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州“十四五”特殊教育發展提升行動方案

《楚雄州“十四五”特殊教育發展提升行動方案》已經楚雄州人民政府同意,楚雄州人民政府辦公室於2023年2月17日印發,請認真抓好落實。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楚雄州“十四五”特殊教育發展提升行動方案
  • 頒布時間:2023年2月17日
  • 發布單位:楚雄州人民政府辦公室
全文,解讀,

全文

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於轉發教育部等部門“十四五”特殊教育發展提升行動計畫的通知》(國辦發〔2021〕60號)和《雲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轉發省教育廳等部門“十四五”特殊教育發展提升行動方案的通知》(雲政辦發〔2022〕27號)精神,結合我州實際,制定本行動方案。
一、拓展學段服務,完善辦學體系
(一)鞏固提升殘疾兒童義務教育
1. 科學安置殘疾兒童入學。縣級教育行政部門會同殘聯、鄉鎮(街道)做好適齡殘疾兒童少年數據核實,加強入學情況動態監測,完善殘疾兒童篩查鑑定及“一人一案”安置機制,科學安置每一名殘疾兒童,實現殘疾兒童入學“應入盡入”,到2025年,適齡殘疾兒童義務教育入學率達到99%以上。(責任單位:州教育體育局、州殘聯,各縣市人民政府)
2. 建立隨班就讀長效機制。義務教育階段普通學校不得隨意拒收能夠隨班就讀的殘疾學生,能夠入校就讀的殘疾兒童不納入送教上門範圍,確保適齡殘疾兒童應隨盡隨、就近就便優先入學。學校要安排專人作為學業導師,負責聯絡協調評估、教育、康復、轉銜等工作。(責任單位:州教育體育局、州衛生健康委、州殘聯,各縣市人民政府)
3. 健全送教上門工作制度。科學認定服務對象,完善服務標準,規範形式內容,加強服務過程管理和保障,提高送教服務質量。推動特殊教育學校和兒童福利機構的聯動,有條件的情況下在兒童福利機構設立特教班。(責任單位:州教育體育局、州衛生健康委、州民政局、州殘聯,各縣市人民政府)
(二)大力推動特殊教育兩端延伸
1. 加快發展學前特殊教育。引導和支持普通幼稚園積極接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殘疾兒童就近入園隨班就讀。鼓勵和支持特殊教育學校舉辦融合幼稚園,同時接收殘疾兒童和普通兒童。支持特殊教育學校和有條件的兒童福利機構、殘疾兒童康復機構普遍增設殘疾兒童學前部或附設幼稚園,鼓勵有條件的地方獨立設定專門招收殘疾兒童的特殊教育幼稚園(班)。發揮楚雄州特殊教育資源中心作用,對各縣市學前特殊教育提供專業指導。到2025年,楚雄州至少有1所幼稚園開展融合教育。(責任單位:州教育體育局、州民政局、州殘聯,各縣市人民政府)
2. 著力發展高中特殊教育。堅持以職業教育為主,推動特殊教育學校增設職教部(班),鼓勵中等職業學校增設特教部(班),到2025年,實現楚雄州特殊教育學校和有條件的縣市有1個殘疾人中等職業教育部(班)。鼓勵建立從幼稚園到高中全學段銜接的十五年一貫制特殊教育學校,特教學校中等職教部(班)學生可註冊中職學籍。支持楚雄州特殊教育學校建立從幼稚園到高中全學段銜接的十五年一貫制特殊教育。支持中等職業學校和普通高中接收殘疾學生隨班就讀。 對家庭經濟困難和兒童福利機構集中供養的殘疾學生免除高中階段學雜費。(責任單位:州教育體育局、州財政局、州殘聯,各縣市人民政府)
二、推進融合教育,促進互融互通
(三)加強與普通教育融合。探索適應殘疾兒童和普通兒童共同成長的融合教育模式,推動特殊教育學校和普通學校結對幫扶共建、集團化融合辦學,創設融合教育環境,推動殘疾兒童和普通兒童融合,推行殘疾兒童可在特殊教育學校接受教育康復、部分課程可到普通學校(園)隨班學習(活動),積極探索最佳化孤獨症兒童融合康復訓練和教育培養方式,提高教育康復精準化、科學化水平,逐步建立助教陪讀制度,為更好融入普通學校學習生活提供支持。(責任單位:州教育體育局、州殘聯,各縣市人民政府)
(四)推動與職業教育融合。支持特殊教育學校職教部(班)和職業教育學校特教部(班)開設適應殘疾學生學習特點的專業,積極探索設定面向智力殘疾、多重殘疾和孤獨症等殘疾學生的專業,同步促進其康復與職業技能提升。鼓勵特殊教育學校、職業教育學校與本地兒童福利機構共建共享實訓基地和創業孵化基地,探索開展面向殘疾學生的“學歷證書+若干職業技能等級證書”制度試點,將證書培訓內容有機融入專業人才培養方案。積極開展殘疾學生生涯規劃和就業指導,深化校企合作,推動建設殘疾學生就業創業孵化基地和職業培訓基地,共建特殊教育學校職教部實訓基地,切實做好殘疾學生專業教育與就業銜接工作。(責任單位:州教育體育局、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州民政局、州殘聯,各縣市人民政府)
(五)促進與醫療康復融合。各縣市教育行政部門要會同衛生健康、民政、殘聯等部門,組建特殊教育專家委員會,加強醫療機構、婦幼保健機構、兒童福利機構、康復機構與學校合作,提高殘疾學生評估鑑定、入學安置、教育教學、康復訓練、就業安置等的針對性和有效性。積極探索政府購買服務等方式,依託相關專業團隊,強化醫康教結合研究與實踐,提供專業化、個性化指導與服務。推動建立家長志願服務機制,擴大對家長群體的專業支持和指導,提高殘疾學生親職教育康復能力和水平。實施輔助器具進校園工程,優先為義務教育階段殘疾兒童科學提供輔助器具適配及服務。(責任單位:州教育體育局、州民政局、州衛生健康委、州殘聯,各縣市人民政府)
(六)加快與信息技術融合。推動現代信息技術在特殊教育課堂教學中的深度運用,加大通用教室、功能教室、實訓教室信息化水平建設力度,結合教學需要和學生實際,配置感知互動、仿真實訓類科技輔具,利用科技賦能特殊教育,提升校園智慧化程度,提供多元化教師、學生、親職教育交流平台,促進優質教育資源建設與運用。(責任單位:州教育體育局、州殘聯,各縣市人民政府)
三、完善保障機制,提升支撐能力
(七)擴充特殊教育資源
1. 最佳化學校規劃布局。20萬人口以上縣市應至少建設1所標準化寄宿制特殊教育學校。鼓勵人口較多的縣市可根據實際需要,布點第二所標準化特殊教育學校。20萬人口以下的縣市要因地制宜合理配置特殊教育資源,鼓勵在九年一貫制學校或寄宿制學校設立特殊教育班。未建立特殊教育學校的縣市要通過在普通學校開設特殊教育班的方式,保障行政區域內應安置到特殊教育學校就讀的殘疾兒童入學。(責任單位:州教育體育局、州發展改革委、州財政局、州殘聯,各縣市人民政府)
2. 加強資源中心建設。依託現有資源加快各級特殊教育資源中心建設,充分發揮資源中心專業支持作用。鼓勵依託鄉鎮(街道)的國小和國中因地制宜建設特殊教育資源中心,在隨班就讀5人以上的普通學校建設特殊教育資源教室,逐步實現各級特殊教育資源中心(教室)全覆蓋。(責任單位:州教育體育局、州財政局,各縣市人民政府)
(八)完善經費投入機制。到2025年,將義務教育階段特殊教育生均公用經費補助標準提高至每生每年7000元以上。落實學前、高中階段生均撥款政策,繼續向特殊教育傾斜。州、縣市財政可設立特殊教育專項補助經費,加強基礎能力建設。進一步最佳化完善殘疾學生學習用品、干預訓練及送教上門教師交通費補助等政策。落實殘疾兒童康復救助制度和學生資助政策,確保家庭經濟困難殘疾學生優先獲得救助、資助。積極鼓勵企事業單位、社會組織、公民個人捐資助學。(責任單位:州財政局、州教育體育局、州民政局、州殘聯,各縣市人民政府)
(九)加強教師隊伍建設
1. 提升教師能力。嚴格特殊教育學校教師準入機制,實施特殊教育學校教師“雙證書”制度,支持在職在編教師進行特殊教育專業學歷提升、取得康復專業資質。加強特殊教育教師在康復訓練、心理輔導等方面的綜合技能培養培訓,提高專業化水平。組織開展特殊教育學校、兒童福利機構和隨班就讀、送教上門學校校長及教師培訓,每年培訓學時不得低於72學時/人。將融合教育納入普通學校教師繼續教育必修內容。開展特殊教育教師基本功展示交流活動和優秀教育教學案例遴選,推進校級微型課題研究。加大對國家通用手語和國家通用盲文的培訓和推廣使用。到2025年,州、縣市教研機構配備1名以上特殊教育教研員。(責任單位:州教育體育局、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州民政局、州殘聯、各縣市人民政府)
2. 保障教師待遇。嚴格執行《雲南省特殊教育學校機構編制標準》,加強康復醫生、康復治療師、康復訓練人員及其他專業技術人員的配備,並對招收重度、多重殘疾、送教上門學生較多的學校,適當增加教職工配備。為特殊教育資源中心和招收殘疾學生的普通學校配備1名—2名專兼職資源教師,按照有關規定享受有關待遇、津貼補貼等。落實特殊教育津貼等工資傾斜政策,核定績效工資總量時向特殊教育學校適當傾斜。對普通學校(幼稚園)直接擔任殘疾學生教育教學工作的教師,在績效工資分配上給予傾斜。為送教上門教師、承擔“醫教結合”實驗相關人員提供必要的工作和交通補助。將兒童福利機構、殘疾兒童康復等機構中依法取得相應教師資格的教師,納入當地教師職務(職稱)評聘、培訓、表彰獎勵範圍,並按照規定享受相關待遇、津貼補貼等。教師職稱評聘和表彰獎勵向特殊教育教師傾斜。(責任單位:州教育體育局、州民政局、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州殘聯,各縣市人民政府)
四、精心組織實施,推動高效落實
(十)加強領導,落實責任。各縣市、各部門要加強黨對特殊教育事業的全面領導,落實各級政府責任,統籌本地特殊教育發展,將特殊教育的發展提升納入政府重要議事日程和有關部門年度任務,按照“一縣一策”的要求,科學制定殊教育提升計畫實施方案,本著特教特辦、重點扶持的原則,統籌安排資金,合理配置資源,確保各項目標任務落到實處。(責任單位:各縣市人民政府)
(十一)健全機制,明確職責。完善多部門協調聯動的特殊教育推進機制,教育、發展改革、民政、財政、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衛生健康、殘聯等部門要落實職責,形成工作合力。(責任單位:州教育體育局、州發展改革委、州民政局、州財政局、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州衛生健康委、州殘聯,各縣市人民政府)
(十二)強化督導,壓實責任。將特殊教育改革發展情況作為縣市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職責評價、縣域義務教育優質均衡發展督導評估重要內容,納入教育督導部門和責任督學督導範圍以及縣市政府績效考核,建立激勵與問責機制。(責任單位:州教育體育局,各縣市人民政府)
(十三)加大宣傳,營造氛圍。要廣泛宣傳實施特殊教育提升計畫的重要意義,宣傳特殊教育改革發展成就和優秀殘疾人典型事跡,在全社會營造關心支持特殊教育改革發展的良好氛圍。(責任單位:州教育體育局,各縣市人民政府)

解讀

為便於各縣市、各校理解《楚雄州“十四五”特殊教育發展提升行動方案》,現解讀如下:
一、出台背景
2022年1月25日,國務院辦公廳轉發了《〈國務院辦公廳關於轉發教育部等部門“十四五”特殊教育發展提升行動計畫的通知〉(國辦發〔2021〕60號)》。2022年4月19日,雲南省政府辦公廳轉發了《〈雲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轉發省教育廳等部門“十四五”特殊教育發展提升行動實施方案的通知〉(雲政辦發〔2022〕27號)》。為推進提升我州“十四五”特殊教育質量,結合實際,制定《楚雄州“十四五”特殊教育發展提升行動方案》(以下簡稱《行動方案》。
二、主要內容
《行動方案》從完善特殊教育辦學體系、大力推進融合教育、健全特殊教育保障機制、精心組織實施四個方面,確定了13項提升行動任務。明確了我州“十四五”特殊教育提升工作:一是從鞏固提升殘疾兒童義務教育和大力推動特殊教育兩端延伸方面健全完善特殊教育辦學體系;二是加快推進普通教育、職業教育、醫療康復、信息技術與特殊教育融合,全面提高特殊教育質量;三是擴充特殊教育資源,完善經費投入機制,加強教師隊伍建設,不斷健全特殊教育保障機制;四是壓緊壓實各級責任,加強日常管理和指導,組織實施好教育教學,不斷推動特殊教育高質量發展。
三、重點提升內容
(一)持續提高殘疾兒童義務教育普及水平。縣級教育行政部門會同殘聯、鄉鎮(街道)逐一核實未入學適齡殘疾兒童數據。發揮殘疾人教育專家委員會作用,採取普通學校隨班就讀、特殊教育學校就讀、送教上門等多種方式,“一人一案”適宜安置每一名殘疾兒童。到2025年,適齡殘疾兒童義務教育入學率達到99%以上。
(二)積極發展學前特殊教育。充分發揮楚雄州特殊教育資源中心作用,為各地開展學前特殊教育提供專業指導。到2025年,楚雄州至少有1所幼稚園開展融合教育。
(三)加強特殊教育學校建設。鼓勵20萬人口以上的縣、市辦好1所達到標準的特殊教育學校,20萬人口以下的,可在相對集中的九年一貫制學校或寄宿制學校設立特教班。
(四)鞏固完善特殊教育經費投入機制。到2025年,將義務教育階段特殊教育生均公用經費補助標準提高至每生每年7000元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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