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主體信用修復機制是“十四五”規劃《綱要》的名詞。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失信主體信用修復機制
- 性質:“十四五”規劃《綱要》名詞
失信主體信用修復機制是“十四五”規劃《綱要》的名詞。
失信主體信用修復機制是“十四五”規劃《綱要》的名詞。名詞解釋失信主體信用修復機制是指失信主體按要求糾正失信行為、消除不良影響的,根據其申請按規定移出嚴重失信主體名單、終止共享公開相關失信信息或者對相關失信信息進行標註禁止...
第七條 信用信息修復的方式包括移出嚴重失信主體名單、終止公示行政處罰信息和修復其他失信信息。第八條 移出嚴重失信主體名單,是指認定單位按照有關規定,將信用主體從有關嚴重失信主體名單中移出。第九條 終止公示行政處罰信息,是指歸集...
信用修複製度是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的一個重要機制,是完善守信聯合激勵和失信聯合懲戒機制的重要環節,是構建以信用為核心的事中事後監管機制的必然要求,是失信主體退出懲戒措施的制度保障。2018年11月10日,第三屆中國信用建設創新發展峰會在...
本辦法所稱信用修復,是指失信主體為積極改善自身信用狀況,在改正失信行為、履行相關義務後提出信用修復申請,由失信信息產生單位依照有關規定,移除或者終止公示失信信息的活動。失信信息修復後,該信息不再作為失信懲戒的依據。第三條(...
徵信異議本質上來說是一種“改正錯誤”的糾錯機制,有別於“失信後”為重塑信用而進行的修復。主要表現 一些不法分子利用部分信息主體急於消除不良徵信記錄的心理,混淆徵信異議、信用修復概念,以“徵信修復、洗白、鏟單”“徵信異議投訴...
《海南省市場監督管理局嚴重違法失信企業修復暫行辦法》是海南省市場監督管理局2019年發布的檔案。內容解讀 海南省市場監管局近日出台《嚴重違法失信企業信用修復暫行辦法》明確,符合條件的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可以申請移出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
遼寧省交通運輸信用信息修復管理辦法(試行)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進一步完善失信懲戒機制,鼓勵信用主體不斷完善自身信用,依法履行社會誠信義務,規範信用修復工作,按照《國務院關於建立完善守信聯合激勵和失信聯合懲戒制度加快推進社會...
《江西省文化和旅遊市場失信行為主體信用修復管理辦法(試行)》是為規範對失信行為的信用修復工作,維護江西省文化和旅遊行業市場主體合法權益,進一步提升社會信用體系建設法治化、規範化水平,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加快推進社會信用體系建設 ...
《貴州省市場監督管理信用修復管理實施辦法》是為規範貴州全省市場監督管理部門信用修復管理工作,鼓勵違法失信當事人主動糾正違法失信行為、消除不良影響、重塑良好信用,保障當事人合法權益,最佳化營商環境,激發市場活力,依據《國務院辦公廳...
《辦法》通過健全完善信用修復管理制度機制,推動解決信息公示期限較長、信用修復機制不健全等問題,有利於鼓勵違法失信當事人重塑信用,激發市場主體活力,構建放管結合、寬嚴相濟、進退有序的信用監管新格局,為建設高標準市場體系、促進高...
《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書》,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出具的《準予信用修復決定書》,或者其他行政處罰機關出具的《失信行為糾正後的信用信息修復申請表》等相關材料,便於市場主體及時主動糾正失信行為,改善自身信用狀況,重塑信用。
(二)嚴格落實主體責任。各級文化和旅遊主管部門要嚴格落實信用修復主體責任,依法依規履行相關職責。文化和旅遊部負責組織、指導全國文化和旅遊市場失信主體信用修復工作,縣級以上地方文化和旅遊主管部門按照“誰認定、誰修復”原則,負責本...
懲戒措施限定在現有法律、法規和黨中央、國務院政策檔案明確規定的範圍,避免失信懲戒泛化、濫用。貫徹懲戒與教育相結合的理念,建立健全有利於自我糾錯、主動自新的信用修復機制,激勵違法失信當事人重塑信用,激發市場主體活力。四、《辦法》...
公共信用信息平台由承擔公共信用服務的機構負責運行、維護,並通過公共信用信息平台提供公共信用信息公開、共享、查詢、套用和異議受理、信用修復受理等服務。第八條 社會信用信息歸集、採集、公開、共享和套用主體應當建立信息安全管理和保密...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認定事由、依據;公示渠道、期限和其他嚴重失信懲戒措施;信用修復條件和程式;申請行政複議和提起行政訴訟的途徑和期限;作出認定決定的統計機構名稱和認定日期。統計嚴重失信企業認定決定書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
(三)修訂《辦法》是完善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管理制度的迫切需要。隨著監管理念更新和職能轉變新要求,原《辦法》顯現出不相適應的問題。如,列入情形不全面、列入標準不盡科學、送達告知程式不完備、過罰不當和信用修復機制不健全等。通...
為鼓勵和引導納稅人增強依法誠信納稅意識,主動糾正納稅失信行為,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加快推進社會信用體系建設構建以信用為基礎的新型監管機制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19〕35號),現就納稅信用修復有關事項公告如下:一、納入納稅信用...
第二節 公共信用信息管理 第四章 信用主體權益保護 第一節 一般規定 第二節 信用信息查詢 第三節 信用信息異議 第五章 信用監管 第一節 一般規定 第二節 信用承諾 第三節 失信懲戒 第四節 信用修復 第六章 ...
(四)保障信用主體合法權益。《條例》在社會信用體系的制度建立、具體操作、權利救濟和個人信用信息保護四個層面,規定了信用主體信息知情、異議申請以及信用修復等權益,明確個人信息採集的禁止“紅線”。(五)加強信用服務監管。《條例》...
第二條 本細則適用於我省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統計機構對企業的統計嚴重失信行為及其信息進行認定、記錄、歸集、共享、公開、懲戒和信用修復等活動。本細則所稱統計嚴重失信企業,是指違反統計法律、行政法規,受到統計行政處罰,且情節嚴重...
第六十二條 自治區人民政府發展改革部門應當會同有關部門建立信用修復機制,制定信用修復具體辦法,明確修複方式和程式,並向社會公布。除法律、法規和國家規定不可修復的失信信息外,在失信信息披露期間,失信主體糾正失信行為、履行相關義務...
第二十條 本辦法所稱信用修復是指失信主體在一定期限內,主動糾正自身的失信行為,依法依規提高履約踐諾能力,獲得社會的信任和諒解,積極改善自身信用狀況的過程。本辦法所指的信用修復實施主體是指依法依規對失信主體的違法違規行為進行...
《規定》立足建立健全國家知識產權局信用管理工作機制,規範失信行為認定、歸集、共享、公開、懲戒和信用修復等工作,通過對失信主體實施限制評優評先、納入重點監管等不減損權益、不增加義務的行政管理措施,加大監管工作力度,發揮信用監管工作...
第三十九條 市人民政府社會信用主管部門應當會同市公共信用信息工作機構和公共信用信息提供主體建立健全社會信用主體權益保護制度,完善社會信用信息異議處理以及信用修復等機制,保障社會信用主體合法權益。第四十條 社會信用主體有權知曉其社會...
第三十六條 省人民政府社會信用主管部門應當會同有關部門建立健全信用主體權益保護制度,建立責任追究機制、異議處理機制和信用修復機制。 第三十七條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非法採集自然人的收入、存款、有價證券、商業保險、不動產和納稅數額...
第十一條 加快推進智慧財產權領域信用體系建設,建立健全智慧財產權領域信用記錄、信息歸集、失信評價、信用修復和失信懲戒機制,依法將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組織的智慧財產權失信違法信息納入海口市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推動開展以信用為基礎的分級分類...
9.建立健全信用修復管理機制。紮實推進行政處罰信息信用修復辦理工作,保障失信主體信用修復權益。研究制定《本溪市公共信用信息修復指導意見》,明確信用修復主體並規範辦理流程從而推進我市信用修復工作有序開展。各有關部門要制定相關領域信用...
(二)失信信用主體信用修復期限內,再次發生嚴重失信行為的;(三)依法依規暫不適宜實施信用修復的其他失信行為。第三十九條 失信的信用主體申請信用修復時應向作出信用評價的醫療保障行政部門提交以下材料:(一)信用修復申請表;(二...
嚴重失信主體名單管理是指應急管理部門依法將嚴重失信的生產經營單位或者機構及其有關人員列入、移出嚴重失信主體名單,實施懲戒或者信用修復,並記錄、共享、公示相關信息等管理活動。第四條 國務院應急管理部門負責組織、指導全國嚴重失信主體...
健全高效便捷信用修復機制。要完善信用修復協同聯動、“一網通辦”機制,遵循公開公正、規範實施、協同推進、保障權益的原則,最佳化信用修複流程,持續壓縮信用修復辦理時限。除法律、法規和國家規定不可修復的外,失信主體可以通過信用平台、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