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智慧財產權(專利)失信行為評價暫行辦法》是為構建智慧財產權領域市場主體信用分類監管、失信懲戒等機制,提高海口市智慧財產權保護水平,營造法治化、國際化、便利化營商環境,加快推進海南自由貿易港建設,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海南自由貿易港法》《國務院關於建立完善守信聯合激勵和失信聯合懲戒制度加快推進社會誠信建設的指導意見》(國發〔2016〕33號)《國家知識產權局關於開展智慧財產權系統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工作若干事項的通知》(國知發管字〔2016〕3號),以及中共中央、國務院《海南自由貿易港建設總體方案》、海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海南省建立完善守信聯合激勵和失信聯合懲戒制度加快推進社會誠信建設的實施方案》(瓊府辦〔2017〕44號),結合海口市的實際情況制定的辦法。由海口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海口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海口市農業農村局、海口市綜合行政執法局、海口市林業局於2021年12月28日印發,自2022年3月1日起實施,有效期為三年。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海口市智慧財產權(專利)失信行為評價暫行辦法
- 頒布時間:2021年12月28日
- 實施時間:2022年3月1日
- 發布單位:海口市市場監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