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市“十四五”殘疾人保障和發展規劃

《榆林市“十四五”殘疾人保障和發展規劃》已經榆林市政府同意,榆林市人民政府辦公室於2022年9月7日印發.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榆林市“十四五”殘疾人保障和發展規劃
  • 頒布時間:2022年9月7日
  • 發布單位:榆林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全文
為進一步保障殘疾人民生、促進殘疾人發展,依據《陝西省“十四五”殘疾人保障和發展規劃》和《榆林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二〇三五年遠景目標綱要》,制定本規劃。
一、編制背景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視殘疾人事業發展,對殘疾人格外關心、格外關注。“十三五”期間,全市上下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引,以實現殘疾人全面小康為目標,推進殘疾人事業持續健康發展,“全面建成小康社會,殘疾人一個也不能少”的目標如期實現。每年對有需求的困難殘疾人給予生活補貼、對重度殘疾人給予護理補貼,逐步實現兩項補貼全覆蓋。實施了0—17歲殘疾兒童康復救助和貧困殘疾人輔具適配全覆蓋。農村建檔立卡貧困殘疾人脫貧率達100%,殘疾人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參保率達95%,殘疾人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參保率達98%,殘疾兒童少年接受義務教育比例達98.7%。全社會扶殘助殘氛圍日益濃厚,廣大殘疾人自強不息,精神面貌煥然一新,這些成就,成為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重要方面,成為我們黨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根本宗旨和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優越性的具體體現。
但是,我市殘疾人事業仍滯後於全市經濟社會發展水平,殘疾人家庭人均收入與全市人均收入水平仍有一定的差距;殘疾人就業、康復、教育、托養等基本公共服務還不能滿足殘疾人需求;殘疾人城鄉區域發展較不平衡,尤其是農村殘疾人社會保障和服務亟待改善;殘疾人平等權利還沒有得到充分實現,社會上歧視殘疾人、侵害殘疾人合法權益的現象仍有發生。殘疾人事業仍然是經濟社會發展的短板。
二、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歷次全會精神,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於殘疾人事業的重要論述和來陝考察重要講話重要指示精神,奮力譜寫榆林殘疾人事業高質量發展新篇章。立足新發展階段、貫徹新發展理念、構建新發展格局,保障殘疾人平等權利,增進殘疾人民生福祉,增強殘疾人自我發展能力,推動殘疾人事業向著現代化邁進,不斷滿足殘疾人對美好生活的嚮往。
(二)基本原則。
——堅持黨的全面領導。健全黨委領導、政府負責的殘疾人工作領導體制,為推動殘疾人事業高質量發展提供堅強的政治保障、組織保障。
——堅持以人民為中心。堅持對殘疾人格外關心、格外關注,解決好殘疾人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利益問題。激發殘疾人的積極性、主動性、創造性,不斷增強殘疾人的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堅持保基本、兜底線。著力完善殘疾人社會福利制度和關愛服務體系,織密扎牢殘疾人民生保障安全網,堵漏洞、補短板、強弱項,改善殘疾人生活品質,促進殘疾人共享經濟社會發展成果。
——堅持固根基、提質量。深化殘疾人服務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強化殘疾人事業人才培養、科技套用、信息化、智慧型化等基礎保障條件,滿足殘疾人多層次、多樣化的發展需要。
——堅持統籌協調、形成合力。發揮政府主導作用和社會力量、市場主體協同作用,發揮地方優勢和基層首創精神,集成政策、整合資源、最佳化服務,推動城鄉、區域殘疾人事業均衡發展,實現殘疾人事業與經濟社會協調發展。
(三)發展總目標。
到2025年,殘疾人脫貧攻堅成果鞏固拓展,生活品質得到新改善,民生福祉達到新水平,殘疾人普遍受尊重。多層次的殘疾人社會保障制度基本建立,殘疾人基本民生得到穩定保障,重度殘疾人得到更好照護。殘疾人就業支持體系更加完備,康復服務體系初步健全,托養照護服務能力大幅提升,文化體育服務供給愈加豐富。無障礙環境持續最佳化,殘疾人事業基礎保障條件明顯改善,質量效益不斷提升。
到2035年,殘疾人社會保障體系完善,基本公共服務健全,殘疾人事業與經濟社會協調發展。殘疾人物質文化生活與社會平均水平的差距顯著縮小,平等包容的社會氛圍更加濃厚,殘疾人充分享有平等參與、公平發展的權利,殘疾人的全面發展和共同富裕取得更為明顯的實質性進展。
三、主要任務
(一)實施殘疾預防行動。
1.普及預防知識。結合殘疾預防日、愛耳日、愛眼日等主題宣傳日,以青少年兒童、孕產婦、傷病者、老年人、高危職業從業者等人群為重點,以網際網路為主體,實地活動為依託有效開展針對性殘疾預防知識宣傳教育,形成全人群、全生命周期的殘疾預防意識。建立醫院、學校、社區等協作機制,在生命周期的每個活動場所加強普及“預防在先,補救在後”的殘疾預防知識;做好衛健、教育、民政等部門的信息共享,完成殘疾預防的聯防聯控。
2.開展早期篩查。實施孕前優生健康檢查、圍孕期增補葉酸、免費產前篩查、新生兒疾病篩查等項目,逐步擴大致殘性疾病篩查病種和範圍,強化致殘性出生缺陷兒童的轉介治療及康復,定期督促和檢查康復機構的康復效果,強化責任。預防和減少出生缺陷、發育障礙致殘。探索建立殘疾報告制度,完善“早發現、早干預、早康復”體系,大力推進0—17歲兒童少年殘疾篩查,強化出生缺陷防治與殘疾兒童康復救助政策有機銜接。加強市、縣兩級婦幼保健機構能力建設,夯實市、縣、鄉、村兒童保健服務網路,不斷提升兒童致殘性疾病早發現、早診斷、早干預、早康復能力和效果。
3.防控傷病致殘。構建社會心理健康服務體系,強化重點人群心理健康服務和個體危機干預,預防和減少精神殘疾發生。開展防盲治盲、防聾治聾工作,加強對麻風病等傳染病和碘缺乏病、大骨節病等地方病的防控。實施慢性病綜合防控,開展重大慢性病早診早治,減少慢性病致殘,加大因慢性病致殘的康復救助力度。加強安全生產、消防安全和交通安全管理,提高自然災害和火災現場應急處置能力、突發事件緊急醫學救援能力和院前急救能力,防止老年人跌倒、兒童意外傷害致殘,減少因災害、事故、職業傷害等致殘。
(二)完善社會保障制度。
1.健全社會救助體系。符合條件的殘疾人家庭全部納入最低生活保障。積極落實“單人保”政策,將低保邊緣家庭中的重度殘疾人按程式納入最低生活保障。符合條件的殘疾人全部納入特困人員救助供養,做好生活無著流浪乞討殘疾人的社會救助和尋親服務。加強殘疾人醫療救助與其他醫療保障和社會救助政策的銜接,完善醫療救助對象動態認定機制,確保符合條件的困難殘疾人及時納入基本醫療保險、大病保險和醫療救助等保障範圍。符合條件的殘疾人家庭優先納入危房改造範圍,優先配租廉租房、公租房。在重大疫情、自然災害、安全事故等突發事件中做好睏難殘疾人的救助保障。
2.擴大社會保險覆蓋面。落實為重度殘疾人代繳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費、資助符合條件的殘疾人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對殘疾人個體工商戶和安置殘疾人就業單位社會保險進行補貼政策。逐步擴大享受繳費補貼的殘疾人範圍,提高重度殘疾人參保繳費補貼標準。鼓勵有條件的殘疾人參加補充養老、補充醫療、意外傷害等商業保險。鼓勵商業保險機構開發殘疾人商業保險產品、財產信託等服務。
3.完善福利制度和優待政策。動態調整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和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標準,有條件的地方將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範圍逐步擴展到低保邊緣家庭中的殘疾人,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擴大到三、四級智力、精神殘疾人。加強孤殘兒童醫療、康復、教育服務,適當提高孤殘兒童生活保障標準。公共文化體育設施免費或優惠向殘疾人開放。落實低收入殘疾人家庭生活用水、氣、電、暖優惠補貼政策和殘疾人信息消費資費優惠政策。做好殘疾評定工作,為符合條件的低收入和重度殘疾人殘疾評定提供補貼。落實殘疾軍人、傷殘民警優先享受扶殘助殘政策待遇、普惠性社會保障和公共服務。
4.加快發展托養和照護服務。繼續以政府購買服務的方式為就業年齡段智力、精神和重度肢體殘疾人提供托養服務。增強縣級特困人員救助供養機構對殘疾人特困對象的照護服務能力。支持養老服務機構完善服務功能,接收符合條件的盲人、聾人等老年殘疾人。加強殘疾人托養照護服務績效評估,積極探索殘疾人托養照護新模式,為符合條件的重度殘疾人提供集中照護、日間照料、居家服務、鄰里互助等多種形式的社會化照護服務。
(三)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
1.健全防止返貧監測和幫扶機制。聚焦易返貧致貧殘疾人,健全動態監測機制,加強數據交換共享,對有致貧返貧風險的殘疾人家庭早發現、早干預、早幫扶。加強與鄉村振興有效銜接,落實“四個不摘”要求,過渡期內保持幫扶政策、資金支持、幫扶力量總體穩定。對脫貧人口中完全喪失勞動能力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且無法通過產業就業獲得穩定收入的殘疾人,按規定納入最低生活保障或特困人員救助供養範圍。持續做好農村低收入和易地搬遷殘疾人家庭幫扶工作。繼續把殘疾人幫扶作為揚榆協作工作重要內容,探索產業協作、勞務協作、人才協作等幫扶新路徑。依法保障農村殘疾人的土地承包經營權、宅基地使用權、集體收益分配權等權益。
2.加強和改善農村殘疾人服務。整合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補充醫療保險和醫療救助等服務資源,提升農村殘疾人醫療和康復服務水平,防止因病因殘致貧。發揮農村基層黨組織作用,健全黨員幹部幫扶困難殘疾人機制。落實農村殘疾人基本住房安全和保障措施,加強農村公共服務設施無障礙建設,做好低收入重度殘疾人照護服務。
3.大力促進農村殘疾人產業就業增收。完善農村助殘增收扶持政策,實施好助殘就業增收項目。支持社區工廠等各類用工單位和公益崗位優先吸納符合條件的脫貧殘疾人就業,引導龍頭企業、農村經濟合作組織幫助農村殘疾人家庭發展生產經營。鼓勵農民專業合作社等經營主體通過土地託管、土地經營權入股等方式,帶動農村殘疾人增收。在光伏、旅遊等政府扶持項目實施中,優先吸納農村殘疾人及其家庭成員參與。在深化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中,幫助農村殘疾人共享農村集體經濟發展成果和產業鏈增值收益。
(四)提升康復服務水平。
1.完善康復保障政策。落實醫療康復項目納入基本醫療保障政策,鼓勵有條件的地方逐步將更多醫療康復項目納入醫保支付範圍,對符合條件的殘疾人接受康復醫療給予救助,全面實施殘疾兒童康復救助制度,定期檢驗兒童康復救助成果,完善救助回訪、評估、改進服務流程,提高服務質量,確保符合條件的殘疾兒童應救盡救,有條件的地方逐步擴大救助範圍、放寬救助條件,提高救助標準。完善殘疾兒童康復機構管理政策,將符合準入標準的兒童福利機構全部納入殘疾兒童定點康復機構,建立完善殘疾兒童定點康復機構準入、監管、評價、退出機制,提升康復服務專業化水平。建立殘疾兒童康復服務信息化平台,為殘疾兒童及家庭、定點康復機構提供方便快捷服務。探索委託專業機構為殘疾兒童上門提供康復服務模式。建立實施殘疾人基本型輔助器具補貼制度,推廣個性化輔助器具適配服務。
2.加強康復服務體系建設。健全綜合醫院康復醫學科、康復醫院(康復醫療中心)、基層醫療衛生機構三級康復醫療服務體系,改擴建市殘疾人康復服務中心,常住人口超過30萬的縣(市、區)至少1所公立醫院設定康復醫學科,其他縣(市、區)至少1所公立醫院設定康復醫學科門診。提升市殘疾人康復服務中心、康復機構業務規範建設水平,建立早期干預服務團隊,針對0—3歲聽力殘疾兒童及其家庭提供家長培訓、親子同訓、家庭環境評估與康復指導等早期干預服務,充分發揮專業康復人員指導引領作用。健全縣(市、區)級殘疾人康復機構全面開展殘疾人康復中心、聽力語言康復中心、殘疾人輔助器具中心相應業務。推動縣(市、區)普遍建立殘疾人康復服務設施,開展殘疾兒童康復訓練、輔助器具適配、社區康復指導等服務,完善以家庭為基礎、社區為平台、機構為支撐的殘疾人社區康復服務體系。推進精神衛生福利機構建設,建立健全精神衛生綜合管理服務體系,到2025年,80%以上的縣(市、區)開展精神障礙社區康復服務。積極探索實施脊髓損傷、中途失明等殘疾人交流互助項目,大力支持社會力量參與殘疾人康復服務,滿足殘疾人多元化、多層次的康復需求。加強殘疾人康復設施和托養設施建設,積極爭取中央預算內投資和地方政府專項債券資金。
3.提升精準康復服務專業化水平。開展全市殘疾人康復專業技術人員規範化培訓,提升康復技術人員隊伍素質和康復服務水平,建立殘疾人康復專業人才職業能力評價體系,建設市級規範化培訓基地,開展康復專業技術人員規範化培訓,將康復納入家庭簽約醫生和具有康復專業的醫療機構等培養培訓內容。開展殘疾人康復需求調查,動態修訂殘疾人基本康復服務目錄,健全服務標準、規範服務流程,深入推進“網際網路+”康復服務的殘疾人精準康復服務模式。提高殘疾人家庭醫生簽約服務質量,探索遠程康復服務模式,開展殘疾人康復服務質量評價,為殘疾人提供康複評估、康復訓練、輔助器具適配等專業化基本康復服務,殘疾人基本康復服務覆蓋率達到85%以上。
4.發展康復輔助器具產業。推廣安全適用的基本型康復輔助器具,鼓勵康復輔助器具創新產品研發生產,增強優質康復輔助器具供給能力。完善縣(市、區)、鄉鎮(街道)、村(社區)三級殘疾人輔助器具適配服務體系,加強各級康復輔助器具適配服務機構建設,完善康復輔助器具適配服務網路。推動“網際網路+”康復輔助器具適配服務,推廣社區康復輔助器具租賃、回收、維修等服務。支持醫療、康復、托養機構及其他社會力量開展康復輔助器具適配服務,促進康復輔助器具產業與醫療、養老服務行業融合發展。跟蹤智慧助殘器具的發展套用趨勢,加大科技支持輔助器具適配服務的力度,推動輔助器具科技創新。
(五)加強就業支持。
1.推進按比例就業。落實按比例安排殘疾人就業政策,建立崗位預留、面向殘疾人定向招錄(聘)制度,完善用人單位按比例安排殘疾人就業公示制度。要求各級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國有企業在公開招錄(聘)工作人員時不得設定歧視性條件,為殘疾人設立專項崗位,安排殘疾人就業比例達到規定要求。對正式招錄(聘)殘疾人的用人單位按規定給予補貼扶持,對超比例安排殘疾人就業的用人單位給予獎勵。將安排殘疾人就業信息納入統一市場主體信用信息平台,實現殘疾人按比例就業情況聯網認證“跨省通辦”。
2.發展集中就業。落實促進殘疾人就業稅費優惠政策,加大殘疾人就業保障金對殘疾人集中就業單位的扶持力度。搭建殘疾人集中就業單位產品和服務展銷平台,制定政府優先或定向採購產品和服務目錄。落實殘疾人輔助性就業扶持政策,支持輔助性就業機構建設,組織智力、精神和重度肢體殘疾人從事生產勞動、進行職業康復。大力發展盲人按摩事業,鼓勵、扶持、規範盲人按摩機構發展。
3.支持多種形式就業。通過首次創業補助、提供場地、貼息貸款、創業擔保貸款、項目推薦等多種方式促進殘疾人自主創業、靈活就業,鼓勵殘疾人通過新就業形態實現就業。拓寬就業創業補貼渠道,使殘疾人在自主創業、就業上有持續性的保障支持。對安排殘疾人見習的用人單位給予補貼,對符合條件的殘疾人大學生在實習見習實訓期間給予補貼。開發遠程網上就業崗位,幫助殘疾人在電子商務、大數據標註等領域實現居家就業。縣級以上人民政府通過政府出資、政策扶持或者社會籌資等多種形式增加的公益性崗位,按照不低於10%的比例安排符合條件的殘疾人就業。
4.開展就業培訓。將殘疾人作為“職業技能提升計畫”重點群體,通過對殘疾人進行問卷調查、調研、回訪等方式了解殘疾人實際需求,開發深受殘疾人喜愛的並篩選有利於當地市場就業的培訓項目。支持符合條件的殘疾人技能大師建立工作室,帶動更多殘疾人掌握一技之長。探索殘疾人參加職業技能培訓與實用技術培訓補貼機制,多種途徑滿足殘疾人多樣化培訓需求。開發適合殘疾人就業或為殘疾人服務的新職業。建立健全殘疾人職業能力測評體系,加強培訓機構、就業服務機構和就業單位之間的銜接,促進“訂單、定崗、定向”培訓,提升培訓後殘疾人就業率。
5.改進就業服務。充分發揮各類公共就業服務平台、人力資源服務機構、社會組織作用,為殘疾人和用人單位提供全鏈條、專業化、精準化服務。加強各級殘疾人就業服務機構規範化建設,明確保障條件、專業人員配備等要求,建立殘疾人就業輔導員制度。將符合條件的就業困難殘疾人納入就業援助範圍,持續開展“就業援助月”、殘疾人職業人才交流、殘疾人就業產品市場行銷、殘疾人就業創業成果展示等就業服務活動。積極扶持困難重度殘疾人家庭中的其他成員就業創業,確保零就業殘疾人家庭至少有一人就業。
6.加強就業權益保障。加大殘疾人就業勞動監察力度,保障殘疾人在晉職晉級、職稱評定、社會保險、生活福利、勞動契約簽訂等方面的平等權益,堅決打擊和查處侵害殘疾人就業權益的行為。在職業資格獲取和公務員、事業單位人員招聘過程中,依法保障具有履職能力殘疾人的平等就業權益。
(六)提高特殊教育質量。
1.健全殘疾人特殊教育體系。貫徹融合教育理念,落實陝西省第三期特殊教育提升計畫實施方案。發揮殘疾人教育專家委員會作用,堅持“一人一案”,採取普通學校隨班就讀、特殊教育學校就讀和送教上門等方式,做好適齡殘疾兒童少年義務教育安置,鞏固提高義務教育水平。加快發展學前階段和以職業教育為主的高中階段特殊教育,鼓勵普通幼稚園和中等職業學校接收具備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殘疾兒童少年,支持特殊教育學校開設學前部和高中部(職教部)。鼓勵市級、縣級職業技術學校為非義務教育階段殘疾少年建立系統的職業評估、職業介紹、職業指導、職業培訓等專業培訓班,完善就業康復,使完成義務教育且有意願的殘疾青少年都能接受適宜的中等職業教育。穩步推進殘疾人高等教育,支持普通高等學校招收符合錄取標準的殘疾考生,積極為殘疾人接受高等教育提供支持服務。開展殘疾人融合教育示範區、示範校和優秀教育教學案例遴選。落實從學前到研究生教育全覆蓋的殘疾學生資助政策,積極為殘疾學生參加國家教育考試和部分職業考試提供合理便利。
2.完善特殊教育保障機制。縣級以上行政區根據殘疾學生規模、類型、分布情況,建設滿足殘疾兒童少年需求的特殊教育保障體系。支持符合條件的兒童福利機構及康復機構設立特教班、特教幼稚園、特教學校開展特殊教育。保障特殊教育經費,不斷改善特殊教育辦學條件,推進縣級特殊教育資源中心、普通學校特殊教育資源教室建設。落實三類特殊教育學校義務教育課程標準,全面使用新教材,深化教育教學和管理研究,均衡特教服務水平、制定教學幫扶政策,建立學校、家庭、社會協同育人機制,開展特殊教育學校開放日等活動。加強特殊教育師資隊伍建設,特殊教育教師培訓納入各級教師培訓項目,開展特殊教育學校教師和承擔隨班就讀、送教上門任務的普通學校教師培訓,不斷提高教書育人能力素質。將特殊教育相關指標納入教育督導和質量檢測評估體系,督促落實特殊教育政策,提升特殊教育質量。
(七)豐富文化體育生活。
1.最佳化殘疾人文化服務。文化惠民工程充分考慮殘疾人文化需求,加強公共圖書館信息無障礙建設,豐富盲文和有聲讀物資源,推動數字文化資源向基層殘疾人延伸。推進“五個一”文化進社區、進家庭,創建一批基層殘健融合文化服務示範中心(站、點)。持續開展“殘疾人文化周”“愛心影院”等民眾性文化活動,積極鼓勵殘疾人參加“三秦書月”“陝西省閱讀文化節”等公共文化活動。
2.鞏固殘疾人文創成果。鼓勵廣播電台、電視台、網路媒體、融媒體中心等開設殘疾人專題節目。加強殘疾人特殊藝術人才基地建設,注重殘疾兒童藝術培養,扶持殘疾人文藝團體。培養特殊藝術人才,支持殘疾人文化藝術創作,定期舉辦殘疾人藝術匯演、藝術交流等活動。將殘疾人文化創意產業納入文化創意產業扶持政策支持範圍,扶持建設殘疾人文化創意產業基地,吸納更多殘疾人就業創業。支持殘疾人學習傳統工藝,傳承非物質文化遺產。
3.組織殘疾人體育競技賽事。通過新建或利用現有設施改建等方式,建設市級殘疾人體育訓練基地。鞏固殘疾人競技體育優勢項目,不斷開拓新的體育運動項目,強化殘疾人體育專業人才培養,完善殘疾人運動員參訓、參賽、醫療保健、獎勵、退役深造等保障激勵機制,助力殘疾人運動員在重大體育賽事中取得好成績。
4.推動殘疾人康復健身體育。將殘疾人作為重點人群納入全民健身公共服務體系建設,支持基層配套建設殘疾人體育設施、健身中心。實施殘疾人康復健身體育行動,組織殘疾人參加各類民眾性健身活動,廣泛開展殘疾人全民健身運動。通過科學合理評估,為重度殘疾人提供康復體育進家庭服務。
(八)保障平等權利。
1.提高法治化水平。拓展殘疾人有序參與立法途徑,涉及殘疾人的立法活動廣泛徵詢殘疾人、殘疾人組織和社會各方面意見。貫徹落實《陝西省實施〈殘疾預防和殘疾人康復條例〉辦法》、殘疾人事業“八五”普法規劃,以法律“六進”活動為載體,開展殘疾人學法用法專項行動。加強殘疾人法律工作者教育培訓,提升運用法治方式化解矛盾、維護社會穩定的能力。落實保護殘疾人權益的法律法規和優惠扶助政策,配合各級人大、政協開展執法檢查、視察和調研,支持第三方開展實施效果評估。
2.健全權益保護機制。拓寬殘疾人和殘疾人組織民主參與渠道,支持殘疾人、殘疾人親友和殘疾人工作者當中的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積極履職。健全以司法救助、法律援助為主導,以其他公益性法律服務為補充的殘疾人法律救助體系。將殘疾人作為公共法律服務的重點對象,擴大殘疾人法律援助範圍,提升殘疾人法律援助質量。加強基層殘疾人法律救助機構建設,培養助殘公益律師隊伍,幫助殘疾人及時有效地獲得法律服務。“12345”政務服務平台、“12385”殘疾人服務熱線和各級信訪機構加強對殘疾人的服務,及時受理殘疾人訴求,幫助殘疾人解決實際困難和問題。建立完善殘疾人權益保障應急處置機制。做好侵害殘疾人合法權益案件處理、維權、信訪等工作。堅決打擊侵害殘疾人合法權益的違法犯罪行為。
3.推進無障礙設施建設。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組織編制無障礙環境建設發展規劃,納入本行政區域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城鄉建設規劃並組織實施。新建設施嚴格執行無障礙相關標準規範,推廣通用設計理念。在鄉村建設行動、城市更新行動、城鎮老舊小區改造和居住社區建設中統籌推進無障礙設施建設和改造。加快推進道路交通、公共服務設施、社區服務設施、殘疾人服務設施、殘疾人集中就業單位等場所和公共運輸工具的無障礙建設和改造。農村“廁所革命”同步考慮殘疾人需求,加快實現城市公共廁所無障礙化。開展無障礙市縣村鎮達標驗收工作。通過“兩配合一督導”來提高無障礙設施規劃建設管理水平,配合市檢察院開展無障礙公益訴訟行動、配合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創建全國無障礙示範城市、督導各類公共場所的無障礙設施建設。開展無障礙宣傳,保障殘疾人、老年人等特殊人群通行安全和使用便利。城鎮保障性住房建設、農村危房改造統籌考慮無障礙設施設備建設安裝。以困難重度殘疾人為主要對象,為殘疾人家庭實施無障礙改造。
4.加快發展信息無障礙。將信息無障礙建設作為數字鄉村、數字政府、智慧城市建設的重要組成部分,納入文明城市建設內容。加快政府政務、電子商務、電子導航、自助服務、應急服務、食品藥品說明等信息無障礙,推進網際網路站、移動網際網路程式、自助公共服務設備無障礙,幫助殘疾人共享數字生活。鼓勵政務服務大廳、醫院、銀行、機場、火車站、疏散避險場所、集中隔離場所為殘疾人提供字幕、語音、手語遠程翻譯等服務,支持開通視頻、網路便民服務平台。縣級以上電視台應開辦電視手語欄目,在重要會議、重大活動、重要公共信息電視和網路發布中加配手語和同步字幕翻譯。
(九)夯實支持保障條件。
1.強化黨的領導。健全黨委領導、政府負責的殘疾人工作領導體制,完善政府主導、社會廣泛參與、殘疾人組織充分發揮作用的工作機制。各級政府殘疾人工作委員會充分發揮統籌協調作用,有關部門分工協作、履職盡責,形成協同高效的工作合力。鄉鎮(街道)黨委、村(社區)黨組織加強對本級殘疾人組織的領導,共同做好殘聯專職委員的日常管理,大力支持殘疾人工作。
2.發揮殘疾人組織作用。推廣基層殘聯組織專項改革試點經驗,各縣(市、區)殘聯在規範建立鄉鎮(街道)殘聯的基礎上,加強村(社區)殘協規範化建設工作。重視殘疾人幹部的培養選拔,通過專兼掛等方式增強基層殘聯組織力量。提高殘聯專職委員待遇,提升專業化水平。推動殘疾人專門協會工作專職化、專業化發展,開展專門協會活動品牌化建設,支持各專門協會在教育就業、文化體育、社會宣傳、無障礙建設等方面積極發揮作用。規範殘疾評定和殘疾人證核發管理,為特殊困難殘疾人提供上門辦證服務。探索建立基層殘聯先行先試機制,激發基層殘疾人工作創新活力,在重要領域和關鍵環節改革上取得突破性發展。
四、實施機制
各級人民政府加強對本規劃貫徹實施的組織領導,制定本地“十四五”殘疾人保障和發展(或殘疾人事業)規劃。市政府殘疾人工作委員會對規劃實施情況進行年度監測、中期評估和總結評估,開展第三方評估和社會滿意度調查,及時發現解決規劃實施中出現的問題。市政府殘疾人工作委員會各成員單位及相關部門強化責任分工,依據本規劃和單位職能制定配套實施方案,每年度匯報規劃執行情況,確保任務落實。“十四五”期末對本規劃實施情況進行考核,對先進典型予以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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