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殘疾預防行動計畫(2022—2025年)

《吉林省殘疾預防行動計畫(2022—2025年)》是吉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發布的檔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吉林省殘疾預防行動計畫(2022—2025年)
  • 發布單位:吉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發布通知,檔案全文,

發布通知

吉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吉林省殘疾預防行動計畫(2022-2025年)的通知
吉政辦發〔2022〕27號 
各市(州)人民政府,長白山管委會,長春新區、中韓(長春)國際合作示範區管委會,各縣(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廳委辦、各直屬機構,駐吉中直有關部門、單位:
《吉林省殘疾預防行動計畫(2022—2025年)》已經省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吉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2022年8月12日

檔案全文

吉林省殘疾預防行動計畫(2022—2025年)
為深入貫徹省委、省政府關於健康吉林建設的決策部署,進一步加強殘疾預防,有效減少和控制殘疾發生、發展,依據《殘疾預防和殘疾人康復條例》(國務院令第675號)和《國家殘疾預防行動計畫(2021-2025年)》(國辦發〔2021〕50號),以及《吉林省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2035年遠景目標綱要》(吉政發〔2021〕7號),結合我省殘疾預防發展實際情況,制定本行動計畫。
一、總體要求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習近平總書記視察吉林重要講話重要指示精神,落實吉林省第十二次黨代會精神,準確把握新發展階段,深入貫徹新發展理念,加快構建新發展格局,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認真落實省委、省政府決策部署,貫徹預防為主的方針,以基層為重點,以改革創新為動力,將殘疾預防融入經濟社會發展各領域,提高全社會殘疾風險綜合防控能力,有力保障人民民眾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為新時代吉林全面振興全方位振興作出積極貢獻。
到2025年,進一步完善殘疾預防政策體系,健全全人群全生命周期殘疾預防服務網路,提升全民殘疾預防素養,遺傳和發育、疾病、傷害等主要致殘因素得到有效防控,持續改善殘疾康復服務狀況。殘疾預防主要指標達到預期目標。
殘疾預防主要指標(略)
二、主要行動
(一)殘疾預防知識普及行動。
1.推動殘疾預防知識科普和傳播。遴選、推介適合省情的殘疾預防科普讀物,定期發布或轉發針對重點人群、主要致殘因素的殘疾預防核心知識。推動將殘疾預防和出生缺陷防治核心知識納入全科醫生、專科醫生、婦幼保健人員、社會工作人員、殘疾人工作者等培養培訓課程和教材內容,組建殘疾預防諮詢專家組,建設殘疾預防知識科普骨幹隊伍,大力提升全人群全生命周期的殘疾預防意識。(省殘聯、省衛生健康委牽頭,省委宣傳部、省委網信辦、省教育廳、省司法廳、省交通運輸廳、省應急廳、省廣電局、省總工會、團省委按職責分工負責)
2.加強重點人群殘疾預防知識普及。開展針對兒童、青少年、新婚夫婦、孕產婦、嬰幼兒家長、老年人、高危職業從業者等重點人群的實效性宣傳教育,做好殘疾預防和出生缺陷防治知識科普;幫助傷病者、殘疾人學習掌握實用的殘疾預防和康復知識,增強康復意識,普及遺傳和發育、疾病、傷害等致殘預防的科學知識、方法。到2025年,重點人群殘疾預防知識普及率達到80%以上。(省殘聯、省衛生健康委牽頭,省教育廳、省民政廳、省司法廳、省生態環境廳、省交通運輸廳、省應急廳、省總工會、團省委、省婦聯按職責分工負責)
3.組織實施重點宣傳教育行動。每年做好殘疾預防日宣傳教育活動,充分利用預防出生缺陷日、愛耳日、愛眼日、精神衛生日、世界噪音日、防治碘缺乏病日、防災減災日、全國交通安全日、全國消防日等宣傳節點,宣傳殘疾預防知識,開展“健康吉林大課堂”活動,鼓勵有條件的媒體與衛生健康部門合辦優質健康科普類節目、欄目,充分利用好新媒體等傳播方式,提升各類宣傳教育活動的傳播力、引導力、影響力。(省殘聯、省衛生健康委、省委宣傳部牽頭,省委網信辦、省教育廳、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公安廳、省民政廳、省司法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生態環境廳、省交通運輸廳、省應急廳、省廣電局、省消防救援總隊、省總工會、團省委、省婦聯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出生缺陷和發育障礙致殘防控行動。
1.加強婚前、孕前保健。推進婚前保健,加強對遺傳性疾病、嚴重精神障礙、指定傳染病的檢查並提出醫學意見。指導婚前醫學檢查服務機構科學最佳化婚前醫學檢查場所布局及服務流程,加強婚姻登記場所婚姻家庭健康諮詢室建設。倡導優生優育,深入實施孕前優生健康檢查、增補葉酸等基本公共衛生服務,指導科學備孕,為計畫懷孕夫婦提供健康教育、諮詢指導、篩查評估、綜合干預等孕前優生服務,推進補服葉酸預防神經管缺陷。(省衛生健康委牽頭,省民政廳、省婦聯按職責分工負責)
2.做好產前篩查、診斷。廣泛開展產前篩查,加強常見胎兒染色體病、嚴重胎兒結構畸形、單基因遺傳病等重大出生缺陷的產前篩查和診斷。提高縣、鄉、村服務網路能力建設,做好致殘性出生缺陷活產兒的轉介治療及康復。推進落實妊娠風險篩查評估、高危孕產婦專案管理等制度,加強對高齡孕產婦等重點人群的分類管理和服務。(省衛生健康委負責)
3.加強兒童早期篩查和早期干預。全面開展先天性甲狀腺功能減低症、新生兒苯丙酮尿症等遺傳代謝性疾病和聽力篩查,逐步擴大致殘性疾病篩查病種範圍,推進早篩查、早診斷、早治療。到2025年,新生兒遺傳代謝性疾病篩查率達到98%。規範開展對家庭和托幼機構兒童早期發展服務的指導。繼續實施出生缺陷干預救助項目。開展新生兒訪視工作,指導家長做好新生兒護理和疾病預防等。做實0-6歲兒童健康管理工作,大力推進0-6歲兒童致殘性疾病篩查,建立篩查、診斷、康復救助的工作銜接和信息交換機制,不斷提升兒童致殘性疾病早發現、早診斷、早干預、早康復能力和效果。(省衛生健康委、省殘聯牽頭,省教育廳、省婦聯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疾病致殘防控行動。
1.預防和控制傳染病及地方病致殘。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疫苗管理法》,保證疫苗使用安全。保持脊髓灰質炎、流行性乙型腦炎等致殘性傳染病的疫苗接種率。落實重點傳染病防控措施,做好傳染病報告及患者醫療救治。針對地方病流行狀況,實行重點地方病監測全覆蓋,推進現症地方病病人確診病例治療和社區管理,控制和消除碘缺乏病、大骨節病、氟骨症等重大地方病致殘。(省衛生健康委牽頭,各市、縣級政府負責)
2.預防和控制慢性病致殘。推廣疾病預防控制機構、醫療機構、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和社區居民“四位一體”慢性病防治模式,提高心腦血管病、糖尿病等重大慢性病患者規範管理,做好併發症篩查和干預。推廣健康生活方式,提倡戒菸限酒、合理膳食,減少油、鹽、糖攝入量。開展全民健身行動,發揮好體育健身在主動健康干預、慢性病防治、康復中的作用。家庭醫生簽約服務提質、擴容。持續開展腦卒中等高危人群篩查與干預項目。重點做好防盲治盲、防聾治聾工作。(省衛生健康委牽頭,省教育廳、省體育局、省殘聯按職責分工負責)
3.預防和控制職業病致殘。實施職業健康保護行動,落實用人單位職業病防治主體責任,強化職業健康監管執法,加強重點行業職業健康管理,提升職業健康工作水平。落實防塵、防毒、防噪聲、防輻射等職業病危害風險監測管控措施,到2025年,工作場所職業危害因素監測合格率達到85%以上。加強重點人群勞動保護,避免接觸有毒有害因素。加強嚴重致殘職業病患者救治保障,預防塵肺病、職業中毒、噪聲等致殘。(省衛生健康委牽頭,省發展改革委、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應急廳、省總工會按職責分工負責)
4.加強社會心理服務和精神疾病防治。構建社會心理健康服務網路,搭建基層心理健康服務平台,強化重點人群心理健康和社會工作服務,加強個體危機干預和群體危機管理,將心理援助納入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為遭遇突發事件群體提供心理援助服務。提高抑鬱症、孤獨症等心理行為問題和精神分裂症、阿爾茨海默症等主要致殘性精神疾病的篩查識別、處置能力。做好嚴重精神障礙患者規範管理,落實監管責任,加強救治救助。(省委政法委、省公安廳、省民政廳、省衛生健康委、省應急廳、省中醫藥局、省婦聯、省殘聯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傷害致殘防控行動。
1.加強安全生產和消防安全監督管理。加大安全生產監管執法力度,推進重點行業領域專項整治,排查治理重大事故隱患,持續改善工礦行業勞動條件。大力推進工傷預防工作,減少因工傷致殘。組織開展打通“生命通道”工程,依法依規排查治理客運車站、碼頭、醫院、學校、幼稚園、養老院、兒童福利機構、未成年人救助保護機構及勞動密集型企業等人員密集場所的消防安全隱患,2022年底前,顯著提升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和綜合應急救援能力。(省應急廳、省消防救援總隊牽頭,省教育廳、省民政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交通運輸廳、省衛生健康委、省總工會按職責分工負責)
2.加強道路交通和運輸安全管理。加強交通安全源頭治理、系統治理、依法治理、綜合治理,深化隱患排查治理,實施公路安全生命防護工程,加強道路交通事故傷者救援和救治,提升道路設施安全保障水平。加強道路運輸指揮調度、動態監測、應急處置,減少交通事故致殘。加強旅遊包車、班線客車、危險貨物運輸車、貨車等重點車輛安全管理,推動落實政府領導責任、行業部門監管責任和企業安全主體責任。加強機動車生產、改裝、登記、檢驗等環節監管。(省公安廳、省交通運輸廳牽頭,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文化和旅遊廳、省衛生健康委、省應急廳、省市場監管廳按職責分工負責)
3.加強兒童傷害和老年人跌倒致殘防控。開展學校、幼稚園、社區、家庭兒童傷害綜合干預,推廣“四安全”兒童傷害綜合干預模式,積極開展兒童溺水、道路交通傷害、跌落、燒燙傷、中毒、暴力等風險的安全教育,加強對玩具、電子產品、大型遊樂設施的安全監管。推廣使用兒童安全座椅、安全頭盔和兒童步行及騎乘非機動車反游標識。加強老年友好環境建設,鼓勵家居環境適老化改造,改善易致跌倒的危險環境。開展預防和控制兒童傷害和老年人跌倒干預和健康指導,加強對兒童傷害和老年人跌倒的救援、救治。(省教育廳、省公安廳、省民政廳、省衛生健康委、省市場監管廳、省婦聯按職責分工負責)
4.增強防災減災能力。加強災害風險隱患排查及民眾性應急演練。建設“一平台、兩中心”,構築四大體系,支撐全省監督管理、監測預警、指揮救援、決策支持、政務管理等應急管理工作,依託現有資源,加強各類社會人員密集場所災害防禦,提高突發災害現場應急處置能力和水平。完善應急醫療技能實戰訓練、救援人員康復治療技能培訓、移動醫院和醫療救援裝備儲備等。(省應急廳牽頭,省教育廳、省民政廳、省自然資源廳、省交通運輸廳、省水利廳、省衛生健康委、省消防救援總隊、省氣象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5.加強農產品和食品藥品安全監管。聚焦突出問題,防範化解農產品質量安全風險隱患,推進農產品質量安全治理現代化。完善食品生產安全風險防控體系和分級管理制度,加強食品安全風險動態排查,定期開展風險評估研判,加強生產經營過程監管,加大抽檢力度,嚴懲重處違法行為,壓實企業主體責任。嚴厲打擊制售假劣藥品、無證醫療器械違法行為,持續加強藥品不良反應和醫療器械不良事件監測。(省市場監管廳牽頭,省農業農村廳、省衛生健康委、省畜牧局、省藥監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6.保障飲用水安全和加強空氣、噪聲污染治理。全面開展城鄉飲用水衛生監測,及時掌握全省飲用水水質基本狀況,確保達到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加強水源保護和水質保障,推動城市供水設施建設改造,保障城市供水安全,推進農村飲水安全向農村供水保障轉變。持續開展大氣污染防治行動,強化工業企業無組織排放管控,推進工業污染源全面達標排放,加大超標處罰和聯合懲戒力度。大力推進企業清潔生產,推動重點行業污染治理升級改造,積極推進鋼鐵等行業超低排放改造,深入推進柴油貨車污染治理,實施清潔取暖等措施,加強空氣污染監測,做好重污染天氣應急回響。加強噪聲污染治理,推動地級及以上城市全面實現功能區聲環境質量自動監測。強化生態環境與健康管理,減少飲用水、空氣、噪聲等環境污染致殘。(省生態環境廳牽頭,省自然資源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水利廳、省衛生健康委按職責分工負責)
(五)康復服務促進行動。
1.加強康復醫療服務。貫徹落實省衛生健康委等9部門印發的《吉林省加快康復醫療工作發展實施方案》(吉衛聯發〔2021〕44號),建設完善康復醫療服務體系,提升康復醫療專業服務能力,實施中醫藥康復服務提升工程,積極發展中醫特色康復服務。加強康復醫療人才教育培養,逐步建立康復醫療專業人員崗位培訓機制,切實提升突發應急狀態下的康復醫療服務能力。積極發展社區和居家康復醫療,鼓勵有條件的醫療機構將康復醫療服務延伸至社區和家庭。(省發展改革委、省教育廳、省民政廳、省衛生健康委、省中醫藥局、省殘聯按職責分工負責)
2.保障殘疾人基本康復服務。落實政府基本公共服務責任,開展殘疾人基本需求與服務狀況調查,繼續實施殘疾人精準康復服務行動,為殘疾人提供康復醫療、康復訓練、輔助器具適配等基本康復服務。加強殘疾人康復機構規範化建設,充實職業康復、社會康復、心理健康等康復服務功能,著力推進精神障礙、智力殘疾等社區康復服務,持續提升殘疾康復服務質量。落實殘疾兒童康復救助制度,擴大康復服務供給,確保殘疾兒童得到安全有效的康復服務。鼓勵有條件的地方推行殘疾人基本型輔助器具適配補貼制度。(省殘聯牽頭,省教育廳、省民政廳、省衛生健康委按職責分工負責)
3.加強長期照護服務。完善居家、社區、機構相銜接的專業化長期照護服務體系,發展“網際網路+照護服務”,探索居家照護服務,改善失能老年人照護服務質量,努力延緩殘疾發生、發展。落實經濟困難的失能老年人補貼制度,加強與殘疾人兩項補貼政策銜接。積極推進長期護理保險制度試點,推動建立適合我省情況的長期護理保險制度。合理核定養老機構舉辦的醫療機構醫保基金付費額度,鼓勵發展商業性長期護理保險產品,為參保人提供個性化長期照護服務。(省民政廳、省衛生健康委、省市場監管廳、省醫保局、吉林銀保監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4.提升無障礙設施建設水平。組織創建全國無障礙建設城市,持續推動城市道路、公共運輸、居住社區、公共服務設施和殘疾人服務設施等加快無障礙建設和改造。實施村級殘疾人服務場所和困難殘疾人家庭無障礙改造。探索傳統無障礙設施設備數位化、智慧型化升級。加快發展信息無障礙,加快普及網際網路網站、移動網際網路應用程式和自助公共服務設備無障礙。(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牽頭,省委網信辦、省交通運輸廳、省廣電局、省政務服務和數位化局、省通信管理局、省殘聯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省政府殘疾人工作委員會負責本計畫的組織實施工作,定期召開省殘疾預防行動領導小組成員單位會議,聽取匯報,通報情況,開展調度,研究解決重大問題。各市、縣級政府要加強對殘疾預防工作的領導,成立殘疾預防行動領導小組,健全工作推進機制,保障工作條件,加強統籌調度,確保實現各項任務目標。各有關部門要在本級殘疾預防行動領導小組領導下,協調推進殘疾預防五大行動,按照職責分工,將所承擔的殘疾預防工作任務納入重點工作安排,逐項抓好落實。(省政府殘疾人工作委員會及其成員單位、有關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強化信息支撐。建立健全省級殘疾預防專家諮詢委員會,承擔諮詢、評估、宣教等責任,提供技術支持。加強殘疾預防科技攻關、示範套用,針對殘疾預防重點難點,結合中央財政科技計畫(專項、基金等)以及地方科技發展計畫等給予支持。強化殘疾預防信息支撐,推動殘疾預防信息跨部門跨區域共享。(省教育廳、省科技廳、省公安廳、省民政廳、省財政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生態環境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交通運輸廳、省衛生健康委、省應急廳、省市場監管廳、省殘聯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加強監測評估。省政府殘疾人工作委員會成員單位和有關部門按職責分工做好相關任務指標年度監測,及時收集、分析反映相關任務落實情況的數據和信息。省政府殘疾人工作委員會負責組織有關單位做好殘疾預防行動計畫實施情況監測評估。實施清單化、責任化推進機制,督促進度滯後、工作不力的地區、部門和單位及時整改。配合做好國務院殘疾人工作委員會開展的中期及終期評估。(省政府殘疾人工作委員會及其成員單位、有關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加強宣傳引導。各地區、各有關部門要把殘疾預防行動計畫實施與保障人民民眾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結合起來,通過多種途徑,採取多種方式,廣泛宣傳殘疾預防有關法律、法規,積極解讀行動計畫的重大意義、目標任務和主要舉措,鼓勵引導全社會積極參與和支持殘疾預防行動計畫的實施。及時宣傳報導實施進展、階段性成效,做好經驗交流分享,推動全社會形成積極支持殘疾預防行動計畫開展的良好氛圍。(省殘聯、省衛生健康委牽頭,省委宣傳部、省委網信辦、省教育廳、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公安廳、省民政廳、省司法廳、省生態環境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交通運輸廳、省應急廳、省市場監管廳、省廣電局、省總工會、團省委、省婦聯按職責分工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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