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文
為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於殘疾人事業的重要論述和來陝考察重要講話重要指示精神,落實省委、省政府決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加快推進我市殘疾人事業高質量發展,進一步保障殘疾人基本民生、促進殘疾人全面發展,貫徹落實《陝西省“十四五”殘疾人保障和發展規劃》,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規劃。
一、編制背景
“十三五”時期,全市各級、各部門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堅持以人民為中心,堅持把殘疾人事業納入全市經濟社會發展戰略大局,緊緊圍繞“全面建成小康社會,殘疾人一個也不能少”的目標,“十三五”規劃目標任務全面完成,全市殘疾人事業邁上新台階。殘疾人基本民生保障更加完善,符合最低生活保障條件的殘疾人家庭基本實現應保盡保,全市8052名農村建檔立卡貧困殘疾人脫貧;11.7萬人(次)困難殘疾人享受生活補貼,3.7萬人(次)重度殘疾人享受護理補貼;農村貧困殘疾人家庭危房改造存量全面清零;3.2萬殘疾人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養老和醫療保險。殘疾人基本公共服務體系不斷健全,殘疾人基本康復服務覆蓋率達到85%;輔助器具適配率達到85%;殘疾兒童康復救助基本實現應救盡救;殘疾兒童少年義務教育入學率達到95%;3500餘名殘疾人接受免費職業技能和實用技術培訓;近1000名貧困重度殘疾人家庭獲得無障礙改造服務;1500餘名殘疾人享受託養照料服務。全社會扶殘助殘氛圍日益濃厚,廣大殘疾人自強不息,殘疾人精神面貌煥然一新。
但是,殘疾人事業城鄉發展不平衡、區域發展不平衡、發展結構不平衡的問題依然存在,殘疾人社會保障不充分、公共服務不充分、融合共享不充分的問題依然突出。殘疾人返貧致貧風險高,相當數量的低收入殘疾人家庭生活還比較困難。殘疾人社會保障水平和就業質量還不高,殘疾人家庭人均收入與社會平均水平相比還存在一定差距。殘疾人康復、就業、教育、托養、無障礙等公共服務總量不足、區域分布不均衡、質量效益不高,殘疾人多樣性需求沒有得到很好滿足。農村地區服務殘疾人的能力相對薄弱。殘疾人參與社會生活仍受到諸多限制,社會上歧視殘疾人、侵害殘疾人權益的現象還時有發生。“十四五”時期,要繼續加快發展殘疾人事業,保障殘疾人民生福祉,促進殘疾人全面發展,讓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成果更加公平地惠及殘疾人。
二、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歷次全會精神,全面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於殘疾人事業的重要論述和來陝考察重要講話重要指示精神,立足新發展階段,貫徹新發展理念,構建新發展格局,堅持弱有所扶,把殘疾人事業納入我市經濟社會發展大局,以推動殘疾人事業高質量發展為主題,以鞏固拓展殘疾人脫貧攻堅成果、保障殘疾人基本民生、改善殘疾人生活品質、促進殘疾人全面發展和共同富裕為主線,不斷滿足殘疾人對美好生活的嚮往。
(二)基本原則
——堅持黨的全面領導。健全黨委領導、政府負責的殘疾人工作領導體制,推動殘疾人事業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為殘疾人事業高質量發展提供堅強的政治保障和組織保障。
——堅持以人民為中心。堅持對殘疾人格外關心、格外關注,解決殘疾人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利益問題。堅持殘疾人的主體地位,激發殘疾人的積極性、主動性、創造性,共建共享幸福美好生活。
——堅持固本強基、重點突破。堵漏洞、補短板、強弱項,不斷提升基層保障和服務殘疾人能力,促進殘疾人共享經濟社會發展成果。改善供給結構、改進供給方式,優先滿足困難、重度、殘疾兒童少年等重點殘疾人群的保障和發展需求。
——堅持統籌協調、形成合力。充分發揮政府主導作用和社會力量、市場主體協同作用,發揮地方優勢和基層首創精神,激發改革創新活力,集成政策、整合資源、最佳化服務,促進殘疾人事業與經濟社會協調發展,推動城鄉、區域殘疾人事業均衡發展。
(三)主要目標
到2025年,殘疾人脫貧攻堅成果鞏固拓展,生活品質得到新改善,民生福祉達到新水平。多層次的殘疾人社會保障制度基本建立,殘疾人基本民生得到穩定保障,重度殘疾人得到更好照護。多形式的殘疾人就業支持體系更加完備,殘疾人實現較為充分較高質量的就業。均等化的殘疾人基本公共服務體系更加完善,殘疾人思想道德素質、科學文化素質和身心健康水平明顯提高。無障礙環境持續最佳化,殘疾人在政治、經濟、文化、社會、家庭生活等各方面平等權利得到更好實現,殘疾人事業法治化水平進一步提高。殘疾人事業基礎保障條件明顯改善,質量效益不斷提升。
到2035年,殘疾人社會保障體系完善,基本公共服務健全,殘健融合發展充分,殘疾人事業與經濟社會協調發展,殘疾人物質生活更為寬裕,精神生活更為豐富,與社會平均水平的差距顯著縮小。平等包容的社會氛圍更加濃厚,殘疾人充分享有平等參與、公平發展的權利,殘疾人的全面發展和共同富裕取得更為明顯的實質性進展。
三、主要任務
(一)實施殘疾預防行動。
1. 普及預防知識。結合殘疾預防日、愛耳日、愛眼日等主題宣傳日,以青少年兒童、孕產婦、傷病者、老年人、高危職業從業者等人群為重點,開展針對性殘疾預防知識宣傳教育,形成全人群、全生命周期的殘疾預防意識。(市衛健委、市委宣傳部、市民政局、市教育局、市交通運輸局、市文化和旅遊局、團市委、市婦聯、市殘聯負責)
2. 開展早期篩查。實施孕產前優生健康檢查、圍孕期增補葉酸、免費產前篩查、新生兒疾病篩查等項目,逐步擴大致殘性疾病篩查病種和範圍,強化致殘性出生缺陷兒童的轉介治療及康復,預防和減少出生缺陷、發育障礙致殘。探索建立殘疾報告制度,大力推進0-14歲兒童殘疾篩查,強化出生缺陷防治與殘疾兒童康復救助政策有機銜接。加強市、區縣兩級婦幼保健機構能力建設,夯實縣、鄉、村兒童保健服務網路,不斷提升兒童致殘性疾病早發現、早診斷、早干預、早康復能力和效果。(市衛健委、市財政局、市殘聯負責)
3. 防控傷病致殘。構建社會心理健康服務體系,強化重點人群心理健康服務和個體危機干預,預防和減少精神殘疾發生。開展防盲治盲、防聾治聾工作,加強對傳染病和碘缺乏病、大骨節病的防控。實施慢性病綜合防控,開展重大慢性病早診早治,減少慢性病致殘。加強安全生產、消防安全和交通安全管理,提高自然災害和火災現場應急處置能力、突發事件緊急醫學救援能力和院前急救能力,防止老年人跌倒、兒童意外傷害致殘,減少因災害、事故、職業傷害等致殘。(市衛健委、市應急管理局、市民政局、市財政局負責)
(二)建立完善的社會保障制度。
1. 確保享有多元化社會救助體系。將符合條件的殘疾人家庭及低保邊緣家庭中的重度殘疾人全部按程式納入最低生活保障,積極落實“單人保”政策,對低保家庭中的重度殘疾人按規定增發低保金。符合條件的殘疾人全部納入特困人員救助供養,做好生活無著落流浪乞討殘疾人的社會救助和尋親服務。加強殘疾人醫療救助與其他醫療保障和社會救助政策的銜接,完善醫療救助對象動態認定機制,確保符合條件的困難殘疾人及時納入基本醫療保險、大病保險和醫療救助等保障範圍,減輕殘疾人的醫療費用負擔。符合條件的殘疾人家庭優先納入危房改造範圍,優先配租廉租房、公租房,優先實施無障礙改造。做好因重大疫情、自然災害、安全事故等突發事件中困難殘疾人的救助保護,提高臨時救助標準。(市民政局、市衛健委、市醫保局、市住建局、市應急管理局負責)
2. 建立多元化社會保險體系。落實為重度殘疾人代繳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費、資助符合條件的殘疾人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對殘疾人個體工商戶和安置殘疾人就業單位社會保險進行補貼政策。逐步擴大享受繳費補貼的殘疾人範圍,提高重度殘疾人參保繳費補貼標準。鼓勵有條件的殘疾人參加補充養老、補充醫療、意外傷害等商業保險,鼓勵就業殘疾人依法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加強工傷預防和康復工作。鼓勵商業保險機構開發殘疾人商業保險產品、財產信託等服務。(市人社局、市醫保局、市民政局、市財政局、銅川銀保監分局、市殘聯負責)
3. 完善落實福利制度和優待政策。推動落實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和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標準動態調整機制,適時將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擴大到三、四級智力和精神殘疾人。加強孤殘兒童醫療、康復、教育服務,適當提高孤殘兒童生活保障標準。公共文化體育設施免費向殘疾人開放。落實低收入殘疾人家庭生活用水、氣、電、暖優惠補貼政策和殘疾人信息消費資費優惠政策。為符合條件的低收入和重度殘疾人殘疾評定提供補貼,為符合條件的殘疾人機動輪椅車車主發放燃油補貼。落實殘疾軍人、傷殘民警優先享受扶殘助殘政策待遇、普惠性社會保障和公共服務。(市民政局、市財政局、市文化和旅遊局、市體育局、市國資委、市城市管理執法局、銅川供電局、電信銅川分公司、市殘聯、市退役軍人事務局負責)
4. 加快發展殘疾人托養和照護服務。通過政府購買殘疾人托養服務為就業年齡段的智力、精神和重度肢體殘疾人提供托養服務。扶持發展一批可推廣可複製的示範機構,增強對殘疾人特困對象的照護服務能力。支持養老服務機構完善服務功能,接收符合條件的盲人、聾人等老年殘疾人。研究制定低收入重度殘疾人照護服務實施意見,為符合條件的重度殘疾人提供集中照護、日間照料、居家服務、鄰里互助等多種形式的社會化照護服務。加強殘疾人托養照護服務績效評估,促進殘疾人托養服務工作持續發展。(市殘聯、市民政局、市財政局負責)
(三)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
1. 健全防止返貧監測和幫扶機制。聚焦易返貧致貧殘疾人,健全動態監測機制和幫扶工作,加強數據交換共享,落實早發現、早干預、早幫扶,確保應納盡納。加強與鄉村振興有效銜接,落實“四個不摘”要求,確保過渡期內保持幫扶政策、資金支持、幫扶力量總體穩定。對脫貧人口中完全喪失勞動能力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且無法通過產業就業獲得穩定收入的殘疾人,按規定納入最低生活保障或特困人員救助供養範圍。為就業年齡段農村困難殘疾人購買意外傷害保險。加強鹽銅協作幫扶工作,探索產業協作、勞務協作、人才協作等幫扶新路徑。持續做好農村低收入和易地搬遷殘疾人家庭幫扶工作。依法保障農村殘疾人的土地承包經營權、宅基地使用權、集體收益分配權等權益。(市鄉村振興局、市民政局、市財政局、市殘聯、市住建局、市農業農村局負責)
2. 加強和改善農村殘疾人服務。整合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補充醫療保險和醫療救助等服務資源,提升農村殘疾人醫療和康復服務水平,防止因病因殘致貧。發揮農村基層黨組織作用,健全黨員幹部幫扶困難殘疾人機制。落實農村殘疾人基本住房安全和保障措施,加強農村公共服務設施無障礙建設。(市醫保局、市衛健委、市委組織部、市住建局、市農業農村局、市殘聯負責)
3. 大力促進農村殘疾人產業就業增收。完善農村助殘增收扶持政策,實施好助殘就業增收項目。支持社區工廠等各類用工單位和公益崗位優先吸納符合條件的脫貧殘疾人就業,引導龍頭企業、農村經濟合作組織幫助農村殘疾人家庭發展生產經營,通過訂單收購、保底分紅等多種形式促進殘疾人增收。鼓勵農民專業合作社等經營主體通過土地託管、土地經營權入股等方式,帶動農村殘疾人增收。加強智志雙扶,加大實用技術培訓力度,提升殘疾人生產技能,實現就業增收。在光伏、旅遊等政府扶持項目實施中,優先吸納農村殘疾人及其家庭成員參與。在深化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中,幫助農村殘疾人共享農村集體經濟發展成果和產業鏈增值收益。(市鄉村振興局、市人社局、市文化和旅遊局、市農業農村局、市殘聯負責)
(四)提升康復服務水平。
1. 完善康復保障政策。落實醫療康復項目納入基本醫療保障政策,對符合條件的殘疾人接受康復醫療給予救助。全面實施0-14周歲殘疾兒童康復救助制度,確保符合條件的殘疾兒童應救盡救,有條件的區縣逐步提高救助標準。完善殘疾兒童康復機構管理政策,委託專業機構為殘疾兒童上門提供康復服務。實施殘疾人基本型輔助器具補貼制度,推廣個性化輔助器具適配服務。(市醫保局、市財政局、市民政局、市教育局、市衛健委、市殘聯負責)
2. 加強康復服務體系建設。健全綜合醫院康復醫學科、康復醫院、基層醫療衛生機構三級康復醫療服務體系,各區縣至少1所公立醫院設定康復醫學科或康復醫學科門診。健全市級殘疾人康復機構,全面開展市聽力語言康復中心、市殘疾人輔助器具服務中心、市人民醫院、陝煤化銅川康復醫院相應業務。推動各區縣普遍建立殘疾人康復服務設施,開展殘疾兒童康復訓練、輔助器具適配、社區康復指導等服務,完善以家庭為基礎、社區為平台、機構為支撐的殘疾人社區康復體系。推進精神衛生福利機構建設,建立健全精神衛生綜合管理服務體系,到2025年,80%以上的區縣開展精神障礙社區康復服務。積極探索實施脊髓損傷、中途失明等殘疾人交流互助項目,大力支持社會力量參與殘疾人康復服務,滿足殘疾人多元化、多層次的康復需求。(市衛健委、市民政局、市殘聯負責)
3. 提升精準康復服務專業水平。建立殘疾人康復專業人才職業能力評價體系,開展康復專業技術人員規範化培訓,將康復納入全科醫生、家庭簽約醫生、村醫等培養培訓內容。開展殘疾人康復需求調查,動態修訂殘疾人基本康復服務目錄,健全服務標準、規範服務流程,深入推進“網際網路+”康復服務的殘疾人精準康復服務模式。提高殘疾人家庭簽約服務質量,探索遠程康復服務模式,開展殘疾人康復服務質量評價,為殘疾人提供康複評估、康復訓練、輔助器具適配等專業化基本康復服務,殘疾人基本康復服務覆蓋率達到87%以上。(市衛健委、市財政局、市殘聯負責)
4. 推動康復輔助器具適配服務。增強優質康復輔助器具供給能力。加強市、區縣康復輔助器具適配服務機構建設,完善康復輔助器具適配服務網路。推動“網際網路+”康復輔助器具適配服務,推廣社區康復輔助器具租賃、回收、維修等服務。支持醫療、康復、托養機構及其他社會力量開展康復輔助器具適配服務,促進康復輔助器具產業與醫療、養老服務行業融合發展。(市殘聯、市衛健委、市財政局、市民政局負責)
(五)完善殘疾人就業創業機制。
1. 強力推進殘疾人就業工作。落實殘疾人就業優惠政策,完善用人單位按比例安排殘疾人就業公示制度,貫徹落實《機關、事業單位、國有企業帶頭安排殘疾人就業辦法》,推動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和國有企業落實崗位預留、面向殘疾人定向招錄(聘)制度。實現殘疾人按比例就業情況聯網認證“跨省通辦”。通過一次性補助、提供場地、貼息貸款、創業擔保貸款、項目推介等多種方式促進殘疾人自主創業、靈活就業,鼓勵殘疾人通過新就業形態實現就業。開發遠程網上就業崗位,幫助殘疾人在電子商務、大數據標註等領域實現居家就業。(市殘聯、市委組織部、市人社局、市國資委、市財政局負責)
2. 落實殘疾人就業保障政策。進一步落實殘疾人就業保障政策,對正式招錄(聘)殘疾人的用人單位按規定給予補貼扶持,對超比例安排殘疾人就業的用人單位給予獎勵。加大對殘疾人集中就業單位的扶持力度,穩定殘疾人集中就業,實施殘疾人輔助性就業補貼政策,支持輔助性就業機構建設,促進智力、精神和重度肢體殘疾人從事生產勞動、進行職業康復。大力發展盲人按摩事業,扶持、規範盲人按摩機構發展。對安排殘疾人見習的用人單位給予補貼,對符合條件的殘疾人大學生在實習見習實訓期間給予補貼。由政府出資、政策扶持或者社會籌資等多種形式增加的公益性崗位,按照不低於10%的比例優先安排符合條件、適合崗位需求的殘疾人就業並適當延長安置時間。(市殘聯、市人社局、市財政局負責)
3. 提升殘疾人就業創業能力。積極實施殘疾人“職業技能提升計畫”,設計適合殘疾人的就業培訓課程,幫助有勞動能力的殘疾人普遍得到就業技能和創業培訓。探索殘疾人參加職業技能培訓與實用技術培訓補貼機制,加大殘疾人培訓示範基地、殘疾人孵化基地補貼力度,多途徑滿足殘疾人多樣化培訓需求。開發適合殘疾人就業或為殘疾人服務的新職業。建立健全殘疾人職業能力測評體系,加強培訓機構、就業服務機構和就業單位之間的銜接,促進“訂單、定崗、定向”培訓,提升殘疾人就業率。選拔優秀殘疾人技能人才參加全省殘疾人職業技能競賽。(市殘聯、市人社局、市財政局、市農業農村局、市鄉村振興局負責)
4. 加強殘疾人就業指導工作。充分發揮各類公共就業服務平台、人力資源服務機構、社會組織作用,為殘疾人和用人單位提供全鏈條、專業化、精準化服務。加強各級殘疾人就業服務機構規範化建設,落實保障條件、專業人員配備等要求,建立殘疾人就業輔導員制度。將符合條件的就業困難殘疾人納入就業援助範圍,持續開展“就業援助月”、殘疾人職業人才交流、殘疾人就業產品市場行銷、殘疾人就業創業成果展示等就業服務活動。積極扶持困難重度殘疾人家庭中的其他成員就業創業,確保零就業殘疾人家庭至少有一人就業。(市人社局、市財政局、市殘聯負責)
5. 保障殘疾人就業權益。加大殘疾人就業勞動監察力度,保障殘疾人在晉職晉級、職稱評定、社會保險、生活福利、勞動契約簽訂等方面的平等權益,堅決打擊和查處侵害殘疾人就業權益的行為。在職業資格獲取和公務員、事業單位人員
(六)提升特殊教育質量。
1. 健全殘疾人特殊教育體系。貫徹融合教育理念,制定落實銅川市第三期特殊教育提升計畫實施方案。堅持“一人一案”,採取普通學校隨班就讀、特殊教育學校就讀和送教上門等方式,做好適齡殘疾兒童少年義務教育安置,鞏固提高義務教育水平。加快發展學前階段和以職業教育為主的高中階段特殊教育,鼓勵普通幼稚園和中等職業學校接收具備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殘疾兒童少年。穩步推進殘疾人高等教育,積極為殘疾人接受高等教育提供支持服務,落實從學前到研究生教育全覆蓋的殘疾學生資助政策,積極為殘疾學生參加國家教育考試和部分職業考試提供合理便利。(市教育局、市殘聯負責)
2. 完善特殊教育保障機制。支持符合條件的兒童福利機構設立特教班、大型公立幼稚園設立特教班,建設滿足殘疾兒童少年需求的特殊教育保障體系。保障特殊教育經費,不斷改善特殊教育辦學條件。加強特殊教育師資隊伍建設,落實待遇保障,開展特殊教育學校教師和承擔隨班就讀、送教上門任務的普通學校教師培訓,不斷提高教書育人能力素質。將特殊教育相關指標納入教育督導和質量檢測評估體系,督促落實特殊教育政策,提升特殊教育質量。落實《第二期國家手語和盲文規範化行動計畫(2021-2025年)》,加快推廣國家通用手語和通用盲文。(市教育局、市財政局、市民政局、市殘聯負責)
招聘過程中,依法保障具有履職能力殘疾人的平等就業權益。(市人社局、市司法局、市殘聯負責)
(七)豐富文化體育生活。
1. 最佳化殘疾人文化服務。文化惠民工程充分考慮殘疾人文化需求,加強公共圖書館信息無障礙建設,豐富盲文和有聲讀物資源,推動數字文化資源向基層殘疾人延伸。推進“五個一”文化進社區、進家庭,創建一批基層殘健融合文化服務示範中心(站、點)。持續開展“殘疾人文化周”“愛心影院”等民眾性文化活動,積極鼓勵殘疾人參加“三秦書月•書香銅川”全民閱讀活動、“陝西省閱讀文化節”等公共文化活動。(市文化和旅遊局、市殘聯負責)
2. 鞏固殘疾人文創成果。鼓勵有條件的廣播電台、電視台、網路媒體、融媒體中心等開設殘疾人專題節目。培養特殊藝術人才,支持殘疾人文化藝術創作,扶持殘疾人文藝團體,積極組織參加全省殘疾人藝術匯演、藝術交流等活動。支持殘疾人學習傳統工藝,傳承非物質文化遺產。(市委宣傳部、市文化和旅遊局、市殘聯負責)
3. 推動殘疾人康復健身體育。將殘疾人作為重點人群納入全民健身公共服務體系建設,支持基層配套建設殘疾人體育設施、健身中心。加強殘疾人體育訓練基地建設,強化殘疾人體育專業人才培養。實施殘疾人康復健身體育行動,組織殘疾人參加各類民眾性健身活動,廣泛開展殘疾人全民健身運動。鞏固殘疾人體育運動優勢項目,開拓新體育運動項目。(市體育局、市財政局、市殘聯負責)
(八)保障平等權利。
1. 提高法治化水平。拓展殘疾人有序參與立法途徑,涉及殘疾人的立法活動廣泛徵詢殘疾人、殘疾人組織和社會各方面意見。制定《銅川市實施〈殘疾預防和殘疾人康復條例〉辦法》。將殘疾人保障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宣傳教育納入“八五”普法內容,落實“誰執法、誰普法”責任制,加強普法宣傳力度。以法律“六進”活動為載體,開展殘疾人學法用法專項行動。加強殘疾人法律工作者教育培訓,提升運用法治方式化解矛盾、維護社會穩定的能力。落實保護殘疾人權益的法律法規和優惠扶助政策,配合各級人大、政協開展執法檢查、視察和調研,支持第三方開展實施效果評估。(市司法局、市財政局、市殘聯負責)
2. 健全權益保護機制。拓寬殘疾人和殘疾人組織民主參與渠道,支持殘疾人、殘疾人親友和殘疾人工作者當中的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積極履職。健全以司法救助、法律援助為主導,以其他公益性法律服務為補充的殘疾人法律救助體系。將殘疾人作為公共法律服務的重點對象,擴大殘疾人法律援助範圍,提升殘疾人法律援助質量。加強基層殘疾人法律救助機構建設,培養助殘公益律師隊伍,幫助殘疾人及時有效地獲得法律服務。政務服務平台和各級信訪機構加強對殘疾人的服務,及時受理殘疾人訴求,幫助殘疾人解決實際困難和問題。堅決打擊侵害殘疾人合法權益的違法犯罪行為。(市司法局、市法院、市殘聯負責)
3. 推進無障礙設施建設。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組織編制無障礙環境建設發展規劃,納入本行政區域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城鄉建設規劃並組織實施。新建設施嚴格執行無障礙相關標準規範,推廣通用設計理念。在鄉村建設行動、城市更新行動、城鎮老舊小區改造和居住社區建設中統籌推進無障礙設施建設和改造。加快推進道路交通、公共服務設施、社區服務設施、殘疾人服務設施、殘疾人集中就業單位等場所和公共運輸工具的無礙建設和改造。農村“廁所革命”同步考慮殘疾人需求,加快實現市公共廁所無障礙化。開展無障礙市縣村鎮達標驗收工作。提高無障礙設施規劃建設管理水平,加強無障礙監督,開展無障礙宣傳,保障殘疾人、老年人等特殊人群通行安全和使用便利。城鎮保障性住房建設要統籌考慮無障礙設施設備建設安裝。以困難重度殘疾人為主要對象,為殘疾人家庭實施無障礙改造。(市住建局、市自然資源局、市城市管理執法局、市財政局、市農業農村局、市殘聯負責)
4. 推動發展信息無障礙。將信息無障礙建設作為數字鄉村、數字政府、智慧城市建設的重要組成部分,納入文明城市建設內容。(市委文明辦負責)
5. 營造殘疾人事業發展良好氛圍。社會主流媒體加大對殘疾人事業的宣傳力度,開展“國際殘疾人日”“全國助殘日”、殘疾人事業好新聞評選等主題活動,支持殘疾人題材優秀紀錄片、公益廣告、網路視聽節目製作播出。將扶殘助殘內容納入“德潤銅川”建設、文明創建活動和新時代文明實踐中心建設,營造理解、尊重、關心幫助殘疾人的社會氛圍。(市委宣傳部、市文化和旅遊局、市殘聯負責)
(九)加強各級殘聯組織建設。
1. 發揮殘聯組織作用。各級殘聯組織要履行好“代表、服務、管理”職能,發揮好橋樑紐帶作用,為殘疾人解難,為黨和政府分憂,把殘疾人緊緊凝聚在黨的周圍,聽黨話、跟黨走。繼續深化各級殘聯改革建設,加強各級殘聯組織建設和服務創新,增強工作活力。強化區縣和鄉鎮(街道)殘聯建設,選齊配強殘聯工作力量。加強和改進殘疾人專門協會建設,村(社區)殘疾人協會實現全覆蓋,逐步實現規範化建設。(市委組織部、市殘聯負責)
2. 加強服務能力建設。將殘疾人公共服務納入區縣、鄉鎮(街道)政府公共服務事項清單和村(居)委會承擔的社區工作事項清單及協助政府的社區工作事項清單。建設縣、鄉、村三級聯動互補的基層殘疾人服務網路。鼓勵鄉鎮(街道)為殘疾人服務提供場地保障。村(居)委會將殘疾人作為重點服務對象,開展走訪探視、社區照顧、鄰里互助等服務,實現“鄉鄉有設施(機構)、村村有服務內容”。支持各類社會組織在城鄉社區開展助殘服務。積極推進政府購買殘疾人服務工作。提高殘聯專職委員待遇。嚴格規範殘疾評定、第三代殘疾人證(智慧型化)核發和殘疾人電子證照工作,推進殘疾人證“跨省通辦”,為殘疾人辦證提供便利服務。(市民政局、市財政局、市衛健委、市殘聯負責)
3. 加強人才隊伍建設。通過專兼掛等多種方式增強殘聯組織工作力量。重視各級殘聯殘疾人幹部、年輕幹部、基層幹部培養選拔。加大殘聯專職委員培訓力度,提升專業化水平和工作能力。加強殘聯繫統專業技術人才和殘疾人服務機構從業人員培訓,打造專業化殘疾人工作者隊伍。(市委組織部、市人社局、市殘聯負責)
4. 發展助殘慈善事業。大力發展殘疾人慈善事業,鼓勵各類群團組織、民辦非企業單位、企事業單位等實施助殘慈善項目,積極培育殘疾人慈善事業品牌。開展“青年志願者助殘陽光行動”等志願服務關愛行動,實施大學生助殘志願服務行動,招募大學生到區縣殘聯從事殘疾人服務工作,推動志願助殘服務長效化、常態化。加強對助殘社會組織的培育孵化,引導社會力量和市場主體參與殘疾人服務。(市民政局、團市委、市殘聯負責)
四、保障措施
(一)堅持黨的領導。健全黨委領導、政府負責的殘疾人工作領導體制,完善政府主導、社會廣泛參與、殘疾人組織充分發揮作用的工作機制,為殘疾人事業發展提供堅強政治保障。各級政府殘疾人工作委員會充分發揮統籌協調作用,有關部門分工協作、履職盡責,形成協同高效的工作合力。
(二)認真實施規劃。各區縣要將殘疾人事業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總體規劃、相關專項規劃、年度計畫,將扶殘助殘重點項目納入民生實事工程。市級各相關部門要落實責任,推動重點任務的落實。各區縣依據本規劃制定本區縣“十四五”殘疾人保障和發展(或殘疾人事業)規劃。
(三)強化資金保障。各級財政要加強對殘疾人事業保障和發展的投入,按照事權支出責任統籌做好殘疾人事業經費保障。加快構建全方位、全過程、全覆蓋的預算績效管理體系,資金向需求量大、實施效果好、民眾滿意度高的殘疾人服務項目傾斜。完善殘疾人事業金融、稅收等支持政策,引導社會資本、慈善捐贈等資金支持殘疾人保障和發展,形成多渠道、多元化投入格局。
(四)開展監測評估。在“十四五”中期和期末對規劃實施情況進行考核、績效評估和信息公開,並對考核評估結果進行通報。市政府殘疾人工作委員會對規劃實施情況進行動態監測和跟蹤問效,開展中期評估和總結評估,及時發現和解決規劃實施中遇到的問題。市政府殘疾人工作委員會各成員單位及相關部門要強化責任分工,依據本規劃和單位職能制定配套實施方案,每年度11月30日前書面匯報規劃執行情況及參與各項工作任務落實情況。市政府殘疾人工作委員會將在“十四五”期末對規劃實施情況進行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