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殘疾預防行動計畫(2022—2025年)

《湖南省殘疾預防行動計畫(2022—2025年)》是湖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發布的檔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湖南省殘疾預防行動計畫(2022—2025年)
  • 發布單位:湖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發布通知,檔案全文,

發布通知

湖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湖南省殘疾預防行動計畫(2022—2025年)》的通知
湘政辦發〔2022〕35號
各市州、縣市區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廳委、各直屬機構:
  《湖南省殘疾預防行動計畫(2022—2025年)》已經省人民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湖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2022年6月30日

檔案全文

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健康中國建設和新時代殘疾人工作的決策部署,進一步加強殘疾預防,有效減少和控制殘疾發生、發展,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國家殘疾預防行動計畫(2021—2025年)的通知》(國辦發〔2021〕50號)等有關檔案精神,結合我省實際,制定本行動計畫。
  一、總體要求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歷次全會精神,認真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於殘疾人事業的重要指示批示和考察湖南重要講話精神,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堅持“政府主導、聯防聯控,人人盡責、共建共享,系統推進、早期干預”的基本原則,貫徹預防為主的方針,以基層為重點,以改革創新為動力,將殘疾預防融入全省經濟社會發展各領域,全民動員、科學施策、依法推進,提高全社會殘疾風險綜合防控能力。到2025年,覆蓋全省經濟社會發展各領域的殘疾預防政策體系進一步完善,全人群全生命周期殘疾預防服務網路更加健全,全民殘疾預防素養明顯提升,遺傳和發育、疾病、傷害等主要致殘因素得到有效防控,殘疾康復服務狀況持續改善,殘疾預防主要指標達到或超過國家標準。
  二、主要行動任務
  (一)殘疾預防知識普及行動
  1.推進殘疾預防科普規範化管理。遴選、推介一批殘疾預防科普讀物,設計、創作、推送一批殘疾預防科普作品,建立“省健康科普資源庫”並開設殘疾預防專欄,針對重點人群、主要致殘因素定期更新、發布殘疾預防核心知識。推動將殘疾預防和出生缺陷防治核心知識納入全科醫生、專科醫生、婦幼保健人員、社會工作人員、殘疾人工作者等職業培訓課程和教材內容,形成殘疾預防知識科普骨幹隊伍,確保殘疾預防知識規範、有效傳播。(省殘聯、省衛生健康委牽頭,省委宣傳部、省委網信辦、省教育廳、省司法廳、省生態環境廳、省交通運輸廳、省應急廳、省廣電局、省總工會、團省委按職責分工負責)
  2.加強重點人群殘疾預防知識普及。在兒童、青少年、新婚夫婦、孕產婦、嬰幼兒家長、老年人、高危職業從業者等重點人群中普遍開展針對性宣傳教育,主動提供殘疾預防和出生缺陷防治科普知識,普及遺傳和發育、疾病、傷害等致殘防控的科學知識、方法;加強傷病者、殘疾人及康復對象監護人等康復知識宣傳普及,不斷提升康復意識、能力。(省殘聯、省衛生健康委牽頭,省教育廳、省民政廳、省司法廳、省生態環境廳、省交通運輸廳、省應急廳、省總工會、團省委、省婦聯按職責分工負責)
  3.組織實施重點宣傳教育行動。持續深入開展殘疾預防日宣傳教育活動,同時利用愛耳日、愛眼日、世界噪音日、防治碘缺乏病日、預防出生缺陷日、精神衛生日、防災減災日、全國消防日、全國交通安全日及職業病防治宣傳周、安全生產月等宣傳節點,加強殘疾預防知識專題宣傳,充分利用民眾喜聞樂見的活動形式、傳播方式,提升各類宣傳教育活動的覆蓋面、影響力和實效性。(省殘聯、省衛生健康委、省委宣傳部牽頭,省委網信辦、省教育廳、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公安廳、省民政廳、省司法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生態環境廳、省交通運輸廳、省應急廳、省廣電局、省總工會、團省委、省婦聯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出生缺陷和發育障礙致殘防控行動
  4.加強婚前、孕前保健。規範婚前孕前保健門診、婚姻登記場所婚姻家庭健康諮詢室建設和管理,加強對遺傳性疾病、指定傳染病、嚴重精神障礙的檢查並提出醫學意見,加大健康婚育諮詢及指導力度,推廣婚姻登記、婚前醫學檢查、生育指導、孕前保健“一站式”服務。將婚前醫學檢查、孕前優生健康檢查、增補葉酸預防神經管缺陷等項目納入政府公共衛生服務項目範圍,指導科學備孕,為計畫懷孕夫婦提供健康教育、諮詢指導、篩查評估、綜合干預等孕前優生服務。(省衛生健康委牽頭,省民政廳、省婦聯按職責分工負責)
  5.做好產前篩查、診斷。推進產前篩查與產前診斷機構標準化建設,加強高通量基因測序、產前超聲檢查等技術的套用和管理,落實出生缺陷三級預防,推進優生優育全程服務。針對先天性心臟病、單基因遺傳病等重點疾病推動圍孕期、產前產後一體化管理服務和多學科診療協作。針對唐氏綜合徵、先天性心臟病、先天性耳聾、重型地中海貧血等重點出生缺陷疾病,建立健全縣級能篩查、市級能診斷、省級能指導、區域能輻射的出生缺陷防治網路。推進高齡孕產婦等重點人群的分類管理和服務,嚴格落實妊娠風險篩查評估、高危孕產婦專案管理、危急重症救治等制度。(省衛生健康委負責)
  6.加強兒童早期篩查和早期干預。全面開展新生兒苯丙酮尿症、先天性甲狀腺功能減低症等遺傳代謝性疾病和聽力篩查,逐步將新生兒先天性心臟病、先天性髖關節脫位等致殘性疾病納入篩查病種範圍,建立篩查、陽性病例召回、診斷、治療和隨訪一體化服務模式,促進早篩、早診、早治。規範嬰幼兒早期發展服務,加強對家庭和托幼機構兒童早期發展服務的指導,深入實施中央專項彩票公益金出生缺陷干預救助項目,開展殘疾兒童早期干預試點。落實0—6歲兒童健康管理,開展“兒童健康綜合發展示範縣”創建活動,規範兒童保健門診標準化建設,推進0—6歲兒童殘疾篩查,完善篩查、診斷、康復、救助相銜接的工作機制,提升兒童健康服務水平。加強兒童心理行為發育監測與評估,探索建立以兒童孤獨症等發育異常為重點,在社區可初篩、縣級能復篩、專業醫療機構診斷和康復的服務網路。(省衛生健康委、省殘聯牽頭,省教育廳、省婦聯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疾病致殘防控行動
  7.加強慢性病致殘防控。持續開展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動,提倡戒菸限酒、合理膳食、均衡營養、科學運動,鼓勵全社會參與“減鹽、減油、減糖”行動,建立覆蓋全省的健康素養和生活方式監測體系。推進體育社會組織建設,開展全民健身行動,增加健身場地設施有效供給,不斷豐富大眾健身項目,積極開展科學健身普及活動和常態化體質監測,發揮好體育健身在主動健康干預、慢性病防治、康復中的作用。以家庭醫生簽約服務為抓手,推進高血壓、糖尿病醫防融合管理工作,規範運行基層高血壓專病門診和血壓監測點,加強高血壓、糖尿病項目績效評價,不斷提高兩病服務質量和效率。加強腦卒中高危患者篩查和健康管理,逐步將符合條件的重大慢性病早診早治適宜技術納入診療常規。著力做好防盲治盲、防聾治聾工作。(省衛生健康委牽頭,省教育廳、省體育局、省殘聯按職責分工負責)
  8.加強社會心理服務和精神疾病防治。開展社會心理服務體系建設試點,搭建基層社會心理服務平台,依託城鄉社區綜治服務設施或基層綜治中心,建立心理諮詢室或社會工作室。在村(社區)黨組織和有關部門的指導下,組織心理服務工作者、社會工作者、網路管理員、人民調解員、志願者等,摸排居民各類矛盾問題,及時發現和掌握有心理問題的高危人群及突發事件的苗頭。建立心理危機干預平台,將心理危機干預和心理援助納入各級各類應急預案和技術方案。加強對精神分裂症、阿爾茨海默症、抑鬱症、孤獨症等主要致殘性精神疾病的篩查識別和治療。進一步完善嚴重精神障礙患者監護責任落實制度。持續抓實肇事肇禍等嚴重精神障礙患者摸排管控工作,對危險性評估3級(含)以上嚴重精神障礙患者,已經發生危害他人安全的行為或者有危害他人安全危險的,依法落實對其實施住院治療。將社會心理服務疏導和危機干預納入平安建設考核內容。(省委政法委、省公安廳、省民政廳、省衛生健康委、省應急廳、省中醫藥局、省婦聯、省殘聯按職責分工負責)
  9.加強傳染病及地方病致殘防控。嚴格落實國家免疫規劃,加強疫苗監督管理和接種單位的能力建設,建立健全疫苗監督管理工作機制,規範預防接種服務管理,繼續將脊髓灰質炎、流行性乙型腦炎等致殘性傳染病的疫苗接種率維持在高水平。加強傳染病監測預警工作,完善傳染病疫情網路直報系統,開展疫情報告、流行病學調查等預防控制措施,做好麻風病等傳染病患者的醫療救治工作。持續消除碘缺乏病、燃煤污染型地方性氟中毒、飲水型地方性氟中毒等重大地方病致殘。(省衛生健康委負責)
  10.加強職業病致殘防控。加強職業健康監管體系建設,做好重點行業職業健康管理,強化用人單位主體責任,嚴格落實職業病危害項目申報、建設項目職業病防護設施“三同時”、職業病危害現狀評價、職業病危害因素檢測、勞動者職業健康檢查和健康培訓等制度。以粉塵、化學毒物、噪聲和輻射等職業病危害嚴重的行業領域為重點,持續開展職業病危害因素監測和專項治理。建立中小微型企業職業健康幫扶機制,完善職業病防護設施,改善工作場所勞動條件。按照“省市診斷、省市縣救治、基層康復”的原則,建立健全職業病診斷救治康復網路,持續實施工傷保險擴面專項行動,持續推進湖南省無責任主體農民工塵肺病基本醫療救治救助惠民行動。(省衛生健康委牽頭,省發展改革委、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應急廳、省總工會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傷害致殘防控行動
  11.加強安全生產和消防安全監督管理。加大安全生產重點領域執法力度,全面推行計畫執法和明查暗訪、“雙隨機一公開”“三位一體”執法模式,持續推進“網際網路+執法”“異地交叉執法”,嚴厲打擊非法違法生產經營建設行為。構建周期性、常態化安全風險評估機制,對礦山、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交通運輸、建築施工、消防等重點行業領域生產安全水平,人口密集重點區域、工業園區以及重點城市安全風險,定期開展評估。開展職工安全隱患排查行動,不斷提升職工安全防範意識。實施《湖南省工傷預防五年行動計畫(2021—2025年)》(湘人社發〔2021〕31號),減少因工傷致殘。排查治理客運車站、碼頭、醫院、學校、幼稚園、托育機構、養老院、殘疾人服務機構、兒童福利機構、未成年人救助保護機構及勞動密集型企業等人員密集場所的消防安全隱患。集中整治消防車通道、老舊小區、大型商業綜合體、電動腳踏車、家庭加工作坊、住宿與生產經營儲存合用場所、城鄉結合部、物流倉儲等領域突出消防安全問題。實施消防基礎設施強化工程,提高抵禦火災能力。(省應急廳牽頭,省教育廳、省民政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交通運輸廳、省衛生健康委、省總工會按職責分工負責)
  12.加強道路交通和運輸安全管理。深化道路隱患排查治理,重點整治事故多發、長下坡、臨水臨崖、急彎陡坡、平交路口等風險路段,逐步提升道路本質安全度。常態落實高速“六個一律”、城市“六個嚴查”、農村“六個嚴禁”斷然措施,嚴查“三超一疲勞”、酒駕醉駕、無證駕駛等易肇事肇禍交通違法行為,深入推進“一盔一帶”行動,降低交通事故致死率和致殘率。加強道路運輸指揮調度、動態監測、應急處置。加大旅遊包車、班線客車、危險貨物運輸車、貨車等重點車輛安全監管力度,推動落實政府領導責任、行業部門監管責任和企業安全主體責任。加強機動車生產、改裝、登記、檢驗等環節監管,不斷提高“兩客一貨”等重點車輛檢驗率、報廢率、違法處理率。健全快速發現、及時救援、有效救治、妥善救助“四位一體”道路交通事故應急救援聯動工作機制,減少交通事故致殘。(省公安廳、省交通運輸廳牽頭,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文化和旅遊廳、省衛生健康委、省應急廳、省市場監管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13.加強兒童傷害和老年人跌倒致殘防控。制定實施湖南省兒童傷害防控行動計畫,構建完善多部門合作的兒童傷害防控工作機制,開展學校、幼稚園、托育機構、社區、家庭兒童傷害綜合干預,推廣“四安全”兒童傷害綜合干預模式,積極開展針對兒童溺水、道路交通傷害、跌落、燒燙傷、中毒、暴力等風險的安全教育。持續開展“護校安園”專項工作,不斷強化校園周邊高峰勤務、“護學崗”等警務工作機制,全力推進平安校園建設。嚴格執行兒童用品強制性國家標準,加強兒童用品行業自律,鼓勵制定技術先進的團體標準,對部分兒童用品依法實施強制性產品認證管理,持續開展兒童用品質量安全守護行動,嚴厲查處制售假冒偽劣產品的違法行為。推廣使用兒童安全座椅、安全頭盔。廣泛宣傳兒童急救知識,提升家長、教師急救技能,加強兒童傷害相關院前急救設施設備配備,實現院前急救與院內急診的有效銜接,加強康復機構能力建設,提高兒童醫學救治及康復服務的效率和水平。加強老年友好環境建設,推進養老機構、公共運輸、環境設施和困難老年人家庭適老化改造,改造易致跌倒的危險環境。開展老年人跌倒干預和健康指導,提高老年人及其照料者預防跌倒的意識和能力,提升老年人跌倒的救援、救治水平。(省教育廳、省公安廳、省民政廳、省衛生健康委、省市場監管局、團省委、省婦聯按職責分工負責)
  14.增強防災減災能力。依託全省第一次全國自然災害綜合風險普查,構建周期性、常態化自然災害風險調查和重點隱患排查機制。健全鄉鎮(街道)應急預案培訓演練機制,定期開展轄區內重點單位、各類應急救援隊伍、易受自然災害威脅的民眾的培訓和演練。強化自然災害協調應對,建立健全風險防控、監測預警、會商研判、信息共享、政務公開、分級回響、指揮聯動、物資保障、災後救助、調查評估、恢復重建等各方面協同機制。加強社區、學校、幼稚園、托育機構、醫院、車站、工廠等人員密集場所災害防禦,強化緊急醫學救援體系建設和管理,提高突發災害現場衛生應急處置能力和水平。(省應急廳牽頭,省教育廳、省民政廳、省自然資源廳、省交通運輸廳、省水利廳、省衛生健康委、省氣象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15.加強農產品和食品藥品安全監管。聚集突出問題,統籌開展農產品質量安全例行監測、監督抽查和風險監測,深入開展食用農產品“治違禁、控藥殘、促提升”行動,排查治理農產品質量安全風險隱患。突出主導產業農產品質量安全全程管控,加強農業標準體系建設與宣貫實施,大力發展綠色、有機、地理標誌農產品。推進農產品質量安全治理現代化,強化鄉鎮農產品質量安全格線化管理,健全農產品質量安全追溯體系,全面實行食用農產品“身份證”、承諾達標合格證和質量安全追溯管理,開展農安信用試點,探索“陽光農安”和智慧監管模式,督促落實生產經營者主體責任。完善食品安全治理體系,嚴格市場準入,實行風險分級管理,強化標準制定與實施,嚴把產地環境、農業源頭、糧食收儲、加工流通、餐飲服務、進口出口等環節質量安全關,加強相關從業人員健康檢查,提高全過程全鏈條監管能力。依法落實“處罰到人”、從業禁止、終身禁業要求,嚴厲打擊危害食品安全違法犯罪行為。嚴厲打擊藥品領域制假售假、無證醫療器械、虛假廣告、非法經營、商業賄賂等違法犯罪行為。完善藥物不良反應監測機制,拓展不良反應報告渠道。(省市場監管局牽頭,省農業農村廳、省衛生健康委、省藥監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16.保障飲用水安全和加強空氣、噪聲污染治理。鞏固縣級及以上和“千噸萬人”集中式飲用水水源保護區規範化建設和突出環境問題整治成果,持續推進鄉鎮及農村“千人以上”集中式飲用水水源保護區規範化建設和突出環境問題整治,完善飲用水水質監測網路,加強飲用水水源保護區日常監管維護,保障飲用水水源水質安全。有序開展城市第二水源建設,增加城市有效供水量,提高供水能力及保障率。統籌推進農村供水工程建設,推進農村飲水安全向農村供水保障轉變。發布全省強制性清潔生產審核名單,依法開展能源、冶金、焦化、建材、有色、化工、印染、造紙等行業強制性清潔生產審核。深入打好藍天保衛戰,推進工業污染源全面達標排放,強化工業企業無組織排放管控,有序推進鋼鐵行業超低排放改造,深入推進柴油貨車污染治理,建立全省環境空氣品質監測網路,做好重污染天氣應急回響,細化應急減排措施,實施應急減排清單化管理。加強噪聲污染治理,推動地級及以上城市全面實現功能區聲環境質量自動監測。加強大氣、水、土壤等環境健康影響監測與評價,建立有代表性的居民生態環境與健康素養監測網路,著力提升居民生態環境與健康素養,減少飲用水、空氣、噪聲等環境污染致殘。(省生態環境廳牽頭,省自然資源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水利廳、省衛生健康委按職責分工負責)
  (五)康復服務促進行動
  17.加強康復醫療服務。貫徹落實國家衛生健康委等八部門印發的《關於加快推進康復醫療工作發展的意見》(國衛醫發〔2021〕19號),提高康復醫療服務能力,完善康復醫療工作制度、服務指南和技術規範,充分發揮中醫藥在疾病康復中的重要作用。加強康復醫療人才培養和隊伍建設,鼓勵有條件的院校積極設定康復治療學、康復工程學等緊缺專業,並根據實際設定康復物理治療學、康復作業治療學、聽力與言語康復學等專業。積極發展社區和居家康復醫療,鼓勵康復專科醫院和三級醫院通過“網際網路+”、家庭病床、上門巡診等方式將機構內康復醫療服務延伸至社區和家庭。支持基層醫療機構豐富和創新康復醫療服務模式,優先為失能、失智或高齡老年人、慢性病患者、重度殘疾人等有迫切康復醫療服務需求的人群提供居家康復醫療、日間康復訓練、康復指導等服務。(省發展改革委、省教育廳、省民政廳、省衛生健康委、省中醫藥局、省殘聯按職責分工負責)
     18.保障殘疾人基本康復服務。落實政府基本公共服務責任,開展殘疾人基本需求與服務狀況調查,持續實施殘疾人精準康復服務行動,以縣市區為單位,組織相關專業機構、家庭醫生簽約服務團隊等力量,通過上門服務、實施轉介等方式,為殘疾人提供康復醫療、康復訓練、護理、輔助器具適配等基本康復服務。加強殘疾人康復機構規範化建設,支持200個多功能殘疾人社區康復綜合服務站建設,開展日間照料、工療、娛療、康復輔助器具租賃等適宜康復服務。完善殘疾兒童康復救助制度,積極推進殘疾兒童康復救助提標擴面,增加康復服務供給,確保殘疾兒童得到及時有效的康復服務。對殘疾人精準康復服務行動、殘疾兒童康復救助、重點殘疾人康復項目,開展服務質量評價、滿意度調查,持續提升殘疾康復服務質量。積極開展殘疾人輔助器具補貼試點,推動有條件的地區建立殘疾人基本輔助器具適配補貼制度。探索開展康復輔助器具產業綜合創新試點。落實“福康工程”項目,鼓勵省殘疾人福利基金會等拓寬籌資渠道,實施康復助殘公益項目,打造“集愛三湘”等慈善品牌項目。(省殘聯牽頭,省教育廳、省民政廳、省衛生健康委按職責分工負責)
  19.加強長期照護服務。探索建立從居家、社區到專業機構的失能老年人長期照護模式,推進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和醫務人員與居家老人建立簽約服務關係,實施社區醫養康養結合能力提升工程,支持有條件的養老機構開辦康復醫院、護理院、中醫醫院、安寧療護機構等,重點為失能失智老人提供醫療護理、生活照護,改善失能老年人照護服務質量。健全完善殘疾人基本福利制度,探索開展貧困重度殘疾人集中照護,在全省逐步建成以居家(鄰里)照護為基礎、社區日間照料為依託、機構集中照護為補充的貧困重度殘疾人照護服務體系。落實經濟困難的失能老年人補貼制度,加強與殘疾人兩項補貼政策銜接,適時提高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和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標準。按照國家的統一部署擴大長期護理保險試點範圍,逐步擴大參保對象範圍,調整保障範圍。做好長期護理保險與各項補貼政策整合銜接,鼓勵開發滿足民眾差異化照護需求的商業保險產品,豐富特定對象保障層次,創新長期護理保險服務。(省民政廳、省衛生健康委、省市場監管局、省醫保局、湖南銀保監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20.提升無障礙環境品質。落實《無障礙環境建設條例》(國務院令第622號)和《湖南省無障礙環境建設管理辦法》(湖南省人民政府令第300號),實施《湖南省無障礙環境建設五年行動計畫(2021—2025年)》(湘政辦發〔2021〕24號)。嚴格落實無障礙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步設計、同步施工、同步驗收投入使用”規定。探索制定重點公共場所無障礙設施地方標準和行業規範,成立標準化技術委員會,建立健全標準化體系。支持開展無障礙建設城市創建工作,改善城市道路無障礙設施,完善公共運輸無障礙設施,最佳化公共服務場所設施,推進各級政府和國家機關的公共服務場所無障礙設施建設和改造。結合城市更新行動,統籌推進老舊小區無障礙改造。結合廁所革命,加快推廣無障礙公共廁所。支持困難殘疾人家庭實施無障礙改造,提升精準改造水平。不斷完善信息無障礙建設發展環境,為患者、老年人、殘疾人等提供適用的數位化、智慧型化產品和服務,加快普及網際網路網站、移動網際網路應用程式和自助公共服務設備無障礙,推廣套用手語視頻服務等無障礙信息服務。(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殘聯牽頭,省委網信辦、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交通運輸廳、省廣電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省人民政府殘疾人工作委員會負責組織實施本行動計畫,完善部門聯動機制,指導各級政府殘疾人工作委員會、各有關部門和單位落實相關工作任務,定期召開會議,聽取匯報,通報情況,開展調度,研究解決重大問題。各級政府殘疾人工作委員會要充分發揮統籌協調作用,結合實際組織實施本行動計畫,健全工作推進機制,強化保障工作措施,加強統籌調度,確保實現各項任務目標。各有關部門要按照職責分工,將所承擔的殘疾預防工作任務納入重點工作安排,逐項抓好落實。
  (二)健全技術支撐體系。建立健全省級殘疾預防專家諮詢委員會,承擔諮詢、評估、宣教等任務,為本行動計畫實施提供技術支持。加強殘疾預防科技攻關、示範套用,針對殘疾預防重點難點,支持核心技術攻關,落實健康湖南建設。強化殘疾預防信息支撐,推動殘疾預防信息跨部門跨區域共享。積極申請國家殘疾預防重點聯繫地區,加強監測,探索經驗,開展殘疾預防新技術示範套用。
  (三)開展監測評估。省人民政府殘疾人工作委員會成員單位和有關單位按職責分工做好相關任務指標年度監測,及時收集、分析反映相關任務落實情況的數據和信息。各級政府殘疾人工作委員會做好本地殘疾預防行動計畫實施情況監測,組織開展中期及終期評估,了解掌握本地行動計畫實施進展情況,系統分析評價目標任務完成情況,總結經驗做法,找出突出問題,提出對策建議。對進度滯後、工作不力的地區、部門和單位,及時督促整改。
  (四)做好宣傳引導。聯合各類媒體採取多種方式廣泛宣傳介紹實施本行動計畫的重大意義、目標任務和主要舉措,幫助社會各界了解掌握核心內容,鼓勵引導社會廣泛參與、支持實施。及時宣傳報導實施進展、階段性成效,做好經驗交流分享,為推進實施營造良好氛圍。
  附屬檔案:殘疾預防主要指標
湖南省殘疾預防行動計畫(2022—2025年)
殘疾預防主要指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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