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十四五”特殊教育發展提升行動實施方案

2022年9月3日,天津市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天津市“十四五”特殊教育發展提升行動實施方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天津市“十四五”特殊教育發展提升行動實施方案
  • 發布單位:天津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修訂信息,內容全文,

修訂信息

天津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天津市“十四五”特殊教育發展提升行動實施方案的通知
各區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辦、局:
經市人民政府同意,現將《天津市“十四五”特殊教育發展提升行動實施方案》印發給你們,請照此執行。
 天津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2022年9月3日

內容全文

為深入貫徹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進一步提升特殊教育水平,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於轉發教育部等部門“十四五”特殊教育發展提升行動計畫的通知》(國辦發〔2021〕60號),現就開展本市“十四五”特殊教育發展提升行動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總體要求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歷次全會精神,堅定捍衛“兩個確立”,堅決做到“兩個維護”,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遵循特殊教育規律,以適宜融合為目標,堅持政府主導、特教特辦,精準施策、分類推進,促進公平、實現共享,尊重差異、多元融合,加快健全特殊教育體系,不斷完善特殊教育保障機制,全面提高特殊教育質量,促進殘疾兒童青少年實現最大限度的發展,努力使殘疾兒童青少年成長為國家有用之才。
到2025年,初步建立布局合理、學段銜接、普職融通的高質量特殊教育體系。普及程度顯著提高,適齡殘疾兒童義務教育入學率達到99%,隨班就讀比例達到50%,非義務教育階段殘疾兒童青少年入學機會明顯增加。教育質量全面提升,課程教學改革不斷深化,普通教育、職業教育、醫療康復、信息技術與特殊教育進一步深度融合。特殊教育基礎進一步鞏固,保障機制更加完善,經費保障水平持續提升,教師隊伍建設進一步加強,特教教師專業化能力不斷提高。
二、主要措施
(一)持續提高殘疾兒童義務教育普及水平
1.落實教育安置。以區為單位健全未入學適齡殘疾兒童信息核查和招生入學聯動工作機制,實現教育、衛生健康、民政、殘聯等部門殘疾兒童數據互通共享,對殘疾兒童身體狀況、接受教育和適應學校學習生活能力進行全面規範評估,適宜安置每一名殘疾兒童。對於兒童福利機構內具備接受教育能力的適齡殘疾兒童,安排進入特殊教育學校就讀或採取送教上門等方式提供特殊教育並納入學籍管理,做好義務教育保障工作。(責任單位:各區人民政府、市教委、市衛生健康委、市民政局、市殘聯)
2.推進隨班就讀。壓實義務教育階段普通學校接收殘疾兒童隨班就讀工作責任,建立健全學校隨班就讀工作長效機制,確保適齡殘疾兒童應隨盡隨。(責任單位:各區人民政府)
3.做好送教上門。健全義務教育階段適齡重度殘疾兒童送教上門制度,完善送教上門服務標準,科學認定服務對象,規範送教上門形式和內容,建立以各區為主體、各級各類特殊教育資源中心支持的聯動服務機制。到2025年,將義務教育階段接受送教上門的殘疾兒童比例控制在適齡殘疾學生總數的10%以內,確保殘疾兒童完成義務教育。(責任單位:市教委、市殘聯、各區人民政府)
(二)大力發展非義務教育階段特殊教育
4.積極發展學前特殊教育。鼓勵普通幼稚園接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殘疾兒童入園隨班就讀。深入開展孤獨症兒童融合教育試點工作,鼓勵試點幼稚園積極探索融合教育服務新模式。到2025年,特殊教育學校增設學前部或附設幼稚園,鼓勵市級兒童福利機構、殘疾兒童康復機構設定專門招收殘疾兒童的特殊教育幼稚園(班)。(責任單位:市教委、市民政局、各區人民政府)
5.著力發展以職業教育為主的高中階段特殊教育。支持普通中等職業學校和普通高中接收殘疾學生隨班就讀。繼續辦好天津市聾人學校、天津市視力障礙學校普通高中部和中職部。推動特殊教育學校增設職教部(班),鼓勵普通中等職業學校增設特教部(班),到2025年實現每個區都有一個殘疾人中等職教部(班)。以需求和就業為導向,探索多種形式的職業教育安置方式,挖掘職業教育資源,擴充職業教育內容,為殘疾學生開設適合的職業教育課程。到2025年各區均具有一所從幼稚園到高中全學段銜接的十五年一貫制特殊教育學校。(責任單位:市教委、各區人民政府)
6.穩步發展高等特殊教育。推動天津體育學院等高校辦好“特殊教育”本科專業,支持天津理工大學聾人工學院實施特殊教育教學改革與實踐。加強普通高校校園無障礙設施建設,為殘疾學生接受高等教育提供便利。(責任單位:市教委)
7.支持發展繼續教育。依託普通高校、開放大學開展殘疾人繼續教育,滿足殘疾人學歷提升需求;完善社會工作者繼續教育平台,服務殘疾人工作者職業能力提升;為特殊教育人群發放終身學習卡,通過終身學習網提供多樣化線上學習資源。(責任單位:市教委、市殘聯)
(三)加強普通教育和特殊教育融合
8.構建融合教育生態。推動特殊教育學校和普通學校結對幫扶共建、集團化融合辦學,加強校際資源共享與整合,發揮不同學校優勢,創設融合教育環境,推動殘疾兒童和普通兒童融合。(責任單位:市教委、各區人民政府)
9.深化課程教學改革。落實國家特殊教育學校義務教育課程設定實驗方案和課程標準,使用特殊教育學校義務教育各學科課程教材,逐步構建課程質量評價體系。總結推廣北辰區、東麗區兩個國家特殊教育改革實驗區先進典型經驗,全面提高醫教結合和送教上門服務水平。完善特殊教育課程體系,採取教育與康復相結合的方式開展個別化教育。開展融合教育實驗區、實驗校建設和優秀教育教學案例遴選。(責任單位:市教委、各區人民政府)
10.提高孤獨症兒童教育質量。按照本市關於加強孤獨症兒童康復服務有關要求,完善政策保障,合理布局康復機構,提升供給能力和服務質量,保障孤獨症兒童接受教育權利,提高孤獨症兒童融合教育質量。持續開展孤獨症融合教育試點學校、幼稚園創建工作,試點學校、幼稚園應加強與特殊教育學校和各類孤獨症兒童康復機構的溝通交流,開展多種形式的融合交流活動。舉辦天津市特殊教育孤獨症論壇,促進孤獨症研究常態化。(責任單位:市教委、市衛生健康委、市殘聯)
11.大力推廣使用國家通用手語和國家通用盲文。落實天津市實施第二期國家手語和盲文規範化行動計畫(2021—2025)方案。依託天津理工大學、天津體育學院、天津市聾人學校、天津市視力障礙學校、天津市聾人協會、天津市盲人協會等,開展手語和盲文宣傳、套用、培訓等研究,為手語和盲文推廣提供資源和人才支持。結合中華經典誦寫講大賽,在“誦讀中國”經典誦讀大賽天津賽區中增設特殊教育組,大力促進推廣國家通用手語。(責任單位:市殘聯、市教委)
(四)推動職業教育和特殊教育融合
12.最佳化職業教育課程設定。支持天津城市職業學院特教班、天津市聾人學校中職部和天津市視力障礙學校中職部增加適應聽障、視障學生學習特點和市場需求的專業類別。推動各區特殊教育學校和職業學校積極探索設定面向智力殘疾、多重殘疾和孤獨症等殘疾學生的專業,同步促進殘疾人的康復與職業技能提升,讓殘疾學生有一技之長,為將來就業創業奠定基礎。探索開展面向殘疾學生的“學歷證書+若干職業技能等級證書”制度試點。(責任單位:市教委、市殘聯、市人社局)
13.加強職業技能培訓和就業規劃指導。支持本市從事特殊教育的院校及各種職業教育培訓機構開展殘疾學生職業技能培訓。對面向殘疾學生開放的職業教育實習實訓基地提供支持。探索特殊教育職業轉銜服務,依託國家特殊教育改革實驗區,建立天津市特殊教育職業實訓基地。舉辦殘疾人專場招聘會,開展殘疾人就業政策諮詢。(責任單位:市教委、市殘聯、市人社局、北辰區人民政府、東麗區人民政府)
(五)促進醫療康復、信息技術與特殊教育融合
14.推進醫教結合。教育、衛生健康、民政、殘聯等部門和單位協同推進,切實發揮各區特殊教育專家委員會職能,提高殘疾學生評估鑑定、入學安置、教育教學、康復訓練的針對性和有效性,共同推進特殊教育專業領域研究。(責任單位:市教委、市衛生健康委、市民政局、市殘聯、各區人民政府)
15.提升信息化水平。鼓勵本市從事特殊教育的高校和各類特殊教育學校充分套用網際網路、雲計算、大數據、虛擬現實和人工智慧等新技術,推進特殊教育智慧校園、智慧課堂建設。鼓勵高校、科研院所等開發特殊教育數位化課程教學資源,擴大優質資源覆蓋面。(責任單位:市教委)
(六)改善特殊教育辦學條件
16.建設完善設施設備。支持特殊教育學校和普通學校資源教室配備滿足殘疾學生需求的教育教學、康復訓練等儀器設備和圖書。加強學校無障礙環境建設,重點加強校園建築物出入口坡化處理和設定無障礙通道、無障礙電梯、無障礙廁所、無障礙標誌,嚴格落實《無障礙設計規範》(GB50763-2012)、《天津市無障礙設計標準》(DB/T29-196-2017)和《特殊教育學校建築設計標準》(JGJ76-2019)等要求,為殘疾學生在校學習生活提供無障礙支持服務。實施輔助器具進校園工程,優先為義務教育階段殘疾兒童科學提供輔助器具適配及服務。完善和升級現有普通學校特殊教育資源教室設施設備。(責任單位:各區人民政府、市教委)
17.完善各級特殊教育資源中心建設。大力推進市、區、校三級特殊教育資源中心建設。依託天津市教育科學研究院、天津醫科大學、天津體育學院、天津理工大學等科研院所和高校,建設市級特殊教育資源中心,開展天津市特殊教育信息通報、資源管理、決策諮詢與研究指導、測量評估與社會服務等工作。完善區特殊教育資源中心職能,指導、評價普通學校融合教育工作,提供教師培訓,為隨班就讀和接受送教上門的殘疾兒童提供輔助和支持。鼓勵各區義務教育階段學校依託學區,結合實際建設校級特殊教育資源中心,輻射一定範圍,發揮區域指導作用,逐步實現各級特殊教育資源中心全覆蓋。(責任單位:市教委、各區人民政府)
(七)鞏固完善特殊教育經費投入機制
18.保障生均經費撥款標準。落實義務教育階段特殊教育學校和隨班就讀殘疾學生每生每年不低於10000元的生均公用經費撥款標準,落實學前、高中階段生均撥款政策,向特殊教育傾斜。(責任單位:市教委、各區人民政府、市財政局)
19.加大政策支持力度。推動最佳化完善殘疾學生干預訓練及送教上門教師交通費補助等政策,落實送教服務工作專項補貼。落實學生資助政策,將家庭經濟困難殘疾學生信息納入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料庫,確保家庭經濟困難殘疾學生優先獲得資助。(責任單位:市殘聯、市財政局、市民政局、市教委)
20.拓寬經費投入渠道。鼓勵和引導社會力量興辦特殊教育學校,支持符合條件的非營利性社會福利機構向殘疾人提供特殊教育,強化民辦特殊教育規範管理,確保特殊教育公益屬性。鼓勵企事業單位、社會組織、公民個人通過捐贈支持特殊教育發展。(責任單位:市民政局、市發展改革委、市殘聯、市教委)
(八)加強特殊教育教師隊伍建設
21.加大特殊教育師資培養。適當擴大天津體育學院特殊教育專業招生規模,根據實際需要,適時開展特殊教育師範生公費教育試點工作;注重培養適應特殊教育需要、具有職業教育能力的特殊教育師資;依託本市高校相關學科優勢,加大特殊教育專業碩士、博士培養力度。落實《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類教學質量國家標準》和師範專業認證標準,指導天津師範大學、天津體育學院等高校在相關師範類專業開設特殊教育課程,將國家通用盲文、通用手語列為選修課。繼續在教師資格考試面試科目中設定特殊教育科目,鼓勵和引導高校畢業生和社會考生通過特殊教育專業教師資格考試從事特殊教育工作。(責任單位:市教委、市人社局)
22.加強特殊教育教師專業培訓。按年度組織特殊教育學校和隨班就讀普通學校的校長(幼稚園園長)、教師全員培訓,逐步提升特殊教育教師專業化水平。加大特殊教育骨幹教師培養力度,建設形成市、區、校三級特殊教育骨幹教師梯隊。開展職業學校特教部(班)和高等學校專業教師從事特殊教育教學的培訓。(責任單位:市教委、各區人民政府)
23.切實保障特殊教育教師待遇。繼續實施“特殊教育教師培元關愛計畫”,持續關心關愛特教教師身心健康。特殊教育津貼標準按照特殊教育教師基本工資的30%確定,保障特殊教育教師待遇,吸引更多優秀人才從事特殊教育事業。普通學校(幼稚園)在績效工資分配中對直接承擔殘疾學生教育教學工作的教師給予適當傾斜。教師職稱評聘和表彰獎勵向特殊教育教師傾斜。市、區兩級教研機構應配足配齊特殊教育教研員。按照本市關於進一步深化中國小教師職稱制度改革有關規定,將其他教育機構在職從事特殊教育教學的中國小教師納入職稱評審實施範圍。將兒童福利機構、殘疾兒童康復機構等機構中依法取得相應教師資格的特殊教育教師,納入特殊教育教師培訓、職稱評聘、表彰獎勵範圍,並按規定享受相關待遇、津貼補貼等。(責任單位:市教委、市人社局、各區人民政府)
三、組織實施
落實黨對特殊教育工作的全面領導,各級人民政府要將辦好特殊教育納入重要議事日程,堅持特教特辦、重點扶持,確保各項目標任務落到實處。加強市級統籌,落實區級主體責任,加大對特殊教育薄弱地區的支持力度,建立健全學校與科研、醫療、康復等機構協同的專業支撐工作機制。教育督導部門將特殊教育改革發展情況作為教育督導的重要內容,納入對各區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職責督導評估指標體系,每年開展評價工作,督促各區人民政府有效實施特殊教育發展提升行動計畫,推動特殊教育高質量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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