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行為糾正後的信用信息修復管理辦法(試行)》是2023年1月11日第26次委務會議審議通過的辦法。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失信行為糾正後的信用信息修復管理辦法
- 頒布時間:2023年1月17日
- 實施時間:2023年5月1日
- 發布單位: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失信行為糾正後的信用信息修復管理辦法(試行)》是2023年1月11日第26次委務會議審議通過的辦法。
《失信行為糾正後的信用信息修復管理辦法(試行)》是2023年1月11日第26次委務會議審議通過的辦法。通知發布2023年1月17日,國家發改委發布《失信行為糾正後的信用信息修復管理辦法(試行)》,已經2023年1月11日...
《市場監督管理信用修復管理辦法》是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為規範市場監督管理部門信用修復管理工作,鼓勵違法失信當事人主動糾正違法失信行為、消除不良影響、重塑良好信用,保障當事人合法權益,最佳化營商環境,依據《國務院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完善...
除法律、法規和黨中央、國務院政策檔案明確規定不可修復的情形外,信用主體在糾正失信行為、消除不良影響後,均可按要求申請信用修復。第三條 本辦法所稱的信用修復,是指經江西省各級文化和旅遊主管部門認定的失信主體,為積極改善自身...
本辦法所稱信用修復機構,是指依法對信用主體的違法失信行為作出認定或處罰的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本辦法所稱信用修復申請,是指存在失信記錄的交通運輸行業信用主體在糾正了失信行為後,向信用修復機構提出撤銷失信記錄或縮短失信記錄使用期限的...
本辦法所稱信用修復,是指失信主體為積極改善自身信用狀況,在改正失信行為、履行相關義務後提出信用修復申請,由失信信息產生單位依照有關規定,移除或者終止公示失信信息的活動。失信信息修復後,該信息不再作為失信懲戒的依據。第三條(...
《辦法》明確失信當事人可以到具有受理許可權的市場監管部門,或者通過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向市場監管部門申請信用修復。各級市場監管部門按照“誰決定、誰修復,誰認定、誰修復”原則,負責權責範圍內信用修復申請的受理、審核和決定。此外...
《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書》,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出具的《準予信用修復決定書》,或者其他行政處罰機關出具的《失信行為糾正後的信用信息修復申請表》等相關材料,便於市場主體及時主動糾正失信行為,改善自身信用狀況,重塑信用。
《湖南省消防安全領域信用管理辦法》是為推進湖南省消防安全領域信用體系建設,加強消防安全監管,根據《關於進一步完善失信約束制度構建誠信建設長效機制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20〕49號)、《失信行為糾正後的信用信息修復管理辦法(試行)...
保障信用主體合法權益,按照《失信行為糾正後的信用信息修復管理辦法(試行)》(國家發展改革委令第58號)和《市場監管總局關於印發〈市場監督管理信用修復管理辦法〉的通知》(國市監信規〔2021〕3號)相關要求,現就進一步完善“信用...
(國辦發〔2020〕49號)、《失信行為糾正後的信,甲信息修復管理辦法(試行)》(國家發展改革委令第58號)、《水利建設市場主體信,甲信息管理辦法》(水建設〔2 019〕306 號)和《北京市公共信,甲信息管理辦法》(北京市人民政府...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完善失信約束制度構建誠信建設長效機制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20〕49 號)、《失信行為糾正後的信用信息修復管理辦法(試行)》(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令第 58 號)、《水利建設市場主體信用信息管理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於統計機構對企業的統計嚴重失信行為及其信息進行認定、記錄、歸集、共享、公開、懲戒和信用修復等活動。本辦法所稱統計機構,是指國家統計局及其派出的調查機構、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統計機構。本辦法所稱企業,是指在...
第二條 本細則適用於我省統計機構對企業的統計嚴重失信行為及其信息進行認定、記錄、歸集、共享、公開、懲戒和信用修復等活動。本細則所稱統計機構,是指吉林省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統計機構。本細則所稱企業,是指在各級人民政府、縣級以上...
主要表現在:一是列入的監管領域和情形不全面;二是送達告知程式不完備;三是列入期限較長;四是信用修復制度不健全。因此,《暫行辦法》亟須修訂完善。另外,散見於原工商、質檢、食藥和智慧財產權領域的嚴重違法失信名單管理制度也需要進行...
有關部門和單位應當會同省社會信用主管部門依據國家信用修復管理規範,制定本行業、本領域失信行為信用修復具體辦法,並向社會公布。 有關部門和單位應當按照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規定,支持破產重整企業開展納稅和金融等信用修復...
第三章 信用修復 第十條 當事人被列入嚴重違法失信名單,符合《市場監督管理嚴重違法失信名單管理辦法》第十六條規定條件的,可向作出列入決定的市場監管部門申請信用修復,並提交以下材料:(一)信用修復申請書;(二)守信...
本辦法所稱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管理,是指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將當事人列入、移出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實施信用約束、聯合懲戒和信用修復,並通過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公示。第二章 管轄 第三條 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負責組織、指導全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