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洱市“十四五”特殊教育發展提升行動計畫實施方案

普洱市教育體育局、普洱市發展改革委、普洱市民政局、普洱市財政局、普洱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普洱市衛生健康委、普洱市殘聯制定的《普洱市“十四五”特殊教育發展提升行動計畫實施方案》已經普洱市人民政府同意,普洱市人民政府辦公室於2022年11月24日印發.,請認真貫徹落實。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普洱市“十四五”特殊教育發展提升行動計畫實施方案
  • 頒布時間:2022年11月24日
  • 發布單位:普洱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全文,解讀,

全文

為加快健全特殊教育體系,不斷完善特殊教育保障機制,全面提高普洱市特殊教育質量,根據《雲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轉發〈省教育廳等部門“十四五”特殊教育發展提升行動方案〉的通知》(雲政辦發〔2022〕27號)精神,結合普洱市實際,制訂本方案。
一、拓展學段服務,不斷健全特殊教育體系
(一)持續提高殘疾兒童義務教育普及水平
1.科學安置殘疾兒童入學。縣級教育體育部門會同殘聯、鄉(鎮、街道)全面核查殘疾兒童少年數量、殘疾類型等信息,逐一建立名冊。縣級殘疾人教育專家委員會依據《雲南省特殊教育兒童入學評估工具包〔正式版〕評估手冊》開展具體評估工作,對適齡殘疾兒童少年接受教育的方式準確進行評估認定,提出入學安置建議。優先採取普通學校隨班就讀或特殊教育學校就讀的方式,對確實不能適應學校環境和教學的,採取送教上門等方式,確保“一人一案”安置殘疾兒童。到2025年,適齡殘疾兒童義務教育入學率達99.5%以上。(牽頭單位:各縣、區人民政府;配合部門:市教育體育局、市殘聯)
2.做好隨班就讀工作。認真落實《教育部關於加強殘疾兒童少年義務教育階段隨班就讀工作的指導意見》,大力推進義務教育階段殘疾兒童少年隨班就讀工作,普通學校不得拒絕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適齡殘疾兒童入學,確保適齡殘疾兒童應隨盡隨、就近就便優先入學。學校要安排專人作為隨班就讀殘疾學生學業導師,負責聯絡協調評估、教育、康復、轉銜等工作。(牽頭單位:各縣、區人民政府;配合部門:市發展改革委、市教育體育局、市民政局、市財政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衛生健康委、市殘聯)
3.完善送教上門服務。認真落實《雲南省教育廳等七部門關於義務教育階段重度殘疾兒童少年送教上門工作的指導意見》(雲教發〔2019〕74號),明確送教工作中“為誰送”“誰來送”“如何送”、“送什麼”等問題,進一步完善送教上門服務標準,科學認定服務對象,規範送教形式和內容,加強送教服務管理,提高送教質量,能夠入校就讀的殘疾兒童不納入送教上門範圍。(牽頭單位:各縣、區人民政府;配合部門:市教育體育局、市衛生健康委、市殘聯)
4.規範兒童福利機構教育。探索在普洱市兒童福利機構內設立特教班,支持符合條件的非營利性社會福利機構向殘疾兒童青少年提供特殊教育並納入學籍管理,保障兒童福利機構內具備接受教育能力的適齡殘疾兒童接受中國小教育。對兒童福利機構內依法設立的中國小校(幼稚園)、特教班中依法取得相應教師資格、被認定為教師的工作人員,由相關部門按規定納入教育培訓、職稱評審、表彰獎勵,並按規定享有相關待遇、津貼補貼等。(牽頭單位:各縣、區人民政府;配合部門:市教育體育局、市民政局、市殘聯)
(二)大力發展非義務教育階段特殊教育
5.積極發展學前特殊教育。鼓勵普通幼稚園招收殘疾兒童隨班就讀,開展融合教育。推動特殊教育學校和有條件的兒童福利機構、殘疾兒童康復機構普遍增設學前部或附設幼稚園,鼓勵設定專門招收殘疾兒童的特殊幼稚園(班),為殘疾兒童提供適宜的保育、教育、康復、干預服務。充分利用雲南省學前融合教育資源中心作用,為普洱開展學前特殊教育提供專業指導。到2025年,力爭有1所幼稚園開展融合教育,市特殊教育學校增設學前部。(牽頭單位:市教育體育局,各縣、區人民政府;配合部門:市民政局、市殘聯)
6.著力發展以職業教育為主的高中階段特殊教育。支持普通中等職業學校和普通高中學校接收殘疾學生隨班就讀。推動市特殊教育學校和有條件的縣特殊教育學校開辦職業高中或增設職教部,鼓勵普通中等職業學校增設特教部(班)。到2025年,實現墨江縣特殊教育學校、景東縣特殊教育學校、景谷縣特殊教育學校、瀾滄縣特殊教育學校都有智障殘疾人中等職業教育部(班)。(牽頭單位:各縣、區人民政府,市教育體育局;配合部門:市財政局、市殘聯)
7.探索發展高等特殊教育。支持有條件的高校增設適合殘疾學生就讀的有關專業,落實殘疾學生就讀普通高校措施。支持轄區內有能力的院校辦好高等特殊教育。(牽頭單位:市教育體育局;配合部門:市殘聯)
二、推進融合教育,全面提高特殊教育質量
(三)加強普通教育和特殊教育融合
8.探索融合教育模式。推動特殊教育學校與普通學校結對幫扶共建、集團化融合辦學,創設融合教育環境,推行殘疾兒童可在特殊教育學校接受教育康復、部分課程可到普通學校(園)隨班學習(活動),探索適應殘疾兒童和普通兒童共同成長的融合教育模式。認真落實義務教育階段融合教育教學指南、特殊教育學校義務教育課程設定實驗方案和課程標準。(牽頭單位:市教育體育局;配合部門:各縣、區人民政府,市殘聯)
9.做好孤獨症兒童的融合教育。探索建立科學適宜的孤獨症兒童培養方式。認真落實雲南省孤獨症兒童學習發展指南,逐步建立助教陪讀制度,為孤獨症兒童更好融入普通學校學習生活提供支持。(牽頭單位:市教育體育局、市殘聯;配合部門:各縣、區人民政府)
(四)推動職業教育和特殊教育融合
10.推動特殊教育學校和職業教育學校融合辦學。支持特殊教育學校開設適應殘疾學生學習特點和市場需求的專業,積極探索設定面向智力殘疾、多重殘疾和孤獨症等殘疾學生的專業,同步促進殘疾人的康復與職業技能提升,讓殘疾學生有一技之長,為將來就業創業奠定基礎。鼓勵特殊教育學校、職業教育學校與本地兒童福利機構共建共享實訓基地,同步促進殘疾人的康復與職業技能提升。(牽頭單位:市教育體育局,配合部門:各縣、區人民政府,市民政局、市殘聯)
11.提升特殊職業教育實效。支持市、縣特殊教育學校創建現代種植、養殖、旅遊工藝品設計製作等實踐基地,開設職業教育、勞動教育課程。按照“統籌規劃、分類推進、分步建設”的原則,每所特殊教育學校建設1—2個有特色的職業教育專業和實訓基地,塑造普洱市特殊教育學校職業教育的特色和亮點。開展面向殘疾學生的“學歷證書十若干職業技能等級證書”試點,將證書培訓內容有機融入專業培養方案。支持職業教育培訓機構加強殘疾人職業技能培訓,積極開展殘疾學生生涯規劃和就業指導。支持普通高校、開放大學、成人高校等面向殘疾人開展繼續教育。(牽頭單位:市教育體育局;配合部門:各縣、區人民政府,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殘聯)
(五)促進醫療康復、信息技術與特殊教育融合
12.促進醫療康復與特殊教育融合。教育體育、衛生健康、民政、殘聯等部門和單位協同推進,加強醫療機構、婦幼保健機構、兒童福利機構、康復機構與學校合作,推動殘疾兒童青少年相關數據互通共享,提高殘疾學生評估鑑定、入學安置、教育教學、康復訓練的針對性和有效性。實施“輔助器具進校園工程”,優先為義務教育階段殘疾學生科學提供輔助器具適配及服務。(牽頭單位:市教育體育局,配合部門:各縣、區人民政府,市民政局、市衛生健康委、市殘聯)
13.推動特殊教育與信息技術深度融合。探索人工智慧與特殊教育的進一步融合。鼓勵有條件的地區充分套用網際網路、雲計算、大數據、虛擬現實和人工智慧等新技術,推進特殊教育智慧校園、智慧課堂建設,提高殘疾兒童青少年藉助現代技術手段進行溝通交流、學習生活的技能。開發特殊教育數位化課程教學資源,擴大優質資源覆蓋面。(牽頭單位:市教育體育局;配合部門:各縣、區人民政府,市殘聯)
三、提升支撐能力,不斷完善特殊教育保障機制
(六)改善特殊教育辦學條件
14.加強特殊教育學校建設。積極爭取中央和省級特殊教育專項補助資金建設鎮沅縣特殊教育學校。特殊教育學校未覆蓋的縣,在相對集中的九年一貫制學校或寄宿制學校設立特教班。通過改擴建或新建校舍,解決學位不足問題。(牽頭單位:市教育體育局,配合部門:各縣、區人民政府,市發展改革委、市財政局、市殘聯)
15.加強特殊教育資源中心(教室)建設與管理。在隨班就讀5人以上的普通學校建設特殊教育資源教室,把特殊教育學校與資源中心(資源教室)的工作統籌起來。統籌做好特殊教育各項工作,加強技術支撐保障,發揮功能作用,讓隨班就讀學生留得住、學得好、有發展。(牽頭單位:市教育體育局,配合部門:各縣、區人民政府,市財政局)
(七)鞏固完善特殊教育經費投入機制
16.做好特殊教育經費保障。到2025年,將義務教育階段特殊教育生均公用經費撥款標準提高至每生每年7000元以上。按照省級生均撥款標準,落實學前、高中階段生均撥款政策,繼續向特殊教育傾斜。支持配備滿足殘疾學生需求的教育教學、康復訓練等儀器設備和圖書,加強無障礙設施設備建設配備。對家庭經濟困難和兒童福利機構集中供養的殘疾學生免除高中階段學雜費。建立殘疾學生生活補助地方財政保障機制,學前教育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按300元/年/生補助,義務教育階段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按1250元/年/生補助,高中教育階段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按2000元/年/生補助,資金按各級財政承擔比例列入財政預算。市、縣財政可設立特殊教育專項補助經費,根據本級特殊教育發展需要,積極籌措資金,加大特殊教育投入,加強基礎能力建設。市、縣級殘聯每年安排5%的殘疾人就業保障金用於特殊教育。(牽頭單位:各縣、區人民政府,市財政局;配合部門:市教育體育局、市民政局、市殘聯)
17.積極整合社會資源。鼓勵社會力量興辦特殊教育學校,強化民辦特殊教育規範管理,確保特殊教育公益屬性,積極鼓勵企事業單位、社會組織、公民個人捐資助學。(牽頭單位:市教育體育局,配合部門:各縣、區人民政府,市民政局、市殘聯)
(八)加強特殊教育教師隊伍建設
18.配齊配足特殊教育教師,強化教師專業化建設。按《雲南省特殊教育學校機構編制標準》的規定,以聾1:4、盲1:3、培智1:2.5、自閉症、腦癱等1:2的師生比配置教師。建立健全特殊教育教師專業發展提升工作機制。(牽頭單位:市委編辦、市教育體育局,配合部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
19.持續加強教師繼續教育。支持在職在編教師進行特殊教育專業學歷提升、取得康復專業資質。組織開展特殊教育學校、兒童福利機構和隨班就讀、送教上門學校校(院)長及教師培訓,每年培訓學時不得低於每人72學時。將融合教育納入普通學校教師繼續教育必修內容。以資源中心為平台,將培訓工作下移,開展有效的特殊教育師資培訓,增強培訓的針對性、擴大培訓的覆蓋面。開展特殊教育教師基本功展示交流活動和優秀教育教學案例遴選,推進校級微型課題研究。加大對國家通用手語和國家通用盲文的培訓和推廣使用。到2025年,市、縣教研機構配備1名以上特殊教育教研員。(牽頭單位:各縣、區人民政府;配合部門:市教育體育局、市民政局、市殘聯)
20.保障特殊教育教師待遇。落實特殊教育教師津貼標準,按國家規定的基本工資15%發放。普通學校(幼稚園)績效工資分配向直接承擔殘疾學生教育教學工作的教師傾斜。將兒童福利、殘疾兒童康復等機構中依法取得相應教師資格的教師,納入教師培訓、職稱評審、表彰獎勵範圍,並按照規定享受有關待遇、津貼補貼等。教師職稱評聘和表彰獎勵向特殊教育教師傾斜。(牽頭單位:各縣、區人民政府,市財政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配合部門:市教育體育局、市民政局、市殘聯)
四、精心組織實施,推動特殊教育高質量發展
(九)加強組織領導。各縣(區)要加強黨對特殊教育工作的全面領導,落實主體責任,將特殊教育的發展提升工作納入重要議事日程和年度任務,本著特教特辦、重點扶持的原則,統籌安排資金,合理配置資源,確保各項目標任務落到實處。
(十)健全工作機制。完善多部門協同聯動的特殊教育推進機制。教育體育部門要統籌制定特殊教育發展政策,加強日常管理和指導,組織實施好教育教學;發展改革部門要將特殊教育納入經濟社會發展規劃;財政部門要加強特殊教育經費保障;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要完善和落實特殊教育教師職稱評定、工資待遇等政策;衛生健康部門要做好殘疾兒童青少年的評估鑑定、醫療與康復服務;民政部門要做好家庭困難殘疾學生的救助,配合做好兒童福利機構內殘疾兒童教育有關工作;各級殘聯要進一步完善殘疾兒童青少年有關信息,配合做好招生入學、送教上門等工作。
(十一)強化督導評估。特殊教育改革發展情況已列入省級對州(市)、縣(區)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職責評價和縣域義務教育優質均衡發展督導評估的重要內容。市、縣(區)教育督導部門和責任督學要將特殊教育納入督導範圍,按照《特殊教育辦學質量評價指南》開展辦學質量評價。特殊教育發展提升情況納入政府績效考核。

解讀

為貫徹落實《雲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轉發〈省教育廳等部門“十四五”特殊教育發展提升行動方案〉的通知》,加快普洱市特殊教育發展,健全特殊教育體系,全面提高特殊教育質量,切實保障殘疾人受教育權利。普洱市人民政府辦公室轉發了普洱市教育體育局等部門《普洱市“十四五”特殊教育發展提升行動方案》(以下簡稱《行動方案》)。為深入貫徹落實好《行動方案》精神,現就《行動方案》出台背景、總體目標、主要任務及保障措施等解讀說明如下:
一、出台背景
中共中央、國務院頒布的《中國教育現代化2035》、國務院修訂通過的《殘疾人教育條例》等政策法規都對辦好特殊教育、推進特殊教育改革發展提出明確要求。為推動特殊教育高質量發展,2022年1月,國務院辦公廳轉發教育部等7個部門《“十四五”特殊教育發展提升行動計畫》。2022年4月,省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省教育廳等7個部門《雲南省“十四五”特殊教育發展提升行動方案》。為推動普洱市特殊教育高質量發展,市教育體育局聯合市發展改革委等7家部門制定了《普洱市“十四五”特殊教育發展提升行動計畫實施方案》,對於加快健全我市特殊教育體系,不斷完善特殊教育發展機制,全面提高特殊教育質量,進一步保障殘疾人受教育權利,推進教育公平,幫助殘疾人全面發展、融入社會,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具有重要的推動作用。
二、總體目標
《行動方案》的總體目標是:鞏固提高殘疾兒童義務教育普及水平,大力發展學前、高中階段特殊教育,到2025年,適齡殘疾兒童義務教育入學率達到99.5%,非義務教育階段殘疾兒童青少年入學機會明顯增加。加強普通教育、職業教育和醫療、康復、信息技術等與特殊教育的融合,全面提升特殊教育質量。進一步完善特殊教育保障機制,初步建立高質量的特殊教育體系。
三、主要任務及措施
(一)拓展學段服務,加快健全特殊教育體系
1.持續提高殘疾兒童義務教育普及水平。“一人一案”適宜安置每一名殘疾兒童。普通學校不得拒絕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適齡殘疾兒童入學,確保適齡殘疾兒童應隨盡隨、就近就便優先入學。完善送教上門服務標準,能夠入校就讀的殘疾兒童不納入送教上門範圍,同時保障兒童福利機構內具備接受教育能力的適齡殘疾兒童接受中國小教育。到2025年,適齡殘疾兒童義務教育入學率達到99.5%以上。
2.大力發展非義務教育階段特殊教育。積極發展學前特殊教育,鼓勵普通幼稚園接收殘疾兒童就近入園隨班就讀,推動特殊教育學校和有條件的兒童福利機構、殘疾兒童康復機構普遍增設學前部或附設幼稚園。到2025年,力爭有1所幼稚園開展融合教育,市特殊教育學校增設學前部。著力發展以職業教育為主的高中階段特殊教育,支持普通中等職業學校和普通高中學校接收殘疾學生隨班就讀。推動市特殊教育學校和有條件的縣(區)特殊教育學校開辦職業高中或增設職教部,鼓勵普通中等職業學校增設特教部(班)。到2025年,實現墨江縣特殊教育學校、景東縣特殊教育學校、景谷縣特殊教育學校、瀾滄縣特殊教育學校都有智障殘疾人中等職業教育部(班)。支持轄區內有能力的院校辦好高等特殊教育。
(二)推進融合教育,全面提高特殊教育質量
1.加強普通教育和特殊教育融合。推動特殊教育學校與普通學校創設融合教育環境,推行殘疾兒童在特殊教育學校接受教育康復、部分課程到普通學校(園)隨班學習(活動),探索適應殘疾兒童和普通兒童共同成長的融合教育模式。做好孤獨症兒童的融合教育,探索建立科學適宜的孤獨症兒童培養方式。
2.推動職業教育和特殊教育融合。支持特殊教育學校開設適應殘疾學生特點和市場需求的專業,鼓勵特殊教育學校、職業教育學校與本地兒童福利機構共建共享實訓基地。提升特殊職業教育實效,支持特殊教育學校創建現代種植、養殖、旅遊工藝品設計製作等實踐基地,開設職業教育、勞動教育課程。
3.促進醫療康復、信息技術與特殊教育融合。教育體育、衛生健康、民政、殘聯等部門和單位協同推進,加強醫療機構、婦幼保健機構、兒童福利機構、康復機構與學校合作,推動殘疾兒童青少年相關數據互通共享,推進特殊教育智慧校園、智慧課堂建設,提高殘疾兒童少年藉助現代技術手段進行溝通交流、學習生活的技能,推動特殊教育與信息技術深度融合。
(三)提升支撐能力,不斷完善特殊教育保障機制
1.改善特殊教育辦學條件。積極爭取中央和省級特殊教育專項補助資金建設鎮沅縣特殊教育學校。特殊教育學校未覆蓋的縣(區),在相對集中的九年一貫制學校或寄宿制學校設立特教班。通過改擴建或新建校舍,解決學位不足問題。加強各級特殊教育資源中心建設,充分發揮資源中心在區域內特殊教育研究、指導、服務、培訓、資源開發、質量管理等方面專業支持作用。
2.鞏固完善特殊教育經費投入機制。到2025年將義務教育階段特殊教育生均公用經費補助標準提高至每生每年7000元以上。落實學前、高中階段生均撥款政策,繼續向特殊教育傾斜,加強無障礙設施設備建設配備。建立殘疾學生生活補助地方財政保障機制,學前教育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按300元/年/生補助,義務教育階段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按1250元/年/生補助,高中教育階段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按2000元/年/生補助。市、縣(區)級殘聯每年安排5%的殘疾人就業保障金用於特殊教育。積極鼓勵企事業單位、社會組織、公民個人捐資助學。
3.加強特殊教育教師隊伍建設。配齊配足特殊教育教師,按《雲南省特殊教育學校機構編制標準》的規定,以聾1:4、盲1:3、培智1:2.5、自閉症、腦癱等1:2的師生比配置教師。組織開展培訓,每年培訓學時不得低於72學時/人。將融合教育納入普通學校教師繼續教育必修內容。到2025年,市、縣(區)教研機構配備1名以上特殊教育教研員,市、縣(區)教育體育部門配備1名特殊教育專乾。落實特殊教育教師津貼標準,按國家規定的基本工資15%發放。普通學校(幼稚園)績效工資分配向直接承擔殘疾學生教育教學工作的教師傾斜。將兒童福利、殘疾兒童康復等機構中依法取得相應教師資格的教師,納入教師培訓、職稱評審、表彰獎勵範圍,並按照規定享受有關待遇、津貼補貼等。教師職稱評聘和表彰獎勵向特殊教育教師傾斜。
四、組織保障
《行動方案》提出加強黨對特殊教育事業的全面領導,要求各縣(區)將特殊教育的發展提升工作納入政府重要議事日程和有關部門年度任務,本著特教特辦、重點扶持的原則,統籌安排資金,合理配置資源,確保各項目標任務落到實處。《行動方案》明確了教育體育、發展改革、民政、財政、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衛生健康、殘聯等部門的職責分工,將特殊教育改革發展情況作為縣(區)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職責評價和縣(區)域義務教育優質均衡發展督導評估的重要內容,納入政府績效考核,強化督導評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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