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音資料
夫妻
fū qī
凡例
①《易·小畜》:“輿說輻,夫妻反目。”
②《
漢書·灌夫傳》:“於是夫見,曰:‘將軍昨日幸許過魏其,魏其夫妻治具,至今未敢嘗食。’”
③《
醒世恆言·錢秀才錯占鳳凰儔》:“有婦女曾見過秋芳的,便道:‘這般一對夫妻,真箇郎才女貌!’”
④
洪深 《
少奶奶的扇子》第二幕:“魏小姐:現在的夫妻,稍為做出點愛情,人家就覺得特別,不能放心。”
探源
夫字由來
“丈夫”在古時指成年男子,有時候也指男子中的傑出者。《
榖梁傳·文公十二年》:“男子二十而冠,冠而列丈夫。”古時男子每到
二十歲,便要舉行
冠禮,之後就進入了丈夫的行列。“夫”是指戴冠男子,而“丈”則是指成年男子的身高,大多成年男子的身高都已超過“一丈”。一丈為10尺,
夏尺只有今
市尺的4寸8分,則夏時一丈約為1.6米高。人們在描述男人特點時,經常會用“男子漢大丈夫”一詞表述。不過當今“丈夫”一詞指已婚女子的配偶。
人們通常談到夫婦時,夫多被稱為“丈夫”,妻子則被叫做“老婆”。這兩種叫法、習俗傳承。
“丈夫”一詞的由來有兩種說法。一種是源自母系時代的夫妻
傳統禮儀而得來。眾所周知那是
女尊男卑的時代,男女結為夫妻後,男的怕女的被其他男人搶走,就天天跟在女的後面一丈之遠。不能近了不能遠了,大概就是不能在視線之外,故男的被人稱之為“丈夫”。另一種說法是,在中國有些部落,有搶婚的習俗。女子選擇夫婿,主要看這個男子是否夠高度,一般以身高一丈為標準。一丈
約等於七尺,有了這個身高一丈的夫婿,才可以抵禦強人的搶婚。根據這種情況,女子都稱她所嫁的男人為“丈夫”。夫婿,如“坐中數千人,皆言夫婿殊。”(
漢樂府《
陌上桑》);夫子,尊稱。如“夫子所學,當日知其所亡。”(
范曄《樂羊子妻》);夫君,如“夫君初破黑山歸。”(
高駢《
閨怨》);君子,敬稱。如“未見君子,憂心忡忡。”(《
詩經·
召南·
草蟲》);郎,暱稱。如“出門願不聞悲哀,郎在任郎回未回。”(
王建《
鏡聽詞》);郎伯,如“郎伯殊方鎮,京華舊國移。”;良人,“妾家高樓連苑起,良人持戟明光里”。;官人,宋代,這是南北文化交流的時代。;老爺,僅限於官宦人家對老公的稱呼。其在家中的尊貴地位不言而喻。;相公,元無名氏《舉案齊眉》第四折:“ 梁鴻 云:‘娘子請穿上者。’正旦云:‘相公,吾不敢穿。’”;先生,近代以來,也稱“丈夫”為先生。
妻字由來
“妻”最早見於《易·
繫辭》:“人於其官,不見其妻。”但妻在古代不是男子配偶的通稱。《
禮記·曲禮下》載:“天子之妃曰後,諸侯曰夫人,大夫曰孺人,庶人曰妻。”看來那時的“妻”只是平民百姓的配偶,是沒有身份的。後來,“妻”才漸漸成為所有男人配偶的通稱。“妻”的別稱很多。古代無論官職大小通稱妻為“孺人”。
卿大夫的
嫡妻稱為“內子”,泛指妻妾為“內人”。妻還被稱為“內助”,意為幫助丈夫處理家庭內部事務的人。“賢內助”成為好妻子的美稱;舊時對別人謙稱自己妻子為“拙內”、“賤內”;而在官職較高的階層中對妻子的稱呼卻反映出
等級制度來。如諸侯之妻稱“
小君”,漢代以後王公
大臣之妻稱“夫”的人(夫人),
以及有錢有勢的皇親貴族家的公主千金婚配後的稱呼,唐、宋、明、清各朝還對高官的母親或妻子加封,稱誥命夫人。進入現代後,則出現了書面與口語兩種說法。不同的地方也有不同的叫法。口語最常見的有老婆,此外還有堂客、太太、內子、愛人、親愛的、女人、孩子他媽(娘)、母(
閩南語,國語諧音“某”)、牽手(源自平埔族語)、
另一半、蜜糖、甜心……等等,因人而異,有多種變化,可隨場合與心情隨意使用。書面用語則仍然保留“內子”、“內人”等對他人稱自己妻子的名稱。
相關
倫理關係
基於愛情為基礎的現代婚姻關係,是愛情
倫理關係與婚姻倫理關係的複合存在。
婚姻倫理關係與
愛情倫理關係的區別 摘自
曹菁《愛情信仰論》 婚姻倫理關係,中國是
民政局婚姻是登記產生,第三方管控介入,(
婚姻制度各國各時代情況都不同),以婚姻管控產生,以婚姻管控算起。屬於管控型倫理 。婚姻本質屬於管控的範疇。被安排忠誠對象,或在限定條件下選擇忠誠對象。
愛情倫理關係,自主產生,全世界總體是一男一女,與愛情有必然關係,以雙方自願愛情信念(信仰)產生,以自願愛情信仰(愛情倫理關係)產生算起。屬於自願型倫理,無管控方存在。是產生於愛情情感又
超越情感的愛情關係。
婚姻倫理關係示意圖 愛情倫理關係示意圖
結婚基礎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規定,男女雙方結婚必須自願,並且男不得早於二十二周歲,女不得早於二十周歲。晚婚晚育應予鼓勵(自2016年1月1號起晚婚獎勵取消)。
有意成為夫妻的雙方到民政局登記領取
結婚證,保證婚姻關係合法有效,受到法律保護。夫妻雙方在民政局工作人員見證下宣誓,誓詞因地區有所不同,一般可供參考如下: “我們自願結為夫妻,從今天開始,我們將共同肩負起婚姻賦予我們的責任和義務:上孝父母,下教子女,互敬互愛,互信互勉,互諒互讓,同心同德,相濡以沫,鐘愛一生!今後,無論順境還是逆境,無論富有還是貧窮,無論健康還是疾病,無論青春還是年老,我們都風雨同舟,患難與共,同甘共苦,互相忠實,攜手共度,成為終生的伴侶!宣誓人 某某”
人的自尊心從小就有,一旦受到損害,便會痛苦不已。如果受到尊重,則會感到欣慰和滿足。夫妻間的相互尊重、信賴,是深化愛情和事業成功的基本保證。任何訓斥或輕視貶低愛人的做法都會損害對方的自尊心。
人人都希望按自己的思想和意志辦事。這就是自主的需要。每個人都希望在別人面前表現自己,儘可能發揮自己的才能,運用自己的智慧創進。
社會是人生活樂趣的源泉。那種不準愛人與他人交往的做法,不但不能保證愛情的專一,還會破壞對方的
心理平衡,對家庭生活感到厭倦,對愛人產生反感,其結果只能使婚姻破裂。
每個人的愛好不同,應儘可能滿足對方的心理需求並為對方提供方便。感情的需要以愛為中心,持久的愛會使對方得到最大的心理滿足。否則,失落感便會油然而生,不滿、煩惱、怨恨也會接踵而至。
愛人心裡不痛快時,總想找人訴說一番,一吐為快。這種宣洩的對象當然是自己的愛人,夫妻均以對方為宣洩的最佳對象。因此任何一方都不應責備對方心胸狹窄,或嫌對方嘮叨。而應主動接受對方的宣洩,並進一步勸慰、疏導,排解其內心的痛苦,使對方從內心矛盾中解脫出來,建立新的心理平衡。這樣內心的痛苦便會煙消雲散,夫妻感情也會進一步得到加強。
2.感情培養
感情的來源需要從小時候培養,人的
理解力與道理的
分析能力,處事的方式受父母言行的影響,處理事情的能力與接受的道德教育,有著直接的關係。成長過程:小時候與父母和玩伴之間的交流中,就應該讓他(她)們懂得相互尊重、相互謙讓、文明用語、愛護環境;懂得學習與生活有關的知識;懂得怎么自救和如何正確幫助別人;懂得任何愛的相互傳遞,都將影響到一個人性格的確立;懂得如何正確的換位思考問題;懂得了解父母的辛苦;懂得幫助父母做力所能及的事情;懂得如何珍惜相互的感情。等到這些孩子結婚了,就能夠做到夫妻間的尊重、理解、關愛、信賴,也是愛情的基礎和事業成功的前提因素。
3.感情基礎
夫妻之間,彼此言語與肢體的力度、尺度、深淺的把握要恰到好處。夫妻之間的信賴,源於彼此之間,
換位思考的心裡觸動感受與真誠。
4.矛盾的原因
夫妻之間愛好、習慣、生活方式、說話方式,處事方式的不同,是導致夫妻矛盾的根源。如果找到一個品行優良的配偶,夫妻間的感情自然而然會很和諧。如果有一方
品行不端,做事不講理,言語尖酸、刻薄、蠻橫無理、冷漠、不懂悔改都是夫妻感情惡化的
導火索。
5.配合與協調
生活中需要協調與配合,如相互之間不能分開就要學著珍惜,緩和矛盾使彼此間的關係與生活氣氛保持融洽,因為相互之間的習性已經很了解了,所以不要做相互厭煩的事情,儘量想一個適合又合理的辦法來化解衝突,這樣雙方都不會受到傷害,還能讓夫妻生活更加和睦溫馨,這就是智慧的體現。能得到對方言語的讚賞與正確的評價,也是一個人工作與操持家務瑣事的動力。夫妻間優雅智慧的交流技巧,可使壓抑的情感,巧妙釋放。
6.交往誤區
相互朋友間交往的尺度把握,也是一種學問,智慧的人把握的恰到好處,無知的人產生了
婚外戀。逃避使他(她)們墜入更深的深淵不能自拔,移情別戀傷害了一個又一個與他(她)們親近曖昧的人。如果沒有感情了,就應該選擇分手,不要糾纏不休,不要由愛生恨彼此傷害。理智的做法比衝動的做法更值得提倡。那種控制他人正常
社會交往的做法是錯誤的,需要引導愛人怎樣換位思考,讓對方了解相互的感受。
調查
1.相對與心理
刊登在美國《婚姻生活》雜誌上的一篇報導指出,與那些彼此客氣、從不臉紅的夫妻相比,喜歡打情罵俏,偶爾鬥鬥嘴的夫妻,性愛更加和諧。
紐約大學的婚姻關係學家與心理學家進行了這項研究。通過對1209對夫妻進行問卷調查,研究者發現,夫妻間過於禮貌會影響彼此性慾。心理學家認為,性是一個人探索另一個人隱秘領域的衝動,如果夫妻間過於講究拘束、拘謹、呆板,會壓抑自己的情感,克制大於衝動,雖避免了爭吵,卻可能造成“假面夫妻”,讓彼此心離得越來越遠,也會使性愛缺少激情。調查發現,對於通情達理的夫妻,在偶爾爭吵後、一起開懷大笑後、一方悲傷傾訴後,都是發生性愛的好時機,夫妻往往
通過性進一步增進感情。研究者建議,夫妻要想建立
親密感,可以一起看本愛情小說、親密按摩、互訴心情甚至吵架等,都比沉默不語更能增加夫妻感情。所以在經營婚姻方面,夫妻之間不用太過於拘謹,這樣會導致夫妻之間產生距離,影響
性生活。
心理衝突:心理衝突是彼此心理的
不協調、背離或對立,離婚則是依照法定手續解除婚姻關係。心理衝突往往是離婚的原因和前奏,離婚則往往是心理衝突激化的結果。這裡之所以用“往往”二字,在於心理衝突並不一定發展到離婚,有些離婚案也不是心理衝突引起的。
需求不滿:婚姻的情感與心理穩定性取決於需求的滿足程度。如果夫妻都能在共同生活中獲得需求的滿足,任何一方都不感到感情疏遠和心理孤寂,他們的婚姻就是穩定的。相反,如果某些要求得不到滿足,就會感到心情不舒暢,產生和增強
不良情緒,導致爭吵和持續的衝突。
自我價值得不到對方承認,自尊心受到損傷;一方或雙方的性要求得不到滿足;一方或雙方的正當感情需求如溫存、體貼等得不到滿足;夫妻中一方
酗酒、縱慾或有其他過分要求,導致家庭花費過大、入不敷出;一方過於奢侈,導致家庭物質保障問題;雙方在吃喝、穿戴上的需求不同,在添置日常用具以及各自需要的開銷方面存在差異;在休息、閒暇、愛好、娛樂活動中各有不同的需求和情趣等。
價值觀不一致:表現在語言交流中。丈夫把社會說成一個
競技場,把人與人的
關係說成“弱肉強食”,妻子信仰基督教,認為應該與人為善,兩個人的觀念衝突就是必然的。表現於行為的價值觀衝突更具有
實質性。丈夫是孝子,每當經濟寬餘或者節假日時就去看望父母;妻子注重小家庭建設,每當丈夫為父母花錢時就怒氣沖沖。他們的衝突不僅是必然的,而且後果往往是嚴重的。只要一方不放棄自己的價值觀和相應行為,衝突就會持續存在。某些價值觀不一致引起的衝突是帶根本性的,比如
人生哲學,對幸福、成就、人生意義的看法,所追求的人生目的等。如果夫妻在這些方面存在圈套的不一致,都認為自己是絕對正確的,而對方總是“錯誤的”、“腐朽的”,那么在生活中一遇到相關的問題,就會相互指責,在行為上背道而馳。價值觀不一致是否導致夫妻衝突,取決於兩個方面的因素:一是不一致程度,不一致程度越大,所導致的衝突就會越強烈;二是可調節程度,在一方或雙方的寬容性大、柔性強的情況下,不一致可逐漸減少,接受度可逐漸增加。
個人為中心:“個人”在這裡包括“個體、自己”意識、個人期望、
個人理想、
個人利益、個人中心、個人取向等。夫妻結合不僅是法律、經濟、肉體的結合,也是兩個“我”的結合。夫妻衝突同樣是由兩個“我”所引起,是兩個“我”之間的衝突。“個人”的遠離表現在下列方面:在利益上自行其是,基本利益相異。在結合目的上出於利己,愛對方是為了自己的需要,而不是為對方奉獻;在感情上逐漸平淡,即使轉變為友誼,也易變而不穩定;在發生爭執時堅持己見,互不讓步;在
評價標準上以其他人的行為作為尺度,而不是以內心的標準作為尺度;在心理治療功能上,當對方處於痛苦和憂患中時,不提供
心理安慰,不幫助對方緩解
心理緊張;在
心理適應上雙方關係的協調過程緩慢,達到和諧狀態異常困難。
權責爭執:家庭也是個權、責系統。家庭中有很多共同生活事務和面臨的問題,需要及時做出決定,而做決定就是個權力問題。丈夫想買一台電腦,妻子想買一台鋼琴,然而手中的財力只夠買其中一件,誰有權做決定呢?如果沒有明確的權力劃分,就會發生衝突。與權力相關的是權利,就是行使權力和獲得利益的法定許可權或權益。在家庭中,擁有眾多的物質和精神資源,誰有資格占有或處置它們呢?這就出現了權利問題。妻子把舊電視機送給了自己的父母,丈夫認為她沒有處置這一東西的權利,因為電視機是自己掙錢買的。而妻子認為自己是家庭主婦,擁有當然的權利。由此,衝突就出現了。權力和權利應該於責任和職責聯繫在一起。家庭中幾乎所有事情都需要有人承擔責任,負責管理。晚上回家必須做飯,做飯是誰的職責呢?應該誰買菜?誰洗菜?誰做菜?誰端菜?丈夫可能認為這都是妻子的職責,妻子則認為丈夫起碼應該完成前兩道工序。雙方都推託責任就必然發生衝突。導致衝突的權責傾向是:(1)喜歡承攬、擴大、推脫責任;(2)權、責界線模糊,對同一件事情,雙方都認為自己擁有決定權力,或者都認為對方沒有權利,自己沒有責任;(3)當一方爭奪這方面的權力時,對方以爭奪另一方面的權力做補償;當一方推卸這方面的責任時,對方不去管另一方面的事情。
性差異:夫妻的性慾望和
性滿足是不同的,這一差異成為夫妻衝突的深層心理根源。津留宏、泉宇佐等人(1975)在這方面做了較多的研究。男性的性慾是生理上難以抑制的興奮,具有相當的
自發性,因此在新婚之際就能滿足。女性的性慾則是隨性生活和性體驗的增加而逐漸覺醒、增強,有的人到中年時才達到相當強烈。這樣,男性在結婚初期往往因為妻子不願配合而導致性慾不滿。男性的性慾望帶有強烈的衝動性、征服性和求異性特點,容易在婚後不久就對現有性生活感到厭倦,特別是妻子在容貌、服飾、言談上急劇失去風采之後。可是,妻子的性慾望在此時剛剛達到高潮。於是,很多中年妻子感到性慾求的不滿。在
性關係中,男性無疑處於主動地位。只要他願意發生性關係,積極地進行挑逗,女性即使不喜歡他,或者不願意在此時滿足他,也可能發生性興奮,最終與她發生
性行為。女性就不能這樣做,她最多只能挑逗男性衝動,最後的決定權還是在男性手裡,如果男性不為所動,女性的性慾望就不能得到滿足。而女性的挑逗能否成功,往往取決於自身的魅力,比如漂亮、性感等。這樣就存在一個問題;女性只有在性慾望強烈的中年才可能積極地進行挑逗,然而這時她的魅力已經因為年齡、懷孕等大大衰減。由此,她也會產生不滿。在性慾方面,男性不論年齡多大也會
被年輕女子的性魅力所吸引,而且選擇女性的標準並不嚴格,有時只要能消除性不滿就可以。因此當他對現有配偶厭倦之後,就傾向於尋找
婚外性關係。與此對應的是,年輕女性對各個年齡層的男性都會作出
性反應,遠比男性範圍大得多。這樣,男性的婚外性關係就有成功的可能,而將自己的配偶冷落在一邊。當然,妻子也可以去尋找婚外性關係。不過,一方面她的魅力已經下降,比丈夫面臨著更大的困難;另一方面她傾向於只與有感情的男性發生性關係,挑選的餘地較小。再者,
社會輿論的壓力對女性來說更大,社會上對女性的不貞行為是冷酷的,對男性則相對寬容。所以,她較少付諸實際行動,即使行動也較少成功。在這種條件下,她必須依靠丈夫才能獲得滿足,因而牢牢地看管住丈夫。丈夫或者迫於壓力,勉強應付妻子的要求,經常感受到遺憾與不滿,導致衝突的出現;或者“暗渡陳倉”,在背地裡接納“第三者”。而第三者的插入,無疑會淡化夫妻關係,引起強烈的夫妻衝突。
2.離婚
離婚的其他原因可以分為三類,一是
心理因素,包括粗暴、不尊重和
性格不合;二是性的因素,這或者是性慾不滿,或者是沒有生育;三是社會與行為因素,包括
親屬關係的影響、
經濟因素、政治因素和犯罪。從時間發展上看,性格不合而離婚的比例呈逐漸上升的趨勢,這表明了心理因素在婚姻結合中地位的上升,即婚姻越來越趨向於心理的結合,也越來越可能因為心理原因受損。因此心理不和諧成為離婚的主要原因。
經濟糾紛、政治因素和犯罪而離婚的比例逐漸降低。這表明了經濟、政治因素在婚姻結合中地位的下降,也表明了婚姻外部
約束力的弱化。政治觀點、政治身份等在
社會生活以及夫妻生活中不再扮演至關重要的角色,
政治衝突的可能性和夫妻的重視程度降低,在經濟方面是經濟收入逐漸提高,
經濟狀況逐漸改善。既然男女較少以這些外部因素作為主要考慮而結合,他們也就較少為了這些原因而離婚。
性生活失調和不育導致的離婚也呈遞增趨勢。對此可以做出兩種解釋:一是人們的性慾望有所增強,因而增強了不滿,二是人們的
性觀念趨於開放,對性慾望的
合理性增加了肯定,對性不滿增強了表達勇氣。
(1)
離婚的理想化是指把離婚前景構想得過於寬敞、明快、樂觀。回首過去,夫妻在價值、習慣、性格方面長期相異,自己的要求一直未能滿足,同床異夢、嘗盡了苦頭,通過離婚,很快就可以脫離苦海;展望未來,自己可以追求新的愛情,可以找一個情投意合的情侶,過恩恩愛愛、美美滿滿的日子;離開了配偶,與另一個異性共同生活,顯得新異、刺激,這一切是多么的誘人!面對這一片光明,很多人毫不猶豫地提出了離婚。其實,事情從來不會像所構想的那樣一帆風順。離婚可能讓人飽嘗隔斷關係、
心理失衡的痛苦,尋找新的配偶可能不像當初那樣容易,由於自身心理特點再婚可能依然會悲劇重演。所以,理想化者在離婚後可能遇到意想不到的挫折。
(2)
離婚的惰性化是指不到萬不得已不提出離婚,或者不同意配偶提出離婚的要求。這些人也感受到彼此衝突和感情破裂的痛苦,意識到這樣的結合是一種折磨,但覺得除目前狀態之外,沒有一種更好的方式可以替代。有的人也想到過離婚,但是離婚在其心目中是一個莫測的深淵。他們不知道離婚後會遭受什麼悲慘的結果,因而顧慮重重。因為自知代價太高,所以最好的解決辦法是維持現毒狀。他們用“習慣的束手無策感”應付生活,認為一切都是命中注定,怎么想都沒有,因而知覺麻木逆來順受。其實,這些人只要狠一下心,跳出苦海就可能過上比過去好得多的生活。
(3)
離婚的罪惡化是指一想到離婚就感到是一種罪惡,大逆不道,心存無以言狀的恐懼。即使受到配偶的虐待,實在難以忍受,在提出離婚之前也猶豫不決,婚姻的痛苦和離婚的恐懼交織在一起。這些人即使在離婚之後,依然進行自責,認為是自己在作孽,以至對新的婚姻生活畏首不前。與
罪惡感對應,另一些人則產生強烈的
羞恥感,認為離婚見不得人,沒有臉面,整天鬱鬱寡歡。這些人的社會化程度較高,離婚的心理負擔較重,不是萬不得已,不會做出離婚抉擇。
(4)
離婚的情緒化是以情緒化、衝動性的行為對待離婚,而不是理智地通過離婚謀求最好的結局。有的女性明知感情已經徹底破裂,丈夫不會再愛自己,自己也根本不愛丈夫,但依然不同意丈夫提出的離婚要求。在很多情況下,這是因為丈夫已另有新歡,企圖離婚之後與“新歡”結婚。妻子此時有強烈的嫉妒、憤怒情緒,用不同意離婚進行報復。其原則是:“我沒得
好結果,也不讓你有好結果!”這樣做的結局往往是,自己沒有獲得任何實質性的收益,卻接連不斷地失去更多的東西,比如遞增的折磨,分居的孤獨,歲月流失的代價等。
離婚之後,大約有一半的人具有輕鬆感和解脫感。在
李銀河、馮小雙(1991)的調查中,離婚者認為離對了、必須離,並且有輕鬆感和解脫感的占54.5%,認為不是好事,但是別無選擇的占36.3%。認為自己倒無所謂但對孩子不好的占22.7%,認為不該離、離了好的占9.1%。即是說,多數離婚者對自己的選擇是肯定的,並且將此作為一種解脫。一位女離婚者說:“離婚後孩子們從不堪忍受的
家庭氣氛中得到解脫,兩個兒子先後考上了大學。若不離婚,他們恐怕都得得
精神病”。
大多數離婚者在離婚後都感到孤獨。在李銀河等的調查中,感到孤獨的占69.1%,沒有
孤獨感的占30.9%。其原因似乎是夫妻畢竟長期生活在一起,無論是相愛還是仇恨,都會在生活中提供相互刺激,有一種相互作用的感覺。離婚後一人獨處,這些刺激完全消失就會出現孤獨。當夜晚看到身邊的空床,或者在身體不舒服時,這種感情往往油然而生。在以家庭為中心的節日等場合,比如生日、春節、中秋節等,他們也會情不自禁地回憶起過去的時光,意識到這些已經一去不復返,感到孤寂與淒涼。很多離婚者在離婚後造成感情彷徨。離婚後的第一年中,男女都感受到極度的消沉、憂慮和憤怒,對周圍事物反感喪失信心。有的先後經歷了麻木、拒絕接受離婚現實、震驚、狂怒、苦澀沮喪的心情;有的受到內疚、羞恥、怨恨對方及
失敗感的困擾;有的則失去記憶,工作無效率,健康水平下降,睡眠不好。痛定思痛之後,很多人會變得清醒起來逐漸增強信心,面對未來的生活,一位離婚者說:“眼界開闊了,對生活的理解也深了。”
離婚者還感受到社會輿論的壓力。在李銀河等的調查中,76.1%的人認為自己處於猜疑、議論和譏諷之中。他們說:“人們對我有千奇百怪的看法和猜疑”,“看法不好了”,“認為離了婚的女人就像犯了罪”,“不理解,莫名其妙”,“看我的眼光都跟以前不一樣了”,“有可憐的、同情的,還有幸災樂禍的”,“懷疑我生理有毛病,被當成笑料”等。離婚者感到更難以忍受的是孩子的命運。一位女離婚者說,她5歲的孩子因見不到爸爸,凡是面值5元的
人民幣都不花收藏起來,因為那票面上有一頭戴
鴨舌帽、手拿
鋼釺的煉鋼工人形象,孩子固執地認為那就是他的父親。一位男性離婚者說,過去整天淘氣不著家的孩子在失去媽媽後不願意上公園,說:“沒媽媽領著的孩子會被人笑話”。另一位男離婚者說,小女兒有一次突然問他:“媽媽是好人還是壞人?為什麼別人說媽媽是流氓?”父親無法回答,此後凡是再提到媽媽,女兒一概不吭聲。
儘管離婚之時抱有厭惡和仇恨,但是在離婚之後,一些人會回憶起原來配偶好的地方。產生懷念和思念之情,或者抱有好感。在李銀河等人的研究中,離婚者對前配偶感到憎恨、厭惡、反感的36%,懷戀、思念占4%,一般友好占16%,冷漠、無所謂占28%,又恨又想又悔等
綜合感受占16%。在懷戀、友好等情況下,一些人想到與前配偶復婚。在李銀河等人的研究中,準備復婚的占7.1%。一位男性離婚者說,自己“被那些給大女們介紹對象的人包圍著,被周圍所有的目光緊盯著,仿佛去誰家都是要把人家的老婆搶走似的”,以至幾次動了復婚以擺脫這種尷尬處境的念頭。即使不想復婚多數人也考慮再婚。其中,有再婚意向的占55.1%,無再婚意向的占31.9%。在已經再婚的人中,感到幸福的占74.8%,不幸福的占25.2%。
有人說,性格不合、愛好、嗜好不同的婚姻,是愛情的墳墓。此話雖然有點言過其實,但也並非全無道理。然而,那些通情達理的夫婦,婚後感情會與日俱增。兩情相悅,恩愛有加,愛情之花常開不敗。究其原因,全在於夫妻相處的技巧。如果還有感情,只是心理
疲勞期,生理上的
更年期,可以試用下面的方法調節:
熱戀是婚姻的前導,熱戀中的男女,那種兩情依依、片刻難離的情景,實在是非常美妙。結婚以後,經常回憶婚前的熱戀情景,就能喚起夫妻的感情共鳴,並在回憶中增加浪漫情感,更加嚮往未來,從而增進夫妻感情。蜜月是夫妻倆感情最濃的時期。那時,兩人拋開一切紛擾,完全進入賽過蜜糖的愛情天地,享受“伊甸園”之樂。婚後,如果能利用節假日,每年安排時間不等的“蜜月”,如來個異地旅遊,再造兩人的愛情小天地,重溫昔日的美夢,定能不斷掀起
愛河波瀾,使夫妻感情越來越濃。
結婚紀念日、對方生日、定情紀念日等等,是夫妻雙方愛情史上的重要日子。屆時,採取適當形式,予以紀念,使雙方都感到對方對自己懷有很深的愛意,這對於鞏固夫妻感情作用甚大。不少夫婦結婚時,由於條件所限,未能採取理想的形式來回報對方的愛意,如未能
度蜜月,未能給愛人買一件像樣的禮品等。若干年後,當條件具備時,記著完成這些當初未盡事宜,以償還過去欠下的情債,就會使對方覺得你是個很重情、多情的人,愛你之情便會倍增,如不少男同志婚後給愛人買金首飾,許多已過而立之年的夫婦補拍
結婚照等。有些男女,婚前與對方約會時,總要想方設法取悅對方,但結婚以後便不再在意對方對自己的感受,這種做法是會損傷夫妻感情的。所以,婚後
女同志還要一如既往地溫柔嫻淑,對丈夫呵護關心:而男同志則應細心體會妻子的內心感受,不但要處處體貼愛護妻子,而且還要學習一些取悅妻子的技藝,如做她購買服裝的高參、幫她制定美容計畫、不時
來點幽默等。出乎意料地使對方驚喜,
常會起到感情“興奮劑”的作用。因此,創造一點意外驚喜,對於增進夫妻雙方感情很有好處。如瞞著對方,將他(她)在遠方的親人接來會晤、為對方買一樣很想得到的物品、為夫妻倆創造一個對方沒有準備,但卻非常喜歡的活動等,都可使意外驚喜油然而生,從而在驚喜中迸發出強烈的感情之花,掀起歡騰的愛情
熱浪。“
小別勝新婚”,在過了一段平靜的夫妻生活後,有意識地離開對方一段時間,故意培養雙方對愛人的思念,再歡快地相聚。這時就能使夫妻倆,思念的感情熱浪交織成愉悅的重逢狂歡,把平靜的夫妻感情推向一個新的高峰。有些人婚後衣著、容顏等不再講究不修邊幅。特別是男同志,這方面的問題更為嚴重。其實,無論夫妻哪一方,都不希望對方在別人的心目中,留下不好的形象。因此,注意
自身形象,不但可以取悅對方,而且也是在公眾場合下,為對方爭面子的需要。否則,就有可能影響雙方的感情。不少夫婦,在有了子女後,往往把情感全用到了子女身上,每每忽視愛人的感情需要,尤以女同志為甚。這種做法有失偏頗。對子女施愛是必要的,但這並不意味著就應放棄對愛人的感情投入。那樣,不但會冷落愛人而影響夫妻關係,而且也會給家庭罩上一層陰影。
男女雙方以公認的形式結合為兩性關係。
性生活只是夫婦關係的一部分,但沒有性生活的夫妻關係顯然是不正常的,由於性關係越來越受到法律限制,因此男女雙方的性滿足,便成了他們結為夫婦的最重要因素。就
結婚動機而言,這是一個外表看不出的強有力的動機。
從人的一般關係看,性生活是最親密的肉體接觸,有這種關係的男女,因其
親密性而構成特別的關係。由於雙方以身相許、鸞鳳和鳴、男歡女悅,從而產生一種人與人之間的
信任感。這種信任感能越過性的互求性,而促進他們相互間在生活上的
親密關係。同時構成夫妻間推心置腹的相互依賴性,至少也構成一種無男女拘束的生動的一體性。即便這種肉體上的接觸,缺乏人格的或精神上的愛,它至少也能產生生物性的親密感。如果夫妻間在人格上也互相敬愛,又保持經常的肉體接觸,那么他們相互間,便自然產生一種淳樸真摯的親密感。正因為是夫妻的關係,才得以相互無所顧及,同吃一
盆菜,連內衣也彼此搶著洗或讓對方代勞,之間也有這種親密感,但那是因為養護和依存的關係而產生的,而不是象夫妻那樣有性的結合而產生的,應當說性的結合是夫妻關係的最大特徵。
夫妻因是一家人,兩人在社會經濟生活上,
被錯誤的看成是一體。嚴格說來未必是,但已習以為常了。丈夫的
社會地位看成妻子的社會地位,丈夫的經濟能力,因共同生活而決定了妻子的經濟生活。夫妻雙方的衣食住行生活條件也完全是這樣。總之世人把夫妻錯誤的看成是一體關係。所有這些條件都超越了父母和子女間關係。在過去,妻子只不過是丈夫的
附屬品,沒有實質性的生活許可權,不完全平等,不過妻子在社會經濟以及生活的地位上,同丈夫相比仍有很小的差距,這是因為妻子作為丈夫附屬品的時代延緩的太長的緣故,這類例子是屢見不鮮。夫妻被錯誤的看成一體的觀念,是歷史的產物,以後夫婦進而稱之為人生的伴侶,共同命運者。稱呼是夫妻但因為是可分的兩個人,卻不會度過完全相同的一生。
工作內容不同,死神降臨之日也各異。儘管如此,兩人也會同甘共苦、患難與共,這是懂得互愛的夫妻他們的做法。夫妻如能連續慶祝
銀婚和
金婚。那自然是長期穩定的共同生活者了。年輕是共享歡樂,工作互相幫助,晚年白頭偕老。這才是真正的共命運。無論是男是女。如果孑然一身度過一生,那是一種折磨人的
社會存在,應當要求異性共同生活,相互真心體諒、互助互愛,兩人應共同努力建立家庭,只有這樣才能求得社會經濟和生活上的平衡。
生兒育女撫養他們長大成人。有的夫妻關係未必如此,但從夫妻關係來說,有孩子無疑是正常的,豐富了家庭生活。從人的關係看,養兒育女是只有夫妻關係,才能做到的一種獨特的
共同工作。因男女的性關係而生男育女是自然的事,在過去,從兩個人繁殖為幾個人,有時竟達10人以上也是常見的。夫妻兩人為了把孩子們撫養成材,幾乎獻出了自己的一切。家庭里人際的關係,也因從兩人增為三人五人而頭緒紛繁豐富起來。相比較有孩子的家庭,便有了生機有了生氣有了希望。孩子的成長又不斷給家庭帶來變化欣喜。為了全力應付孩子的事,夫妻兩人的關係甚至會緊密起來。如果
小兩口的夫妻關係尚不十分成熟,那么,有孩子也許是一種妨礙,甚至會感到討厭。誠然,以往不少夫妻是為了
生孩子而結婚的,可是,結了婚的男女就想有自己的孩子,就想按自己的想法培養他。這是很自然的,但隨著孩子的出現與成長,夫妻關係卻起了巨大變化,只有在夫妻兩人分別體驗了養兒育女的甘苦以後,夫妻關係才變的完善起來。各種
人際關係都各有其自身目的,只有通過新生命的創造和培養,夫妻方能意識到不只是為了自己,同時也是為了一個遠大嚴肅而自然的大目標。
3.不平等關係
古代東亞(中國、日本、朝鮮、
越南)受傳統
儒家文化影響,夫婦屬於
儒家“
五倫”之一《
禮記·昏義》:“昏禮者,將合二姓之好,上以事宗廟,而下以濟後世也,故君子重之。”,當時的婚姻是以事宗廟、傳宗接代為主要目的,重視夫妻和諧是為了能夠讓家族得以延續。雖然夫妻在名義上、禮制上平等,但實際的地位並不平等。古代東亞奉行
一夫多妻制,已婚男性除正妻之外可以
納妾,沒有納妾的,有些會有
寵婢,只要不是過份沉迷女色影響家庭,就不會受到非議。女性卻要忠於丈夫一人,雖然中國在宋朝之前對女性有婚外情的看法較為寬容,但女性與丈夫以外的男性有愛情或性關係,就會被視為不貞,到
南宋之後就更為嚴格。女性不貞輕則被休棄,重則被處死。
在再婚問題上,夫妻的待遇亦有別,男性在喪妻或
出妻後續弦,視為理所當然,女性方面,雖然中國曆朝歷代,均無明文禁止女性在喪夫或被出後改嫁,但早於漢朝
班昭所著的
《女誡》中,就提到“夫有再娶之義,女無二適之文”,然而真正奉行的卻不多,南宋之前女性改嫁還是很普遍。到近古,對女性改嫁的看法轉趨負面,並影響到鄰國。
李氏朝鮮就禁止士大夫和
兩班貴族女性改嫁,否則將淪為賤民。日本則對女性改嫁持
寬容態度。
歐洲傳統上奉行
一夫一妻制,雖然夫妻關係較東亞平等,但仍然是男性主導,妻子往往被視為丈夫的私有財產。另一方面,在基督教提倡愛的教義影響下,西方人把夫妻關係視為神聖的,認為是上帝的旨意,因此不鼓勵離婚。世界上大部份地區的
傳統社會都是父系和
父權社會,夫妻往往是“男主外,
女主內”,丈負責維持
家庭經濟,養妻養兒,妻子照顧家庭,相夫教子。因此傳統女性婚後往往是家庭主婦。
4.平等關係
現代價值觀提倡男女平等和
尊重人格,夫妻關係著重於雙方的感情維繫,家族利益和延續則較為次要。由於
現代女性教育程度提高和工作機會增加,夫妻雙方都外出工作的
雙薪家庭,在現代化的
國家和地區十分常見。也有越來越多夫妻過“女主外,男主內”的生活,因此
家庭主夫也越來越多。但
傳統觀念仍然影響不少人,有些人認為男性不外出工作,靠妻子提供經濟支持是羞恥的,並把“家庭主夫”譏為“
吃軟飯”、“
小白臉”。亦有人認為“家庭主婦”依靠丈夫供養,對家庭和社會貢獻不大。
事實上主內者的貢獻往往不比主外者少。現代
平等主義的價值觀認為,夫妻是合作關係,維持著一個家庭,主內者和主外者並無高低之分。
由於現代夫妻關係,並非把生兒育女放於首位,較為重視夫妻之間的感情,有些夫妻因為某些原因而不生育。有不少是雙薪家庭,雙薪無孩的夫妻稱為
丁克家庭或頂客族。另外,現代夫妻有不少都不與父母同住,這
類家庭稱為
核心家庭。有些情侶選擇同居,雖然沒有正式結婚,卻以夫妻名義生活並夫妻相稱,在某些國家和地區視為
事實婚姻。
夫妻和睦相處的要求:真實是力量、信心的表現。實話最好說怎么表達都是真的;謊話最難講,怎么編也編不嚴實,所以,丈夫
大可不必自己找罪受。男性的深刻最有魅力“思想深刻”的男人要比外貌高大更有吸引力。有胸懷的丈夫讓妻子感到放心安全,平時生活比較輕鬆很少懼怕,能夠完全展示自己的內心。男子漢至關重要的品質是敢作敢為,大致包括敢想、敢講、敢做、敢勝、敢敗、敢愛。風度與人的氣質相聯繫,代表一個人的人格傾向。男人的風度是一種成熟的美,女性最欣賞。做事奇特,也不多做解釋,思考問題的過程不和盤托出,而只是給人最後的結論。這樣機靈的丈夫使妻子感到深奧,男性的這股“鬼精靈”勁兒再加上他們的好品質,將是對女性有力的吸引。有
幽默感的丈夫,大多是十分樂觀的人。具有積極向上的
人生態度和百折不回的精神,這樣的丈夫受到挫折遇到逆境,也決不愁眉苦臉,仍然是打趣、逗笑別人。使人不感到逆境的壓力,使沉重的生活顯示出輕鬆減少煩惱。男子漢的進取性應表現在生命的每時每刻,是一種向上的精神,是對事業、
未來的一種
進取心。婚後的好丈夫應該具有浪漫色彩,給生活創造欣喜,這種浪漫型的丈夫非常有吸引力。妻子喜歡冒險的丈夫,因為那將有一種神秘、危險、探索的意味令人神往。
5.剪刀形
當繪製一張社會婚姻
價值取向的坐標圖時,就會清晰地看到,男人和女人在不同年齡階段迥異的人生定位。年輕階段,表示女性婚姻價值取向的“女貌”坐標處於社會婚姻價值曲線的頂峰,表示男性婚姻價值取向的“郎才”坐標則處於曲線的谷底。時光流轉,“郎才”曲線逐步上升,“女貌”曲線漸次走低。在中年前後,形成一個交匯點。而後,成功男人的“郎才”曲線繼續向峰頂攀升,而大多數女性的“女貌”曲線則向谷底下滑。在相當長的一段時間內,兩條曲線呈現差距逐漸拉大的趨勢,兩者的形狀宛如一把張開的剪刀。一般到了50歲以後,兩條曲線漸漸平行,形如剪柄。稱之為夫妻間的“
剪刀差”原理。
用“剪刀形”的原理來解釋現實生活中的夫妻關係,很形象也很管用,它能使很多現象找到出處,很多困惑得到解釋。比如人們常說“男到四十一朵花”,意思是說到這個時候,男人才真正地走向成熟,事業正走向高峰,“郎才”得到充分體現。而這個時候的女性,容顏隨著時光的流逝而流逝,在以女貌為婚姻價值取向的社會中,在走下坡路了。波斯有句諺語說:女子在二十最動人,在三十最可人,在四十最纏人,這說明女貌是隨著年齡的增長而衰減的。適當“剪刀形”的存在是不可避免的,不會影響夫妻間的和諧和婚姻的穩定,但當“剪刀形”過大時,則婚姻不僅不能和諧,更有可能破裂,進而影響到家庭的穩定。夫妻之間的條件不能懸殊太大,這是被
實踐檢驗了的“公理”。縮小“剪刀形”可以著眼於“剪刀形”曲線特點,在三個方面
採取補救措施。
一是將夫妻間
生理年齡差距適當拉大。由於男女的婚姻價值取向高峰出現,通常有一定的
時間間隔,女性的高峰出現的早,男性的高峰出現的晚,因此拉開男女年齡差距就可以減小
高峰期的錯位。古人很早就看到這個問題,先秦《周禮地官媒氏》說“令男三十而娶,女二十而嫁。”《禮記內則》也說:男子二十舉行
冠禮,開始學禮,三十而成家。女子舉行
笄禮,二十而嫁。從古人的這些記錄中,可以看到男子和女子的婚嫁年齡相隔在10歲左右。如果把10歲定為男女年齡差距標準,將上文所說的剪刀形曲線中,代表男女婚姻價值取向的兩根曲線平移,就可以驚奇地發現,剪刀差將不復存在,甚至有可能重合為一個
拋物線。也就是說,10歲左右的年齡差距,是保證郎才女貌同時出現的最直接的方法。
二是不斷增強維繫夫妻間感情的因素。在現實生活中,許多夫妻的年齡差距不大,但是夫妻感情也很牢靠,這得益於維繫夫妻感情的因素很多,比如在共同打拚中形成的相濡以沫深情,在主觀上使男女雙方有牢固的感情基礎;有了子女之後,在客觀上雙方有撫養教育的
共同責任,出於對子女的愛,更加珍惜的感情;另外,在長期的共同生活中,經濟生活的相互依賴也使夫妻關係穩定。因此,家庭的穩定程度,離不開這些因素的維繫,特別是作為愛情結晶的子女,更是促進夫妻感情,淡化剪刀形的重要因素。
三是把單純的郎才女貌演化為才貌雙全。隨著社會的進步,女性在經濟上不再完全依附於男性,因而相貌不再是評價女性婚姻價值取向的標桿。當女性隨著年齡的增長,她的才幹也在不斷增長,她的婚姻價值取向並不因為容貌的衰減而遞減。這也從另外一個角度警示我們,那些試圖憑藉年輕貌美“摘桃”的人,如果自己只是一個繡花枕頭,今日靠青春摘別人的桃,明日或許有更年輕的人來摘桃。求天求地不如求自己。自己有本事就不怕被別人拋棄。認識和掌握夫妻間的“剪刀形”原理,就是為了防止和避免讓潛在的“
感情危機期”成為現實的感情危機,共同維護夫妻的恩愛和睦和家庭的穩定和諧。
6.吵架的誤區
夫妻間共同生活,總會有這樣那樣的問題,而當這些問題出現之後,最常見的溝通方式不是吵架而是化解矛盾。用理智的方式讓對方明白理解,來調解家庭內部關係問題。家庭中需要
相互理解,社會中更需要理解,例如婆媳關係不和,妻子認為,丈夫總愛偏袒著婆婆。首先妻子要明白丈夫的兩難處境?到底是誰有理?俗話說“有理走遍天下”,男女本是平等的關係,尊重孝敬父母怎么做效果更好?同時相互之間是否換位思考,體會到了彼此之間此時此刻的感受?調節化解不必要的爭端。也許有些人不能忍受丈夫偏袒的這種“孝”行為,於是“戰爭”便不可避免地爆發了。孩子的話題,也是吵架的
導火線。多數家庭都只有一個孩子,在教育上,父母都會投入比較多的精力,因此,在如何分配這些愛與期望上,往往會引發衝突。對婚姻可靠性的猜忌也會成為吵架的誘因。有錢的夫妻越來越多,
小康生活是老百姓的渴望,而
腰包鼓了,男人們卻不愛回家了。男人們不回家的理由總是工作太忙,這當然會引起在意在乎他們的女人由牽掛思念到懷疑。因性格不合而吵架的夫妻比較多,所以沒有戀愛之前,相互了解性格是必要的,不了解不熟悉不結婚是必須的,如果一旦發現彼此性格不合,那么在戀愛的時候就分手是正確的,就不至於去感受再離婚的痛苦。愛情不是自私的擁有,而是讓對方與自己都獲得幸福與快樂,獲得各自心理的平衡,不能成夫妻還可以做朋友,大愛比自私的小愛更偉大,更讓人敬佩。性格不合的夫妻,離婚的可能比前三種要大。
7.爭論
對於通情達理的夫妻來說,偶爾的爭論會增加婚姻的情趣,能起到激活婚姻的作用。
第一,
有益身心健康。人到中年,兩人結婚多年,整天是鍋碗瓢盆的,難免磕磕絆絆的。你看我不舒服,我看你不順眼。你說我不做家務,我說你夜不歸家。這氣就憋在了心裡。時間一長難保不憋出病來。當你覺得心中憋屈時,和你家另一口子辯論一下。隨著怨言怨語的脫口而出,體內的
濁氣也隨之排出體外,清氣擁入體內,立馬感覺氣順了,心情也舒暢了,這病根也就隨之無影無蹤了。所以說辯論可以預防生病,有益身心健康。這可是有科學依據的。如果兩口子有氣總暗暗憋著,那恐怕離離婚也就不遠了。
第二,促進夫妻感情。別看兩口子爭辯時像個仇人似的,俗語說得好,床頭打架床尾合。一旦女人不想說了,撲在床上掩面而泣,男人立馬就蔫。女人在男人的勸慰下破涕為笑,再撒撒嬌,男人還不立馬熱血沸騰,夫妻感情能不大增嗎?如果是女人主動認錯,那么男人更感心中抱愧,只有用百倍的付出來回報女人了。
第三,可以鍛鍊口才。當今的社會,對人才的要求越來越高,特別是自我推銷的能力。人無口才,知其不可也。女人是天生的演講家。這方面男人要向女人學,加強鍛鍊。但要記住一點,女人的
記憶力一級棒。從吵架開始,你所說的每一句話都將被女人“記錄在案”,作為以後控訴你的“有力證據”。
第四,有助共同進步。俗話說:“無風不起浪。”兩口子既然能夠吵起來,一定是平時矛盾積壓太多,對方的缺點已經達到了“
是可忍,孰不可忍”的地步。一旦爭辯起來,自然是盡情地數落對方的不是。自古忠言逆耳。這些話在爭吵時,你會覺得難以忍受,但事後冷靜一想,許多正是自己的缺點和
不足之處。改正就進步了。
夫妻爭辯,雖然並非一無是處,但切不可將其當成一種習慣,長時間爭辯會造成彼此身心的損害和疲憊,對婚姻失去好感,從而影響婚姻的質量,最終甚至會將婚姻推向破裂的邊緣。所以,如果一旦爭辯就需要掌握一些原則,也就是一些不可觸碰的“底線”。首先,切勿攻擊對方的弱點。每人都有最脆弱的一環,你的配偶不是你的敵人,打鬧吵架時只能針對某一件事,不可一再揭其“瘡疤”。針對特定的主題,勿扯進所有的事情。爭鬥下去已無計可施時立刻停止。頭腦不清醒時切忌爭吵。例如飲酒後雙方應避免爭吵,否則情況就可能惡化,只動口不動手,夜深時不要討論敏感的話題。當你疲倦時,爭鬥只會加深情緒的惡化並影響次日的情緒。切勿因居下風而悶悶不樂。夫妻間的爭鬥,無所謂輸贏和高下,不必心生不平、伺機報復。爭鬥之後,不要長期離家不歸。出去散散心可以,長期不歸會使雙方進入“
冷戰”,產生新危機。最後,不論爭鬥得如何厲害,一定要在夜間同床共眠。
8.辯論的實質
夫妻之間的“戰爭”其實並不是不相愛,而是溝通交流不夠,互相之間欣賞的成分太少。
心理專家對妻子和丈夫老爭辯的癥結進行了分析,認為在中國雖然
社會結構發生了很大的變化,但很多人還是希望依靠丈夫來撐家,一般女人對丈夫都有這兩種願望:一、丈夫在外面打拚,能賺錢養家,是家庭的主要經濟支柱。二、丈夫不能成為經濟支柱要妻子共同養家,但對妻子關心愛護。男人只要做到這兩項中的一項,家庭就不會再發生“爭吵”了,也就是幸福的家庭了。
男人對女人的包容、照顧是有些男人的天性,自小男孩就會照顧女孩。有些女人會照顧包容男人,並不是每個男人都能獨自擔當起養家的責任的,其實這也沒什麼關係,只要能多關心妻子點也是不錯的。女人其實很容易滿足,有時只要說上一些好聽的話,就無怨無悔地勞累,這也就是人們說女人“傻”的原因。此外,性生活作為夫妻生活之間最重要的一個環節,通常是夫妻親密度的一個標誌,許多離婚的夫妻由於性問題而導致爭吵最後離婚,但是又不願意直說。性生活作為維持良好夫妻關係的一種標誌,它既是夫妻關係的一種良好的潤滑劑,又是滿足人類本身正常需求的一種必要手段。爭吵中的夫妻,要能夠意識到性問題的重要性。本來美滿和諧、感情基礎深厚的夫妻,由於性生活不和諧而分道揚鑣,並因此而悔恨終身,實在是一種遺憾。如果夫妻雙方能從相互指責、傷害中走出來,正式地面對性問題、解決性問題,就能獲得更高質量的夫妻生活。
心有靈犀
1.聊聊家常,婚姻生活無可避免地有其家常瑣碎的一面,妨礙默契感的根源之一,就是想以無休止的浪漫來替代瑣碎、迴避瑣碎,這種做法無疑是
鴕鳥式的,瑣碎既然無處不在,不如來閒話家常,體驗瑣碎背後的微妙樂趣。
2.學會自嘲,相信沒有人能在這樣的
字條面前板得住臉。自嘲,看似
自我貶抑,其實卻是結束爭端的最聰明的方式,無形中,也避免了日常爭執帶來的
負面情緒,實在是意想不到的促進親密關係的高招。
3.完全接納對方,如果你不是他的初戀,你一定對他的前女友或前妻有著難以言喻的好奇心,這種古怪的感覺很大程度上是源自嫉妒。而且,如果他是你的第一個戀人,這種嫉妒還會摻雜著強烈的
不平衡。然而,窮追猛打他的過去,對彼此的信賴感和親密度的建設毫無幫助。不錯,你很想知道,他與前女友是怎樣認識的?他的父母對他的前女友有何評價?什麼是他們分手的真正原因?
“言色相和,無相違戾”。這是聖賢教導我們,夫妻之間精神生活的重要因素。彼此之間的語言能夠和軟,面色經常帶著笑容,感情當然不會違戾。
“互相體諒”在夫妻間很切要,若不肯體諒對方,互相批評指責,那么言色就不能夠相和。因為指責會引起對方之惡感,以為自己丈夫或妻子輕視他、譏笑他,於是反唇相譏,惱羞成怒,故此造成感情破裂。所以夫妻之間要經常臉帶笑容,互相關心。(摘自
方海權作品《人生改造命運要義》)。
婚姻財產
中國夫妻在婚姻關係
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工資、獎金;生產、經營的收益;智慧財產權的收益;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夫妻共同財產的主體,是具有婚姻關係的夫妻,未形成婚姻關係的男女兩性,如
未婚同居、
婚外同居等,以及無效或被撤銷婚姻的男女雙方,不能成為夫妻共同財產的主體。夫妻共同財產,是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取得的財產,
婚前財產不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婚姻關係存續期間,自合法婚姻締結之日起,至夫妻一方死亡或離婚生效之日止。
夫妻
共同財產的來源,為夫妻雙方或一方所得的財產,既包括夫妻通過
勞動所得的財產,也包括其他
非勞動所得的
合法財產,當然,法律直接規定為個人特有財產的和夫妻約定為
個人財產的除外。這裡講的“所得”,是指對財產權利的取得,而不要求對財產實際占有,如果一方在婚前獲得某項財產如
稿費,但並未實際取得,而是在婚後出版社才支付稿費,此時這筆稿費不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同理,如果在婚後出版社答應支付一筆稿費,但直到婚姻關係終止前也沒有得到這筆稿費,那么這筆稿費也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夫妻對共同財產享有平等的所有權,雙方享有同等的權利,承擔同等的義務。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特別是夫妻一方對共同財產的處分,除另有約定外,應當取得對方的同意。
不能證明屬於夫妻一方的財產,推定為夫妻共同財產。最高人民法院1993年11月的《
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財產分割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中規定:“對個人財產還是夫妻共同財產難以確定的,主張權利的一方有責任舉證。當事人舉不出有力證據,人民法院又無法查實的,按夫妻共同財產處理。”此規定即是這一原則在法律上的體現。國外也有類似的規定,
瑞士民法典第226條規定:“凡無證據證明屬於夫妻一方個人財產的財物均視為夫妻共同財產。分割夫妻共同財產,原則上應當均等分割。根據生產、生活的實際需要、財產的來源等情況,由雙方協定處理,協定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夫妻一方死亡,如果分割遺產,應當先將夫妻共同財產的一半分歸另一方所有,其餘的財產為死者遺產,按照
繼承法處理。
文藝
1.形容夫妻的詞語:結髮、鴛鴦、伉儷、配偶、連理、秦晉、百年之好。
2.形容夫妻的成語:夫唱婦隨、夫義婦順、琴瑟和諧、鶼鰈情深、相敬如賓、如膠似漆、情比金堅、公不離婆、秤不離鉈
3.與夫妻相關的詩文:“有情飲水飽,知足
菜根香。以膠投漆中,誰能別離此”。----南朝·梁·蕭統《古詩十九首·孟冬寒氣至》;漢
蘇武《詩》之二:“結髮為夫妻,恩愛兩不疑”;《敦煌變文集·伍子胥變文》:“其妻既見殷懃,遂乃開門納受,恩愛還同昔日,相命即歸”;《韓非子·六非》:“明主知之,故不養恩愛之心,而增威嚴之勢”;《易·小畜》:“輿說輻,夫妻反目; 唐
杜甫《
三絕句》之三:“聞道殺人漢水上,婦女多在官軍中”; 明
王鐸《兵部尚書節寰袁公(袁可立)夫人宋氏行狀》:“夫人命婦女為炊,以飽城守者。睢之不墮,亦夫人力也”古時,夫人用於男性稱呼。
地區:中國內地片長:41分鐘語言:國語年份:2007類型:電視劇
地區:中國內地片長:45分鐘語言:國語年份:2006類型:電視劇
地區:中國內地片長:45分鐘語言:國語年份:2008類型:電視劇
地區:中國內地片長:45分鐘語言:國語年份:2007類型:電視劇
地區:中國內地片長:45分鐘語言:國語年份:2005類型:電視劇
地區:美國片長:90分鐘語言:英語年份:2005類型:喜劇
地區:中國內地片長:
44分鐘語言:國語年份:2004類型:劇情/電視劇
《夫妻生活嚮導》導演:一尊,黃文利 主演:朴正直,金純妮
地區:韓國片長:
60分鐘語言:韓語年份:2003類型:劇情/電視劇
地區:香港片長:45分鐘語言:國語年份:2001類型:電視劇
《
聚仙》中的任務,等級在10級的玩家可領取此任務,可以增加經驗、夫妻親密度。結為夫妻的玩家,每天可以組隊到天賜王城祥獸姻緣蜥蜴處接取此任務。接到任務後夫妻每人都會得到一個除魔石,除魔石被使用後會獲得一個坐標信息,到達指定坐標使用除魔石會把無形魅魔凝聚成形,擊殺之後可以完成任務。夫妻雙方的除魔石使用任意一個,招出魅魔後,夫妻雙方共同擊殺後,夫妻雙方都會完成任務,如果擊殺魅魔時有一方不在附近,那么還可以使用另一枚除魔石來完成任務。完成任務後會得到經驗和夫妻親密度的獎勵。
世界紀錄
最年長的在世夫婦(總年齡):截至2018年7月25日星期三,
馬薩豪(Masao Matsumoto,1910年7月9日出生)與
美彌子(Miyako Sonoda,1917年11月24日)夫妻兩人的年齡分別是108歲16天和100歲243天,合計年齡達到208年259天,正式獲得最年長的在世夫婦(總年齡)
金氏世界紀錄稱號。
(吉尼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