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定經過
《河北省殘疾預防行動計畫(2022-2025年)》明確到2025年,河北省殘疾預防主要指標處於全國中上水平,每縣至少建設一所康復中心由此印發的行動計畫。
計畫內容
《行動計畫》明確了工作目標和工作指標,規定“到2025年,殘疾預防主要指標處於全國中上水平”。工作指標涉及27項,其中25項主要指標為國家設定指標值,結合我省實際新增2項主要指標,分別為“7歲以下兒童健康管理率”和“困難重度殘疾人家庭無障礙改造數”。增設“7歲以下兒童健康管理率”目的,旨在通過開展7歲以下兒童健康管理,及時發現致殘兒童並給予早期干預,有力減少殘疾兒童的發生、發展;增設“困難重度殘疾人家庭無障礙改造數”指標,旨在滿足困難重度殘疾人在家庭無障礙改造中的需求。同時,我省《行動計畫》將出生缺陷和發育障礙致殘防控行動指標中“產前篩查率”、“新生兒聽力篩查率”和“3歲以下兒童系統管理率”3項國家規定的主要指標目標值適度提高,分別由國家設定的75%、90%、85%提高到85%、95%、90%。
《行動計畫》提出,2022-2025年,我省將開展殘疾預防知識普及行動、出生缺陷和發育障礙致殘防控行動、疾病致殘防控行動、傷害致殘防控行動、康復服務促進行動五大主要行動,針對遺傳和發育、疾病、傷害等主要致殘因素防控提出防控措施,工作涉及21項任務。
其中,在“殘疾預防知識普及行動”增加“提升公眾殘疾預防技能”相關內容,指導公眾合理膳食,均衡營養,科學健身、規範就醫用藥等,提升公眾殘疾預防技能。在出生缺陷和發育障礙致殘防控行動中,將“基因篩查先進技術”套用於出生缺陷防控領域。進一步擴大致殘性疾病篩查病種,將“葡萄糖-6-磷酸脫氫酶缺乏症、先天性腎上腺皮質增生症等遺傳代謝性疾病、新生兒先心病和聽力篩查等納入篩查範圍”。在傷害致殘防控行動中,“強化電動腳踏車綜合治理”,有效防範傷害致殘風險。在康復服務促進行動中,提出“2025年,每縣至少建設一所康復中心,力爭每縣有1所縣級醫療機構承接殘疾兒童康復服務”,逐步提升基層康復服務能力和水平。
計畫通知
河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河北省殘疾預防行動計畫(2022-2025年)的通知
冀政辦字〔2022〕42號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人民政府,雄安新區管委會,省政府有關部門:
《河北省殘疾預防行動計畫(2022-2025年)》,已經省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河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2022年3月29日
計畫全文
河北省殘疾預防行動計畫(2022-2025年)
為加強殘疾預防,有效減少和控制殘疾發生、發展,認真貫徹落實《國家殘疾預防行動計畫(2021-2025年)》,結合我省實際,制定本行動計畫。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歷次全會精神,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將殘疾預防融入經濟社會發展各領域,全民動員、科學施策、依法推進,提高全社會殘疾風險綜合防控能力,有力保障人民民眾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
(二)基本原則。
政府主導,聯防聯控。完善政府主導、部門協調聯動、社會共同參與的殘疾預防工作格局,形成政府、社會、個人協同推進殘疾預防的合力。
人人盡責,共建共享。倡導每個人是自己健康第一責任人的理念,讓殘疾預防知識、行為和技能成為全民普遍具備的素養和能力。
系統推進,關口前移。全面實施覆蓋全人群全生命周期的殘疾預防三級防控策略,著力推進關口前移、早期干預。
(三)工作目標。到2025年,覆蓋經濟社會發展各領域的殘疾預防政策體系進一步完善,全人群全生命周期殘疾預防服務網路更加健全,全民殘疾預防素養明顯提升,遺傳和發育、疾病、傷害等主要致殘因素得到有效防控,殘疾康復服務狀況持續改善,殘疾預防各項目標任務全面落實,主要指標處於全國中上水平。
(四)主要指標。
二、主要行動
(一)殘疾預防知識普及行動。
建立殘疾預防專家諮詢委員會及科普知識資源庫。建立省、市殘疾預防專家諮詢委員會,承擔殘疾預防諮詢、評估、宣教等職能。建立殘疾預防科普知識資源庫,定期更新、發布殘疾預防核心知識。推動將殘疾預防和出生缺陷防治核心知識納入醫務人員、社會工作人員、殘疾人工作者等職業培訓課程和教材內容,形成殘疾預防知識科普骨幹隊伍,確保殘疾預防知識規範、有效傳播。(省殘聯、省衛生健康委牽頭,省委宣傳部、省委網信辦、省教育廳、省司法廳、省生態環境廳、省交通運輸廳、省應急管理廳、省廣播電視局、省總工會、團省委按職責分工負責)
加強重點人群殘疾預防知識普及。面向兒童、青少年、新婚夫婦、孕產婦、嬰幼兒家長、老年人、高危職業從業者等重點人群開展針對性宣傳教育,主動提供殘疾預防和出生缺陷防治科普知識,普及遺傳和發育、疾病、傷害等致殘防控的科學知識、方法;面向傷病者、殘疾人,加強康復知識宣傳普及,著力提升康復意識、能力。(省殘聯、省衛生健康委牽頭,省教育廳、省民政廳、省司法廳、省生態環境廳、省交通運輸廳、省應急管理廳、省總工會、團省委、省婦聯按職責分工負責)
組織實施重點宣傳教育行動。持續開展殘疾預防日宣傳教育活動,利用愛耳日、愛眼日、世界噪音日、防治碘缺乏病日、預防出生缺陷日、精神衛生日、防災減災日、全國消防日、全國交通安全日等宣傳節點,加強殘疾預防知識專題宣傳,增強各類宣傳教育活動的影響力、實效性。(省殘聯、省衛生健康委、省委宣傳部牽頭,省委網信辦、省教育廳、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公安廳、省民政廳、省司法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生態環境廳、省交通運輸廳、省應急管理廳、省廣播電視局、省總工會、團省委、省婦聯、省消防救援總隊按職責分工負責)
提升公眾殘疾預防技能。指導公眾獲取並運用殘疾預防知識,合理膳食,均衡營養,科學健身、規範就醫用藥等。掌握測量體溫、脈搏、血壓、血糖等技能,識別高壓、易燃、易爆、劇毒、放射性、生物安全等常見危險標識,掌握基本逃生技能與急救技能,有效提升公眾殘疾防控能力。(省衛生健康委、省委宣傳部牽頭,省教育廳、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公安廳、省生態環境廳、省交通運輸廳、省應急管理廳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出生缺陷和發育障礙致殘防控行動。
加強婚前、孕前保健。推進婚前保健,做好婚姻登記、婚前醫學檢查、婚育健康宣傳教育、生育指導“一站式”服務。加強對遺傳性疾病、指定傳染病、嚴重精神障礙的檢查並提出醫學意見。開展孕前優生健康檢查項目。繼續實施育齡婦女孕前和孕早期免費補服葉酸預防神經管缺陷項目。指導科學備孕,為計畫懷孕夫婦提供健康教育、諮詢指導、篩查評估、綜合干預等孕前優生服務。(省衛生健康委牽頭,省民政廳、省婦聯按職責分工負責)
做好產前篩查、診斷。提供生育全程基本醫療保健服務,廣泛開展產前篩查。針對先天性心臟病、唐氏綜合症等重點疾病推動圍孕期、產前產後一體化管理服務和多學科診療協作。將基因篩查先進技術套用於出生缺陷防控領域,繼續實施孕婦無創基因和耳聾基因產前免費篩查項目。推進高齡孕產婦等重點人群的分類管理和服務,落實妊娠風險篩查與評估、高危孕產婦專案管理等制度。(省衛生健康委負責)
加強兒童疾病和殘疾早期篩查和早期干預。全面開展新生兒苯丙酮尿症、先天性甲狀腺功能減低症、葡萄糖-6-磷酸脫氫酶缺乏症、先天性腎上腺皮質增生症等遺傳代謝性疾病、新生兒先心病和聽力篩查,逐步擴大致殘性疾病篩查病種範圍,建立新生兒疾病篩查、陽性病例召回、診斷、治療和隨訪一體化服務模式。規範嬰幼兒早期發展服務,加強對家庭和托幼機構兒童早期發展服務的指導,深入實施中央專項彩票公益金出生缺陷干預救助項目。做實7歲以下兒童健康管理工作,大力推進兒童致殘性疾病篩查,建立篩查、診斷、康復救助銜接機制,提升兒童致殘性疾病早發現、早診斷、早干預能力。(省衛生健康委、省殘聯牽頭,省教育廳、省婦聯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疾病致殘防控行動。
加強慢性病致殘防控。積極創建健康支持性環境,推廣健康生活方式,促進慢性病綜合防控。加強基層高血壓、糖尿病等慢性病患者規範管理,做好併發症篩查和干預。推行家庭醫生簽約服務,將高血壓、糖尿病等優先納入家庭醫生簽約服務範圍。推進基層慢性病醫防融合管理。持續開展腦卒中等高危人群篩查與干預項目。著力做好防盲治盲、防聾治聾工作。(省衛生健康委牽頭,省教育廳、省體育局、省殘聯按職責分工負責)
加強社會心理服務和精神疾病防治。強化老年人、孕產婦、兒童、青少年、殘疾人和計畫生育特殊家庭等重點人群心理健康服務。加強群體危機管理,將心理援助納入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為遭遇突發公共事件群體提供心理援助服務。加強對精神分裂症、阿爾茨海默症、抑鬱症、孤獨症等主要致殘性精神疾病的篩查識別和治療。規範嚴重精神障礙患者管理,落實監管責任,做好嚴重精神障礙患者特別是肇事肇禍精神障礙患者的醫療救治工作。(省委政法委、省公安廳、省民政廳、省衛生健康委、省應急管理廳、省中醫藥管理局、省婦聯、省殘聯按職責分工負責)
加強傳染病及地方病致殘防控。落實國家免疫規劃政策。脊髓灰質炎、流行性乙型腦炎等國家免疫規劃疫苗的接種率維持在高水平。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疫苗管理法》,保證疫苗使用安全。加強傳染病防控,做好傳染病監測預警、傳染病報告及患者醫療救治。做好地方病監測全覆蓋,針對流行狀況,加強對碘缺乏病、地方性氟中毒、大骨節病、克山病、氟骨症等地方病的防治,基本消除重點地方病危害。(省衛生健康委牽頭,各市政府負責)
加強職業病致殘防控。加強職業健康監管體系建設。推進職業病危害源頭治理。強化對職業病危害嚴重企業監管,督促用人單位落實職業病防治主體責任,加強職業健康管理,落實職業病防護措施,提升職業健康工作水平。加強重點人群勞動保護,避免接觸有毒有害因素。加強嚴重致殘職業病患者救治,預防塵肺病、職業中毒、噪聲等致殘。(省衛生健康委牽頭,省發展改革委、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應急管理廳、省總工會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傷害致殘防控行動。
加強安全生產和消防安全監督管理。加大安全生產監管執法力度,瞄準危險化學品、礦山、建築施工等省工傷預防重點行業,開展安全隱患排查整治,持續改善工礦商貿行業安全條件。大力推進工傷預防工作,減少因工傷致殘。加強消防安全治理,針對消防安全普遍性、源頭性突出問題,以高層建築、城市地下軌道交通、客運車站、醫院、學校、幼稚園、養老院、兒童福利機構、未成年人救助保護機構及勞動密集型企業等場所領域為重點,有計畫地組織開展精準整治,有效提高火災防範能力。(省應急管理廳牽頭,省教育廳、省民政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交通運輸廳、省衛生健康委、省總工會、省消防救援總隊按職責分工負責)
加強道路交通和運輸安全管理。加強交通安全系統治理、依法治理、綜合治理、源頭治理,深化隱患排查治理,提升道路設施安全保障水平,加大嚴重交通違法行為查處力度。加強道路運輸指揮調度、動態監測、應急處置。加強對旅遊包車、班線客車、危險貨物運輸車、貨車等重點車輛安全管理,推動落實政府領導責任、行業部門監管責任和企業安全主體責任。加強機動車生產、改裝、登記、檢驗等環節監管。強化電動腳踏車綜合治理。健全道路交通事故應急救援機制,加強道路交通事故傷者救援渠道和救治網路建設,減少交通事故致殘。(省公安廳、省交通運輸廳牽頭,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文化和旅遊廳、省衛生健康委、省應急管理廳、省市場監管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加強兒童傷害和老年人跌倒致殘防控。開展學校、幼稚園、社區、家庭兒童傷害綜合干預,推廣“四安全”兒童傷害綜合干預模式。推廣使用兒童安全座椅。積極開展針對兒童跌倒、跌落、燒燙傷、中毒及窒息等傷害風險的安全教育。有效保障兒童食品安全,提高兒童玩具、電子產品等質量安全水平。全面加強兒童網路保護預防和干預。加強老年友好環境建設,鼓勵居家適老化改造,改造易致跌倒的危險環境。開展老年人跌倒干預和健康指導,提高老年人及其照料者預防跌倒的意識和能力。提高對兒童傷害和老年人跌倒的救援、救治水平。(省教育廳、省公安廳、省民政廳、省衛生健康委、省市場監管局、省婦聯按職責分工負責)
增強防災減災能力。做好災害監測預警、應急準備、應急救援、生活救助、恢復重建等工作。加強災害風險隱患排查及民眾性應急演練。加強社區、學校、幼稚園、醫院、車站、工廠等人員密集場所災害防禦,依託現有資源,健全全省突發事件緊急醫學救援網路,提高突發災害現場應急處置能力和水平。完善應急醫療技能實戰訓練、救援人員康復治療技能培訓、移動醫院和醫療救援裝備儲備等。(省應急管理廳牽頭,省教育廳、省民政廳、省自然資源廳、省交通運輸廳、省水利廳、省衛生健康委、省氣象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加強農產品和食品藥品安全監管。深入開展“治違禁、控藥殘、促提升”三年行動,防範化解農產品質量安全風險隱患,推進農產品質量安全治理現代化。完善食品生產安全風險防控體系和分級管理制度,加強食品安全風險動態排查,定期開展風險評估研判,加強生產經營過程監管,加大抽檢力度,嚴懲重處違法行為,壓實企業主體責任。嚴厲打擊制售假劣藥品、無證醫療器械違法行為。全面加強藥品監管,推進藥品追溯體系建設,逐步實現重點品種來源可查,去向可追。(省市場監管局牽頭,省農業農村廳、省衛生健康委、省藥品監管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保障飲用水安全和加強空氣、噪聲污染治理。全面開展城鄉飲用水衛生監測,確保達到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加強水源保護和水質保障,推動城市供水設施建設改造,保障城市供水安全,推進農村飲水安全向農村供水保障轉變。加快淘汰高污染、高環境風險的工藝、設備與產品。深入推進柴油貨車污染治理,推進農村地區清潔取暖運行保障工作,完善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氣的區域聯合預警機制。全面實施城市空氣品質達標管理,促進全省城市環境空氣品質持續改善。加強噪聲污染治理,推動地級城市全面實現功能區聲環境質量自動監測。強化生態環境與健康管理,減少飲用水、空氣、噪聲等環境污染致殘。(省生態環境廳牽頭,省自然資源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水利廳、省衛生健康委按職責分工負責)
(五)康復服務促進行動。
加強康復醫療服務。構建以綜合醫院、中醫醫院(含中西醫結合醫院)康復醫學科和康復醫院、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組成的連續性康復醫療服務體系,到2025年,每縣至少建設一所康復中心,力爭每縣有1所縣級醫療機構承接殘疾兒童康復服務。嚴格執行康復醫療服務指南和技術規範。在提供基本康復服務中大力推廣中醫藥技術,擴大康復教育、輔具指導、居家康復訓練指導的覆蓋面。加強康復醫療人才教育培養,鼓勵有條件的院校設定康復治療、康復工程等相關學科和專業。積極發展社區和居家康復醫療,鼓勵有條件的醫療機構將康復醫療服務延伸至社區和家庭。(省發展改革委、省教育廳、省民政廳、省衛生健康委、省中醫藥管理局、省殘聯按職責分工負責)
實施精準殘疾人康復服務。落實政府基本公共服務責任,開展殘疾人基本需求與服務狀況調查,為殘疾人提供康復醫療、康復訓練、康復輔助器具配置等基本康復服務並提升服務質量。加強殘疾人康復機構規範化建設,做好定點殘疾兒童康復機構分級評估。著力推進精神障礙、智力殘疾等社區康復服務。完善殘疾兒童康復救助制度,推進將符合規定的6周歲以下腦癱等殘疾兒童和孤獨症兒童醫療康復項目治療費、必要的檢查檢驗費、藥費等納入醫保門診支付範圍。有條件的地區建立殘疾人基本型輔助器具適配補貼制度。(省殘聯牽頭,省教育廳、省民政廳、省衛生健康委、省醫療保障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加強長期照護服務。完善居家、社區、機構相銜接的專業化長期照護服務體系,每縣至少建成1所以失能、部分失能特困人員專業照護為主的供養服務機構(敬老院),60%以上的鄉鎮(街道)建設具備綜合功能的區域養老服務中心,社區日間照料機構覆蓋率達到100%,城市老年助餐、居家照護服務“十四五”期間力爭逐步覆蓋80%以上社區。改善失能老年人照護服務質量,努力延緩殘疾發生、發展。健全經濟困難高齡、失能老年人補貼制度,加強與殘疾人兩項補貼政策銜接。穩步推進長期護理保險制度試點,推動形成符合我省實際的長期護理保險制度。鼓勵發展商業性長期護理保險產品,為參保人提供個性化長期照護服務。(省民政廳、省衛生健康委、省市場監管局、省醫療保障局、河北銀保監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提升無障礙設施建設水平。積極參與全國無障礙建設城市創建,持續推動城市道路、公共運輸、居住社區、公共服務設施和殘疾人服務設施等加快無障礙建設和改造。實施困難重度殘疾人家庭無障礙改造,提高殘疾人家庭無障礙改造水平。探索傳統無障礙設施設備數位化、智慧型化升級。加快發展信息無障礙,加快普及網際網路網站、移動網際網路應用程式和自助公共服務設備無障礙。(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牽頭,省委網信辦、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交通運輸廳、省廣播電視局、省殘聯、省通信管理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將殘疾預防工作納入政府議事日程和考核內容。各級政府殘疾人工作委員會負責組織協調、指導各地及有關部門落實工作任務。各地制定當地殘疾預防貫徹落實措施,確保任務目標完成。各有關部門將所承擔的殘疾預防工作任務納入重點工作安排,並抓好落實。(各級殘疾人工作委員會及其成員單位、有關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完善保障體系。推動完善母嬰保健、疾病防控、安全生產、道路交通安全、食品藥品安全、環境保護、殘疾康復等重點領域的政策體系。完善以基層為重點的公共衛生、衛生應急、醫療服務、安全保障和監管、應急救援、環境污染防治、農產品和食品藥品安全監管、康復服務等殘疾預防服務網路。打造適應殘疾預防工作需要的人才隊伍。針對殘疾預防重點難點項目給予經費保障。利用網際網路、物聯網等信息技術,提升殘疾預防大數據利用能力。確定殘疾預防重點聯繫地區,加強監測,開展殘疾預防新技術示範套用。(省教育廳、省科技廳、省公安廳、省民政廳、省財政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生態環境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交通運輸廳、省農業農村廳、省衛生健康委、省市場監管局、省應急管理廳、省司法廳、省殘聯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開展監測評估。省政府殘疾人工作委員會組織有關部門做好任務指標年度監測,及時收集、分析數據信息。開展殘疾預防中期及終期評估。按照中央和省有關規定,對殘疾預防工作開展較好單位和地區予以表彰、獎勵。地方各級殘疾人工作委員會負責組織有關單位做好本地殘疾預防行動計畫實施情況監測評估。(各級殘疾人工作委員會及其成員單位、有關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做好宣傳引導。採取多種方式,強化輿論宣傳,編寫解讀材料,宣傳實施本行動計畫的重大意義、目標任務和主要舉措,幫助社會各界了解掌握核心內容,鼓勵引導社會各界廣泛參與、積極支持。及時宣傳報導實施進展、階段性成效,做好經驗交流分享,為推進實施營造良好氛圍。(省殘聯、省衛生健康委牽頭,省委宣傳部、省委網信辦、省教育廳、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公安廳、省民政廳、省司法廳、省生態環境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交通運輸廳、省應急管理廳、省市場監管局、省廣播電視局、省總工會、團省委、省婦聯按職責分工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