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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深入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加快推進政務服務標準化規範化便利化的指導意見》(國發〔2022〕5號)和《自治區推進政府職能轉變和“放管服”改革協調小組辦公室關於印發2022年全仔拜區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要點的通知》(寧政職轉辦〔2022〕1號)要求,結合我市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歷次全會精神,按照中央、自治區決策部署,加快轉變政府職能、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續最佳化營商環境,加強跨層級、跨地域、跨系統、跨部門、跨業務協同管理和服務,持續推進政務服務事項“一網通辦”“全程網辦”“跨省通辦”改革,進一步實現政務服務運危和囑習行標準化、服務供給規範化、企業和民眾辦事便利化,更好滿足人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為努力建設黃河流域生態保護和高質量發展先行區示範市提供有力支撐。
(二)基本原則
堅持黨的領導。堅持和加強黨對政務服務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把黨的領導貫穿最佳化政務服務的全過程和各方面,深入貫徹中央、自治區關於最佳化政務服務的決策部署,不斷提升政務服務標準化規範化便利化水平。
堅持以人民為中心。聚焦企業和民眾反映強烈的辦事堵點難點問題,完善落實有關標準和政策措施,著力破解關鍵掣肘和體制機制障礙,提供更加優質高效的政務服務。
堅持系統觀念。加強整體謀劃,強化政務服務一體化建設,分級負責、協同聯動,統籌線上線下政務服務資源,推動政務服務與事前事中事後監管有機銜接,構建高效運行的政務服務體系。
堅持公平可及。堅持傳統服務方式與智慧型化服務創新並行,為老年人、殘疾人等特殊群體提供多元化、個性化、貼心暖心的高質量服務,不斷提升基層政務服務能力,推動政務服務區域間均衡發展。
(三)總體目標
2022年底前,市、縣、鄉3級政務服務能力和水平顯著提升;全市政務服務事項基本目錄統一編制、聯合審核、動態管理機制全面建立;政務服務中心綜合視窗全覆蓋,“一網通辦”服務能力顯兆訂灶著增強,企業和民眾經常辦理的政務服務事項實現“跨省通辦”。2025年底前,政務服務標準化規範化便利化水平大幅提升,高頻政務服務事項實現全市無差別受理、同標準辦理;高頻電子證照實現互通互認,“免證辦”全面推行;集約化辦事、智慧化服務實現新的突破,“網上辦、掌上辦、就近辦、一次辦”更加好辦易辦,政務服務線上線下深度融合、協調發展,方便快捷、公平普惠、優質高效的政務服務體系全面建成。
二、深入推進政務服務標準化
(一)政務服務事項標準化
1.政務服務事項範圍。政務服務府墊遷事項包括依申請辦理的行政權力事項和公共服務事項。涉及行政權力事項包括行政許可頌臭甩請、行政確認、行政裁決、行政給付、行政獎勵、行政備案及其他行政權力事項。公共教育、勞動就業、社會保險、醫療衛生、養老服務、社會服務、住房保障、文化體育、殘疾人服務等領域依申請辦理的公共服務事項全部納入政務服務事項範圍。
2.承接政務服務事項範圍。銀川市承接政務服務事項包括市本級、各縣(市)區實施的政務服務事項,自治區指定銀川市實施的政務服務事項。市審批服務管理局會同各行業主管部門按照國家、自治區統一印發的政務服務事項基本目錄,進一步明確銀川市應承接的政務服務事項清單目錄,為健全完善全市政務服務事項目錄清單夯實基礎。各縣(市)區人民政府負責對本地區承接政務服務事項予以明確,建立承接政務服務事項目錄清單,推進本地區政務服務事項目錄清單管理工作。〔市審批服務管理局牽頭,市政府各有關部門配合,各縣(乃應宙市)區按職責分工負責,完成時限:2022年11月底〕
3.編制市設政務服務事項目錄。市政府各行業主管部門負責梳理依法依規自行設立的政務服務事項,編制和修訂行業主管部門市設政務服務事項目錄清單。政務服務管理部門會同司法行政、機構編制管理部門對各業務主管部門市設政務服務事項的合法性及其要素信息充充祖的完整性、準確性、適用性等進行審核,修訂印發統一的市設政務服務事項目錄。〔市審批服務管理局牽頭,市委編辦、市司法局等市政府各有關部門配合,各縣(市)區按職責分工負責,完成時限:2022年11月底〕
4.修訂完善政務服務事項基本目錄。市、縣(市)區政務服務管理部門會同本級行業主管部門,對已明確承接的政務服務事項和已修訂的市設政務服務事項進行匯總梳理,修訂完善市、縣(市)區政務服務事項基本目錄,並通過寧夏政務服務網和地方政府網站予以發布。對發布的政務服務事項基本目錄,由政務服務管理機構組織各行業主管部門和事項具體承辦部門(單位),按照寧夏政務服務事項“四級四同”工作要求,在3個工作日內完成事項所有要素在寧夏政務服務網事項管理系統錄入並對外公布。市、縣(市)區政務服務管理機構要及時將發布的政務服務事項基本目錄抄送同級編辦、司法等部門,配合做好權責清單調整工作,確保同一政務服務事項在全市範圍內名稱、編碼、依據、類型等基本要素完全一致。〔市審批服務管理局牽頭,市政府各有關部門配合,各縣(市)區按職責分工負責,完成時限:2022年11月底〕
5.實施政務服務事項動態管理。建立健全市政務服務事項管理和動態調整機制。各行業主管部門要根據業務變化和實施情況及時向市政務服務管理部門提出調整政務服務事項基本目錄或實施清單申請,政務服務管理部門要及時進行審核把關,提出動態調整意見建議,並將結果及時報送自治區人民政府政務服務管理機構確認,並組織完成事項在政務服務系統平台的調整修改。市發展改革、商務、審批服務管理等部門要配合自治區做好市場準入負面清單、投資審批管理事項清單、工程建設項目審批事項清單等與政務服務事項基本目錄同類事項名稱、類型等基本要素統一等工作。〔市審批服務管理局牽頭,市政府各有關部門配合,各縣(市)區按職責分工負責,完成時限:2022年11月底〕
(二)政務服務事項實施清單標準化
1.推進市設政務服務事項實施清單標準化。各行業主管部門要依據市設政務服務事項目錄,明確主管領域政務服務事項拆分標準,確定事項的名稱、編碼、依據、類型等基本要素,形成涵蓋受理條件、服務對象、辦理流程、申請材料、法定辦結時限、承諾辦結時限、辦理結果等要素的市設政務服務事項實施清單。市政務服務管理部門負責對市設政務服務事項實施清單統一編碼,組織行業主管部門將市設政務服務事項錄入寧夏政務服務系統平台。〔市審批服務管理局牽頭,市政府各有關部門、各縣(市)區按職責分工負責,完成時限:2022年11月底〕
2.完善“跨省通辦”“區內通辦”流程規則。按照《自治區推進政府職能轉變和“放管服”改革協調小組辦公室關於印發2022年全區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要點的通知》(寧政職轉辦〔2022〕1號)和《銀川市全面推進政務服務“跨省通辦”實施方案》(銀政辦發〔2021〕5號)要求,持續健全完善政務服務事項“跨省通辦”“區內通辦”工作機制。公安、人社、衛健、自然資源、審批服務、住房公積金等部門要依據全市政務服務事項實施清單,對照2021年公布的市級178項“跨省通辦”事項和47項“區內通辦”事項,逐一制定“跨省通辦”“區內通辦”全程網辦、異地代收代辦、多地聯辦的工作流程,進一步明確收件地和辦理地的權責劃分、業務流轉程式等內容。〔市審批服務管理局牽頭,市公安局、人社局、衛健委、自然資源局、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各縣(市)區按職責分工負責,完成時限:2022年10月底〕
(三)健全完善政務服務標準體系。貫徹落實國家、自治區政務服務標準化發展規劃和工作指南,由市、縣(市)區政務服務管理部門牽頭,進一步加強政務服務事項管理、政務服務場所建設、政務服務實施、便民熱線運行、服務評估評價等方面工作的規範管理,持續最佳化升級寧夏政務服務網(銀川站)服務功能,加快建設覆蓋市縣鄉村四級線上線下深度融合的政務服務標準運行體系。完善政務服務監督保障機制,探索開展政務服務全程電子化監管,上線政務服務效能監管平台,建設覆蓋全市政務服務各單位的監管運行體系。〔市審批服務管理局、網信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完成時限:2022年12月底〕
三、推進政務服務規範化
(一)規範審批服務
1.推進政務服務事項依法依規辦理。嚴格按照政務服務事項實施清單提供辦事服務,不得額外增加或變相增加辦理環節和申請材料。聚焦減環節、減時間、減材料、減跑動、優服務的“四減一優”目標,對法律、法規沒有明確規定的,按照“應減盡減”的原則,取消不必要環節,並形成統一規範的辦事指南。〔市審批服務管理局牽頭,市政府各有關部門配合,各縣(市)區按職責分工負責,完成時限:2022年11月底〕
2.深入落實政務服務工作制度。嚴格執行首問負責、一次性告知、限時辦結、延時服務等制度,對涉及現場勘驗、技術審查、聽證論證等程式實施清單化管理,建立限時辦結機制並向社會公布。〔市審批服務管理局牽頭,市政府各有關部門配合,各縣(市)區按職責分工負責,完成時限:2022年11月底〕
3.創新審批服務辦理模式。最佳化前置服務,加強政務服務事項申報輔導,通過幫辦代辦、跟蹤督辦、上門服務等方式多渠道提供服務,切實提高民眾的滿意度、獲得感。〔市政府各有關部門、各縣(市)區按職責分工負責,完成時限:2022年10月底〕
4.建立健全審批與監管協同聯動機制。按照自治區推進“數字政府”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要求,配合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協調各單位,編制全市“審管聯動”事項目錄清單,逐項理順職責分工,明確職責邊界,構建事項完備、系統融合、體系健全、標準規範的“審管聯動”工作模式和標準體系。統籌建立審批、監管和執法閉環管理機制,完善審批、監管等多部門協同機制,建立定期會商聯席機制,指導督促各責任單位統籌推進“審管聯動”工作。〔市審批服務管理局、市場監管局分別牽頭,市政府各有關部門配合,各縣(市)區按職責分工負責,完成時限:2022年12月底〕
5.深化“雙隨機、一公開”監管。推動“雙隨機、一公開”監管與“網際網路+監管”、信用風險分類監管融合聯通,根據企業風險分類結果,合理確定、動態調整抽查比例和頻次,實施差異化監管,提升監管效能。推行部門聯合抽查,持續完善聯合抽查事項清單,實現市場監管領域相關部門“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全覆蓋、常態化。〔市市場監管局牽頭,市政府各有關部門配合,各縣(市)區按職責分工負責,完成時限:2022年11月底〕
6.大力推進信用分級分類監管。貫徹落實《加快推進社會信用體系建設構建以信用為基礎的新型監管機制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19〕35號),建立健全事前、事中、事後監管機制,開展行業信用評價,制定完善行業領域信用分級分類監管制度。〔市發改委牽頭,市政府各有關部門配合,各縣(市)區按職責分工負責,完成時限:2022年11月底〕
7.進一步規範提升中介服務。 依託寧夏政務服務網(銀川站),完善中介服務網上交易平台,推動中介服務機構公開服務指南, 明確服務條件、流程、時限和收費標準等要素。建立中介機構信用評價和懲戒淘汰機制,著力構建全流程一體化閉環監管體系, 糾正各類中介壟斷經營、強制服務等行為。對政務服務領域沒有法律法規或國務院決定依據的中介服務事項進行清理,對確需保留的強制性中介服務事項,實行清單管理並向社會公布。〔市審批服務管理局、市市場監管局、市發改委等市政府各有關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各縣(市)區配合,完成時限:2022年12月底〕。
8.嚴厲打擊非法中介。不動產、稅務、審批服務等部門,要加強與公安部門協調聯動,對倒號、盜號、造謠生事,擾亂正常辦事秩序的非法中介,予以嚴厲打擊、嚴肅懲處。〔市政府各有關部門、各縣(市)區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規範政務服務場所辦事服務
1.統一政務服務綜合性場所名稱。完善市、縣、鄉鎮綜合性政務大廳集中服務模式,縣級以上為政務服務中心,鄉鎮(街道)為便民服務中心,村(社區)為便民服務站。〔各縣(市)區負責,完成時限:2022年12月底〕
2.最佳化提升政務服務大廳“一站式”功能。建立政務服務中心進駐事項負面清單制度,除場地限制或涉及國家秘密等情形外,原則上政務服務事項均應納入政務服務中心集中辦理。針對個別部門單設的專業分廳和政務服務視窗原則上應整合併入本級政務服務中心,確不具備整合條件的要納入本級政務服務中心一體化管理,按照統一要求提供規範化服務。〔市審批服務管理局牽頭,市政府各有關部門配合,各縣(市)區按職責分工負責,完成時限:2022年11月底〕
3.設定綜合辦事視窗。逐步整合部門單設的辦事視窗,嚴格按照“前台綜合受理、後台分類審批、綜合視窗出件”模式,合理設定無差別或分領域綜合辦事視窗,統一提供諮詢、引導,實現“一窗受理、綜合服務”。〔市審批服務管理局牽頭,市政府各有關部門配合,各縣(市)區按職責分工負責,完成時限:2022年11月底〕
4.設定其他服務專窗。設定幫辦代辦視窗,為老年人、殘疾人等特殊群體提供幫辦代辦服務。設定“跨省通辦”、“區內通辦”視窗,為企業和民眾提供異地辦事服務。設定“辦不成事”反映視窗,提供兜底服務,解決企業和民眾辦事過程中遇到的疑難事項和複雜問題。設定優秀企業“綠色通道”服務視窗,指定專人負責國家、自治區、市重點項目的辦理以及緊急、突發辦理的政務服務事項,老、幼、病、殘、孕、軍(退役軍人)等服務對象申請辦理的政務服務事項。〔市審批服務管理局牽頭,市政府各有關部門配合,各縣(市)區按職責分工負責,完成時限:2022年11月底〕
5.嚴禁進駐的政務服務事項“體外循環”。嚴禁“明進暗不進”或“體外循環”,對適用“收件即受理”方式的政務服務事項,有關部門要授權視窗工作人員接收申請材料並出具受理憑證。建立部門業務綜合授權的“首席代表”制度,推動更多政務服務事項當場辦理、簡單事項即時辦結。〔市政府各有關部門,各縣(市)區按職責分工負責,完成時限:2022年6月底〕
(三)規範網上辦事服務
1. 統一網上辦事入口。依託一體化政務服務平台,統一提供政務服務,實現網上辦事“一次註冊、多點互認、全網通行”。推進政務服務平台適老化、無障礙改造。整合本級部門的各類政務服務移動端套用,原則上通過本級統一的政務服務平台移動端(含小程式等)提供服務,解決政務移動應用程式(APP)數量多、重複註冊等問題。(市審批服務管理局、市網信局按職責分工負責,完成時限:2022年11月底)
2.完善網上辦事引導功能。最佳化頁面設計、簡化辦事操作、提高系統穩定性,規範線上諮詢、引導服務,提供更加簡明易懂實用的辦事指南和網上辦事操作說明,創新線上導辦幫辦、智慧型客服等方式,輔助線上辦理,解決網上辦事看不懂、操作不便、容易出錯、系統卡頓等問題,實現“一看就能懂、一點就能辦”。(市審批服務管理局、市網信局按職責分工負責,完成時限:2022年11月底)
3.提升網上辦事深度。深化政務服務“一網通辦”,加大辦事環節精簡和流程再造力度,提升政務服務事項網上辦理深度,提供申請受理、審查決定、結果送達等全流程、全環節網上服務,推動更多適合網上辦理的政務服務事項由網上可辦向全程網辦、好辦易辦轉變。〔市政府各有關部門,各縣(市)區按職責分工負責,完成時限:2022年11月底〕
(四)規範政務服務線上線下融合發展
1.推動線上線下並行提供服務。依託一體化政務服務平台,堅持系統性、協同性和實用性原則,不斷推進線下服務更規範、線上服務更便捷、線上線下融合更深入的辦理模式,推動線上線下並行提供服務,促進政務服務高效運行,提升政務服務能力水平,切實滿足企業和民眾的多樣化辦事需求。對已實現線上辦理的政務服務事項,原則上要同步提供線下視窗辦事服務,由企業和民眾自主選擇辦理渠道。申請人線上下辦理業務時,不得強制要求其先到線上預約或線上提交申請材料。已線上收取申請材料或通過部門間共享能獲取規範化電子材料的,不得要求申請人重複提交紙質材料。〔市政府各有關部門,各縣(市)區按職責分工負責,完成時限:2022年11月底〕
2.合理配置線上線下政務服務資源。根據政務服務發展水平、保障能力等實際情況,合理配置線上線下政務服務資源,協同推進政務服務中心、便民服務中心、便民服務站與政務服務平台建設,在推動更多政務服務事項線上辦理的同時,同步提升線下辦事能力和服務能力。〔市審批服務管理局,市政府各有關部門,各縣(市)區按職責分工負責,完成時限:2022年11月底〕
3.推進線上線下無差別受理、同標準辦理。推進政務服務事項、辦事指南等線上上線下服務渠道同源發布、同步更新,做到線上線下無差別受理、同標準辦理,為企業民眾提供服務標準統一、線上線下統一、服務質量統一的政務服務。〔市審批服務管理局,市政府各有關部門,各縣(市)區按職責分工負責,完成時限:2022年11月底〕
(五)規範開展政務服務評估評價
1.落實政務服務“好差評”制度。全市範圍內的政務服務機構、政務服務平台、政務服務便民熱線要全面開展“好差評”工作,所有政務服務視窗的醒目位置必須設定評價器和評價二維碼,做到線下“一次一評”和線上“一事一評”。〔市審批服務管理局牽頭,市政府各有關部門配合,各縣(市)區按職責分工負責,完成時限:2022年10月底〕
2.完善“好差評”工作機制。連通線上線下各類評價渠道,實現“好差評”內容同標準提供、評價結果自動生成、評價結論同源發布、差評整改情況線上反饋。工作人員要主動引導辦事企業和民眾,通過評價器和評價二維碼,對提供的政務服務進行評價。工作人員不得干擾評價人的評價行為。建立健全政務服務督查考核機制,將“好差評”工作納入年度績效考核範圍,規範政務服務社會第三方評估,更好發揮社會監督作用,及時回應社會關切。〔市審批服務管理局牽頭,市政府各有關部門配合,各縣(市)區按職責分工負責,完成時限:2022年11月底〕
四、推進政務服務便利化
(一)推進更多政務服務事項集成化、主題化辦理。圍繞企業從設立到註銷、個人從出生到身後的全生命周期,推動關聯性強、辦事需求量大、企業和民眾獲得感強的多個跨部門、跨層級政務服務事項集成化辦理,提供主題式、套餐式服務。加強與自治區相關廳局聯繫,在已上線的40項“一業一證”的基礎上,梳理並增加企業“一件事一次辦”清單,拓寬場景套用、及時總結經驗上報自治區推進“數字政府”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按照自治區公布的“一件事一次辦”清單目錄要求,在區、市兩級推進“數字政府”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統籌指導下,各有關單位要加強與自治區相關廳局溝通,深入推進銀川市“出生一件事”“婚育一件事”“二手房過戶”“企業職工退休一件事”等材料精簡和數據共享相關工作。按照“一次告知、一表申請、一套材料、一窗(端)受理、一網辦理”的要求,最佳化業務流程,通過系統對接整合和數據共享,減少辦事環節、精簡申請材料、壓縮辦理時限。〔市審批服務管理局、市網信局牽頭,市政府各有關部門配合,各縣(市)區按職責分工負責,完成時限:2022年12月底〕
(二)依託電子證照平台實現“免證辦”。按照“誰辦理、誰入庫”原則,各級各部門辦理的政務服務事項形成的電子證照,必須適時上傳歸集至自治區統一電子證照庫。持續最佳化銀川市綜合視窗受理平台部署證照免提交功能,通過數據共享、線上核驗等方式,推動實現政府部門核發的材料一律免於提交,能夠提供電子證照的一律免於提交實體證照。〔市審批服務管理局牽頭,市政府各有關部門配合,各縣(市)區按職責分工負責,完成時限:2022年10月底〕
(三)推動更多政務服務事項“就近辦”。按照《銀川市關於推進“五辦五化”改革打造精簡高效便民政務服務環境實施方案》要求,持續完善和公布基層“就近辦”審批服務事項目錄,實現基層便民服務事項“一窗受理、一網通辦”,努力實現簡單事項不出村、複雜事項可代辦。推廣24小時自助服務,確保自助終端機上線更多自助可辦事項,實現更多高頻事項全程自助辦理。推動公共教育、勞動就業、社會保險、醫療衛生、養老服務、社會服務、戶籍管理等領域民眾經常辦理的政務服務事項以委託受理、授權辦理、幫辦代辦等方式下沉至便民服務中心(站)辦理。〔市審批服務管理局牽頭,市公安局、市人社局、市稅務局等市直各有關部門,各縣(市)區按職責分工負責,完成時限:2022年7月底〕
(四)全力打造“掌上辦”政務服務新模式
1.推進“i銀川”APP和“我的寧夏”政務APP互聯互通、深度融合,實現企業和民眾“單點登錄、無感切換”,全面提高“i銀川”APP“掌上辦、指尖辦”可辦事項數量,加快打造辦事不求人、24小時不打烊的數字政府。
2.持續豐富“i銀川”APP套用場景,完善手機端電子表單申報辦理政務服務事項功能,布設個人數據自動填入、個人電子證照和電子數據材料系統自動帶出模組,打造更加靠近民眾、使用更加便利化的政務服務移動套用。〔市審批服務管理局、市網信局分別牽頭,市政府各有關部門配合,各縣(市)區按職責分工負責,完成時限:2022年12月底〕
(五)依託政務服務事項綜窗平台推行告知承諾制和容缺受理模式。按照《銀川市全面推進證明事項和涉企審批事項告知承諾制改革實施方案》要求,對告知承諾事項辦理方式、事中事後監管辦法進行細化,並向社會公布。完善容缺受理服務機制,編制和公布全市容缺受理的政務服務事項清單,明確事項名稱、主要申請材料和可容缺受理的材料清單,依託綜窗平台實現容缺受理辦理。〔市審批服務管理局牽頭,市政府各有關部門配合,各縣(市)區按職責分工負責,完成時限:2022年7月底〕
(六)提升智慧化精準化個性化服務水平。進一步推廣“一枚印章管數據”在政務服務事項中的深度套用,實現個性化精準服務。積極推出銀川市“政企通”服務平台、探索政務服務地圖、“一碼辦事”、秒批秒辦等創新套用模式。〔市審批服務管理局牽頭,市政府各有關部門配合,各縣(市)區按職責分工負責,完成時限:2022年12月底〕
五、全面提升綜窗平台服務能力
(一)提高綜窗平台使用覆蓋率。鼓勵和支持各級各類專網審批系統接入銀川市政務服務事項綜合視窗受理平台,全力打造市、縣(市)區、鄉鎮(街道)一體化綜窗平台,推進全市非涉密政務服務事項線上線下均可申報,實現“一個平台”受理、“一個平台”出結果。建立統一標準管理、統一電子材料歸檔、統一辦件數據歸集、統一過程效能分析、統一共享數據和電子證照套用、統一開展政務服務“好差評”“六統一”工作機制,實現綜窗平台匯集的政務數據實時推送至自治區。〔市政府各有關部門,各縣(市)區按職責分工負責,完成時限:2022年8月底〕
(二)聯通部門業務專網系統。實現社保、醫保、發改(投資項目線上審批)、公安、稅務等常用業務系統與綜窗受理平台互聯互通。視窗工作人員直接通過綜窗平台受理事項,數據通過綜窗平台錄入,自動向各專網系統傳遞業務數據,實現前台“一窗受理”、後台“專網審批”、辦結“一窗出證”,並向各業務部門專業系統推送歸檔的電子材料。通過數據共享交換平台共享數據,直接用於自動填寫申請信息、取代紙質證明材料。〔市政府各有關部門按職責分工分別負責,各縣(市)區配合,完成時限:2022年12月底〕
(三)推進事項紙質材料歸零,實現“全程網辦”。實現市本級1271項及縣(市)區6810項政務服務事項辦理過程流程再造,依託綜窗受理平台,明確本單位受理的相關事項“一網通辦”和“全程網辦”實現路徑。責任單位需做好與相關垂管或監管廳局的系統對接工作,確保負責事項無須歸檔紙質材料,可以使用上傳圖片、電子文檔、電子證照等形式進行申報和歸檔。〔市審批服務管理局牽頭,市政府各有關部門配合,各縣(市)區按職責分工負責,完成時限:2022年12月底〕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認識,加強領導。持續最佳化政務服務是便利企業和民眾生產經營與辦事創業、暢通國民經濟循環、加快構建新發展格局的重要支撐,各級各部門要堅決貫徹落實好國務院加快推進政務服務標準化規範化便利化的指導意見要求,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層層壓實責任,強化經費、人員、場地、信息化保障,建立市、縣、鄉3級政務服務責任體系。市政府辦公室要加強全市政務服務標準化規範化便利化的統籌協調作用,推動解決有關重點難點問題,推進改革任務儘快落地見效。
(二)協同攻堅,提升質效。各牽頭單位要切實履行督促落實、協調聯動職責,“一把手”牽頭抓總,分管領導具體負責,抽調精幹力量組建工作專班,專項負責推進政務服務標準化規範化便利化工作。各責任單位要主動認領任務、全力配合,確保各項工作一體推進、取得實效。各縣(市)區要全面建立健全政務服務體系,加強政務服務中心、便民服務中心(站)建設運行管理,組織推進政務服務事項梳理、標準實施、人員管理培訓、日常考核、指導監督工作,統籌做好便民服務中心(站)人員力量配備和經費保障工作。
(三)強化宣傳,營造氛圍。各責任單位要通過報刊、廣播、電視、網際網路等渠道,深入開展政策解讀,全面、準確宣傳加快推進政務服務標準化規範化便利化的目的、意義和內容,擴大改革政策的知曉度,及時回應社會關切,為持續最佳化政務服務工作順利推進,營造良好社會氛圍。同時,要加強政務視窗工作人員業務培訓,不斷提升工作人員服務意識、業務能力和辦事效率。
(四)加強督查,落地見效。市政府督查室、市審批服務管理局要組成聯合督查組,一月一督查、一月一調度。對工作中慢作為、不作為的要全市通報。對工作中表現突出、企業和民眾評價滿意度高的要表揚激勵,成熟經驗和典型做法進行複製推廣。
2.承接政務服務事項範圍。銀川市承接政務服務事項包括市本級、各縣(市)區實施的政務服務事項,自治區指定銀川市實施的政務服務事項。市審批服務管理局會同各行業主管部門按照國家、自治區統一印發的政務服務事項基本目錄,進一步明確銀川市應承接的政務服務事項清單目錄,為健全完善全市政務服務事項目錄清單夯實基礎。各縣(市)區人民政府負責對本地區承接政務服務事項予以明確,建立承接政務服務事項目錄清單,推進本地區政務服務事項目錄清單管理工作。〔市審批服務管理局牽頭,市政府各有關部門配合,各縣(市)區按職責分工負責,完成時限:2022年11月底〕
3.編制市設政務服務事項目錄。市政府各行業主管部門負責梳理依法依規自行設立的政務服務事項,編制和修訂行業主管部門市設政務服務事項目錄清單。政務服務管理部門會同司法行政、機構編制管理部門對各業務主管部門市設政務服務事項的合法性及其要素信息的完整性、準確性、適用性等進行審核,修訂印發統一的市設政務服務事項目錄。〔市審批服務管理局牽頭,市委編辦、市司法局等市政府各有關部門配合,各縣(市)區按職責分工負責,完成時限:2022年11月底〕
4.修訂完善政務服務事項基本目錄。市、縣(市)區政務服務管理部門會同本級行業主管部門,對已明確承接的政務服務事項和已修訂的市設政務服務事項進行匯總梳理,修訂完善市、縣(市)區政務服務事項基本目錄,並通過寧夏政務服務網和地方政府網站予以發布。對發布的政務服務事項基本目錄,由政務服務管理機構組織各行業主管部門和事項具體承辦部門(單位),按照寧夏政務服務事項“四級四同”工作要求,在3個工作日內完成事項所有要素在寧夏政務服務網事項管理系統錄入並對外公布。市、縣(市)區政務服務管理機構要及時將發布的政務服務事項基本目錄抄送同級編辦、司法等部門,配合做好權責清單調整工作,確保同一政務服務事項在全市範圍內名稱、編碼、依據、類型等基本要素完全一致。〔市審批服務管理局牽頭,市政府各有關部門配合,各縣(市)區按職責分工負責,完成時限:2022年11月底〕
5.實施政務服務事項動態管理。建立健全市政務服務事項管理和動態調整機制。各行業主管部門要根據業務變化和實施情況及時向市政務服務管理部門提出調整政務服務事項基本目錄或實施清單申請,政務服務管理部門要及時進行審核把關,提出動態調整意見建議,並將結果及時報送自治區人民政府政務服務管理機構確認,並組織完成事項在政務服務系統平台的調整修改。市發展改革、商務、審批服務管理等部門要配合自治區做好市場準入負面清單、投資審批管理事項清單、工程建設項目審批事項清單等與政務服務事項基本目錄同類事項名稱、類型等基本要素統一等工作。〔市審批服務管理局牽頭,市政府各有關部門配合,各縣(市)區按職責分工負責,完成時限:2022年11月底〕
(二)政務服務事項實施清單標準化
1.推進市設政務服務事項實施清單標準化。各行業主管部門要依據市設政務服務事項目錄,明確主管領域政務服務事項拆分標準,確定事項的名稱、編碼、依據、類型等基本要素,形成涵蓋受理條件、服務對象、辦理流程、申請材料、法定辦結時限、承諾辦結時限、辦理結果等要素的市設政務服務事項實施清單。市政務服務管理部門負責對市設政務服務事項實施清單統一編碼,組織行業主管部門將市設政務服務事項錄入寧夏政務服務系統平台。〔市審批服務管理局牽頭,市政府各有關部門、各縣(市)區按職責分工負責,完成時限:2022年11月底〕
2.完善“跨省通辦”“區內通辦”流程規則。按照《自治區推進政府職能轉變和“放管服”改革協調小組辦公室關於印發2022年全區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要點的通知》(寧政職轉辦〔2022〕1號)和《銀川市全面推進政務服務“跨省通辦”實施方案》(銀政辦發〔2021〕5號)要求,持續健全完善政務服務事項“跨省通辦”“區內通辦”工作機制。公安、人社、衛健、自然資源、審批服務、住房公積金等部門要依據全市政務服務事項實施清單,對照2021年公布的市級178項“跨省通辦”事項和47項“區內通辦”事項,逐一制定“跨省通辦”“區內通辦”全程網辦、異地代收代辦、多地聯辦的工作流程,進一步明確收件地和辦理地的權責劃分、業務流轉程式等內容。〔市審批服務管理局牽頭,市公安局、人社局、衛健委、自然資源局、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各縣(市)區按職責分工負責,完成時限:2022年10月底〕
(三)健全完善政務服務標準體系。貫徹落實國家、自治區政務服務標準化發展規劃和工作指南,由市、縣(市)區政務服務管理部門牽頭,進一步加強政務服務事項管理、政務服務場所建設、政務服務實施、便民熱線運行、服務評估評價等方面工作的規範管理,持續最佳化升級寧夏政務服務網(銀川站)服務功能,加快建設覆蓋市縣鄉村四級線上線下深度融合的政務服務標準運行體系。完善政務服務監督保障機制,探索開展政務服務全程電子化監管,上線政務服務效能監管平台,建設覆蓋全市政務服務各單位的監管運行體系。〔市審批服務管理局、網信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完成時限:2022年12月底〕
三、推進政務服務規範化
(一)規範審批服務
1.推進政務服務事項依法依規辦理。嚴格按照政務服務事項實施清單提供辦事服務,不得額外增加或變相增加辦理環節和申請材料。聚焦減環節、減時間、減材料、減跑動、優服務的“四減一優”目標,對法律、法規沒有明確規定的,按照“應減盡減”的原則,取消不必要環節,並形成統一規範的辦事指南。〔市審批服務管理局牽頭,市政府各有關部門配合,各縣(市)區按職責分工負責,完成時限:2022年11月底〕
2.深入落實政務服務工作制度。嚴格執行首問負責、一次性告知、限時辦結、延時服務等制度,對涉及現場勘驗、技術審查、聽證論證等程式實施清單化管理,建立限時辦結機制並向社會公布。〔市審批服務管理局牽頭,市政府各有關部門配合,各縣(市)區按職責分工負責,完成時限:2022年11月底〕
3.創新審批服務辦理模式。最佳化前置服務,加強政務服務事項申報輔導,通過幫辦代辦、跟蹤督辦、上門服務等方式多渠道提供服務,切實提高民眾的滿意度、獲得感。〔市政府各有關部門、各縣(市)區按職責分工負責,完成時限:2022年10月底〕
4.建立健全審批與監管協同聯動機制。按照自治區推進“數字政府”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要求,配合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協調各單位,編制全市“審管聯動”事項目錄清單,逐項理順職責分工,明確職責邊界,構建事項完備、系統融合、體系健全、標準規範的“審管聯動”工作模式和標準體系。統籌建立審批、監管和執法閉環管理機制,完善審批、監管等多部門協同機制,建立定期會商聯席機制,指導督促各責任單位統籌推進“審管聯動”工作。〔市審批服務管理局、市場監管局分別牽頭,市政府各有關部門配合,各縣(市)區按職責分工負責,完成時限:2022年12月底〕
5.深化“雙隨機、一公開”監管。推動“雙隨機、一公開”監管與“網際網路+監管”、信用風險分類監管融合聯通,根據企業風險分類結果,合理確定、動態調整抽查比例和頻次,實施差異化監管,提升監管效能。推行部門聯合抽查,持續完善聯合抽查事項清單,實現市場監管領域相關部門“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全覆蓋、常態化。〔市市場監管局牽頭,市政府各有關部門配合,各縣(市)區按職責分工負責,完成時限:2022年11月底〕
6.大力推進信用分級分類監管。貫徹落實《加快推進社會信用體系建設構建以信用為基礎的新型監管機制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19〕35號),建立健全事前、事中、事後監管機制,開展行業信用評價,制定完善行業領域信用分級分類監管制度。〔市發改委牽頭,市政府各有關部門配合,各縣(市)區按職責分工負責,完成時限:2022年11月底〕
7.進一步規範提升中介服務。 依託寧夏政務服務網(銀川站),完善中介服務網上交易平台,推動中介服務機構公開服務指南, 明確服務條件、流程、時限和收費標準等要素。建立中介機構信用評價和懲戒淘汰機制,著力構建全流程一體化閉環監管體系, 糾正各類中介壟斷經營、強制服務等行為。對政務服務領域沒有法律法規或國務院決定依據的中介服務事項進行清理,對確需保留的強制性中介服務事項,實行清單管理並向社會公布。〔市審批服務管理局、市市場監管局、市發改委等市政府各有關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各縣(市)區配合,完成時限:2022年12月底〕。
8.嚴厲打擊非法中介。不動產、稅務、審批服務等部門,要加強與公安部門協調聯動,對倒號、盜號、造謠生事,擾亂正常辦事秩序的非法中介,予以嚴厲打擊、嚴肅懲處。〔市政府各有關部門、各縣(市)區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規範政務服務場所辦事服務
1.統一政務服務綜合性場所名稱。完善市、縣、鄉鎮綜合性政務大廳集中服務模式,縣級以上為政務服務中心,鄉鎮(街道)為便民服務中心,村(社區)為便民服務站。〔各縣(市)區負責,完成時限:2022年12月底〕
2.最佳化提升政務服務大廳“一站式”功能。建立政務服務中心進駐事項負面清單制度,除場地限制或涉及國家秘密等情形外,原則上政務服務事項均應納入政務服務中心集中辦理。針對個別部門單設的專業分廳和政務服務視窗原則上應整合併入本級政務服務中心,確不具備整合條件的要納入本級政務服務中心一體化管理,按照統一要求提供規範化服務。〔市審批服務管理局牽頭,市政府各有關部門配合,各縣(市)區按職責分工負責,完成時限:2022年11月底〕
3.設定綜合辦事視窗。逐步整合部門單設的辦事視窗,嚴格按照“前台綜合受理、後台分類審批、綜合視窗出件”模式,合理設定無差別或分領域綜合辦事視窗,統一提供諮詢、引導,實現“一窗受理、綜合服務”。〔市審批服務管理局牽頭,市政府各有關部門配合,各縣(市)區按職責分工負責,完成時限:2022年11月底〕
4.設定其他服務專窗。設定幫辦代辦視窗,為老年人、殘疾人等特殊群體提供幫辦代辦服務。設定“跨省通辦”、“區內通辦”視窗,為企業和民眾提供異地辦事服務。設定“辦不成事”反映視窗,提供兜底服務,解決企業和民眾辦事過程中遇到的疑難事項和複雜問題。設定優秀企業“綠色通道”服務視窗,指定專人負責國家、自治區、市重點項目的辦理以及緊急、突發辦理的政務服務事項,老、幼、病、殘、孕、軍(退役軍人)等服務對象申請辦理的政務服務事項。〔市審批服務管理局牽頭,市政府各有關部門配合,各縣(市)區按職責分工負責,完成時限:2022年11月底〕
5.嚴禁進駐的政務服務事項“體外循環”。嚴禁“明進暗不進”或“體外循環”,對適用“收件即受理”方式的政務服務事項,有關部門要授權視窗工作人員接收申請材料並出具受理憑證。建立部門業務綜合授權的“首席代表”制度,推動更多政務服務事項當場辦理、簡單事項即時辦結。〔市政府各有關部門,各縣(市)區按職責分工負責,完成時限:2022年6月底〕
(三)規範網上辦事服務
1. 統一網上辦事入口。依託一體化政務服務平台,統一提供政務服務,實現網上辦事“一次註冊、多點互認、全網通行”。推進政務服務平台適老化、無障礙改造。整合本級部門的各類政務服務移動端套用,原則上通過本級統一的政務服務平台移動端(含小程式等)提供服務,解決政務移動應用程式(APP)數量多、重複註冊等問題。(市審批服務管理局、市網信局按職責分工負責,完成時限:2022年11月底)
2.完善網上辦事引導功能。最佳化頁面設計、簡化辦事操作、提高系統穩定性,規範線上諮詢、引導服務,提供更加簡明易懂實用的辦事指南和網上辦事操作說明,創新線上導辦幫辦、智慧型客服等方式,輔助線上辦理,解決網上辦事看不懂、操作不便、容易出錯、系統卡頓等問題,實現“一看就能懂、一點就能辦”。(市審批服務管理局、市網信局按職責分工負責,完成時限:2022年11月底)
3.提升網上辦事深度。深化政務服務“一網通辦”,加大辦事環節精簡和流程再造力度,提升政務服務事項網上辦理深度,提供申請受理、審查決定、結果送達等全流程、全環節網上服務,推動更多適合網上辦理的政務服務事項由網上可辦向全程網辦、好辦易辦轉變。〔市政府各有關部門,各縣(市)區按職責分工負責,完成時限:2022年11月底〕
(四)規範政務服務線上線下融合發展
1.推動線上線下並行提供服務。依託一體化政務服務平台,堅持系統性、協同性和實用性原則,不斷推進線下服務更規範、線上服務更便捷、線上線下融合更深入的辦理模式,推動線上線下並行提供服務,促進政務服務高效運行,提升政務服務能力水平,切實滿足企業和民眾的多樣化辦事需求。對已實現線上辦理的政務服務事項,原則上要同步提供線下視窗辦事服務,由企業和民眾自主選擇辦理渠道。申請人線上下辦理業務時,不得強制要求其先到線上預約或線上提交申請材料。已線上收取申請材料或通過部門間共享能獲取規範化電子材料的,不得要求申請人重複提交紙質材料。〔市政府各有關部門,各縣(市)區按職責分工負責,完成時限:2022年11月底〕
2.合理配置線上線下政務服務資源。根據政務服務發展水平、保障能力等實際情況,合理配置線上線下政務服務資源,協同推進政務服務中心、便民服務中心、便民服務站與政務服務平台建設,在推動更多政務服務事項線上辦理的同時,同步提升線下辦事能力和服務能力。〔市審批服務管理局,市政府各有關部門,各縣(市)區按職責分工負責,完成時限:2022年11月底〕
3.推進線上線下無差別受理、同標準辦理。推進政務服務事項、辦事指南等線上上線下服務渠道同源發布、同步更新,做到線上線下無差別受理、同標準辦理,為企業民眾提供服務標準統一、線上線下統一、服務質量統一的政務服務。〔市審批服務管理局,市政府各有關部門,各縣(市)區按職責分工負責,完成時限:2022年11月底〕
(五)規範開展政務服務評估評價
1.落實政務服務“好差評”制度。全市範圍內的政務服務機構、政務服務平台、政務服務便民熱線要全面開展“好差評”工作,所有政務服務視窗的醒目位置必須設定評價器和評價二維碼,做到線下“一次一評”和線上“一事一評”。〔市審批服務管理局牽頭,市政府各有關部門配合,各縣(市)區按職責分工負責,完成時限:2022年10月底〕
2.完善“好差評”工作機制。連通線上線下各類評價渠道,實現“好差評”內容同標準提供、評價結果自動生成、評價結論同源發布、差評整改情況線上反饋。工作人員要主動引導辦事企業和民眾,通過評價器和評價二維碼,對提供的政務服務進行評價。工作人員不得干擾評價人的評價行為。建立健全政務服務督查考核機制,將“好差評”工作納入年度績效考核範圍,規範政務服務社會第三方評估,更好發揮社會監督作用,及時回應社會關切。〔市審批服務管理局牽頭,市政府各有關部門配合,各縣(市)區按職責分工負責,完成時限:2022年11月底〕
四、推進政務服務便利化
(一)推進更多政務服務事項集成化、主題化辦理。圍繞企業從設立到註銷、個人從出生到身後的全生命周期,推動關聯性強、辦事需求量大、企業和民眾獲得感強的多個跨部門、跨層級政務服務事項集成化辦理,提供主題式、套餐式服務。加強與自治區相關廳局聯繫,在已上線的40項“一業一證”的基礎上,梳理並增加企業“一件事一次辦”清單,拓寬場景套用、及時總結經驗上報自治區推進“數字政府”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按照自治區公布的“一件事一次辦”清單目錄要求,在區、市兩級推進“數字政府”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統籌指導下,各有關單位要加強與自治區相關廳局溝通,深入推進銀川市“出生一件事”“婚育一件事”“二手房過戶”“企業職工退休一件事”等材料精簡和數據共享相關工作。按照“一次告知、一表申請、一套材料、一窗(端)受理、一網辦理”的要求,最佳化業務流程,通過系統對接整合和數據共享,減少辦事環節、精簡申請材料、壓縮辦理時限。〔市審批服務管理局、市網信局牽頭,市政府各有關部門配合,各縣(市)區按職責分工負責,完成時限:2022年12月底〕
(二)依託電子證照平台實現“免證辦”。按照“誰辦理、誰入庫”原則,各級各部門辦理的政務服務事項形成的電子證照,必須適時上傳歸集至自治區統一電子證照庫。持續最佳化銀川市綜合視窗受理平台部署證照免提交功能,通過數據共享、線上核驗等方式,推動實現政府部門核發的材料一律免於提交,能夠提供電子證照的一律免於提交實體證照。〔市審批服務管理局牽頭,市政府各有關部門配合,各縣(市)區按職責分工負責,完成時限:2022年10月底〕
(三)推動更多政務服務事項“就近辦”。按照《銀川市關於推進“五辦五化”改革打造精簡高效便民政務服務環境實施方案》要求,持續完善和公布基層“就近辦”審批服務事項目錄,實現基層便民服務事項“一窗受理、一網通辦”,努力實現簡單事項不出村、複雜事項可代辦。推廣24小時自助服務,確保自助終端機上線更多自助可辦事項,實現更多高頻事項全程自助辦理。推動公共教育、勞動就業、社會保險、醫療衛生、養老服務、社會服務、戶籍管理等領域民眾經常辦理的政務服務事項以委託受理、授權辦理、幫辦代辦等方式下沉至便民服務中心(站)辦理。〔市審批服務管理局牽頭,市公安局、市人社局、市稅務局等市直各有關部門,各縣(市)區按職責分工負責,完成時限:2022年7月底〕
(四)全力打造“掌上辦”政務服務新模式
1.推進“i銀川”APP和“我的寧夏”政務APP互聯互通、深度融合,實現企業和民眾“單點登錄、無感切換”,全面提高“i銀川”APP“掌上辦、指尖辦”可辦事項數量,加快打造辦事不求人、24小時不打烊的數字政府。
2.持續豐富“i銀川”APP套用場景,完善手機端電子表單申報辦理政務服務事項功能,布設個人數據自動填入、個人電子證照和電子數據材料系統自動帶出模組,打造更加靠近民眾、使用更加便利化的政務服務移動套用。〔市審批服務管理局、市網信局分別牽頭,市政府各有關部門配合,各縣(市)區按職責分工負責,完成時限:2022年12月底〕
(五)依託政務服務事項綜窗平台推行告知承諾制和容缺受理模式。按照《銀川市全面推進證明事項和涉企審批事項告知承諾制改革實施方案》要求,對告知承諾事項辦理方式、事中事後監管辦法進行細化,並向社會公布。完善容缺受理服務機制,編制和公布全市容缺受理的政務服務事項清單,明確事項名稱、主要申請材料和可容缺受理的材料清單,依託綜窗平台實現容缺受理辦理。〔市審批服務管理局牽頭,市政府各有關部門配合,各縣(市)區按職責分工負責,完成時限:2022年7月底〕
(六)提升智慧化精準化個性化服務水平。進一步推廣“一枚印章管數據”在政務服務事項中的深度套用,實現個性化精準服務。積極推出銀川市“政企通”服務平台、探索政務服務地圖、“一碼辦事”、秒批秒辦等創新套用模式。〔市審批服務管理局牽頭,市政府各有關部門配合,各縣(市)區按職責分工負責,完成時限:2022年12月底〕
五、全面提升綜窗平台服務能力
(一)提高綜窗平台使用覆蓋率。鼓勵和支持各級各類專網審批系統接入銀川市政務服務事項綜合視窗受理平台,全力打造市、縣(市)區、鄉鎮(街道)一體化綜窗平台,推進全市非涉密政務服務事項線上線下均可申報,實現“一個平台”受理、“一個平台”出結果。建立統一標準管理、統一電子材料歸檔、統一辦件數據歸集、統一過程效能分析、統一共享數據和電子證照套用、統一開展政務服務“好差評”“六統一”工作機制,實現綜窗平台匯集的政務數據實時推送至自治區。〔市政府各有關部門,各縣(市)區按職責分工負責,完成時限:2022年8月底〕
(二)聯通部門業務專網系統。實現社保、醫保、發改(投資項目線上審批)、公安、稅務等常用業務系統與綜窗受理平台互聯互通。視窗工作人員直接通過綜窗平台受理事項,數據通過綜窗平台錄入,自動向各專網系統傳遞業務數據,實現前台“一窗受理”、後台“專網審批”、辦結“一窗出證”,並向各業務部門專業系統推送歸檔的電子材料。通過數據共享交換平台共享數據,直接用於自動填寫申請信息、取代紙質證明材料。〔市政府各有關部門按職責分工分別負責,各縣(市)區配合,完成時限:2022年12月底〕
(三)推進事項紙質材料歸零,實現“全程網辦”。實現市本級1271項及縣(市)區6810項政務服務事項辦理過程流程再造,依託綜窗受理平台,明確本單位受理的相關事項“一網通辦”和“全程網辦”實現路徑。責任單位需做好與相關垂管或監管廳局的系統對接工作,確保負責事項無須歸檔紙質材料,可以使用上傳圖片、電子文檔、電子證照等形式進行申報和歸檔。〔市審批服務管理局牽頭,市政府各有關部門配合,各縣(市)區按職責分工負責,完成時限:2022年12月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