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十四五”特殊教育發展提升行動實施方案

《山西省“十四五”特殊教育發展提升行動實施方案》是山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的檔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山西省“十四五”特殊教育發展提升行動實施方案
  • 發布單位:山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通知,全文,

通知

山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關於轉發省教育廳等部門山西省“十四五”特殊教育
發展提升行動實施方案的通知
晉政辦發〔2022〕96號
各市、縣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辦、廳、局:
  省教育廳、省發展改革委、省民政廳、省財政廳、省人社廳、省衛健委、省殘聯《山西省“十四五”特殊教育發展提升行動實施方案》已經省人民政府同意,現轉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落實。
山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2022年12月2日

全文

山西省“十四五”特殊教育發展
提升行動實施方案
省教育廳 省發展改革委 省民政廳 省財政廳
省人社廳 省衛健委 省殘聯
  為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辦好特殊教育的決策部署,進一步推進特殊教育高質量發展,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於轉發教育部等部門“十四五”特殊教育發展提升行動計畫的通知》(國辦發〔2021〕60號)要求,結合我省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認真落實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遵循特殊教育規律,以適宜融合為目標,堅持“政府主導、特教特辦,精準施策、分類推進,促進公平、實現共享,尊重差異、多元融合”的原則,全面提升特殊教育質量,不斷完善特殊教育保障機制。到2025年,高質量的特殊教育體系初步建立,適齡殘疾兒童義務教育階段入學率達到97%,非義務教育階段殘疾兒童青少年入學機會明顯增加。
  二、重點任務
  (一)拓展學段服務,健全特殊教育體系
  1.鞏固提高義務教育普及水平。以縣級為單位健全殘疾兒童義務教育招生入學聯動工作機制,依據有關標準對殘疾兒童身體狀況、接受教育和適應學校學習生活能力進行全面規範評估,合理安置每一名殘疾兒童就近就便接受義務教育。規範學籍管理,及時為入學的殘疾兒童建立學籍,將在兒童福利機構(包括兒童福利院、設有兒童部的社會福利院等)特教班就讀和接受送教上門服務的殘疾學生納入中小學生學籍管理,確保學籍和實際相符,杜絕殘疾兒童空掛學籍、未能接受義務教育的現象。加強控輟保學動態監測,落實義務教育控輟保學聯控聯保長效機制,加大摸底排查力度,做好開學前後學生信息數據比對,摸清應入學未入學、開學未返校複課殘疾兒童去向,在中小學生學籍管理信息系統進行標記,建立控輟保學工作檯賬,實施殘疾兒童入學監測幫扶工程,堅持“一人一案”、精準施策,實行銷號管理,切實保障具備學習能力的適齡殘疾兒童不失學輟學。(責任單位:省教育廳、省衛健委、省民政廳、省殘聯)
  2.大力發展非義務教育階段特殊教育。積極發展學前特殊教育,鼓勵和支持普通幼稚園接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殘疾兒童就近入園隨班就讀。支持辦學規模較大的特殊教育學校和有條件的兒童福利機構、殘疾兒童康復機構普遍增設學前部或附設幼稚園。積極發展以職業技能培養為主的高中階段特殊教育,為就業創業和繼續深造創造條件。支持特殊教育學校開展職業技能教育,加強中等職業學校特殊教育專業和課程建設。支持中等職業學校和普通高中接收殘疾學生隨班就讀。支持特殊教育學校增設職教部(班),鼓勵中等職業學校增設特教部(班)。穩步發展高等特殊教育,鼓勵和支持省內高校加強特殊教育相關專業建設,為殘疾人教育事業培養專業人才。支持省內高校平等招收符合條件的殘疾學生,增設適合殘疾學生就讀的相關專業,方便殘疾人完成大學學業。辦好省特殊教育中等專業學校,提升辦學水平和質量。支持普通高校、成人高校、開放大學等面向殘疾學生開展繼續教育,支持各類職業教育培訓機構加強殘疾學生職業技能培訓,積極開展殘疾學生生涯規劃和就業指導,切實做好殘疾學生教育與就業銜接工作。實施特殊教育學習渠道拓展工程,全面拓寬殘疾人終身學習通道。(責任單位:省教育廳、省發展改革委、省財政廳、省人社廳、省民政廳、省殘聯)
  3.健全特殊教育制度。建立健全學校隨班就讀工作長效機制,確保適齡殘疾兒童應隨盡隨。落實義務教育階段普通學校接收殘疾兒童隨班就讀工作責任,學校應根據隨班就讀學生的殘疾類別和程度,結合其特殊需要給予妥善安置,以每班安排隨班就讀學生1—2人為宜,原則上最多不超過3名,建立學習幫扶機制,提高學習效果。特殊教育資源中心要加強對區域內承擔隨班就讀工作普通學校的巡迴指導、教師培訓和質量評價,為普通學校和家長提供科學指導和專業諮詢服務。規範落實送教上門制度,科學認定服務對象,建立衛生健康、殘聯、民政等部門參與的送教上門隊伍,規範送教上門形式和內容,為送教服務學生建立成長檔案,制定個別化教育計畫,定期開展教學、醫療和康復服務。送教服務原則上每周1—2次(偏遠地區每周1次),每次2—4課時,確保每年送教120課時以上。要及時做好送教服務工作記錄,加強送教服務過程管理,提高送教服務工作質量,能夠入校就讀的殘疾兒童不納入送教上門範圍。(責任單位:省教育廳、省衛健委、省民政廳、省殘聯)
  (二)強化政策支持,全面提升保障能力
  4.改善特殊教育辦學條件。加強特殊教育項目規劃建設,實施特殊教育學校辦學條件提升工程。加強學校無障礙環境改造,為殘疾學生在校學習生活提供無障礙支持服務。鼓勵20萬人口以上的縣(市、區)辦好一所達到標準的特殊教育學校。20萬人口以下的縣(市、區)要因地制宜合理配置特殊教育資源,支持在九年一貫制學校或寄宿制學校設立特教班。支持特殊教育學校在本地兒童福利機構設立特教班。支持有條件的兒童福利機構開辦特殊教育學校和特教班,鼓勵有條件的設區市建設孤獨症兒童特殊教育學校。依託現有特殊教育資源加快建設省、市、縣、校四級特殊教育資源中心,鼓勵依託設在鄉鎮(街道)的國小和國中因地制宜建設特殊教育資源中心,逐步實現各級特殊教育資源中心全覆蓋,配備滿足殘疾學生需求的教育教學、康復訓練等儀器設備和圖書,進一步改善特殊教育辦學條件。(責任單位:省教育廳、省發展改革委、省財政廳、省民政廳、省殘聯)
  5.加大特殊教育經費保障力度。落實並提高義務教育階段特殊教育學校和隨班就讀殘疾學生生均公用經費補助標準,到2025年將義務教育階段特殊教育生均公用經費補助標準提高至每生每年7000元以上,有條件的地區可適當提高補助水平。各地應落實學前、高中階段生均撥款政策,繼續向特殊教育傾斜。各級財政可設立特殊教育專項補助經費,加強特殊教育基礎能力建設。鼓勵和引導社會力量興辦特殊教育學校,支持符合條件的非營利性社會福利機構向殘疾人提供特殊教育,加強民辦特殊教育管理,規範辦學行為,確保特殊教育公益屬性。積極鼓勵企事業單位、社會組織、公民個人捐資助學。(責任單位:省財政廳、省教育廳)
  6.加強特殊教育教師隊伍建設。引導省內師範類高校設定特殊教育專業,適當安排公費師範生,支持省內高校培養適應特殊教育需要、具有職業教育能力的特殊教育師資。推動師範類專業開設特殊教育課程內容,列為必修課並提高比例,納入師範專業認證指標體系,落實教師資格考試中含有特殊教育相關內容要求。特殊教育學校要按照相關規定配齊專任教師,並按需配足康復、醫護、心理輔導、生活管理等教輔人員以及保育、炊事、保全等後勤保障人員。特殊教育學校教職工師生比要達到1∶3以上。縣級以上教研機構應配足配齊特殊教育教研員。實施特殊教育教師能力提升工程,加大培訓力度,提升能力素質。(責任單位:省教育廳、省人社廳)
  7.保障特殊教育教師待遇。認真落實特殊教育教師補貼標準,特殊教育學校教職工、普通中國小附設特教班教師和職業高中、普通中專(職業中專)成班建制的特殊教育班級教師,繼續按照本人未提高基本工資標準10%或補貼10%的基本工資金額的50%發放特殊教育補貼。按國家及我省有關規定,列入特殊教育補貼實施範圍的民政、殘聯部門舉辦的兒童福利機構(包括孤兒學校、兒童福利院、殘疾兒童康復中心和社會福利院兒童部等)工作人員,參照執行。普通學校(幼稚園)在績效工資分配中對直接承擔殘疾學生教育教學工作的教師給予適當傾斜。教師職稱評聘和表彰獎勵向特殊教育教師傾斜,在原有比例結構的基礎上適當提高各特殊教育學校中高級職稱比例,吸引優秀人才從事特殊教育事業。兒童福利機構、殘疾兒童康復機構等機構中依法取得相應教師資格的特殊教育教師,納入特殊教育教師培訓、職稱評聘、表彰獎勵範圍,並按規定享受相關待遇、津貼補貼等。完善送教上門制度,提高工作實效。(責任單位:省財政廳、省人社廳、省教育廳)
  (三)完善融合機制,提高特殊教育質量
  8.深化普通教育與特殊教育融合。鼓勵各地積極探索適應殘疾兒童和普通兒童共同成長的融合教育模式,總結推廣隨班就讀工作經驗。加強校際資源共享與整合,科學推進殘疾學生教育評估、轉銜安置等工作。推進特殊教育融合教研活動,積極開展特殊教育教師教學基本功展示交流活動。結合“十四五”發展需要,加大特殊教育課題研究,推動學校提高教育教學質量。完善特殊教育辦學質量評價指標體系,探索科學適宜的孤獨症兒童培養方式,逐步建立助教陪讀制度,提高教育針對性和科學性。大力推廣使用國家通用手語和國家通用盲文。(責任單位:省教育廳、省衛健委、省民政廳、省殘聯)
  9.推進職業教育與特殊教育融合。支持符合條件的殘疾學生在中等職業學校隨班就讀,學習職業技能。支持符合條件的特殊教育學校職教部(班)、職業學校特教部(班)和省特殊教育中等專業學校開設適應殘疾學生學習特點和市場需求的專業,積極探索設定面向智力殘疾、多重殘疾和孤獨症等殘疾學生的專業,同步促進殘疾人的康復與職業技能提升,讓殘疾學生有一技之長,為將來就業創業奠定基礎。探索開展面向殘疾學生的“學歷證書+若干職業技能等級證書”制度試點,最佳化課程設定和教學內容,鼓勵殘疾學生參加職業技能大賽,提高殘疾學生綜合能力。鼓勵和支持職業教育實習實訓基地向殘疾學生開放。(責任單位:省教育廳、省人社廳、省民政廳、省殘聯)
  10.加強醫療康復、信息技術與特殊教育融合。健全教育、衛生健康、民政、殘聯等部門和單位溝通協調機制,加強醫療機構、婦幼保健機構、兒童福利機構、康復機構與學校合作,推動殘疾兒童青少年相關數據互通共享,在殘疾學生隨班就讀、特殊教育學校就讀、送教上門及醫療康復等方面給予指導和支持。殘疾人教育專家委員會要認真履職,加強研究,提高殘疾兒童評估鑑定、入學安置、教育教學、康復訓練和心理健康教育的針對性和有效性。實施輔助器具進校園工程,優先為義務教育階段殘疾兒童提供輔助器具適配及服務。推動建設省級特殊教育資源平台,推進優質教育資源共享。鼓勵各地充分套用網際網路、雲計算、大數據、虛擬現實和人工智慧等新技術,推進特殊教育智慧校園、智慧課堂建設。實施特殊教育融合教育示範工程,提升融合發展水平。(責任單位:省教育廳、省衛健委、省民政廳、省殘聯)
  三、組織保障
  各地要堅持以人民為中心,嚴格落實省委、省政府關於辦好特殊教育的工作要求,堅持政府主導,統籌安排資金,有效配置資源,特教特辦,重點扶持,確保各項目標任務落到實處。要健全多方協調聯動的特殊教育推進機制,教育、發展改革、民政、財政、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衛生健康、殘聯等部門按照職責分工,加強責任落實,強化信息共享,形成工作合力。加強市級統籌,落實縣級主體責任,建立健全學校與科研、醫療、康復等機構協同的專業支撐工作機制,共同推進特殊教育融合發展。多種形式開展殘疾預防、助殘、扶殘宣傳活動,形成全社會共同關心和支持特殊教育的良好氛圍。省政府教育督導委員會辦公室將特殊教育納入對縣級政府履行教育職責評價和縣域義務教育優質均衡發展重點內容,確保本方案有效實施。
  山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2022年12月7日印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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