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殘疾預防行動計畫(2022—2025年)

《海南省殘疾預防行動計畫(2022—2025年)》旨在貫徹落實《國家殘疾預防行動計畫(2021—2025年)》《海南省實施〈殘疾預防和殘疾人康復條例〉辦法》,制定的行動計畫。

2022年8月12日,海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通知,公布《海南省殘疾預防行動計畫(2022—2025年)》。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海南省殘疾預防行動計畫(2022—2025年)
  • 發文字號:瓊府辦〔2022〕35號
  • 發布單位:海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 發布時間:2022年8月12日
發布通知,計畫全文,

發布通知

海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海南省殘疾預防行動計畫(2022—2025年)的通知
瓊府辦〔2022〕35號
各市、縣、自治縣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屬各單位:
《海南省殘疾預防行動計畫(2022—2025年)》已經省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海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2022年8月12日
(此件主動公開)

計畫全文

海南省殘疾預防行動計畫(2022—2025年)
  為貫徹落實《國家殘疾預防行動計畫(2021—2025年)》《海南省實施〈殘疾預防和殘疾人康復條例〉辦法》,進一步加強我省殘疾預防工作,有效減少和控制殘疾發生、發展,深入推進健康海南行動,為人均預期壽命達到81歲目標提供支撐,特制定本行動計畫。
  一、工作目標
  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貫徹預防為主的方針,以社區和家庭為基礎,堅持普遍預防和重點防控相結合,立足海南自由貿易港建設實際,依法推進、科學施策,到2025年,覆蓋經濟社會發展各領域的殘疾預防政策體系進一步完善,全人群和全生命周期殘疾預防服務網路更加健全,全民殘疾預防素養明顯提升,遺傳和發育、疾病、傷害等主要致殘因素得到有效控制,殘疾預防主要指標處於全國中上水平。
  二、主要指標
海南省殘疾預防行動計畫(2022—2025年)
主要指標
  三、主要舉措
  (一)緊扣重點人群、重要時間節點,持續開展殘疾預防宣傳教育。
  1.強化重點人群宣教。加強兒童、青少年、新婚夫婦、孕產婦、嬰幼兒家長、老年人、高危職業從業者等重點人群殘疾預防知識普及。在省殘聯官網、抖音等平台開設宣傳教育專區,遴選發布一批殘疾預防科普讀物,加強基層殘疾預防政策、殘疾預防典型案例宣傳力度。指導重度殘疾人商業保險服務機構,殘疾兒童康復機構在服務過程中普及推廣殘疾預防知識。將預防殘疾的科普知識列為中小學生以及居民健康教育的重點內容,納入醫院健康教育、駕駛學校、新婚學校、人口學校、孕婦學校、父母學校等教學內容。(省殘聯、省衛生健康委牽頭,省教育廳、省公安廳、省民政廳、省交通運輸廳、省應急管理廳、共青團省委、省婦聯按職責分工負責)
  2.實施重點宣傳教育活動。在殘疾預防日、愛耳日、愛眼日、世界噪聲日、防治碘缺乏病日、預防出生缺陷日、精神衛生日、防災減災日、全國消防日、全國交通安全日、職業病防治法宣傳周、親職教育宣傳周等節點,組織協調省區域網路絡媒體、廣播電台、電視台等播出機構,發布殘疾預防核心知識,開展殘疾預防和殘疾人康復的公益宣傳,不斷提高民眾殘疾預防意識。同時,拓寬宣傳渠道,適時組織協調電信、移動、聯通等電信運營商針對性開展殘疾預防宣傳。(省殘聯、省衛生健康委牽頭,省委宣傳部、省委網信辦、省旅遊和文化廣電體育廳、省生態環境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教育廳、省公安廳、省司法廳、省民政廳、省交通運輸廳、省應急管理廳、省通信管理局、省總工會、共青團省委、省婦聯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突出早期干預,有效控制出生缺陷和發育障礙致殘。
  3.推進婚前、孕前保健一體化服務。整合最佳化婚前醫學檢查與孕前優生健康檢查服務機構,完善免費婚前、孕前保健一體化服務機制。全面推廣婚姻登記、婚前醫學檢查、生育指導等“一站式”便民服務,引導新人自覺進行婚檢。全面落實免費婚前醫學檢查、孕前優生健康檢查和地中海貧血篩查診斷服務,加強對遺傳性疾病、指定傳染病、嚴重精神障礙的檢查並提出醫學意見。科學補服葉酸,預防神經管缺陷。(省衛生健康委、省民政廳、省婦聯按職責分工負責)
  4.持續開展產前篩查、診斷服務。普及套用產前篩查適宜技術,廣泛開展產前篩查,實現懷孕婦女孕28周前在自願情況下至少接受1次產前篩查。指導高危孕婦及時到有資質的醫療機構接受產前診斷服務。規範孕產婦健康管理,將孕產婦納入家庭醫生簽約服務重點保障人群。加強對常見胎兒染色體病、嚴重胎兒結構畸形、單基因遺傳病等重大出生缺陷的產前篩查、診斷。對確診的先天性心臟病、唐氏綜合徵、神經管缺陷等嚴重出生缺陷病例,及時給予醫學指導和建議。持續開展孕期免費地中海貧血篩查、診斷項目,阻斷重症地貧發生。(省衛生健康委負責)
  5.加強兒童致殘性疾病早期篩查、干預。全面開展新生兒先天性甲狀腺功能減退、苯丙酮尿症和葡萄糖-6-磷酸脫氫酶缺乏症等遺傳代謝性疾病、聽力和先天性心臟病篩查,加強早期干預服務。在實施新生兒聽力篩查、學生眼疾病篩查基礎上,結合基本公共衛生服務中0—6歲兒童健康管理項目,開展0—6歲視力、肢體、智力殘疾兒童和孤獨症兒童篩查、診斷,為確診殘疾兒童提供基本康復服務。繼續開展殘疾兒童早期干預試點。(省衛生健康委、省殘聯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聚焦重點防控,著力降低疾病致殘。
  6.深入開展高血壓、糖尿病等高致殘性慢性病防控。貫徹落實《海南省“2+3”健康服務包實施方案》。全面實施35歲以上人群首診測血壓和高危人群測血糖工作,及時發現慢性病患者和血壓、血糖、血脂偏高等高危人群。優先將慢性病患者納入家庭醫生簽約服務範圍。組織開展高血壓、糖尿病、腦卒中等重點慢性病的患(發)病登記報告工作。統籌利用現有資源,結合居民健康檔案信息系統、全人口信息管理系統和區域衛生信息化平台建設,進一步提升高血壓、糖尿病、腦卒中等慢性病規範化管理水平。開展全民健身行動,發揮好體育健身在主動健康干預、慢性病防治、康復中的作用。著力做好防盲治盲,綜合防控兒童青少年近視,提高百萬人口白內障復明手術率。倡導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提倡“三減三健”(減鹽、減油、減糖,健康口腔、健康體重、健康骨骼)等合理膳食、均衡營養、科學運動。(省衛生健康委牽頭,省旅遊和文化廣電體育廳、省教育廳、省殘聯按職責分工負責)
  7.以嚴重精神障礙患者為重點加強精神衛生防治。加強宣傳推廣省級心理援助96363熱線,將心理援助納入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為遭遇突發公共事件群體提供心理援助服務。完善省應急心理救援隊能力建設,提升心理危機干預能力。開展青少年兒童等重點人群心理健康知識宣教,結合體檢等開展青少年兒童心理健康狀況測評、抑鬱症篩查。健全省、市(縣、自治縣)、鄉鎮(社區)衛生院三級聯動的嚴重精神障礙監測網,落實疾病監測和發病報告,暢通有肇事肇禍行為或危險性精神障礙患者收治渠道。全面推進嚴重精神障礙患者有獎監護工作,落實精神障礙患者肇事肇禍責任保險工作。加強嚴重精神障礙患者的隨訪管理、服藥指導,提高規律服藥率,為嚴重精神障礙患者常規免費服藥和病情不穩定、存在肇事肇禍風險、“三無”流浪嚴重精神障礙患者提供住院治療救助補貼。(省委政法委、省衛生健康委、省公安廳、省民政廳、省應急管理廳、省婦聯、省殘聯按職責分工負責)
  8.維持傳染病和地方病綜合防控高位水平。貫徹落實國家免疫規劃,實施脊髓灰質炎疫苗“2+2”免疫程式,繼續維持我省無脊髓灰質炎狀態;加強流行性乙型腦炎疫苗接種,繼續將疫苗接種率維持在高水平。結合全國文明城市、國家衛生鄉鎮建設等活動,開展環境衛生綜合整治,降低蚊蟲密度,切斷流行性乙型腦炎傳播途徑,減少人群感染機會。開展碘缺乏病監測,落實食鹽加碘策略,持續推進碘缺乏病等地方病控制和消除工作。(省衛生健康委牽頭,省市場監管局、各市縣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9.嚴格職業病致殘源頭防控。重點關注中小微企業,落實用人單位主體責任,改善勞動條件,強化工程技術套用和源頭防控,落實粉塵、噪聲等防控措施。健全重點行業監測網路,對工作場所職業病危害因素進行日常監測和定期檢測,提升工作場所職業病危害因素監測合格率。加強接觸職業病危害的勞動者在崗期間職業健康檢查。以職業性塵肺病、職業性噪聲聾為重點,在礦山、建材、木材、造紙和化工等行業領域開展專項治理,嚴格源頭控制,預防塵肺病、噪聲、職業中毒等致殘。(省衛生健康委牽頭,省發展改革委、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應急管理廳、省總工會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強化綜合監管,全力減少傷害致殘。
  10.落實安全生產、消防安全監督管理責任。加大安全生產監管執法力度,緊盯重大隱患和嚴重違法違規行為,突出治理危險化學品“三違”、道路交通“三超一疲勞”、建築施工“三搶”等違法行為。大力推進工傷預防工作,減少工傷致殘。加強消防安全治理,深化高層建築、大型綜合體、大型倉儲物流、學校幼稚園及校外培訓機構、養老機構、老舊小區等場所電氣火災綜合治理;強化電動汽車、電動腳踏車的消防安全隱患綜合治理。加強電子商務、物流業、新型商業、鄉村旅遊等新業態消防安全風險防範。(省應急管理廳牽頭,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旅遊和文化廣電體育廳、省農業農村廳、省教育廳、省衛生健康委、省民政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交通運輸廳、省市場監管局、海南海事局、省消防救援總隊、省總工會按職責分工負責)
  11.牢牢守住交通運輸安全底線。持續開展“兩客一危一貨一面”、“營轉非”大客車、校車等七類重點車輛和駕駛人隱患排查治理。持續從嚴查處酒駕醉駕、超限超載、無牌證、假牌套牌、無證駕駛、違法載人、危化品運輸車和工程運輸車交通違法及機車、電動腳踏車和農村無牌車輛交通違法等。實施中小學生生命安全教育和防護能力提升工程,推進道路安全風險隱患排查治理。加強道路交通應急救援能力建設,配齊人員、裝備,加強專業性訓練,實現以高速公路為重點,輻射國省道的應急救援保障,減少交通事故致殘。(省公安廳、省交通運輸廳牽頭,省旅遊和文化廣電體育廳、省教育廳、省衛生健康委、省應急管理廳按職責分工負責)
  12.著力兒童傷害、老年人跌倒致殘防控。積極教育、引導兒童、老年人的監護人及家庭成員落實家庭安全責任,採取有針對性的傷害致殘防控措施。開展防範兒童溺水、道路交通傷害、跌落、燒燙傷、中毒、暴力等安全教育。落實防溺水鄉鎮屬地管理責任,強化重點水域安全監管,消除溺水安全隱患。推廣使用兒童安全座椅、安全頭盔和兒童步行及騎乘非機動車反游標識。強化產品質量安全監管,杜絕“毒跑道”“毒校服”,保障遊戲遊藝設備及大型遊樂設施安全,引導兒童安全使用電動扶梯、旋轉門等設施設備,預防和減少產品引發的兒童傷害。加強老年宜居環境建設,推進老舊小區及周邊文化休閒設施、體育健身設施,以及老年人家居環境的適老化改造,為困難老年人家庭居家適老化改造提供補貼。(省教育廳、省衛生健康委、省公安廳、省民政廳、省市場監管局、省婦聯、各市縣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13.提升覆蓋全民的抗災水平。全面開展自然災害綜合風險普查,摸清災害風險隱患底數和要素。進一步加強地震、氣象、地質和森林火災等災害的監測和預警。加強民眾性應急演練,著力開展中國小防災減災應急演練。組織開展應急救護培訓、應急救護和應對突發事件處置的知識普及和科普宣傳工作,增強公眾自救互救意識和技能,減少自然災害和突發公共安全事件造成的殘疾。(省應急管理廳牽頭,省自然資源和規劃廳、省教育廳、省衛生健康委、省交通運輸廳、省水務廳、省地震局、省氣象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14.加強農產品、食品、藥品等安全監管。嚴格落實海南省食用農產品質量安全準出制度,防範農產品質量安全風險隱患。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追溯體系,加強食品安全風險動態排查。加強食品生產經營過程監管,嚴懲重處違法行為。督促企業加強食品生產經營過程控制,落實質量安全管理責任。實施藥品、醫療器械監督抽檢,嚴厲打擊制售假劣藥品、醫療器械等違法行為。強化疫苗、特殊管理藥品等高風險品種的日常巡查,有效防範和化解藥品、醫療器械質量安全風險。加強涉及殘疾篩查、診斷、康復等所需藥品、醫療器械產品的質量監管,持續加強藥品不良反應/不良事件監測,完善藥物警戒體系。(省市場監管局牽頭,省農業農村廳、省衛生健康委、省藥監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15.減少飲用水、空氣、噪聲等環境污染致殘。強化縣級及以上飲用水水源保護區規範化建設,確保飲用水水源安全。全面開展農村飲用水水質監測和環境風險排查整治,實施農村生活污水治理,確保農村飲水安全。持續開展大氣污染防治行動,整治建材、石化、火電等重點行業無組織排放,推動水泥、垃圾焚燒等行業污染治理升級改造。推進機動車污染防治,推廣使用新能源汽車。加強環境空氣品質監測,開展污染天氣臭氧削峰應急工作。加強噪聲污染治理,將聲環境質量改善納入污染防治工作重要內容,強化城市功能區聲環境夜間監管。(省生態環境廳牽頭,省自然資源和規劃廳、省衛生健康委、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水務廳按職責分工負責)
  (五)推進融合發展,提升康復服務水平。
  16.加強殘疾人醫康教融合發展。支持開展殘疾兒童少年康復的醫療衛生機構、福利機構、民辦非營利性機構按規定結合實際附設特殊教育班,並與當地特殊教育學校或承擔特殊教育的中國小統一學籍管理。鼓勵醫療衛生機構在兒童福利機構、特殊教育學校、民辦非營利性殘疾兒童康復機構依法依規設立醫療服務站點。支持符合條件的非營利性社會福利機構向殘疾人提供特殊教育,把兒童福利機構特教班教師、醫療和殘聯主管殘疾兒童康復機構的教師納入當地教師職稱評審範圍。(省教育廳牽頭,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衛生健康委、省民政廳、省殘聯按職責分工負責)
  17.提升社區醫康養結合能力。引導基層醫療(康復)機構與養老機構、殘疾人托養機構間的合作,為失能、半失能、慢性病、高齡老人和殘疾人提供健康教育、預防保健、疾病診治、康復護理、安寧療護、日常生活照料等結合服務,努力延緩殘疾的發生、發展,並加強對照護人的培訓,提升照護能力,避免二次傷害致殘。鼓勵有條件的養老機構拓展醫康養結合功能。鼓勵醫療機構在養老機構依法依規設立醫療服務站點。(省衛生健康委牽頭,省民政廳、省殘聯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
  省政府殘疾人工作委員會負責組織實施本行動計畫,指導市縣政府殘疾人工作委員會、各有關單位落實相關工作責任,定期召開會議,聽取匯報、通報情況、開展調度,研究解決重大問題。省政府殘疾人工作委員會辦公室根據殘疾預防工作職責分工,指導各有關單位細化分解任務,並抓好落實。各市縣政府殘疾人工作委員會、各有關單位要健全工作推進機制,保障工作條件,加強統籌調度,確保各項任務目標如期實現。(各級政府殘疾人工作委員會及其成員單位、有關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健全支撐體系。
  完善省殘疾預防專家諮詢委員會工作職責,承擔諮詢、評估、宣教等任務,為本行動計畫實施提供技術支持。強化殘疾預防信息支撐,推動殘疾預防信息跨部門共享。加強對遺傳、疾病、藥物、事故等主要致殘因素的動態監測。推進三亞市、儋州市新生兒遺傳代謝性疾病篩查中心建設,逐步實現市縣產前篩查中心全覆蓋。(省衛生健康委牽頭,省生態環境廳、省公安廳、省民政廳、省應急管理廳、省市場監管局、省殘聯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開展監測評估。
  省和市縣政府殘疾人工作委員會負責組織有關單位按職責分工做好相關任務指標年度監測,及時收集、分析反映相關任務落實情況的數據和信息;根據國務院殘疾人工作委員會的安排,組織開展本行動計畫的中期及終期評估;對進度滯後、工作不力的部門和單位,及時督促整改。(各級政府殘疾人工作委員會及成員單位、有關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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