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龍江省“十四五”特殊教育發展提升實施方案

《黑龍江省“十四五”特殊教育發展提升實施方案》是為深入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於轉發教育部等部門“十四五”特殊教育發展提升行動計畫的通知》部署,經黑龍江省政府同意,黑龍江省教育廳、黑龍江省發改委、黑龍江省民政廳、黑龍江省財政廳、黑龍江省人社廳、黑龍江省衛健委、黑龍江省殘聯聯合制定的實施方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黑龍江省“十四五”特殊教育發展提升實施方案
  • 印發單位:黑龍江省教育廳、省發改委、省民政廳、省財政廳、省人社廳、省衛健委、省殘聯
  • 發布時間:2022年6月
發展歷史,社會影響,

發展歷史

2022年6月,《黑龍江省“十四五”特殊教育發展提升實施方案》發布。

社會影響

黑龍江省“十四五”特殊教育發展提升實施方案
  為深入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於轉發教育部等部門“十四五”特殊教育發展提升行動計畫的通知》(國辦發〔2021〕60號)部署,結合黑龍江省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總體要求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遵循特殊教育規律,以保障殘疾兒童青少年平等接受教育權利為根本,以適宜融合為目標,拓展學段服務,推進融合教育,提升支撐能力。普及程度顯著提高,適齡殘疾兒童學前教育入園率穩步提升,適齡殘疾兒童青少年義務教育入學率達到97%以上,鞏固率達到100%,完成義務教育且有意願接受以職業教育為主的高中階段教育的殘疾青少年入學率達到100%。特殊教育發展體系和融合教育保障體系更加健全完善,特殊教育質量顯著提升。
  二、重點任務
  (一)科學布局特殊教育資源
  1.加強特殊教育學校建設。鼓勵20萬人口以上的縣(市、區)辦好一所達到標準的特殊教育學校,人口較多的市(地)、縣(市、區)可增設特殊教育學校。鼓勵有條件的地區建立從幼稚園到高中全學段銜接的15年一貫制特殊教育學校。進一步完善特殊教育學校省級建設標準,確保到2025年底,現有特殊教育學校全部達到新建設標準。鼓勵有條件的兒童福利機構設立特教班,鼓勵特殊教育學校在本地兒童福利機構設立特教班,保障兒童福利機構內具備接受教育能力的適齡殘疾兒童青少年接受適宜教育並納入學籍管理。
  2.推進特殊教育資源教室建設。到2025年,招收5名以上殘疾兒童青少年的普通學校建成功能完備的資源教室,嚴格按照相關標準,規範配備場地、設施和師資等基本條件。
  3.加強特殊教育資源中心建設。依託綏化學院建立省級特殊教育資源中心,市縣兩級統籌優勢資源,依託特殊教育學校或有資源教室的普通學校建設特殊教育資源中心,承擔隨班就讀的普通學校充分發揮資源教室的作用,實現省市縣校四級特殊教育資源中心全覆蓋。組建高水平專家隊伍,開展特殊教育教學研究與培訓工作,全面提升區域特殊教育發展水平。
  4.鼓勵建設孤獨症兒童特殊教育學校。鼓勵哈爾濱市和人口較多的市(地)以新建或改建方式設立孤獨症兒童特殊教育學校。積極探索科學適宜的孤獨症兒童培養方式,支持有需要的特殊教育學校、特殊教育幼稚園設定孤獨症兒童部(班)。
  (二)規範殘疾兒童青少年教育安置
  1.健全招生入學聯動機制。健全完善“登記-評估-安置-再評估-再安置”教育安置機制。推動教育、殘聯、民政、衛健等相關部門建立協同聯動招生入學機制,開展適齡殘疾兒童青少年數據核實比對工作。到2022年底,實現以縣(市、區)為單位,由教育、心理、康復、社會、醫療等方面專家組成的特殊教育專家委員會全覆蓋。依託特殊教育專家委員會,實現科學教育安置。開展動態監測,加強控輟保學。
  2.加強隨班就讀工作指導。推動各地按照應隨盡隨、就近就便原則,優先安置適齡殘疾兒童青少年到居住地義務教育學校隨班就讀。支持普通學校開展隨班就讀工作,努力擴大隨班就讀規模。充分發揮資源教室功能,開展特殊教育諮詢、測查、評估、建檔等工作,開展學科知識輔導、生活輔導、社會適應性訓練和康復訓練等活動。依託資源中心建立多層級、格線化隨班就讀巡迴指導機制,提高隨班就讀質量。
  3.完善送教上門管理制度。健全送教上門制度,科學認定服務對象和規範服務標準,能夠入校就讀的殘疾兒童青少年不納入送教上門範圍,不斷提高送教服務工作質量。
  (三)加快發展非義務教育階段特殊教育
  1.大力發展學前特殊教育。鼓勵普通幼稚園招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殘疾兒童就近就便入園隨班就讀。鼓勵特殊教育學校和有條件的兒童福利機構、殘疾兒童康復機構、社會辦學機構普遍設定學前部(班)或附設幼稚園,支持有條件的地區設定專門招收殘疾兒童的特殊教育幼稚園,為殘疾兒童提供全日制、半日制、小時制、親子同訓等多種形式的保育、教育、康復、干預等早期康復教育服務。
  2.加快發展中等特殊教育。加快發展以職業教育為重點的高中階段特殊教育,使完成義務教育且有意願的殘疾青少年都能夠接受適宜的中等職業教育。推動特殊教育學校增設職教部(班)或盲、聾高中(部),鼓勵普通中等職業學校增設特教部(班),到2025年確保全省至少辦好一所殘疾人中等職業學校和盲、聾高中(部),每一個市(地)和有條件的縣(市、區)至少有一個殘疾人中等職業教育部(班)。支持特殊教育職業高中按規定開展補貼性職業技能培訓,支持各類職業教育培訓機構加強殘疾人職業技能培訓。各級招生考試機構要按規定為殘疾學生參加中、高考提供便利。
  3.穩步發展殘疾人高等教育。完善殘疾學生就讀普通高校機制,鼓勵普通高等學校設定適合殘疾學生學習的相關專業,積極招收符合錄取標準的考生。支持招收殘疾學生的學校進行必要的無障礙環境改造,為殘疾學生在校學習生活提供無障礙支持服務。加強高等特殊教育相關學科專業建設,擴大殘疾學生招生規模。支持普通高校、開放大學、成人高校等面向殘疾人開展繼續教育,拓寬和完善殘疾人終身學習通道。
  (四)全面提高特殊教育質量
  1.構建發展研究平台。依託省級特殊教育資源中心(綏化學院)建立黑龍江省特殊教育發展研究院,牽頭組建特殊教育發展聯盟。依託綏化學院建立黑龍江省盲文手語推廣與測試中心,推廣國家通用手語和國家通用盲文。依託綏化學院建設現代“特色康養”產業學院。加強和改進特殊教育教研工作,完善省市縣校四級教研體系。
  2.創新特殊教育教學模式。繼續探索“康教結合”教學模式,不斷豐富融合教育的內涵與形式。持續推進特殊教育改革實驗縣(市、區)綜合改革。充分利用現代信息手段,探索送教上門遠程教育模式,為送教上門學生提供線上線下相結合的送教服務。秉承差異化和個別化教學理念,逐步建立孤獨症兒童助教陪讀制度。
  3.深化課程內涵建設。指導盲聾培智三類特教學校認真執行國家特殊教育義務教育課程設定方案、標準和教材。加強新課標和新教材培訓。
  4.強化融合教育發展。建立跨部門協同工作機制,在醫療鑑定、教育診斷、安置轉銜、質量評估等各個環節,通過醫(康)教融合、家校融合、社區融合等途徑,全面服務殘疾兒童青少年成長。加強普通教育和特殊教育融合,探索建立特殊教育學校和普通學校聯合教研、協同育人機制,鼓勵特殊教育學校和普通學校結對幫扶共建,讓殘疾兒童青少年和普通兒童少年在融合環境中相互理解尊重、共同成長進步。探索職業教育和特殊教育融合模式,將職業技能證書培訓內容有機融入專業培養方案,最佳化課程設定和教學內容,實現適宜發展。“十四五”期間,重點打造1-2個國家級融合教育改革實驗區,向國家推薦20-30個省級融合教育示範區和示範校,推廣100個左右優秀融合教育教學案例。
  5.深化教育評價改革。建立健全特殊教育質量評價標準體系和質量監測制度。探索融合教育評價模式,推動普通學校將融合教育情況、殘疾學生髮展情況納入相應評價體系。
  6.加強信息平台建設。鼓勵各地充分套用網際網路、雲計算、大數據、VR和人工智慧等新技術,推進特殊教育智慧校園、智慧課堂建設,全面提升校園管理以及教育教學效率與水平。依託綏化學院建設黑龍江省特殊教育數據中心,全面實現特殊教育發展信息、數位化教學資源、教育培訓、康復訓練以及職業發展等相關信息的互通共享。
  三、保障措施
  (一)健全完善特殊教育經費投入機制
  1.提高教育經費標準。按照國家政策規定提高義務教育階段特殊教育生均公用經費補助標準。有條件的地區可以根據學校實際情況,適當增加年度預算。隨班就讀和特教班義務教育階段生均公用經費參照上述標準執行。
  2.加強專項經費扶持。充分利用中央特殊教育補助資金,重點支持特殊教育學校改善辦學條件、向重度殘疾兒童接受義務教育提供上門服務等。
  3.落實學生補助政策。在特殊教育學校就讀的學生按規定發放生活補助。經審核批准設立的普惠性幼稚園在園的殘疾兒童,按規定減免保教費。對高中、中等職業學校就讀的農村(含縣鎮)殘疾學生、城市家庭經濟困難殘疾學生,按規定免除學費。完善殘疾學生特殊學習用品、教育訓練、交通費等政策。對本專科家庭困難殘疾學生,按規定落實助學金及助學貸款政策。
  4.鼓勵社會公益投入。支持符合條件的非營利性社會福利機構向殘疾人提供特殊教育。積極鼓勵事業單位、社會組織、公民個人捐資助學。各級教育、民政、衛健、殘聯等部門要統籌使用特殊兒童青少年教育、醫療、康復、救助等相關經費,實現資金使用效率最大化。
  (二)加強特殊教育師資隊伍建設
  1.加強師資配備。鼓勵支持各地新任特殊教育學校正職校長、教學副校長具備特殊教育專業背景或特殊教育學校、承擔隨班就讀普通學校工作經歷。鼓勵特殊教育學校校長與承擔隨班就讀普通學校校長輪崗交流。鼓勵特殊教育學校教師與資源教師輪崗交流。結合地方實際制定特殊教育學校教職工編制標準,並對招收重度、多重殘疾學生較多的學校,適當增加教職工配備。省市縣配備專職特殊教育教研員,資源中心足額配備從事特殊教育教學5年以上,具有專業背景,具備管理、溝通能力的專職巡迴教師。
  2.強化師資培養。鼓勵綏化學院為特殊教育學校及開展隨班就讀普通學校定向培養特殊教育教師,鼓勵省內師範類院校開展特殊教育師資培養。培養類型以義務教育教師為主,適當兼顧學前、高中和職業教育階段。加快推動師範類專業開設特殊教育課程內容,列為必修課並提高比例。
  3.突出師資培訓。全面實施特殊教育教師5年一周期不少於360學時“線上+線下”全員培訓計畫,著力構建省市縣校四級特殊教育培訓體系。通過“國培計畫”實施特殊教育骨幹教師與普通學校校長培訓,省級負責組織特殊教育教師、資源教室專任教師和送教上門教師全員培訓,市縣兩級負責普通學校隨班就讀教師的培訓,承擔隨班就讀的普通學校負責組織本校普通教師、學生家長和有關社區工作人員的培訓。實施全省特殊教育教師能力素質提升計畫,定期組織開展全省特殊教育教師教學基本功展示交流活動,並在學科教學能力和優秀課展評活動設立特殊教育、融合教育專項。
  4.提高師資待遇。落實特殊教育津貼等工資傾斜政策。加大各級政府對特殊教育資金投入力度,支持特殊教育學校實行績效工資制度,核定績效工資總量時適當傾斜。普通學校(幼稚園)在績效工資分配中對直接承擔特殊教育教學工作的教師給予適當傾斜,並為送教上門教師、承擔殘疾兒童醫療與康復相關人員,按規定提供交通補助等。對自願到黑龍江省特殊教育工作崗位任教、且符合高校大學生基層就業資助政策條件的高校應屆畢業生,給予學費補償或國家助學貸款代償。根據特殊教育的特點,在職稱評聘體系中建立分類評價標準。在教師職稱評聘中,在規定的崗位結構比例內,高級崗位向特殊教育教師傾斜。在骨幹教師和學科帶頭人評選等表彰獎勵中向特殊教育教師傾斜,在各級各類課題立項、成果評選、教學比賽中,優先支持特殊教育項目。將兒童福利機構、殘疾兒童康復教育機構等機構中依法取得相應教師資格的特殊教育教師,納入特殊教育教師培訓、職稱評聘、表彰獎勵等範圍,並按規定享受津貼補貼等相關待遇。
  (三)改善特殊教育辦學條件
  1.加強基礎條件建設。充分利用國家特殊教育補助資金,鞏固提高特殊教育學校標準化建設水平,推進特殊教育辦學條件持續改進。加強校園無障礙環境建設,對接收殘疾學生的各級各類學校進行無障礙環境改造,凡新建、改擴建各級各類學校應符合《無障礙環境建設條例》要求。
  2.加強資源統籌。完善特殊教育學校與兒童福利機構、殘疾兒童康復機構、普通義務教育學校等共建共享特殊教育資源的機制。實施輔助器具進校園工程,根據各學段殘疾學生需求特點,優先為在校就讀的殘疾學生提供必需的康復輔助器具和功能評估訓練、基礎服務及技術支持。
  四、組織實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地要加強對特殊教育發展和改革工作的領導,堅持“特教特辦、重點扶持”,將發展特殊教育作為“十四五”教育規劃和推進教育公平的重要任務,落實主體責任,加強特殊教育統籌規劃,在普惠政策基礎上,加大政策、資金、項目等傾斜力度,給予重點扶持。結合本地實際,研究制訂本地區具體落實舉措。要把落實實施方案作為政府工作重要議事日程和相關部門年度任務,確保各項目標任務落到實處。
  (二)深化機制改革。各地要建立健全教育、發改、民政、財政、人社、編制、衛健、殘聯等部門分工協作、各負其責、資源共用、成果共享的多部門協調聯動工作運行推進機制。探索學校、醫院、康復機構之間人才資源共享的途徑和方法。
  (三)強化督導檢查。各地要將特殊教育發展情況納入各級地方政府履行教育職責的考核指標體系,並適時組織開展實施方案落實情況專項督導檢查,強化督導問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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