,強化中小企業發展統籌協調機製作用,落實落地穩增長有關政策措施,最佳化中小企業發展支持政策,持續推動減稅降費、減租降息、普惠金融等紓困惠企政策直達基層、直接惠及市場主體。進一步完善領導幹部掛鈎聯繫民營企業制度,加快構建親清政商關係,大力弘揚企業家精神。到2025年,全州中小企業不低於76362戶、年均增長15.20%。特色小微涉旅企業達755戶。(牽頭單位:州工業和信息化局;責任單位:州市場監管局、州發展和改革委、州文化和旅遊局、州財政局、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州投資促進局、州稅務局、人行大理中心支行等部門,各縣市人民政府)
2.力爭個體工商戶倍增。建立扶持個體工商戶發展部門聯席會議制度,加快完善服務體系,加強創業指導引導,積極協調解決個體工商戶租金、稅費、社保、融資、用工等方面突出問題。落實“個轉企”優惠政策,引導個體工商戶轉型升級為企業。到2025年,全州個體工商戶不低於334500戶、年均增長10.39%。(牽頭單位:州市場監管局;責任單位:州發展和改革委、州工業和信息化局、州財政局、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州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州商務局、州稅務局等部門,各縣市人民政府)
三、主要措施
(一)提高登記註冊效率。最佳化市場主體登記辦理流程,推行當場辦結、一次辦結、限時辦結,實行集中辦理、就近辦理、網上辦理、異地可辦,提升市場主體登記便利化程度。持續完善企業開辦“一窗通”平台,建立健全企業開辦部門協同機制,推進企業開辦標準化規範化便利化,實現企業設立登記、公章刻制、發票申領、社保登記、住房公積金企業繳存登記、銀行開戶等事項“一網通辦”,精簡銀行開戶程式。繼續實施大理州企業開辦1個工作日改革,將設立登記、印章刻制、申領發票、社保登記、住房公積金企業存繳登記、銀行開戶等6個企業開辦環節耗時壓縮在1個工作日內完成。在發放實體證照同時,同步發放電子營業執照等,便利企業網上辦事。落實住所(經營場所)登記承諾制,全面推廣“一址多照”、“一照多址”。落實市場主體歇業制度和市場監管信用修復機制,支持市場主體延長生命周期。全面推行個體工商戶登記“一部手機辦事通”辦理。(牽頭單位:州市場監管局;責任單位:州公安局、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州公積金中心、州商務局、州政務服務局、州稅務局、人行大理中心支行等部門,各縣市人民政府)
(二)最佳化行政審批服務。圍繞“辦事不求人、審批不見面、最多跑一次”,嚴格執行全省政務服務事項基本目錄,加大簡政放權力度,分行業分領域清理規範審批前置條件和審批標準,擴大部門和地區間系統互聯互通和數據共享範圍,大力推進減環節、減材料、減時限、減費用,進一步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動態調整投資項目審批事項清單,進一步最佳化再造投資審批流程,推進企業投資項目承諾制改革。持續深化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推動“多規合一”、“多表合一”、“多審合一”、“聯合測繪”、“聯合驗收”。深化“證照分離”改革全覆蓋,按照直接取消審批、審批改為備案、實行告知承諾制、最佳化審批服務等4種方式分類推進涉企經營許可事項審批制度改革,著力推進“照後減證”,有效解決“準入不準營”問題。嚴格落實省、州行政審批中介服務事項清單,凡是未列入清單的中介服務事項,一律不得作為行政審批的受理條件,堅決清理“紅頂中介”。不斷最佳化升級全省網上政務服務平台和“一部手機辦事通”,推進政務服務標準化規範化便利化,深入實施政務服務“好差評”制度,持續提升政務服務效能。(牽頭單位:州政務服務局,責任單位:州級各行政審批部門,各縣市人民政府)
(三)提升財稅金融服務水平。加大產業資金統籌使用力度,實施精準投放,引導激勵各地、有關部門進一步整合資源傾斜支持市場主體培育發展。健全完善支持市場主體財政資金網上公開辦理制度,建立健全從政策發布、申報審核到結果公開的網上全流程辦理機制。進一步精簡享受稅費優惠政策的流程和手續,持續擴大“自行判別、自行申報、事後監管”範圍。開展增值稅、消費稅分別與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合併申報,實現企業辦稅繳費事項網上辦理、個人辦稅繳費掌上辦理。推動省級徵信平台建設,疊代升級“一部手機雲企貸”等企業服務平台功能,推動“信易貸”平台上線運行,強化涉企信用信息歸集共享和套用,為中小微企業貸款有效增信。加快推進政府性融資擔保體系建設,引導各級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在可持續經營的前提下降費讓利。實施金融服務民營企業“一對一”、“面對面”等融資協調機制,鼓勵引導金融機構對符合條件的民營企業“一企一策”制定融資服務方案。實施小微企業簡易開戶服務,鼓勵引導銀行機構降低對小微企業的賬戶服務費用。積極搭建銀政企協作機制,建立市場主體貸款便捷通道,鼓勵引導信貸資金支持市場主體培育。(責任單位:州發展和改革委、州工業和信息化局、州財政局、州金融辦、州農業農村局、州市場監管局、州稅務局、人行大理中心支行、大理銀保監分局等部門,各縣市人民政府)
(四)強化要素保障。統籌結合國土空間規劃與產業布局、新增指標與最佳化原有指標、產業園區最佳化提升與重點項目供地保障,有效解決項目土地供給不足問題。支持市場主體在符合規劃、不改變用途的前提下,依法依規提高現有工業用地土地利用強度、增加容積率,對其不再增收土地價款。在有條件的縣、市開展試點,探索工業項目“標準地”出讓標準體系,先行開展新增工業用地“標準地”供應。降低企業用地成本,鼓勵產業項目採取長期租賃、先租後讓、租讓結合、彈性年期出讓等方式使用土地。企業利用自有的存量和閒置土地、廠房、倉庫等改造升級傳統工業,發展先進制造、生產性和高科技服務業、創業創新平台等,可實行按照原用途和土地權利類型使用土地的過渡期政策。推動供水、供電、供氣、通信等公用企事業單位向社會公開服務標準、資費標準等信息,簡化報裝手續、最佳化辦理流程,向市場主體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務。全面推行“網際網路+不動產”登記,推進水電氣網過戶與不動產登記同步辦理。(責任單位:州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州生態環境局、州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州商務局、州能源局、州通信管理辦公室、大理供電局等部門,各縣市人民政府)
(五)支持創業創新。加強惠企政策歸口匯總,提高惠企政策清單更新頻次,讓企業及時了解、平等享受惠企政策。加強企業幫辦服務,完善投資促進和企業服務平台,加強中小企業服務中心建設,加大第三方服務專業公司培育力度,為投資者提供全方位服務。加大“貸免扶補”創業擔保政策扶持,暢通部門、高校、園區、企業、中介機構就業服務共享渠道,健全技能、場地、項目、資金等多環節政策鏈條,培育和最佳化創業創新平台,為創業者提供綜合性高質量創業服務。支持企業依據國家職業技能標準自主開展技能人才評定,對沒有國家職業技能標準的可自主開發評價規範。強化企業創新主體地位,促進各類創新要素向企業集聚。開展領軍企業創新能力提升工程,支持創新型中小微企業成長為創新重要發源地,推動產業鏈上中下游、大中小企業融通創新。鼓勵企業加大研發投入,對企業投入基礎研究實行稅收優惠。探索適應新業態新模式發展的準入準營標準。(責任單位:州發展和改革委、州工業和信息化局、州科技局、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州商務局、州投資促進局、州稅務局等部門,各縣市人民政府)
(六)減輕市場主體經營負擔。健全遏制亂收費、亂罰款、亂攤派的長效機制。嚴格落實國家和省州出台的取消、停徵、免徵、降低行政事業性收費政策,政府性基金及行政事業性收費目錄清單之外不得收取政府性基金及行政事業性收費。動態調整《雲南省行政事業性收費目錄清單》和《雲南省政府定價的經營服務性收費目錄清單》。依法查處利用行政資源違規設立項目收費、只收費不服務以及未執行收費減免政策等行為。全面落實減稅降費政策,嚴格規範行政審批中介機構、行業協會、商業銀行等領域收費,全面清理物流、認證、檢驗檢測等領域經營服務性收費,清理取消供水供電供氣供暖不合理收費,禁止網際網路平台企業濫用市場支配地位收取不公平的高價服務費。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強制或者變相強制市場主體參加評比、達標、表彰、培訓、考核、考試以及類似活動,不得借前述活動向市場主體收費或者變相收費。健全完善長效機制,持續推進清理拖欠民營企業、中小企業賬款工作。除法律、法規另有規定外,市場主體有權自主決定加入或者退出行業協會商會等社會組織,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干預。(責任單位:州發展和改革委、州工業和信息化局、州財政局、州民政局、州市場監管局、州稅務局、人行大理中心支行等部門,各縣市人民政府)
(七)維護市場公平競爭。嚴格執行全國統一的市場準入負面清單制度,全面排查、系統清理市場隱形壁壘,清理取消對企業跨區域經營不合理限制和企業在資格獲取、招投標、政府採購等方面的差別化待遇,切實打破“玻璃門”、“彈簧門”、“旋轉門”,市場準入負面清單以外的行業、領域、業務等,各類市場主體均可以依法平等進入。強化公平競爭審查的剛性約束,建立公平競爭審查抽查、考核、公示制度,建立健全公平競爭審查工作協調機制和第三方審查評估機制。全面加強“雙隨機、一公開”監管、重點領域監管、信用監管,加大反壟斷案件線索排查和反不正當競爭執法力度,嚴厲查處市場經濟活動中不正當競爭行為和濫用行政權力排除、限制競爭的行為,營造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保障各類市場主體依法平等使用資金、技術、人力資源、土地及其他自然資源等各類生產要素和公共服務資源。(責任單位:州發展和改革委、州科技局、州司法局、州財政局、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州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州市場監管局等部門,各縣市人民政府)
(八)維護市場主體合法權益。對依法應當由市場主體自主決策的價格、內部治理、經營模式等各類事項,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干預。依法保護市場主體的財產權和其他合法權益,保護企業經營者人身和財產安全。全面加強智慧財產權保護,落實智慧財產權侵權懲罰性賠償制度。禁止在法律、法規規定之外要求市場主體提供財力、物力或者人力等攤派行為。加大中小投資者權益保護力度,完善中小投資者權益保護機制,提升中小投資者維護合法權益的便利度。整合律師、公證、司法鑑定、調解、仲裁等公共法律服務資源,進一步加強市場主體法律服務。依法依規制定行政處罰裁量基準,規範行使行政處罰裁量權。鼓勵各地、有關部門依法依規建立柔性執法清單管理制度,對輕微違法行為慎用、少用行政強制措施,防止一關了之、以罰代管。依託全國統一的市場主體維權服務平台,及時處理市場主體維權訴求,為市場主體提供高效、便捷的維權服務。(責任單位:州級有關部門,各縣市人民政府)
(九)加強招商引資項目服務。提高招商引資質量效益,聚焦延鏈補鏈強鏈,借力新一輪“央企入滇”,引進一批投資規模大、產業層次高、創新能力強、與我州產業契合度好的旗艦型產業項目。完善重點招商項目協調推進機制,建立招商引資重點項目推進情況月度調度、動態跟蹤推進督辦工作機制。經州政府認定的重大招商引資項目,按照“一個項目配套一個推進組、一個工作方案、一套優惠政策”建立工作推進機制,統籌協調解決重點產業鏈重大項目、重點企業引進落地過程中的問題。對重大招商引資項目,各縣市、州級有關部門提供從項目對接洽談到落地開工的全流程服務。(牽頭單位:州投資促進局;責任單位:州級有關部門,各縣市人民政府)
(十)健全完善市場主體直接評價營商環境機制。進一步暢通政企溝通渠道,深入落實營商環境投訴舉報回應制度,在尊重市場主體意願的前提下主動加強與市場主體的溝通,通過調研、座談、問卷調查等多種方式完善與市場主體、行業協會商會的常態化聯繫機制,定期聽取大中型企業、小微企業、個體工商戶的反映和訴求,找準制約市場主體培育發展的痛點、難點、堵點問題,依法依規幫助解決。及時辦理回復雲南省營商環境投訴平台和大理州“網際網路+營商環境投訴”平台有關投訴件,切實暢通營商環境溝通渠道。(責任單位:州政務服務局、州工業和信息化局、州商務局、州市場監管局、州投資促進局、州工商聯等部門,各縣市人民政府)
四、工作要求
(一)強化組織保障。成立由州長任組長的大理州促進市場主體倍增領導小組,統籌推進市場主體倍增工作,協調解決工作中的重大問題。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在州市場監管局,及時跟蹤掌握重點任務推進情況,研究解決有關具體問題。各成員單位要明確專門的業務科室負責促進市場主體倍增工作,明確具體分管領導和1名科長擔任聯絡員,加強與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溝通聯繫,按月報送工作推進情況,形成信息共享機制。
(二)強化政策落實。各縣市、州級各有關部門要以《中華人民共和國市場主體登記管理條例》的頒布實施為契機,認真貫徹落實各級關於深化商事制度改革促進市場主體發展意見及最佳化市場主體準入的便利化措施,轉變思維、打破常規,拓寬市場主體培育途徑,主動幫扶培育,取消一切與市場主體發展不相適應的地方性規定和要求。
(三)強化準入服務。各級市場主體登記機關要進一步最佳化辦理流程,提高登記效率,不斷提升登記便利化水平。要全面推行當場辦結、一次辦結、限時辦結等制度,實現集中辦理、就近辦理、網上辦理、異地辦理、跨省通辦。實行市場主體住所(經營場所)申報承諾制度,採取諮詢幫辦、容缺辦理方式,推行提前介入、延時服務、預約服務、上門服務,以不讓一戶市場主體漏登漏統的信心和決心,全方位服務市場主體發展。
(四)強化責任落實。各縣市人民政府要落實屬地責任,建立健全工作機制。州級各部門主要領導要切實扛起狠抓落實的責任,增強主動服務意識,全力推進最佳化營商環境促進市場主體倍增工作。州發展和改革委、州工業和信息化局、州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州商務局、州農業農村局、州市場監管局等各市場主體培育牽頭部門及州科技局、州文化和旅遊局等部門,要認真分析研究上級政策、發展現狀、未來目標,加強與省級有關部門的對接,細化工作安排,並加強對州直有關部門、各縣市的督促指導;各縣市人民政府於本實施方案印發1個月內制定出台貫徹落實措施,報州領導小組辦公室備案。
(五)強化考核監測。州政務服務局要進一步完善營商環境考核評價機制。州政府督查室要將市場主體倍增工作納入重點督查範圍,定期跟蹤督查。領導小組辦公室要建立健全統計監測制度和監測指標體系,加強日常監測,強化工作調度。
(六)強化宣傳引導。各縣市、州級各部門要充分利用各類媒體,宣傳市場主體在經濟社會發展中的重要地位、作用和培育市場主體的重要意義,以及最佳化營商環境促進市場主體倍增的政策措施,做好政策措施宣傳解讀,擴大知曉度、支持度和參與度,及時回應社會關切,確保政策措施全面落實。要及時總結市場主體培育發展中可推廣複製的典型經驗,提振市場主體信心,營造良好的輿論氛圍。

政策解讀

為全面深化政府信息公開,方便社會公眾更好地理解《大理州進一步最佳化營商環境促進市場主體倍增實施方案》(以下簡稱《實施方案》)的相關內容,加快打造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營商環境,健全完善市場主體培育機制,現就《實施方案》作如下解讀。
一、《實施方案》出台背景和目的
習近平總書記指出“市場主體是經濟的力量載體,保市場主體就是保社會生產力。留得青山在,不怕沒柴燒。要千方百計把市場主體保護好,為經濟發展積蓄基本力量”。“十三五”時期,大理州市場主體保持平穩增長,但市場發育不足,市場主體總量偏少、結構不優、質量不高等問題仍然突出,每千人擁有市場主體數量低於全省平均水平,企業占市場主體總數的比例較低,規模以上工業企業、資質等級建築業企業、限額以上批發零售業和住宿餐飲業企業、規模以上服務業企業數量較少。當前,大理州堅持走以綠色為底色的高質量發展之路,我們有基礎、有條件、有能力促進市場主體加快發展。
為認真貫徹落實省委、省政府關於實施市場主體倍增計畫的決策部署,根據《雲南省人民政府關於進一步最佳化營商環境促進市場主體倍增的意見》(雲政發〔2021〕21號)、《雲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成立雲南省促進市場主體倍增領導小組的通知》(雲政辦發〔2021〕47號)和《雲南省促進市場主體倍增領導小組關於印發促進農業市場主體倍增等8個培育計畫的通知》(雲促主體倍增小組發〔2021〕1號)精神,大理州樹牢“抓發展必須抓產業、抓產業必須抓市場主體培育”的鮮明導向,持續最佳化營商環境,健全完善市場主體培育引進機制,保護和激發市場主體活力,推動大企業“頂天立地”、中小企業“鋪天蓋地”、微型企業及個體工商戶“枝繁葉茂”,以全力打造世界一流“三張牌”、塑造大理支柱產業、培育壯大新興產業、加快數位化發展、促進鄉村振興、加強基礎設施建設等為重點,提高市場資源要素配置效率,到2025年,全州每千人擁有市場主體數量達到全省平均水平,努力實現市場主體倍增。
二、《實施方案》主要內容
《實施方案》從主要目標、重點任務、主要措施等方面,就大理州進一步最佳化營商環境促進市場主體倍增作出具體安排部署,主要內容包括:
(一)主要目標
“十四五”期間,全州市場主體年均增速達到全省平均水平,通過努力實現市場主體倍增。
——市場主體多起來。到2025年,全州市場主體數量不低於42.53萬戶、年均增長11%,每千人擁有市場主體數量不低於128戶、年均增長11.3%。全州企業數量實現倍增,企業數量不低於8.45萬戶、年均增長14.9%,每千人擁有企業數量不低於25戶。
——市場主體大起來。到2025年,全州“四上”企業數量達到1900戶、年均增長11.3%,力爭實現倍增。大力扶持“鏈主”企業,積極推進延鏈補鏈強鏈,支持“鏈主”企業發展壯大。
——市場主體活起來。到2025年,全州市場主體活躍度達到70%;民營經濟增加值占全州GDP比例超過50%;新增市場主體提供就業崗位大於60萬個。
——市場主體強起來。到2025年,全州企業在上榜世界500強、中國500強上力爭取得突破,上市公司數量達到6家以上;實施高新技術企業“三倍增”行動計畫,全州高新技術企業達到104家,科技型中小企業達到500家;有效註冊商標擁有量超過3萬件,“三品一標”農產品達到800個。
(二)重點任務
在狠抓產業發展,培育壯大市場主體方面,《實施方案》指出,不僅要擴大市場主體數量,更要提升市場主體質量,實現高質量發展。提出了實施農業企業倍增和農民專業合作社壯大行動、實施工業企業倍增行動、實施企業上市倍增行動、實施建築業企業倍增行動、實施商貿企業倍增行動、實施服務業企業倍增行動(不含批發零售業和住宿餐飲業企業)、實施中小企業和個體工商戶倍增行動等7大行動,明確了7大行動的目標任務、保障措施、責任清單,並配套出台了8個促進市場主體倍增培育計畫檔案。
(三)主要措施
在持續最佳化營商環境,進一步激發市場主體活力方面,《實施方案》要求,堅持“政府圍繞企業轉,企業有事馬上辦”的理念,把最佳化發展環境、為企業服務作為政府工作重要的立足點和出發點,及時拿出先行先試的決心和態度,促進市場主體發展,千方百計為企業創造最舒心的營商環境。圍繞打造精簡高效的政務環境、優惠寬鬆的政策環境、保障有力的要素環境、公正透明的法治環境為目標,提出了提高登記註冊效率、最佳化行政審批服務、提升財稅金融服務水平、強化要素保障、支持創業創新、減輕市場主體經營負擔、維護市場公平競爭、維護市場主體合法權益、加強招商引資項目服務、健全完善市場主體直接評價營商環境機制等10項具體措施、責任清單。
三、《實施方案》落實的具體要求
大理州將堅決貫徹落實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按照《實施方案》有力有序推進進一步最佳化營商環境促進市場主體倍增各項工作。
一是強化組織保障。成立由州長任組長的大理州促進市場主體倍增領導小組,統籌推進市場主體倍增工作,協調解決工作中的重大問題。
二是強化政策落實。以《中華人民共和國市場主體登記管理條例》的頒布實施為契機,認真貫徹落實各級關於深化商事制度改革促進市場主體發展意見及最佳化市場主體準入的便利化措施,拓寬市場主體培育途徑,取消一切與市場主體發展不相適應的地方性規定。
三是強化準入服務。進一步最佳化辦理流程,提高登記效率,不斷提升登記便利化水平。全面推行當場辦結、一次辦結、限時辦結等制度,實現集中辦理、就近辦理、網上辦理、異地辦理、跨省通辦,全方位服務市場主體發展。
四是強化責任落實。各縣市人民政府落實屬地責任,州級有關部門落實行業責任,增強主動服務意識,全力推進最佳化營商環境促進市場主體倍增工作。
五是強化考核監測。進一步完善營商環境考核評價機制,將市場主體倍增工作納入重點督查範圍,定期跟蹤督查。
六是強化宣傳引導。加大宣傳市場主體在經濟社會發展中的重要地位作用和培育市場主體的重要意義,以及最佳化營商環境促進市場主體倍增的政策措施,及時回應社會關切,確保政策措施全面落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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