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文
為貫徹落實《雲南省人民政府關於印發雲南省加快推進政務服務標準化規範化便利化實施方案的通知》(雲政發〔2022〕41號)精神,加快推進全市政務服務運行標準化、服務供給規範化、企業和民眾辦事便利化,更好滿足企業和民眾辦事需求,結合麗江市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標
2022年底前,市、縣(區)、鄉(鎮)、村(社區)四級政務服務能力和水平顯著提升;全市政務服務事項基本目錄管理機制進一步健全完善;政務服務中心綜合視窗全覆蓋,“一網通辦”服務能力顯著增強,更多政務服務事項實現“網上辦、掌上辦”,高頻政務服務事項實現“跨省通辦”、“省內通辦”。
2025年底前,政務服務標準化、規範化、便利化水平大幅提升,推動實現高頻政務服務事項“無差別受理、同標準辦理”、高頻電子證照互通互認,“免證辦”全面推行;集成化辦事服務基本覆蓋企業和個人全生命周期,智慧化服務實現新的突破,“網上辦、掌上辦、就近辦、一次辦”更加成熟,政務服務線上線下深度融合、協調發展,方便快捷、公平普惠、優質高效的政務服務體系全面建成,“麗江服務”品牌效應全面顯現,為全市高質量發展營造良好的政務服務環境。
二、工作任務
(一)推進政務服務標準化
1.全面規範政務服務事項
全面實行政務服務事項標準化管理。根據省級政務服務事項基本目錄,編制全市範圍內實施的政務服務事項基本目錄,市、縣(區)、鄉(鎮、街道)、村(社區)依申請辦理的行政許可、行政確認、行政裁決、行政給付、行政獎勵、行政備案、其他行政權力事項7類行政權力事項和公共教育、勞動就業、社會保險、醫療衛生、養老服務、社會服務、住房保障、文化體育、殘疾人服務等公共服務事項全部納入政務服務事項目錄管理範圍。
政務服務事項目錄實行動態化管理,市級各有關部門根據業務變化和實施情況及時向本級政務服務管理部門提出調整政務服務事項基本目錄或實施清單的申請,政務服務管理部門指導申請部門按照程式報審後,組織做好線上、線下調整工作,確保政務服務事項數據同源、動態更新、聯動管理。做好政務服務事項基本目錄與行政許可事項清單、權責清單、“網際網路+監管”事項清單、投資項目審批事項清單、工程建設項目審批事項清單等各類清單的銜接。〔牽頭單位:市政務服務管理局;責任單位:市直有關單位,各縣(區)人民政府;完成時限:省級目錄公布後3個月內,長期堅持〕
2.推進政務服務事項實施清單標準化。嚴格執行全國統一的事項拆分標準和實施清單要素,依據麗江市政務服務事項基本目錄,編制形成全市政務服務事項實施清單,推動實現同一政務服務事項辦事情形、受理條件、服務對象、辦理流程、申請材料、中介服務、法定辦結時限、辦理結果等要素在全市範圍內各實施層級統一。市級各有關部門要對本系統各層級實施清單執行情況加強監督檢查和業務指導,確保同一政務服務事項同標準辦理。〔牽頭單位:市政務服務管理局;責任單位:市直有關單位,各縣(區)人民政府;完成時限:省級清單公布後3個月內,長期堅持〕
3.嚴格執行政務服務建設標準。按照國家、省出台的政務服務建設標準,規範全市政務服務事項管理、政務服務場所建設、政務服務實施、政務服務評估評價等標準,推動各級政務服務中心、政務服務平台建設規範化。〔牽頭單位:市政務服務管理局、市市場監管局、市委網信辦;責任單位:市直有關單位,各縣(區)人民政府;完成時限:2023年12月31日前,長期堅持〕
(二)推進政務服務規範化
4.進一步規範審批服務行為。各級各有關部門要嚴格按照雲南政務服務網統一發布的辦事指南明確的政務服務事項基本信息、辦理條件、申請材料、辦理流程等實施規範進行審批服務,不得額外增加或變相增加辦理環節和申請材料。嚴格執行現場勘驗、技術審查、聽證論證等特別程式規範,公布辦結時限,按時辦結。嚴格執行“首問負責、一次性告知、限時辦結、服務承諾”四項制度。持續推進審批服務減環節、減材料、減時限、提效率。
市級各有關部門要加強對進駐政務服務中心審批服務業務的監督檢查,加強視窗工作人員業務培訓,規範視窗審批服務行為。對視窗服務過程中反映出的不方便企業和民眾辦事、不利於提高辦事效率的問題要及時進行最佳化調整,並指導下級部門同步最佳化調整。
市、縣(區)政務服務管理部門要加強監督,通過定期回訪辦事企業和民眾、暢通舉報投訴渠道等方式聽取企業和民眾訴求,了解、發現各級各部門及視窗在審批服務中存在的問題,並指導督促相關部門及時作出改進、調整、最佳化。〔牽頭單位:市政務服務管理局;責任單位:市直有關單位,各縣(區)人民政府;完成時限:2022年12月31日前,長期堅持〕
5.規範視窗業務辦理。推動政務服務事項全面進駐政務服務中心、便民服務中心(站)集中審批服務,進駐事項一律不得在政務服務中心以外收件、受理和出件。對適用“收件即受理”方式的政務服務事項,各進駐部門要充分授權視窗工作人員接收申請材料並出具受理憑證,在市場主體登記、餐飲服務、食品經營、勞動就業、社會保險、醫療衛生、養老服務、社會救助等領域,率先推行“收件即受理”。全面梳理形成“即辦件”事項清單,推動簡單事項即時辦結。進一步加大綜合辦事視窗委託、授權工作力度,充分授權綜合辦事視窗收取申請材料並出具受理憑證。
政務服務中心全面推行“首席事務代表”制度。由各進駐部門選派“首席事務代表”進駐政務服務中心,並授予相應許可權,辦理授權範圍內的行政審批和公共服務事項;對需要多部門協同聯辦的行政審批服務事項,由牽頭部門“首席事務代表”履行綜合協調責任,其他配合部門並行辦理,按時辦結。〔牽頭單位:市政務服務管理局;責任單位:市直有關單位,各縣(區)人民政府;完成時限:2022年12月31日前〕
6.全面規範中介服務行為。嚴格執行省、市清理規範行政審批中介服務事項規定,凡是未列入目錄的中介服務事項,一律不得作為行政審批的受理條件。各級行業主管部門要持續做好我市行政審批中介服務事項目錄和技術性服務事項目錄動態調整、公布工作,加強對中介機構的日常監管和信用監管,要將中介服務事項目錄和技術性服務事項納入“雙隨機、一公開”監管範圍,定期開展執法檢查,推動中介服務機構主動公開服務條件、流程、時限和收費標準等要素,依法查處亂收費、變相漲價等行為。
市級各行業主管部門每年至少組織開展1次本領域內的行政審批中介服務檢查整治,及時整治行政審批中介服務中存在的違規行為,有效破除市場壟斷和利益關聯,堅決整治“紅頂中介”,並向本級政務服務管理局報備整治情況。〔牽頭單位:市政務服務管理局;責任單位:市直有關單位,各縣(區)人民政府;完成時限:2022年12月31日前,長期堅持〕
7.規範網上辦事服務。以雲南省政務服務平台(以下簡稱省平台)為總門戶,以實現系統互聯互通和統一身份認證、電子印章和電子證照系統套用等為支撐,集中提供政務服務事項指南查看、線上預約、線上申報、進度查詢、諮詢投訴、物流快遞、電子證照、辦事評價等功能為一體的“一張網”服務,推動實現網上辦理政務服務“一次註冊、多點互認、全網通行”,網上辦事更加智慧型化、高效化、便捷化。推進住房公積金中心、不動產登記管理等本級自建業務系統與省平台的深度融合和互聯互通,與全省同步推動實現“一網通辦”。〔牽頭單位:市政務服務管理局;責任單位:市直有關單位,各縣(區)人民政府;完成時限:2022年12月31日前取得階段性成效,長期堅持〕
8.規範政務服務評估評價。依託省平台統一開展政務服務“好差評”,不動產登記管理等部門要加快改造本地化自建業務系統評價系統接口,並接入省平台統一評價頁面開展評價,確保評價數據全量匯聚到省“好差評”評價系統,接受省級監督管理。加強各級政務中心現場評價系統建設和設施配備配置,滿足辦事人多樣化評價需求,推動線上線下評價全覆蓋。健全評價、反饋、整改、監督全流程銜接的政務服務評價機制,持續最佳化評價方式方法,科學引導政務服務最佳化提升,全面推行動態二維碼掃碼評價、不見面評價,確保評價的客觀公正。〔牽頭單位:市政務服務管理局;責任單位:市直有關單位,各縣(區)人民政府;完成時限:2022年12月31日前取得階段性成效,長期堅持〕
9.推進審批監管有效銜接。按照“誰審批、誰監管,誰主管、誰監管”的原則,進一步健全審管銜接機制,實現審批和監管信息實時共享,推動建立審批部門、行業主管部門間政務服務事項辦理信息和結果與行政檢查、行政處罰等監管信息同步共享的雙向反饋機制,實行審批和監管有效銜接。〔責任單位:市直有關單位,各縣(區)人民政府;完成時限:2023年12月31日前,長期堅持〕
10.推進線上線下深度融合。合理配置和整合市、縣、鄉、村四級線上線下政務服務資源,在各級政務服務中心積極推行綜和視窗服務。對適用“收件即受理”方式的政務服務事項,綜和視窗要通過省政務服務平台統一申辦受理系統接收申請材料並當即出具受理憑證;對提供網上預審服務的事項,1個工作日內出具網上預審意見,並告知後續辦理流程;對全程網辦的政務服務事項,2個工作日內完成網上審查申請信息並線上出具受理意見;對需要專業判斷的複雜政務服務事項,收件後3個工作日內出具受理意見;不符合受理條件的,按照有關規定和程式及時作出補齊補正、不予受理等決定並告知申請人。申請人線上下辦理業務的,可以引導和幫助其通過線上渠道辦理,但不得強制要求先到線上提交材料,要充分滿足老年人、殘障人士等群體現場辦事服務需求。已線上收取申請材料或通過數據共享能獲取規範化電子材料的,不得要求申請人重複提交紙質材料。〔牽頭單位:市政務服務管理局;責任單位:市直有關單位,各縣(區)人民政府;完成時限:2022年12月31日前〕
11.推進政務服務場所規範化建設。規範全市政務服務場所名稱,市、縣級為政務服務中心,鄉鎮(街道)為便民服務中心,村(社區)為便民服務站。推動政務服務事項在各級政務服務中心(站)集中辦理,實現企業和民眾辦事“只進一扇門”、“最多跑一次”。全面整合部門單設的政務服務視窗,確實不具備整合條件的,統一設定為本級政務服務中心分中心,納入本級政務服務中心一體化管理,提供規範化服務。
各級政務服務中心要合理劃分功能區域,綜合服務區主要設定綜合諮詢(接件)、幫辦代辦、老年人服務、投訴受理、“跨省通辦”、“省內通辦”、“辦不成事”反映視窗;綜合辦事區主要設定無差別綜合辦事視窗、分領域綜合辦事視窗,推行“前台綜合受理、後台分類審批、綜合視窗出件”工作模式,實現“一窗受理、綜合服務”。各級設定的政務服務中心分中心名稱為:麗江市政務服務中心××分中心,××縣政務服務中心××分中心,全部掛牌並參照本級政務中心劃分場所功能區域、設定視窗,提供規範服務。
各縣(區)要統籌推進轄區內鄉(鎮、街道)便民服務中心、村(社區)便民服務站場所規範化建設。鄉(鎮、街道)便民服務中心規範名稱為:××縣××鄉(鎮、街道)便民服務中心,村(社區)便民服務站規範名稱為:××縣××鄉(鎮、街道)××村(社區)便民服務站;鄉(鎮、街道)便民服務中心、村(社區)便民服務站場要全部掛牌,標牌規格、字型、顏色要相對統一併掛置在顯著位置。鄉(鎮、街道)便民服務中心場所功能布局要規範、合理,辦事服務設施設備要配套齊全,設定綜合諮詢、幫辦代辦、老年人服務、殘障人士服務、投訴受理、“辦不成事反映”視窗和各業務視窗並切實發揮作用。村(社區)便民服務站場所功能布局、視窗設定、辦事服務設施設備要充分滿足當地民眾辦事服務需求。〔牽頭單位:市政務服務管理局;責任單位:市直有關單位,各縣(區)人民政府;完成時限:2022年12月31日前,長期堅持〕
(三)推進政務服務便利化
12.推進“網上辦”、“掌上辦”。加大省平台和“一部手機辦事通”等移動端的推廣套用,依託省平台統一申辦受理系統、統一業務辦理系統、電子證照和電子印章等輔助系統積極推行“前台綜合受理、後台分類審批、統一視窗出件”業務模式,提高申請受理、審查決定、電子證照出證、結果送達等全流程、全環節網上服務能力,持續提升網上可辦率和全程網辦率,網上可辦率達到100%,全程網辦率達到85%以上。積極支持線上申請材料郵寄和結果物送達,推動更多政務服務事項從“最多跑一次”向“一次不用跑”轉變,“0”跑動比例達到95%以上。加強移動端身份證、社會保障卡、駕駛證、行駛證、營業執照等高頻電子證照在交通出行、旅遊住宿、辦事服務、執法檢查等領域推出“亮證掃碼”等快捷套用。
各縣(區)要持續加強省平台和“一部手機辦事通”等移動終端鄉(鎮、街道)、村(社區)的宣傳推廣和運用,進一步提高社會知曉度和參與度,引導民眾培養“網上”、“掌上”辦事思維,養成“網上辦”、“掌上辦”辦事習慣。〔牽頭單位:市政務服務管理局;責任單位:市直有關單位,各縣(區)人民政府;完成時限:2022年12月31日前取得階段性成效,長期堅持〕
13.推廣“智慧辦”。按照省級統一安排部署,依託省平台,積極推進建立“一企一檔”、“一人一檔”、二維碼、數字名片等套用。依託全省惠企政策申報系統,分類梳理惠企政策清單,實現惠企政策“免申即享”。在公共教育、就業創業、社會保險、醫療衛生、社會服務、住房保障、優軍服務等領域,推進從“人找政策”向“政策找人”轉變,實現精準服務。在企業設立登記、信息變更、換證補證、延續註銷、參保登記等場景推行智慧型審批,實現全程不見面、人工零干預、自動審核、秒批秒辦。〔牽頭單位:市政務服務管理局、市發展和改革委;責任單位:市直有關單位,各縣(區)人民政府;完成時限:2022年12月31日前取得階段性成效,長期堅持〕
14.推進“集成辦”。依託線上、線下政務服務平台,圍繞企業從設立到註銷、個人從出生到身後全生命周期不同階段,探索以新生兒出生、醫療費用結算、不動產登記、企業開辦、企業變更、校車審批等高頻事項為重點,形成企業和民眾眼中的“一件事”辦理事項清單和辦事指南,推進跨部門跨層級跨區域信息共享和並聯審批。設立“一件事一次辦”綜合服務視窗,圍繞申請條件、申報方式、受理模式、審核程式、發證方式、管理構架進行流程再造,按照“一次告知、一表申請、一套材料、一窗(端)受理、一網辦理”工作要求,實現管理性強、辦事需求量大、企業和民眾獲得感強的多個跨部門、跨層級政務服務事項集成化辦理。〔牽頭單位:市政務服務管理局;責任單位:市直有關單位,各縣(區)人民政府;完成時限:2022年12月31日前取得階段性成效,長期堅持〕
15.推進“跨省通辦”、“省內通辦”。持續拓展西南地區、泛珠三角等區域“跨省通辦”事項覆蓋領域,加強與各州市間協同配合,依託線上專區和線下專窗,推動更多政務服務事項“跨省通辦”、“省內通辦”。不斷完善異地代收代辦、多地聯辦等業務規程,明確收件地和辦理地的權責劃分、對接方式、流轉程式等內容。進一步打破政務服務地域限制,建立政務服務事項互辦、結果互認、證照互發工作機制,助力區域協調發展。積極探索“跨省通辦”、“省內通辦”服務向鄉(鎮、街道)延伸。〔牽頭單位:市政務服務管理局;責任單位:市直有關單位,各縣(區)人民政府;完成時限:2022年12月31日前取得階段性成效,長期堅持〕
16.推廣“免證辦”。加強電子證照宣傳、推廣套用,推進出生醫學證明、戶口簿、身份證、社會保障卡、學歷學位證、職業資格證、駕駛證、結(離)婚證、不動產權證書、不動產登記證明和營業執照、生產經營許可證、檢測認證等電子證照擴大套用領域,持續拓展企業和民眾通過省平台及其移動端、自助終端、人工服務視窗等領取和使用電子證照渠道。採取直接取消證照材料或數據共享、線上核驗等方式,推動實現政府部門核發的材料一律免於提交,能夠提供電子證照的一律免於提交實體證照,實現政務服務領域“免證辦”。堅持傳統服務方式與智慧型化創新服務並行,加強實體證照服務保障,滿足老年人、殘疾人等各類群體需求。〔牽頭單位:市政務服務管理局;責任單位:市直有關單位,各縣(區)人民政府;完成時限:2022年12月31日前取得階段性成效,長期堅持〕
17.推動“就近辦”、“自助辦”。依託省平台,以委託受理、授權辦理、幫辦代辦等方式,推動與人民民眾生活密切相關且基層能有效承接的高頻政務服務事項下沉至便民服務中心(站)辦理。健全完善基層幫辦代辦員制度,在便民服務站和村小組推廣幫辦代辦服務。按照省級的統一部署,逐步整合公安、稅務、社會保障、醫療保障等部門單一功能的自助終端,推動集成式綜合自助服務終端向各級政務服務中心(分中心)、村(社區)、園區、商場、樓宇和銀行、郵政、電信網點等場所延伸。依託省平台,建設政務服務地圖,融合辦事視窗和自助終端地理位置信息,根據辦事需求智慧型推薦最佳辦理方式、規劃最優辦事路線,打造城市“15分鐘辦事圈”。〔牽頭單位:市政務服務管理局;責任單位:市直有關單位,各縣(區)人民政府;完成時限:2025年12月31日前,長期堅持〕
18.推進“減證便民”。沒有法律、法規或國務院決定依據的證明事項,一律取消。全面落實證明事項、“證照分離”涉企經營許可事項告知承諾制,可以採取告知承諾制方式免於提交的證明事項,一律不得強制要求申請人提供證明材料或強制要求申請人選擇告知承諾制方式辦理;實行告知承諾制的涉企經營許可事項,申請人按照要求提交材料並作出承諾的,一律當場作出審批決定。建立健全容缺受理服務機制,梳理並公布容缺受理事項清單,規範辦事指南,明確事項名稱、必要申請材料和可容缺受理的材料。〔牽頭單位:市司法局、市市場監管局;責任單位:市直有關單位,各縣(區)人民政府;完成時限:2023年12月31日前,長期堅持〕
19.積極開展個性化、特色化、便利化服務。堅持以人為本,加強各級政務服務場所硬體建設和改造,健全配套政務服務中心無障礙通道、無障礙停車位等便民設施設備,最佳化功能分區、少數民族語言服務、老年人服務、省內通辦、跨省通辦、文明志願服務等功能,積極拓展延時錯時“5+2”、“不打烊”、“局長陪您辦”、“企業接待日”、“全程幫辦代辦”便民利企的個性化、特色化、便利化服務。推進水電氣、電信、公證、法律援助和稅費繳納等與企業和民眾生產生活密切相關的服務進駐各級政務服務中心和政務服務平台。依法加強政務服務中心、便民服務中心(站)與各類寄遞企業的合作,鼓勵有條件的地區提供免費寄遞服務,降低企業和民眾辦事成本。〔牽頭單位:市政務服務管理局;責任單位:市直有關單位,各縣(區)人民政府;完成時限:2022年12月31日前,長期堅持〕
(四)持續提升省平台服務能力
20.建立健全省平台運行管理機制。省平台各級各進駐部門要將省平台作為開展網上政務服務工作及企業民眾網上辦事申報總門戶,建立健全組織領導、常態化運行管理、網路安全應急處置等工作機制,切實落實平台推廣套用、事項梳理、審批服務、監督管理等責任,確保平台正常運轉。〔牽頭單位:市政務服務管理局;責任單位:市直有關單位,各縣(區)人民政府;完成時限:2022年12月31日前取得階段性成效,長期堅持〕
21.強化省平台輔助功能支撐。各級各部門要充分運用統一身份認證、電子印章、電子證照、電子檔案等輔助系統公共支撐功能,推動網上辦事“單點登錄、一次註冊、全網通行”,出具文書加蓋電子印章,紙質證照與電子證照同步生成,電子證照互通互認,電子檔案適時歸集,讓企業民眾辦事少跑腿、材料少提交,推動平台套用成效進一步提升。〔牽頭單位:市政務服務管理局;責任單位:市直有關單位,各縣(區)人民政府;完成時限:2022年12月31日前取得階段性成效,長期堅持〕
22.強化政務數據共享交換能力。建立健全政務數據共享協調機制,政務服務管理部門負責編制全市已分享資料夾和供需對接清單。以全省政務數據共享交換平台為數據交換通道,發揮省平台數據共享樞紐作用,統一受理各級各部門政務數據共享需求並提供服務,形成一體化政務數據共享服務體系,提高供需對接智慧型化、精準化和便捷化。〔牽頭單位:市政務服務管理局;責任單位:市直有關單位,各縣(區)人民政府;完成時限:2022年12月31日前取得階段性成效,長期堅持〕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落實工作責任。各縣(區)、市直有關部門要充分認識推進政務服務標準化、規範化、便利化工作的重要意義,要把政務服務標準化、規範化、便利化建設作為深化“放管服”改革最佳化營商環境的重要工作來抓,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層層扛實責任,細化任務分工,推動改革任務落地見效。
(二)強化日常管理,完善體系建設。市政務服務管理局組織實施全市政務服務體系建設推進、政務服務事項梳理、標準實施、指導監督等工作。市級有關部門要對本領域、本系統各層級政務服務實施情況加強業務指導和監督。各縣(區)人民政府要強化經費、人員、場地、物資保障,建立健全本地政務服務體系,加強政務服務中心、便民服務中心(站)和政務服務便民熱線建設運行管理,組織推進本地政務服務事項梳理、政務數據共享、標準實施、人員管理培訓、日常考核、指導監督等工作,統籌做好便民服務中心(站)人員和經費保障工作。
(三)加強隊伍建設,提高服務能力。參照省級做法,將各級政務(便民)服務中心綜合視窗購買服務列入政府購買服務指導性目錄,政務服務管理部門依法依規通過政府購買服務統一配備政務(便民)服務中心(站)視窗工作人員。積極開展行政辦事員(政務服務綜合視窗辦事員)國家職業技能等級認定和定崗晉級等工作,增強人員隊伍穩定性。部門選派進駐政務中心工作人員,要把視窗一線作為培養鍛鍊黨員幹部服務業務、服務民眾、服務基層的重要平台,堅持選優派強,加強培訓管理,不斷提升工作人員服務意識、業務能力和辦事效率,原則上在政務服務中心連續工作時間不少於2年,派駐期間實行雙重管理,派駐部門負責其編制、職級、待遇等,政務服務管理部門負責其日常管理和服務規範,並對其年度考核等次提出建議。
(四)強化督查考核,推動工作落實。市政府督查室將推進政務服務標準化、規範化、便利化工作納入政府綜合執行力考核內容,強化考核督查結果運用,對工作中發現的不作為、慢作為、亂作為和落實不到位要啟動追責問責,確保全市政務服務標準化、規範化、便利化工作有序推進。
政策解讀
麗江市人民政府辦公室印發了《麗江市加快推進政務服務標準化規範化便利化工作方案的通知》(麗政辦發〔2022〕54號)(以下簡稱《工作方案》),為便於市、縣(區)各部門及社會公眾更好理解相關內容,切實抓好各項工作落實,現就《工作方案》出台的背景和主要內容等解讀如下:
一、出台背景
為深入貫徹落實《雲南省人民政府關於印發雲南省加快推進政務服務標準化規範化便利化實施方案的通知》(雲政發【2022】41號)精神,進一步解決我市線上線下服務不協同、數據共享不充分、區域和城鄉政務服務發展不平衡等問題,2022年10月23日市人民政府辦公室印發了《麗江市加快推進政務服務標準化規範化便利化工作方案的通知》(麗政辦發〔2022〕54號)。
二、主要內容
《工作方案》包括工作目標、工作任務和保障措施3個部分。
(一)工作目標。分階段提出了到2022年底市、縣(區)、鄉(鎮)、村(社區)四級政務服務能力和水平顯著提升,2025年底方便快捷、公平普惠、優質高效的政務服務體系全面建成,實現全市政務服務運行標準化、服務供給規範化、企業和民眾辦事便利化,“麗江服務”品牌效應全面顯現,為全市高質量發展營造良好的政務服務環境工作目標。
(二)主要任務。聚焦推進政務服務標準化、規範化、便利化和全省政務服務平台服務能力等4個方面,提出22條具體措施,並明確了責任分工和工作推進完成時限。
推進政務服務標準化方面。一是全面規範政務服務事項,將依申請辦理的7類行政權力事項和公共教育、勞動就業、社會保險、醫療衛生等公共服務事項全部納入政務服務事項目錄管理範圍。二是推進政務服務事項實施清單標準化,推動實現同一政務服務事項在全市範圍內同標準辦理。三是嚴格執行政務服務建設標準,推動我市各級政務服務中心、政務服務平台建設規範化。
推進政務服務規範化方面。一是規範部門審批服務、視窗服務、中介服務、網上辦事、服務評估評價,推進審批監管有效銜接,推進線上線下深度融合。二是推進縣(區)、鄉(鎮、街道)、村(社區)政務服務場所規範化建設。
推進政務服務便利化方面。一是推進“網上辦”、“掌上辦”、“智慧辦”,全面提升線上政務服務便利化水平。二是推進“集成辦”、“跨省通辦”、“省內通辦”、“免證辦”、“就近辦”、“自助辦”,“減證便民”,全面提升線下服務便利化水平。
省政務服務平台運用方面。一是健全工作運行機制,落實雲南省政務服務平台推廣運用責任。二是強化省政務服務平台身份認證、電子印章等輔助支撐功能運用,推動網上辦事“單點登錄、一次註冊、全網通行”。三是提升政務數據共享交換能力。
(三)保障措施。從加強組織領導、強化日常管理、加強隊伍建設、強化督查考核4個方面,提出了具體的工作要求,確保《任務分解方案》各項措施落地見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