鎮江市殘疾預防行動計畫(2022—2025年)

《鎮江市殘疾預防行動計畫(2022—2025年)》已經鎮江市人民政府同意, 鎮江市人民政府辦公室於2022年11月15日印發.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鎮江市殘疾預防行動計畫(2022—2025年)
  • 頒布時間:2022年11月15日
  • 發布單位:鎮江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全文
為進一步加強殘疾預防,有效減少和控制殘疾發生、發展,紮實推進健康鎮江建設和新時代殘疾人工作,根據《國家殘疾預防行動計畫(2021—2025年)》《江蘇省殘疾預防和殘疾人康復實施辦法》《江蘇省殘疾預防行動計畫(2021—2025年)》,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行動計畫。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歷次全會精神,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決策部署,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貫徹預防為主方針,將殘疾預防融入經濟社會發展各領域,全民動員、科學施策、依法推進,提高全社會致殘風險綜合防控能力,有力保障人民民眾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
(二)基本原則
政府主導,聯防聯控。完善政府主導、部門協調聯動、社會共同參與的殘疾預防工作格局,落實政府責任,加強跨部門協作,完善防治策略、制度安排和保障政策。調動個人和社會積極性,形成政府、社會、個人協同推進殘疾預防的合力。
以人為本,人人盡責。倡導每個人是自己健康第一責任人的理念,廣泛開展殘疾預防宣傳和健康教育,增強個人全生命周期殘疾預防意識,讓殘疾預防知識、行為和技能成為全民普遍具備的素養和能力。
關口前移,系統推進。著力推進殘疾預防關口前移,針對各階段主要致殘因素採取綜合措施,全面實施覆蓋全人群全生命周期的殘疾預防三級防控策略,以社區和家庭為基礎,專業機構與社會參與相結合,推進健康教育、健康促進,完善篩查、診斷、治療、康復全鏈條服務體系。
(三)工作目標
到2025年,進一步完善我市殘疾預防政策體系和殘疾預防服務網路,全民殘疾預防素養明顯提升,主要致殘因素得到有效控制,殘疾康復服務狀況持續改善,殘疾預防目標任務全面落實,主要指標處於全省前列。
(四)主要指標
領  域
指  標
2020年
2025年
殘疾預防知識宣傳行動
1
重點人群殘疾預防知識普及率
≥80%
出生缺陷和發育障礙致殘防控行動
2
婚前醫學檢查率
85%
≥90%
3
免費孕前優生健康檢查目標人群覆蓋率
≥90%
≥90%
4
孕產婦系統管理率
≥90%
≥90%
5
產前篩查率
98%
≥98%
6
新生兒遺傳代謝性疾病篩查率
≥98%
≥98%
7
新生兒聽力篩查率
≥98%
≥98%
8
3歲以下兒童系統管理率
≥95%
≥95%
疾病致殘
防控行動
9
高血壓患者基層規範管理服務率
>60%
≥65%
10
2型糖尿病患者基層規範管理服務率
>60%
≥65%
11
百萬人口白內障復明手術數
>2000
≥3500
12
以社區為單位心理諮詢室或社會工作室建成率
≥80%
13
登記在冊的嚴重精神障礙患者規範管理率
>80%
≥90%
14
適齡兒童免疫規劃疫苗接種率
>90%
≥95%
15
控制和消除重大地方病的縣(市、區)
≥95%
>95%
16
接觸職業病危害的勞動者在崗期間職業健康檢查率
≥90%
≥90%
傷害致殘
防控行動
17
生產安全事故起數下降
比2016年下降10%
以上
比2020年下降15%以上
18
聲環境功能區夜間達標率
82.3%
≥85%
康復服務
促進行動
19
每10萬人口康復醫師人數
>8人
20
65歲以上失能老年人健康服務率
≥80%
≥82%
21
開展精神障礙社區康復服務的縣(市、區)
100%
22
開展精神障礙社區康復服務的縣(市、區)的居家患者接受社區康復服務比率
≥60%
23
殘疾人基本康復服務覆蓋率
≥90%
≥98%
24
殘疾人輔助器具適配率
>90%
≥98%
25
公共建築無障礙設施建設率
100%
註:“十三五”期間未開展數據統計工作的指標2020年數據標註為“—”。
二、重點任務
(一)實施殘疾預防宣教行動
1. 創新殘疾預防宣教形式。推動建立全市殘疾預防科普知識資源庫,徵集、匯總基層殘疾預防政策、殘疾預防知識、殘疾預防典型案例等相關材料,分類梳理後納入各級各類資源平台。將殘疾預防教育納入全民教育體系、融入居民工作生活,鼓勵各有關部門、組織創作播出殘疾預防公益廣告、文藝節目、微課堂等,充分利用傳統媒體和新媒體進行傳播。鼓勵各地豐富宣教形式,提升宣教活動的影響力、實效性,增強全民殘疾預防意識。(市衛健委、市殘聯牽頭,市委宣傳部、市委網信辦、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生態環境局、市交通運輸局、市應急管理局、市總工會、團市委按職責分工負責)
2. 組織實施針對性宣傳教育。強化殘疾預防日宣傳效果,利用愛耳日、愛眼日、世界噪音日、防治碘缺乏病日、預防出生缺陷日、麻風病日、精神衛生日、防災減災日、全國消防日、全國交通安全日等宣傳節點,加強殘疾預防法律法規和預防知識宣傳。面向兒童、青少年、育齡夫婦、孕產婦、嬰幼兒家長、老年人、傷病者、殘疾人、高危職業從業者等重點人群,圍繞普及遺傳和發育、疾病、傷害等致殘防控的知識、方法,在學校、醫院、康復機構、婦幼保健院、婚姻登記機關等重點場所,通過民眾喜聞樂見的形式、傳播方式,提升各類宣傳教育活動的影響力、實效性。(市委宣傳部、市衛健委、市殘聯牽頭,市委網信辦、市教育局、市工信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人社局、市生態環境局、市交通運輸局、市應急管理局、市文廣集團、市總工會、團市委、市婦聯按職責分工負責)
3. 提升公眾殘疾預防能力。廣泛宣傳殘疾預防知識,指導公眾學習並運用殘疾預防知識,合理膳食,均衡營養,科學健身、規範就醫用藥等。掌握測量體溫、脈搏、血壓、血糖等基礎醫療技能,識別高壓、易燃、易爆、劇毒、放射性、生物安全等常見危險標識,掌握基本逃生技能與急救技能,有效提升公眾殘疾防控意識。擴大預防醫學、康復醫學、職業健康等緊缺人才培養規模,建立以全科醫生、專科醫生、婦幼保健人員、殘聯工作人員、康復機構工作人員為主體的殘疾預防宣教隊伍,定期培訓殘疾預防和出生缺陷防治知識,確保殘疾預防知識規範、有效傳播。(市衛健委、市殘聯牽頭,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生態環境局、市交通運輸局、市應急管理局、市總工會、團市委、市婦聯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實施出生缺陷和發育障礙致殘防控行動
4. 加強婚前、孕前保健。落實《江蘇省出生缺陷防治辦法》,推進婚前保健,做好婚姻登記、婚前醫學檢查、婚育健康宣傳教育、生育指導“一站式”服務。加強對遺傳性疾病、指定傳染病、嚴重精神障礙的檢查並提出醫學意見。開展孕前優生健康檢查項目。繼續實施育齡婦女孕前和孕早期免費補服葉酸預防神經管缺陷項目。指導科學備孕,為計畫懷孕夫婦提供健康教育、諮詢指導、篩查評估、綜合干預等孕前優生服務。加快推進婚姻登記機關婚姻家庭輔導室(婚姻家庭糾紛調解室)建設,實現全市婚姻登記機關全覆蓋。加大對備孕、孕期和哺乳期女職工的勞動保護。(市衛健委牽頭,市民政局、市人社局、市總工會、市婦聯按職責分工負責)
5. 做好產前篩查、診斷。規範孕產婦健康管理,完善孕情監測、建冊建檔、產前檢查、安全分娩和產後訪視、健康教育與保健生育全程服務網路。將孕產婦納入家庭醫生簽約服務重點保障人群,落實各環節健康管理措施。加強對常見胎兒染色體病、嚴重胎兒結構畸形、單基因遺傳病等重大出生缺陷的產前篩查和診斷。規範預防愛滋病、梅毒、B肝母嬰傳播綜合干預措施。落實基本避孕服務,全面普及生殖健康和避孕節育知識。以高齡高危孕產婦和高危兒為重點,強化母嬰安全管理,提升孕產婦和新生兒危急重症救治能力。(市衛健委負責)
6. 加強兒童早期篩查干預。建立完善新生兒出生缺陷篩查、診斷、治療、隨訪、一體化服務模式,推進新生兒疾病篩查全覆蓋,重點開展新生兒苯丙酮尿症、先天性甲狀腺功能減低症等遺傳代謝性疾病篩查。推進兒童早期發展綜合服務,加強對家庭和托幼機構兒童早期發展服務的指導,定期開展0-6歲兒童視力、聽力、智力、肢體殘疾以及孤獨症等篩查工作。(市衛健委、市殘聯牽頭,市教育局、市婦聯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實施疾病致殘防控行動
7. 加強慢性病致殘防控。大力開展“三減三健”(減鹽、減油、減糖,健康口腔、健康體重、健康骨骼)等專項行動,實施“三高”(高血壓、高血糖、高血脂)共管項目,提升健康水平,降低患病風險。開展全民健身行動,發揮體育健身在主動健康干預、慢性病防治中的作用。加強心血管疾病、糖尿病、慢阻肺等慢性疾病和重點癌症高危人群篩查與干預,做好癌症患者篩查和早診早治,優先做好重點人群家庭醫生簽約服務,拓展個性化服務。推進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慢病醫防融合管理,強化綜合連續健康管理服務。著力做好防盲治盲,綜合防控兒童青少年近視,擴大白內障免費復明手術範圍。推進防聾治聾工作,實現聽障兒童助聽早期干預,確保聽障兒童人工耳蝸植入與升級救助項目取得實效。(市衛健委牽頭,市教育局、市體育局、市殘聯按職責分工負責)
8. 加強心理健康服務和精神疾病防治。依託精神衛生機構開展心理健康諮詢疏導和心理援助,將心理援助內容納入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健全市、縣兩級精神衛生專業機構,提高嚴重精神障礙患者管理服務能力,丹陽市、句容市、揚中市、丹徒區至少建成1所政府辦二級精神病專科醫院或在縣級綜合醫院設立精神(心理)科,推動縣級人民政府統籌規劃精神障礙社區康復機構建設,建立心理危機干預隊伍,開展突發事件心理干預工作。落實監管責任,加強救治救助,對肇事肇禍等嚴重精神障礙患者實施免費救治。(市委政法委、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衛健委、市應急管理局、市婦聯、市殘聯按職責分工負責)
9. 加強傳染病及地方病致殘防控。全面加強疫苗生產、流通、使用環節質量監管,繼續將脊髓灰質炎、流行性乙型腦炎等致殘性傳染病的疫苗接種率維持在高水平。根據國家統一安排,結合省市疾病預防控制實際,適當擴大適齡兒童免疫規劃,適齡兒童免疫規劃疫苗接種率以鎮(街道)為單位穩定在95%以上。加強傳染病防控,推進醫療機構症狀監測和傳染病自動報告系統建設,做好傳染病報告及患者醫療救治,提升麻風病監測與畸殘康復水平。實行重點地方病監測全覆蓋,開展生產層次、零售層次及居民戶鹽碘監測和人群碘營養監測,持續消除碘缺乏病、地方性氟中毒等重大地方病致殘。(市衛健委牽頭,各級人民政府負責)
10. 加強職業病致殘防控加強職業健康監管體系建設,重點關注中小微企業,落實用人單位主體責任,改善勞動條件,強化工程技術套用和源頭防控,落實粉塵、毒物、噪聲、輻射等防控措施,提升工作場所職業病危害因素監測合格率。加強重點人群勞動保護,避免接觸有毒有害因素。加強職業健康服務機構建設,提高職業健康服務能力,實現職業健康檢查不出轄市區、職業病診斷不出鎮江市,預防塵肺病、職業中毒、噪聲等致殘。結合《職業病防治法》宣傳周,倡導健康工作方式,提升全社會職業健康意識。(市衛健委牽頭,市人社局、市應急管理局、市總工會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實施傷害致殘防控行動
11. 加強安全生產和消防安全監督管理。加大安全生產監管執法力度,持續開展安全生產專項整治三年行動,大力推進工傷預防工作,減少因工傷致殘。持續改善工貿行業勞動條件,嚴格落實企業安全主體責任和全員安全生產責任制,強化危險化學品、消防、交通運輸等重點行業領域、重點區域、重點場所的隱患排查治理,適時開展安全督查巡查,依託安全生產監管平台系統,追蹤問題隱患整改落實。探索建立多層次工傷保險制度體系,完善預防、康復、補償“三位一體”制度。強化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建設和專業救援力量建設,突出客運車站、碼頭、醫院、學校、幼稚園、養老院、兒童福利機構、兒童康復機構、未成年人救助保護機構及勞動密集型企業等重點,依法實施“雙隨機、一公開”監管。結合安全生產月活動,持續開展單位消防安全標準化建設和各類應急救災實踐演練,廣泛凝聚全社會安全發展共識,不斷提升突發災害現場應急處置能力和安全水平。(市應急管理局、市消防救援支隊牽頭,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人社局、市住建局、市交通運輸局、市衛健委、市總工會按職責分工負責)
12. 加強道路交通和運輸安全管理。持續開展交通秩序專項整治活動,重點查處酒後駕車、闖紅燈等交通違法行為。加強道路運輸指揮調度、動態監測、應急處置。加強車輛技術管理,加大從業人員安全生產知識培訓,強化重點運輸企業和車輛的安全監管,打擊違法經營行為,建立客貨運駕駛人從業信息、交通違法和事故信息共享機制。加強機動車生產、改裝、登記、檢驗等環節監管。加強道路交通事故傷者救援渠道和救治網路建設,減少交通事故致殘。(市公安局、市交通運輸局牽頭,市教育局、市工信局、市文廣旅局、市衛健委、市應急管理局、市市場監管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13. 加強兒童傷害和老年人跌倒致殘防控。加強兒童生命安全教育和心理衛生教育,特別是寒暑假等重要時期兒童以及留守、困境兒童的安全培訓,預防和控制兒童溺水、跌落、燒燙傷、中毒、暴力等傷害。推廣使用兒童安全座椅,保障兒童食品和藥品安全。兒童用品質量安全指標抽查批次合格率達到95%以上,兒童大型遊樂設施檢驗合格率和定檢率達到100%。建立健全老年健康服務體系,加強老年醫學學科建設,推動老年醫療服務模式轉變,加快構建居家社區機構相協調、醫養康養相結合的養老服務體系和健康支撐體系。開展全國示範性老年友好型社區創建。通過政府購買的方式為老年人提供居家照料、健康指導等服務,提高老年人及其照料者預防跌倒的意識和能力。(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衛健委、市市場監管局、市婦聯按職責分工負責)
14. 健全防災減災救災防治體系。建立健全上下銜接、左右配套、管理規範的市、縣兩級自然災害應急救助體系,完善應急預案方案,實施預案動態管理,適時開展預案演練。利用全國防災減災日、國際減災日等時間節點,大力開展防災減災救災宣傳教育活動,廣泛普及自然災害知識。加強災害風險隱患排查,實現基層社區災害風險格線化管理,開展常態化隱患排查治理。加強公路搶修搶通、水上搜救等應急救援能力建設,組織幼稚園、中國小、社區居民積極參與避險疏散應急演練、災害緊急救援等活動,提高民眾防災減災意識和自救互救技能。完善應急醫療技能實戰訓練、救援人員康復治療技能培訓、移動醫院和醫療救援裝備儲備等。(市應急管理局牽頭,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交通運輸局、市水利局、市衛健委、市氣象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15. 加強農產品和食品藥品安全監管。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農產品質量安全法》等相關法律法規,落實食用農產品質量安全屬地管理責任,將食用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納入縣級、鎮級政府績效考核範圍。完善食品生產安全風險防控體系和分級管理制度,每年組織開展一次食用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工作聯合督查,推動監管責任落實。加強生產經營過程監管,壓實企業主體責任。加強涉及殘疾篩查、診斷、康復等所需藥品、醫療器械產品的質量監管,持續加強藥品不良反應和醫療器械不良事件監測,嚴厲打擊違法行為。(市市場監管局牽頭,市農業農村局、市衛健委按職責分工負責)
16. 保障飲用水安全和加強空氣、噪聲污染治理。加強水源保護,保障城鄉居民飲水安全。加強水源地水質監測和信息公開,探索新污染物控制策略和有效管控措施,保護與修復水生態環境。推進大氣污染深度治理,強化車船油路港聯合防控,做好城市揚塵、餐飲油煙以及惡臭、有毒有害氣體治理;嚴格落實空氣品質目標責任制,實現縣級市(區)、重點鎮(街道)空氣品質自動監控全覆蓋,做好重污染天氣應急管控措施。加強噪聲污染治理,科學劃定防噪聲距離,減少道路噪聲污染,倡導制定社區噪聲控制規約,鼓勵創建寧靜小區等休息空間。(市生態環境局牽頭,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住建局、市水利局、市衛健委按職責分工負責)
(五)實施康復服務促進行動
17. 推進康復醫療服務。貫徹落實《“健康江蘇2030”規劃綱要》《江蘇省“十四五”康復醫療事業發展規劃》《健康中國行動推進健康鎮江建設實施方案(2020-2030)》,全面開展殘疾預防,大力推進康復服務,努力實現殘疾人“人人享有康復服務”。落實殘疾兒童康復救助制度,完善殘疾人輔助器具適配補貼制度,推進殘疾人家庭無障礙改造。提升社區康復能力,依託各級醫療衛生和專業康復機構,指導社區和家庭為殘疾人提供專業化康復服務。實施精準康復,為殘疾兒童和持證殘疾人提供基本康復服務。符合條件的殘疾人醫療康復項目按規定納入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支付範圍。(市發改委、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衛健委、市殘聯按職責分工負責)
18. 保障殘疾人基本康復服務。落實政府基本公共服務責任,開展殘疾人基本需求與服務狀況調查,持續組織實施殘疾人精準康復服務行動。完善殘疾兒童康復救助制度,合理確定救助標準,強化殘疾兒童定點康復機構資質管理,完善殘疾兒童康復績效評價辦法,推進縣域殘疾兒童康復全類別覆蓋。支持將區域性兒童福利機構、學前融合教育資源中心,納入殘疾兒童定點康復機構,為社會面有需求的殘疾兒童家庭提供康復服務,確保殘疾兒童“應康盡康、應康優康”。開展殘疾人社區康復,著力推進精神障礙社區康復服務,推進省級精神障礙社區康復服務示範點建設。加快推進市輔助器具及假肢矯形器展示服務中心建設,落實殘疾人輔助器具適配補貼辦法,出台並實施《鎮江市殘疾人輔助器具適配補貼實施細則》,為符合條件的殘疾人提供個性化輔助器具適配服務。(市殘聯牽頭,市發改委、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衛健委按職責分工負責)
19. 加強照護服務。完善老年人群重點慢性病、失能、神經退行性疾病等早期篩查和干預措施,構建老年健康危險因素干預、疾病早發現早診斷早治療、失能預防三級預防體系。鼓勵發展商業性長期護理保險產品,為參保人提供個性化長期照護服務。深入推進安康關愛行動,為家庭長期照料者提供喘息服務、照護培訓、心理疏導等支持服務。不斷擴大老年人意外傷害保險覆蓋面,做好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等福利性護理補貼項目的整合銜接,提高資金利用率。(市發改委、市民政局、市衛健委、市市場監管局、市醫保局、鎮江銀保監分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20. 提升無障礙設施建設水平。落實《江蘇省無障礙環境建設實施辦法》,持續推動城市道路、公共運輸、居住社區、公共服務設施和殘疾人服務設施等無障礙建設和改造,組織開展無障礙環境市縣村鎮創建和認證工作。實施困難重度殘疾人家庭無障礙改造,推進老年人住宅的適老化及無障礙改造。加大無障礙環境建設宣傳力度,增強公眾無障礙意識,動員社會和殘疾人廣泛參與無障礙督導促進工作,推進無障礙公益訴訟和盲道專項整治活動。鼓勵社會力量參與信息無障礙技術和產品研發,加快推進網際網路網站、移動網際網路應用程式和自助公共服務設備無障礙。(市住建局牽頭,市委網信辦、市發改委、市民政局、市工信局、市交通運輸局、市殘聯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市政府殘疾人工作委員會負責組織實施本行動計畫並指導各地、各有關部門和單位抓好督導落實。各市、區政府殘疾人工作委員會要結合實際研究制定本地殘疾預防行動計畫,負責開展殘疾預防工作。各級政府殘疾人工作委員會成員單位及相關部門要按照職責分工,將所承擔的殘疾預防工作任務納入重點工作安排,定期召開會議,集中研究解決重大問題,確保按期實現任務目標。(各級政府殘工委及其成員單位、有關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完善保障體系。建立完善市級殘疾預防專家諮詢委員會,為本行動計畫實施提供諮詢、評估、指導等技術支撐。加強殘疾預防科技攻關、示範套用,對符合有關規定和要求的,結合科技計畫及地方發展專項等給予支持,著力推進殘疾預防重難點問題科學研究和成果轉化。利用網際網路、物聯網等信息技術,提升殘疾預防大數據利用能力,實現公安、民政、交通運輸、衛生健康等相關部門的數據互聯互通。(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財政局、市人社局、市生態環境局、市住建局、市交通運輸局、市衛健委、市應急管理局、市市場監管局、市殘聯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開展監測評估。各級政府殘疾人工作委員會成員單位和相關單位要按照本行動計畫的職責分工,做好年度任務指標跟蹤監測,及時收集、分析反映相關任務落實情況的數據信息,發現和解決執行中的問題,每年底報送相關工作總結。各級政府殘疾人工作委員會組織開展殘疾預防中期及終期評估,委託專家諮詢委員會開展評估和社會滿意度調查,系統分析評價並通報目標任務完成情況。對殘疾預防工作開展較好單位和地區予以表揚、獎勵。(各級政府殘工委及其成員單位、有關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做好宣傳教育。各地各部門要廣泛利用各種媒介手段,強化輿論宣傳,編寫解讀材料,宣傳實施本行動計畫的重大意義、目標任務和主要舉措。要加強正面宣傳、輿論監督、科學引導和典型報導,幫助社會各界了解掌握核心內容,鼓勵引導社會廣泛參與、支持實施。及時宣傳報導實施進展、階段性成效,做好經驗交流分享,為推進實施營造良好氛圍。(市衛健委、市殘聯牽頭,市委宣傳部、市委網信辦、市教育局、市工信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生態環境局、市住建局、市交通運輸局、市應急管理局、市市場監管局、市文廣集團、市總工會、團市委、市婦聯按職責分工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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