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州市殘疾預防行動計畫(2022—2025年)

《池州市殘疾預防行動計畫(2022—2025年)》已經池州市政府同意,池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於2022年10月20日印發,請認真貫徹執行。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池州市殘疾預防行動計畫(2022—2025年)
  • 頒布時間:2022年10月20日
  • 發布單位:池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全文,解讀,

全文

為深入貫徹黨中央、國務院關於健康中國建設和新時代殘疾人工作的決策部署,認真落實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進一步加強殘疾預防,有效減少和控制殘疾發生、發展,助力健康池州建設,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國家殘疾預防行動計畫(2021-2025年)的通知》(國辦發〔2021〕50號)《安徽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安徽省殘疾預防行動計畫(2022—2025年)的通知》(皖政辦秘〔2022〕33號)和《池州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池州市“十四五”殘疾人保障和發展規劃的通知》(池政〔2022〕26號)精神,制定本行動計畫。
一、總體要求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牢固樹立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認真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及省委、省政府決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堅持政府主導、聯防聯控,堅持人人盡責、共建共享,堅持系統推進、早期干預,按照預防為主的整體要求,以基層為重點,以改革創新為動力,全民動員、科學施策、依法推進,著力將殘疾預防融入經濟社會發展各領域,全面提高殘疾風險綜合防控能力,全力保障人民民眾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為加快打造經濟社會發展全面綠色轉型示範區奠定堅實基礎。
到2025年,覆蓋經濟社會發展各領域的殘疾預防政策體系更加健全,全人群全生命周期殘疾預防服務網路更加完善,全民殘疾預防意識普遍加強,殘疾預防素養顯著提升,遺傳和發育、疾病、傷害等主要致殘因素得到有效防控,殘疾康復服務狀況持續改善,殘疾預防主要指標處於發展水平相當地市前列。
池州市殘疾預防行動計畫(2022—2025年)主要指標
領 域
指 標
2025年
普及殘疾
預防知識
1
重點人群殘疾預防知識普及率
>80%
有效控制出生缺陷和發育障礙致殘
2
婚前醫學檢查率
>70%
3
孕前優生健康檢查目標人群覆蓋率
>80%
4
孕產婦系統管理率
>92%
5
產前篩查率
>75%
6
新生兒遺傳代謝性疾病篩查率
≥98%
7
新生兒聽力篩查率
≥90%
8
3歲以下兒童系統管理率
≥92%
著力降低
疾病致殘
9
高血壓患者基層規範管理服務率
≥65%
10
2型糖尿病患者基層規範管理服務率
≥65%
11
百萬人口白內障復明手術率
>3000
12
以社區為單位心理諮詢室或社會工作室建成率
>80%
13
登記在冊的嚴重精神障礙患者規範管理率
>83%
14
適齡兒童免疫規劃疫苗接種率
>90%
15
控制和消除重大地方病的縣(區)
>95%
16
接觸職業病危害的勞動者在崗期間職業健康檢查率
≥90%
全力減少
傷害致殘
17
生產安全事故發生起數
比2020年
下降10%以上
18
聲環境功能區夜間達標率
達到85%
提升康復
服務水平
19
每10萬人口康復醫師人數
力爭達到8人
20
65歲以上失能老年人健康服務率
>80%
21
開展精神障礙社區康復服務的縣(區)
>80%
22
開展精神障礙社區康復服務的縣(區)的居家患者接受社區康復服務比率
>60%
23
殘疾人基本康復服務覆蓋率
95%
2
殘疾人輔助器具適配率
95%
25
每10萬人口得到康復服務殘疾兒童人數
40
26
公共建築無障礙設施建設率
100%
二、行動計畫內容
(一)殘疾預防知識普及行動
1.推廣殘疾預防科普知識。充分利用殘疾預防科普知識資源庫,向重點人群和殘疾預防各類相關從業人員推廣殘疾預防科普讀物,宣傳殘疾預防核心知識。將殘疾預防和出生缺陷防治核心知識納入醫務人員、社會工作人員、殘疾人工作者等職業培訓內容。指導全市殘疾兒童康復救助定點機構普及推廣殘疾預防和出生缺陷防治核心知識,壯大殘疾預防知識科普骨幹隊伍,促進殘疾預防知識規範、有效傳播。(市殘聯、市衛生健康委牽頭,市委宣傳部、市教育和體育局、市司法局、市生態環境局、市交通運輸局、市應急局、市文化和旅遊局、市總工會、團市委按職責分工負責)
2.強化重點人群殘疾預防知識普及。積極向兒童、青少年、新婚夫婦、孕產婦、嬰幼兒家長、老年人、高危職業從業者等重點人群提供殘疾預防科普知識,深入開展針對性宣傳教育,普及遺傳和發育、疾病、傷害等致殘防控的科學知識、方法。幫助傷病者、殘疾人認識、了解與自己密切相關的常見致殘原因,學習掌握實用殘疾預防和康復知識、方法,增強康復意識,提升自我防護能力。(市殘聯、市衛生健康委牽頭,市教育和體育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生態環境局、市交通運輸局、市應急局、市文化和旅遊局、市總工會、團市委、市婦聯按職責分工負責)
3.紮實開展重點宣傳教育行動。充分利用愛耳日、愛眼日、世界噪音日、防治碘缺乏病日、預防出生缺陷日、精神衛生日、防災減災日、全國消防日、全國交通安全日等宣傳節點,採取民眾喜聞樂見的活動形式、傳播方式,發布殘疾預防信息,宣講殘疾預防知識,持續開展殘疾預防日宣傳教育活動,提升各類宣傳教育活動的影響力、實效性。(市殘聯、市衛生健康委、市委宣傳部牽頭,市教育和體育局、市經濟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生態環境局、市交通運輸局、市應急局、市文化和旅遊局、市總工會、團市委、市婦聯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出生缺陷和發育障礙致殘防控行動
4.加強婚前、孕前保健。推進婚前保健,推廣免費婚前醫學檢查和優生諮詢指導“一站式”服務。加強對遺傳性疾病、指定傳染病、嚴重精神障礙的檢查並提出醫學意見,指導婚前醫學檢查服務機構科學最佳化婚前醫學檢查場所布局及服務流程,加強婚姻登記場所婚姻家庭健康諮詢室建設,加大健康婚育指導力度。深入實施孕前優生健康檢查、增補葉酸等基本公共衛生服務,指導科學備孕,為計畫懷孕夫婦提供健康教育、諮詢指導、篩查評估、綜合干預等孕前優生服務,推進補服葉酸預防神經管缺陷。(市衛生健康委牽頭,市民政局、市婦聯按職責分工負責)
5.做好產前篩查、診斷。提供生育全程基本醫療保健服務,廣泛開展產前篩查,加強對常見胎兒染色體病、嚴重胎兒結構畸形、單基因遺傳病等重大出生缺陷的產前篩查和診斷。完善出生缺陷防治網路,構建覆蓋城鄉居民,涵蓋婚前、孕前、產前和新生兒各階段的出生缺陷防治體系。推進高齡孕產婦等重點人群的分類管理和服務,落實妊娠風險篩查與評估、高危孕產婦專案管理等制度,強化縣、鄉、村三級婦幼衛生服務網路建設,完善基層網底和轉診網路。(市衛生健康委負責)
6.加強兒童早期篩查和早期干預。全面開展新生兒苯丙酮尿症、先天性甲狀腺功能減低症等遺傳代謝性疾病和聽力篩查,逐步擴大致殘性疾病篩查病種範圍,推進早篩、早診、早治。規範嬰幼兒早期發展服務,加強對家庭和托幼機構兒童早期發展服務的指導,深入實施中央專項彩票公益金出生缺陷干預救助項目。強化0—6歲兒童健康管理工作,大力推進0—6歲兒童致殘性疾病篩查,建立篩查 、診斷、康復救助銜接機制,不斷提升兒童致殘性疾病早發現、早診斷、早干預、早康復能力和效果。(市衛生健康委、市殘聯牽頭,市教育和體育局、市婦聯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疾病致殘防控行動
7.加強慢性病致殘防控。推廣健康生活方式,提倡戒菸限酒、合理膳食、均衡營養、科學運動,減少每日食用油、鹽、糖攝入量。推進全民健身實施計畫,發揮好體育健身在主動健康干預、慢性病防治、康復中的作用。加強高血壓、糖尿病等慢性病患者規範管理,做好併發症篩查和干預。豐富家庭醫生簽約服務內容,提高服務質量,推進基層慢性病醫防融合管理。持續開展腦卒中等高危人群篩查與干預項目。著力做好防盲治盲、防聾治聾工作。(市衛生健康委牽頭,市教育和體育局、市殘聯按職責分工負責)
8.加強社會心理服務和精神疾病防治。建立健全社會心理健康服務體系,加強重點人群的心理健康服務、社會工作服務和個體危機干預,強化群體危機管理,將心理援助納入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為遭遇突發公共事件群體提供心理援助服務。加強對精神分裂症、阿爾茨海默症、抑鬱症、孤獨症等主要致殘性精神疾病的篩查識別和治療。做好嚴重精神障礙患者規範管理和救治救助工作,落實監管責任。(市衛生健康委牽頭,市司法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應急局、市婦聯、市殘聯按職責分工負責)
9.加強傳染病及地方病致殘防控。全面實施國家免疫規劃,繼續將脊髓灰質炎、流行性乙型腦炎等致殘性傳染病的疫苗接種率維持在高水平。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疫苗管理法》,保證疫苗使用安全。加強傳染病防控,做好傳染病報告及患者醫療救治。針對地方病流行狀況,實行重點地方病監測全覆蓋,持續消除碘缺乏病、氟骨症等重大地方病致殘。(市衛生健康委牽頭,各縣區人民政府、管委會負責)
10.加強職業病致殘防控。完善職業健康監管體系建設,做好重點行業職業健康管理,督促用人單位落實職業病防治主體責任,提升職業健康工作水平。落實防塵、防毒、防噪聲、防輻射等重點措施,減少工作場所職業危害因素。加強重點人群勞動保護,避免接觸有毒有害因素。加強嚴重致殘職業病患者救治,預防塵肺病、職業中毒、噪聲等致殘。(市衛生健康委牽頭,市發展改革委、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應急局、市總工會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傷害致殘防控行動
11.加強安全生產和消防安全監督管理。加大安全生產監管執法力度,排查治理重點行業領域重大事故隱患,持續改善工礦行業勞動條件。大力推進工傷預防工作,減少因工傷致殘。進一步壓實生產經營單位消防安全主體責任,強化消防安全治理,排查治理客運車站、碼頭、醫院、學校、幼稚園、養老院、兒童福利機構、殘疾兒童康復救助定點機構、未成年人救助保護機構及勞動密集型企業等人員密集場所的消防安全隱患,完善消防安全設施,提高防範火災能力。(市應急局牽頭,市消防救援支隊、市教育和體育局、市民政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交通運輸局、市衛生健康委、市總工會、市殘聯按職責分工負責)
12.加強道路交通和運輸安全管理。強化交通安全系統治理、依法治理、綜合治理、源頭治理,深化隱患排查治理,提升道路設施安全保障水平,加大嚴重交通違法行為查處力度。加強道路運輸指揮調度、動態監測、應急處置。加強旅遊包車、班線客車、危險貨物運輸車、貨車等重點車輛安全管理,推動落實政府領導責任、行業部門監管責任和企業安全主體責任。加強機動車生產、改裝、登記、檢驗等環節監管。加強道路交通事故傷者救援渠道和救治網路建設,減少交通事故致殘。(市公安局、市交通運輸局牽頭,市經濟和信息化局、市文化和旅遊局、市衛生健康委、市應急局、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13.加強兒童傷害和老年人跌倒致殘防控。開展學校、幼稚園、社區、家庭兒童傷害綜合干預,推廣“四安全”兒童傷害綜合干預模式,積極開展針對兒童溺水、道路交通傷害、跌落、燒燙傷、中毒、暴力等風險的安全教育,貫徹兒童用品強制性國家標準,加強對玩具、電子產品的監督和管理。推廣使用兒童安全座椅。加強老年友好環境建設,倡導家居環境適老化改造,改造易致跌倒的危險環境。開展老年人跌倒干預和健康指導,提高老年人及其照料者預防跌倒的意識和能力。提高對兒童傷害和老年人跌倒的救援、救治水平。(市衛生健康委牽頭,市教育和體育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市婦聯按職責分工負責)
14.增強防災減災能力。加強災害風險隱患排查及民眾性應急演練。做好災害監測預警、應急準備、應急救援、生活救助、恢復重建等工作,加強社區、學校、幼稚園、醫院、車站、工廠等人員密集場所災害防禦,整合現有資源,探索建立全市應急救援醫療平台,提高突發災害現場應急處置能力和水平。完善應急醫療技能實戰訓練、救援人員康復治療技能培訓、移動醫院和醫療救援裝備儲備等。(市應急局牽頭,市教育和體育局、市民政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交通運輸局、市消防救援支隊、市水利局、市衛生健康委、市林業局、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市科技局、市氣象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15.加強農產品和食品藥品安全監管。聚焦突出問題,防範化解農產品質量安全風險隱患,推進農產品質量安全治理現代化。完善食品生產安全風險防控體系和分級管理制度,加強食品安全風險動態排查,定期開展風險評估研判,加強生產經營過程監管,加大抽檢力度,嚴懲重處違法行為,壓實企業主體責任。嚴厲打擊制售假劣藥品、無證醫療器械違法行為,持續加強藥品不良反應和醫療器械不良事件監測。(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牽頭,市農業農村局、市衛生健康委按職責分工負責)
16.保障飲用水安全和加強空氣、噪聲污染治理。全面開展城鄉飲用水衛生監測,及時掌握全市飲用水水質基本狀況,確保達到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加強水源保護和水質保障,推動城市供水設施建設改造,保障城市供水安全,推進農村飲水安全向農村供水保障轉變。持續開展大氣污染防治行動,強化工業企業無組織排放管控,推進工業污染源全面達標排放,加大超標處罰和聯合懲戒力度。大力推進企業清潔生產,推動重點行業污染治理升級改造,積極推進鋼鐵等行業超低排放改造,深入推進柴油貨車污染治理,實施清潔取暖等措施,加強環境空氣品質監測,做好重污染天氣應急回響。加強噪聲污染治理,推動縣級及以上城市全面實現功能區聲環境質量自動監測。強化生態環境與健康管理,減少飲用水、空氣、噪聲等環境污染致殘。(市生態環境局牽頭,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水利局、市衛生健康委按職責分工負責)
(五)康復服務促進行動
17.深化康復醫療服務。提高康復醫療服務能力,完善康復醫療服務指南和技術規範,積極發展中醫特色康復服務。加強康復醫療人才和殘疾預防領域學科專業技術技能人才的培養使用。持續落實好將康復綜合評定等29項醫療康復項目納入基本醫療保險支付範圍的政策。貫徹落實《殘疾人社區康復工作標準》,積極發展社區和居家康復醫療,鼓勵有條件的醫療機構將機構內康復醫療服務延伸至社區和家庭,並著力推進精神障礙、智力殘疾等社區康復服務。(市衛生健康委、市殘聯牽頭,市發展改革委、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教育和體育局、市醫療保障局、市民政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18.加強殘疾人基本康復服務。落實政府基本公共服務責任,開展殘疾人基本需求與服務狀況調查。深入開展殘疾人精準康復服務行動,以重度殘疾人和低收入殘疾人為重點服務內容,組織提供康復醫療、康復訓練、康復輔助器具配置等基本康復服務。加強殘疾人康復機構規範化建設,推動殘疾兒童康復服務定點機構協定化管理全覆蓋,著力推進精神障礙、智力殘疾等社區康復服務。細化完善殘疾人基本康復服務目錄,探索建立康復輔助器具適配服務標準規範,持續提升殘疾康復服務質量。深化殘疾兒童康復救助制度,做好殘疾兒童早期干預工作,推廣以家庭為核心的早期干預模式。加強殘疾兒童康復救助定點機構的建設管理。合理提高康復救助標準,加大康復服務供給總量,確保殘疾兒童得到及時有效的康復服務。落實省市殘疾人家庭醫生簽約服務政策和殘疾人“康復之家”建設要求,制定殘疾人基本型輔助器具適配補貼政策,加強殘疾人康復服務機構建設,提高康復水平。(市殘聯牽頭,市教育和體育局、市民政局、市衛生健康委按職責分工負責)
19.完善長期照護服務。完善居家、社區、機構相銜接的專業化長期照護服務體系,探索“醫養”結合一體化照護服務,改善失能老年人照護服務質量,努力延緩殘疾發生、發展。嚴格落實經濟困難的失能老年人補貼制度,加強與殘疾人兩項補貼政策銜接。根據省醫保局統一部署,汲取長期護理保險制度試點經驗,推動形成符合市情民情的長期護理保險制度。鼓勵發展商業性長期護理保險產品,為參保人提供個性化長期照護服務。(市民政局牽頭,市衛生健康委、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市醫療保障局、池州銀保監分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20.提升無障礙設施建設水平。積極申創全國無障礙建設城市,持續推動城市道路、公共運輸、居住社區、公共服務設施和殘疾人服務設施等加快無障礙建設和改造。實施困難重度殘疾人家庭無障礙改造,提高殘疾人家庭無障礙改造水平。探索傳統無障礙設施設備數位化、智慧型化升級。加快發展信息無障礙,加快普及網際網路網站、移動網際網路應用程式和自助公共服務設備無障礙。(市住房城鄉建設局牽頭,市委網信辦、市經濟和信息化局、市交通運輸局、市文化和旅遊局、市殘聯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健全工作機制。市政府殘疾人工作委員會負責組織實施本行動計畫,市政府成立殘疾預防和康復工作領導小組,指導各地、各有關部門及單位落實相關工作任務,定期召開會議,聽取匯報,通報情況,開展調度,研究解決重大問題。各地將殘疾預防工作納入經濟社會發展總體規劃及相關部門工作職責,健全工作推進機制,保障工作條件,加強統籌調度,確保實現各項任務目標。各相關部門按照職責分工,細化分解所承擔的殘疾預防工作任務,夯實責任,抓好落實。
(二)加強工作協調,提升專業水平。總結“十三五”時期全市殘疾預防工作經驗,吸收更多專業技術人員充實到殘疾預防專家技術指導組,為本行動計畫實施提供技術支持。加強殘疾預防科技攻關、示範套用,支持高等學校、科研院所、企業、醫療機構圍繞殘疾預防重點難點開展關鍵技術研究,結合相關科技發展專項計畫、基金等給予支持。強化殘疾預防信息支撐,探索殘疾預防信息跨部門跨區域共享。
(三)深入開展評估督導,確保行動效果。市政府殘疾人工作委員會組織開展中期及終期評估,並定期開展工作調度,對進度滯後、工作不力的地區、部門和單位,及時督促整改。各成員單位和有關單位按職責分工做好相關任務指標年度監測,及時收集、分析反映相關任務落實情況的數據和信息。各縣、區政府(管委會)殘疾人工作委員會要精心組織、務實引導,切實做好本地殘疾預防行動計畫實施情況監測評估和督導檢查。
(四)加大宣傳引導,營造良好氛圍。積極運用廣播、電影、電視、報刊、圖書、網路等渠道,深入宣傳解讀實施本行動計畫的重大意義、目標任務和主要舉措,幫助社會公眾充分了解掌握核心內容,鼓勵引導社會廣泛參與、支持實施。及時宣傳報導實施進展、階段性成效,推廣學習優秀典型經驗,為推進實施營造全社會重視、全民積極參與的良好社會氛圍。

解讀

2022年10月20日,池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印發了《池州市殘疾預防行動計畫(2022—2025年)》(以下簡稱《行動計畫》),根據“誰起草、誰解讀”的原則,現由市殘聯解讀如下:
一、制定背景和依據
習近平總書記強調“要增強全社會殘疾預防意識,重視殘疾人健康,努力實現殘疾人‘人人享有康復服務’的目標”。“十三五”期間,我市認真貫徹落實《安徽省殘疾預防行動計畫(2016-2020年)》,殘疾預防工作取得顯著成效。政府主導、部門協調聯動、社會共同參與的殘疾預防工作格局初步形成,殘疾預防法規政策不斷完善。當前,伴隨生產生活方式、人口結構、疾病譜等迅速變化,殘疾預防仍面臨不少困難、挑戰,主要表現在:致殘因素錯綜複雜,殘疾發生風險仍然較高,基層專業技術資源匱乏等還制約殘疾預防工作進一步提升質量。我市需要制定《行動計畫》指導、開展工作。
《行動計畫》主要依據《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國家殘疾預防行動計畫(2021—2025年)的通知》(國辦發〔2021〕50號)、《安徽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安徽省殘疾預防行動計畫(2022—2025年)的通知》(皖政辦秘〔2022〕33號)和《池州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池州市“十四五”殘疾人保障和發展規劃的通知》(池政〔2022〕26號)等有關檔案。
二、制定意義和總體考慮
及時制定實施新一輪《行動計畫》,是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健康中國建設和新時代殘疾人工作決策部署及省市工作要求的具體舉措,有利於指導推動各縣區、各單位在新發展階段高質量做好殘疾預防工作,進一步提升全社會殘疾預防意識,促進全民健康,有效減少和控制殘疾發生、發展,有序推進健康池州建設,為“十四五”時期加快新階段現代化三優池州建設貢獻力量。
三、起草過程
自2022年3月省殘聯來文《關於徵求<安徽省殘疾預防行動計畫(2021-2025年)>(徵求意見稿)意見的函》後,市領導要求草擬我市《行動計畫》。在認真學習國家和省級殘疾預防行動計畫等相關檔案基礎上,結合我市殘疾預防工作開展實際情況,市殘聯於6月30日草擬了《池州市殘疾預防行動計畫(2022-2025年)(初稿)》,徵求了縣區政府和市直相關部門的意見,吸收採納了市衛生健康委、市醫保局、青陽縣政府殘工委的建議意見。根據徵求到的意見建議進行了修改完善。2022年8月11日組織召開了《行動計畫(徵求意見稿)》專家論證暨風險評估會,請相關專家座談評估,面對面徵求意見。專家組對行動計畫主要指標進行進一步論證,建議主要任務指標基本上依照安徽省殘疾預防行動計畫(2022—2025年)的指標,部分指標有所調整,經深入研究、充分吸收後,對《行動計畫》再次修改完善。9月22日,市政府副秘書長召集審核機構、送審部門以及檔案內容涉及單位負責人進行全面審查。後經公平競爭審查,形成審議稿報送市政府研究。2022年10月20日,市政府印發了《行動計畫》。
四、工作目標
到2025年,覆蓋經濟社會發展各領域的殘疾預防政策體系更加健全,全人群全生命周期殘疾預防服務網路更加完善,全民殘疾預防意識普遍加強,殘疾預防素養顯著提升,遺傳和發育、疾病、傷害等主要致殘因素得到有效防控,殘疾康復服務狀況持續改善,殘疾預防主要指標處於發展水平相當地市前列。
五、主要內容
《行動計畫》主要內容分為三大個部分。《行動計畫》立足池州市情,全篇分為總體要求、行動計畫內容、保障措施三個部分,對未來4年我市殘疾預防工作進行謀篇布局。
(一)總體要求。明確了指導思想和基本原則。充分考慮我市在全省殘疾預防中的定位和現有工作基礎,附屬檔案中26項省殘疾預防主要指標有2項目標設定高於全省水平。
(二)行動計畫內容。提出五大行動20項具體細分目標任務,提升殘疾預防水平。
一是緊扣重點人群,全面普及殘疾預防知識。主要任務是推廣使用殘疾預防科普知識資源庫,強化重點人群殘疾預防知識普及和持續開展重點宣傳教育行動等。
二是突出早期干預,有效控制出生缺陷和發育障礙致殘。主要任務是加強婚前、孕前保健,做好產前篩查、診斷,加強兒童早期篩查和早期干預等。
三是堅持系統防控,著力降低疾病致殘。主要任務是加強慢性病致殘防控,加強社會心理服務和精神疾病防治,加強傳染病及地方病致殘防控和加強職業病致殘防控等。
四是強化綜合監管,全力減少傷害致殘。主要任務是加強安全生產和消防安全監督管理,加強道路交通和運輸安全管理,加強兒童傷害和老年人跌倒致殘防控,增強防災減災能力,加強農產品和食品藥品安全監管以及保障飲用水安全和加強空氣、噪聲污染治理等。
五是改善服務質量,提升康復服務水平。主要任務是深化康復醫療服務,加強殘疾人基本康復服務,完善長期照護服務和提升無障礙設施建設水平等。
六、保障措施和下一步工作考慮
《行動計畫》從加強組織領導,健全工作機制,加強工作協調,提升專業水平,深入開展評估督導,確保行動效果,加大宣傳引導,營造良好氛圍等4個方面提出了明確要求,確保政策措施可行可落地。通過進一步完善工作機制,明確工作職責,提高技術指導水平,定期督導推進,切實形成工作合力,確保如期高質量完成各項指標任務,紮實推動我市殘疾預防工作再上新台階。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