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洛居民結婚登記指南

商洛居民結婚登記需在任意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處辦理。

基本介紹

  • 內容:商洛本地居民同內地其他地方居民結婚登記
  • 辦理地址:任意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
  • 收費標準:結婚證工本費9元/對
  • 聯繫電話:0914-2316823
  • 辦理時間:正常工作日
法律法規,許可條件,申請資料,辦理程式,辦理時限,

法律法規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婚姻登記條例》。

許可條件

1、男女雙方完全自願且無配偶;
2、達到法定結婚年齡(男22歲,女20歲);
3、非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
4、未患有醫學上認為不應當結婚的疾病。

申請資料

1、本人的戶口簿、身份證;
2、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係的簽字聲明。

辦理程式

初審(當事人出示證件)→申請(當事人填寫《申請結婚登記聲明書》)→婚姻登記機關審查→頒發《結婚證》

辦理時限

證件齊全、符合結婚登記條件的,當場受理、發證。不符合法定條件的,退回有關證件,並書面告知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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