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殘疾預防行動計畫(2022—2025年)

《山西省殘疾預防行動計畫(2022—2025年)》是山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發布的檔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山西省殘疾預防行動計畫(2022—2025年)
  • 發布單位:山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發布通知,檔案全文,

發布通知

山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山西省殘疾預防行動計畫(2022—2025年)的通知
晉政辦發〔2022〕76號
各市、縣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辦、廳、局:
  《山西省殘疾預防行動計畫(2022—2025年)》已經省人民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
山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2022年9月9日

檔案全文

為進一步加強殘疾預防工作,有效減少和控制殘疾的發生、發展,助推健康山西建設,根據《國家殘疾預防行動計畫(2021—2025年)》及《“健康山西2030”規劃綱要》《山西省“十四五”殘疾人保障和發展規劃》精神,制定本行動計畫。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於殘疾人事業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考察調研山西重要指示精神,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貫徹預防為主的方針,將殘疾預防融入全省經濟社會發展大局,落實好全民動員、科學施策、依法推進的要求,提高全社會殘疾風險綜合防控能力,推動殘疾預防工作高質量發展。
  (二)基本原則
  堅持政府主導、協調推進。強化政府責任,建立健全殘疾預防政策體系,充分發揮各級各部門職能作用,加強跨部門協作,進一步完善政府主導、部門各負其責、社會各界共同參與的殘疾防控工作格局。
  堅持全民參與、共建共享。推廣“每個人都是自己健康第一責任人”的理念,通過廣泛的殘疾預防宣傳教育,切實增強公民個人殘疾預防意識,讓殘疾預防知識、行為和技能成為全民普遍具備的素養和能力。
  堅持科學推進、及早干預。認真實施覆蓋全人群全生命周期的殘疾預防三級防控策略,努力做到關口前移、早期干預。針對各領域不同階段主要致殘因素,採取積極有效的綜合干預措施,提供系統的篩查、診斷、治療、康復一體化服務。
  (三)工作目標
  到2025年,社會各領域的殘疾預防政策體系進一步完善,全人群全生命周期殘疾預防服務網路更加健全,全民殘疾預防意識普遍提升,遺傳和發育、疾病、傷害等主要致殘因素得到有效防控,殘疾康復服務狀況持續改善,殘疾預防主要指標處於全國同等發展程度省份前列。
  (四)主要指標
山西省殘疾預防行動計畫(2022—2025年)
殘疾預防主要指標
  二、行動內容
  (一)控制出生缺陷和發育障礙致殘
  加強婚前孕前產前保健和篩查。實施婚前保健,最佳化服務流程,推動建設婚姻登記場所婚姻家庭輔導室。實施孕前保健,為計畫懷孕夫婦免費提供優生健康教育、病史詢問、體格檢查、臨床實驗室檢查、影像學檢查、風險評估、諮詢指導等孕前優生服務。為城鄉準備懷孕的婦女在孕前3個月至孕早期3個月免費增補葉酸,預防神經管缺陷。實施產前篩查、診斷,免費為城鄉妊娠15~20+6周的孕婦進行21—三體綜合徵、18—三體綜合徵和神經管缺陷血清生化免疫篩查服務,向篩查結果為高風險的孕婦提供產前先天性缺陷和遺傳性疾病診斷。(省衛健委牽頭,省民政廳、省婦聯按職責分工負責)
  加強兒童早期篩查和早期干預。開展新生兒疾病和聽力篩查,早期發現新生兒遺傳代謝病苯丙酮尿症、先天性甲狀腺功能減低症和新生兒聽力障礙,使患兒得到及時診斷和治療。逐步擴大致殘性疾病篩查病種範圍,推進早篩、早診、早治。規範嬰幼兒早期發展服務,支持辦學規模較大的特殊教育學校和有條件的兒童福利機構、殘疾兒童康復機構普遍增設學前部或附設幼稚園,鼓勵設定專門招收殘疾兒童的特殊教育幼稚園(班),實施中央專項彩票公益金出生缺陷干預救助項目。開展0—6歲兒童健康管理服務,進行科學餵養、合理膳食、生長發育、疾病預防、預防傷害、口腔保健等健康指導並開展健康檢查。推進0—6歲兒童致殘性疾病篩查,建立篩查、診斷、康復救助銜接機制,提升兒童致殘性疾病早發現、早診斷、早干預、早康復能力和效果。(省衛健委、省殘聯牽頭,省教育廳、省婦聯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防控疾病致殘
  防控慢性病致殘。倡導全民健康生活方式,持續推進“三減三健”專項行動,普及健康知識,提升健康技能。培育全民健康生活方式指導員和體育指導員,發揮體育健身在慢性病防控中的作用。加強高血壓、糖尿病等慢性病患者規範管理,開展針對高血壓和糖尿病的技術指導。拓展家庭醫生簽約服務內容,提高服務質量,推進基層慢性病醫防融合管理。開展心腦血管病防治行動,在基地醫院實施腦卒中高危人群篩查和干預項目,在市縣實施心血管高危人群篩查和干預項目。開展防盲治盲、防聾治聾工作。(省衛健委牽頭,省教育廳、省體育局、省殘聯按職責分工負責)
  防控傳染病及地方病致殘。全面實施國家免疫規劃,繼續將脊髓灰質炎、流行性乙型腦炎等致殘性傳染病的疫苗接種率維持在高水平。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疫苗管理法》,保證疫苗使用安全。加強傳染病防控,做好傳染病報告及患者醫療救治。採取積極措施,使碘缺乏病、大骨節病、燃煤污染型地方性氟中毒處於持續消除水平,飲水型地方性氟中毒保持在有效控制水平。(省衛健委負責)
  防控職業病致殘。開展煤礦、非煤礦山、冶金、建材等職業病防治監測,掌握職業病危害現狀,提升職業健康監督管理能力。推進山西省職業病醫院新院區項目建設,提升全省職業病致殘防控基礎能力。實施職業病危害專項治理,開展職業病防治工作聯合調研和監督檢查,加強重點人群勞動保護,落實防塵、防毒、防噪聲、防輻射等重點措施,減少工作場所職業危害因素,從源頭控制和減少職業病危害致殘,保護勞動者健康。(省衛健委牽頭,省發展改革委、省人社廳、省總工會按職責分工負責)
  防治精神疾病。健全心理援助服務平台,提升社會心理服務水平,建設心理危機干預隊伍。依託基層綜治中心等機構,入駐設立心理服務室,對特殊人群、重點青少年和治安風險較高人員依靠專業力量開展宣傳教育、心理疏導和危機干預等服務工作。加強對精神分裂症、阿爾茨海默症、抑鬱症、孤獨症等主要致殘性精神疾病的篩查識別和治療。做好嚴重精神障礙患者規範管理和治療工作,完善服務管理機制和部門信息共享機制。做好流浪乞討救助和社區康復服務中發現的精神障礙患者和疑似患者的救治救助工作。(省委政法委、省公安廳、省民政廳、省衛健委、省婦聯、省殘聯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減少傷害致殘
  保障安全生產和消防安全。加大安全生產監管執法力度,排查治理重點行業領域重大事故隱患,持續改善工礦行業勞動條件。在危險化學品、煤礦、非煤礦山、建築施工、交通運輸、機械製造等行業開展工傷預防工作,減少因工傷致殘。持續深化消防安全專項整治行動,推進人員密集場所“生命通道”工程,排查治理客運車站、碼頭、醫院、學校、托育機構、幼稚園、養老院、兒童福利機構、未成年人救助保護機構及勞動密集型企業等人員密集場所的消防安全隱患。發動社區工作人員、格線員和消防志願者等,針對老弱病殘等群體開展“一對一”消防宣傳服務。嚴格依法查處未執行消防設計審查驗收、消防安全檢查告知承諾等制度的違法行為。完善消防安全設施,深化重大火災隱患政府掛牌督辦、行業集中約談、曝光警示工作機制,加大分類施策和整治力度。(省應急廳、省教育廳、省民政廳、省人社廳、省住建廳、省交通廳、省衛健委、省總工會、省消防救援總隊按職責分工負責)
  保障道路交通和運輸安全。研究制定交通運輸安全執法工作實施辦法,加大交通安全綜合治理、隱患排查和嚴重交通違法行為查處力度,推進交通運輸從業單位安全生產信用評價,實施差異化執法,提升道路交通安全保障水平。加強道路運輸指揮調度、動態監測、應急處置。加強旅遊包車、班線客車、危險貨物運輸車、貨車等重點車輛安全管理,建立健全交通運輸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雙重預防體制機制。加強對機動車改裝、登記、檢驗等環節監管。加強道路交通事故傷者救援渠道和救治網路建設,減少交通事故致殘。(省公安廳、省交通廳牽頭,省文旅廳、省衛健委、省應急廳、省市場監管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保障農產品和食品藥品安全。聚焦問題較為突出的農產品,開展“治違禁、控藥殘、促提升”治理行動,強化重點整治品種、設施蔬菜等監測。對特殊食品生產企業實施動態排查,定期開展風險評估和監督檢查,開展食品生產安全風險排查和隱患治理行動。對問題線索企業開展“飛行檢查”,對重點食品生產企業開展體系檢查。將食品專項抽檢和常規抽檢結合起來,為食品安全監管提供技術支撐。督促農村食品生產經營者全面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完善農村市場食品安全治理機制,提升農村市場食品安全保障能力和水平。建設藥品風險監測平台,搭建藥品風險監測資料庫,加強藥品安全風險監測分析,推動藥品安全風險監測機制建設,以風險排查為重點,規範生產企業和委託生產企業質量管控,加大以檢查為中心的監管力度,排查和化解系統性、區域性風險。實施全省醫療機構藥械質量專項整治,重點對本行政區內藥械使用量大的三級醫療機構、鄉鎮衛生院、農村周邊診所開展專項監督檢查。創新“兩品一械”省級抽檢工作機制,強化相關部門聯合執法,實施聯合懲戒,著力打擊制假售假、“黑窩點”等違法行為。(省市場監管局牽頭,省農業農村廳、省衛健委、省藥監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保障飲用水、空氣安全,加強噪聲污染治理。強化飲用水水源生態環境保護,深化縣級及以上飲用水水源保護區規範化建設,完成縣級及以上地表水型飲用水水源保護區環境問題和風險隱患排查。最佳化供水管網改造建設方案,持續推進老舊供水管網改造。加強公共供水系統運行監督管理,完善供水管網檢漏制度,推進城鎮供水管網分區計量,建立精細化管理平台和漏損管控體系,協同推進二次供水設施改造和專業化管理。開展全省供水水質檢測工作,確保城市供水水質全部達標。加強農村供水工程水源保護和水質檢測,落實維修養護等日常管理措施,保證水質安全。持續開展大氣污染防治行動,強化工業企業無組織排放管控與治理,推進工業污染源全面達標排放,加大超標處罰和聯合懲戒力度。大力推進企業清潔生產,推動重點行業污染治理升級改造,推進煤炭、鋼鐵等行業超低排放改造,深入推進柴油貨車污染治理,實施清潔取暖等措施。加強省級環境空氣站點質量管理,開展空氣品質分析評價,做好重污染天氣預報預警和應急回響工作。加強噪聲污染治理,依法強化聲環境功能區劃定,推動設區市全面實現功能區聲環境質量自動監測,推進聲環境質量持續改善。強化生態環境與健康管理,減少飲用水、空氣、噪聲等環境污染致殘。(省生態環境廳牽頭,省自然資源廳、省住建廳、省水利廳、省衛健委按職責分工負責)
  增強防災減災能力。加強災害風險隱患排查及民眾性應急演練。加強社區、學校、托育機構、幼稚園、養老院、醫院、車站、工廠等人員密集場所災害防禦。做好災害監測預警、應急準備、應急救援、生活救助、恢復重建等工作。依託現有資源,完善應急醫療技能實戰訓練和救援人員康復治療技能培訓。加強醫療救助裝備儲備補充和更新運維保障,提升突發災害應急處置能力和水平。(省應急廳、省教育廳、省民政廳、省自然資源廳、省交通廳、省水利廳、省衛健委、省氣象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保障兒童和老年人安全。強化平安校園建設,開展以防火災、溺水、危險化學品及校車安全、校舍安全為重點的系列校園隱患排查。加強道路交通、中毒、暴力等安全知識普及教育和安全技能培訓演練,提升自救避險能力。加強老年友好環境建設,推進特殊困難老年人家庭適老化改造工作,提高老年人及其照料者預防跌倒的意識和能力。執行國家強制性標準,加強對兒童和老年用品質量監管,加大對兒童口罩、兒童及嬰幼兒服裝、童車、玩具、兒童電話手錶、老人鞋和成人紙尿褲等用品監督抽查力度。提高對兒童傷害和老年人跌倒的救援、救治水平。(省教育廳、省公安廳、省民政廳、省衛健委、省市場監管局、省婦聯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提升康復服務能力
  實施康復醫療服務。推進山西省殘疾人綜合康復中心二期工程建設,增加殘疾人康復服務供給,增強社會兜底保障能力。推動山西醫科大學第一醫院醫養結合新建綜合醫院以及市縣醫養結合項目建設,推進西苑醫院山西醫院(山西中醫藥大學附屬醫院)國家區域醫療中心中醫現代康復中心項目實施,帶動全省康復醫療服務能力提升。培育建設面向康復醫療產業集群的產教融合實訓基地,加強康復醫療人才培養。支持和引導社會力量通過參與公立醫院改制重組的模式舉辦規模化、連鎖化的康復醫療中心,增加提供康復醫療服務的醫療機構數量,推動醫療資源豐富的市縣部分一級、二級醫院轉型為康復醫院。加大支持市級康復醫院、縣級綜合醫院康復科建設。推動高等院校積極設定康復治療相關學科專業,鼓勵有條件的大中專院校對照產業集群,增設運動康復、中醫康復學、康復物理治療、聽力與言語康復學、康復作業治療等相關專業或方向,加大招生計畫支持力度,加強康復醫療類套用型人才培養供給。推動建立省級康復專業技術人員規範化培訓基地,建設高質量康復專業技術人員隊伍,提高康復服務水平。積極開發居家康復醫療服務,逐步形成以社區康復、居家康復—康復專科醫院、二級醫院康復醫學科—省、市康復醫學中心及三級醫院康復醫學科為框架的三級康復網路。加強家庭醫生隊伍建設,擴大服務供給,豐富服務內容,推進殘疾人家庭醫生簽約服務。(省發展改革委、省教育廳、省民政廳、省衛健委、省殘聯按職責分工負責)
  實施殘疾人精準康復服務。開展殘疾人基本服務狀況調查,組織實施殘疾人精準康復服務行動,為有需求的殘疾人提供康復醫療、康復訓練、輔助器具配置等基本康復服務,保持康復服務覆蓋率和輔助器具適配率在85%以上。加強殘疾人康復技術人才規範化培育,促進康復機構提升專業服務能力和科學管理水平。利用社會資源,加強殘疾人功能訓練、工療、娛療等康復服務,著力推進精神障礙、智力殘疾等社區康復服務。推動有條件的市縣研究制定殘疾人輔助器具適配補貼制度,對困難殘疾人和重度殘疾人基本型輔助器具適配給予補貼,逐步完善殘疾人基本輔助器具目錄。落實殘疾兒童康復救助制度,鼓勵有條件的市縣適當提高救助標準,擴大救助範圍,增加康復服務供給,確保殘疾兒童得到及時有效的康復服務。(省殘聯牽頭,省教育廳、省民政廳、省衛健委按職責分工負責)
  實施長期照護服務。完善居家、社區、機構相銜接的專業化長期照護服務體系,鼓勵養老服務企業導入先進的管理模式和方法,提升失能老年人照護服務質量水平。加強經濟困難的失能老年人補貼制度與殘疾人兩項補貼政策的銜接。穩步推進長期護理保險制度試點工作,積極探索建立互助共濟、責任共擔的多渠道籌資機制,形成與經濟社會發展和保障水平相適應的籌資動態調整機制。將商業性長期護理保險列入發展重點,指導商業保險機構進一步最佳化服務,發揮商業保險參與社會綜合治理的作用。(省民政廳、省衛健委、省市場監管局、省醫保局、山西銀保監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提升無障礙建設水平。新改擴建城市道路、公共建築、綠地廣場等,嚴格落實國家及我省有關無障礙建設標準規範,配套建設無障礙設施。加快既有設施無障礙改造,提升社區無障礙設施建設水平,持續開展全國無障礙建設城市創建。嚴格對新建、改建設施的監管,保證新建項目無障礙設施建設率達到100%。推進困難重度殘疾人家庭無障礙改造。探索傳統無障礙設施設備數位化、智慧型化升級。加快信息無障礙建設,加快普及網際網路網站、移動網際網路應用程式和自助公共服務設備無障礙。(省自然資源廳、省住建廳、省工信廳、省通信管理局、省交通廳、省廣電局、省殘聯按職責分工負責)
  (五)深化殘疾預防宣傳教育
  開展重要人群知識科普。針對重點人群及主要致殘因素,推介發放殘疾預防核心知識科普讀物。面向兒童、青少年倡導營養均衡和膳食平衡,普及相關知識和技能。面向新婚夫婦、孕產婦、嬰幼兒家長開通殘疾預防和出生缺陷干預健康教育平台,普及遺傳、發育、疾病、傷害等致殘防控知識和出生缺陷科學知識。面向老年人開展口腔健康、心理關愛、營養膳食和痴呆等防治行動,宣傳健康科學知識和健康服務政策。面向高危職業從業者普及疾病、傷害等致殘防控的科學知識、方法。面向傷病者、殘疾人普及精準康復行動政策和康復知識,著力提升康復意識、能力。在全科醫生、專科醫生、婦幼保健人員、社會工作人員、殘疾人工作者等職業專業培訓中增加殘疾預防和出生缺陷防治核心知識,確保殘疾預防知識規範、有效傳播。(省殘聯、省衛健委牽頭,省委宣傳部、省委網信辦、省教育廳、省民政廳、省司法廳、省生態環境廳、省交通廳、省應急廳、省廣電局、省總工會、團省委、省婦聯按職責分工負責)
  開展重要節點社會宣傳。持續開展殘疾預防日宣傳教育活動,同時利用愛耳日、愛眼日、世界噪音日、防治碘缺乏病日、預防出生缺陷日、精神衛生日、防災減災日、全國消防日、全國交通安全日等宣傳節點,製作推出一批海報、動漫、短視頻等民眾喜聞樂見的新媒體產品,開展健康用耳、近視防控、碘缺乏病防治、社會心理服務、應急消防、交通安全等殘疾預防知識專題宣傳,推動殘疾預防宣傳教育網路全覆蓋,提升宣傳教育活動的影響力、實效性。(省殘聯、省衛健委、省委宣傳部牽頭,省委網信辦、省教育廳、省通信管理局、省公安廳、省民政廳、省司法廳、省人社廳、省生態環境廳、省交通廳、省應急廳、省廣電局、省總工會、團省委、省婦聯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完善工作機制
  省政府殘疾人工作委員會負責組織實施本行動計畫,指導各市、各有關部門及單位落實相關工作任務,定期召開會議、聽取匯報、通報情況,研究解決行動計畫實施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各有關部門要按照職責分工,建立完善本部門工作推進機制,將所承擔的殘疾預防工作任務納入重點工作安排,逐項抓好落實,確保各項行動任務圓滿完成。(省政府殘疾人工作委員會及其成員單位、有關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健全技術體系,強化示範帶動
  建立省級殘疾預防專家諮詢委員會,承擔諮詢、評估、宣教等任務,為本行動計畫實施提供技術支持。加強全省殘疾預防科技攻關和示範套用,結合中央財政科技計畫(專項、基金等),加大省級科技資金的投入。逐步推動殘疾預防信息跨部門跨區域信息共享。篩選推薦殘疾預防重點聯繫地區,開展殘疾預防監測,探索創建殘疾預防新經驗、新技術,力爭在殘疾預防套用推廣上取得新成果。(省教育廳、省科技廳、省公安廳、省民政廳、省財政廳、省人社廳、省生態環境廳、省住建廳、省交通廳、省衛健委、省應急廳、省市場監管局、省殘聯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實施監測評估,抓好整改落實
  各有關部門按職責分工做好殘疾預防行動各自任務的年度監測評估,及時收集、分析評價有關數據信息。省政府殘疾人工作委員會開展本行動計畫的動態監測和終期評估,系統分析研判目標任務完成情況,總結經驗做法,查找困難問題,研究對策措施。對工作不力、進度滯後的部門和單位進行督促整改。(省政府殘疾人工作委員會及其成員單位、有關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做好宣傳引導,營造社會氛圍
  各有關部門要密切協作,採取多種方式,強化輿論宣傳引導,特別要利用各個預防節點,宣傳介紹殘疾預防的重大意義、主要措施和核心內容,引導社會各界認識殘疾預防的重要性,鼓勵社會廣泛參與、支持實施殘疾預防行動計畫,及時宣傳報導實施進展、典型事例、階段成果,做好經驗亮點推廣,營造人人參與殘疾預防的良好氛圍。(省殘聯、省衛健委牽頭,省委宣傳部、省教育廳、省工信廳、省通信管理局、省公安廳、省民政廳、省司法廳、省生態環境廳、省住建廳、省交通廳、省應急廳、省市場監管局、省廣電局、省總工會、團省委、省婦聯按職責分工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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