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十四五”殘疾人保障和發展規劃

2022年6月,為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於殘疾人事業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認真落實省委、省政府決策部署,全方位推動我省殘疾人事業高質量發展,努力實現殘疾人高品質生活,根據國務院《“十四五”殘疾人保障和發展規劃》和《山西省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2035年遠景目標綱要》,編制本規劃。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山西省“十四五”殘疾人保障和發展規劃
  • 發文機關:山西省人民政府
  • 發文字號:晉政發〔2022〕9號
  • 發布日期:2022年04月01日
一、發展現狀,二、總體要求,三、主要任務,四、保障條件,五、實施機制,

一、發展現狀

殘疾人事業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的重要組成部分,扶殘助殘是社會文明進步的重要標誌。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視殘疾人事業,持續推進殘疾人工作。“十三五”時期,全省20.35萬名建檔立卡貧困殘疾人全部如期脫貧,新增殘疾人就業3.26萬名,累計266萬人次得到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和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殘疾人基本康復服務覆蓋率和基本輔助器具適配率均超過80%。殘疾兒童少年接受義務教育率達到95%以上,普通高考統招和單招錄取殘疾考生2358名。城鄉無障礙環境明顯改善,關愛幫助殘疾人的社會氛圍日益濃厚,殘疾人和全省人民一道共同邁入了全面小康社會。
習近平總書記強調,殘疾人事業一定要繼續推動,要促進殘疾人全面發展和共同富裕。“十四五”時期,要繼續加快發展殘疾人事業,深入貫徹落實我省全方位推動高質量發展的政策方針,團結帶領廣大殘疾人續寫山西踐行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新篇章。

二、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歷次全會精神,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視察山西重要講話重要指示精神,完整準確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圍繞全方位推動高質量發展,服務和融入新發展格局,堅持弱有所扶,鞏固拓展殘疾人脫貧攻堅成果,保障殘疾人平等權利,改善殘疾人民生,促進殘疾人全面發展和共同富裕。
(二)基本原則
堅持黨的全面領導。完善黨委領導、政府負責的殘疾人工作領導體制,為殘疾人保障和發展提供堅強的政治保障和組織保障。
堅持以人民為中心。解決好殘疾人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利益問題。激發殘疾人的積極性、主動性、創造性,不斷增強殘疾人的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堅持兜底保障。加快補短板、強弱項、固根基,完善殘疾人社會福利制度和關愛服務體系,兜牢殘疾人民生保障安全網,促進殘疾人共享經濟社會發展成果。
持協調發展。發揮政府主導作用和社會力量、市場主體協同作用,整合資源、集成政策、最佳化服務,促進殘疾人事業更加均衡、更加充分、更可持續。
(三)主要目標
到2025年,殘疾人脫貧攻堅成果鞏固拓展,生活品質明顯改善,民生福祉得到持續提升。
——殘疾人社會保障得到新提高。殘疾人基本民生得到穩定保障,重度殘疾人得到更好照護,多層次社會保障體系更加完善。
——殘疾人就業創業取得新成效。殘疾人就業扶持政策體系基本形成,就業規模不斷擴大,實現殘疾人高質量就業。
——殘疾人基本公共服務體系更加完備。殘疾預防和殘疾人康復全面加強,特殊教育體系更加完善,文體服務提質增效,基層殘疾人服務平台作用得到充分發揮,無障礙環境更加最佳化。
——殘疾人事業發展基礎更加牢固。殘疾人組織建設進一步加強,殘疾人思想道德、文化素質和社會參與能力明顯提高,殘疾人事業法治體系更加健全。
到2035年,構築起與全省基本實現現代化目標相適應的殘疾人事業發展體制機制。殘疾人充分享有平等參與、融合發展的權利,殘疾人物質生活更為寬裕,精神生活更為豐富,社會保障體系更為健全,基本公共服務精準高效,與社會平均水平的差距顯著縮小。

三、主要任務

(一)提高殘疾人民生保障水平
鞏固拓展殘疾人脫貧攻堅成果。脫貧攻堅目標任務完成後的5年過渡期內保持主要幫扶政策總體穩定,調整最佳化現有幫扶政策,健全防止返貧動態監測和幫扶機制,對納入監測範圍的殘疾人,在政策、項目、資金等方面給予支持,守住殘疾人不發生規模性返貧底線。開展常態化數據比對,實時掌握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和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社會救助、危房改造等保障性政策落實情況,做到應保盡保、應兜盡兜。完善利益聯結機制,積極引導低收入殘疾人家庭採取土地託管或林權、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入股等方式,參與鄉村現代農業產業,分享產業鏈增值收益。充分發揮基層黨組織、駐村第一書記和工作隊在扶殘助殘中的重要作用。堅持和完善社會力量參與殘疾人幫扶。(牽頭單位:省鄉村振興局,參與單位:省委組織部、省民政廳、省財政廳、省自然資源廳、省住建廳、省衛健委、省醫保局、省殘聯)
完善殘疾人社會救助和社會保障體系。將符合條件的低收入家庭中一、二級重度殘疾人和三級智力殘疾人、三級精神殘疾人納入單獨申請低保的範圍,實現社會救助政策與殘疾人幫扶政策相銜接,逐步擴大殘疾人救助面。加強對生活無著流浪乞討殘疾人的救助安置和尋親服務。做好對符合條件殘疾人的醫療救助,強化醫療救助與基本醫療保險、大病保險的互補銜接,減輕困難殘疾人醫療費用負擔。落實《山西省工傷預防五年行動計畫(2021—2025年)實施方案》(晉人社廳〔2021〕24號),加強工傷預防和工傷職工康復工作,健全以基本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為主體、商業保險為補充的多元化殘疾人社會保障體系。(責任單位:省民政廳、省人社廳、省衛健委、省醫保局、山西銀保監局、省殘聯)
發展殘疾人照護和托養服務。建立殘疾人長期照護服務體系,有條件的地方可通過政府購買服務或引導志願服務,對社會救助家庭中生活不能自理的殘疾人提供必要的訪視、照料服務,提升縣級特困救助供養服務機構對殘疾人特困對象的照護服務能力。繼續實施“陽光家園計畫”項目和彩票公益金殘疾人托養服務項目,提升為就業年齡段(16—59周歲)智力殘疾、精神殘疾和重度肢體殘疾人提供托養服務的能力,加強對托養服務機構的扶持,培養專業化服務人才。(牽頭單位:省民政廳、省殘聯,參與單位:省財政廳)
落實殘疾人社會福利和社會優待政策。完善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和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制度,落實補貼標準動態調整機制,加強殘疾人兩項補貼制度與其他制度的銜接,逐步擴大補貼對象覆蓋面,做好資格認定申請“跨省通辦”工作。落實殘疾兒童康復救助制度,將符合條件的兒童福利機構納入殘疾兒童定點康復機構,並向困難家庭殘疾兒童開放服務。落實低收入殘疾人家庭生活用水、電、氣、暖優惠補貼政策和電信業務資費優惠政策。落實殘疾人機動輪椅車燃油補貼和殘疾人駕駛機動車政策。落實殘疾人持證免費乘坐市內公共汽車電車、城市軌道交通工具等優待政策,鐵路、民航等為殘疾人提供優惠便利。加強殘疾孤兒、事實無人撫養殘疾兒童醫療、康復、教育等服務,合理確定基本生活費標準,提升兒童福利機構安全管理水平和服務質量。加快建設精神衛生福利服務體系,為特殊困難精神殘疾人提供康復、托養照護等服務。優先解決低收入殘疾人家庭住房安全問題。持續支持符合條件的農村低收入殘疾人家庭實施危房改造,對符合條件的城鎮殘疾人家庭優先配租公租房。落實殘疾軍人和傷殘民警撫恤優待政策。(責任單位:省教育廳、省公安廳、省民政廳、省住建廳、省交通廳、省衛健委、省退役軍人廳、省通信管理局、省殘聯)
加強突發公共事件中對殘疾人的保護。制訂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加強重大疫情、自然災害、安全事故等突發公共事件中對殘疾人的社會支持和防護保護。對因疫情等突發公共事件隔離或照護人隔離而獨自在家的殘疾人,明確包保責任人,及時走訪探視、提供必要幫助。加強殘疾人集中場所和殘疾人服務機構安全保障、應急服務、消防安全能力建設。村(社區)通過結對幫扶、科普宣傳、應急處置演練等方式,使殘疾人在突發災害事故中得到及時救助與疏散,提高殘疾人自救互救能力。(牽頭單位:省應急廳,參與單位:省科技廳、省公安廳、省衛健委、省殘聯)
(二)促進殘疾人就業創業
推動殘疾人就業法規政策有效落實。根據新修訂的《殘疾人就業條例》,制定我省殘疾人就業辦法。健全殘疾人就業保護、支持和服務制度,保障殘疾人平等就業權。落實《機關、事業單位、國有企業帶頭安排殘疾人就業辦法》,完善殘疾人按比例就業制度,合理認定按比例安排殘疾人就業形式,實現殘疾人按比例就業情況聯網認證“跨省通辦”。加強殘疾人就業促進政策與社會保障政策有效銜接,對通過政策支持脫貧或就業救助、自主創業等解困的低保對象,在核算其家庭收入時扣減必要的就業成本,並在其家庭成員人均收入超過當地低保標準後給予6個月的漸退期。(責任單位:省委組織部、省民政廳、省人社廳、省殘聯)
豐富和拓展殘疾人就業創業渠道。出台我省殘疾人就業創業補貼獎勵辦法,建立殘疾人就業獎勵制度。全面落實集中安排殘疾人就業稅收優惠、社會保險補貼等政策,對於正式招錄(聘)殘疾人的用人單位按規定給予一次性就業補助等補貼。支持社會力量依法舉辦的非營利性殘疾人集中就業機構創新發展,鼓勵更多企業通過集中安置吸納殘疾人就業。推動殘疾人靈活就業和居家就業,扶持殘疾人通過文化藝術創作、電子商務等形式實現就業創業。加大對輔助性就業機構的支持保障力度。統籌現有公益性崗位,安排更多的殘疾人就近就便就業。扶持和規範盲人按摩行業健康發展。支持殘疾婦女自主創業就業。扶持殘疾人親屬就業創業,實現零就業殘疾人家庭至少有一人就業。(牽頭單位:省人社廳,參與單位:省民政廳、省財政廳、省文旅廳、省稅務局、省婦聯、省殘聯)
提升殘疾人職業技能。落實《殘疾人職業技能提升計畫(2021—2025年)》和《促進殘疾人就業三年行動方案(2022—2024年)》,制訂我省殘疾人職業技能培訓、農村實用技術培訓等實施方案。完善殘疾人職業技能培訓保障和管理制度,積極開展線上與線下、理論與實踐相結合的殘疾人職業技能、就業技能、崗位技能培訓和創業培訓。加強對殘疾人就業服務機構的管理,提高殘疾人服務機構的規範化水平。組團參加第七屆全國殘疾人職業技能競賽暨第四屆全國殘疾人展能節、全國殘疾人崗位精英職業技能競賽。(牽頭單位:省殘聯,參與單位:省人社廳)
加強殘疾人就業服務和援助。建立殘疾人就業創業網路服務平台,加快推進殘疾人就業創業服務信息化,實現部門間和區域內殘疾人就業信息互聯互通。建立殘疾人就業輔導員制度,擴大就業輔導員隊伍。建立高校殘疾人畢業生資料庫,開展“一人一策”就業服務。推進市縣兩級殘疾人就業服務機構規範化建設。將勞動年齡段內有勞動能力和就業意願的未就業持證殘疾人納入就業援助範圍。為殘疾人特別是聾人、盲人參加職業技能培訓、就業創業提供無障礙支持服務。舉辦殘疾人職業人才交流、殘疾人就業產品市場行銷、殘疾人就業創業成果展示等活動。(牽頭單位:省人社廳,參與單位:省教育廳、省殘聯)
依法保障殘疾人平等就業權益。合理確定殘疾人取得職業資格和公務員、事業單位職位等入職體檢條件。在堅持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的前提下,對殘疾人能夠勝任的職位、崗位,在同等條件下優先錄(聘)用殘疾人。用人單位應當開發適合殘疾職工的就業崗位,提供適合其身心特點的勞動條件、勞動保護、無障礙環境及合理便利,在晉職、晉級、職稱評定、社會保險、生活福利等方面給予平等待遇。加強殘疾人就業勞動監察,堅決防範和打擊侵害殘疾人就業權益的行為。(牽頭單位:省人社廳,參與單位:省委組織部、省殘聯)
(三)完善殘疾人關愛服務體系
提供更加精準的健康和康復服務。加強和改善醫療衛生服務,提高殘疾人健康保障水平。落實《殘疾人社區康復工作標準》,加強殘疾人健康狀況評估調查,開展殘疾人社區康復,支持殘疾人主動康復、互助康復。全面推進殘疾人家庭醫生簽約服務,按照協定為殘疾人提供基本醫療、公共衛生、健康管理和康復護理等個性化服務,推廣居家康復、機構康復、醫院康復相結合,提升康復服務精準度和覆蓋率,不斷滿足殘疾人基本康復服務需求。落實殘疾兒童康復救助制度,合理確定救助標準,提高服務質量,確保殘疾兒童“應救盡救”。關注殘疾婦女健康和生殖健康服務。加強精神衛生綜合管理服務,按規定做好參保重性精神病患者門診藥物維持治療的保障工作,廣泛開展精神障礙社區康復。鼓勵各地結合實際,逐步將殘疾人基本康復服務內容納入家庭醫生培訓內容。完善定點康復機構建設標準、規範,加強康復專業人才培養,提升康復服務能力和水平。加強康復學科建設和科學技術研究,發揮中醫藥在康復中的獨特優勢,推動康復服務高質量發展。充分發揮省康復研究中心、省聾兒康復教育研究中心等省級康復機構的行業引領作用。(牽頭單位:省殘聯,參與單位:省委政法委、省教育廳、省科技廳、省公安廳、省民政廳、省財政廳、省衛健委、省市場監管局、省婦聯)
推動康復輔助器具服務提質增效。推廣安全適用的基本型康復輔助器具,加強新材料、智慧型型康復輔助器具研發和套用。探索將符合國家醫保報銷政策的基本治療性康復輔助器具納入支付範圍。探索培育殘疾人基本型輔助器具貨幣化補貼試點,推動建立殘疾人基本型輔助器具貨幣化補貼制度。組織實施“福康工程”助殘項目,完善康復輔助器具適配服務網路和機構建設,支持社會力量及醫療、康復、養老等機構開展康復輔助器具適配服務,鼓勵社區開展康復輔助器具租賃、回收、維修等服務。適時調整殘疾人康復輔助器具產品目錄清單,用好康復輔助器具產業促進和信息交流平台,推進“網際網路+輔具適配”服務能力建設。(牽頭單位:省民政廳,參與單位:省教育廳、省科技廳、省財政廳、省人社廳、省衛健委、省市場監管局、省殘聯)
加強殘疾預防。制定我省殘疾預防行動計畫,助力健康山西建設。健全殘疾預防部門分工協作機制,結合殘疾預防日、預防出生缺陷日、全國防災減災日等節點,積極開展殘疾預防宣傳。加強涵蓋婚前、孕前、孕期、新生兒和兒童各階段出生缺陷防治體系建設。加強省、市、縣三級婦幼保健機構能力建設,夯實縣、鄉、村兒童保健服務網路,不斷提升兒童致殘性疾病早發現、早診斷、早干預、早康復能力和效果。加強對地方病和重大疾病、慢性病的防控,加強交通安全管理和安全生產的設施建設及隱患排查治理,減少因意外傷害、災害、事故、職業傷害等致殘,形成全人群、全生命周期的殘疾預防意識。(責任單位:省委宣傳部、省委網信辦、省教育廳、省公安廳、省民政廳、省人社廳、省生態環境廳、省交通廳、省水利廳、省衛健委、省應急廳、省廣電局、省通信管理局、省總工會、團省委、省婦聯、省殘聯)
促進殘疾人教育公平融合發展。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以適宜融合為目標辦好特殊教育。貫徹落實《“十四五”特殊教育發展提升行動計畫》,做好控輟保學工作。規範評價殘疾兒童接受教育能力,落實適齡殘疾兒童少年“一人一案”科學教育安置,規範送教上門。支持普通幼稚園接收殘疾兒童,健全普通學校隨班就讀支持保障體系。著重發展以職業教育為重點的殘疾人高中階段特殊教育,支持普通中等職業學校和普通高中接收殘疾學生隨班就讀。鼓勵社會力量、民辦教學機構創辦殘疾人高等職業教育院校。鼓勵師範類院校和綜合性院校的師範專業開設特殊教育課程,支持有條件的高校面向殘疾考生開設殘疾人“單考單招”綠色通道,鼓勵高校設定適合殘疾人就讀的專業。為殘疾學生參加國家教育考試和部分職業考試提供合理便利。(牽頭單位:省教育廳,參與單位:省殘聯)
支持和保障特殊教育健康發展。因地制宜合理配置特殊教育資源。推進有條件的兒童福利機構、殘疾兒童康復機構增設學前部或附設幼稚園。加強特殊教育學校規範化建設,改善學校辦學條件,推進無障礙環境建設。加強特殊教育師資隊伍建設,創新培養方式,提升教書育人能力素質。將特殊教育納入縣域義務教育優質均衡發展督導評估指標。制定實施《山西省“十四五”國家手語和盲文規範化行動實施方案》,加快推廣國家通用手語和國家通用盲文。(牽頭單位:省教育廳,參與單位:省殘聯)
提高殘疾人公共文化服務供給能力。廣泛開展殘疾人文化活動,激發殘疾人參與公共文化熱情,保障殘疾人的文化權益。鼓勵殘疾人參加“書香三晉·文化山西”全民閱讀活動等公共文化活動,開展“殘疾人文化季”等民眾性文化藝術活動,著力打造具有山西特色的殘疾人民眾性文化活動品牌。為殘疾人提供盲文和有聲讀物等無障礙文化服務。鼓勵電視台、廣播電台、網路視聽媒體和融媒體中心開設殘疾人專題節目。發展特殊藝術,扶持特殊藝術人才和師資培養,加大特殊藝術人才基地建設。舉辦第十一屆全省殘疾人藝術匯演。(牽頭單位:省殘聯,參與單位:省教育廳、省民政廳、省文旅廳、省廣電局)
發展殘疾人體育事業。加快推進殘疾人體育服務納入公共體育基本服務體系,推動公共體育設施向殘疾人免費或低收費開放。探索建立發現人才、培養人才、激勵人才脫穎而出的機制,發展殘疾人競技體育。積極推動殘疾人民眾體育、康復健身體育發展。舉辦全省第十二屆殘疾人運動會。(牽頭單位:省殘聯,參與單位:省教育廳、省體育局)
發展殘疾人慈善事業和志願服務。鼓勵殘聯、工會、共青團、婦聯、科協等群團組織和社會組織、企事業單位實施助殘慈善項目,開展志願服務關愛行動。培育殘疾人慈善事業和志願服務品牌。(牽頭單位:省民政廳,參與單位:省總工會、團省委、省婦聯、省科協、省殘聯)
(四)保障殘疾人合法權益
提高殘疾人事業法治化水平。積極推進有關保障殘疾人權益法律法規的落實,根據國家修法動態和全省殘疾人事業發展的實際,及時制定出台我省關於保障殘疾人權益、促進殘疾人事業發展的法規政策,逐步建立健全科學完備、實施有效的殘疾人權益保障法規和制度體系。將《殘疾人保障法》《山西省殘疾人保障條例》《山西省實施〈無障礙環境建設條例〉辦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宣傳教育納入我省“八五”普法宣傳內容,加大殘疾人權益保障法律法規宣傳力度,提高公眾及殘疾人對相關法律法規政策的知曉度,形成保障殘疾人合法權益的良好社會氛圍。配合人大、政協開展《殘疾人保障法》等法律法規執法檢查、視察和調研。(牽頭單位:省殘聯,參與單位:省司法廳)
創新殘疾人法律服務和權益維護。充分發揮各級法律維權示範崗(部、站)的作用,開展法律援助志願者助殘行動,為殘疾人提供及時有效的無障礙公共法律服務。加強各級殘疾人法律救助站規範化建設,加大對殘疾人的司法救助力度,方便殘疾人訴訟。殘疾人申請追索贍養費、撫養費、勞動報酬、工傷賠償、撫恤金,辦理司法鑑定、公證等法律事務,符合法律扶助條件的,法律援助機構應當優先給予法律援助。發揮政府網路信訪平台作用,加強殘疾人信訪工作,積極暢通信訪渠道,及時解決信訪事項。建立健全殘疾人權益維護應急處置機制,堅決打擊侵害殘疾人權益的違法犯罪行為,依法依規保障殘疾人合法權益。支持更多殘疾人、殘疾人親友和殘疾人工作者進入各級人大、政協履行職責,拓寬殘疾人組織和殘疾人民主參與、民主協商渠道,切實保障殘疾人知情權、參與權、表達權、監督權。(牽頭單位:省殘聯,參與單位:省公安廳、省司法廳)
提升無障礙設施建設管理水平。在城市鄉村新建基礎設施或基礎設施提檔升級中統籌推進無障礙設施建設。全面推進各級黨政機關、學校、社區、交通、醫療、金融、商業、文體等各類公共場所和設施的無障礙改造。嚴格監管新建、改建設施的規劃、設計、施工、驗收,新建項目無障礙設施建設率達到100%。加強對無障礙設施的日常維護和監督管理,將無障礙設施建設納入城市社區“格線化”管理,建立健全無障礙環境建設督導促進工作機制。制定我省“十四五”推進困難重度殘疾人家庭無障礙改造工作的指導意見,高質量完成2萬戶困難重度殘疾人家庭無障礙改造任務。(牽頭單位:省住建廳,參與單位:省殘聯)
推進信息無障礙建設。加快政府政務服務等領域平台的信息無障礙建設,公共服務場所普遍配置信息無障礙設施設備,為殘疾人瀏覽信息、網上辦事、獲得公共服務提供便利。將信息無障礙納入文明城市測評指標。(責任單位:省精神文明辦、省工信廳、省住建廳、省通信管理局、省殘聯)
營造扶殘助殘文明社會氛圍。堅持以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為引領,圍繞舉旗幟、聚民心、育新人、興文化、展形象的使命任務,大力宣傳殘疾人事業發展成果,開展自強模範、助殘先進評選表彰活動。將扶殘助殘納入公民道德建設、文明創建活動和新時代文明實踐中心建設,弘揚扶殘助殘和自強不息傳統美德,營造全社會理解、尊重、關心、幫助殘疾人的文明社會氛圍。(牽頭單位:省委宣傳部,參與單位:省精神文明辦、省人社廳、省廣電局、省殘聯)
(五)加強基礎設施和信息化建設
加強基礎設施建設。殘疾人關愛服務設施省、市全覆蓋。支持殘疾人康復、托養設施建設,實現每個設區市都有一處專業化殘疾人康復設施或托養設施。積極推動縣級殘疾人服務設施建設。對殘疾人康復、托養設施給予設備補助。創新設施運營和服務供給模式,支持公建公營、公辦合作經營,鼓勵公建民營、混合經營等方式,推動殘疾人服務設施的有效運營,發揮使用效益,切實增強服務能力。(牽頭單位:省殘聯,參與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財政廳、省衛健委、省審批服務管理局)
推動信息化建設。加強特殊教育學校、殘疾人服務設施和基層殘疾人組織的信息基礎設施建設。推動殘疾人基本公共服務項目納入各地政務服務“一網通辦”平台。依託殘聯繫統信息化服務平台,開展殘疾人證的電子證照申領套用和“跨省通辦”工作。持續開展“全國持證殘疾人基本狀況調查”工作,完善殘疾人口基礎數據,加強對基本狀況的調查評估和成果轉化套用,推進數據信息資源共享和服務精準化。(牽頭單位:省殘聯,參與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民政廳、省財政廳、省衛健委、省統計局、省審批服務管理局)
(六)加快殘疾人事業人才培養和科技創新
加強殘疾人服務從業人員職業能力建設和職稱評定,加快培養殘疾人康復、教育、就業、托養照護、文化、體育、社會工作等專業人才隊伍。建立省級殘疾人事業研究基地,針對重點難點問題,開展課題研究、理論研討和政策諮詢。鼓勵高校、科研院所、企業等參與殘疾人事業研究和殘疾人服務科技創新套用。將科技助殘納入科技創新工程,促進生命健康、人工智慧等領域的科學技術在殘疾人服務中示範套用。(責任單位:省教育廳、省科技廳、省人社廳、省殘聯)

四、保障條件

(一)強化殘疾人事業領導體制
加強黨對殘疾人工作的領導,確保黨中央、國務院及省委、省政府的決策部署有效落實,為殘疾人事業發展提供堅強政治保障。完善黨委領導、政府負責、部門協同、社會參與、市場推動、殘疾人組織充分發揮作用的領導體制和工作機制。各級政府殘疾人工作委員會統籌協調,有關部門分工協作、履職盡責,形成協同高效的工作合力。上級殘疾人工作委員會要加強對下級殘疾人工作委員會工作的督導檢查。(牽頭單位:省殘聯,參與單位:省政府殘疾人工作委員會各成員單位)
(二)健全多元化投入格局
最佳化和完善以各級財政“一般性公共預算”投入為主,“福彩”“體彩”資金支持、社會資本和公益捐贈為補充的殘疾人事業多元化投入機制。各級財政做好殘疾人事業經費保障,按照支出標準和支出責任科學安排經費。加快構建全方位、全過程、全覆蓋的預算績效管理體系,資金優先向績效評價優、殘疾人滿意度高的項目傾斜。(牽頭單位:省財政廳,參與單位:省稅務局、省殘聯)
(三)提升基層服務能力
將殘疾人公共服務納入縣(市、區)、鄉鎮(街道)政府公共服務事項清單和村(居)委會承擔的社區工作事項清單及協助政府的社區工作事項清單。在“全科格線”建設中,將涉殘事項納入格線化管理,做到精細化服務;對侵犯殘疾人合法權益的違法犯罪行為,及時報告並採取有效措施加以解決。以加快推動太忻一體化經濟區建設為契機,促進全省殘疾人事業城鄉、區域協同發展。實施縣域殘疾人服務能力提升行動,建設縣、鄉、村三級聯動互補的基層殘疾人服務網路。加強殘疾人個性化服務,對殘疾人特殊困難推行便利化服務。支持各類社會組織在城鄉社區有序開展助殘服務。嚴格規範殘疾評定和殘疾人證核發管理,加強評定醫師和業務人員規範化培訓。(牽頭單位:省殘聯,參與單位:省委政法委、省公安廳、省民政廳、省人社廳、省衛健委)
(四)發揮殘疾人組織橋樑紐帶作用
各級殘聯要加強自身建設,改進工作作風,增強工作活力,履行好“代表、服務、管理”職能。落實《關於加強和改進村(社區)殘疾人協會工作的實施意見》,強化縣(市、區)和鄉鎮(街道)殘聯建設,推動實現村(社區)殘疾人協會全覆蓋。落實新修訂的《村(社區)殘疾人協會工作規範》和《專職委員工作規範》,提升殘協標準化規範化建設水平。支持殘疾人專門協會建設,發揮“代表、服務、維權、監督”職能。重視各級殘聯殘疾人幹部、年輕幹部、基層幹部培養選拔。充分利用換屆契機,選優配齊各級殘聯領導班子。通過專兼掛等多種方式增強殘聯工作力量,最佳化殘聯幹部結構,提升殘聯幹部能力。(牽頭單位:省殘聯,參與單位:省委組織部、省民政廳、省財政廳、省人社廳)

五、實施機制

實施好本規劃是各級政府的責任和全社會的義務。省政府有關部門和單位要根據職責分工做好相關政策與本規劃的銜接,明確責任主體和進度要求。市縣兩級要根據實際需要,依據本規劃制定當地“十四五”殘疾人保障和發展規劃或實施方案,確保各項任務落到實處。將本規劃、當地規劃或實施方案實施情況納入各級政府工作考核。
省政府殘疾人工作委員會及相關部門要對規劃實施情況進行年度跟蹤監測、中期評估和總結評估,開展第三方評估和社會滿意度調查,及時發現和解決規劃實施中出現的問題。在“十四五”期末對規劃實施情況進行全面評估總結。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