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通知
深圳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深圳市特殊教育發展提升行動計畫(2023-2025年)》的通知
各區人民政府,市各有關單位:
《深圳市特殊教育發展提升行動計畫(2023-2025年)》已經市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落實。實施中遇到的問題,請徑向市教育局反映。
深圳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2023年4月10日
檔案全文
深圳市特殊教育發展提升行動計畫(2023-2025年)
為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於轉發教育部等部門“十四五”特殊教育發展提升行動計畫的通知》(國辦發〔2021〕60號)和《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轉發省教育廳等部門廣東省“十四五”特殊教育發展提升行動計畫的通知》(粵府辦〔2022〕20號)精神,切實保障殘疾人受教育權利,促進特殊教育事業發展,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行動計畫。
一、總體目標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遵循特殊教育規律,以適宜融合為目標,加快健全特殊教育體系,完善特殊教育保障機制,提高特殊教育質量,促進殘疾兒童青少年實現最大限度的發展,努力使殘疾兒童青少年成長為國家有用之才。到2025年,高質量的特殊教育體系初步建立,適齡殘疾兒童少年義務教育入學安置率達到100%,持證殘疾幼兒學前三年入園率達到90%以上,高中教育階段殘疾學生入學機會明顯增加。教育質量全面提升,課程教學改革不斷深化,網路資源平台套用全面推進,課程教學資源體系和質量監測評價體系基本建立。融合教育全面推進,普通教育、職業教育和醫療康復、信息技術與特殊教育進一步深度融合。特殊教育教師隊伍建設進一步加強,專業水平進一步提升,辦學條件全面改善,積極推動殘疾學生15年免費教育,保障機制進一步完善。
二、健全特殊教育體系
(一)持續提升殘疾兒童少年義務教育普及水平。依託“全國適齡殘疾兒童少年入學情況監測系統”,摸清全市適齡殘疾兒童少年入學安置情況,堅持“全覆蓋、零拒絕”原則,鞏固完善以隨班就讀為主體、以特殊教育學校為骨幹、以送教上門為補充的教育安置模式,適宜安排每一名殘疾兒童少年。建立健全殘疾兒童少年招生入學聯動機制,完善信息上報、入學評估與轉介安置工作機制,規範最佳化殘疾兒童少年入學評估與轉介安置流程。建立健全學校隨班就讀工作長效機制,壓實普通學校主體責任,確保適齡殘疾兒童少年應隨盡隨、就近就便入學。健全送教上門動態評估機制,切實提高送教上門服務質量,合理控制送教上門安置學生人數和比例,到2025年,將義務教育階段接受送教服務的殘疾兒童少年比例控制到適齡殘疾學生總數的10%以內。嚴格落實“控輟保學”要求,確保殘疾兒童少年完成九年義務教育。
(二)大力發展非義務教育階段特殊教育。提高學前兒童入學率,鼓勵和支持普通幼稚園接收殘疾兒童,推動特殊教育學校和有條件的兒童福利機構、殘疾兒童康復機構普遍增設學前部或附設幼稚園。建立兒童福利機構、殘疾兒童康復機構學前部或附設幼稚園的雙軌管理機制,探索行政業務與教育業務雙軌管理。深圳市特殊需要兒童早期干預中心做好全市各類別殘疾兒童早期干預示範服務,推進殘疾兒童早期干預與融合教育科學研究及後援支持服務。開展“隨班就讀示範園行動”,對招收學前殘疾兒童入讀的幼稚園給予政策支持和經費補助。加快制定特殊教育幼稚園設定標準、特殊教育學前部(班)設定標準。大力發展以職業教育為主的高中階段特殊教育,有條件的特殊教育學校應舉辦殘疾人高中階段教育,鼓勵普通高中和中等職業學校(含技工學校)通過隨班就讀和特教班等形式擴大招收殘疾學生規模。重點支持有條件的高職院校招收殘疾學生,支持有條件的高中階段學校與高職院校聯合舉辦殘疾人大專班。探索殘疾人單考單招工作,增加殘疾人進入普通高校就讀機會。鼓勵普通高校增設適合殘疾人學習的專業,杜絕以身體殘疾、資源支持不足等理由拒收殘疾學生。支持普通高校、開放大學和成人高校面向殘疾人開展繼續教育,逐步拓寬殘疾人終身學習通道。
(三)逐步擴展特殊教育服務對象。各區各學校應逐步將學習障礙、情緒與行為障礙等特殊需要兒童納入特殊教育服務範圍,參照隨班就讀學生標準提供各類支持資源。研究制定特殊需要兒童學習發展指南,通過巡迴指導等形式提供融合教育支持。支持特殊教育學校建設孤獨症兒童教育教學部,加強孤獨症兒童教育研究,積極開發孤獨症兒童教育教學資源,努力滿足其就學需求。逐步建立助教陪讀制度,為特殊需要兒童接受高質量教育提供專業支持。
三、推進融合教育發展
(四)加強普通教育與特殊教育雙向融合。繼續實施《深圳市促進特殊教育公平融合發展行動方案》,鼓勵和支持特殊教育學校與普通學校、幼稚園開展集團化辦學,把普特融合辦學納入集團化辦學試點與實驗,探索適宜有效的融合教育模式。大力推動特殊教育學校向特殊教育資源(指導)中心轉型發展,依託隨班就讀示範學校(幼稚園)建設融合教育資源中心。加強普特校際資源共享,深化融合教育師資聯合培訓、教育教學改革與教研科研協作。建立健全特殊需要學生綜合素質評價辦法與考試評價體系。通過政府購買服務,支持普通學校開展融合教育工作,為隨班就讀的殘疾學生提供特殊教育支持服務。強化殘疾兒童少年隨班就讀工作,持續推進隨班就讀示範區、示範校(園)項目建設。組建深圳市特殊教育聯盟,加強粵港澳大灣區特殊教育交流與協作,推動香港和深圳兩地特殊教育學校結成“姊妹學校”。加大力度推廣使用國家通用手語和國家通用盲文。
(五)推動職業教育與特殊教育相互融通。支持有條件的特殊教育學校和職業學校合理設定適合殘疾學生學習特點和市場需求的專業。推動中等職業學校(含技工學校)和高職院校設定職業教育融合資源中心,加強適合殘疾學生的職業教育課程建設和教學資源開發。招收殘疾學生的職業院校應實施無障礙環境改造。鼓勵高職院校與特殊教育中等職業學校(或中職部)探索“三二分段”培養模式。加強殘疾學生就業指導與援助,探索開展面向殘疾學生“學歷證書+若干職業技能等級證書”制度試點,積極幫助畢業生實現充分就業。
(六)促進醫療康復、信息技術與特殊教育融合。落實“輔助器具進校園工程”,優先為義務教育階段殘疾兒童少年免費提供輔助器具適配與相關服務。開展7-17歲殘疾兒童少年“送康服務”,為殘疾兒童少年接受教育打好基礎。建設廣覆蓋、多層次的數位化特殊教育課程與教學資源平台,實現課程教學資源共享。落實“一人一案”,充分滿足殘疾學生的個性化教育需求,為殘疾兒童少年建立個人終身電子學習檔案。推進特殊教育“智慧校園”和“智慧課堂”建設,把教育信息化套用納入特殊教育示範區和示範校遴選條件與建設要求。
四、完善特殊教育保障機制
(七)落實特殊教育經費保障政策。市、區按照特殊教育學校隸屬關係,以人員經費及購買教育服務經費按實數、公用經費按定額、專項經費按項目的原則,保障特殊教育經費投入。義務教育階段和高中階段特殊教育學校生均公用經費,義務教育階段各類附設特教班學生、隨班就讀學生(含學習障礙、情緒與行為障礙學生)、送教上門學生涉及的生均公用經費,均按普通學校生均公用經費標準的10倍撥付。根據我市幼稚園向殘疾兒童提供保教服務成本情況制定學前教育階段特殊教育生均補助標準。高中階段殘疾學生免學雜費、補助標準按不低於普通中等職業學校學生免學費補助標準的1.1倍撥付。進一步提高特殊教育教師工資待遇,認真落實國家和省關於特殊教育教師工資待遇傾斜政策,結合實際適當核增績效工資總量,保障特殊教育教師按政策享受相關待遇、津貼補貼等。
(八)保障特殊教育學位供給。支持各區建設從幼稚園到高中全學段銜接的15年特殊教育學校。福田區、羅湖區、鹽田區、龍崗區、龍華區、坪山區、光明區完成1所獨立設定的符合國家標準的義務教育階段綜合性特殊教育學校建設任務。鼓勵20萬人口以上的區建有1所專門的殘疾兒童學前教育機構。鼓勵公辦兒童福利機構、殘疾兒童康復機構開展特殊教育辦學,並納入公用經費保障。
(九)改善特殊教育辦學條件。推進特殊教育學校現代化、示範性建設。加強普通學校“無障礙校園”建設。支持招收殘疾學生5人以上的普通學校全面建成資源教室,足額配備專職資源教師。以區為單位統籌規劃,學前教育階段依託公辦幼稚園建立資源教室,招收超過3名殘疾幼兒的幼稚園適當配備特教教師。依託現有特殊教育資源,健全市、區、校三級特殊教育資源(指導)中心體系,推動各級特殊教育資源(指導)中心加強人員隊伍建設,依託現有資源配備專兼職人員。積極支持鼓勵企事業單位、社會組織、公民個人捐資助學。
(十)最佳化特殊教育師資隊伍。嚴格落實省、市特殊教育學校教職員編制標準,為特殊教育學校、特教班配齊配足教職工,加強特殊教育資源(指導)中心巡迴指導教師、康復醫生、康復治療師、康復訓練人員及其他專業技術人員的配備,為招收殘疾學生的普通學校配備專兼職資源教師,建立專職資源教師區域內統籌調配機制。注重培養適應特殊教育需要、具有職業教育能力的特殊教育師資,加大職業教育專業師資引進,面向職業類院校招聘引進優秀師資。兒童福利機構、殘疾兒童康復機構等機構中依法取得相應教師資格的特殊教育教師,納入特殊教育教師培訓、職稱評聘、表
彰獎勵範圍,具體辦法由市教育部門協同民政、殘聯等部門制定。搭建特殊教育教師交流與展示平台,繼續辦好中國小青年教師教學能力大賽特殊教育組比賽。
(十一)提升特殊教育課程與教學質量。加強特殊教育教科研隊伍專業化建設,市教研機構配備1名以上專職特殊教育教研員,區教研機構配備1名以上專職或兼職特殊教育教研員,建立健全特殊教育特約教研員制度,提高教研員教育教學研究水平與課程教學領導力。落實盲、聾、培智三類特殊教育學校義務教育課程設定方案和課程標準要求,推進特殊教育學校國家課程校本化實施。全面建設特殊教育雲課堂資源庫,打造一批優質教學資源庫,培育一批課程創新共同體。充分發揮市教科院在普通中國小課程教材建設,市、區、校三級教研網路,教研員團隊建設等方面的優勢,創新普特融合教研方式,推動普通教育學校調整對隨班就讀學生的課程與教學安排,為隨班就讀學生提供適宜的學習資源。
(十二)探索開展特殊教育質量評價。堅持立德樹人根本任務,根據國家和省有關工作部署,試點開展特殊教育質量評價,建立特殊教育質量評價制度,促進特殊教育高質量發展。
(十三)健全特殊兒童親職教育專業指導機制。建立家校結合服務機制,強化家校共育,市、區特殊教育資源(指導)中心要擴大家長群體的專業支持和服務,與醫療衛生等相關單位協作,形成合力,引導家長樹立科學育兒觀念,充分發揮家庭在殘疾學生教育、康復中的主體責任和重要作用,加強對普通家長的融合教育宣傳,共同促進融合教育的發展。
(十四)建立健全特殊兒童少年社區支持服務機制。落實《深圳市社區黨群服務中心社會工作服務項目工作指引》,將“兒童青少年成長支持服務”納為黨群服務中心社工開展社區服務的必選項目之一,推動社會工作者依託學校、社區黨群服務中心、親職教育服務中心、醫院等平台,配合教育、衛健、婦聯等部門,面向特殊兒童少年提供服務。同時,通過街道、社區,或依託殘聯、民政等部門開設的服務機構,探索為殘疾學生提供集中照護、日間照料、課後託管、社區康復、輔助性就業等方面的服務與便利。
五、組織實施
(十五)加強組織領導。加強黨對特殊教育事業的全面領導,落實市、區政府責任,高度重視特殊教育提升發展工作。把特殊教育納入重要議事日程,本著“特教特辦、重點扶持”的原則,加大統籌力度,傾斜配置相關資源,確保各項目標任務落到實處。
(十六)強化督導評估。強化特殊教育督導與評估,強化結果套用,充分發揮政府履行教育職責評價和義務教育優質均衡發展督導評估的作用。對特殊教育發展提升行動計畫的實施情況適時組織開展專項督導檢查。
(十七)廣泛宣傳引導。動員社會各界,加強特殊教育宣傳。大力宣傳普及特殊教育知識和方法,為普通學校和家長提供科學指導和專業諮詢服務。廣泛宣傳特殊教育改革發展成就和優秀典型事跡,引導學生和家長充分認識特殊教育對促進殘疾兒童青少年成長和終身發展的重要作用,在全社會營造關心支持特殊教育改革發展的良好氛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