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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進一步加強殘疾預防,有效減少和控制殘疾發生、發展,深入推進健康宿遷建設和新時代殘疾人工作,根據《國家殘疾預防行動計畫(2021-2025年)》《江蘇省殘疾預防和殘疾人康復實施辦法》《江蘇省殘疾預防行動計畫(2021-2025年)》,特制定本行動計畫。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二十大和二十屆一中全會精神,認真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決策部署,圍繞“強富美高”新宿遷現代化建設目標,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貫徹預防為主、預防與康復相結合的方針,全民動員、科學施策、依法推進,著力構建綜合性、社會化的防控網路,全面保障人民民眾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
(二)基本原則
政府主導,齊抓共管。各縣(區)政府將殘疾預防和控制工作納入當地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落實政府責任,加強部門協作,調動個人和社會積極性,形成政府、社會、個人協同推進殘疾預防的合力。
以人為本,人人盡責。倡導每個人是自己健康第一責任人的理念,廣泛開展殘疾預防宣傳和健康教育,讓殘疾預防知識、行為和技能成為全民普遍具備的素養和能力。
公平普惠,早期干預。堅持普遍預防和重點預防相結合,開展覆蓋全人群和全生命周期殘疾預防工作,以社區和家庭為基礎,建立以一級預防為重點的三級預防機制。推進健康教育、健康促進,提供系統連續的篩查、診斷、治療、康復一體化服務。
(三)工作目標
到2025年,我市殘疾預防政策體系進一步完善,殘疾預防服務網路更加健全。全民殘疾預防素養明顯提升,主要致殘因素得到有效控制,殘疾康復服務狀況持續改善,全市殘疾預防工作水平走在全省前列。
二、重點任務
(一)實施殘疾預防宣教行動
加大殘疾預防宣傳力度。推動建立全市殘疾預防科普知識資源庫,徵集、匯總基層殘疾預防政策、殘疾預防知識、殘疾預防典型案例等相關材料,分類梳理後納入各級各類資源平台。將殘疾預防教育納入全民教育體系、融入居民工作生活日常,鼓勵各有關部門、組織創作播出殘疾預防公益廣告,充分利用傳統媒體和新媒體進行傳播。鼓勵各地豐富宣教形式,提升宣教活動的影響力、實效性,增強全民殘疾預防意識。(市衛生健康委、市殘聯牽頭,市委宣傳部、市委網信辦、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生態環境局、市交通運輸局、市應急管理局、市文化廣電和旅遊局、市總工會、團市委按職責分工負責)
開展重點宣傳教育活動。強化全國殘疾預防日宣傳效果,利用愛耳日、愛眼日、世界噪音日、防治碘缺乏病日、預防出生缺陷日、精神衛生日、防災減災日、全國消防日、全國交通安全日等宣傳節點,加強殘疾預防知識專題宣傳,利用民眾喜聞樂見的活動形式、傳播方式,提升各類宣傳活動的影響力、實效性。面向兒童、青少年、孕產婦、老年人等重點人群開展針對性宣傳教育,普及遺傳和發育、疾病、傷害等致殘防控的知識、方法。在學校、醫院、康復機構、婦幼保健院、婚姻登記機關等重點場所,組織開展殘疾預防知識講座和殘疾預防巡展工作。(市委宣傳部、市衛生健康委、市殘聯牽頭,市委網信辦、市教育局、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生態環境局、市交通運輸局、市應急管理局、市文化廣電和旅遊局、市總工會、團市委、市婦聯按職責分工負責)
做好殘疾預防專業培訓工作。全面抓好《江蘇省殘疾預防和殘疾人康復實施辦法》學習宣貫工作,將學習宣貫納入普法教育、領導幹部培訓、以及企業員工培訓內容。擴大預防醫學、康復醫學、職業健康等緊缺人才培養規模,建立以全科醫生、專科醫生、婦幼保健人員、殘聯工作人員、康復機構工作人員為主體的殘疾預防宣教隊伍,定期培訓殘疾預防和出生缺陷防治知識,確保殘疾預防知識規範、有效傳播。(市衛生健康委、市殘聯牽頭,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生態環境局、市交通運輸局、市應急管理局、市總工會、團市委、市婦聯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實施出生缺陷和發育障礙致殘防控行動
加強婚前、孕前保健工作。落實《江蘇省出生缺陷防治辦法》,加強婚前、孕前和孕早期健康教育和指導,採取孕前和孕產期保健、產前篩查、產前診斷以及新生兒疾病篩查等措施,消除或者降低致殘風險,並逐步擴大新生兒疾病篩查病種和範圍。推行婚姻登記和婚前醫學檢查協同就近服務,倡導開展婚前醫學檢查,重點檢查遺傳性疾病、指定傳染病、嚴重精神障礙等疾病並提出醫學意見。積極推進婚前醫學檢查,加強對嚴重遺傳性疾病、指定傳染病、嚴重精神障礙的檢查並提出醫學意見。深入實施孕前優生健康檢查、增補葉酸等基本公共衛生服務,指導科學備孕,提供健康教育、諮詢指導、篩查評估、綜合干預等優生服務。加快推進婚姻登記機關婚姻家庭輔導室(婚姻家庭糾紛調解室)建設,實現全市婚姻登記機關全覆蓋。加大對孕期、產期、哺乳期女職工的勞動保護。(市衛生健康委牽頭,市民政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婦聯按職責分工負責)
做好產前篩查、診斷事項。規範孕產婦健康管理,將孕產婦納入家庭醫生簽約服務重點保障人群、加強對常見胎兒染色體病、嚴重胎兒結構畸形、單基因遺傳病等重大出生缺陷的產前篩查和診斷。實施孕前優生健康檢查,為計畫懷孕夫婦提供健康教育、醫學檢查、風險評估、諮詢指導等孕前優生服務。規範預防愛滋病、梅毒、B肝母嬰傳播綜合干預措施。落實基本避孕服務,以高齡高危孕產婦和高危兒為重點,強化母嬰安全管理,提升孕產婦和新生兒危急重症救治能力。完善婦幼健康服務體系,提升醫療衛生機構服務能力水平,加強市、縣二級婦幼保健機構標準化建設,推進常住人口50萬以上的縣(區)建設二級婦幼保健院。(市衛生健康委負責)
加強兒童致殘性疾病早期篩查和早期干預。建立完善新生兒出生缺陷篩查、診斷、干預一體化工作機制,推進新生兒疾病篩查全覆蓋,重點開展新生兒苯丙酮尿症、先天性甲狀腺功能減低症、腎上腺皮質增生症等遺傳代謝性疾病篩查。推進兒童早期發展綜合服務,加強對家庭和托幼機構兒童早期發展服務的指導,定期開展0-6歲兒童視力、聽力、智力、肢體殘疾以及孤獨症等篩查工作。繼續在宿城區和泗洪縣開展殘疾兒童早期干預試點工作。(市衛生健康委、市殘聯牽頭,市教育局、市婦聯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實施疾病致殘防控行動
加強慢性病致殘防控工作。推廣健康生活方式,提倡戒菸限酒、合理膳食,實施“三減三健”(減鹽、減油、減糖,健康口腔、健康體重、健康骨骼)等專項行動,降低患病風險。開展全民健身行動,發揮體育健身在主動健康干預、慢性病防治中的作用。加強高血壓、糖尿病、慢阻肺等慢性疾病患者規範管理,做好癌症患者篩查和早診早治,優先做好重點人群家庭醫生簽約服務,拓展個性化服務。著力做好防盲治盲,綜合防控兒童青少年近視,高血壓患者基層規範管理服務率達到65%以上,百萬人口白內障復明手術率(CSR)達到3500以上。推進防聾治聾工作,實現聽障兒童助聽早期干預。(市衛生健康委牽頭,市教育局、市體育局、市殘聯按職責分工負責)
加強心理健康服務和精神疾病防治力度。設立心理援助熱線,依託精神衛生機構開展心理健康諮詢疏導和心理援助,將心理援助內容納入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健全市、縣二級精神衛生專業機構,提高嚴重精神障礙患者管理服務能力,健全市、縣精神專科醫院,市建成1所達到三級醫院標準的市級精神專科醫院,每個縣(區)設定1所縣級精神專科醫院或在縣醫院設定精神專科和病房,精神科實際開放床位保持在3.7張/萬人口。落實監管責任,加強救治救助,對肇事肇禍等嚴重精神障礙患者實施免費救治。(市委政法委、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衛生健康委、市應急管理局、市婦聯、市殘聯按職責分工負責)
加強傳染病及地方病致殘防控水平。全面加強疫苗生產、流通、使用環節質量監管,繼續將脊髓灰質炎、流行性乙型腦炎等致殘性傳染病的疫苗接種率維持在高水平。根據國家統一安排和我市疾病預防控制實際,適當擴大適齡兒童免疫規劃,適齡兒童免疫規劃疫苗接種率以鄉鎮(街道)為單位穩定在95%以上。將適齡兒童疫苗接種與入托、入學相結合,加強傳染病防控,做好傳染病報告及患者醫療救治,提升麻風病監測與畸殘康復水平。實行重點地方病監測全覆蓋,持續消除碘缺乏病、地方性氟中毒等重大地方病致殘。(市衛生健康委牽頭,各縣(區)人民政府負責)
加強職業病致殘防控力度。加強職業健康監管體系建設,重點關注中小微企業,落實用人單位主體責任,改善勞動條件,強化工程技術套用和源頭防控,落實粉塵、毒物、噪聲、輻射等防控措施,提升工作場所職業病危害因素監測合格率。加強重點人群勞動保護,避免接觸有毒有害因素。加強職業健康服務機構建設,開展殘疾職工體檢,提高職業健康服務能力,實現職業健康檢查不出縣、職業病診斷不出市,預防塵肺病、職業中毒、噪聲等致殘。(市衛生健康委牽頭,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應急管理局、市總工會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實施傷害致殘防控行動
加強安全生產和消防安全監督管理。加大安全生產監管執法力度,持續開展安全生產專項整治三年行動,大力推進工傷預防工作,減少因工傷致殘。強化危險化學品、消防、交通運輸等重點行業領域、重點區域、重點場所的隱患排查治理。探索建立多層次工傷保險制度體系,完善預防、康復、補償“三位一體”制度。強化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建設和專業救援力量建設,加強消防安全治理,重點排查客運車站、碼頭、醫院、學校、幼稚園、養老院、兒童福利機構、兒童康復機構、未成年人救助保護機構及勞動密集型企業等人員密集場所的消防安全隱患,完善消防安全設施,提高防範火災能力。持續開展單位消防安全標準化建設和社區消防安全能力提升行動。(市應急管理局牽頭,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市交通運輸局、市衛生健康委、市總工會按職責分工負責)
加強道路交通和運輸安全管理。持續組織開展交通秩序專項整治活動,重點查處酒後駕車、闖紅燈等交通違法行為。加強道路運輸指揮調度、動態監測、應急處置,實行道路交通動態管理,第一時間發布交通管制、道路維護等相關信息。加強交通運輸新業態管理服務,強化車輛異地、長途客運班車和市際包車、校車、危險貨物運輸企業安全監管,嚴格落實運輸企業主體責任。建立客貨運駕駛人從業信息、交通違法和事故共享機制。加強機動車生產、改裝、登記、檢驗等環節監管。加強道路交通事故傷者救援渠道和救治網路建設,減少交通事故致殘。(市公安局、市交通運輸局牽頭,市教育局、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文化廣電和旅遊局、市衛生健康委、市應急管理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加強兒童傷害和老年人跌倒致殘防控。加強兒童生命安全教育和心理衛生教育,預防和控制兒童溺水、跌落、燒燙傷、中毒、暴力等傷害,推廣使用兒童安全座椅,保障兒童食品和藥品安全;兒童用品用具質量安全指標抽查批次合格率達到95%以上,兒童大型遊樂設施檢驗合格率和定檢率達100%。加大推進殘疾人意外傷害保險保障力度,鼓勵有條件地區為殘疾人購買意外傷害保險,幫助越來越多的殘疾人走出家門、融入社會。開展全國示範性老年友好型社區創建,到2025年,全市創建不少於10個全國示範性老年友好型社區;開展老年人跌倒干預和健康指導,提高老年人及其照料者預防跌倒的意識和能力,避免意外的發生,減輕次傷害程度。(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衛生健康委、市市場監管局、市婦聯按職責分工負責)
健全防災減災救災防治體系。建立健全銜接有序、管理規範的市、縣二級自然災害類應急預案體系,實施預案動態管理,適時開展預案演練。利用全國防災減災日、國際減災日等時間節點,加大宣傳防災減災救災力度,組織開展防災減災救災教育活動,廣泛普及自然災害知識和自救、互救常識。加強災害風險隱患排查,組建救災人員隊伍,實現基層社區災害風險格線化管理,開展常態化隱患排查治理。組織幼稚園、托育機構、中國小、機關企事業單位以及社區居民積極參與避險疏散應急演練、災害緊急救援等活動,提高民眾防災減災意識和自救互救能力。制定應對突發事件和自然災害預案,完善應急醫療技能實戰訓練、救援人員康復治療技能培訓、移動醫院和醫療救援裝備儲備等。(市應急管理局牽頭,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自然資源局、市交通運輸局、市水利局、市衛生健康委、市氣象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加強農產品和食品藥品安全監管。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農產品質量安全法》等相關法律法規,落實食用農產品質量安全屬地管理責任,將食用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納入縣、鄉鎮政府績效考核範圍。完善食品生產安全風險防控體系和分級管理制度,每年組織開展一次食用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工作聯合督查,推動監管責任落實。加強生產經營過程監管,壓實企業主體責任。加強涉及殘疾篩查、診斷、康復等所需藥品、醫療器械產品的質量監管,持續加強藥品不良反應和醫療器械不良事件監測,嚴厲打擊違法行為,維護殘疾人合法權益和身體健康。(市市場監管局牽頭,市農業農村局、市衛生健康委按職責分工負責)
加強飲用水安全、空氣、噪聲等污染治理。深化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規範化建設與長效管護,探索新污染物控制策略和有效管控措施。推進大氣污染深度治理,強化車船油路港聯合防控,做好城市揚塵、餐飲油煙以及惡臭、有毒有害氣體治理;嚴格落實空氣品質目標責任制,實現縣(區)、鄉鎮(街道)空氣品質自動監控全覆蓋。加強噪聲污染治理,科學劃定防噪聲距離,減少道路噪聲污染,倡導制定社區噪聲控制規約,鼓勵創建寧靜小區等休息空間。(市生態環境局牽頭,市自然資源局、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市水利局、市衛生健康委按職責分工負責)
(五)實施康復服務促進行動
健全康復醫療服務體系。提高康復醫療服務能力,加強康復醫療人才教育培養。落實統籌整合各類醫療衛生、養老、康復和托養等資源,推動康復服務向各類助殘服務機構和平台延伸。健全康復專業醫療機構、二級以上綜合醫院康復醫學科、社區康復一體化的康復專業醫療服務體系,提高醫療機構與殘疾人專業康復機構雙向轉診轉介效率。規範社區康復服務,夯實社區康復基礎,打通為殘疾人提供醫療康復服務的“最後一公里”。(市發展和改革委、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衛生健康委、市殘聯按職責分工負責)
保障殘疾人基本康復服務。落實政府基本公共服務責任,開展殘疾人基本需求與服務狀況調查,持續組織實施殘疾人精準康復服務行動,對殘疾人群體需求實行動態管理,維護殘疾人合法權益。完善殘疾兒童康復救助制度,重點加強0—6歲殘疾兒童搶救性康復工作,合理確定救助標準,不斷提升服務水平和服務質量,強化殘疾兒童定點康復機構教育和醫療資質管理,完善殘疾兒童康復績效評價方法。支持將區域性兒童福利機構、學前融合教育資源中心,納入殘疾兒童定點康復機構,確保殘疾兒童“應康盡康、應康優康”。開展殘疾人社區康復,著力推進精神障礙社區康復服務。落實殘疾人輔助器具適配補貼辦法,對符合條件有需求的殘疾人提供基本輔具適配服務。(市殘聯牽頭,市發展和改革委、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衛生健康委按職責分工負責)
提升長期照護服務水平。完善老年人群重點慢性病、失能、神經退行性疾病等早期篩查和干預措施,構建老年健康危險因素干預、疾病早發現早診斷早治療、失能預防三級預防體系。鼓勵社會力量加入照護服務行列,發展商業性長期護理保險產品,為參保人提供個性化長期照護服務。深入推進安康關愛行動,推動建立符合市情的長期護理保險制度,為家庭長期照料者提供喘息服務、照護培訓、心理疏導等支持服務。做好長期護理保險與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失能老年人護理補貼等福利性護理補貼項目的整合銜接,提高資金利用率。(市發展和改革委、市民政局、市衛生健康委、市市場監管局、市醫療保障局、宿遷銀保監分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加快無障礙設施建設水平。持續推動城市道路、公共運輸、居住社區、公共服務設施和殘疾人服務設施等無障礙建設和改造,組織開展無障礙環境市縣村鎮創建和認證工作。加大投入,繼續實施困難重度殘疾人家庭無障礙改造,推進老年人住宅的適老化及無障礙改造。加大無障礙環境建設宣傳力度,增強公眾無障礙意識,動員社會和殘疾人廣泛參與無障礙督導促進工作,推進無障礙公益訴訟和盲道專項整治活動。鼓勵社會力量參與信息無障礙技術和產品研發,加快推進網際網路網站、移動網際網路應用程式和自助公共服務設備無障礙。(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市城市管理局牽頭,市發展和改革委、市民政局、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交通運輸局、市文化廣電和旅遊局、市殘聯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市政府殘疾人工作委員會負責組織實施本行動計畫並指導各地、各有關部門和單位落實工作任務。各縣(區)政府殘疾人工作委員會負責組織開展殘疾預防工作,研究制定本地殘疾預防行動計畫,定期召開會議,溝通、調度行動進展情況,研究解決重大問題。各縣(區)政府殘疾人工作委員會成員單位及相關部門要切實履行殘疾預防行動計畫職責,將主要任務指標納入部門規劃和年度工作目標,按照職責分工,逐項抓好落實。(各縣(區)政府殘疾人工作委員會及其成員單位、有關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加強部門協調聯動。開展部門間殘疾預防信息共享,實現公安、民政、交通運輸、衛生健康等相關部門的數據互聯互通。確定我市殘疾預防重點聯繫地區,示範引領殘疾預防行動計畫貫徹落實,探索創新殘疾預防新經驗、新技術。(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財政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生態環境局、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市交通運輸局、市衛生健康委、市應急管理局、市市場監管局、市殘聯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廣泛宣傳動員。各地各部門要廣泛宣傳黨和國家關於殘疾預防的重大決策部署,宣傳介紹實施本行動計畫的重大意義、目標任務和主要舉措。要加強正面宣傳和典型報導,鼓勵引導社會廣泛參與、支持實施。及時宣傳報導實時進展、階段性成效,做好經驗交流分享,為推進實施營造良好氛圍。(市衛生健康委、市殘聯牽頭,市委宣傳部、市委網信辦、市教育局、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生態環境局、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市交通運輸局、市應急管理局、市市場監管局、市文化廣電和旅遊局、市總工會、團市委、市婦聯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開展監測評估。市政府殘疾人工作委員會成員單位和有關單位要按照本行動計畫的職責分工,做好相關任務指標的調度、收集和監測工作,加強行動計畫實施的跟蹤問效,及時發現和解決執行中的問題,每年底報送相關工作總結。各縣(區)政府殘疾人工作委員會負責組織有關單位,做好本地殘疾預防行動計畫實施情況監測評估。對在殘疾預防和殘疾人康復工作中作出顯著成績的組織和個人給予表揚、獎勵。(各縣(區)政府殘疾人工作委員會及其成員單位、有關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