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十四五”特殊教育發展提升行動計畫》是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辦好特殊教育的要求,加快推進我省特殊教育高質量發展,結合實際而制定的行動計畫。
2022年5月17日,安徽省教育廳會同安徽省發展改革委、安徽省民政廳、安徽省財政廳、安徽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安徽省衛生健康委、安徽省殘疾人聯合會等六部門聯合印發該行動計畫。要求貫徹執行。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安徽省“十四五”特殊教育發展提升行動計畫
- 頒布時間:2022年5月17日
- 發布單位:安徽省教育廳、安徽省發展改革委、安徽省民政廳、安徽省財政廳、安徽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安徽省衛生健康委、安徽省殘疾人聯合會
印發通知,計畫全文,
印發通知
各市、省直管縣(市)教育局、發展改革委、民政局、財政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衛生健康委、殘聯:
為貫徹《國務院辦公廳關於轉發教育部等部門“十四五”特殊教育發展提升行動計畫的通知》精神,推進“十四五”時期特殊教育高質量發展,省教育廳會同省發展改革委、省民政廳、省財政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衛生健康委、省殘聯研究制定了《安徽省“十四五”特殊教育發展提升行動計畫》。現予以印發,請認真貫徹執行。
安徽省教育廳
安徽省發展改革委
安徽省民政廳
安徽省財政廳
安徽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安徽省衛生健康委員會
安徽省殘疾人聯合會
2022年5月17日
計畫全文
安徽省“十四五”特殊教育發展提升行動計畫
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辦好特殊教育的要求和《國務院辦公廳關於轉發教育部等部門“十四五”特殊教育發展提升行動計畫的通知》精神,加快推進我省特殊教育高質量發展,結合我省實際,制定本行動計畫。
一、目標任務
到2025年,高質量的特殊教育體系初步建立。——普及程度顯著提高,適齡殘疾兒童義務教育入學率達到97%,融合教育資源覆蓋率超過95%,非義務教育階段殘疾兒童入學機會明顯增加。——教育質量全面提升,課程教材體系進一步完善,教育模式更加多樣,課程教學改革不斷深化,特殊教育質量評價制度基本建立。融合教育全面推進,普通教育、職業教育和醫療康復、信息技術與特殊教育進一步深度融合。——保障機制進一步完善,繼續對家庭經濟困難殘疾學生實行高中階段免費教育,確保家庭經濟困難殘疾學生優先獲得資助,逐步提高特殊教育經費保障水平。教師隊伍建設進一步加強,數量充足,結構合理,專業水平進一步提升,待遇保障進一步提高。
二、主要措施
(一)拓展學段服務,加快健全特殊教育體系。
1. 持續提高殘疾兒童義務教育普及水平。以縣(市、區)為單位,健全殘疾兒童招生入學聯動工作機制,開展殘疾兒童受教育情況定期核查工作,切實發揮殘疾人教育專家委員會作用,依據有關標準對殘疾兒童身體狀況、接受教育和適應學校學習生活能力進行全面規範評估,適宜安置每一名殘疾兒童。各縣(市、區)要健全就近就便安置制度,完善隨班就讀資源支持體系,壓實義務教育階段普通學校接收殘疾兒童隨班就讀工作責任,建立健全學校隨班就讀工作長效機制,確保適齡殘疾兒童應隨盡隨、就近就便優先入學。針對孤獨症兒童教育基礎相對薄弱的實際,要合理布局孤獨症兒童特殊教育學校,鼓勵有條件的市縣建設孤獨症兒童特殊教育學校,或在現有的特殊教育學校設立孤獨症兒童特殊教育部。充分發揮特殊教育學校骨幹作用,有效擴大特殊教育學位供給。保障兒童福利機構內具備接受教育能力的適齡殘疾兒童接受中國小教育並納入學籍管理,推動特殊教育學校在本地兒童福利機構設立特教班。完善送教上門服務標準,推動各市、縣(市、區)科學認定服務對象,規範送教上門形式和內容,加強服務過程管理,保障服務時間,提高送教服務工作質量,能夠入校就讀的殘疾兒童不納入送教上門範圍。
2. 大力發展非義務教育階段特殊教育。積極發展學前特殊教育,鼓勵普通幼稚園接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殘疾兒童就近入園隨班就讀,推動特殊教育學校和有條件的兒童福利機構、殘疾兒童康復機構普遍增設學前部或附設幼稚園,鼓勵設定專門招收殘疾兒童的特殊教育幼稚園(班),儘早為殘疾兒童提供適宜的保育、教育、康復、干預服務。著力發展以職業教育為主的高中階段特殊教育,支持普通中等職業學校和普通高中接收殘疾學生隨班就讀,鼓勵普通中等職業學校增設特教部(班),到2025年實現每個市和有條件的縣(市、區)都有一個殘疾人中等職教部(班),鼓勵有條件的縣(市、區)特殊教育學校增設職教部(班),統籌支持辦好殘疾人中等職業學校和盲、聾、培智高中(部)。鼓勵有條件的地區建立從幼稚園到高中全學段銜接的十五年一貫制特殊教育學校。穩步發展高等特殊教育,加快建成安徽特殊教育職業學院,發展殘疾人高等職業教育,加強高校特殊教育專業建設,增設適合殘疾學生就讀的相關專業,完善殘疾學生就讀普通高校措施。支持普通高校、開放大學、成人高校等面向殘疾人開展繼續教育,依託“安徽繼續教育網路園區”和“安徽繼續教育學分銀行”開發服務殘疾人學習的網路課程資源,實現學習成果積累、認定、轉換。
(二)推進融合教育,全面提高特殊教育質量。
1. 加強普通教育和特殊教育融合。探索適應殘疾兒童和普通兒童共同成長的融合教育模式,推動市縣兩級特殊教育學校、特殊教育學校和普通學校結對幫扶共建、集團化融合辦學,創設融合教育環境,建立健全長效工作機制,推動殘疾兒童和普通兒童融合。加強校際資源共享與整合,發揮不同學校優勢,推進殘疾學生的信息上報、教育評估、轉銜安置和個別化支持規範及時、科學專業。落實義務教育階段融合教育教學指南,嚴格執行特殊教育學校義務教育課程設定實驗方案和課程標準,規範教材選用。積極申報國家融合教育示範區示範校,探索開展省級融合教育示範區示範校、特殊教育改革實驗區創建工作,積極開展優秀教育教學案例遴選和特殊教育教師教學基本功展示交流活動。研製安徽省特殊教育辦學質量評價實施辦法。積極探索科學適宜的孤獨症兒童培養方式,落實孤獨症兒童教育指南,逐步建立助教陪讀制度,為孤獨症兒童更好融入普通學校學習生活提供支持。通過培訓、教學、宣傳等方式推廣使用國家通用手語和國家通用盲文。
2. 推動職業教育和特殊教育融合。支持特殊教育學校和職業教育學校融合辦學,推動高等職業學校和特殊教育中等職業學校聯合辦學,開設適應殘疾學生學習特點和就業需求的專業,積極探索設定面向智力殘疾、多重殘疾和孤獨症等殘疾學生的專業,同步促進殘疾人的康復與職業技能提升,讓殘疾學生有一技之長,為將來就業創業奠定基礎。鼓勵支持殘疾學生參與“學歷證書+若干職業技能等級證書”制度試點,將證書培訓內容有機融入專業培養方案,最佳化課程設定和教學內容,提高殘疾學生培養的靈活性、適應性、針對性。支持各種職業教育培訓機構加強殘疾學生職業技能培訓,積極開展殘疾學生生涯規劃和就業指導,切實做好殘疾學生教育與就業銜接工作。對面向殘疾學生開放的職業教育實習實訓基地提供支持。
3. 促進醫療、康復、信息技術與特殊教育融合。各市、縣(市、區)建立政府主導下教育、衛生健康、民政、殘聯等多部門聯動機制,加強醫療機構、婦幼保健機構、兒童福利機構、康復機構與學校合作,提高殘疾學生評估鑑定、入學安置、教育教學、康復訓練的針對性和有效性。實施輔助器具進校園工程,優先為義務教育階段殘疾兒童科學提供輔助器具適配及服務。鼓勵有條件的地方充分套用網際網路、雲計算、大數據、虛擬現實和人工智慧等新技術,推進特殊教育智慧校園、智慧課堂建設。推動殘疾兒童相關數據互通共享。依託安徽基礎教育資源套用平台豐富省級特殊教育資源庫,擴大優質資源覆蓋面。
4. 強化融合教育資源保障。依託現有特殊教育資源,建設省級特殊教育資源中心,大力推進市、縣、校三級特殊教育資源中心建設,進一步發揮其在區域內特殊教育研究、指導、服務、培訓、資源開發、質量管理等方面專業支持作用。鼓勵依託鄉鎮(街道)的國小和國中因地制宜建設特殊教育資源中心,逐步實現各級特殊教育資源中心全覆蓋。對接收5名以上殘疾學生隨班就讀的普通學校設立專門的資源教室。
(三)提升支撐能力,不斷完善特殊教育保障機制。
1. 改善特殊教育辦學條件。加強特殊教育學校建設,鼓勵20萬人口以上的縣(市、區)辦好一所達到標準的特殊教育學校。殘疾兒童較多且現有特殊教育學校學位不足的縣(市、區),要根據需要合理規劃布局,滿足殘疾兒童入學需求。20萬人口以下的縣(市、區)要因地制宜合理配置特殊教育資源,鼓勵在九年一貫制學校或寄宿制學校設立特教班。各市要於2022年12月底前,依據《特殊教育學校建設標準》,制定區域內特殊教育學校建設和達標規劃,並組織好實施。支持特殊教育學校和普通學校資源教室配備滿足殘疾學生需求的教育教學、康復訓練等儀器設備和圖書。加強學校無障礙設施設備建設配備,為殘疾學生在校學習生活提供無障礙支持服務。
2. 鞏固完善特殊教育經費投入機制。落實並提高義務教育階段特殊教育學校和隨班就讀殘疾學生生均公用經費補助政策,到2025年將義務教育階段特殊教育生均公用經費標準提高至每生每年7000元以上,有條件的地區可適當提高補助水平;各地應落實學前、高中階段生均撥款政策,繼續向特殊教育傾斜。各地可統籌設立特殊教育專項補助經費,加強特殊教育基礎能力建設。進一步最佳化完善殘疾學生特殊學習用品、干預訓練及送教上門教師交通費補助等政策。統籌中央財政特殊教育補助資金重點支持特殊教育學校改善辦學條件、向重度殘疾兒童接受義務教育提供送教上門服務等。落實從學前到研究生教育全覆蓋的學生資助政策,按規定對家庭經濟困難的殘疾學生(幼兒)予以資助。鼓勵和引導社會力量興辦特殊教育學校,支持符合條件的非營利性社會福利機構向殘疾人提供特殊教育,強化民辦特殊教育規範管理,確保特殊教育公益屬性。積極鼓勵企事業單位、社會組織、公民個人捐資助學。
3. 加強教師隊伍建設。適當擴大普通高校特殊教育專業招生規模,根據實際需求,最佳化公費師範生招生結構,傾斜支持特殊教育公費師範生培養;注重培養使用特殊教育需要、具有職業教育能力的特殊教育師資;支持特殊教育專業研究生培養。推動師範類專業開設特殊教育課程內容,列為必修課並提高比例。落實特殊教育學校教職工編制標準。根據隨班就讀工作需要,合理配置巡迴指導老師及普通學校隨班就讀資源教師。組織開展特殊教育學校和隨班就讀普通學校的校長、教師全員培訓,將融合教育納入普通學校教師繼續教育必修內容。落實特殊教育教師津貼標準,保障特殊教育教師待遇,吸引優秀人才從事特殊教育事業。教師職稱評聘和表彰獎勵向特殊教育教師傾斜。承擔殘疾學生隨班就讀任務的普通學校,在教師職稱評審、崗位聘用、評優評先和績效獎勵等工作中,對直接承擔殘疾學生教育教學工作的教師給予適當傾斜。將兒童福利機構、殘疾兒童康復機構等機構中依法取得相應教師資格的特殊教育教師,納入特殊教育教師培訓、職稱評聘、表彰獎勵範圍,並按規定享受相關待遇、津貼補貼等。縣級以上教研機構應配足配齊特殊教育教研員。
三、實施要求
1. 加強組織領導。各地要高度重視特殊教育提升發展工作,提高政治站位,堅持人民立場,在黨委和政府領導下,將特殊教育提升發展工作納入重要議事日程,堅持特教特辦、重點扶持,統籌安排資金,有效配置資源,確保各項目標任務落到實處。
2. 健全工作機制。完善多方協調聯動的特殊教育推進機制,明確教育、發展改革、民政、財政、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衛生健康、殘聯等部門的職責,形成工作合力。加強市級統籌,落實縣級主體責任,加大對欠發達地區和特殊教育薄弱地區的支持力度。建立健全學校與科研、醫療、康復等機構協同專業支撐工作機制。宣傳和弘揚特殊教育教師高尚師德和無私奉獻精神,積極宣傳殘疾學生自強不息的精神,動員社會各界採用多種形式扶殘助學,提供志願服務,形成全社會共同關心和支持特殊教育改革發展的良好氛圍。
3. 強化督導評估。把特殊教育改革發展情況納入市級政府履行教育職責評價和縣(市、區)黨政領導幹部履行教育職責督導考核內容,作為縣域義務教育優質均衡發展督導評估的重要依據之一。各地教育督導部門和責任督學要將特殊教育納入督導範圍。各地要加強對特殊教育發展提升行動計畫實施情況的指導與督查,建立激勵與問責機制,確保特殊教育發展提升行動計畫有效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