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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於殘疾人事業的重要論述,促進殘疾人實現較為充分較高質量的就業,根據《甘肅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甘肅省促進殘疾人就業三年行動實施方案(2022—2024年)〉的通知》(甘政辦發〔2022〕97號)要求,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任務目標
以我市區域內有就業需求和就業條件的城鄉未就業殘疾人為主要對象,更好發揮政府促進就業的作用,堅持就業優先、創業為榮,開展殘疾人職業技能提升行動,完善多渠道靈活就業保障制度,健全公共就業創業服務體系,不斷提升殘疾人就業質量和效益,穩定和擴大殘疾人就業崗位,讓殘疾人各得其所、安居樂業。2022—2024年全市共實現城鄉新增殘疾人就業2000人,殘疾人就業創業能力持續提升,就業權益得到更好保障,推動形成理解、支持、參與殘疾人就業創業的良好氛圍。
二、主要措施
(一)實施機關、事業單位帶頭安排殘疾人就業行動。各級機關、事業單位要認真落實機關、事業單位帶頭安排殘疾人就業的部署,在公務員錄用、遴選、選調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等工作中,可以給予適當放寬開考比例、年齡、戶籍等傾斜政策,切實保障殘疾人就業權利。推進機關、事業單位按比例安排殘疾人就業,確保“十四五”期間,編制50人(含)以上的市直機關和編制67人(含)以上的市直事業單位(中國小、幼稚園除外),安排殘疾人就業未達到規定比例的,至少安排1名殘疾人就業。未達到以上編制人數的機關和事業單位,可根據實際情況統籌安排殘疾人就業。已安排殘疾人就業的市、縣機關和事業單位,按照有關規定向社會公示。建立機關、事業單位安排殘疾人就業情況統計制度,並將安排殘疾人就業情況定期在當地人民政府網站公示。(責任單位:市委組織部、市委編辦、市人社局、市殘聯,各縣市區人民政府)
(二)實施企業安排殘疾人就業行動。國有企業應當依法履行社會責任,帶頭按比例安排殘疾人就業,並按照有關規定向社會定期公示,安排殘疾人就業未達到規定比例的,應當繳納保障金。選擇一批交通水利、文化旅遊等基礎設施建設項目和業務範圍覆蓋較廣、崗位較多的國有企業,每年開發一批崗位定向招聘殘疾人。設立公益性市場、夜市等各類市場時要為殘疾人預留不低於10%的攤位並減免攤位費、市場管理費等各項費用。新增建設郵政報刊零售亭、包裹寄取點等社區公共服務點時,預留一定比例的崗位專門安排殘疾人就業,並適當減免攤位費、租賃費,有條件的地區免費提供店面。菸草專賣管理部門對殘疾人申請菸草專賣零售許可證的,應當根據當地實際,可適當放寬對菸草製品零售點的數量、間距要求。依託民營企業助力殘疾人就業活動,開發一批崗位定向招聘殘疾人。推進助殘就業經驗和人才交流,將殘疾人納入“民營企業招聘月”“金秋招聘月”“民營企業助力殘疾人就業”“民營企業進校園”“中小企業百日招聘高校畢業生”等活動,積極引導民營企業吸納殘疾人就業,提供殘疾人就業崗位。(責任單位:市政府國資委、市郵政管理局、市菸草專賣局、市殘聯、市人社局、市工信局、市市場監管局、市工商聯,各縣市區人民政府)
(三)實施殘疾人組織助殘就業行動。充分發揮全市各級各類殘疾人專門協會、就業幫扶基地、培訓機構、扶殘助殘社會組織和殘疾人就業創業帶頭人等作用,重點培育扶持一批具有示範帶動作用和廣泛社會影響、品牌化的殘疾人組織助殘就業服務項目,加大扶持力度,輻射帶動更多殘疾人實現就業。總結不同類別殘疾人就業典型案例和成功經驗,積極參與、推廣中國盲人協會“心光綻放”、聾人協會“天籟之家”、肢殘人協會“美麗工坊”、智力殘疾人及親友協會“蝸牛之翼”、精神殘疾人及親友協會“手拉手社區康復就業”等殘疾人組織助殘就業服務項目,積極參與省上實施的“隴原千企萬人助殘就業計畫”項目,打造我市殘疾人文創基地和殘疾婦女“美麗工坊”等品牌。廣泛動員社會力量,開展以幫扶殘疾人就業為主題的公益慈善項目和活動。(責任單位:市殘聯、市婦聯、市文旅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
(四)實施就業困難殘疾人就業幫扶行動。健全“基本就業服務援助+專項就業政策援助+困難殘疾人就業援助+急難就業援助”的“四位一體”殘疾人就業援助制度體系,進一步提升就業困難殘疾人的就業率。要扶持發展集中安置殘疾人就業的單位,鼓勵其吸納更多困難殘疾人就業。要認真做好殘疾人輔助性就業機構的建設、培育、扶持和發展工作,指導做好設施設備、無障礙生產、生活環境的改造,為其配備殘疾人就業輔導員,推進工作有序開展,指導加大智力、精神和重度肢體殘疾人的安置力度。殘疾人輔助性就業機構要為就業年齡段內有就業意願但難以進入競爭性勞動力市場的智力、精神和其他重度殘疾人提供輔助性就業,適度從事生產勞動,開展生活技能培訓,進行適應力評估。統籌殘疾人托養機構、殘疾人職業康復機構的服務功能,發揮街道、社區、殘疾人親友組織、慈善組織、愛心企業等各方面作用,推動輔助性就業加快發展。對符合就業援助條件的殘疾人全部納入就業援助範圍,建立工作檯賬,組織實施專業化和個性化就業援助,提供職業指導、職業介紹等基本公共就業服務。對首次創辦小微企業或從事個體經營,且所創辦企業或個體工商戶自工商登記註冊之日起正常運營1年以上的,被認定為就業困難人員的殘疾人,給予5000元一次性創業補貼。(責任單位:市人社局、市殘聯、市民政局、市財政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
(五)實施農村殘疾人就業幫扶行動。落實鞏固殘疾人脫貧攻堅成果各項政策和措施,對符合條件的鄉村就業工廠(幫扶車間)和農村殘疾人就業幫扶基地給予資金扶持,鼓勵積極安置農村殘疾人就地就近就業。在開發鄉村公益性崗位和就業幫扶車間招工時,對殘疾人脫貧戶和防返貧監測對象家庭予以重點照顧傾斜,確保有勞動能力且有就業意願的農村殘疾人脫貧戶和防返貧監測對象家庭勞動力至少1人實現就業。加大脫貧殘疾人穩崗就業扶持,持續推動殘疾人產業幫扶,通過提供土地流轉、產業託管、生產服務、技術指導、農用物資供應、農副產品收購銷售、融資等方面服務,大力扶持農村殘疾人或其家庭成員從事種植、養殖、加工、鄉村旅遊、農村電商、農村寄遞物流等行業。健全完善防止返貧動態監測和幫扶機制,紮實開展防止返貧監測幫扶集中排查,對存在致貧返貧風險的困難殘疾人家庭發現一戶監測一戶幫扶一戶。持續開展農村殘疾人實用技術培訓,優先將困難殘疾人及一戶多殘、重度殘疾、老殘一體家庭成員納入高素質農民培育範圍,開展適宜的實用技術培訓與技術指導,提升其就業創業能力。對殘疾人從事種植業、養殖業和加工業,並形成一定規模的,由所在縣(市、區)給予5000-10000元的一次性無償資金扶持,市級對肅州區給予適當補助。對已享受省級扶持和當年確定為省級扶持對象的殘疾人,市、縣不再給予資金扶持。(責任單位:市人社局、市農業農村局、市鄉村振興局、市殘聯、市財政局、人行酒泉中心支行,各縣市區人民政府)
(六)實施殘疾人大學生就業幫扶行動。各相關部門要加強協調配合,建立高效的分工合作、政策共享、信息交換、運轉協調工作機制,及時掌握在校殘疾人大學生數據,建立“一生一策”就業服務台賬,開展“一對一”精準服務。要加強對殘疾人高校畢業生的就業指導,通過多種形式做好殘疾人大學生就業有關政策宣講、技能培訓、崗位推介等工作,幫助殘疾人高校畢業生了解當前就業形勢,掌握求職技能,提供精準就業幫扶。將殘疾人高校畢業生作為重點對象納入機關、事業單位、國有企業帶頭安排殘疾人就業行動和民營企業安排殘疾人就業行動。面向殘疾人高校畢業生,組織各類線上就業服務和招聘活動,在網上開設招聘活動專區,常態化納入“校園網路招聘服務”“百日千萬網路招聘專項行動”等線上招聘活動。精準篩選離校未就業的殘疾人高校畢業生,提供離校不斷線就業服務。(責任單位: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市政府國資委、市工商聯、市殘聯,各縣市區人民政府)
(七)實施盲人按摩就業促進行動。嚴格執行國家和省市盲人保健按摩服務標準和行業規範,持續推動盲人保健按摩行業標準化建設,發揮市級盲人保健按摩實訓基地、縣(市、區)盲人按摩示範機構作用,規範開展盲人保健按摩及培訓,促進盲人保健按摩行業整體服務水平提升和行業規範化發展。採取“集中培訓、跟師培訓、進店培訓”等多種培訓方式,加大盲人按摩從業人員培訓力度。通過“培訓 + 就業 + 運行”模式,培養一批具備較高按摩技能的盲人按摩從業人員。積極配合做好省級盲人醫療按摩人員考試、資格審核、繼續教育和職稱評審等工作,支持盲人醫療按摩人員開辦醫療按摩所。(責任單位:市殘聯、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市衛生健康委,各縣市區人民政府)
(八)實施殘疾人就業服務提升行動。開展殘疾人就業服務“四個一”活動,每年對就業年齡段未就業殘疾人至少進行一次基礎信息核對,對其中有就業需求的殘疾人至少組織一次職業能力評估、進行一次就業需求登記、開展一次就業服務。逐步將殘疾人就業服務按規定納入政府購買服務範圍,加大政府購買殘疾人就業服務力度,扶持一批社會服務機構、人力資源服務機構,為殘疾人提供職業指導、創業指導、信息諮詢、崗位開發、勞務輸出等專業化服務。公共就業服務機構要將殘疾人就業納入服務範圍,依託重要時間節點、民營企業助力殘疾人就業活動,對接殘疾人就業需求,開發一批崗位定向招聘殘疾人。各有關部門每年舉辦一場殘疾人就業專場招聘會,邀請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積極參加,定向招聘殘疾人。人社部門每年要為殘聯預留一定數量的公益性崗位,由當地殘聯向有用人需求的黨政機關事業單位推薦殘疾人就業。(責任單位:市人社局、市殘聯,各縣市區人民政府)
(九)實施殘疾人職業技能提升行動。聚焦殘疾人就業和培訓需求實際,對有就業需求和就業條件的就業年齡段未就業殘疾人開展就業技能培訓、崗位技能提升培訓或創業培訓,提高殘疾人職業培訓供給能力,促進殘疾人掌握就業技能。積極組織參加省級殘疾人職業技能競賽和職業技能展示、推介、交流等活動。各級殘聯要結合全市產業結構調整、優勢特色產業發展需求和殘疾人對培訓需求的意見,探索開發符合當地殘疾人就業市場需要的培訓項目,制定培訓計畫,與人社、教育部門積極支持職業院校開發殘疾人職業技能培訓課程,建立殘疾人職業培訓線上培訓資源庫,通過高質量職業培訓增強殘疾人的就業創業能力。對符合條件的殘疾人按規定給予培訓費、生活費(含交通費)補貼,對通過初次職業技能鑑定並取得職業資格證書(不含培訓合格證)的,按規定給予職業技能鑑定補貼。(責任單位: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市財政局、市殘聯,各縣市區人民政府)
(十)實施用人單位超比例安排殘疾人就業獎勵行動。根據國家和省上關於“獎勵超比例安排殘疾人就業的用人單位,以及為安排殘疾人就業做出顯著成績的單位和個人”的規定,結合我市實際,制定《酒泉市用人單位超比例安排殘疾人就業獎勵辦法(試行)》,對用人單位安排殘疾人就業的比例超過本單位在職職工總數的1.5%、且超比例人數達到2人(含2人)以上的用人單位,每人每年最低獎勵金額按照上年度酒泉市月最低工資標準的4倍給予獎勵,最高不超過5萬元。用人單位超比例安排殘疾人人數每年有遞增的可連續獎勵,沒有遞增的只獎勵一次。通過正向激勵,調動用人單位安排殘疾人就業的積極性,在全社會營造殘疾人就業的良好環境。(責任單位:市殘聯、市財政局、市發展改革委、市民政局、市人社局、市稅務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
(十一)實施殘疾人就業創業扶持政策與社會保障政策有效銜接行動。各級各部門要積極加強溝通協調,實現殘疾人就業創業扶持與享受社會保障政策協調發展。要嚴格執行用人單位通過公益性崗位安排殘疾人就業,並按比例計入就業人數的規定,對於就業困難的殘疾人,工作年限可適當延長,並保留其低保等各項社會福利待遇;對自主創業的殘疾人,在辦理營業執照後,按照市政府印發的《酒泉市“十四五”殘疾人保障和發展規劃》中對“納入低保範圍的已就業殘疾人可按規定在核算其家庭收入時扣減必要的就業成本,並在其家庭成員人均收入超過當地低保標準後給予一定時間的漸退期”的要求,在漸退期內保留其低保等各項社會福利待遇,從而充分調動殘疾人自主創業的積極性,促進更多殘疾人實現就業創業。(責任單位:市人社局、市民政局、市市場監管局、市殘聯,各縣市區人民政府)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級政府殘疾人工作委員會要加強組織協調,督促有關部門和單位做好殘疾人就業工作。市級十一項行動責任單位要結合自身業務範圍和工作職責,細化方案內容並推進落實,同時抄報市政府殘疾人工作委員會。各縣(市、區)政府要制定本地促進殘疾人就業三年行動實施辦法,推動殘疾人就業相關政策落實,同時抄報市政府殘疾人工作委員會。各級殘聯要配合有關部門完善、落實、宣傳殘疾人就業創業扶持政策,及時掌握並按規定共享殘疾人就業狀況與需求信息,組織實施殘疾人就業幫扶活動,開展殘疾人就業服務和職業技能培訓。
(二)落實資金保障。各級各有關部門要保障殘疾人就業培訓、就業服務、補貼獎勵等相關資金投入,制定殘疾人就業補貼獎勵重點項目實施辦法。合理確定補貼和獎勵標準、條件等內容。統籌用好各類就業創業扶持資金,支持殘疾人就業創業,避免交叉使用。對各類殘疾人就業幫扶、培訓基地建設按規定給予適當扶持,並落實好安排殘疾人就業工作。嚴格落實《酒泉市殘疾人就業保障金徵收使用管理細則》(酒政辦發〔2021〕76號),規範徵收、使用和管理殘疾人就業保障金,充分發揮保障金促進殘疾人就業的作用,足額保障殘疾人職業技能提升和就業扶持,不斷加大對超比例安排殘疾人就業用人單位的獎勵力度。對涉及的種養加扶持及用人單位超比例安排殘疾人就業獎勵等資金,列入同級財政年度預算。(責任單位:市財政局、市稅務局、市殘聯、市發展改革委、市人社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
(三)實現信息互通。依託全省一體化政務服務平台和各級政務服務機構,實現殘疾人就業數據互聯互通。做好全國殘疾人按比例就業情況聯網認證“跨省通辦”有關工作,按規定落實保障條件。依託全國殘疾人就業創業網路服務平台,配合建立各類殘疾人職業技能培訓機構、培訓項目公示和證書管理、培訓評估、線上培訓資源等信息的殘疾人職業培訓服務與管理系統。各級各部門要認真落實殘保金徵收使用管理工作聯席會議制度,定期召開聯席會議,加強溝通、協調和配合,實現部門之間數據共享、信息暢通。(責任單位:市殘聯、市財政局、市稅務局、市發展改革委、市人社局、市民政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
(四)強化輿論宣傳。開展“2022殘疾人就業宣傳年”活動。圍繞促進殘疾人就業創業扶持政策,藉助全國助殘日、國際殘疾人日等重要時間節點,組織各類媒體加大選題策劃力度,通過新聞報導、專題節目、公益廣告、製作新媒體產品等多種形式,加強全媒體廣泛宣傳,講好新時代殘疾人就業創業故事。加強殘疾人就業社會宣傳,用好戶外公益廣告、宣傳欄等載體,廣泛宣傳殘疾人就業優惠政策和幫扶措施。注重挖掘培養殘疾人就業創業先進典型,展示愛心企業勇於承擔社會責任,展示殘疾人身殘志堅、努力奮鬥的自強風采,充分發揮典型示範引領作用,帶動更多殘疾人實現就業創業,更好實現自身價值。(責任單位:市委宣傳部、市人社局、市殘聯,各縣市區人民政府)
(五)重視監督評估。各地各有關部門要進一步明確各項行動的職責分工,確保相關措施落地落實。要依法維護殘疾人就業權益,堅決防範和打擊虛假安排殘疾人就業、侵害殘疾人就業權益的行為,按年度對本方案實施情況進行監測和評估,及時發現和解決實施中出現的問題,各縣(市、區)政府殘疾人工作委員會每年年底要向市政府殘疾人工作委員會報送落實情況,並在本方案實施期間至少組織一次殘疾人就業創業扶持政策落實情況和效果評估。市政府殘疾人工作委員會將組織有關部門和單位,對本方案落實情況進行督查評估。(責任單位:市殘聯,各縣市區人民政府)
本方案涉及的有關扶持補貼政策,隨三年行動方案結束而自行終止。另有規定的按其規定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