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政府關於公布市級權責清單的通知

《市人民政府關於公布市級權責清單的通知》是2016年十堰市人民政府發布的通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市人民政府關於公布市級權責清單的通知
  • 發布單位:十堰市人民政府
市人民政府關於公布市級權責清單的通知 - 十政發 - 十堰市委市政府入口網站
  十政發〔2016〕23號
  市 人 民 政 府
  關於公布市級權責清單的通知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十堰經濟技術開發區、武當山旅遊經濟特區管委會,市政府各部門:
  根據《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於推行地方各級政府工作部門權力清單制度的指導意見〉》(中辦發〔2015〕21號)和《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關於在全省推行政府工作部門權力清單制度的通知〉》(鄂辦發〔2015〕23號)精神,為進一步明確市政府各工作部門的職責許可權,大力推動簡政放權,加快形成邊界清晰、分工合理、權責一致、運轉高效、依法保障的政府職能體系和科學有效的權力監督、制約、協調機制,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市政府組織市級66個部門開展了權力清單、責任清單清理編制工作。經全面清理和依法依規審核確認,市政府部門(除省無線電十堰管理處外,不含其它省以下垂管部門)行政職權事項2776項(含子項4184項)。其中,行政許可183項、行政處罰1718項、行政強制150項、行政徵收22項、行政給付20項、行政檢查209項、行政確認118項、行政獎勵21項、行政裁決7項、其他類328項。審核確認各部門責任事項21409項(含子項33282項)。經研究,決定對市級權力清單和責任清單予以公布(詳細內容請登錄十堰市人民政府入口網站http://www.shiyan.gov.cn/zwgk進行查詢),並就有關工作通知如下:
  一、強化市級權責清單管理
  推行地方各級政府工作部門權力清單制度,是黨中央、國務院部署的重要改革任務,是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建設的重要舉措。市政府各部門要按照本部門的權力事項和責任事項,主動接受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監督,嚴格按權責清單履職盡責。要切實創新管理理念和管理方式,最佳化辦事流程,簡化辦事環節,明確辦理時限,公開權責運行流程。對取消的行政職權不得截留或變相實施;對下放的行政職權事項要確保放到位,並指導承接部門做好承接工作。行政職權取消下放後,要切實加強事中事後監管。
二、實行市級權責清單動態化管理
  各部門要嚴格執行《湖北省行政權力清單管理辦法》(省政府第382號令),根據權力事項依據變化或者職能調整情況,對行使的清單提出相應的增加、取消或者其它變更的建議,經市審改辦審核後報請市人民政府審定。市審改辦對市級權責清單實行動態管理,適時更新內容,並通過市政府入口網站予以公告。
  三、加強市級權責清單運用監督和問責
  權責清單公布後,市政府各相關部門、依法承擔行政職能的事業單位、垂直管理部門設在地方的具有行政職權的機構等,都要嚴格按照清單行使權力、承擔責任,依單行政,切實做到“法無授權不可為、法定職責必須為”,切實維護清單的嚴肅性、規範性和權威性。要大力推進行政職權網上運行,加大公開透明力度,加強對行使權力情況的監督、檢查,建立有效的權力運行監督機制。對不按清單履行職責的單位和人員,要嚴格依紀依法追究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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