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省促進殘疾人就業三年行動方案(2022-2024年)

2022年10月28日,江蘇省人民政府辦公廳發布《江蘇省促進殘疾人就業三年行動方案(2022-2024年)》。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江蘇省促進殘疾人就業三年行動方案(2022-2024年)
  • 發布單位:江蘇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發布信息,內容全文,內容解讀,

發布信息

省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江蘇省促進殘疾人就業三年行動方案(2022-2024年)的通知
(蘇政辦發〔2022〕76號)
各市、縣(市、區)人民政府,省各委辦廳局,省各直屬單位:
《江蘇省促進殘疾人就業三年行動方案(2022-2024年)》已經省人民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
江蘇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2022年10月28日

內容全文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促進殘疾人就業三年行動方案(2022-2024年)的通知》(國辦發〔2022〕6號),結合江蘇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實施就業優先戰略,進一步落實殘疾人就業創業扶持政策,廣泛開展殘疾人職業技能培訓,加大穩崗拓崗力度,打造江蘇殘疾人高質量就業服務品牌,推動殘疾人實現更加充分更高質量就業,為譜寫“強富美高”新江蘇現代化建設新篇章提供堅實保障。
到2024年,全省淨增殘疾人就業5萬人,組織開展殘疾人職業技能培訓7萬人次,殘疾人就業創業扶持政策更趨完善,就業服務體系更加健全,就業權益得到更好保障。
二、主要舉措
(一)推進機關、事業單位帶頭安排殘疾人就業。各級機關、事業單位制定按比例安排殘疾人就業工作項目推進計畫,落實安排殘疾人就業情況年報、年審制度,建立健全機關、事業單位帶頭安排殘疾人就業長效機制,確保“十四五”期間所有編制50人(含)以上的省、市級機關和編制67人(含)以上的事業單位(中國小、幼稚園除外),安排殘疾人就業未達到規定比例的,通過公開錄用、遴選、選調、公開招聘、退役軍人安置等多渠道、多形式,採取專設職位、崗位招錄(聘)等措施,至少安排1名殘疾人就業。縣、鄉兩級根據機關和事業單位編制總數,統籌按比例安排殘疾人就業。上述機關和事業單位中,未安排殘疾人就業且有空編的,應優先安排殘疾人就業;編制數已滿或者超編的,應當預留適合殘疾人的就業崗位,合理制定招錄(聘)殘疾人計畫,優先安置持有《殘疾軍人證》(1-8級)的退役軍人。每個鄉鎮(街道)至少配備1名殘疾人擔任殘疾人工作專職委員。各級政府殘疾人工作委員會每年對本級機關、事業單位本年度招錄(聘)殘疾人計畫和上一年度完成情況,按照有關規定向社會公示。(省委組織部、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委編辦、省退役軍人廳、省殘聯及各地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加大國有企業安排殘疾人就業力度。國有企業應當帶頭按比例安排殘疾人就業,並將安排殘疾人就業情況納入社會責任報告。常態化開展國有企業助殘就業崗位開發、定向招錄和專場招聘工作。在國有企業年度招聘計畫中,應安排不少於1.5%的崗位,通過多種形式定向招聘殘疾人。對集中安排殘疾人就業的單位和自主創業殘疾人,有關國有企業按規定對其生產經營予以優先支持。新增建設郵政報刊零售亭等社區公共服務點時,應當預留一定比例的崗位專門安排殘疾人就業,並適當減免攤位費、租賃費。對殘疾人申請菸草專賣零售許可證、申請經營福利彩票零售點、體育彩票零售點的,應當根據當地實際,適當放寬數量、距離等限制,並對設點建站、經營等給予指導和扶持。電信、移動、聯通、廣電等基礎電信運營企業對殘疾人用戶制定專屬優惠資費或予以在售主流套餐五折優惠辦理。(省國資委、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殘聯、省郵政管理局、省菸草專賣局、省民政廳、省體育局、省通信管理局、省企業聯合會、省財政廳及各地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支持民營企業促進殘疾人就業穩崗拓崗。各級殘聯、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和民政部門、工商聯、企業聯合組織及行業協會商會、人力資源機構等要加強合作,共同搭建民營企業助殘就業平台,為民營企業吸納殘疾人就業提供支持、指導和服務。落實促進殘疾人就業稅費優惠等援企紓困穩崗扶持政策,持續開展“暖心行動”“千企萬崗”等專項就業援助活動,圍繞行業特點和產業鏈開發適合殘疾人就業的崗位,促進殘疾人就業形勢穩定向好。拓展殘疾人新業態就業渠道,深入開展電商助殘,組織一批頭部平台、電商、快遞等企業對接殘疾人就業需求,擴大殘疾人在雲客服、雲審核及網路直播等領域的就業規模。對在平台就業創業的殘疾人減免加盟、增值服務等費用,並給予宣傳推廣、派單傾斜、免費培訓等幫扶。落實一次性創業補貼、創業擔保貸款和場地租賃補貼等扶持政策,加強對殘疾人自主創業企業及個體工商戶的指導與扶持,提供聯繫勞動項目、就業創業培訓和僱主培訓等服務。(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民政廳、省工商聯、省殘聯、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企業聯合會及各地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動員社會力量助力殘疾人就業創業。發揮各類殘疾人專門協會、扶殘助殘社會組織和殘疾人就業創業帶頭人等作用,培育一批具有廣泛社會影響和示範帶動作用、品牌化的助殘就業服務項目。總結推廣殘疾人就業典型案例和成功經驗,積極實施“千企萬人助殘就業計畫”“美麗工坊”等項目,每個設區市建成1個“美麗工坊”示範點,帶動更多殘疾人就業創業。各級殘疾人福利基金會等慈善組織要加大助殘力度,積極開展以幫扶殘疾人就業為主題的公益慈善項目和活動。引導各類新經濟組織、新社會組織通過多種渠道、多種形式,幫助、支持殘疾人就業,履行按比例安排殘疾人就業社會責任。(省殘聯、省民政廳、省婦聯及各地按職責分工負責)
(五)加強困難殘疾人就業幫扶。鼓勵殘疾人通過勞動實現就業增收,對申請低保或低保家庭中的殘疾人從事輔助性就業獲得的就業收入,不計入家庭收入;對獲得的非固定從業收入,可適當給予豁免。符合低保漸退緩退條件的殘疾人家庭,可視情延長緩退期。各地新開發的公益性崗位應按照不低於10%的比例優先安排殘疾人就業,開發1000個殘疾人就業輔導員、專職管理服務人員等助殘類公益性崗位,按規定給予公益性崗位補貼和社保補貼。推進“殘疾人之家”向村(社區)延伸,鼓勵、支持社會力量興辦殘疾人輔助性就業機構,打造殘疾人家門口的“就業車間”。建立省、市、縣三級殘疾人輔助性就業項目資源調配中心,開發、儲備、調配勞動項目,形成一批量產穩定、效益較好的輔助性就業產品項目和具有較大影響的服務品牌。(省殘聯、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民政廳及各地按職責分工負責)
(六)拓展農村殘疾人就業增收渠道。將農村殘疾人就業創業納入鄉村振興重點工作內容,加大低收入殘疾人及其家庭的幫扶力度,對符合條件的就業幫扶車間和農村殘疾人就業基地按規定予以支持,對農村殘疾人或其家庭成員從事種植、養殖、加工、鄉村旅遊、農村電商、農村寄遞物流等行業提供優先扶持。鼓勵農村殘疾人創辦家庭農場,按規定對評定為省級示範家庭農場的給予資金和技術支持。整合殘疾人文創、農副等產品,搭建省級殘疾人就業創業產品展銷中心,鼓勵各地在農貿市場、商貿中心、超市、旅遊景點等場所開設殘疾人就業創業產品售賣專區。深化東西部協作和區域合作,推動項目向殘疾人就業傾斜。(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殘聯、省發展改革委、省財政廳、省文化和旅遊廳、省農業農村廳、省鄉村振興局、省郵政管理局及各地按職責分工負責)
(七)做好殘疾人大學生就業服務。健全殘疾人高校畢業生就業信息共享機制,開展“一人一檔一策”精準服務,落實殘疾人高校畢業生就業見習補貼、求職創業補貼等政策,實現有就業意願的應屆殘疾人高校畢業生服務率100%、就業率85%以上。將殘疾人高校畢業生作為機關、事業單位、國有企業帶頭安排殘疾人就業的重點對象,定期舉辦專場招聘活動。對難以通過市場渠道實現就業且有就業意願的殘疾人高校畢業生,通過公益性崗位予以安置。做好殘疾人大學生就業政策宣講、職業規劃、崗位推介等就業指導和服務,組織參加優秀創業項目評選並按規定給予補助,對吸納殘疾人就業的大學生創業實踐和就業實習基地按規定給予補貼。(省教育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殘聯及各地按職責分工負責)
(八)促進盲人按摩行業發展。加強盲人按摩行業專業化、規範化、品牌化建設,把盲人按摩納入生活服務業補短板內容,推動與社區生活服務、健康養生服務、職工生活服務協同發展,鼓勵發放盲人按摩消費券,培育盲人按摩消費市場。鼓勵醫療衛生機構設定盲人醫療按摩崗位,促進盲人就業。做好盲人保健按摩師提升培訓和等級評定,全省每年培訓不少於1000人。鼓勵盲人按摩師參加學歷教育,並按規定給予學費補貼。對受疫情等原因影響正常營業的盲人按摩機構按規定給予場地租金減免或補貼。各設區市至少建立1家盲人按摩實訓基地。〔省殘聯、省衛生健康委(省中醫藥局)、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及各地按職責分工負責〕
(九)提升殘疾人就業創業能力。健全以就業為導向的覆蓋城鄉各類殘疾人的培訓體系,幫助有就業需求的殘疾人得到就業創業能力素質提升培訓。對有需求和條件的就業年齡段未就業殘疾人開展就業技能培訓、崗位技能提升培訓或創業培訓,對符合條件的殘疾人按規定給予培訓費、生活費(含交通費)補貼。根據市場需求和殘疾人特點,積極開發職業技能培訓項目,引導和鼓勵開展雲客服、播音、新媒體行銷、網路電商等新興項目培訓,扶持殘疾人非遺、文創等特色職業技能培訓項目發展。大力弘揚工匠精神,定期舉辦殘疾人職業技能競賽和展示活動。鼓勵引導中高等院校通過增設適合殘疾學生的專業、單考單招等形式,擴大招收規模,幫助更多殘疾人接受中高等教育,按規定落實殘疾學生減免學費、生活費等資助政策。(省殘聯、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財政廳、省教育廳及各地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構建高質量殘疾人就業服務體系。健全殘疾人實名制就業服務系統,建立就業年齡段殘疾人基本狀況、用人單位及崗位、就業服務機構資料庫,提高數位化服務效能。建立殘疾人就業服務清單,對所有就業年齡段殘疾人至少進行一次基礎信息核對,對有就業需求的未就業殘疾人至少組織一次職業能力評估、進行一次就業需求登記、開展一次就業服務;為安排殘疾人就業的用人單位提供政策解讀、崗位開發和人崗適配、殘健共融文化建設、無障礙環境建設等指導服務。加大殘疾人就業服務供給,加強殘疾人就業服務機構規範化建設,把殘疾人就業納入各級公共就業服務機構服務範圍,通過政府購買服務鼓勵更多專業人力資源機構開展助殘就業服務,對推薦殘疾人穩定就業1年以上且符合條件的,根據成功介紹就業人數等因素按規定給予補助。建立殘疾人就業崗位動態信息採集發布機制,運用網上“殘疾人之家”、自媒體平台等,及時發布殘疾人招錄信息。建立殘疾人信息數據共享機制,做好全國殘疾人按比例就業情況聯網認證“跨省通辦”工作。完善殘疾人就業服務網路,建立殘疾人就業輔導員隊伍,推進就業服務向鄉鎮(街道)、村(社區)延伸。(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殘聯、省稅務局、省市場監管局、省退役軍人廳、省醫保局、省教育廳、省民政廳及各地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級政府要加強工作統籌,建立殘疾人就業工作推進機制,明確責任分工,確保政策措施落地落實。各有關部門單位要充分發揮職能優勢,將促進殘疾人就業三年行動工作納入本部門年度工作計畫。各級殘聯要加強與各有關部門單位的信息聯通、工作聯動,將殘疾人就業信息納入人社一體化信息平台,形成齊抓共管殘疾人就業工作的合力,確保高質量完成各項任務。
(二)強化政策支持。注重正向引導,探索將殘疾人就業工作納入機關部門目標管理、信用承諾、文明單位評比內容,開展“雙隨機、一公開”,調動各類用人單位安排殘疾人就業積極性。充分發揮殘疾人就業保障金促進殘疾人就業槓桿作用,安排殘疾人就業達到1.5%的用人單位,依法免繳殘疾人就業保障金;對安排殘疾人就業達比例和超比例的用人單位給予補貼和獎勵,取消企業獎補年限設定。機關、事業單位、國有企業未按比例安排殘疾人就業,且未採取繳納殘疾人就業保障金等其他方式履行法定義務的,不能參評先進單位,其主要負責同志不能參評先進個人。(省委組織部、省發展改革委、省委宣傳部、省委編辦、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國資委、省殘聯、省財政廳及各地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加強宣傳引導。開展“殘疾人就業宣傳年”活動。充分利用就業援助月、全國助殘日、國際殘疾人日等重要時間節點,加大對殘疾人就業的宣傳力度。有關部門單位要按照相關規定,對就業創業取得突出成績的殘疾人、在殘疾人就業工作中作出突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予以表彰。講好殘疾人自強不息就業創業故事,幫助殘疾人樹立正確的就業觀,引導用人單位履行安排殘疾人就業社會責任,營造扶殘助殘的良好社會風尚。(省委宣傳部、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殘聯、省企業聯合會及各地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實施監督評估。各縣(市、區)政府殘疾人工作委員會要按年度對本方案實施情況進行監督和評估,及時發現和解決實施中出現的問題。各設區市政府殘疾人工作委員會每年11月30日前向省政府殘疾人工作委員會報送方案落實情況,並在方案實施期間至少組織一次殘疾人就業創業扶持政策落實情況檢查和效果評估。省政府殘疾人工作委員會辦公室要會同有關部門和單位,對本方案落實情況進行總結評估。
本檔案自2022年11月28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5年11月28日。

內容解讀

《方案》明確提出,要積極開發職業技能培訓項目,引導和鼓勵開展雲客服、播音、新媒體行銷、網路電商等新興項目培訓,扶持殘疾人非遺、文創等特色職業技能培訓項目發展。各地將陸續實施“千企萬人助殘就業計畫”“美麗工坊”等項目,每個設區市將建成1個“美麗工坊”示範點,帶動更多殘疾人就業創業。
《方案》明確,對農村殘疾人或其家庭成員從事種植、養殖、加工、鄉村旅遊、農村電商、農村寄遞物流等行業要提供優先扶持;鼓勵農村殘疾人創辦家庭農場,按規定對評定為省級示範家庭農場的給予資金和技術支持。各地要整合殘疾人文創、農副等產品,搭建省級殘疾人就業創業產品展銷中心,鼓勵各地在農貿市場、商貿中心、超市、旅遊景點等場所開設殘疾人就業創業產品售賣專區。
《方案》要求國有企業應當帶頭按比例安排殘疾人就業,並將安排殘疾人就業情況納入社會責任報告。常態化開展國有企業助殘就業崗位開發、定向招錄和專場招聘工作。在國有企業年度招聘計畫中,應安排不少於1.5%的崗位,通過多種形式定向招聘殘疾人。
《方案》明確,將實施多項舉措促進盲人按摩行業發展。具體包括:加強盲人按摩行業專業化、規範化、品牌化建設,把盲人按摩納入生活服務業補短板內容,推動與社區生活服務、健康養生服務、職工生活服務協同發展,鼓勵發放盲人按摩消費券,培育盲人按摩消費市場。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