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信息
各設區市教育局、市發改委、民政局、財政局、人社局、衛健委、殘聯,平潭綜合實驗區社會事業局、黨工委黨群工作部、經濟發展局、財政金融局、殘聯:
《福建省“十四五”特殊教育發展提升行動方案》已經省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
福建省教育廳 福建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福建省民政廳 福建省財政廳
福建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福建省衛生健康委員會 福建省殘疾人聯合會
2022年12月3日
內容全文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轉發教育部等七部門《“十四五”特殊教育發展提升行動計畫》精神,推動特殊教育高質量發展,結合我省實際,制定本行動方案。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遵循特殊教育規律,以適宜融合為目標,以拓展學段服務、推進融合教育、提升支撐能力為重點,加快構建高質量特殊教育體系,深化課程教學改革,全面提高特殊教育質量,促進殘疾兒童青少年自尊、自信、自強、自立,實現最大限度的發展,切實增強殘疾兒童青少年家庭福祉,讓每一名殘疾兒童青少年都有人生出彩機會。
(二)目標任務
到2025年,全省特殊教育質量和水平顯著提升,高質量的特殊教育體系基本建立。
——普及程度顯著提高。教育體系更加健全,適齡殘疾兒童義務教育入學率保持在99%左右,非義務教育階段殘疾兒童青少年入學機會明顯增加。
——教育質量全面提升。課程教學改革不斷深化,國家課程校本化實施有效推進,教育教學方式更加靈活多樣,特殊教育質量評價制度逐步完善。普通教育、職業教育、醫療康復及信息技術與特殊教育進一步深度融合。
——保障機制進一步健全。推進免費教育和資助政策更好落地落實,逐步提高經費保障水平。教師隊伍建設進一步加強,數量充足,結構合理,專業水平進一步提升,待遇保障進一步提高。
二、主要措施
(一)拓展學段服務,完善辦學體系
1.最佳化特殊教育學校布局。20萬人口以上縣(市、區)應至少建設1所標準化寄宿制特殊教育學校。鼓勵人口較多的縣(市、區)可根據實際需要,布點第二所標準化特殊教育學校。20萬人口以下的縣(市、區)要因地制宜合理配置特殊教育資源,鼓勵在九年一貫制學校或寄宿制學校設立特殊教育班。完善隨班就讀基地學校布點,原則上每個鄉鎮(街道)至少建設隨班就讀國小、國中基地學校各1所,在校殘疾學生5人以上的普通學校建設特殊教育資源中心(教室)。鼓勵有條件的設區市布局建設專門的孤獨症特殊教育學校,支持福州星語學校提升辦學水平,打造成為新型特殊教育學校的典範。依託泉州師範學院建設省級特殊教育資源中心,建強市、縣級特殊教育資源中心。強化民辦特殊教育規範管理,確保特殊教育公益屬性。
責任單位:省教育廳、發改委、財政廳,各市、縣(區)人民政府,平潭綜合實驗區管委會
2.鞏固提升殘疾兒童義務教育。各縣(市、區)要建立健全殘疾兒童招生入學聯動工作機制,完善殘疾兒童篩查鑑定及“一人一案”安置機制,實現殘疾兒童入學“應入盡入”。建立健全殘疾兒童隨班就讀工作長效機制,義務教育階段普通學校不得隨意拒收能夠隨班就讀的殘疾學生,確保適齡殘疾兒童應隨盡隨、就近就便優先入學。擴大特殊教育學校(班)學位供給,滿足殘疾兒童入學需求。鼓勵各地推動特殊教育學校與本地兒童福利院合作設立特教班或開展對口幫扶。健全送教上門工作制度,科學認定服務對象,完善服務標準,規範形式內容,加強服務過程管理和保障,提高送教服務質量。
責任單位:省教育廳、民政廳、衛健委、殘聯,各市、縣(區)人民政府,平潭綜合實驗區管委會
3.加快發展學前特殊教育。引導和支持普通幼稚園積極接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殘疾兒童就近入園隨班就讀,將接收殘疾兒童情況納入各級示範性幼稚園評估指標體系。鼓勵和支持特殊教育學校舉辦融合幼稚園,同時接收殘疾兒童和普通兒童。支持特殊教育學校和有條件的兒童福利機構、殘疾兒童康復機構普遍增設殘疾兒童學前部或附設幼稚園,鼓勵有條件的地方獨立設定專門招收殘疾兒童的特殊教育幼稚園(班),儘早為殘疾兒童提供適宜的保育、教育、康復、干預服務。
責任單位:省教育廳、民政廳、財政廳、衛健委、殘聯,各市、縣(區)人民政府,平潭綜合實驗區管委會
4.著力發展高中特殊教育。堅持以職業教育為主,推動特殊教育學校增設職教部(班),鼓勵中等職業學校增設特教部(班),到2025年實現每個設區市和有條件的縣(市、區)都有1個殘疾人中等職教部(班)。特教學校中等職教部(班)學生可註冊中職學籍。鼓勵建立從幼稚園到高中全學段銜接的十五年一貫制特殊教育學校。支持中等職業學校和普通高中接收殘疾學生隨班就讀。
責任單位:省教育廳、發改委、財政廳、人社廳、殘聯,各市、縣(區)人民政府,平潭綜合實驗區管委會
5.穩步發展高等特殊教育。鼓勵支持省內普通高校在適合殘疾學生就讀的相關專業招收符合錄取標準的殘疾考生,完善殘疾學生就讀普通高校措施,為殘疾學生參加國家教育考試和部分職業考試提供合理便利。支持福州職業技術學院辦好面向殘疾學生的相關專業,支持普通高校、開放大學、成人高校等面向殘疾人開展繼續教育,暢通和完善殘疾人終身學習通道。支持各種職業教育機構加強殘疾學生職業技能培訓,為殘疾學生提供多樣化、便利化的培訓服務。
責任單位:省教育廳、財政廳、人社廳、殘聯,各市、縣(區)人民政府,平潭綜合實驗區管委會
(二)推進融合教育,促進互融互通
1.加強普通教育與特殊教育融合。探索適應殘疾兒童和普通兒童共同成長的融合教育模式,推動特殊教育學校和普通學校結對幫扶共建、集團化融合辦學,創設融合教育環境,推動殘疾兒童和普通兒童融合。積極探索最佳化孤獨症兒童融合康復訓練和教育培養方式,提高教育康復精準化、科學化水平,逐步建立助教陪讀制度,為更好融入普通學校學習生活提供支持。省級開展融合教育實驗區試點校培育和優秀教育教學案例遴選,持續推進特殊教育改革實驗區綜合改革。
責任單位:省教育廳、衛健委、殘聯,各市、縣(區)人民政府,平潭綜合實驗區管委會
2.加強職業教育與特殊教育融合。支持特殊教育學校職教部(班)和職業教育學校特教部(班)開設適應殘疾學生學習特點的專業,積極探索設定面向智力殘疾、多重殘疾和孤獨症等殘疾學生的專業,同步促進其康復與職業技能提升。殘疾學生可不參加全省統一組織的中等職業學校學業水平考試,由學校按照國家或行業有關要求組織考試,合格後頒發中職畢業證書。探索開展面向殘疾學生的“學歷證書+若干職業技能等級證書”制度試點,將證書培訓內容有機融入專業人才培養方案,最佳化課程設定和教學內容。積極開展殘疾學生生涯規劃和就業指導,深化校企合作,推動建設殘疾學生就業創業孵化基地和職業培訓基地,切實做好殘疾學生專業教育與就業銜接工作。
責任單位:省教育廳、人社廳、殘聯,各市、縣(區)人民政府,平潭綜合實驗區管委會
3.加強醫療康復與特殊教育融合。各地教育行政部門要會同衛生健康、民政、殘聯等部門,組建特殊教育專家委員會,加強醫療機構、婦幼保健機構、兒童福利機構、康復機構與學校合作,提高殘疾學生評估鑑定、入學安置、教育教學、康復訓練、就業安置等的針對性和有效性。積極探索政府購買服務等方式,依託相關專業團隊,強化醫康教結合研究與實踐,提供專業化、個性化指導與服務。推動建立家長志願服務機制,擴大對家長群體的專業支持和指導,提高殘疾學生親職教育康復能力和水平。實施輔助器具進校園工程,優先為義務教育階段殘疾兒童科學提供輔助器具適配及服務。
責任單位:省教育廳、民政廳、人社廳、財政廳、衛健委、殘聯,各市、縣(區)人民政府,平潭綜合實驗區管委會
(三)深化課程改革,提高教育質量
1.深化課程教學改革。落實國家特殊教育學校義務教育課程設定實驗方案和課程標準。省級適時制定特殊教育教學指南,定期開展教育教學指導,推進國家課程校本化實施。注重整合各類教育資源,通過適宜的學校課程、班級組織、教育教學策略、資源中心套用、實習實訓安排及學校社區合作等,提升個別化教育水平。推動各地因地制宜開展特殊教育辦學質量評價。大力推廣使用國家通用手語和國家通用盲文。實施“數字特教”行動,充分利用國家中國小智慧教育平台特殊教育專題資源,依託省級中國小智慧教育平台,豐富數位化特色課程教學資源庫,推進特殊教育智慧校園、智慧課堂建設,推進特殊教育現代化。
責任單位:省教育廳、殘聯,各市、縣(區)人民政府,平潭綜合實驗區管委會
2.強化教科研協作。省、市級教研部門要配備專職特殊教育教研員,縣級教研部門要配備專(兼)職特殊教育教研員。建立由特殊教育教研員牽頭,普通中國小、職業教育、學前教育等各學科教研員共同參與的跨學科聯合教研機制。完善省級特殊教育片區教研製度和教學開放制度,加強特殊教育課題研究,獎勵並積極推廣優秀教科研成果。
責任單位:省教育廳,各市、縣(區)人民政府,平潭綜合實驗區管委會
(四)加強隊伍建設,提升保障能力
1.最佳化師資配置。適當擴大普通高校特殊教育專業招生規模,鼓勵師範院校增設特殊教育專業,最佳化公費師範生招生結構,傾斜支持特殊教育公費師範生培養,及時補充特殊教育教師。注重培養適應特殊教育需要、品德優良、具有職業教育能力的特殊教育師資,支持相關高校增設特殊教育專業碩士點。鼓勵有條件的地方為殘疾兒童較多的隨班就讀基地學校(特殊教育資源中心)配足資源教師。推動師範類專業開設特殊教育課程內容,提高必修課比例,落實教師資格考試中含有特殊教育相關內容要求。組織開展特殊教育學校和隨班就讀普通學校的校長、教師全員培訓,積極開展特殊教育教師基本功展示交流活動。
責任單位:省教育廳、財政廳、人社廳,各市、縣(區)人民政府,平潭綜合實驗區管委會
2.完善待遇保障。落實特殊教育教師津貼等工資傾斜政策,特殊教育學校(班)應按不低於普通學校20%的比例核增績效工資總量。對普通學校承擔隨班就讀教學和管理任務的教師,在績效工資分配上給予傾斜。各地要為送教上門教師和承擔“醫教結合”工作的相關人員提供必要交通、一伙食等補貼,具體標準由縣(市、區)自行確定,所需經費從特殊教育生均公用經費支出。各市、縣(區)在職稱評聘要單列特殊教育專業和申報名額,特級教師、優秀教師等評選表彰向特殊教育教師傾斜。在特教學校任教累計滿25年的教師,可選擇“定向評價、定向使用”的職稱評聘方式,取得的職稱僅在特教學校定向聘用,不占學校核定專業技術崗位職數。特教學校教師申報副高級職稱時,對論文、課題不作要求。
責任單位:省教育廳、財政廳、人社廳,各市、縣(區)人民政府,平潭綜合實驗區管委會
3.強化經費保障。完善特殊教育經費投入機制,落實公辦特殊教育學校和普通學校附設特教班學前至高中階段殘疾學生生均公用經費撥款標準,按照普通國中的10倍撥付,所需資金省、市、縣(區)分級分檔承擔。普通學校隨班就讀殘疾學生生均公用經費參照上述標準執行,高於普通學生的部分,所需經費按隸屬關係由同級財政承擔。送教上門殘疾學生按照學籍所在學校撥付生均公用經費。
責任單位:省教育廳、財政廳,各市、縣(區)人民政府,平潭綜合實驗區管委會
4.完善資助政策。完善從學前教育到研究生教育全覆蓋的殘疾學生資助政策。從2022年秋季學期開始,省級財政將特教學校(班)寄宿生生活補助標準提高到每生每年4000元(寄午生減半)。鼓勵各地結合實際進一步提高補助標準。適時研究普通幼稚園隨園就讀殘疾幼兒免保教費具體辦法。
責任單位:省教育廳、財政廳,各市、縣(區)人民政府,平潭綜合實驗區管委會
三、組織實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加強黨對特殊教育工作的全面領導,各地要堅持以人民為中心,把辦好特殊教育作為貫徹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的重要舉措,作為教育民生工程的重要任務,納入重要議事日程,組織實施特殊教育發展提升行動,堅持特教特辦、重點扶持,統籌安排資金,有效配置資源,確保各項目標任務落到實處。
責任單位:省教育廳、發改委、民政廳、財政廳、人社廳、衛健委、殘聯,各市、縣(區)人民政府,平潭綜合實驗區管委會
(二)健全工作機制。完善多部門協調聯動的特殊教育推進機制,教育、發改、民政、財政、人社、衛健、殘聯等部門要落實職責,形成工作合力。加強省、市統籌,落實縣級主體責任,加大對原中央蘇區、革命老區和特殊教育薄弱地區的支持力度。建立健全學校與科研、醫療、康復等機構協同專業支撐工作機制,加大宣傳和引導力度,在全社會營造關心支持特殊教育改革發展的良好氛圍。
責任單位:省教育廳、發改委、民政廳、財政廳、人社廳、衛健委、殘聯,各市、縣(區)人民政府,平潭綜合實驗區管委會
(三)強化督導問責。將特殊教育發展情況納入市縣兩級政府績效考核、義務教育優質均衡發展督導評估認定和對市縣教育督導評估體系,建立激勵與問責機制,督促各級落實責任。各地教育督導部門和責任督學,要將特殊教育納入督導範圍。強化督導考核結果運用,將督導結果作為考核、獎懲的重要依據。
責任單位:省教育廳、發改委、民政廳、財政廳、人社廳、衛健委、殘聯,各市、縣(區)人民政府,平潭綜合實驗區管委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