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過過程
2022年12月26日,《四川省“十四五”特殊教育發展提升實施方案》已經四川省政府同意,四川省教育廳、四川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四川省民政廳四川省財政廳、四川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四川省衛生健康委員會、四川省殘疾人聯合會等七部門聯合印發。
方案全文
一、總體目標
到2025年,初步建立高質量的特殊教育體系,全省特殊教育發展水平顯著提升。適齡殘疾兒童義務教育入學率達到97%,非義務教育階段殘疾兒童青少年入學機會明顯增加,普及程度不斷提高。普通教育、職業教育、醫療康復、信息技術與特殊教育進一步深度融合,省、市、縣三級特殊教育資源中心全覆蓋,特殊教育專業支持體系全面建立。全面落實特殊教育國家教材和課程體系,課程教學改革不斷深化,教育模式更加多樣,教育質量全面提升。資源補充和運行保障能力持續增強,特殊教育經費保障水平逐步提高,保障機制進一步完善,地區發展差距進一步縮小。形成一支具有較高專業素養、數量充足、結構合理、富有愛心的特殊教育教師隊伍,教師待遇保障得到進一步提高。
二、主要措施
(一)持續提高殘疾兒童義務教育普及水平
適宜安置適齡殘疾兒童就近就便入學。以縣(市、區)為單位,健全殘疾兒童招生入學聯動工作機制,充分發揮縣級殘疾人教育專家委員會作用,適宜安置每一名殘疾兒童。壓實義務教育階段普通學校接收殘疾兒童隨班就讀的主體責任,確保區域內有學習能力的適齡殘疾兒童應隨盡隨、就近就便優先入學。大力支持兒童福利機構設立特教班,保障福利機構殘疾兒童少年接受教育的權利,其學籍併入當地特殊教育學校統一管理。
推進特殊教育學校建設。鼓勵20萬人口以上的縣(市、區)辦好一所達到標準的特殊教育學校。殘疾兒童較多且現有特殊教育學校學位不足的縣(市、區),要結合實際合理規劃布局,滿足殘疾兒童入學需要。20萬人口以下的縣(市、區)要因地制宜合理配置特殊教育資源,鼓勵在九年一貫制學校或寄宿制學校設立特教班。針對孤獨症兒童教育基礎相對薄弱的實際,依託當地特殊教育學校資源,開展孤獨症兒童教育研究工作。以市(州)為單位,統籌規劃特殊教育學校開辦孤獨症兒童教育部。鼓勵支持成都市等有條件的地區建設孤獨症兒童特殊教育學校(班)。
健全送教上門制度。各市(州)要完善送教上門服務標準,聯合多部門採取“普校+特校”“教育+康復”等方式提供規範、有效的送教服務。能夠入校就讀的殘疾兒童不納入送教上門範圍。到2025年,各市(州)要推動實現送教上門學生數在已入學殘疾學生數中占比降低至15%以內。要完善送教服務質量追蹤體系,提高送教服務工作質量。
(二)大力發展非義務教育階段特殊教育
積極發展學前特殊教育。支持普通幼稚園接收殘疾兒童,積極開展隨園就讀。支持特殊教育學校舉辦學前教育;鼓勵有條件的兒童福利機構、殘疾兒童康復機構普遍增設學前部或附設幼稚園;鼓勵各地開辦專門招收殘疾兒童的特殊教育幼稚園(班),儘早為殘疾兒童提供適宜的保育、教育、康復、干預服務。加強公辦殘疾兒童學前康復教育機構建設,支持視力、聽力、智力殘疾兒童和孤獨症兒童接受學前康復教育。
著力發展以職業教育為主的高中階段特殊教育。各市(州)要支持並推動特殊教育學校增設職教部(班),普通中等職業學校增設特教部(班)招收殘疾學生。支持普通高中和中等職業學校接收殘疾學生隨班就讀。到2025年,全省至少辦好一所殘疾人中等職業學校和盲、聾高中(部),每個市(州)和有條件的縣(市、區)都有一個殘疾人中等職教部(班),鼓勵有條件的地區建立從幼稚園到高中全學段銜接的十五年一貫制特殊教育學校。
穩步發展高等特殊教育。鼓勵高校開展殘疾人高等教育,增設適合殘疾學生就讀的相關專業,擴大招生規模,完善殘疾學生就讀普通高校措施。加強高校特殊教育學院建設,支持特殊教育及相關專業建設。支持普通高校、開放大學、成人高校等面向殘疾人開展繼續教育,暢通和完善殘疾人終身學習通道。
(三)加強普通教育和特殊教育融合
建立普通教育和特殊教育聯盟發展機制。推動特殊教育學校通過與普通學校結對、集團化融合辦學、構建發展共同體等方式聯動共建,積極推進融合教育實施,探索適應殘疾兒童和普通兒童共同成長的融合教育模式,推動殘疾兒童和普通兒童融合。加強普、特學校資源共享與整合,合力推進殘疾學生信息上報、教育評估、轉銜安置和個別化支持等工作專業化、規範化發展。
完善特殊教育辦學質量評價指標體系。落實國家特殊教育學校、隨班就讀學校辦學質量評價實施方案,用好評價工具,逐步完善特殊教育辦學質量評價制度。開展融合教育示範區、示範校創建工作,大力推進特殊教育資源中心建設。定期開展融合教育優秀教育教學案例遴選活動,積極開展特殊教育教師教學基本功競賽、展示、交流活動。
不斷深化特殊教育課程教學改革。嚴格執行國家頒布的特殊教育學校課程方案、課程標準,特殊教育學校應使用經國家教材委員會審定通過後的教材,加強特殊教育學校教輔資料的監督管理。積極開展融合教育課程調整和教學改革,研發特殊教育學前、高中及職業教育課程資源。積極探索科學適宜的孤獨症兒童培養方式,高校、科研機構、特殊教育學校聯合開展孤獨症兒童教育指南研究制定工作;逐步建立助教陪讀制度,為孤獨症兒童更好融入普通學校學習生活提供支持。特殊教育學校和隨班就讀學校應為殘疾學生制定符合身心特徵和需要的個別化教育計畫,實施個別化教學。落實《第二期國家通用手語和盲文規範化行動計畫(2021—2025年)》,加快推廣國家通用手語和國家通用盲文。
(四)推動職業教育和特殊教育融合
加強職教專業建設。支持特殊教育學校職教部(班)和職業學校特教部(班)開設適應殘疾學生身心特徵和市場需求的專業,同步促進殘疾人的教育、康復與職業技能提升,讓殘疾學生有一技之長,為將來就業創業奠定基礎。
重視殘疾學生職業技能培養。探索開展面向殘疾學生的“學歷證書+若干職業技能等級證書”制度試點。支持校企合作,支持職業教育培訓機構面向殘疾學生開展職業技能培訓,積極開展殘疾學生生涯規劃和就業指導,切實做好殘疾學生教育與就業銜接工作。為面向殘疾學生開放的職業教育實習實訓基地提供支持。
(五)促進醫療康復、信息技術與特殊教育融合
完善多部門聯動支撐體系。各地要聯合教育、衛生健康、民政、殘聯等部門和單位協同推進,加強醫療機構、婦幼保健機構、兒童福利機構、康復機構與學校合作,發揮四川省康復醫院、四川省聽力語言康復中心專業康復優勢,信息共建互通共享,提高殘疾學生評估鑑定、入學安置、教育教學、康復訓練的針對性和有效性。
積極推進輔助器具進校園工程。優先為義務教育不同年齡階段殘疾兒童科學提供輔助器具適配及服務,提升各類殘疾兒童青少年接受適宜教育的便利性和安全性。
加強特殊教育信息化建設。鼓勵有條件的地方充分套用網際網路、雲計算、大數據、虛擬現實和人工智慧等新技術,開發特殊教育數位化課程教學資源,推進特殊教育智慧校園、智慧課堂建設,擴大優質資源覆蓋面。到2025年,建成四川省特殊教育信息管理平台、各市(州)特殊教育信息管理平台,實現殘疾兒童青少年數據互通、資源共享。
(六)改善特殊教育辦學條件
加快學校標準化建設。落實國家《特殊教育學校建設標準》,做好特殊教育學校建設規劃,全面完成我省特殊教育學校標準化建設、無障礙設施設備建設。通過學校自查、市(州)全面檢查、省級抽查的形式,對特殊教育學校開展辦學條件驗收,推動學校全面達到特殊教育學校國家建設標準。實施特殊教育學校“暖心工程”,持續改善薄弱特殊教育學校辦學條件。支持特殊教育學校和普通學校資源教室配備滿足殘疾學生需求的教育教學、康復訓練等儀器設備和圖書。
實現特殊教育資源中心全覆蓋。依託現有特殊教育資源以及高校、科研機構等加快建設省、市、縣三級特殊教育資源中心。鼓勵鄉鎮(街道)義務教育學校因地制宜建設特殊教育資源中心,逐步實現各級特殊教育資源中心全覆蓋。研究制定特殊教育資源中心建設指南,建立特殊教育資源中心規範化工作模式,積極開展指導、諮詢和支持等服務。各地各校要加強資源教室建設,建立健全管理制度,提高資源教室使用率。
(七)鞏固完善特殊教育經費投入機制
健全完善特殊教育經費保障機制,多措並舉提升特殊教育經費保障水平。落實義務教育階段特殊教育學校和隨班就讀殘疾學生生均公用經費補助標準。按中央統一部署,到2025年將義務教育階段特殊教育生均公用經費補助標準提高至每生每年7000元以上,有條件的地區可適當提高補助水平或提前達到標準。
各地應落實學前、高中階段生均公用經費撥款政策,繼續向特殊教育傾斜,鼓勵有條件的地區,將學前教育和高中階段教育特教班及隨班就讀生均公用經費標準按特殊教育學校標準執行。
加大殘疾學生資助力度,進一步提高殘疾學生資助水平。探索推進殘疾學生15年免費教育。優先將符合條件的義務教育階段和普通高中階段殘疾學生納入生活補助或助學金範圍。高校符合條件的殘疾學生優先獲得國家助學金。
加大特殊教育支持力度。統籌中央和省級特殊教育補助資金,重點支持特殊教育學校改善辦學條件、向重度殘疾兒童接受義務教育提供送教上門服務等。各地財政可根據實際設立特殊教育專項補助經費,加強對特殊教育困難地區、薄弱學校和重點項目等的支持。鼓勵和引導社會力量興辦特殊教育學校,支持符合條件的非營利性社會福利機構向殘疾人提供特殊教育,強化民辦特殊教育規範管理,確保特殊教育公益屬性。積極鼓勵企事業單位、社會組織、公民個人捐資助學。
(八)加強特殊教育教師隊伍建設
建設高素質特殊教育教師隊伍。在各級現有編制總量內合理核定特殊教育學校教職工編制並完善動態調整機制。加強康復醫生、康復治療師、康復訓練人員及其他專業技術人員的配備,並對招收重度、多重殘疾學生較多的學校,可根據需要適當增加教職工配備。為招收殘疾學生的普通學校配備專兼職資源教師。適當擴大高校特殊教育師資培養規模,進一步提高培養質量。最佳化公費師範生招生結構,傾斜支持特殊教育公費師範生培養;注重培養適應特殊教育需要、具有職業教育能力的特殊教育師資。到2025年,我省各高校師範類專業普遍開設特殊教育課程內容,列為必修課並提高比例,將特殊教育必修課程開設情況納入師範專業認證指標體系,落實教師資格考試中含有特殊教育相關內容要求。擴大特殊教育師範專業招生規模,加大特殊教育專業碩士、博士培養力度。推動建設至少1所高校具有特殊教育專業博士學位授予資格。完善特殊教育師資培訓制度,加大培訓力度。組織開展特殊教育學校和隨班就讀普通學校的校長、教師全員培訓,將融合教育納入普通學校教師繼續教育必修內容。完善特殊教育教(科)研等機構建設,市級教(科)研機構應至少配備一名具有特殊教育專業背景的特殊教育教研員,縣級教(科)研機構應配足配齊特殊教育教研員。支持殘疾畢業生從事特殊教育,修訂《四川省申請認定教師資格人員體檢工作指導意見》。
提高特殊教育教師待遇。認真落實特殊教育教師津貼標準,保障高校、特殊教育學校和普通學校(幼稚園)從事殘疾人教育的特殊教育教師待遇,有條件的地區可在核定特殊教育學校績效工資總量時給予適當傾斜,吸引優秀人才從事特殊教育事業。高校、特殊教育學校、教(科)研機構和普通學校(幼稚園)等事業單位在內部績效工資分配中應對直接承擔殘疾學生教育教學工作、作出突出貢獻的人員給予適當傾斜。從事特殊教育人員享受的特殊教育津貼按規定計入養老保險基數。教師職稱評聘和表彰獎勵向特殊教育教師傾斜,在特級教師評選及各級評優中分配一定的特殊教育教師指標。將兒童福利機構、殘疾兒童康復機構等機構中依法取得相應教師資格的特殊教育教師,納入特殊教育教師培訓、職稱評聘、表彰獎勵範圍,並按規定享受相關待遇、津貼補貼等。關心特殊教育教師的身心健康,改善特殊教育教師的工作和生活環境。
三、組織實施
(九)加強組織領導。要加強黨對特殊教育工作的全面領導,各市(州)、縣(市、區)黨委政府要提高政治站位,堅持人民立場,把“十四五”特殊教育發展提升實施方案的落實列入政府工作議事日程和相關部門年度任務,堅持特教特辦、重點扶持,統籌安排資金,有效配置資源,確保各項目標任務落到實處。要抓緊時間制定“十四五”特殊教育發展提升實施方案,經市(州)人民政府批准後於2023年2月底前報教育廳備案。
(十)加強部門協作。要建立完善多部門協調聯動的特殊教育推進機制,明確教育、發展改革、民政、財政、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衛生健康、殘聯等部門的任務,形成工作合力。省、市級要加大統籌力度,縣級要落實好主體責任,加大對欠發達地區和特殊教育薄弱地區的支持力度。各地要加強學校與科研、醫療、康復等機構的協同,建立健全專業支撐工作機制。青年志願者持續開展助殘陽光行動。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承擔對未成年人實施親職教育的主體責任,各地要積極開辦家長學校,對家長進行培訓宣傳,切實增強家長育兒意識、提升育兒水平。積極推動親職教育、學校教育、社會教育緊密結合、協調一致,在全社會形成關心支持特殊教育發展的良好氛圍。
(十一)加強督導評估。省政府教育督導委員會將特殊教育改革發展情況作為對市、縣級政府履行教育職責督導評價和義務教育優質均衡發展督導評估認定的重要內容,督導結果向社會公布,並將落實情況納入市(州)、縣(市、區)政府績效考核,建立激勵與問責機制,確保特殊教育發展提升行動計畫有效實施。各級教育督導部門和責任督學要將特殊教育納入督導範圍。
序號 | 重點任務 | 責任單位 | 配合單位 | 時限要求 |
---|
| | | 省發展改革委、民政廳、財政廳、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衛生健康委、省殘聯 | |
| | | | |
| 鼓勵20萬人口以上的縣(市、區)辦好一所達到標準的特殊教育學校 | | | |
| 每個市(州)和有條件的縣(市、區)都有一個殘疾人中等職教部(班) | | 民政廳、財政廳、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衛生健康委、省殘聯 | |
| 落實《第二期國家通用手語和盲文規範化行動計畫(2021—2025年)》,加快推廣國家通用手語和國家通用盲文 | | | |
| | | | |
| | | | |
| 實施特殊教育學校“暖心工程”,持續改善薄弱特殊教育學校辦學條件 | | | |
| 按中央統一部署,到2025年將義務教育階段特殊教育生均公用經費補助標準提高至每生每年7000元以上 | | | |
| | | | |
參考資料:
內容解讀
一、“十四五”特殊教育發展總體目標
到2025年,初步建立高質量的特殊教育體系,全省特殊教育發展水平顯著提升。適齡殘疾兒童義務教育入學率達到97%,非義務教育階段殘疾兒童青少年入學機會明顯增加,普及程度不斷提高。普通教育、職業教育、醫療康復、信息技術與特殊教育進一步深度融合,省、市、縣三級特殊教育資源中心全覆蓋,特殊教育專業支持體系全面建立。全面落實特殊教育國家教材和課程體系,課程教學改革不斷深化,教育模式更加多樣,教育質量全面提升。資源補充和運行保障能力持續增強,特殊教育經費保障水平逐步提高,保障機制進一步完善,地區發展差距進一步縮小。形成一支具有較高專業素養、數量充足、結構合理、富有愛心的特殊教育教師隊伍,教師待遇保障得到進一步提高。
二、持續提高殘疾兒童義務教育普及水平
適宜安置適齡殘疾兒童就近就便入學。以縣(市、區)為單位,健全殘疾兒童招生入學聯動工作機制,充分發揮縣級殘疾人教育專家委員會作用,適宜安置每一名殘疾兒童。壓實義務教育階段普通學校接收殘疾兒童隨班就讀的主體責任,確保區域內有學習能力的適齡殘疾兒童應隨盡隨、就近就便優先入學。大力支持兒童福利機構設立特教班,保障福利機構殘疾兒童少年接受教育的權利,其學籍併入當地特殊教育學校統一管理。
推進特殊教育學校建設。鼓勵20萬人口以上的縣(市、區)辦好一所達到標準的特殊教育學校。殘疾兒童較多且現有特殊教育學校學位不足的縣(市、區),要結合實際合理規劃布局,滿足殘疾兒童入學需要。20萬人口以下的縣(市、區)要因地制宜合理配置特殊教育資源,鼓勵在九年一貫制學校或寄宿制學校設立特教班。針對孤獨症兒童教育基礎相對薄弱的實際,依託當地特殊教育學校資源,開展孤獨症兒童教育研究工作。以市(州)為單位,統籌規劃特殊教育學校開辦孤獨症兒童教育部。鼓勵支持成都市等有條件的地區建設孤獨症兒童特殊教育學校(班)。
健全送教上門制度。各市(州)要完善送教上門服務標準,聯合多部門採取“普校+特校”“教育+康復”等方式提供規範、有效的送教服務。能夠入校就讀的殘疾兒童不納入送教上門範圍。到2025年,各市(州)要推動實現送教上門學生數在已入學殘疾學生數中占比降低至15%以內。要完善送教服務質量追蹤體系,提高送教服務工作質量。
三、大力發展非義務教育階段特殊教育
積極發展學前特殊教育。支持普通幼稚園接收殘疾兒童,積極開展隨園就讀。支持特殊教育學校舉辦學前教育;鼓勵有條件的兒童福利機構、殘疾兒童康復機構普遍增設學前部或附設幼稚園;鼓勵各地開辦專門招收殘疾兒童的特殊教育幼稚園(班),儘早為殘疾兒童提供適宜的保育、教育、康復、干預服務。加強公辦殘疾兒童學前康復教育機構建設,支持視力、聽力、智力殘疾兒童和孤獨症兒童接受學前康復教育。
著力發展以職業教育為主的高中階段特殊教育。各市(州)要支持並推動特殊教育學校增設職教部(班),普通中等職業學校增設特教部(班)招收殘疾學生。支持普通高中和中等職業學校接收殘疾學生隨班就讀。到2025年,全省至少辦好一所殘疾人中等職業學校和盲、聾高中(部),每個市(州)和有條件的縣(市、區)都有一個殘疾人中等職教部(班),鼓勵有條件的地區建立從幼稚園到高中全學段銜接的十五年一貫制特殊教育學校。
穩步發展高等特殊教育。鼓勵高校開展殘疾人高等教育,增設適合殘疾學生就讀的相關專業,擴大招生規模,完善殘疾學生就讀普通高校措施。加強高校特殊教育學院建設,支持特殊教育及相關專業建設。支持普通高校、開放大學、成人高校等面向殘疾人開展繼續教育,暢通和完善殘疾人終身學習通道。
四、推動融合教育發展
建立普通教育和特殊教育聯盟發展機制。推動特殊教育學校通過與普通學校結對、集團化融合辦學、構建發展共同體等方式聯動共建,積極推進融合教育實施,探索適應殘疾兒童和普通兒童共同成長的融合教育模式,推動殘疾兒童和普通兒童融合。加強普、特學校資源共享與整合,合力推進殘疾學生信息上報、教育評估、轉銜安置和個別化支持等工作專業化、規範化發展。
推動職業教育和特殊教育融合。加強職教專業建設。支持特殊教育學校職教部(班)和職業學校特教部(班)開設適應殘疾學生身心特徵和市場需求的專業,同步促進殘疾人的教育、康復與職業技能提升,讓殘疾學生有一技之長,為將來就業創業奠定基礎。重視殘疾學生職業技能培養。探索開展面向殘疾學生的“學歷證書+若干職業技能等級證書”制度試點。支持校企合作,支持職業教育培訓機構面向殘疾學生開展職業技能培訓,積極開展殘疾學生生涯規劃和就業指導,切實做好殘疾學生教育與就業銜接工作。為面向殘疾學生開放的職業教育實習實訓基地提供支持。
促進醫療康復、信息技術與特殊教育融合。完善多部門聯動支撐體系。各地要聯合教育、衛生健康、民政、殘聯等部門和單位協同推進,加強醫療機構、婦幼保健機構、兒童福利機構、康復機構與學校合作,發揮四川省康復醫院、四川省聽力語言康復中心專業康復優勢,信息共建互通共享,提高殘疾學生評估鑑定、入學安置、教育教學、康復訓練的針對性和有效性。積極推進輔助器具進校園工程。優先為義務教育不同年齡階段殘疾兒童科學提供輔助器具適配及服務,提升各類殘疾兒童青少年接受適宜教育的便利性和安全性。
五、改善特殊教育辦學條件
加快學校標準化建設。落實國家《特殊教育學校建設標準》,做好特殊教育學校建設規劃,全面完成四川省特殊教育學校標準化建設、無障礙設施設備建設。通過學校自查、市(州)全面檢查、省級抽查的形式,對特殊教育學校開展辦學條件驗收,推動學校全面達到特殊教育學校國家建設標準。實施特殊教育學校“暖心工程”,持續改善薄弱特殊教育學校辦學條件。支持特殊教育學校和普通學校資源教室配備滿足殘疾學生需求的教育教學、康復訓練等儀器設備和圖書。
實現特殊教育資源中心全覆蓋。依託現有特殊教育資源以及高校、科研機構等加快建設省、市、縣三級特殊教育資源中心。鼓勵鄉鎮(街道)義務教育學校因地制宜建設特殊教育資源中心,逐步實現各級特殊教育資源中心全覆蓋。研究制定特殊教育資源中心建設指南,建立特殊教育資源中心規範化工作模式,積極開展指導、諮詢和支持等服務。各地各校要加強資源教室建設,建立健全管理制度,提高資源教室使用率。
六、鞏固完善特殊教育經費投入機制
健全完善特殊教育經費保障機制,多措並舉提升特殊教育經費保障水平。落實義務教育階段特殊教育學校和隨班就讀殘疾學生生均公用經費補助標準。按中央統一部署,到2025年將義務教育階段特殊教育生均公用經費補助標準提高至每生每年7000元以上,有條件的地區可適當提高補助水平或提前達到標準。各地應落實學前、高中階段生均公用經費撥款政策,繼續向特殊教育傾斜,鼓勵有條件的地區,將學前教育和高中階段教育特教班及隨班就讀生均公用經費標準按特殊教育學校標準執行。
各地應落實學前、高中階段生均公用經費撥款政策,繼續向特殊教育傾斜,鼓勵有條件的地區,將學前教育和高中階段教育特教班及隨班就讀生均公用經費標準按特殊教育學校標準執行。
加大殘疾學生資助力度,進一步提高殘疾學生資助水平。探索推進殘疾學生15年免費教育。優先將符合條件的義務教育階段和普通高中階段殘疾學生納入生活補助或助學金範圍。高校符合條件的殘疾學生優先獲得國家助學金。
加大特殊教育支持力度。統籌中央和省級特殊教育補助資金,重點支持特殊教育學校改善辦學條件、向重度殘疾兒童接受義務教育提供送教上門服務等。各地財政可根據實際設立特殊教育專項補助經費,加強對特殊教育困難地區、薄弱學校和重點項目等的支持。鼓勵和引導社會力量興辦特殊教育學校,支持符合條件的非營利性社會福利機構向殘疾人提供特殊教育,強化民辦特殊教育規範管理,確保特殊教育公益屬性。積極鼓勵企事業單位、社會組織、公民個人捐資助學。
七、加強特殊教育教師隊伍建設
建設高素質特殊教育教師隊伍。在各級現有編制總量內合理核定特殊教育學校教職工編制並完善動態調整機制。加強康復醫生、康復治療師、康復訓練人員及其他專業技術人員的配備,並對招收重度、多重殘疾學生較多的學校,可根據需要適當增加教職工配備。為招收殘疾學生的普通學校配備專兼職資源教師。適當擴大高校特殊教育師資培養規模,進一步提高培養質量。最佳化公費師範生招生結構,傾斜支持特殊教育公費師範生培養;注重培養適應特殊教育需要、具有職業教育能力的特殊教育師資。到2025年,四川省各高校師範類專業普遍開設特殊教育課程內容,列為必修課並提高比例,將特殊教育必修課程開設情況納入師範專業認證指標體系,落實教師資格考試中含有特殊教育相關內容要求。擴大特殊教育師範專業招生規模,加大特殊教育專業碩士、博士培養力度。推動建設至少1所高校具有特殊教育專業博士學位授予資格。完善特殊教育師資培訓制度,加大培訓力度。組織開展特殊教育學校和隨班就讀普通學校的校長、教師全員培訓,將融合教育納入普通學校教師繼續教育必修內容。完善特殊教育教(科)研等機構建設,市級教(科)研機構應至少配備一名具有特殊教育專業背景的特殊教育教研員,縣級教(科)研機構應配足配齊特殊教育教研員。支持殘疾畢業生從事特殊教育,修訂《四川省申請認定教師資格人員體檢工作指導意見》。
提高特殊教育教師待遇。認真落實特殊教育教師津貼標準,保障高校、特殊教育學校和普通學校(幼稚園)從事殘疾人教育的特殊教育教師待遇,有條件的地區可在核定特殊教育學校績效工資總量時給予適當傾斜,吸引優秀人才從事特殊教育事業。高校、特殊教育學校、教(科)研機構和普通學校(幼稚園)等事業單位在內部績效工資分配中應對直接承擔殘疾學生教育教學工作、作出突出貢獻的人員給予適當傾斜。從事特殊教育人員享受的特殊教育津貼按規定計入養老保險基數。教師職稱評聘和表彰獎勵向特殊教育教師傾斜,在特級教師評選及各級評優中分配一定的特殊教育教師指標。將兒童福利機構、殘疾兒童康復機構等機構中依法取得相應教師資格的特殊教育教師,納入特殊教育教師培訓、職稱評聘、表彰獎勵範圍,並按規定享受相關待遇、津貼補貼等。關心特殊教育教師的身心健康,改善特殊教育教師的工作和生活環境。
八、保障各項目標、任務和措施落實到位
一是加強組織領導。要加強黨對特殊教育工作的全面領導,各市(州)、縣(市、區)黨委政府要提高政治站位,堅持人民立場,把“十四五”特殊教育發展提升實施方案的落實列入政府工作議事日程和相關部門年度任務,堅持特教特辦、重點扶持,統籌安排資金,有效配置資源,確保各項目標任務落到實處。
二是加強部門協作。要建立完善多部門協調聯動的特殊教育推進機制,明確教育、發展改革、民政、財政、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衛生健康、殘聯等部門的任務,形成工作合力。省、市級要加大統籌力度,縣級要落實好主體責任,加大對欠發達地區和特殊教育薄弱地區的支持力度。各地要加強學校與科研、醫療、康復等機構的協同,建立健全專業支撐工作機制。青年志願者持續開展助殘陽光行動。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承擔對未成年人實施親職教育的主體責任,各地要積極開辦家長學校,對家長進行培訓宣傳,切實增強家長育兒意識、提升育兒水平。積極推動親職教育、學校教育、社會教育緊密結合、協調一致,在全社會形成關心支持特殊教育發展的良好氛圍。
三是加強督導評估。省政府教育督導委員會將特殊教育改革發展情況作為對市、縣級政府履行教育職責督導評價和義務教育優質均衡發展督導評估認定的重要內容,督導結果向社會公布,並將落實情況納入市(州)、縣(市、區)政府績效考核,建立激勵與問責機制,確保特殊教育發展提升行動計畫有效實施。各級教育督導部門和責任督學要將特殊教育納入督導範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