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通知
湖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湖南省特殊教育發展提升行動計畫(2022-2025年)》的通知
湘政辦發〔2022〕49號
各市州、縣市區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廳委、各直屬機構:
《湖南省特殊教育發展提升行動計畫(2022-2025年)》已經省人民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湖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2022年9月20日
計畫全文
為提升特殊教育發展水平,推動我省特殊教育高質量發展,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於轉發教育部等部門“十四五”特殊教育發展提升行動計畫的通知》(國辦發〔2021〕60號)等檔案精神,結合我省實際,制定本行動計畫。
一、主要任務
到2025年,高質量的特殊教育體系初步建立。普及程度鞏固提高,融合教育全面推進,保障機制不斷完善,協調機制有效運行,教育質量全面提升。
(一)普及程度鞏固提高。適齡殘疾兒童義務教育入學率達到97%以上,非義務教育階段殘疾兒童青少年入學機會明顯增加。
(二)教育體系逐步完善。課程教材體系進一步完善,教育模式更加多樣,課程教學改革不斷深化,特殊教育質量評價制度基本建立。
(三)融合教育全面推進。普通教育、職業教育、醫療康復、信息技術與特殊教育進一步深度融合。
(四)保障機制更加完善。繼續對家庭經濟困難殘疾學生實行義務教育到高中階段教育的12年免費教育;鼓勵有條件的地區將學前教育階段家庭經濟困難殘疾幼兒納入免費教育範圍;確保家庭經濟困難殘疾學生優先獲得資助;逐步提高特殊教育經費保障水平。專業支持體系進一步健全,教師隊伍建設進一步加強,培養培訓機制更加完善,待遇保障進一步提高,專業水平進一步提升。
二、主要措施
(一)加快健全特殊教育體系
1.持續提高殘疾兒童義務教育普及水平。
保障學位供給。加強特殊教育學校建設,研究制定省級特殊教育學校辦學標準,開展特殊教育學校標準化建設;鼓勵20萬人口以上縣市區到2025年辦好一所達到標準的特殊教育學校。鼓勵各地因地制宜合理配置特殊教育資源,推動特殊教育學校在本地普通中國小校、兒童福利機構設立特教班。特殊教育學位不足的地區要通過新建、改擴建等方式增加學位供給,確保學位滿足殘疾兒童少年入學需要。
強化監測評估。以縣級為單位健全殘疾兒童招生入學聯動工作機制。建立完善動態監測機制,逐一核實未入學適齡殘疾兒童少年數據。依據有關標準對殘疾兒童身體狀況、接受教育和適應學校學習生活能力進行全面規範評估。
科學合理安置。優先採用普通學校隨班就讀的方式,壓實普通學校接收殘疾兒童隨班就讀工作責任,確保適齡殘疾兒童應隨盡隨、就近就便優先入學。發揮特殊教育學校在實施殘疾兒童少年義務教育中的骨幹作用,市州中心特殊教育學校要承擔招收視障、聽障、智障、孤獨症等多類殘疾學生的任務,暫時沒有條件招收視障生的,當地市州教育行政部門要負責保障視障生接受義務教育,可採取購買服務等方式委託其他學校予以接收。縣級特殊教育學校主要接收智力殘疾兒童入讀。以特殊教育學校和定點接收殘疾學生的普通學校為主體,開展送教上門服務,保障不能入校就讀的重度適齡殘疾兒童少年完成九年義務教育。科學認定服務對象,能夠入校就讀的殘疾兒童不納入送教上門範圍。逐步降低送教上門殘疾學生占比,到2025年控制在10%以內。規範送教上門形式和內容,加強送教服務過程管理,提高送教上門工作質量。採取措施保障兒童福利機構、康復機構內的適齡殘疾兒童接受義務教育並納入學籍管理。
2.大力發展非義務教育階段特殊教育。積極發展學前特殊教育,儘早為殘疾兒童提供適宜的保育、教育、康復、干預服務。鼓勵、支持普通幼稚園接收殘疾兒童隨園就讀。特殊教育學校均要設定學前部或附設幼稚園,鼓勵有條件的地方設定專門招收殘疾兒童的特殊教育幼稚園(班),推動有條件的兒童福利機構、殘疾兒童康復機構普遍增設學前部或附設幼稚園。著力發展以職業教育為主的高中階段特殊教育,支持普通中等職業學校和普通高中接收殘疾學生隨班就讀或設立特教班。鼓勵特殊教育學校增設職教部(班),到2025年每個市州中心特殊教育學校均有一個職教部(班)。支持有條件的市州中心特殊教育學校辦好視障、聽障高中(部)。繼續支持辦好湖南省特教中等專業學校和長沙職業技術學院特殊教育高職部。鼓勵有條件的地區建立從幼稚園到高中全學段銜接的十五年一貫制特殊教育學校。穩步發展高等特殊教育,加強高校特殊教育學院建設,增設適合殘疾學生就讀的相關專業,完善殘疾學生就讀普通高校措施。支持普通高校、開放大學、成人高校等面向殘疾人開展繼續教育,暢通和完善殘疾人終身學習通道。
(二)全面推進融合教育
1.加強普通教育和特殊教育融合。支持各地通過建設普特融合學校、在普通中國小開展隨班就讀或設立特教班(部)等方式推進普特融合工作。推動特殊教育學校和普通學校結對幫扶共建、集團化融合辦學,創設殘疾兒童和普通兒童融合教育環境,探索適應殘疾兒童和普通兒童共同成長的融合教育模式。積極探索科學適宜的孤獨症兒童培養方式,逐步建立有需求的殘疾學生助教陪讀制度。加大力度推廣使用國家通用手語和國家通用盲文。
2.推動職業教育和特殊教育融合。辦好特殊教育學校職教部(班)和職業學校特教部(班)。調整和最佳化專業設定,開設既適合殘疾學生學習又符合市場需求的專業,在部分特殊教育學校開展針對智力殘疾、多重殘疾和孤獨症等殘疾學生新設專業試點;在部分中職和高職學校開展針對聽障、視障和肢體殘疾學生新設專業試點。落實殘疾學生個別化職業教育計畫,做細做精現有專業,促進殘疾學生身心康復與職業技能同步提升。完善殘疾學生職業教育“崗課賽證”綜合育人機制,開展面向殘疾學生的“學歷證書+若干職業技能等級證書”制度試點,將職業技能等級證書培訓內容有機融入專業培養方案,最佳化課程設定和教學內容,提高殘疾學生培養的靈活性、適應性、針對性。支持職業教育實習實訓基地面向殘疾學生開放,鼓勵校企共建面向殘疾學生開放的產教融合實訓基地、技術服務中心和校內生產性實訓基地。積極開展殘疾學生生涯規劃和就業指導,支持各種職業教育培訓機構加強殘疾學生職業技能培訓,開展殘疾學生現代學徒制訂單班培養的試點工作,廣拓就業渠道,切實做好殘疾學生教育與就業銜接工作。對符合條件的接收殘疾學生就業的愛心企業和事業單位給予稅收優惠和適當補貼等。
3.促進醫療康復、信息技術與特殊教育融合。推進醫療機構、婦幼保健機構、兒童福利機構、康復機構與學校合作,提高殘疾兒童少年評估鑑定、入學安置、教育教學、康復訓練的針對性和有效性。實施輔助器具進校園工程,優先為學前教育和義務教育階段殘疾兒童科學提供輔助器具適配及服務。加強特殊教育信息化建設和套用,推進特殊教育智慧校園、智慧課堂建設。推動殘疾兒童青少年相關數據互通共享。套用好國家特殊教育數位化課程教學資源,建設好本土化課程資源,擴大優質資源覆蓋面。發揮信息技術優勢,推進特殊教育學校、特教班、定點接收殘疾學生的普通學校之間的資源共享,開展特殊教育網路聯校、雲上課堂、網路教研、遠程指導等方面的探索實踐。
(三)全面提高特殊教育質量
1.深化特殊教育教學改革。全面落實盲校、聾校和培智學校義務教育課程標準。加強學前、普通高中及職業教育課程資源建設。推進差異化、個別化教學,提高教育教學的針對性。做好隨班就讀“定校、定點、定人”工作,提高隨班就讀質量。開展融合教育示範區示範校創建和優秀教育教學案例遴選,持續推進特殊教育改革實驗區綜合改革,鼓勵各地積極開展特殊教育教師教學基本功展示交流活動。深化教育評價改革,完善特殊教育辦學質量評價指標體系。加強特殊教育教學管理,規範特殊教育學校日常管理,探索普通學校特教班管理新模式,推進殘疾學生信息上報、教育評估、轉銜安置和個別化支持等工作規範及時、科學專業。
2.加強特殊教育教科研工作。縣級以上教研機構應配足配齊特殊教育教研員,承擔對特殊教育學校、特教班、隨班就讀、送教上門等工作的研究指導。發揮好各級特殊教育資源中心作用,創新工作方式,定期組織活動,做好特殊教育研究、指導、服務、培訓、資源開發、質量管理等工作。鼓勵高等學校、教科研機構、醫療康復部門以多種形式為特殊教育提供專業服務。
(四)完善特殊教育保障機制
1.改善辦學條件。逐步實現省、市、縣、校四級特殊教育資源中心全覆蓋。各地要依託現有特殊教育資源加快建設市、縣級特殊教育資源中心,鼓勵依託設在鄉鎮(街道)的國小和國中因地制宜建設特殊教育資源中心。招收殘疾學生5人以上的普通學校要建立特殊教育資源教室,並按要求配備必要的個別化教育設備。加強學校無障礙設施設備建設配備,為殘疾學生在校學習生活提供無障礙支持服務。
2.完善投入機制。落實並提高義務教育階段特殊教育學校、隨班就讀、特教班、送教上門殘疾學生生均公用經費補助標準,到2025年將義務教育階段特殊教育生均公用經費補助標準提高至每生每年7000元以上,有條件的地區可適當提高補助水平。學前、高中階段、高等特殊教育學生教育經費按不低於當地同層次普通學生生均撥款的3倍標準,由舉辦者或同級財政保障。各級財政可設立特殊教育專項補助經費,加強特殊教育基礎能力建設。落實學生資助政策,確保家庭經濟困難殘疾學生優先獲得資助。對義務教育階段殘疾學生實行免學雜費、免教科書費、免住宿費,補助生活費、補助學習用品費、補助交通費、補助干預訓練費的“三免四補”政策。改善特殊教育教師待遇,全面落實國家規定的15%特殊教育教師津貼。按照當地事業單位績效工資基準線的50%核增績效工資總量,用於發放特殊教育教師崗位補貼,有條件的地方可以逐步提高標準,所需經費由同級財政負擔。對承擔殘疾學生隨班就讀教學任務的普通學校(幼稚園)適當核增績效工資總量。普通學校(幼稚園)在績效工資分配中對直接承擔殘疾學生教育教學工作的教師給予適當傾斜。各地要結合實際建立特殊教育資源教師考核認定機制,按規定合理確定待遇標準。為提供送教上門服務的教師、醫生、康復師等相關人員購買意外傷害保險並提供必要的工作和交通補助。鼓勵企事業單位、社會組織、公民個人捐資助學。鼓勵和引導社會力量興辦特殊教育學校,強化民辦特殊教育規範管理,確保特殊教育公益屬性。中央和省級特殊教育補助資金重點支持特殊教育學校改善辦學條件、向重度殘疾兒童接受義務教育提供上門服務等。
3.加強隊伍建設。適當擴大普通高校特殊教育專業招生規模,在全省公費師範生招生計畫中,傾斜支持特殊教育公費師範生培養。著力提高培養質量,注重培養適應特殊教育需要、具有職業教育能力的特殊教育師資,加大特殊教育專業碩士、博士培養力度。在師範類專業開設特殊教育課程內容,列為必修課並提高比例,納入師範專業認證指標體系,落實教師資格考試中含有特殊教育相關內容要求。組織開展特殊教育學校、有特教班(部)和殘疾學生隨班就讀的普通學校的校長、教師全員分級分類培訓。將融合教育納入普通學校教師繼續教育必修內容。關心特殊教育教師心理健康,建立關懷長效機制,為開展心理調適活動提供經費支持和條件保障。教師職稱評聘和表彰獎勵向特殊教育教師傾斜。將兒童福利機構、殘疾兒童康復機構等機構中依法取得相應教師資格的特殊教育教師,納入特殊教育教師培訓、職稱評聘、表彰獎勵範圍,並按規定享受相關待遇、津貼補貼等。教師職務(職稱)評聘向特殊教育教師傾斜,高、中級崗位職數在同類學校標準基礎上上浮10%。
三、組織實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加強黨對特殊教育工作的全面領導,各市州、縣市區人民政府要提高政治站位,堅持人民立場,將辦好特殊教育納入重要議事日程,堅持特教特辦、重點扶持,統籌安排資金,有效配置資源,確保各項目標任務落到實處。
(二)健全工作機制。完善多方協調聯動的特殊教育推進機制,明確教育、發展改革、民政、財政、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衛生健康、殘聯等部門和單位的職責,形成工作合力。加強省級、市級統籌,落實縣級主體責任,加大對特殊教育薄弱地區的支持力度。建立健全學校與科研、醫療、康復等機構協同的專業支撐工作機制,在全社會營造關心支持特殊教育改革發展的良好氛圍。
(三)強化督導評估。將特殊教育改革發展情況作為各級人民政府和縣級黨政主要領導幹部履行教育職責評價以及義務教育優質均衡發展督導評估的重要內容。督促指導各地教育督導部門將特殊教育納入責任督學掛牌督導範圍,開展常態化督導。加強對特殊教育發展提升行動計畫實施情況的指導與督查,建立激勵與問責機制,確保特殊教育發展提升行動計畫有效實施。
附屬檔案:重點工作任務分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