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文
為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關於健康中國建設和新時代殘疾人工作的決策部署,進一步提升全市殘疾預防水平,有效減少和控制殘疾發生髮展,依據《殘疾預防和殘疾人康復條例》《國家殘疾預防行動計畫(2021—2025年)》《甘肅省殘疾預防行動計畫(2021—2025年)》和《張掖市“十四五”殘疾人保障和發展規劃》等法規、政策檔案,結合實際,制定本行動計畫。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歷次全會精神,認真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於殘疾人事業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注重預防為主與康復服務相結合、補齊短板與提高質量相結合、關注需要與最佳化供給相結合、鞏固成果與創新機制相結合,全面實施覆蓋全人群全生命周期的殘疾預防三級防控策略,將殘疾預防融入經濟社會發展各領域,切實提高全社會殘疾風險綜合防控能力,有力保障人民民眾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
(二)工作目標
到2025年,覆蓋經濟社會發展各領域的殘疾預防政策體系進一步完善,全人群全生命周期殘疾預防服務網路更加健全,全民殘疾預防素養明顯提升,遺傳發育、疾病、傷害等主要致殘因素得到有效防控,殘疾康復服務狀況持續改善,殘疾預防主要指標達到國家控制水平。
(三)主要指標
二、主要行動
(一)殘疾預防知識多維度普及行動
深入開展殘疾預防宣傳教育。緊抓世界防治麻風病日、愛耳日、愛眼日、世界噪音日、防治碘缺乏病日、防災減災日、全國助殘日、全國科普日、殘疾預防日、預防出生缺陷日、精神衛生日、全國消防日、國際殘疾人日、全國交通安全日等時間節點,面向兒童、青少年、新婚夫婦、孕產婦、嬰幼兒家長、老年人、高危職業從業者等重點人群,通過廣泛舉辦展覽、義診、講座、知識競賽、入戶宣講、製作動畫小視頻等民眾喜聞樂見的活動形式,組織開展針對性殘疾預防宣傳教育。加強健康教育和社會健康管理,倡導勤洗手、科學佩戴口罩、使用公勺公筷等衛生習慣,提倡文明健康、綠色環保的生活方式,提升宣傳教育的影響力和實效性。(市殘聯、市衛生健康委、市委宣傳部牽頭,市委網信辦、市教育局、市工信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人社局、市生態環境局、市交通運輸局、市應急局、市總工會、團市委、市婦聯、市科協、市融媒體中心按職責分工負責)
全面加強殘疾預防知識普及。充分運用“報、網、端、微、屏”等多種載體,定期更新和發布殘疾預防相關內容,普及對遺傳和發育、疾病、傷害等主要致殘因素防控的科學知識和方法。積極探索將殘疾預防和出生缺陷防治核心知識納入醫療工作人員、婦幼保健人員和殘疾人工作者等職業培訓課程和教材內容,建設殘疾預防知識科普骨幹隊伍,確保殘疾預防知識規範、有效傳播。(市殘聯牽頭,市委宣傳部、市衛生健康委、市委網信辦、市教育局、市司法局、市生態環境局、市交通運輸局、市應急局、市市場監管局、市總工會、團市委、市婦聯、市科協、市融媒體中心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出生缺陷和發育障礙精準防控行動
倡導優生優育理念。織密織牢出生缺陷防治網路,補齊出生缺陷防治專業人才隊伍建設短板,降低檢查治療門檻,鼓勵育齡夫婦從婚前、孕前、孕期、產前、產後各個階段開展出生缺陷預防。向育齡婦女普及優生優育知識,鼓勵育齡婦女定時到醫院接受正規檢查,堅決避免近親結婚。推廣使用《母子健康手冊》,為婦女兒童提供系統、規範的生育全程基本醫療保健服務。(市衛生健康委、市民政局、市醫保局、市婦聯按職責分工負責)
加強婚前、孕前保健。加強對遺傳性疾病、指定傳染病、嚴重精神障礙的檢查並提出醫學意見,指導婚前醫學檢查服務機構科學最佳化婚前醫學檢查場所布局及服務流程。婚姻登記機關積極宣傳婚前醫學檢查政策,引導婚姻登記當事人主動進行婚前醫學檢查。加大孕前優生健康檢查、增補葉酸等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力度,為計畫懷孕夫婦提供健康教育、諮詢指導、篩查評估、綜合干預等孕前優生服務,指導科學備孕。倡導遠離輻射等環境污染,推進補服葉酸預防神經管缺陷。(市衛生健康委、市民政局、市生態環境局、市婦聯按職責分工負責)
做好產前篩查、診斷。提供生育全程基本醫療保健服務,廣泛開展產前篩查。針對先天性心臟病、唐氏綜合症等重點疾病推動圍孕期、產前產後一體化管理服務和多學科診療協作。加強對常見胎兒染色體病、嚴重胎兒結構畸形、單基因遺傳病等重大出生缺陷的產前篩查和診斷。推進高齡孕產婦等重點人群的分類管理和服務,落實妊娠風險篩查與評估、高危孕產婦專案管理等制度,強化縣、鄉、村三級婦幼衛生服務網路建設,完善基層網底和轉診網路。(市衛生健康委負責)
加強新生兒早期篩查和干預。認真落實《新生兒疾病篩查管理辦法》和《甘肅省新生兒疾病篩查實施細則》要求,逐步擴大致殘性疾病篩查病種範圍,全面開展新生兒疾病篩查,做到儘早發現、儘早干預、儘早治療。規範嬰幼兒早期發展服務,加強對家庭和托幼機構兒童早期發展服務的指導,深入實施中央專項彩票公益金出生缺陷干預救助項目。殘疾預防關口前移,做實0—6歲兒童健康管理工作,大力推進視力、聽力、言語、肢體、智力及孤獨症等六類殘疾為重點的0—6歲兒童殘疾篩查,完善篩查、診斷、康復救助銜接機制,不斷提升兒童致殘性疾病早發現、早診斷、早干預、早康復的能力和效果。(市衛生健康委、市教育局、市殘聯、市婦聯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因病致殘科學防控行動
加強慢性病致殘防控。進一步完善慢性病防控機制,創新慢性病管理模式,提高服務能力與服務質量,提升基層醫療人員慢性病規範化診治能力。開展全民健身行動,選擇與自身體質和健康狀況相適應的運動方式,量力而行地進行體育鍛鍊,發揮好體育健身在主動健康干預、慢性病防治、康復中的作用。推廣健康生活方式,平衡膳食,合理搭配食物、增加蔬菜水果攝入,減少鹽、油、糖的攝入量。落實公共場所無煙規定,避免二手菸環境污染。加強高危人群篩查與管理,進一步提升高血壓、糖尿病等慢性病患者規範管理,開展超重肥胖、血壓血糖增高、血脂異常等高危人群的患病風險評估和指導,做好併發症篩查和干預,強化致盲、致聾性疾病的預防、篩查和治療工作,最大限度控制和減少慢性病致殘。(市衛生健康委牽頭,市醫保局、市教育局、市體育局、市退役軍人局、市殘聯按職責分工負責)
加強社會心理服務和精神疾病防治。建立精神衛生醫療機構、社區康復機構及社會組織、家庭相互銜接的精神障礙社區康復服務體系,建立和完善心理健康教育、心理熱線服務、心理評估、心理諮詢、心理治療、精神科治療等銜接合作的心理危機干預和心理援助服務模式。強化重點人群心理健康服務,社會工作服務和個體危機干預,加強群體危機管理,制定重大疫情、自然災害、安全事故等突發公共事件中社會支持和防護保護指南,將心理援助納入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為遭遇突發公共事件群體提供心理援助服務。加強對精神分裂症、阿爾茨海默症、抑鬱症、孤獨症等主要致殘性精神疾病的篩查識別和治療。做好嚴重精神障礙患者規範管理,落實監管責任,加強救治救助。開展社會心理服務和社區心理干預,預防和減少精神殘疾發生。(市委政法委、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衛生健康委、市婦聯、市殘聯按職責分工負責)
加強傳染病及地方病致殘防控。全面實施國家免疫規劃工作,繼續將脊髓灰質炎、流行性乙型腦炎等致殘性傳染病的疫苗接種率維持在高水平。加強傳染病防控,做好傳染病報告及患者醫療救治。基本消除碘缺乏病、大骨節病、飲水型地方性氟中毒等重大地方病致殘。認真落實《疫苗流通和預防接種管理條例》《預防接種工作規範》《疫苗儲存和運輸管理規範》等法律法規要求,確保疫苗接種安全、規範。依據《甘肅省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實施標準(2021年版)》要求,為轄區內大骨節病、克山病、氟骨症、地方性砷中毒、克汀病、二度及以上甲狀腺腫大患者建立健康檔案,實行社區管理。落實《甘肅省麻風病症狀監測實施方案(試行)》要求,強化麻風病症狀監測工作,力爭早發現、早診斷、早治療,降低新發病例二級畸殘比。進一步強化傳染病監測和預測預警,提升快速反應和應急處置能力。(市衛生健康委牽頭,各縣區政府負責)
加強職業病致殘防控。持續加快職業健康監管體系建設,做好重點行業職業健康管理,督促用人單位落實職業病防治主體責任,提升職業健康、衛生監管和技術服務水平。產生職業病危害的用人單位應建立職業病防治管理責任制,健全崗位責任體系,根據存在的危害因素,設定或指定職業衛生管理機構,配備專兼職的職業衛生管理人員,開展職業病防治、職業健康指導和管理工作,做到責任到位、投入到位、監管到位、防護到位、應急救援到位。落實防塵、防毒、防噪聲、防輻射等重點措施,減少工作場所職業危害因素。加強重點人群勞動保護,避免接觸有毒有害因素,有效保障勞動者職業健康權益。(市衛生健康委牽頭,市發展改革委、市人社局、市應急局、市生態環境局、市總工會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傷害致殘嚴格防控行動
強化安全生產和消防安全監管。探索建立多層次工傷保險制度體系,完善預防、康復、補償“三位一體”制度。強化工作場所職業安全健康管理,開展職業安全健康教育,提高勞動者安全健康防護能力。強化危險化學品、消防、交通運輸等重點行業領域、重點區域、重點場所的隱患排查治理,加大安全生產監管執法力度。強化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建設和專業救援力量建設,加強消防安全治理,重點對客運車站、醫院、學校、幼稚園、養老院、兒童福利機構、兒童康復機構、未成年人救助保護機構及勞動密集型企業等人員密集場所進行消防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嚴格落實消防安全主體責任,完善消防安全設施,常態化開展消防安全應急演練,提高防範火災能力。(市應急局牽頭,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人社局、市住建局、市交通運輸局、市衛生健康委、市總工會、市消防救援支隊按職責分工負責)
加強道路交通和運輸安全管理。持續開展酒駕醉駕、“三超一疲勞”、公路“兩違”等嚴重交通違法專項整治和交通安全設施排查整治行動,加強道路運輸指揮調度、動態監測、應急處置,實行道路交通動態管理。加強機動車登記、檢驗等環節監管,保障機動車輛行駛的安全性。強化旅遊包車、班線客車、危險貨物運輸車、貨車等重點車輛安全監管,嚴格落實運輸企業主體責任。深入實施安全生命防護工程,對臨水、臨崖、急彎陡坡等重點路段防護設施進行完善升級,打造安全便捷的公路通行環境。加強道路交通事故傷者救援渠道和救治網路建設,減少交通事故致殘。(市公安局、市交通運輸局牽頭,市市場監管局、市文廣旅遊局、市衛生健康委、市應急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增強防災減災能力。建立健全銜接有序、管理規範的自然災害類應急預案體系,實施應急預案動態管理,定期開展自然災害及突發事件的應急演練,提高突發災害應急處置能力和水平。加強部門應急回響聯動機制和社會力量參與機制建設,健全最佳化監測和預警預報系統,提高預報預警能力,強化應急準備、應急救援、生活救助、恢復重建等力量。廣泛開展防災減災救災宣傳教育活動,普及自然災害知識和自救互救常識。強化應急醫療技能實戰訓練、救援人員康復治療技能培訓,完善移動醫院和醫療救援裝備儲備。強化基層社區災害風險格線化管理,常態化開展災害風險隱患排查治理。加強社區、學校、幼稚園、醫院、車站、工廠、機關企事業單位等人員密集場所災害防禦。(市應急局牽頭,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自然資源局、市交通運輸局、市市場監管局、市水務局、市衛生健康委、市文廣旅遊局、市地震局、市氣象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加強農產品和食品藥品安全監管。建立健全食用農產品及食品質量全程追溯體系,健全完善食用農產品產地準入與市場準入銜接機制,落實主要農產品“承諾達標合格證”制度,防範化解農產品質量安全風險隱患,加強農產品、畜禽及水產品源頭治理力度,提升農產品質量安全水平。完善食品生產安全風險防控體系和分級管理制度,加強食品安全風險動態排查,定期開展風險評估研判,推動監管責任落實。加強生產經營過程監管,壓實企業主體責任。構建嚴密高效的藥品管理責任機制,完善檢驗檢測體系和信息化追溯體系,強化藥品流通管理。加大藥品生產、經營企業日常監督檢查力度,嚴厲打擊制售假劣藥品、無證醫療器械違法行為。(市市場監管局牽頭,市農業農村局、市畜牧獸醫局、市衛生健康委按職責分工負責)
保障飲用水安全。深化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規範化建設與長效管護,加強水源地水質監測和信息公開,探索新污染物控制策略和有效管控措施。加大飲用水水源地環境隱患排查、供水設施、涉水產品監管安全巡查和衛生監督檢查力度,實施城市供水設施建設改造工程。定期監測、檢測和評估飲用水水源、供水廠出水和用戶水龍頭水質等飲水安全狀況,確保城鄉居民生活飲用水達標。(市生態環境局牽頭,市水務局、市住建局、市衛生健康委按職責分工負責)
加強空氣、噪聲污染治理。持之以恆推進大氣污染綜合治理,從嚴落實各項排放管控措施,加大超標處罰和聯合懲戒力度。健全空氣品質監測網路,做好重污染天氣應急回響。全方位抓好工業、農業、建築業、服務業、交通運輸業等領域清潔生產,通過改進設計、使用清潔能源原料、升級工藝技術與設備、改善管理、強化資源能源綜合利用等方式從源頭削減污染,提高資源能源利用效率,全面促進重點領域提升減污降碳協同增效水平。加強噪聲污染治理,推動甘州區全面實現功能區聲環境質量自動監測。加強醫療廢物分類管理,逐步提升現有醫療廢物集中處置設施的處置能力,對醫療廢物進行規範處置。(市生態環境局牽頭,市公安局、市工信局、市交通運輸局、市自然資源局、市住建局、市衛生健康委按職責分工負責)
加強重點人群致殘防控。廣泛宣傳兒童急救知識,提升家長、教師急救技能。加強兒童生命安全教育和心理衛生教育,預防和控制兒童溺水、跌落、燒燙傷、中毒、暴力等傷害,推廣使用兒童安全座椅,保障兒童食品和藥品安全。加強對玩具、電子產品的監督和管理,減少對兒童視力、聽力、精神方面的傷害。最佳化老年人住行醫養等環境,推動老年宜居環境建設,鼓勵家居環境適老化無障礙改造。開展老年人跌倒干預和健康指導,構建“一鍵呼”救助服務平台,提高老年人及其照料者預防跌倒的意識和能力,避免意外的發生,減輕次傷害程度。(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衛生健康委、市交通運輸局、市市場監管局、市應急局、市生態環境局、市水務局、市殘聯、市婦聯按職責分工負責)
(五)康復服務質量促進提升行動
加強康復醫療服務。認真貫徹落實國家衛生健康委等八部門印發的《關於加快推進康復醫療工作發展的意見》,完善康復醫療服務指南和技術規範,提高康復醫療服務能力。爭取在全市範圍內建設或轉型1家康復醫院或康復中心,全市三級醫院康復醫學科爭取實現全覆蓋,90%的二級醫院建立康復醫學科。專科醫院根據需要設定康復醫學科。積極發展中醫特色康復服務,力爭85%以上二級中醫醫院設定康復科。加強康復醫療人才教育培養,統籌整合各類醫療衛生、養老、康復和托養等資源,推動康復服務向各類助殘服務機構和平台延伸。鼓勵河西學院、培黎職業學院設定康復治療學、康復工程等相關學科和專業。積極發展社區和居家康復醫療,打通基層康復醫療需求“最後一公里”。(市發展改革委、市衛生健康委、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殘聯按職責分工負責)
保障殘疾人基本康復服務。按照“人人享有康復服務”的目標,常態化開展殘疾人基本需求與服務狀況動態調查,進一步規範服務流程,持續組織實施殘疾人精準康復服務行動,對殘疾人群體需求實行動態管理,努力滿足殘疾人康復服務的個性化、多樣化需求,使持證殘疾人基本康復服務覆蓋率和殘疾人輔具適配率均達到85%以上。完善殘疾兒童康復救助制度,狠抓0—6歲殘疾兒童搶救性康復工作,努力做到殘疾兒童康復訓練服務“應救盡救”。加強殘疾人康復機構規範化建設,將符合條件的殘疾人康復機構納入醫保定點範圍,支持張掖厚熙、山丹溫馨、民樂智博等10家民營服務機構完善服務設施,為殘疾人提供康復訓練、日間照料、康復輔助器具配置等基本康復服務。積極引導社會力量參與,加強精神障礙治療與康復資源的整合協調,不斷鞏固和增強家庭照護功能,著力推進精神障礙社區康復服務。加強專業社會工作者、助殘志願者培訓,打造適應新時期殘疾人康復工作需要的人才隊伍。加強殘疾人康復項目監管和資金績效評價工作,有效保障基本康復服務質量。(市殘聯牽頭,市財政局、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衛生健康委按職責分工負責)
做好失能老年人照護和無障礙設施改造。構建養老、孝老、敬老政策體系和社會環境,建立以居家養老為基礎、社區服務為依託、機構養老為補充的養老服務體系和健康支持體系,改善失能老年人照護服務質量。深入推進關愛服務行動,為居家重度及以上失能老年人家庭照護者免費提供上門服務、日間照護、心理疏導等支持服務。落實經濟困難的失能老年人補貼制度,嚴把殘疾人證的辦理關,加大殘疾人兩項補貼等惠殘政策的落實力度,對生活不能自理又無贍養人的老年人實行集中供養和照護。落實半失能人員基本生活照料、醫療護理資金保障等社會保險制度。加快推進道路交通、公共服務設施、社區服務設施、殘疾人服務設施、殘疾人集中就業單位等場所和公共運輸工具的無障礙建設和改造,新建設施嚴格執行無障礙相關標準。鼓勵社會力量參與信息無障礙技術和產品研發,加快推進移動網際網路應用程式和自助公共服務設備無障礙建設。加大對失能和半失能老人、殘疾人家庭的無障礙建設改造,提升他們的生活質量。(市財政局、市民政局、市衛生健康委、市住建局、市交通運輸局、市市場監管局、市醫保局、市殘聯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將殘疾預防工作納入政府議事日程和考核內容。市政府殘疾人工作委員會具體負責組織實施本行動計畫,指導各縣區、各有關部門及單位落實相關工作任務,定期召開會議,聽取匯報,通報情況,開展調度,研究解決重大問題。各縣區要結合本地實際,研究制定落實行動計畫的具體實施方案,進一步明確責任,強化措施,做細做實殘疾預防工作。(市、縣區殘疾人工作委員會及成員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完善保障體系。推動完善母嬰保健、疾病防控、安全生產、道路交通安全、食品藥品安全、環境保護、殘疾康復等重點領域的政策保障體系。完善以基層為重點的公共衛生、衛生應急、醫療服務、安全保障和監管、應急救援、環境污染防治、農產品和食品藥品安全監管、康復服務等殘疾預防服務網路。打造適應殘疾預防工作需要的人才隊伍。利用網際網路、物聯網等信息技術,提升殘疾預防大數據利用能力。確定殘疾預防重點聯繫地區,加強監測,開展殘疾預防新技術示範套用。(市衛生健康委、市公安局、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人社局、市生態環境局、市住建局、市交通運輸局、市農業農村局、市市場監管局、市應急局、市司法局、市殘聯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開展監測評估。各級殘疾人工作委員會及成員單位和相關部門要按照職責分工做好相關任務指標的年度分解,並對殘疾預防行動計畫實施進行每年度督查自查,中期評估和總結評估,發現問題及時解決。各有關部門要按照職責分工,將所承擔的殘疾預防工作任務與本部門本單位工作同安排同部署,逐項抓好落實。市、縣區人民政府殘疾人工作委員會要對殘疾預防行動計畫重點任務進展、主要指標完成情況及時開展督導,對進度滯後、工作不力的單位,進行督促整改。(市、縣區殘疾人工作委員會及成員單位和相關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做好宣傳引導。各縣區、各有關部門要把殘疾預防行動計畫實施與保障人民民眾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結合起來,採取多種形式,廣泛深入宣傳實施本行動計畫的重大意義、目標任務和主要舉措,鼓勵引導社會各界廣泛參與、積極支持。及時宣傳報導實施進展、階段性成效,做好經驗交流分享,努力營造推進殘疾預防行動計畫高質量實施的良好氛圍。(市委宣傳部、市衛生健康委、市殘聯牽頭,市委網信辦、市教育局、市工信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生態環境局、市住建局、市交通運輸局、市應急局、市市場監管局、市總工會、團市委、市婦聯、市科協、市融媒體中心按職責分工負責)
政策解讀
2022年9月16日,張掖市政府辦公室內印發《張掖市殘疾預防行動計畫(2021—2025年)》(以下簡稱《行動計畫》)。現就《行動計畫》政策解讀如下:
一、編制背景及依據
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以及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視殘疾預防工作。習近平總書記強調“要增強全社會殘疾預防意識”。2021年12月14日,國務院辦公廳印發了《國家殘疾預防行動計畫(2021—2025年)》,2022年4月25日,省政府辦公廳印發《甘肅省殘疾預防行動計畫(2021—2025年)》,明確要求“各市州要結合本地實際,依據本行動計畫,會同相關部門組織力量,研究制定本地殘疾預防行動計畫”。為貫徹落實好國家和全省殘疾預防行動計畫要求,按照市政府安排,依據《殘疾預防和殘疾人康復條例》《國家殘疾預防行動計畫(2021—2025年)》《甘肅省殘疾預防行動計畫(2021—2025年)》和《張掖市“十四五”殘疾人保障和發展規劃》等法規、政策檔案,市殘聯在深入調研、廣泛徵求並充分吸納各縣區和市衛生健康委、市民政局等相關部門單位意見的基礎上,起草並修改完善了《張掖市殘疾預防行動計畫(2021—2025年)》。
二、主要內容
《行動計畫》包括總體要求、主要行動和保障措施三部分內容。
第一部分,總體要求。明確了指導思想、工作目標和主要指標。工作目標提出,到2025年,覆蓋經濟社會發展各領域的殘疾預防政策體系進一步完善,全人群全生命周期殘疾預防服務網路更加健全,全民殘疾預防素養明顯提升,遺傳發育、疾病、傷害等主要致殘因素得到有效防控,殘疾康復服務狀況持續改善,殘疾預防主要指標達到國家控制水平。主要指標中,對2020年(“十三五”末)19項指標完成情況進行了精準統計,科學提出了25項2025年(“十四五”末)要達到的預期指標。
第二部分,主要行動。包括五大行動20項任務:
1.殘疾預防知識多維度普及行動。一是深入開展殘疾預防宣傳教育,二是全面加強殘疾預防知識普及。
2.出生缺陷和發育障礙精準防控行動。一是倡導優生優育理念,二是加強婚前、孕前保健,三是做好產前篩查、診斷,四是加強新生兒早期篩查和干預。
3.因病致殘科學防控行動。一是加強慢性病致殘防控,二是加強社會心理服務和精神疾病防治,三是加強傳染病及地方病致殘防控,四是加強職業病致殘防控。
4.傷害致殘嚴格防控行動。一是加強安全生產和消防安全監管,二是加強道路交通和運輸安全管理,三是增強防災減災能力,四是加強農產品和食品藥品安全監管,五是保障飲用水安全,六是加強空氣、噪聲污染治理,七是加強重點人群致殘防控。
5.康復服務質量促進提升行動。一是加強康復醫療服務,二是保障殘疾人基本康復服務,三是做好失能老年人照護和無障礙設施改造。
第三部分,保障措施。從加強組織領導、完善保障體系、開展監測評估、做好宣傳引導四個方面對保障《行動計畫》有效實施提出了具體要求。
三、主要特色亮點
《行動計畫》總體遵循省政府辦公廳印發的《甘肅省殘疾預防行動計畫(2021—2025年)》,經過多次徵求意見科學合理制定,更加符合我市實情,指導性和操作性更強。在主要指標中,相比甘肅省行動計畫中的區間值,我市《行動計畫》對2020年已完成的指標精準統計出準確值,更有對比參考價值,科學提出2025年要達到的25項預期指標,並明確了責任單位,經過與近幾年項目比對測算可以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