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銀川市委辦公廳銀川市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關於全面推進全市政務公開工作的實施意見》的通知

中共銀川市委辦公廳銀川市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關於全面推進全市政務公開工作的實施意見》的通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中共銀川市委辦公廳銀川市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關於全面推進全市政務公開工作的實施意見》的通知
  • 發布單位:中共銀川市委辦公廳銀川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中共銀川市委辦公廳 銀川市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關於全面推進全市政務公開工作的實施意見》的通知
各縣(市)區黨委和人民政府,銀川經濟技術開發區、銀川綜合保稅區、銀川濱河新區(經濟試驗區)黨工委和管委會,市委各部委,市級國家機關各部門,各人民團體:
《關於全面推進全市政務公開工作的實施意見》已經市委、市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落實。
中共銀川市委辦公廳銀川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2016年11月1日
關於全面推進全市政務公開工作的實施意見
全面推進政務公開,是增強政府工作透明度,提高政府公信力、執行力的重要手段,是推進政府職能轉變、加快建設法治政府的重要內容。根據《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於全面推進政務公開工作的意見》(中辦發﹝2016﹞8號)《自治區黨委辦公廳、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關於全面推進政務公開工作的意見>的通知》(寧黨辦發﹝2016﹞67號)要求,結合我市實際,現就當前和今後一個時期全面推進政務公開工作,提出如下貫徹實施意見。
一、把握總體要求,明確工作目標
(一)指導思想。
認真落實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按照中央“四個全面”戰略布局和“五大發展理念”,緊緊圍繞建設開放富裕和諧美麗銀川的總體目標,認真踐行“2258”工作思路,深入推進依法行政,堅持以公開為常態、不公開為例外,全面推進政務公開,深化簡政放權、放管結合、最佳化服務改革,加快建設法治政府、創新政府、廉潔政府和服務型政府。
(二)基本原則。
1.堅持全面公開。緊緊圍繞各級黨委、政府中心工作和人民民眾關注關切,全面推進行政決策公開、執行公開、管理公開、服務公開和結果公開,增強政府公信力、執行力,保障人民民眾知情權、參與權、表達權、監督權。
2.堅持依法依規。認真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明確政務公開的主體、內容、標準、方式、程式,加快推進權力清單、責任清單、負面清單公開,提高依法公開工作水平。
3.堅持改革創新。堅持把創新突破作為推進政務公開工作的重要手段,創新公開理念,創新體制機制,創新方式方法,創新技術手段,注重精細化、可操作性,不斷提升公開的質量和實效。
4.堅持正面導向。以新聞媒體為載體,加強權威信息發布,強化重大主題宣傳,正確解讀重大政策,引導社會正確認知,凝聚社會共識,實現政務公開的精確“制導”。
5.堅持民眾參與。以社會需求為導向,推行“網際網路+政務”,深入開展政企、政民、政社互動,擴大公眾參與,促進政府有效施政,提升人民民眾實實在在的“獲得感”。
(三)工作目標。
2016—2017年,夯實基礎、完善機制。完善各級政務公開組織體系,深化政務公開制度建設,強化政務公開頂層設計和統籌協調,規範政務公開內容和方式,以面向基層、面向民眾為重點,創新公開理念、方法、渠道,明確政務公開主體、內容、標準、流程、平台、時限等,建立統籌協調有力、工作運轉順暢的政務公開工作機制,在信息公開、政策解讀、回應關切、公眾參與等各環節實現新突破。2016年底,將政務公開工作納入績效考核。
2018年,持續深化,重點突破。深化政務公開內容,建立依申請公開配套制度,規範行政複議、行政訴訟協調機制,加大重點領域公開力度,整合各級政務信息資源,完善官方網站、微博、微信等公開載體建設,“網際網路+政務”不斷融合,擴大公眾參與、政府數據開放等創新工作取得實效,公開的制度化、標準化、信息化水平顯著提升。
2020年,全面落實,成為常態。全面落實國家、自治區和本實施意見的各項要求,全市政務公開負面清單制度全面實行,政務公開內容覆蓋權力運行全流程、政務服務全過程,形成各級行政機關更加公開透明、制度建設更加完備、政府信息獲取更加便捷的新格局,以政府更加公開透明贏得人民民眾更多理解、信任和支持。
二、推進政務陽光透明,提升公開實效
(一)加快推進決策公開。
1.健全行政決策法定程式。進一步修訂完善市、縣(市)區政府“工作規則”,嚴格按照公眾參與、專家論證、風險評估、合法性審查、集體討論決定等重大決策法定程式辦事,確保決策制度科學、程式正當、過程公開、責任明確(市政府辦公廳牽頭落實,各縣〈市〉區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門具體落實)。
2.推行重大決策預公開制度。2016年起,凡提交市政府會議研究審議的涉及民眾切身利益、需要社會廣泛知曉的重要改革方案、重大政策措施、重點工程項目,除依法應當保密以外,各相關部門要在決策前通過政府網站、新聞媒體等向社會公開決策草案、決策依據,並通過聽證座談、調查研究、諮詢協商、媒體溝通等方式廣泛聽取公眾意見,並公布意見收集和採納情況。積極推進政務新媒體建設,拓寬吸納社會公眾對公共政策意見建議的渠道,探索網路參與環境下政府決策模式(市政府辦公廳牽頭落實,各縣〈市〉區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門具體落實)。
3.完善行政決策多方參與機制。進一步修訂完善市、縣(市)區政府常務會議規則和會議制度,根據需要,主動邀請利益相關方、公眾、專家、媒體等方面代表和法律顧問列席政府有關會議,增強決策透明度(市政府辦公廳牽頭落實,各縣〈市〉區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門具體落實)。
(二)加快推進執行公開。
1.推動重大行政決策執行過程公開。對重大改革方案、發展規劃、政府工作報告、政府相關檔案、政府常務會議作出的各項決策部署,特別是對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節能減排、扶貧脫貧、環境治理等重大工作任務,相關責任部門要將任務目標、工作措施、實施步驟、責任分工、監督方式以及工作進展、存在問題、後續舉措等信息及時向社會公開(市政府辦公廳牽頭落實,各縣〈市〉區政府及市工業和信息化局、扶貧辦、環境保護局等相關部門具體落實)。
2.推進重大建設項目執行情況公開。重點公開市、縣(市)區兩級投資類項目的審批結果、招投標、土地徵收、項目進展、設計變更、質量安全、竣工驗收等信息,確保重大建設項目執行公開(市發展改革委牽頭落實,各縣〈市〉區政府和市行政審批服務局、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土地儲備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等相關部門具體落實)。
3.建立督查、審計工作公開制度。市、縣(市)區政府要加大督查結果及整改落實情況的公開力度,對執行堅決、落實迅速、效果顯著的進行表彰,對工作不作為、慢作為、亂作為的單位和個人進行問責曝光,進一步增強工作執行力。建立審計結果公告制度,依法依規推進審計結果公開(市委辦公廳、市政府辦公廳、審計局、監察局牽頭落實,各縣〈市〉區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門具體落實)。
4.堅持正面導向。以新聞媒體為載體,加強權威信息發布,強化重大主題宣傳,正確解讀重大政策,引導社會正確認知,凝聚社會共識,實現政務公開的精確“制導”。
5.堅持民眾參與。以社會需求為導向,推行“網際網路+政務”,深入開展政企、政民、政社互動,擴大公眾參與,促進政府有效施政,提升人民民眾實實在在的“獲得感”。
(三)工作目標。
2016—2017年,夯實基礎、完善機制。完善各級政務公開組織體系,深化政務公開制度建設,強化政務公開頂層設計和統籌協調,規範政務公開內容和方式,以面向基層、面向民眾為重點,創新公開理念、方法、渠道,明確政務公開主體、內容、標準、流程、平台、時限等,建立統籌協調有力、工作運轉順暢的政務公開工作機制,在信息公開、政策解讀、回應關切、公眾參與等各環節實現新突破。2016年底,將政務公開工作納入績效考核。
2018年,持續深化,重點突破。深化政務公開內容,建立依申請公開配套制度,規範行政複議、行政訴訟協調機制,加大重點領域公開力度,整合各級政務信息資源,完善官方網站、微博、微信等公開載體建設,“網際網路+政務”不斷融合,擴大公眾參與、政府數據開放等創新工作取得實效,公開的制度化、標準化、信息化水平顯著提升。
2020年,全面落實,成為常態。全面落實國家、自治區和本實施意見的各項要求,全市政務公開負面清單制度全面實行,政務公開內容覆蓋權力運行全流程、政務服務全過程,形成各級行政機關更加公開透明、制度建設更加完備、政府信息獲取更加便捷的新格局,以政府更加公開透明贏得人民民眾更多理解、信任和支持。
二、推進政務陽光透明,提升公開實效
(一)加快推進決策公開。
1.健全行政決策法定程式。進一步修訂完善市、縣(市)區政府“工作規則”,嚴格按照公眾參與、專家論證、風險評估、合法性審查、集體討論決定等重大決策法定程式辦事,確保決策制度科學、程式正當、過程公開、責任明確(市政府辦公廳牽頭落實,各縣〈市〉區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門具體落實)。
2.推行重大決策預公開制度。2016年起,凡提交市政府會議研究審議的涉及民眾切身利益、需要社會廣泛知曉的重要改革方案、重大政策措施、重點工程項目,除依法應當保密以外,各相關部門要在決策前通過政府網站、新聞媒體等向社會公開決策草案、決策依據,並通過聽證座談、調查研究、諮詢協商、媒體溝通等方式廣泛聽取公眾意見,並公布意見收集和採納情況。積極推進政務新媒體建設,拓寬吸納社會公眾對公共政策意見建議的渠道,探索網路參與環境下政府決策模式(市政府辦公廳牽頭落實,各縣〈市〉區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門具體落實)。
3.完善行政決策多方參與機制。進一步修訂完善市、縣(市)區政府常務會議規則和會議制度,根據需要,主動邀請利益相關方、公眾、專家、媒體等方面代表和法律顧問列席政府有關會議,增強決策透明度(市政府辦公廳牽頭落實,各縣〈市〉區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門具體落實)。
(二)加快推進執行公開。
1.推動重大行政決策執行過程公開。對重大改革方案、發展規劃、政府工作報告、政府相關檔案、政府常務會議作出的各項決策部署,特別是對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節能減排、扶貧脫貧、環境治理等重大工作任務,相關責任部門要將任務目標、工作措施、實施步驟、責任分工、監督方式以及工作進展、存在問題、後續舉措等信息及時向社會公開(市政府辦公廳牽頭落實,各縣〈市〉區政府及市工業和信息化局、扶貧辦、環境保護局等相關部門具體落實)。
2.推進重大建設項目執行情況公開。重點公開市、縣(市)區兩級投資類項目的審批結果、招投標、土地徵收、項目進展、設計變更、質量安全、竣工驗收等信息,確保重大建設項目執行公開(市發展改革委牽頭落實,各縣〈市〉區政府和市行政審批服務局、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土地儲備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等相關部門具體落實)。
3.建立督查、審計工作公開制度。市、縣(市)區政府要加大督查結果及整改落實情況的公開力度,對執行堅決、落實迅速、效果顯著的進行表彰,對工作不作為、慢作為、亂作為的單位和個人進行問責曝光,進一步增強工作執行力。建立審計結果公告制度,依法依規推進審計結果公開(市委辦公廳、市政府辦公廳、審計局、監察局牽頭落實,各縣〈市〉區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門具體落實)。
(三)加快推進管理公開。
1.建立清單動態調整公開機制。各縣(市)區政府和市直各部門要及時履行告知義務,在10個工作日內,公開動態調整後權力清單和責任清單,方便公眾獲取和監督。按照國家統一部署,積極穩妥做好市場準入負面清單公開工作(市編辦、政府法制辦、發展改革委、市場監督管理局按職責分工分別牽頭落實,各縣〈市〉區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門具體落實)。
2.推行行政執法公示制度。各縣(市)區政府和市直各部門要根據各自的事權和職能,按照突出重點、依法有序、準確便民的原則,推動執法部門公開職責許可權、執法依據、裁量基準、執法流程、執法結果、救濟途徑等信息,實現市、縣(市)區執法部門全覆蓋。規範行政裁量權公開公示、說明理由、集體討論等相關配套制度,建立健全行政裁量權動態管理機制,依據新修訂、新頒布的法律、法規、規章,及時細化、量化行政裁量標準,明確適用條件、情形,並向社會公布(市政府法制辦牽頭落實,各縣〈市〉區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門具體落實)。
3.加大監管信息公開力度。重點公開安全生產、生態環境、衛生防疫、食品藥品、保障性住房、質量價格、國土資源、社會信用、交通運輸、旅遊市場、智慧財產權、國有企業運營、公共資源交易等監管信息(市發展改革委、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環境保護局、衛生計生委、市場監督管理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農牧局、國土資源局、交通運輸局、體育旅遊局、國資委、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等部門按職責分工分別牽頭落實,各縣〈市〉區政府和市政府有關部門具體落實)。
4.深化企業信用信息公開。行業主管部門對企業作出的行政許可準予、變更、延續、撤銷,以及行政處罰、抽查檢査和企業嚴重違法失信等信息,納入自治區和銀川市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歸集和公示。加強事中事後監管,強化企業信用信息在市場準入、土地供應、招投標等重點領域全面套用(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牽頭落實,各縣〈市〉區政府和市政府有關部門具體落實)。
5.加快扶貧工作信息公開。重點圍繞實施精準扶貧、精準脫貧,推進扶貧政策、扶貧對象、扶貧資金分配、扶貧資金使用等信息公開力度,嚴格執行財政專項扶貧資金項目公告公示制度,細化公告公示內容。加強和規範公募扶貧款物管理,搭建社會扶貧信息平台,及時公開捐贈款物使用情況,促進社會力量參與扶貧開發(市扶貧辦牽頭落實,各縣〈市〉區政府具體落實)。
(四)加快推進服務公開。
1.提升實體政務服務中心建設管理水平。加快推進市、縣(市)區、鄉鎮(街道)三級政務服務中心標準化、規範化建設,統一各級政務服務中心名稱標識、進駐部門、辦理事項、管理服務等;簡化最佳化辦事程式,及時編制修訂和發布辦事指南,並通過政府和部門網站、服務大廳(視窗)等多種渠道,公開服務事項名稱、辦事依據、受理單位、基本流程、申請材料、收費標準、辦理時限、諮詢電話等,讓企業和民眾辦事更明白、更舒心(行政審批服務局牽頭落實,各縣〈市〉區政府具體落實)。
2.加快建設網上辦事大廳。加快推進“網際網路十政務服務”融合,加快實體政務服務中心與網上辦事大廳緊密結合,推動政務服務向網上辦理延伸,解決好服務民眾“最後一公里”問題(市政府辦公廳、行政審批服務局牽頭落實,各縣〈市〉區政府具體落實)。
3.規範行政審批中介服務事項。大力推進行政審批中介服務事項清單制度,全面公開項目名稱、設定依據、服務時限等信息,提升服務質量和效率(市行政審批服務局牽頭落實,各縣〈市〉區政府和市政府有關部門具體落實)。
4.全面公開政府購買服務、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項目信息。政府購買服務的事項方式、操作模式、服務內容、服務標準,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政策法規、項目名單、項目內容等信息,通過政府入口網站及部門網站向社會公開(市發展改革委、財政局牽頭落實,各縣〈市〉區政府和市政府有關部門具體落實)。
5.強化公共企事業單位辦事公開。制定全市公共企事業單位辦事公開指導意見,教育、衛生計生、水電氣暖、交通、通信、社保、環保、農業農村、文化、體育、科技、金融等領域的行業主管部門要加強分類指導和監督,制定本行業公共企事業單位辦事公開具體辦法,明確責任主體、公開內容、公開標準、辦事程式等,並認真組織推進落實,最大限度方便企業和民眾辦事(市政府辦公廳、教育局、衛生計生委、住房和城鄉建設局、交通運輸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環境保護局、農牧局、文化新聞出版廣電局、體育旅遊局、科技局、金融局、工業和信息化局、國資委、檔案局等部門按職責分工牽頭落實,各縣〈市〉區政府和市政府有關部門具體落實)。
(五)加快推進結果公開。
1.促進重大決策落實情況公開。主動公開重大決策、重要政策的落實情況,加大對黨中央、國務院及自治區黨委、人民政府,市委、市政府決策部署貫徹落實結果的公開力度。推進“十三五”規劃、政府工作報告、民生計畫、政府決定事項落實情況的公開,重點公開發展目標、改革任務、為民辦實事等方面決策落實結果(市政府辦公廳牽頭落實,各縣〈市〉區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門負責具體落實)。
2.加強人大議案建議、政協提案辦理結果公開。市、縣(市)區政府要對涉及公共利益、公眾權益、社會關切及需要社會廣泛知曉的建議和提案辦理結果,原則上要全文公開(市政府督查室牽頭落實,各縣〈市〉區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門負責具體落實)。
3.健全重大決策跟蹤反饋和評估制度。綜合運用第三方評估、專業機構鑑定、社情民意調查等多種方式,科學評價政策落實效果,增強結果公開的可信度(各縣〈市〉區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門負責落實)。
(六)加快推進重點領域信息公開。
1.加大重點領域信息公開的廣度和深度。各縣(市)區政府、市直各部門要進一步細化政府信息公開的範圍和內容,對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權利和義務的規範性檔案,要依法依規主動向社會公布。要制定重點領域政府信息公開的具體實施辦法,明確具體任務和要求,進一步深化財政預決算、“三公”經費、公共資源配置、重大建設項目批准和實施、社會公益事業建設、環境保護、食品藥品安全、國企監管等重點領域的政府信息公開。在本級人民政府入口網站和相關部門網站設立“重點領域信息公開”專欄,集中公開重點領域信息。定期開展規範性檔案清理,及時公開清理結果(市政府辦公廳牽頭落實,各縣〈市〉區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門負責落實)。
2.加強各類突發事件信息公開。按照屬地和職能原則,負責處置的縣(市)區政府及相關部門是信息發布的第一責任人,要快速反應、及時發聲,並根據處置進展動態發布信息(市政府辦公廳牽頭落實,各縣〈市〉區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門負責落實)。
三、加強政府與公眾互動交流,擴大政務開放參與
(一)加強政策解讀力度。
1.建立政策解讀機制。各縣(市)區政府、市直各部門要將政策解讀與政策制定工作同步考慮,按照“誰起草、誰解讀”的原則,牽頭起草部門應加強事前社會風險評估,制定信息發布、意見徵求、解讀和回應的整體方案,並將檔案草案、解讀方案和解讀材料一併報批。相關解讀材料於檔案公開後3個工作日內在政府網站和媒體發布,同時公布相關操作流程和諮詢電話,幫助公眾全面、準確理解政策內容,推動政策落實到位。要充分發揮政策參與制定者、專家學者的作用,積極適應網路傳播特點,更多運用圖片、圖表、圖解等方式,提高政策解讀的針對性、科學性、權威性和實效性,讓民眾“聽得懂”、“信得過”(市政府辦公廳牽頭落實,各縣<市>區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門具體落實)。
2.抓好政策解讀宣傳宣講。對涉及面廣、社會關注高、實施難度大的政策法規,要通過新聞發布會、政策吹風、接受訪談、發表文章等多種方式,做好重點解讀。各級領導幹部要帶頭宣講政策,特別是遇有重大突發事件、重要社會關切時,主要負責同志要當好“第一新聞發言人”,帶頭接受媒體採訪,表明立場態度,發出權威聲音(市委宣傳部、市政府辦公廳牽頭落實,各縣<市>區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門具體落實)。
(二)擴大公眾參與。
1.加大政民互動力度。圍繞政府重點工作、重要政策制定和社會關注熱點等,通過在政府網站開闢政民互動板塊,運用微博、微信等新媒體,擴大公眾參與渠道和範圍,發揮好公眾在需求調查、建言獻策、社會監督等方面的作用,提高政府公共政策制定、公共管理、公共服務的回響速度。通過政務公開讓公眾更大程度參與政策制定、執行和監督,匯眾智、定政策、抓落實,不斷完善政策,改進工作。加強市長信箱、政府熱線、線上訪談、網友留言、意見徵集、建言獻策等互動平台建設,暢通民眾訴求反映和回應渠道,妥善處置公眾訴求,接受社會公眾監督(市政府辦公廳牽頭落實,各縣<市>區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門具體落實)。
2.建立公眾建言建議反饋機制。研究探索不同層級、不同領域公眾參與的事項種類和方式,市、縣(市)區政府和部門要積極開展政府開放日、電視問政、網路問政等多種主題活動,加強互動交流,增進公眾對政府工作的認同和支持。及時向社會公布公眾意見和建議採納情況,提升公眾參與實效(市政府辦公廳牽頭落實,各縣<市>區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門具體落實)。
(三)主動回應社會關切。
1.健全政務輿情工作機制。建立健全政務輿情收集、研判、處置和回應制度,擴大輿情收集範圍;完善網路輿情預警機制,加強重大政務輿情回應督辦工作,探索開展效果評估;完善重大輿情會商聯席會議制度,加強溝通協調,形成輿論引導合力(市委宣傳部、市政府辦公廳牽頭落實,各縣<市>區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門具體落實)。
2.加強重大政務輿論回應工作。對涉及本市的重大突發事件、社會熱點事件,負責處置的轄區政府和部門要落實責任,快速反應,及時查明真相,依法按程式第一時間通過媒體、網站、微博、微信等渠道發布準確權威信息,公布客觀事實,做好輿論引導,並根據事件發展和工作進展及時發布動態信息,確保不失聲、不缺位。重大突發事件發生後,應在24小時內舉行新聞發布會(市委宣傳部、市政府辦公廳牽頭落實,各縣<市>區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門具體落實)。
四、加強平台建設,最佳化融合政務公開渠道
(一)加強政府入口網站建設。
1.強化政府網站政務公開作用。完善市政府入口網站查詢功能,加強管理維護,將政府網站打造成主動、及時、全面、準確發布權威政府信息的主渠道。各縣(市)區、市直各部門要充分發揮各自政府網站的主平台作用,加強網站的管理和內容保障工作,市直各部門要確保應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第一時間在市政府入口網站及部門網站同步發布。健全政府網站信息內容更新機制,確保各級政府入口網站和部門網站每周至少更新1次。對中共中央、國務院,自治區黨委、人民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公開的重大政策信息,各縣(市)區政府及市直各部門網站要及時轉載、連結(市政府辦公廳牽頭落實,各縣<市>區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門具體落實)。
2.推進政府網站集約化、標準化建設。進一步整合政府網站信息資源,加強政府網站之間,政府網站與商業網站、新聞網站之間的聯動,把政府網站建設成為公眾了解和獲取政務信息的第一來源和渠道。抓好政府網站績效評估,推動政府網站建設再上新台階。取消信息量小、無專職人員更新維護的市、縣(市)區政府工作部門及鄉鎮(街道)網站,將其功能整合到本級和上級政府入口網站,整合後可根據情況建立專門的主頁或專欄,及時更新信息(市政府辦公廳牽頭落實,各縣<市>區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門具體落實)。
(二)有序推進政府數據開放平台建設。
加快銀川大數據中心建設進度,抓緊制定我市政府數據資源清單、開放目錄和數據採集標準,優先推動民生保障、公共服務和市場監管等領域的政府數據向社會有序開放。各縣(市)區政府入口網站和各部門網站要通過網站連結、數據交換等方式,整合本級政府、市政府部門網站重要信息內容和有關套用系統,發揮網際網路政務信息數據服務平台作用,方便民眾獲取。引導並鼓勵企業、行業協會、科研機構、社會組織和個人依法採集、開放數據,利用數據資源開展商業模式創新,推動開展眾創、眾包、眾扶、眾籌,為大眾創業、萬眾創新提供條件(市工業和信息化局牽頭落實,各縣<市>區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門具體落實)。
(三)充分發揮新聞媒體作用。
1.加強與新聞媒體的溝通聯繫。充分發揮《銀川日報》等主要新聞媒體發布信息、解讀政策、引領輿論、回應關切、推動工作等積極作用。對重要會議活動、重大決策部署,經濟運行和社會發展重要動態等方面的信息,要統籌運用傳統媒體、網路平台、新媒體做好發布工作,注重通過主流媒體及其新媒體在重要版面、重要時段及時報導解讀(市委宣傳部、政府辦公廳牽頭落實,各縣<市>區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門具體落實)。
2.暢通媒體採訪渠道。適時安排中央和地方媒體、新聞網站代表參與我市重要會議和重要活動,積極為新聞媒體採訪、了解重大決策和政策、掌握權威信息等創造條件(市委宣傳部、政府辦公廳牽頭落實,各縣<市>區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門具體落實)。
3.打造政務公開新媒體平台。通過政務微博、微信和移動客戶端等新媒體平台,加大新媒體發布政府權威信息力度,提高便民服務信息推送比例,不斷增強新媒體發布的針對性和有效性(市委宣傳部、政府辦公廳牽頭落實,各縣<市>區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門具體落實)。
五、加強能力建設,增強政務公開實效
(一)加強制度建設。各縣(市)區政府、市直各部門要進一步完善主動公開、依申請公開、保密審查、政策解讀等工作制度,建立政務公開工作考核制度、責任追究制度等。健全政務公開標準規範,對公開主體、公開範圍、公開目錄、信息內容、公開流程、公開形式、公開載體、公開時限等提出可量化、能核查、易監督的標準化要求。認真落實政府新聞發言人制度,圍繞重大決策事項、重點工作安排、重大民生實事等適時組織召開新聞發布會。建立政務公開促進依法行政機制,通過公開行政依據、流程、標準等,推動解決行政不規範等問題(市政府辦公廳、市委宣傳部、市政府法制辦牽頭落實,各縣<市>區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門具體落實)。
(二)強化依申請公開管理。各縣(市)區政府、市直各部門要加強依申請公開受理、登記、審核、答覆、歸檔等管理,杜絕出現申請件遺失或未及時處理等問題。要合理確定政府信息依申請公開範圍,凡不涉及國家安全、公共安全、經濟安全、社會穩定和個人隱私的,均不得藉故拒絕向申請人公開。進一步修訂完善政府信息公開指南,及時主動公開、更新本單位的通信地址,政務公開諮詢聯繫電話、信箱等信息,確保現場申請、信函申請及網上申請等依申請公開渠道暢通。在銀川市政府入口網站建設市級部門依申請公開受理集約化平台,市直各部門要指定專人及時處理,在法定時限內依法答覆。各縣(市)區政府要在本級政府入口網站設定依申請公開專欄,提升服務主動性,及時滿足人民民眾的特殊信息需求(市政府辦公廳牽頭落實,各縣〈市〉區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門負責落實)。
(三)提高信息化水平。
1.推進“網際網路+政務”。積極運用大數據、雲計算、移動網際網路等信息技術,提升政務公開信息化、集中化水平。加快推進“智慧城市”建設,全面推進“網際網路+政務”,構建基於網際網路的一體化政務服務體系,通過互聯互通、信息共享、業務協同,實行審批和服務事項線上諮詢、網上辦理、電子監察,做到利企便民(市政府辦公廳、行政審批服務局、工業和信息化局按職責分工牽頭落實,各縣<市>區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門具體落實)。
2.推動信用信息互聯共享。加強社會徵信體系建設,按照自治區要求,加快市、縣(市)區政府入口網站及其部門網站與“信用寧夏”系統和“信用中國”系統的連結工作;各縣(市)區、市直各部門在政府入口網站公示行政許可、行政處罰等信用信息的同時,要將公示內容推送至自治區公共信用信息交換共享平台,同步在“信用寧夏”網公開(市發改委牽頭落實,各縣<市>區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門具體落實)。
(四)實施政務公開負面清單。
1.細化明確不予公開的範圍。依法積極穩妥制定政務公開負面清單,對涉及國家秘密和公開後可能危及國家安全、經濟安全、公共安全和社會穩定等方面的事項,納入負面清單管理,並及時進行調整更新。負面清單外的事項原則上都要依法依規予以公開(市政府辦公廳、政府法制辦、保密局按職責分工牽頭落實,各縣<市>區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門具體落實)。
2.健全公開前保密審查機制。各縣(市)區政府、市直各部門要規範保密審查程式,對依法應當保密的,切實做好保密工作(市政府辦公廳、保密局按職責分工牽頭落實,各縣<市>區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門具體落實)。
(五)深化基層政務公開。
1.強化指導監督力度。各縣(市)區政府、市直各部門要指導監督鄉鎮(街道)、村(社區)兩級組織,重點公開基層土地利用總體規劃、集體資產處置以及稅費收繳、征地補償、拆遷安置、公共事業投入、扶貧救災等民眾關心的信息。全過程公開民生資金分配使用情況,探索建立民生資金公開監管平台,利於民眾知情,便於民眾監督(各縣<市>區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門具體落實)。
2.大力推進基層辦事公開。著力加大創業就業、社會保險、社會救助、社會福利、戶籍管理、計畫生育、宅基地審批、涉農補貼、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等事項的公開力度。進一步加強鄉鎮(街道)便民服務中心、村(社區)便民代辦點建設,把政策落實和民眾問題解決在基層(各縣<市>區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門具體落實)。
六、強化保障措施,推動政務公開工作落實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縣(市)區政府、市直各部門要高度重視政務公開工作,各縣(市)區政府要在同級黨委統一領導下,牽頭做好政務公開工作;要及時成立、調整政務公開工作領導小組,主要負責同志每年至少主動聽取1—2次公開工作情況匯報,研究解決突出問題,同時明確政務公開工作分管領導,列入工作分工並向社會公布。各縣(市)區政府、市直各部門的辦公室是政務公開工作的主管部門,具體負責組織協調、指導推進、監督檢查本轄區、本系統的政務公開工作。鼓勵通過引進社會資源、購買服務等方式,提升政務公開專業化水平。有條件的應把政務公開、政務服務、政府數據開放、公共資源交易監督管理等工作統籌考慮、協同推進。
(二)抓好隊伍建設。各縣(市)區、市直各部門要充實工作隊伍,強化力量配備,保持人員的相對穩定。各級財政部門要將政務公開工作經費、網站更新改造、設備購置等費用列入財政預算,為工作順利開展創造條件。市、縣(市)區政府和市直各部門召開的重要會議,均要請政務公開、政府網站、政務微博等相關工作人員參加,為其掌握相關信息提供便利條件。市政府辦公廳要會同市委組織部、人社局建立政務公開工作人員培訓常態化機制,每年組織1—2次專業培訓;市委黨校要把政務公開列入領導幹部和公務員培訓內容,設定專題教學單元,提高培訓人員發布信息、解讀政策、回應關切的能力。
(三)強化監督考核。要把政務公開工作納入全年績效目標考核,所占分值權重不低於4%。市電子政務辦公室在做好市政府入口網站維護、更新工作的同時,加強對各縣(市)區政府入口網站和各部門網站的指導、監測工作,及時反饋存在的問題和不足,督促及時整改完善。充分發揮各級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民主黨派、人民團體、社會公眾等對政務公開工作的監督作用。建立政務公開工作的激勵和問責機制,對工作落實好的,按照有關規定予以表揚,在全年考核中予以加分;對違反政府信息公開有關規定、在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中不積極、不主動的單位予以通報批評,責令限期整改,對整改不力的,依紀依規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
各縣(市)區、市直各部門要根據本實施意見,結合工作實際,進一步細化、實化任務措施,明確責任分工,認真抓好貫徹落實。牽頭單位要制定相關領域政務公開工作的制度、標準,加強協調指導,牽頭抓好任務落實。市委辦公廳、市政府辦公廳將對各縣(市)區、市直各部門政務工作進展情況進行督導檢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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