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五”殘疾人職業技能提升計畫

2022年3月,中國殘聯、教育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文化和旅遊部五部門共同印發《“十四五”殘疾人職業技能提升計畫》。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十四五”殘疾人職業技能提升計畫
  • 發布單位:中國殘聯、教育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文化和旅遊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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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通知

關於印發《“十四五”殘疾人 職業技能提升計畫》的通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殘聯、教育廳(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局)、財政廳(局)、文化和旅遊廳(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殘聯、教育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財政局、文體廣旅局:
《“十四五”殘疾人職業技能提升計畫》已經有關部門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中國殘疾人聯合會教育部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財政部 文化和旅遊部
2022年2月15日

正文內容

“十四五”殘疾人職業技能提升計畫
為進一步提高殘疾人職業技能水平,促進殘疾人就業創業,保障和改善殘疾人民生,依據《“十四五”殘疾人保障和發展規劃》、《“十四五”職業技能培訓規劃》,制定本計畫。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歷次全會精神,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牢固樹立新發展理念,以提升殘疾人職業技能,促進殘疾人就業創業為宗旨,大力開展殘疾人職業技能培訓,不斷提升殘疾人職業素質和就業創業能力,鞏固拓展殘疾人脫貧攻堅成果,促進殘疾人就業增收。
(二)基本原則
統籌規劃,完善機制。加強部門間協調配合,建立完善任務明確、分工負責、政策共享、運轉協調的長效工作機制。
突出重點,分類培訓。以就業年齡段未就業殘疾人為重點,以就業技能培訓為主,根據不同類別殘疾人特點和需求,有針對性地組織類別化、多層次職業技能培訓。
統籌資源、形成合力。發揮政府、殘聯組織、行業企業、社會機構等各方面作用,統籌政策和資金資源,採取政府購買服務等方式,有效增加培訓供給,擴大培訓範圍。
(三)目標任務
適應殘疾人實現就業和穩定就業的需要,大力開展殘疾人職業技能培訓,建立供給充足、載體多元、形式多樣、管理規範的殘疾人職業技能培訓體系。以就業技能培訓、崗位技能提升培訓和創業創新培訓為主要形式,到2025年,培訓供給不斷提升,基本滿足殘疾人各類職業培訓需求。
二、主要內容
(一)大力開展就業技能培訓。對殘疾人中新成長的勞動力、城鎮登記失業人員、初高中畢業生,以就業為導向,依託各級各類殘疾人職業培訓基地,以實際操作技能訓練和職業素質培養為主,以達到上崗要求和掌握初級技能為目標,大力組織開展就業技能培訓和勞動預備制培訓。加強與用人單位對接,根據用人單位崗位需求,積極組織定崗、定單式培訓,密切培訓與就業的有效銜接。配合鄉村振興工作大局,結合當地產業優勢,在農村殘疾人中大力開展種植、養殖、加工、傳統工藝等實用技術培訓,提高就業增收能力。
(二)全面加強崗位技能提升培訓。將在崗的殘疾職工和靈活就業、自主創業的殘疾人作為重點人群納入職業技能培訓補貼範圍。發揮用人單位主體作用,指導其根據崗位提升與穩定就業需要,制定殘疾職工職業培訓計畫;鼓勵用人單位單獨或與培訓機構合作,採用崗前培訓、學徒培訓、在崗培訓、脫產培訓、業務研修、崗位練兵等方式,穩步提升殘疾職工職業技能水平。殘聯組織要積極參與殘疾人崗位技能提升培訓工作,指導用人單位和培訓機構將職業道德、質量意識、法律意識、安全環保、健康衛生、勞動保護和殘疾人權益保障等要求列入培訓內容,實現在崗在業殘疾人技能水平和職業素養“雙提升”。
(三)著力推進創業創新培訓。組織有創業意願和培訓需求的殘疾人以及創業初期的殘疾人,依託殘疾人職業培訓基地和創業培訓(實訓)中心、創業孵化基地、眾創空間、網路平台等,有針對性地開展多種形式的創業創新培訓。培訓要充分考慮殘疾人自身特點和創業不同階段需求,項目選擇要緊密結合當地產業優勢。培訓內容要涵蓋創業意識教育、創新素質培養、創業項目指導、開業指導、企業經營管理、無障礙法規等多個方面。組織殘疾人創業創新帶頭人培訓,進一步提高其技能水平、管理能力,樹立殘疾人創業典型。結合殘疾人群體實際需求,有針對性地組織數字技能培訓、新媒體行銷技能培訓等。
(四)精心組織中高技能人才培訓。以在校殘疾學生、自主創業成功的殘疾人、非物質文化遺產傳承人、在各級職業技能競賽中獲得優勝的技術能手、具備專利專長的殘疾人人才為主要對象,開展中高技能人才新知識、新技術、新工藝等培訓,進一步提高其技能水平和創新創造能力。完善激勵機制,發揮殘疾人中高技能領軍人才在帶徒傳技、技能推動方面的作用;鼓勵其參與技師、高級技師培訓,參加各類職業技能競賽、文化產業大賽。大力弘揚和培育工匠精神,堅持工學結合、德技並修,努力建設和打造一支殘疾人技術技能人才隊伍。
(五)周密安排用人單位和就業服務人員培訓。對規模較大、可提供較多就業崗位的用人單位開展僱主培訓,提高對殘疾人群體就業能力的認識,改變用人觀念。組織各級各類殘疾人就業服務機構、人力資源服務機構、殘疾人職業培訓基地人員開展職業能力測評、職業諮詢、職業指導、職業信息分析、職業生涯規劃等專項就業服務技能提升培訓,更好服務於殘疾人群體。
三、政策措施
(一)完善殘疾人職業培訓扶持政策。制定殘疾人職業技能培訓服務與管理辦法,規範培訓流程,強化培訓質量。完善購買殘疾人職業培訓服務政策,鼓勵各類社會培訓機構廣泛參與殘疾人職業培訓。針對殘疾人群體實際,特別是部分類別殘疾人需要輔助教學人員等情況,合理確定殘疾人職業培訓補貼標準。支持殘疾人結合自身實際需求,自主選擇參加職業技能培訓。殘疾人勞動者在戶籍地、常住地、求職地參加培訓取得證書,按規定給予職業培訓補貼。殘疾人參加國內國際職業技能競賽等實訓,可按規定給予職業培訓補貼(不含獲獎人員獎金、差旅費、交通食宿費、工雜費等其他費用)。
(二)擴大殘疾人職業培訓供給。依託公共實訓基地、普通高校、職業院校、特殊教育學校、職業培訓機構、行業企業和社會組織等,結合地域特點和殘疾人需求,通過掛牌認證的方式,加強各級殘疾人職業培訓基地的培育和建設。建立健全培訓基地準入、退出和評估機制,實行分級動態管理。不斷完善培訓基地扶持政策。到2025年末,每個縣(市、區)至少掛牌1家殘疾人職業培訓基地。以中高等職業院校、特殊教育學校為主要對象,結合職業技能培訓實訓共建共享行動,遴選和培育一批殘疾人實習實訓基地。支持盲人按摩、非遺傳承等類別化培訓基地建設。
(三)整合殘疾人線上培訓資源。推進殘疾人職業技能培訓模式創新,探索“網際網路+職業培訓”模式。加強對殘疾人職業培訓線上資源的統籌規劃和支持引導,依託全國殘疾人就業創業網路服務平台,通過開發、收集、購買等方式,多渠道組織優質課程資源,建立全國殘疾人職業技能線上培訓資源庫。健全線上培訓資源開發、使用、審核、評價、監督管理機制,不斷擴大線上培訓資源覆蓋面。鼓勵各地試點開展學習積分等形式的線上自主學習。推動優質線上培訓資源向欠發達地區傾斜。推動殘疾人職業技能培訓線上線下共同發展。
(四)加強殘疾人職業培訓師資隊伍培養。針對殘疾人身心特點以及盲文、手語等特殊需求,加強殘疾人職業培訓師資隊伍建設。依託普通高校和特殊教育學校,建設5家國家級殘疾人職業培訓師資研修基地。實施職業技能培訓師資五年一周期的全員輪訓制度。建立由殘疾人職業培訓基地教師、企業和個體從業者中的高技能人才、國際和國內殘疾人職業技能大賽優勝者、勞動模範、崗位能手、農村致富帶頭人、自強模範、鄉村振興自強人才以及符合條件的技能勞動者組成的專兼職並存的殘疾人職業技能培訓師資庫。
(五)規範管理殘疾人職業培訓。積極推進殘疾人職業培訓項目化、類別化、規範化,落實殘疾人職業培訓目錄清單管理,建立培訓機構、培訓項目公示制度。執行開班申請、過程檢查、資金使用、結業審核等各項制度,加強培訓過程監管。建立學員滿意度和第三方參與的培訓質量評價制度。殘疾人培訓結束並通過結業考核,由培訓機構發放培訓合格證書。鼓勵殘疾人參加職業技能評價,考取相應職業技能等級證書或職業資格證書。通過網站、微信公眾號等多種渠道公布培訓監督電話,接受社會監督,妥善處理各種矛盾和糾紛。
(六)培育殘疾人特色培訓品牌。根據市場需求和殘疾人特點,結合地域優勢,積極培育殘疾人培訓項目品牌,鼓勵各省(區、市)每2年推出1個優質專項職業技能培訓項目。適應新業態發展,引導和鼓勵開展電商客服、電商美工、電商運營管理、網路直播等新興項目培訓。扶持殘疾人非遺、文創及保健(醫療)按摩等特色職業技能培訓項目發展,打造一批優秀傳統工藝和民族傳統文化技藝培訓項目。
(七)實施職業技能等級證書制度。支持普通職業院校招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殘疾學生。支持有條件的特殊教育學校單獨或與職業院校合作開展殘疾人職業教育。支持社會力量開展殘疾人職業教育和培訓。與有關院校合作試點開展學歷證書和職業技能等級證書工作。建立健全殘疾人學分銀行基本流程和制度框架,探索殘疾人職業技能培訓與學歷教育相結合的機制,為技術技能人才持續成長拓寬通道。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建立在政府統一領導下,殘聯組織統籌協調,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財政、教育、文化和旅遊等部門密切配合,社會力量廣泛參與的工作機制。制定本省殘疾人職業技能提升計畫組織實施方案,明確各部門職責分工,壓實省、市、縣三級任務責任,確保落地見效。
(二)強化政策和資金保障。依據法規政策,嚴格落實殘疾人勞動者培訓相關政策。加強政府投入保障,鼓勵社會捐贈支持。加強培訓資金監管,切實保障資金安全和使用效益。
(三)實施信息化管理。依託全國殘疾人就業和職業培訓信息管理系統和全國殘疾人就業創業網路服務平台,通過全國殘疾人職業培訓管理服務系統等信息化工作手段,對培訓機構、培訓項目、培訓資金、培訓人員和培訓質量進行規範管理。開展提升計畫實施情況年度監測,組織實施中期和終期評估;各地每年年底前向中國殘聯上報提升計畫實施進展情況。
(四)推行培訓就業全鏈條服務。各級殘聯所屬殘疾人就業服務機構要充分發揮職能作用,密切殘疾人職業技能培訓和就業創業的銜接,實現“職業能力評估——職業技能培訓——就業崗位(創業項目)推薦——就業跟蹤服務”等全鏈條就業服務。各地要加強殘疾人就業創業指導服務,按規定落實創業擔保貸款貼息、稅費減免等扶持政策。加大與用人單位的協調推介力度,促進殘疾人穩定就業。
(五)營造良好社會環境。充分利用各種平面和網路媒體,大力宣傳各級黨委、政府加強職業技能培訓的方針政策以及針對殘疾人群體的特別扶持措施,鼓勵更多的社會力量參與殘疾人職業培訓工作,讓更多的殘疾人知曉。大力宣傳殘疾人技能人才典型事跡、殘疾人通過技能提升和創業創新脫貧致富的成功案例。提高社會公眾對殘疾人就業創業能力的認識與接納,引導更多殘疾人樹立“技能立業”理念,走出家門,參與職業技能培訓,掌握一技之長,為就業創業奠定基礎。

內容解讀

《計畫》指出,“十四五”時期,要大力開展殘疾人職業技能培訓,建立供給充足、載體多元、形式多樣、管理規範的殘疾人職業技能培訓體系。以就業技能培訓、崗位技能提升培訓和創業創新培訓為主要形式,到2025年,培訓供給不斷提升,基本滿足殘疾人各類職業培訓需求。
《計畫》部署了5個方面的主要工作內容,即大力開展就業技能培訓、全面加強崗位技能提升培訓、著力推進創業創新培訓、精心組織中高技能人才培訓、周密安排用人單位和就業服務人員培訓,明確了完善殘疾人職業培訓扶持政策、擴大殘疾人職業培訓供給、整合殘疾人線上培訓資源、加強殘疾人職業培訓師資隊伍培養、規範殘疾人職業培訓管理、培育殘疾人特色培訓品牌、實施職業技能等級證書制度等一系列推進殘疾人職業培訓的政策措施。
《計畫》提出,要建立在政府統一領導下,殘聯組織統籌協調,各相關部門密切配合,社會力量廣泛參與的工作機制;嚴格落實殘疾人勞動者培訓相關政策;加強政府投入保障;通過信息化手段,對培訓機構、培訓項目、培訓資金、培訓人員和培訓質量進行規範管理;推行培訓就業全鏈條服務;營造良好社會環境。《計畫》要求,各省要制定本省組織實施方案,明確各部門職責分工,壓實省、市、縣三級任務責任,確保計畫落地見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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