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促進殘疾人就業三年行動實施方案(2022—2024年)

2022年9月23日,安徽省人民政府辦公廳發布《安徽省促進殘疾人就業三年行動實施方案(2022—2024年)》。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安徽省促進殘疾人就業三年行動實施方案(2022—2024年)
  • 頒布時間:2022年9月23日
  • 發布單位:安徽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 發文字號:皖政辦〔2022〕12號
修訂信息,內容全文,政策解讀,

修訂信息

各市、縣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
《安徽省促進殘疾人就業三年行動實施方案(2022—2024年)》已經省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安徽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2022年9月23日

內容全文

為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於殘疾人事業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進一步鞏固拓展殘疾人脫貧攻堅成果,促進我省殘疾人實現較為充分較高質量的就業,共建共享經濟社會發展成果,逐步實現共同富裕,依據《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促進殘疾人就業三年行動方案(2022—2024年)的通知》(國辦發〔2022〕6號)、《安徽省“十四五”殘疾人保障和發展規劃》精神,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目標任務
以我省有就業需求和就業條件的城鄉未就業殘疾人為主要對象,更好發揮政府促進就業的作用,進一步落實殘疾人就業創業扶持相關政策,加大殘疾人職業技能培訓力度,不斷提升殘疾人就業服務質量和效益,穩定和擴大殘疾人就業崗位。2022—2024年全省共實現城鄉新增殘疾人就業5.55萬人,各市根據任務分配數抓好落實。
二、主要措施
(一)落實機關、事業單位帶頭安排殘疾人就業。建立各級機關、事業單位安排殘疾人就業情況年度統計制度,制定機關、事業單位安排殘疾人就業工作項目年度推進計畫。(責任單位:省委組織部、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殘聯)確保“十四五”期間編制50人(含)以上的省級、市級機關和編制67人(含)以上的事業單位(中國小、幼稚園除外),安排殘疾人就業未達到規定比例的,至少安排1名殘疾人就業。縣、鄉兩級根據機關和事業單位編制總數,統籌按比例安排殘疾人就業。(責任單位:省委組織部、省委編辦、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殘聯)已安排殘疾人就業的機關和事業單位,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向社會公示。(責任單位:省殘聯)
(二)推進國有企業安排殘疾人就業。國有企業應當帶頭按比例安排殘疾人就業,未按比例安排殘疾人就業的應當及時足額繳納殘疾人就業保障金。三年行動中,省、市級國資委(辦)每年會同同級殘聯組織一次定向招聘殘疾人活動。國有企業應當將按比例安排殘疾人就業情況納入企業社會責任報告。(責任單位:各級國有企業監管機構,配合單位: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稅務局、省殘聯)省福利彩票中心、省體育彩票中心對殘疾人申請福利彩票銷售點、體育彩票銷售點,應當根據當地實際,適當放寬對福利彩票點和體育彩票點的數量、間距要求。(責任單位:省殘聯,配合單位:省民政廳、省體育局)政府和街道興辦貿易市場,設立商鋪、攤位,以及新增建設彩票投注站、新增建設郵政報刊零售亭等便民服務網點時,應預留不低於10%給殘疾人,並適當減免攤位費、租賃費,有條件的地方應免費提供店面。各地菸草專賣機構對殘疾人申請菸草專賣零售許可證的,應當根據當地實際,適當放寬對菸草製品零售點的數量、間距要求。(責任單位:省殘聯,配合單位:省民政廳、省體育局、省郵政管理局、省菸草專賣局,各市、縣人民政府)
(三)實施民營企業安排殘疾人就業。組織一批頭部平台、電商、快遞等新就業形態企業定向支持殘疾人就業創業。各級殘聯與民政部門、工商聯、企業聯合組織及行業協會商會、人力資源服務機構等加強合作,為民營企業助殘提供各類培訓等必要服務。(責任單位:省殘聯,配合單位:省經濟和信息化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民政廳、省工商聯)各級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創辦的民營企業,工商聯常、執委企業帶頭為殘疾人設定崗位,安排殘疾人就業。民營企業應當將助殘就業、按比例安排殘疾人就業情況納入企業社會責任報告或編制專項社會責任報告。未按比例安排殘疾人就業的應當及時足額繳納殘疾人就業保障金。(責任單位:省殘聯,配合單位:省稅務局、省工商聯)
(四)引導殘疾人組織幫助殘疾人就業創業。充分發揮各級各類殘疾人專門協會、扶殘助殘社會組織和殘疾人就業創業帶頭人等作用,選擇一批已經形成一定市場規模、運行穩定的就業項目,加大扶持力度,帶動輻射更多殘疾人就業創業。對不同類別的殘疾人就業創業,總結典型案例,推廣成功經驗,打造特色品牌。省殘疾人福利基金會要積極開展以幫扶殘疾人就業為主題的公益活動。(責任單位:省殘聯)
(五)幫扶就業困難殘疾人就業創業。各地建立的“陽光家園”、“殘疾人之家”、殘疾人托養機構、殘疾人職業康復機構等普遍開展殘疾人輔助性就業。有條件的地方在輔助性就業機構設定社會工作崗位,配備殘疾人就業輔導員,並提供適當補貼。三年行動中,全省每個縣(市、區)殘疾人輔助性就業機構不少於2個。(責任單位:省殘聯,配合單位: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民政廳)經縣(市、區)殘聯認定的輔助性就業人員中的精神、智力和重度肢體殘疾人就業取得的收入不超過最低工資標準的部分,在核定低保和低保邊緣家庭時可不計入收入。(責任單位:省民政廳,配合單位:省殘聯)各地要將符合條件的就業困難殘疾人全部納入就業援助範圍。統籌用好現有公益性崗位,開發適合殘疾人就業的公益性崗位,促進符合條件的殘疾人就業創業。(責任單位: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配合單位:省殘聯)
(六)扶持農村殘疾人就業創業。落實鞏固拓展殘疾人脫貧攻堅成果各項政策,對符合條件的就業幫扶車間和農村殘疾人就業基地按規定通過現有資金渠道予以支持。通過各種有效服務,扶持農村殘疾人或其家庭成員從事種植、養殖、加工、鄉村旅遊、農村電商、農村寄遞物流等行業。幫助易返貧致貧監測對象中殘疾人家庭成員就業創業,按規定享受就業創業相關扶持政策。持續做好易地搬遷殘疾人就業幫扶。(責任單位:省鄉村振興局,配合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財政廳、省文化和旅遊廳、省農業農村廳、省郵政管理局、省殘聯)持續開展農村困難殘疾人實用技術培訓項目,在實名制登記的基礎上,對就業培訓數量、質量和就業幫扶率實行考核評估。依託農村“雙創”基地、家庭農場、農民合作社等新型農業經營主體,扶持一批輻射帶動能力強、經營管理規範、具有一定規模的殘疾人就業幫扶基地,帶動殘疾人穩定就業、生產增收。(責任單位:省殘聯,配合單位: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直各單位定點幫扶項目資金要向殘疾人就業傾斜。(責任單位:省鄉村振興局,配合單位:省直相關單位)
(七)支持殘疾人大學生就業創業。建立部門間殘疾人大學生信息交換機制,準確掌握在校殘疾人大學生數據,及早建立“一人一策”就業服務台賬,開展“一對一”精準服務。(責任單位:省殘聯,配合單位:省教育廳)將殘疾人高校畢業生作為重點對象,納入機關、事業單位帶頭安排殘疾人就業和國有企業、民營企業安排殘疾人就業工作。優先推薦殘疾人大學生就業崗位,爭取殘疾人大學生通過“一人一策”實現“一人一崗”,全省殘疾人大學生就業率不低於全國平均水平。促進殘疾人高校畢業生在常住地平等享受公共就業服務。為殘疾人應屆畢業生按規定發放一次性求職創業補貼。將殘疾人高校畢業生就業納入“24365校園網路招聘服務”、百日千萬網路招聘專項行動、全國人力資源市場高校畢業生就業服務周、“2+N”招聘等活動。(責任單位:省教育廳,配合單位: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財政廳、省殘聯)
(八)促進盲人按摩人員就業創業。加快建成安徽省盲人按摩(康復)醫院。支持盲人醫療按摩人員開辦醫療按摩所。發揮各級盲人保健按摩實訓基地作用,規範開展盲人保健按摩培訓和繼續教育。多渠道開發盲人就業新形態。(責任單位:省殘聯,配合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衛生健康委)
(九)加強殘疾人就業服務保障。依託全國一體化政務服務平台和各級政務服務機構,實現殘疾人就業數據互聯互通。開展殘疾人就業服務“四個一”活動,對就業年齡段未就業殘疾人至少進行一次基礎信息核對,對其中有就業需求的殘疾人至少組織一次職業能力評估、進行一次就業需求登記、開展一次就業服務。各級公共就業服務機構將殘疾人就業納入服務範圍。建立健全殘疾人就業輔導員制度。扶持一批殘疾人就業社會服務機構、人力資源服務機構,按規定將就業服務納入政府購買服務範圍,支持依託市場化採取政府購買服務方式推進殘疾人就業工作落實,對推薦殘疾人穩定就業一年以上的服務機構,按就業人數給予殘疾人就業服務獎勵。(責任單位:省殘聯,配合單位: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財政廳)
(十)提升殘疾人就業創業能力。運用市場化手段擇優選擇培訓主體,對有就業需求和就業條件的就業年齡段未就業殘疾人開展就業技能培訓、崗位技能提升培訓或創業培訓,提高殘疾人職業技能培訓的就業轉化率,對符合條件的殘疾人按規定給予培訓費、生活費(含交通費)補貼。加強各級殘疾人職業培訓基地建設,每個縣(市、區)至少建成1家殘疾人職業培訓基地。辦好第十一屆全省殘疾人職業技能大賽。鼓勵職業院校增加招收殘疾人學生規模,讓符合條件的青壯年殘疾人接受職業教育,並享受相關資助政策。(責任單位:省殘聯,配合單位: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教育廳、省財政廳)
三、保障條件
(一)加強政策保障。落實中央組織部、中國殘聯等印發的《機關、事業單位、國有企業帶頭安排殘疾人就業辦法》。為殘疾人參加招錄(聘)考試提供合理便利,合理確定殘疾人入職體檢條件。(責任單位:省委組織部、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國有企業監管機構,配合單位:省殘聯)機關、事業單位、國有企業未按比例安排殘疾人就業,且未採取繳納殘疾人就業保障金等其他方式履行法定義務的,不能參評先進單位,其主要負責同志不能參評先進個人。(責任單位: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配合單位:省委組織部、國有企業監管機構、省稅務局、省殘聯)創新殘疾人按比例就業形式。對符合條件的就業創業殘疾人,按規定落實相關就業補貼政策。(責任單位:省殘聯,配合單位: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財政廳)
(二)加強資金保障。保障殘疾人就業培訓、職業教育、就業服務、補貼獎勵等相關資金投入,進一步完善扶持殘疾人就業創業專項資金使用管理辦法,合理確定補貼和獎勵標準、條件等。(責任單位:省財政廳,配合單位: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殘聯)對各類就業幫扶、培訓基地建設按規定給予扶持。加大對超比例安排殘疾人就業用人單位的獎勵力度。(責任單位:省殘聯,配合單位:省財政廳)
(三)加強監督落實。各地各部門要進一步落實責任,確保相關措施落地見效。要依法維護殘疾人就業權益,堅決防範和打擊虛假安排殘疾人就業的行為。各市政府殘疾人工作委員會每年年底向省政府殘疾人工作委員會報送落實情況。各級人民政府殘疾人工作委員會在方案實施期間每年組織一次殘疾人就業創業扶持政策落實情況效果評估。2024年底,省政府殘疾人工作委員會辦公室要會同有關部門和單位,依託全國殘疾人就業和職業培訓信息管理系統,對本方案落實情況進行總結評估。

政策解讀

安徽省政府辦公廳印發《安徽省促進殘疾人就業三年行動實施方案(2022—2024年)》(皖政辦〔2022〕12號,以下簡稱《實施方案》)。現將有關政策解讀如下:
一、出台背景和起草過程
“十三五”期間,通過各級政府和相關部門的共同努力,我省殘疾人就業工作取得明顯成績,城鄉殘疾人實現新增就業9.36萬餘人。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促進殘疾人就業三年行動方案(2022—2024年)的通知》(國辦發〔2022〕6號)精神,省殘聯深入開展專題調研,廣泛徵求省直有關部門、各市政府殘工委及省殘疾人專門協會意見建議,會同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等部門起草《實施方案》(送審稿),經省政府第192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後,以省政府辦公廳名義正式印發。
二、主要內容
《實施方案》共3個部分,分別為目標任務、主要措施、保障條件。
1.目標任務。以我省有就業需求和就業條件的城鄉未就業殘疾人為主要對象,更好發揮政府促進就業的作用,進一步落實殘疾人就業創業扶持相關政策,加大殘疾人職業技能培訓力度,不斷提升殘疾人就業服務質量和效益,穩定和擴大殘疾人就業崗位。2022—2024年全省共實現城鄉新增殘疾人就業5.55萬人,各市根據任務分配數抓好落實。
2.主要措施。緊扣殘疾人群體,從十個方面推進殘疾人就業創業和技能提升培訓,確保目標任務如期實現。引導殘疾人走出家門融入社會,從事力所能及的勞動就業,殘疾人家庭增收。讓殘疾人過上更加體面和更有尊嚴的生活。
一是落實機關、事業單位帶頭安排殘疾人就業。確保“十四五”期間編制50人(含)以上的省級、市級機關和編制67人(含)以上的事業單位(中國小、幼稚園除外),安排殘疾人就業未達到規定比例的(《殘疾人就業條例》規定,用人單位安排殘疾人就業的比例不得低於本單位在職職工總數的1.5%),至少安排1名殘疾人就業。二是推進國有企業安排殘疾人就業。國有企業應當帶頭按比例安排殘疾人就業,未按比例安排殘疾人就業的應當及時足額繳納殘疾人就業保障金。三是實施民營企業安排殘疾人就業。民營企業應當將助殘就業、按比例安排殘疾人就業情況納入企業社會責任報告或編制專項社會責任報告。四是引導殘疾人組織幫助殘疾人就業創業。充分發揮各級各類殘疾人專門協會、扶殘助殘社會組織、殘疾人就業創業帶頭人等作用,帶動輻射更多殘疾人就業創業。五是幫扶就業困難殘疾人就業創業。各地要將符合條件的就業困難殘疾人全部納入就業援助範圍;統籌用好現有公益性崗位。六是扶持農村殘疾人就業創業。扶持農村殘疾人或其家庭成員從事種植、養殖、加工、鄉村旅遊、農村電商、農村寄遞物流等行業。七是支持殘疾人大學生就業創業。將殘疾人高校畢業生作為重點對象,納入機關、事業單位帶頭安排殘疾人就業和國有企業、民營企業安排殘疾人就業工作。八是促進盲人按摩人員就業創業。加快建成安徽省盲人按摩(康復)醫院;多渠道開發盲人就業新形態。九是加強殘疾人就業服務保障。各級公共就業服務機構將殘疾人就業納入服務範圍;建立健全殘疾人就業輔導員制度。十是提升殘疾人就業創業能力。對有就業需求和就業條件的就業年齡段未就業殘疾人開展就業技能培訓、崗位技能提升培訓或創業培訓,對符合條件的殘疾人按規定給予培訓費、生活費(含交通費)補貼。
3.保障條件。明確了政策、資金、監督等方面的保障條件。落實中央組織部、中國殘聯等部門和單位印發的《機關、事業單位、國有企業帶頭安排殘疾人就業辦法》。各地要保障殘疾人就業培訓、職業教育、就業服務、補貼獎勵等相關資金投入,加大對超比例安排殘疾人就業用人單位的獎勵力度。各地各部門要進一步明確職責分工,確保相關措施落地見效。各市政府殘疾人工作委員會每年年底向省政府殘疾人工作委員會報送落實情況。各級人民政府殘疾人工作委員會在方案實施期間每年組織一次殘疾人就業創業扶持政策落實情況和效果評估。
三、主要特點
一是突出操作性。《實施方案》將三年新增殘疾人就業5.55萬人的目標任務,分解到16個市,並以附表的形式隨文印發。
二是突出針對性。針對“精神、智力和重度肢體殘疾人參加輔助性就業,因收入提高而取消低保待遇,影響其就業積極性”的實際問題,提出“經縣(市、區)殘聯認定的輔助性就業人員中的精神、智力和重度肢體殘疾人就業取得的收入不超過最低工資標準的部分,在核定低保和低保邊緣家庭時可不計入收入”的針對性措施,將會極大提高有關殘疾人群體就業積極性。
三是突出創新性。提出“各級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創辦的民營企業,工商聯常、執委企業帶頭為殘疾人設定崗位,安排殘疾人就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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